保險上市風險分析論文

時間:2022-06-14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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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上市風險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針對目前保險公司上市的熱潮,闡述了上市給保險公司經營帶來的成本和風險,主要包括較高的融資成本、影響保險公司長期穩定經營和股價波動的風險。認為目前保險公司在信息披露、滿足股東獲利的要求方面還存在難度,加上對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評價缺乏科學指標,給保險公司上市帶來挑戰。另外股價的波動也將增加保險公司經營的難度。所以保險公司上市應慎重。

目前,中國保險市場上刮起了強勁的保險公司上市風,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在爭取早日上市,報刊上也發表了許多文章論證上市的意義、作用,但對上市可能帶來的問題,卻很少談及。本文擬在上市的一片贊同聲中分析上市的成本及所帶來的風險,以此給保險同行提供多角度的觀察視角。

一、保險公司上市具有較高的融資成本

(一)具有較高的信息披露成本

2001年11月14日,中國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至6號,其中第3至4號是專門針對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編制招股說明書時,除應遵循中國證監會有關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準則的一般規定外,還應遵循該規定的要求。

該規定要求公開發行股票的保險公司應披露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一些:

1.應披露各種行業風險和保險公司自身風險。對這些風險因素能作出定量分析的,應進行定量分析;不能作出定量分析的,應進行定性描述。行業風險包括利率風險、欺詐風險、政策性風險和其他風險;公司自身風險包括假設風險、資產風險、資產與負債匹配的風險、再保險安排的風險、人力資源風險和其他風險。

2.應對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說明,還應委托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系統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建議,并以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形式作出報告。

3.披露保險公司概況及在保險市場中所處的地位,包括保險公司在市場競爭中的主要優勢和劣勢、各分支機構的分布狀況、主要保險產品的市場占有情況、自身展業制度、投資理念、投資策略以及投資組合、保險產品的研究開發情況、保險公司與其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

4.應披露最近三年、最近一期的財務會計信息,如原保險業務收入、費用與利潤的有關情況,各主要險種責任準備金的計提方法與依據,資金運用項目的有關情況,自留保費與所有者權益之比,自留保費增長率,分保比率,速動比率,保險業務成本率(財產保險),保單負債綜合成本(人身保險),承保利潤與投資收益兩年平均比率,利潤總額與所有者權益之比,準備金、權益與自留保費之比,準備金與權益之比,賠付率(財產保險),給付率(人身保險)與退保率(人身保險),償付能力狀況。

此外,保險公司還應將精算師評估報告作為招股說明書附錄予以披露。

可見,新規則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是前未所有的詳細,是以前各種保險法規所不曾要求的,許多內容在以往年報中都不要求披露,公司的財務和管理人員對此都不熟悉,保險公司必須增加人力、物力、財力,才能編制好招股說明書。

除此之外,在報表審計方面,上市保險公司要求聘請有保險公司審計經驗的、具有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按中國獨立審計準則對其依據中國會計和信息披露準則和制度編制的法定財務報告進行審計;對補充財務報告,應聘請獲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特別許可的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通行的審計準則進行審計。這些規定,增加了保險公司上市的費用。

(二)信息披露的要求,會使上市保險公司暴露在競爭對手的面前

上市及其以后的信息披露,要求上市保險公司要披露整體的經營管理情況,并置身于公眾的監督之下。這必然使上市保險公司完全暴露在同行競爭對手面前。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上市保險公司面對競爭對手,將處于信息弱勢,這對上市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來說存在不利影響。可以說,這也是上市所付出的代價之一。

(三)較高的發行和維持成本

1.發行成本高。擬公開發行股票的保險公司應聘請有資格的證券公司擔任其輔導機構,輔導期為一年。在發行股票時,要雇傭承銷商幫助其發行股票,需要支付承銷費用(包銷方式下占股票募集總金額的1.5%~3.5%),上網發行費(為發行總金額的3.5‰),審計、驗資費用,評估費用,律師費用,股票登記費,上市推薦費,發行審核費,發行推介費等。據不完全統計,這些費用占上市公司發行總市值的2%~4%左右,這無疑加大了保險公司上市的融資成本。

2.上市公司必須按規定向交易所交納月費和年費。

3.上市公司實施權益分派,要按下列標準向交易所繳納手續費:

(1)公眾股按照(紅股面值總額+現金股利總額)×5‰計收;

(2)國有股、法人股、職工股及高級管理人員持股按照(紅股面值總額+現金股利總額)×1‰計收。

綜上所述,上市籌資雖然能較快捷地充實資本金,但其融資成本較高。據美國SEC公布的數據,上市公開發行普通股與其他可充實保險公司資本金的方式——定向募集、認股權募集、內部籌資等形式相比較,上市公開募集資本的融資成本最高。

二、影響保險公司長期穩健經營

保險公司上市之后,將面臨投資者較高投資回報的要求,而保險公司目前利潤增長還存在障礙,同時由于核算體系的不科學,難以實現在報表上利潤數值的上升。而在證券市場,投資大眾往往以一年期盈利指標作為評價企業效績的重要指標,一旦盈利狀況不盡人意導致社會形象下降,保險市場有可能進一步喪失,很可能使保險公司放棄長期穩健經營的理念。

(一)面臨較高投資回報的壓力1.投資者期望較高投資回報投資者選擇投資于保險公司,和投資于共同基金相比,他面臨著以下問題:

(1)保險公司負債所導致的額外風險保險公司的負債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普通負債,主要指一些應付未付的往來款項,如應付利息、應付分保帳款、存人分保準備金等;另一類是保單負債,即保險人在承保時對投保人所作的在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風險事故時給予賠償的承諾。保單負債是負債的主要組成部分,在資產負債表中通常是根據以往的損失率、死亡率及利率情況以責任準備金的形式提存起來,如果在正常年景,所提存的責任準備金是能夠應付保險金支付需要的。但是由于保險公司以風險為經營對象,而風險具有不確定性,所以保險公司常常可能遭遇所提準備金不足以支付索賠的風險,這時資本金就會被侵蝕。

(2)投資收益雙重征稅目前,投資者可以直接在證券市場上購買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運用所得收益不需要納稅,當基金收益以紅利形式分配給個人時,投資者需交納個人所得稅。與此相比,投資者如果投資于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運營資金,所得收益要交納公司所得稅,當保險公司向股東分派紅利時,投資者需再一次交納個人所得稅。

(3)成本投資者購買保險公司股票,就給予了經理決定如何使用資金的權力,經理們有可能會利用公司的資產增加自身的福利,而非公司的利益,股東為監視和激勵經理又會支付額外的費用。由于經理不根據股東的利益行事而使公司利益損失及股東額外支付的監視和激勵經理的費用稱為成本。

由于投資者購買保險公司股票面臨著以上問題,加大了持有保險公司資本的成本,投資者會將承保風險、雙重稅收、成本視為投資于保險公司的劣勢。投資者要獲得稅后收益與他們投資于共同基金所獲得的收益相同,保險公司就必須有更高的稅前利潤。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為迎合股東的投資偏好,必須給予股東較高的投資回報,這對保險公司來說,上市有著較大的經營壓力。

2.股市短期投機氣氛對保險公司短期投資回報率的期望在我國,證券市場短期投機遠勝于中長期投資,評價指標也以短期指標為主,常用指標如市盈率、凈資產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多與上市公司短期經營狀況相適應,對中長期發展潛力、獲利能力進行評價的中長期指標還很缺乏,股市不注重上市公司長期發展潛力的研究,而更多地要求投資之后能在短期內得到比較高的回報。在這種氛圍之下,股市對保險公司的短期盈利水平存在較高的期望。

(二)保險公司要滿足高投資回報的要求存在障礙

1.保險公司利潤增長存在障礙保險公司的利潤主要來源于承保業務和投資業務產生的利潤。

從承保業務來看,我國保險公司經營具有明顯的粗放式特點,重展業、輕理賠;重規模、輕服務。隨著保險市場競爭主體的增加,尤其是加入WTO之后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競爭的加劇,可以預見的是保險費率將呈下降趨勢,而成本將呈上升趨勢,這將使承保利潤水平下降。

同時我國保險資金運用范圍存在嚴格的限制。《保險法》規定保險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它資金運用形式。保險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雖然中國保監會陸續出臺了一些新政策:允許國內保險公司購買鐵道部、國家電力公司和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券;允許保險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資金拆借市場;在新的證券投資基金發起時,允許向保險公司定向配售,保險資金可進入一級市場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基金。但和國外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相比,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渠道仍較狹窄,不能貸款、不能投資于房地產、不能直接購買股票、更不能直接投資于企業。

所以要想提高目前保險公司較低的利潤水平,存在較大的障礙。這就給保險公司上市之后的運作提出了挑戰。

2.現有會計核算制度的缺陷我國目前保險會計制度存在缺陷,保費收入按權責發生制在會計期末提取責任準備金結轉到下一年,而與當年保費收入相關的營業費用、手續費、傭金、稅金等費用性支出卻在當年全部計入損益,致使利潤計算不準確,業務增長快的公司,利潤反而出現下降,這實際上是利潤計算沒有體現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核算制度的不科學造成的。

而我國保險業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業務增長平均每年達到26%,一方面會導致前期費用上升;另一方面由于會計核算制度的缺陷,可能會使保險公司帳面上在前期出現利潤負增長。

3.保險公司經營特點由于保險公司經營具有長期性,對單個保險客戶服務時間可能長達幾十年,所以在經營理念上特別強調穩健經營,體現在保險核算上要求遵循保守主義,要提取保單責任準備金,如產險公司要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公司要提取壽險責任準備金,滿足未來給付投保人的資金需要,保障投保人的利益。此外還要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投資風險準備金等,在核算上不高估利潤、不低估損失;同時為開發保險市場,往往加大前期投入,并在短期內放棄一些利益,而追求長期利益。

綜上所述,如果保險公司不上市,原有的股東數量少,且具備保險經營的專業知識,能夠理解和正確評價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支持公司的經營策略;如果上市的話,保險公司將面對廣大的普通投資者,很可能被迫為了達到短期盈利目標而放棄長期穩定的經營理念,甚至為達到短期內提高盈利水平的目的而少提責任準備金。這對保險公司長期穩定經營存在十分不利的影響,也不利于保護廣大投保人的利益。

三、股價波動的風險

股票市價除了受企業經營盈虧影響外,還要受其他外部因素,如經濟、政治、人為因素等的影響。股價的劇烈波動會帶來以下一些問題:

1.對保險公司再融資的影響股東投資企業的目的是擴大財富,企業的價值在于它能給所有者帶來未來報酬,包括獲得股利和出售其股權換取現金。股價的大幅波動,尤其是下跌會使股東財富縮水,股東投資的信心受到打擊,也使保險公司進一步融資難度加大。

另外,股價的下跌也會影響到債權人對保險公司的態度,會使債權人對保險公司的發展前景產生憂慮,不再給保險公司延長還款期限或批準保險公司舉借新債。

2.影響保險公司業務的擴張股價的高低,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投資大眾對公司價值的客觀評價。股價的波動會影響投保人對保險公司的評價,如果股價連續下跌,會破壞保險公司的形象,使投保人的信心受到打擊,退保現象增多,新市場拓展困難,從而會連累保險公司業務的擴張。

這種局面一旦出現,會使保險公司現金流出增多,流人減少,從而影響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

香港曾有一家上市風光一時,但于1999年正式從香港聯交所摘牌的以經營人壽保險為主的上市公司——國衛中國。國衛中國于1992年在香港上市,市場集資約10億港元,其中7億集資款項被用于償還澳洲母公司債務。國衛中國上市后,由于投資者對于上市集資款項的用途表示不滿,股價多數時間的表現不盡人意。在1996年到1997年國衛股價借香港回歸中國的利好風光一時,國衛在整個香港人壽保險市場的份額迅速上升。1998年,由于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國衛基金投資嚴重失利,公司總體盈利水平下降80%,國衛股價嚴重受挫,迫使母公司將全球壽險業務賣給法國安盛集團。安盛集團接手后,為了維護國衛中國的市場形象,決定由澳洲國衛回購國衛中國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并于1999年從香港聯交所摘牌。

國衛中國的例子說明了兩點:第一,股價是公眾對保險公司的信心指數,也反過來影響公眾對保險公司的信心,正可謂“成亦蕭何,敗亦蕭何”。第二,股市是上市保險公司的試金石。如果沒有良好的經營實力,而僅僅想從股市融資,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遲早會落得雞飛蛋打。

總之,保險公司上市有利有弊,上市雖然能較快解決保險公司資本金不足的問題,促使保險公司轉換經營機制,擴大保險公司的影響,但是上市所帶來的問題也是不可忽視的。在香港有200多家保險公司,以保險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只有兩家:盈科保險和中保國際。還有兩家以金融綜合業務上市并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金融集團。可見在一些成熟的保險市場上,上市并非是每—個保險公司的當然選擇,因為上市對保險公司的經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上市成功既與保險公司內部經營相關,也與保險監管、法規制度等保險經營的外部環境密切相關,如保險投資渠道的放開、保險會計制度的改革,所以上市與否,我國保險公司應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