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8 1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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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德育
一、創新與創新人才
所謂創新,是指在前人或他人已經發現或發明的成果的基礎上,能夠做出新的發現、提出新的見解、開拓新的領域、解決新的問題、創造新的事物,或者能夠時前人、他人已有的成果作出創造性的運用。創新具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現式創新,即經過探索和研究從而認識以前客觀存在,但來被前人或他人認識的趨勢、規律、本質或重要事實等,這種創新屬于認識世界的范疇;另一種是發明式創新,即創造出以前不曾存在,并經實踐驗證可以應用的新事物、新技術、新工藝、新理論或新方法等,這種發明式創新屬于改革世界的范疇。兩者的共同特點都是為了創造新的世界。創新最本質的特征是:只有“第一”沒有“第二”,只有“冠軍”沒有“亞軍”。它追求的是“新異”、“獨特”、“最佳”、“強勢”,并必須有益于人關的幸福、社會的進步。具有這種發現式創新成發明式創新能力的人就是創新人才,他們是人類社會中最富有創造性的部分,是新的生產力的封喇者和代表者。創新能力的核心是創造性思維,而創造性思維是一種復雜的、高級的心智活動,但這次不是高深莫測、高不可攀,僅屬于少數人物的“專利”。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人人是創造之人,天天是創造之時,處處是創造之地。”創新能力是人類普遍具有的素質,只要是正常的人,都具有創新的稟賦,都可以通過學習、訓練得到開發、強化和提高,都有可能成為創新人才。
那么,能創新就是創新人才嗎?朗加明認為,創新人才是指具有品德性、才智高、膽魄大和毅力強的素質,富有創新意識,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中能夠以自己的創造性勞動去認識世界或改革世界,對人類的和平幸福和社會的繁榮進步做出一定貢獻的人。
根據這一定義,創新人才的素質應該由兩個因素組成:一是智力因素,二是非智力因素。它反映的是創新人才的世界觀與方法論的完美統一。它要求創新人才不但要知道如何創造,還需要知道為什么去創造,前者屬于創造技能的問題,后者屬于價值判斷的問題。只有這兩者有機結合才是一個真正的創新人才,能夠創新但不符合人類進步普遍價值標準的人不能算作創新人才。
二、培養創新人才對德育的挑戰
既然創新人才是由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兩個方面組成的,那么,學校教育就應該為兩個方面因素的形成作出努力。一般地,我們把學校教育分為德育、智育、體育等三個主要的方面。在學校教育中,智育重在時人的智力開發,這是培養創新人才才智機構的主要方面,而智育主要是通過課堂教學來實現的,為此,學校總是把“教學”放在一切工作的中心地位,這種“教學崇拜”還有不斷加強的趨勢,使學生才智因素的培養有觀念和行動上的保障。在此情況下,對學生非才智因素培養的任務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德育是完成這方面任務的重要手段。創新人才的培養對德育提出了新的挑戰:
中小學德育
一、創新與創新人才
所謂創新,是指在前人或他人已經發現或發明的成果的基礎上,能夠做出新的發現、提出新的見解、開拓新的領域、解決新的問題、創造新的事物,或者能夠時前人、他人已有的成果作出創造性的運用。創新具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發現式創新,即經過探索和研究從而認識以前客觀存在,但來被前人或他人認識的趨勢、規律、本質或重要事實等,這種創新屬于認識世界的范疇;另一種是發明式創新,即創造出以前不曾存在,并經實踐驗證可以應用的新事物、新技術、新工藝、新理論或新方法等,這種發明式創新屬于改革世界的范疇。兩者的共同特點都是為了創造新的世界。創新最本質的特征是:只有“第一”沒有“第二”,只有“冠軍”沒有“亞軍”。它追求的是“新異”、“獨特”、“最佳”、“強勢”,并必須有益于人關的幸福、社會的進步。具有這種發現式創新成發明式創新能力的人就是創新人才,他們是人類社會中最富有創造性的部分,是新的生產力的封喇者和代表者。創新能力的核心是創造性思維,而創造性思維是一種復雜的、高級的心智活動,但這次不是高深莫測、高不可攀,僅屬于少數人物的“專利”。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說:“人人是創造之人,天天是創造之時,處處是創造之地。”創新能力是人類普遍具有的素質,只要是正常的人,都具有創新的稟賦,都可以通過學習、訓練得到開發、強化和提高,都有可能成為創新人才。
那么,能創新就是創新人才嗎?朗加明認為,創新人才是指具有品德性、才智高、膽魄大和毅力強的素質,富有創新意識,在各種社會實踐活動中能夠以自己的創造性勞動去認識世界或改革世界,對人類的和平幸福和社會的繁榮進步做出一定貢獻的人。
根據這一定義,創新人才的素質應該由兩個因素組成:一是智力因素,二是非智力因素。它反映的是創新人才的世界觀與方法論的完美統一。它要求創新人才不但要知道如何創造,還需要知道為什么去創造,前者屬于創造技能的問題,后者屬于價值判斷的問題。只有這兩者有機結合才是一個真正的創新人才,能夠創新但不符合人類進步普遍價值標準的人不能算作創新人才。
二、培養創新人才對德育的挑戰
既然創新人才是由智力因素與非智力因素兩個方面組成的,那么,學校教育就應該為兩個方面因素的形成作出努力。一般地,我們把學校教育分為德育、智育、體育等三個主要的方面。在學校教育中,智育重在時人的智力開發,這是培養創新人才才智機構的主要方面,而智育主要是通過課堂教學來實現的,為此,學校總是把“教學”放在一切工作的中心地位,這種“教學崇拜”還有不斷加強的趨勢,使學生才智因素的培養有觀念和行動上的保障。在此情況下,對學生非才智因素培養的任務就顯得十分重要。而德育是完成這方面任務的重要手段。創新人才的培養對德育提出了新的挑戰:
改造中小學危房方案
經過多年的中小學危房改造工作,使我縣一大批中小學校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改善了辦學條件,加強了薄弱學校建設,縮小了城鄉差距,促進了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但是,由于中小學校面廣點多,建設年代久遠,加上自然災害侵襲,相當一部分的C級危房又逐步轉化成為D級危房,導致D級危房改造的任務依然繁重。按照省民生辦要求,今年要在去年已完成D級危房改造任務30802平方米的基礎上,再完成17029平方米D級危房改造任務。為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民生工程的意見》(皖政〔2008〕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利用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結合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專項資金,改造現存的17029平方米D級危房,新建校舍20650平方米,項目學校37個,累計完成投資1335萬元,確保2005年底D級危房全部改造完畢,完成民生工程的目標任務。根據省政府要求,在改造現存D級危房同時,加強對B、C級危房的改造,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新危房的產生。
二、資金投入
根據《**省2005年底農村中小學D級危房改造規劃》,2008年改造17029平方米D級危房,資金總需求約為1335萬元(不含建設期間貸款利息)。其中:2008年國家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與改造專項資金209萬元,申請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1026萬元。
三、切實加強中小學校舍維修與改造工程資金的管理
中小學德育趨勢研究論文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的20年,是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20年,也是學校德育工作改革發展的20年。本文試從分析德育發展狀況和發展趨勢的角度,以德育科學化和規范化問題為中心,追溯德育改革的軌跡,探索德育改革的主要線索和實踐走向,以求對廣大教育工作者有所啟示和幫助。
一、中小學德育發展的歷程
改革開放以來,學校的德育工作總體上經歷了如下幾個發展階段:
(一)第一階段:十一屆三中全會到1986年。這是一個撥亂反正,強調又紅又專的時期,主要解決的是德育正位問題
這一階段,在剎住十年教育動亂、恢復和建立良好教育秩序、狠抓科學文化知識學習的同時,強調了學校德育,既要重視德育的政治性,又要重視政治思想工作落實到業務工作之中,做到又紅又專;重申了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加強了學校德育的宏觀管理。這一時期最重大的教育事件是恢復高考,結束了以階級斗爭為綱的政治化推薦升學制度,學校德育在深刻反思的基礎上開始從泛化的政治束縛中解脫出來。但是,這一階段仍普遍存在著德育方式單純灌輸、德育內容成人化等問題。
(二)第二階段:1986年到1992年。這是一個建立制度、探索規范的時期
中小學資產管理措施
摘要:近年來,伴隨著我國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學的資產數量和價值逐年上升,使得中小學的資產管理成為校園管理的重要環節。但是目前我國中小學的資產管理還存在很多的不足,例如此產管理混亂、制度不健全以及使用效率低下等等,其成為制約中小學進一步發展的瓶頸。本文以中小學資產管理的措施為主題進行研究探討,旨在提高中小學資產管理的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
關鍵詞:中小學資產;管理措施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對中小學校的投入力度,中小學的資產不斷增加,為中小學資產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多的挑戰。作為中小學管理重要組成部分的資產管理在提高中小學對資產的使用率及對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率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中,筆者主要針對目前我國中小學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指出資產管理的有效措施,進而不斷完善中小學的管理工作。
一、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
從目前中小學資產管理的現狀來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問題仍然突出,用于改善教學條件的教育經費是十分有限的,而為了提高學校的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改革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因而提高中小學資產的管理水平,提高資產使用率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應該提高全員的資產管理意識,上到中小學的管理人員,下至全校的師生都應該認識到學校資產管理的重要意義,拋棄傳統的觀念,樹立科學正確的資產管理意識,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做好中小學的資產管理;再次,在中小學中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明確中小學校長以及管理人員井陘資產管理的責任,進而保證資產管理工作的推進。
二、健全中小學資產管理機構
中小學衛生保健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特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地區性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是所在地區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的面向中小學校、直接為中小學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也是研究青少年體質健康、對學生實施健康教育和常見疾病、多發病防治的業務指導部門和社會性服務組織。
第三條中小學衛生保健機構服務對象主要是所在地區內的中小學生。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協助教育行政部門規劃、部署學校衛生工作。協助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實施學校衛生工作。
中小學預算編制通知
各學區、直屬各類學校,鄉鎮中小學:
為加強對2008年全縣中小學預算編制的指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財務管理,經研究,決定召開2008年全縣中小學預算編制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地點:縣教師進修學校一樓階梯教室
二、時間:**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
三、內容: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2008年預算編制說明和要求。
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思考
摘要: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不僅是中小學檔案綜合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還是中小學設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設備檔案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設備的使用以及作用發揮,同時也關乎學校的教學質量以及發展前景,因此務必對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加強重視。
關鍵詞: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
中小學設備檔案是指學校設備在計劃、購置、驗收、調試運行、管理維護、維修及報廢處置等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文件、圖表等全部材料。隨著國家對教育重視程度的逐年加強,對學校的投入也在逐年加大,使中小學校購置的設備種類以及數量也不斷增多,這就對設備檔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做好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工作,不僅能夠有效提升設備的使用效果,而且能夠使各個設備更好地為學校各項教育教學工作服務。所以,進行加強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的思考具有尤為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一、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的特點
一是有效性。由于中小學設備的使用效果直接影響到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所以設備的安全有效性及質量可靠性必須放在檔案管理工作的首位。二是整體性。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其服務對象直接面向教育、教學、教師、學生等各個方面,所以在設備檔案管理上應當樹立整體觀念,遵循“統一計劃、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實現設備檔案的整體管理。三是經濟性。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應當對設備運行過程中的所有經濟活動予以有效的信息管理和評價,信息管理和評價能夠為中小學設備維護所需經費提供相應的依據,確保設備始終保持正常運行狀態,使中小學整個設備管理工作步入良性循環,讓中小學校有限的資金得到最大化利用。
二、中小學設備檔案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中小學加強預算管理探討
摘要:近年來,隨著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各階段教育都在不斷的發展和變革,科學合理的預算管理能夠為學校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同時促進我國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本文將針對中小學的預算管理問題分析探討,旨在促進中小學預算管理的不斷完善,保證中小學的發展潛力。
關鍵詞:中小學;預算管理;問題;措施
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中小學的教育經費主要來自于財政撥款,而隨著我國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和推進,中小學無論從師資引進,還是硬件設施建設上,都離不開財政的大力支持,而就現階段的中小學預算情況來看,其管理已經不再適應時展的需要,因此,提高中學校預算管理能力迫在眉睫,只有做好科學的預算管理,才能保證財政撥款的物盡其用,保證教育事業發展的同時不浪費國家財政資源,全面促進我國教育改革不斷深化。
一、目前我國中小學預算管理存在的問題
1.管理者重視程度不足。管理者對一項工作的重視程度將直接決定這項工作的成敗,我國中小學在發展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學校管理者一直將工作重心放在教學和學生素質教育上,學校預算完全交給財務部門管理,對于預算工作沒有足夠的認識和重視,導致出現預算的不合理。此外,隨著我國對教育事業重視程度的增加,在教育方面投資不斷加大,中小學獲取的教育經費也不斷增多,在大量教育經費的收入面前,學校管理者更加弱化了預算管理,預算管理缺乏相應的制度,相關財務人員工作不積極不認真,導致學校教育經費造成浪費,從而影響了正常教育經費的開支,影響學校正常教學活動的開展。2.預算制定的科學性不足。隨著我國對教育事業的重視,對中小學的教育投入逐漸增多,大量財政撥款到學校,而學校對大量的財務進賬沒有合理的規劃,導致預算管理出現問題。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首先就是學校的管理者對于預算管理的認識不足,沒有設立專項業務,沒有安排專業的人員對于數據的收集與整理,因此,在預算過程中,對項目開支只能達到預估的情況,其次,預算管理人員的專業化程度不夠也是原因之一,隨著財政支持的增多,使中小學財務工作增大了強度,而人員的專業程度不夠則導致了預算管理的不科學;最后,中小學預算管理通常將工作重點放在收入與投資的比例上,而不重視投資成效問題,導致了學校的實際需要與支出之間產生了差距。3.對于預算執行力不足。科學合理的預算需要強大的執行力作為保障,我國中小學目前的情況是預算管理雖然日漸趨于科學化,但在預算落實過程中存在執行力不足的情況。導致這種現象出現的原因一方面在于缺乏嚴格的監控機制,對于預算管理沒有專門的監督部門,導致預算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波動,另一方面由于管理者的集體意識不強,導致教育經費專項資金沒有完全按照預算方案執行,甚至出現為了學校本身的利益對經費不斷追加、濫用的情況,導致預算管理缺乏嚴肅性和規范性。4.預算評價體系不完善。一些中小學在預算管理的評價方面沒有做到透明公開,導致在預算管理的監督上出現較為嚴重的問題,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學校沒有一套完善合理的預算評價機制所導致,另一方面也在于對預算經費的支出沒有嚴格的把控和考核機制,對整體財務預算的評價不科學,同時也缺乏對預算落實情況的追蹤監測,最終導致預算管理和實際支出存在嚴重的不協調。
二、中小學加強預算管理的策略
中小學義務分析論文
一中小學義務的來源
依據一般法理,普通法律主體的義務有兩個來源:法律和道德,但某些主體例如行政主體則遵循“法律無規定即為禁止的”原則行使權力,相應地其義務也以法律規定為主要來源,學校義務的來源和其法律地位密切相關,在法國,學校是作為公立公益機構存在的;在日本,學校的公務性也有明確規定,《日本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法律所承認的學校是具有公共性質,因此除國家或地方公共團體外,只有法律所規定的法人才能開辦學校。”教育活動的公務性已為世界各國普遍接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書》中明確指出:“教育是有關一般公共利益的帶根本性的事業,國家應把興辦教育視為一種責任”。在我國,中小學依其活動的主要內容而言,是國家實施教育職責的專門場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下簡稱《教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并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我國法律、法規對教育的公務性也有相應規定:原國家教委《關于當前義務教育階段辦學行為的若干原則意見》中指出:“實施義務教育,主要是政府行為;我國普及義務教育以政府辦學為主,主要依靠公辦中小學校”。中小學依相關教育法律、法規行使權利應視為是行政主體的活動,學校作為行政主體與其他分擔政府統治職責的行政主體相比,更多的體現為公益性,其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是一種公務行為,但這種行為不是單純的命令與服從,管理與被管理關系,其目的是增進公益和提供服務的活動,也即是非權力性公務,這在我國法律規定中也有體現:其他行政主體,法律規定其行使的是“職權”;而教育法中則規定“教育者”與“受教育者”都享有“權利”。中小學義務以法律規定為主要來源。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了一套比較完善的教育法律體系,以《憲法》為根本,《教育法》為核心包括《教師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關教育法規。其中對中小學義務也有明確規定,這即有利于學校適當履行其義務,更益于受教育者權益的保護。
二、中小學義務的內容
義務作為法律關系內容的構成部分,在不同的法律關系中其范圍也是大相徑庭的,學生與中小學之間的法律關系是確定學校義務的基礎,學校是行政主體,也是行政相對人和民事主體,但在實踐中往往是把學校的多重身份一元化為民事主體,而忽視了真正體現學校性質的行政主體的資格;法律關系的形成離不開相應的法律調整,學生與學校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基于憲法有關教育的規定及相應教育法的調整形成的教育法律關系,
依據現行的教育法律體系,中小學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這是學校義務的核心,其他權利和義務均是該義務的延伸和保障,《教育法》第五條規定:“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一義務貫穿于整個教育法律體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規定“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教師法》第八條,《義務教育法》第三條,也都有類似明確規定。(二)保護受教育者的生命、健康權學校與學生之間的關系是由教育法律調整形成的,該義務就學校而言主要應指其在行使權利時無違法侵犯學生生命健康權的行為,那種認為學生在校受到的任何人身傷害都應有學校負責的觀點并不符合法律規定;學校對學生人身傷害負責的前提是其有過錯,需要明確的是,由于受教育者的人身、認知狀況不同,我國教育法律也有不同規定,其中對作為社會弱勢群體的未成年人保護更有力些;《教育法》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七條:“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三)尊重受教育者受教育權、人格權的義務受教育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剝奪,《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四條:“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學生的人格權包括名譽權,榮譽權、姓名權、肖像權等,學校在行使其權利時,不得侵犯學生的各項人格權,《教師法》第八條,三十七條的規定禁止教師體罰學生,要求教師尊重學生的人格;《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也有類似明確規定。(四)正當行使權利的義務中小學的職責較為特殊,其義務內容不獨限于法定的范圍,還應包括行使權利的不當,史尚寬在論及公務員違法行為時認為“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其行為無須為其義務,只須有權為之為已足”。作為公務活動,學校及其教育人員如何行使權利才是正當?這不僅僅是個法律問題,對教育人員的道德修養也提出了較高要求。教育法律、法規對學校的義務尚有其他規定,但就其宗旨而言莫不是圍繞以上問題展開,隨著我國教育法律體系的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的義務也日漸明確,這對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和學生權益的保護將有積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