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議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4 15: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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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建議

鄉村扶貧小額信貸完善及建議

[提要]黨的上,再次把扶貧提高到新的戰略高度,并對扶貧攻堅提出新思想、新目標和新征程。在這一時代背景下,探索資金向貧困農村地區流動,讓貧困農戶獲得發展資金,走出貧困,成為政府驅需解決的問題。因此,發揮金融力量,著力精準扶貧,加大金融政策實施力度,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夯實金融基礎設施,開展金融扶貧勢在必行。在金融扶貧政策中,扶貧小額信貸是一種創新,作為金融扶貧模式一種新的渠道和方式,尤其是對農村金融體系整體的變革和優化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鄉村振興;金融扶貧;小額信貸

一、引言

中共報告強調“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這就指明了中國精準扶貧工作的方向。當前,我國扶貧工作已經進入到決戰決勝階段。扶貧小額信貸是我國推出的金融扶貧產品,是專門為低收入農戶量身打造的特色產品,是實現低收入農戶脫貧致富、是實現他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舉措。自制度實行以來,農商行加大扶貧小額貸款發放力度,通過集中授信、上門服務、專門發放的“一站式”服務等方式,為低收入戶發展生產、創業就業提供資金支持。做好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可以有效解決低收入農戶產業發展資金困難,對于落實好精準扶貧,加快低收入農戶脫貧增收步伐,具有重大意義。扶貧信貸為農戶提供了重要的金融支持,是實現精準扶貧的重要方式,也是精準扶貧的必然選擇。扶貧貸款的優勢在于可以精準投放到農戶手中,通過調查國務院扶貧開發系統等農戶檔案數據,以此精準識別低收入農戶的金融需求,確保扶貧貸款的真實有效利用,解決扶貧財政資金大水漫灌的問題。扶貧貸款以銀行信貸的形式支持農村精準扶貧,通過市場化的方式來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扶貧小額信貸在設立時就與傳統的小額貸款的發展目標完全不同,傳統銀行小額信貸追求的是經濟利益是以盈利為目的,而扶貧小額信貸著重點在扶貧,產生的背景是在特殊的制度和政策指導下,把政府作為主導,主體是金融機構,服務對象是低收入農戶,提供生產經營性貸款,以提高低收入農戶收入從而實現最終脫貧目的的一種特殊信貸方式;是一種將政府行政主導下的扶貧政治任務轉為政府和市場力量的有機結合;大力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是進一步完善國家開發式扶貧戰略的重要表現。

二、扶貧小額信貸現狀分析

中牟縣地處中原腹地、黃河之濱,隸屬河南省會鄭州,古稱圃田、牟州,漢朝設縣,是歷史上最早的奴隸起義萑苻澤起義、著名的官渡之戰發生地,是道家名師列子、美男子潘安、民族英雄史可法等歷史名士的故鄉。中牟縣土地總面積91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0萬,轄12個鄉鎮、8個街道。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對象為有勞動能力、有增收項目、有貸款意愿和一定還款能力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具體貸款額度和期限由放款金融機構根據貸款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的項目資金需求、還款能力等情況,在風險可控范圍內自主審查、自主確定。貸款貼息和對放款金融機構的補助。貸款貼息:執行基準利率放貸政策。放款金融機構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必須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不得上浮或變相提高貸款利率。財政貼息政策。建檔立卡的低收入農戶能夠如期歸還扶貧小額貸款的享受全額貼息,由發款的金融機構先掛賬墊付,再定期與政府財政結算。一些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不能夠按期歸還,或者逾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其正常貸款期限內的貸款享受貼息政策,逾期歸還的那部分貸款將不再享受貼息政策。建立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制度。取消扶貧小額貸款擔保金,相關縣、區財政局在縣級金融機構開設的小額貸款扶貧擔保資金專戶,已更名為小額貸款扶貧風險補償專戶。風險補償費按一年期固定存款利率結算,利息收入應使用作為扶貧小額貸款風險補償費的補充。風險補償的規模和分擔方式:各地按照上一年度平均貸款余額的10∶1建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專項準備金,封閉式運作。風險補償由省、縣財政共同出資。貸款損失和還款政策、貸款損失風險分擔以及每年發放小額扶貧信貸造成的損失,由縣級小額扶貧信貸風險補償機構和貸款金融機構共同承擔。建立小額信貸扶貧統計報告和評估制度。各地扶貧小額信貸發放回收業務須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進行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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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金融的政策建議

一、我國農村金融面臨的困境分析

1.農村金融組織難以滿足三農要求?

近年來,出于自身經濟效益的考慮,國有商業銀行更加注重集約化經營,縣域內的國有商業銀行機構大量撤并。另一方面,隨著農村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一些鄉鎮實施撤并,設在這些鄉鎮的信用社及農業銀行營業所也發生同方向變動,從而使有限的金融機構難以滿足農村多元化、分散性的金融需求。而且,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過分強調風險防范,實行貸款責任終身追究制,嚴重挫傷了信貸員的放貸積極性。他們為減輕責任追究,實行嚴格審批程序和審批條件,人為設置貸款障礙,拉長信貸決策鏈條,制約了三農對資金的要求。

2.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定位不明確,缺乏分工協作?

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雖然比較健全,但服務面窄,其職能還遠遠沒有充分發揮出來,農村金融服務領域仍有許多盲點。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逐步退出了農村服務領域,政策性金融機構僅僅圍繞糧棉油收購做文章,沒有體現出政策性金融機構在農業發展中的導向作用,也沒有體現出政府對弱勢產業的重視,農業基礎性設施建設少有金融機構問津,弱勢群體特別是貧困人口的信貸需求得不到支持。以支持三農為己任的農村信用社因歷史包袱沉重,甚至相當一部分社已資不抵債,加之結算手段落后,吸儲能力不足,很難真正發揮好為三農服務的主力軍作用。

3.農村金融組織產權不清,內部治理結構殘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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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保完善思考和建議

【關鍵詞】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摘要】目的探討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和制度。方法采用分析、比較和論述的方法,從我國社會保障政策角度,分析探討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結果闡明了我國農村公共衛生體系的薄弱和醫療現狀,提出了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深層思考和建議。結論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存在諸多問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和規定,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保護社會成員的生命、財產、權利等不受侵犯和破壞的社會政策。醫療保障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而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就是國家和社會針對農村的情況,依法制定的有關疾病的預防、治療等保護農民生命和權利不受侵犯的各項政策的總和,它包括的內容非常廣泛,涉及醫療設施、醫護人才、醫保資金、疫病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衛生監督等方面。在抗擊sars期間,人們尤其擔心疫情向農村地區蔓延,因為農村公共衛生體系極其脆弱,基礎衛生設施和醫療條件很差,醫療水平低,農民沒有基本的醫療保障,如果sars病毒向中國廣大的農村蔓延,那后果將不堪設想。經歷了那樣一場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人們清醒地認識到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存在的諸多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來建立和完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刻不容緩。

1建立完善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大意義

1.1有利于我國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的實現黨的大報告明確指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中國的農民數量非常龐大,到,農民占我國人口的60.91%[1]。農民不富裕,整個國家就不可能富強;沒有農民的小康,就沒有整個農村的小康,也就沒有我們整個社會的小康。我國現代化的關鍵是農村的現代化,而農民的健康狀況和生活水平則是我國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因而,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有利于改善農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長治久安,對實現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和現代化進程的推進都有積極的意義。

1.2有利于提高我國公民的健康水平投資于健康,就等于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世界衛生組織對各國的衛生狀況進行了評估,我國衛生狀況遠遠排在發達國家的后面,特別是中國的農民總是無法享受充足的醫療保障。因而,還有不少農民有了病只能是“小病養,大病扛,重病等著見閻王”。久而久之,我國經濟發展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卻沒有提高,以致于包括健康素質在內的人口整體素質難以提高,而人口素質又反映著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和發達程度。可見建立完善的農民醫療保障體系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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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農村電網建議

統籌城鄉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其內容涵蓋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電力是其中很重要的內容。近年來,市政府化大力氣改善城鄉公用基礎設施建設,較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但從統籌城鄉的角度看,我市廣大農村地區電網建設仍然明顯地滯后于中心城區,主要體現在:

一是電力基礎設施建設較為滯后。以為例,共有電力用戶4.28萬戶,擁有11萬伏和3.5萬伏變電所各一座,10KV供電線路24條計197公里,用電容量18.4萬KV,年電網供電缺口1-2萬KV。雖然我們采取了新增企業用電需求審批關停,有序用電管理等措施,但居民生活用電仍十分緊張。

二是村級基層組織電力費用負擔沉重。按照當前電力政策,城區路燈電費及日常維護費用基本由市級負擔,而除中心城區之外的廣大農村地區,除部分市級道路外,鎮級以下道路的路燈電費和日常維護費用則全部由鎮村兩級自行負擔,這給基層組織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特別是使一些經濟薄弱村不堪重負,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統籌城鄉發展,電力應是重要基礎條件和要素保障。因此,建議市政府進一步統籌城鄉電力發展,從項目、政策、資金上為農村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和電力網絡升級改造提供保障,確保電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早日建成。同時,統籌城鄉電力運行系統,將農村道路的路燈電費列入統籌范圍由市級統一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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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制度的完善

摘要:隨著“能動司法”觀念的不斷深入,在行政訴訟領域,司法建議對于行政機關工作效率的提高,行政糾紛的順利解決發揮了很大作用,同時在實踐中,司法建議制度也面臨著司法建議發送范圍窄,司法建議書質量不高等問題,本文將針對司法建議在實踐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提出幾點完善建議。

關鍵詞: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完善

一、引言

新行政訴訟法的修訂,令司法建議的運用范圍更加明確,第66條和第96條分別規定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和行政首長拒不出庭應訴時,法院可以發送司法建議。這使得法院的司法建議權受到了更多的關注,在此背景之下,我們有必要去進一步探討司法建議在實踐中的發展現狀。

二、行政訴訟司法建議在實踐中存在的不足

(一)司法建議發送范圍過于狹窄。目前行政訴訟中群體性糾紛越發嚴重,這主要是由于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等行為引起的,失去土地的農民、拆遷戶為了自己的財產利益與政府進行激烈對抗,這往往會導致大量非理性訴訟和濫訴行為的出現,不利于司法秩序的維護。為解決這一難題有必要增加司法建議的發送對象,引入第三方建議。(二)司法建議的質量有待提高。各地法院發出的司法建議書的格式和內容都不統一,在格式上,有些法院的標題詳細注明“某省某市某區(縣)司法建議書”,在結尾寫明發送時間,要求回復的期限,法院接受回復人員的姓名、電話等。而有的法院的標題僅為“司法建議書”,結尾僅標注“以上建議請研究處理”①,這樣的司法建議工作將淪為一紙空談,不能及時監督行政機關改正工作。在內容上,由于各級法院的法官業務素質和工作態度的差異,在制作司法建議書時有些法官在對個案逐一進行剖析的基礎上能夠形成對這一類行政行為的合理建議,不僅提高司法建議工作的效率,而且這樣高水平的司法建議對行政機關更具說服力,對改進相應的行政工作也大有幫助。而有些法官受自身業務能力的限制,不認真對待司法建議工作,這導致他們制作的司法建議書內容空洞,僅從個案出發提一些抽象、宏觀且缺乏操作性的建議。(三)行政機關對司法建議的反饋不認真、不及時。行政機關司法建議反饋率低的原因是來自多個方面的,一是法院雖然有司法建議的權力,但這項權力卻沒強制力的保障,且缺少法律支撐,這導致行政機關對法院司法建議的價值產生質疑。二是有些法官制作的司法建議書可操作性不強,建議書的內容不足以說服行政機關。三是雖然行政機關對司法建議書進行了回復,但卻未將司法建議的內容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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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寬制度司法適用問題及完善建議

摘要:目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司法實踐中適用率逐年增高,顯示出了該制度的優越性。但是,該制度在重罪案件中適用率相對較低,本文從多個方面揭示司法實踐中重罪案件適用認罪認罰效果不明顯,未發揮其制度優勢,并分析其原因,提出相應的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認罪認罰重罪案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正式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納入到我國刑事訴訟中,并作為一項重要的訴訟制度。2019年兩高三部共同《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基本原則以及當事人的權益保障問題等一系列內容作出了具體規定。《2020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2019年12月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超過80%,各地區法院關于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采納率接近80%;在所有刑事案件審理中,一審服判率高達96%以上,相比較同期刑事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一審服判率高出將近11個百分點,該程序的適用有效的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一、問題提出

(一)重罪案件概念界定

重罪案件是刑事案件分類的一種。本文所討論的“重罪”主要指關于量刑方面的重罪,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可能被刑法判處三年以上有期、無期甚至可能是死刑的案件。我國目前在立法上,并不存在區分重罪與輕罪的界定和分析,但在刑法總則中,大多數社會危險性較大的案件,對于量刑的基準刑都為3年以上,可以說將3年作為一個基準點。而且在刑法分則中,關于危害國家公共安全等類型的犯罪,對于影響惡劣的刑事犯罪的量刑起點大多為3年。在刑事訴訟法層面上,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適用速裁程序和簡易程序,以及簡易程序中能否由法官獨任審判作為界分點的恰好以被追訴人被判處三年有期,以此來作為必要因素考慮。綜合上述思考,本文將重罪界定為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界定為重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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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完善建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深入推進,新形勢下事業單位在發展過程中也面臨諸多的挑戰,加強事業單位人力資源管理,不斷提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創造更大的績效,提升為民服務能力,成為當前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重點。伴隨國家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化,事業單位原有的人事管理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發展要求,加強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探析,對提升事業單位可持續發展效能意義深遠。

一、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分析

目前事業單位雖然建立了相對完善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但是總體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體現在:(1)現有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針對性不強。目前事業單位主要采用的管理模式是垂直管理,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開展相關的基礎工作,所以在薪酬福利管理等方面缺乏一定的自主權和獨立性,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來進行實施,往往是被動地按照相關的政策要求開展工作,薪酬管理制度針對性不強,崗位之間的差距和設置標準等有待進一步優化。(2)薪酬管理制度內部公平性不夠,沒有進行有效統籌平衡。事業單位薪酬待遇往往是按照相關的政策執行,不同的崗位,工作性質、勞動強度等存在較大的差異,如何進行科學設計,如何建立技術類、管理類不同崗位多樣化薪酬管理模式,體現相對公平性,目前這方面深入研究探索不夠。此外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體系中,不同的績效福利和事業單位自身的經營管理情況和資金來源渠道等存在很大的差異,如果不及時進行調整,將會打擊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甚至影響隊伍的穩定。(3)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缺乏有效激勵。薪酬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基礎項目,薪酬管理政策的制定,需要結合組織內部績效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建立配套的關聯機制。但是由于事業單位自身的經費來源、工作性質等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對于職工薪酬福利方面的待遇確定也主要是依靠相關的政策,按照職稱、職務、工齡等進行統籌分配和管理,在績效考核方面事業單位沒有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結合自身的實際建立相對靈活的薪酬管理制度體系,導致績效考核部分難以發揮應有的激勵作用,未能有效發揮薪酬管理制度應有的功能和價值,不利于全面提升事業單位可持續管理效能。

二、完善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體系的具體措施

為了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水平,構建更加科學有效的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體系,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計:(1)深入研究政策形勢,并結合事業單位自身的特點,構建完善科學的管理模式。一方面要對國家相關的政策等進行深入研究,并結合事業單位體制改革要求,加快制定完善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另一方面要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構建適合事業單位自身實際的薪酬管理制度體系,要充分考慮行業發展特點、市場競爭情況、單位自身的經營狀況,以及員工的需求和相關風險,以此為基礎形成相關的薪酬管理制度,經過專家論證和職工研究后執行。(2)充分考慮崗位特點,不斷提升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的激勵性。要不斷學習和研究其他單位在薪酬福利管理體系構建方面的經驗,結合事業單位不同崗位的情況,提煉關鍵要素,將崗位勞動工作量、工作性質、責任風險系數以及勞動強度等因素進行全面考慮,建立技術、管理等不同崗位各自的薪酬管理制度,體現內部公平性,同時要縮小崗位不同工種以及行業內部薪酬福利待遇之間的差距,適當向基層傾斜,探索流動性的管理機制,將薪酬體系設定成基礎部分和動態績效部分,切實發揮績效考核的作用,激勵員工不斷成長,創造更大價值。(3)加強績效管理,提高薪酬福利激勵形式的多元性。一方面要將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和績效管理工作進行有效融合,加強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的構建,并動態調整,確保績效考核工作有效發揮其功能,將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具體人員,建立與個人業績相掛鉤的薪酬機制,另一方面要豐富物質激勵和精神激勵的形式,在基礎獎勵的基礎上,設定更多的集體榮譽、個人榮譽,或者通過和培訓、職稱競聘、職務晉升等工作結合起來,激發干部職工的工作熱情,鼓勵他們積極創新,結合組織的發展目標和工作重點,引導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創先爭優,在自身的崗位努力作為,積極貢獻,提高個人績效和團隊績效,為獲得更多的獎勵,提升價值等奠定基礎。此外還應當加強企業文化建設,倡導員工愛崗敬業、努力奉獻,激勵廣大干部職工建立和組織目標一致的工作目標,提高目標導向性,文化的引導性,營造良好的成長環境,助力員工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總之,加強事業單位薪酬福利管理,需要在政策的指導下,針對性建立完善的薪酬福利管理制度體系,同時也應當加強績效考核,細化薪酬福利具體的分配實施辦法,根據形勢變化和發展戰略動態調整獎懲方案,才能更好地營造良好的競爭氛圍,提升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績效,為推動事業單位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的動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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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農業保險完善措施及建議

[摘要]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惠農政策,保障當地農業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高農民的種植養殖的積極性,在全失范圍內構建完善符合實際的政策性,促進農業保險長效機制,提高全市農業抵御風險的能力。

[關鍵詞]組織保障;政策服務;增強投保意識

疫情以及天災的出現,農村經濟受到沖擊,挫敗了農民種植的積極性,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是增抵御自然災害能力的有效途徑,是響應中央號召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舉措。高密市堅持以黨的精神為指導,圍繞鄉村振興戰略,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構建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長效機制,提高農業抵御風險的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惠農政策,保障農業生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1政策性農業保險完善的意義

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涉及面廣,受益人多。單一的政策支持或者獨立商業保險都不能很好地發揮作用,只有兩者相結合的方式,財政資金投入,有效調動農民參保態度,再加保險公司承保幾方面有機結合,有效提高自然災害防御能力,保護農民利益,完善了農村保障體系。這些政策的扶持,促進了全縣種、養殖業的穩定發展,對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農業保險缺乏相應的法律規范,在運行中難免出現各種問題,政府與經辦機構在開展農業保險中的責任、配套制度以及與其他惠農政策的銜接等尚不明確。只有快出臺農業保險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行事,包括農業保險的性質、費率水平、保障范圍、農業保險的經營模式、組織機構與運行方式、保險公司責任、財政補貼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2政策性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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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職稱評審標準問題及完善建議

2017年我國實行高校職稱制度改革后,高校自主制定評審標準,高校職稱評審進入評審權下放時代。高校職稱評審關系教師個人成長、學校發展、教育大計和國家發展,職稱評審標準是高校教師職稱晉升的指揮棒,不科學的標準必然對師資隊伍建設產生影響。因此,需要重視一些高校職稱評審標準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改進措施,以便我國更好地推進高校職稱制度和“放管服”改革。

一、高校職稱評審標準存在的問題

(一)職稱評審標準差異大

高校分為不同類型,如應用型高校、學術型高校,因此高校職稱評審標準存在差異是正常的,但如果差異太大,甚至大到削弱職稱的功能與作用,則是不正常的,將違背職稱評審的宗旨和本意,且差異大將衍生出很多問題,小則影響職稱的意義,影響教師和學校發展、國家師資隊伍建設,大則阻礙人才交流、影響人才強國戰略從而制約國家發展。

(二)職稱評審標準不穩定

高校職稱評審標準不穩定有多種現實原因,如學校自身發展或急需突破困境。高校職稱評審下放的初衷是給予學校較充分的辦學自主權,問題的關鍵在于某些學校只考慮了現實需要,忽略了教師職稱的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根本,導致職稱評審結果與職稱本質的割裂。再如某些學校將與科研無關的內容認定為高校教師職稱的業績,其本質也是職稱評審與職稱本質的割裂。綜上,高校職稱評審標準不穩定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高校忽略了職稱的本質,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意識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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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關聯交易建議探究論文

摘要:關聯交易從集團利益出發是有利于集團內部資源的優化配置,節約交易成本。但關聯交易增加了關聯內部人士進行內幕交易及市場操縱的機會,從而影響到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最終影響到投資者對公司前景的判斷和投資決策。因此,必須盡快完善關聯交易。

關鍵詞:關聯交易內幕交易利潤操縱

一、關聯交易

關聯交易主要指構成關聯方關系的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的交易,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資源或義務的轉移是關聯交易的主要特征。關聯交易的關聯方往往是能夠控制公司或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大股東及其關聯企業。大股東成為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成為企業的內部人和中小股東的人,它們可以利用操縱交易價格的非公允關聯交易等內部交易方式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剝奪中小股東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利用關聯交易可能對會計信息的影響

1.利用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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