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意見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3 1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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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實行離任審計意見
為了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考核、監督和管理,根據上級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現就區管各級領導干部實行離任審計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以促進我區經濟持續、快捷、健康發展為目的,通過對黨政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和廉政建設情況等方面的審計監督,實事求是地反映部門和單位發展狀況,客觀、公正地評價領導干部的實績,為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據。
二、審計范圍和對象各鄉鎮(街道)、區各黨政群機關負責人,任期屆滿或調離、辭職、免職、離退休等,原則上要實行離任審計。區企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仍按揚廣府發(1996)151號文件執行。
三、審計的主要內容
1、依法履行各項職責的情況;
2、任職期間主要經濟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主要實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情況;
投融資建設審計意見
《區加強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頒布以來,我區審計部門緊緊圍繞城市建設,按照“依法審計、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的工作方針以及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充分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審計和社會團體審計合力,運用財務審計和技術經濟審計相結合的方法,在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行政的同時,委托中介機構進行政府投融資建設項目審計,形成了政府投融資審計監督工作的新格局。各建設單位認真貫徹《暫行辦法》,加強項目管理,在嚴格財政資金支出管理、規范政府投融資項目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等方面均取得顯著成效。
一、《暫行辦法》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暫行辦法》具體執行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體現在:
1、宣傳力度不夠。有些單位對《暫行辦法》了解不夠深入,貫徹執行力度不夠。
2、部分建設單位對“工程審計監督的作用和意義”重視程度不夠。部分政府投融資項目建設缺失審計監督,造成建設資金浪費。
3、建設工程招標程序不規范。招標過程簡單,甚至直接簡化招標程序,招標文件編制不規范,未嚴格履行國家頒布的《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國企內部控制審計意見
提要:我國的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審計由于發展時間較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并不規范,沒有達到相應的要求?!镀髽I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頒布實施,使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有了具體的標準。
本文通過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現狀、方法及內容的分析,提出了完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建議。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中規定: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審計。本文所指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對國有企業特定基準日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的審計。國有企業作為整個國民經濟的支柱,不僅數量眾多,規模較大,關系國民經濟命脈,還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要推動內部控制審計工作的發展,在國有企業內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是一個重要步驟。
一、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與內容。
(一)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的方法。目前,國際上對內部控制的審計方法主要有三種:內部控制模糊評價法、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法以及自上而下審計法。
內部控制模糊評價法的原理是把模糊數學的綜合評價模型應用于內部控制活動的評價中。它通過建立科學的內部控制活動因素集,然后分配這些內部控制點的權重,對這些內部控制點分別進行評價,最后利用模糊矩陣對其進行內部控制活動的綜合評價,得出評價結果。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法是指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自己及所屬子公司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評價,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實施的效率效果,以期能更好地實現內部控制的目標。
審計意見購買動因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以新制度經濟學為視角,通過運用委托理論、契約理論、交易費用理論、產權理論,對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購買動因進行了剖析,提出了從根本上防治審計意見購買的政策建議與配套措施,以期為提高證券市場中會計報表與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維護證券市場秩序和保護投資者利益提供參考。
關鍵詞:審計意見購買動因防治新制度經濟學
審計意見購買是指在某一特定會計年度,公司變更審計師比不變更能明顯地獲取更為有利審計意見的現象。對這一問題的研究是近年來審計理論界與各國證券監管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現有的大多數研究集中于實證研究。本文試圖從新制度經濟學的視角出發,通過運用委托理論、契約理論、交易費用理論、產權理論對審計意見購買的動因進行深刻剖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從根本上解決審計意見購買問題的相關建議。
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審計意見購買的動因分析
(一)委托理論的分析委托問題最早由羅斯提出,認為如果當事人雙方,其中論文理人代表委托人的利益行使某些決策權,關系隨之產生。米歇爾·詹森、威廉姆·馬克林(1976)認為如果關系的雙方都是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人不會總是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為轉移。一般認為,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對稱和機會主義是委托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完全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決定了人們掌握的信息不可能無所不包,每一個人對信息的反應所建立的主觀模型也不一樣。信息不對稱是指某些參與者擁有另一些參與者不擁有的信息??蓮臅r間和內容上加以劃分,從不對稱發生的時間來看,發生在當事人簽約之前的稱為事前不對稱,即逆向選擇,發生在當事人簽約之后的信息不對稱稱為事后不對稱,也就是道德風險。按威廉姆森的解釋,機會主義即“欺詐性地追求自利”的行為,是委托問題產生最核心的原因。根據上述委托理論,在上市公司中的所有者將公司的經營權委托給人,人按雙方的約定經營。會計信息是對人經營管理活動的反映,也是委托人了解企業經營狀況的主要渠道。由于個體的有限理性,委托人不可能掌握所有的會計信息,即便能夠,每一個委托人對會計信息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偏差。同時,會計信息在人與委托人之間往往是不對稱的,作為人的經營者存在機會主義,可能更多地想謀求自身的利益,虛列會計信息,粉飾經營業績。委托人聘請外部審計師對企業會計信息加以審計,對其合法性、公允性加以鑒定,正是為了解決委托問題,標準的審計報告措詞可以讓委托人達成一致的理解,權威的信息鑒定又確保了所獲會計信息的真實、可靠性,因此樂于讓渡部分利益聘請審計師以規避投資風險。但經營者有自身的效用函數,為避免審計師察覺其舞弊行為后出具不利審計意見,很可能尋求審計師的合謀,或者以更換事務所相威脅,或以提高審計收費與長期業務往來引致的經濟利益為誘餌,以便成功購買審計意見。
(二)契約理論的分析契約也稱合約、合同,是指幾個人(至少兩人)或幾方(至少兩方)之間達成交易的某種協議,意在做什么。包含以下原則:社會性原則;平等性原則,自由原則、理性原則、互利原則和過程性原則(易憲容,1998)。契約有完全契約和不完全契約之分。完全契約是指契約條款詳細地表明了在與契約行為相應的未來不可預測事件出現時,每一個契約當事人在不同情況下的權利和義務、風險分享的情況、契約強制履行的方式及契約所要達到的最終結果。不完全契約是指留有未被指派的權利和未被列明事項的契約,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交易費用的存在和信息不對稱性而導致的,因而存在“敲竹杠”的問題,即一旦人們做出專用性資本投資后,擔心事后重新談判被迫接受不利于自己的契約條款或擔心由于他人的行為使其投資貶值。審計契約是一項不完全契約,同樣存在信息不對稱。審計師在接受審計業務前并不清楚企業管理層的品行,企業所有權者即審計業務的委托者不清楚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操守,也無法按所自己所掌握的信息或約束條件對審計師進行比較和權衡,以便以最小的資源耗費使需要得到最大限度滿足,這顯然背離了契約的理性原則。審計契約雖也旨在消除會計信息中的不確定性,鑒證會計信息,滿足企業所有者的需要,但無論從審計實施過程還是審計結果,都不可能完全避免不確定性。按現行的相關法律、審計準則的規定,審計師只需“合理確信”會計報表中不存在重大錯報,這為審計師提供了意見購買的博弈空間。由于契約的不完全性,審計師也可能受到“敲竹杠”之威脅。審計師的培養及其審計知識與經驗的積累是事務所的專用性資本投資,也事關作為知識型組織的事務所的興衰成敗,而審計資源是有限的,審計市場的競爭不可謂不激烈,這為企業管理層提供了“敲竹杠”的砝碼。因此審計意見購買較易成功。
公司審計意見描述性統計論文
內容摘要:本文運用描述性統計的方法對1999-2006年上市公司年報中所有上市公司、ST公司、虧損公司的審計意見進行比較分析;根據兩種界定財務危機的方法分別建立Logistic回歸模型,并比較分析了預測模型的有效性。結果表明審計意見具有顯著信息含量,應當將此指標納入財務危機預警模型。
關鍵詞:審計意見財務危機預警信息含量Logistic回歸模型
審計意見作為企業經營狀況的指示燈,能夠從其獨特的視角反映公司的經營狀況。關于審計意見信息含量的研究,國外開始的比較早,相關文獻表明,審計意見在財務危機預警中的作用尚無定論。與國外的研究結果相一致,我國學者對審計意見在財務危機預警中是否具有信息含量研究的結論也不一致。
研究設計
審計意見的分類。本文在研究時,審計意見的劃分為標準審計意見(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和非標準審計意見(除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之外的其他審計意見)兩類。
財務危機的界定。本文在研究時,采用兩種較為常見的財務危機標志事件選擇方法并比較這兩種選擇方法在財務危機預警中作用的異同。取值規則(FDA,FinancialDistressAffair)如下:
審計意見與會計師事務所論文
隨著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注冊會計師的作用日益受到政府、投資者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人們期望注冊會計師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保護投資者利益、約束內部人控制、改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注冊會計師說“不”的情況越來越多。在會計信息失真比較普遍的情況下,說“不”,無疑是注冊會計師能夠頂住壓力、堅持獨立性的重要表現,是一種進步。但是,如果沒有保障注冊會計師敢于說"不"的制度環境,說“不”將會給注冊會計師帶來怎樣的后果呢?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是,注冊會計師是否會充分考量審計風險,特別是盈余管理問題的潛在風險呢?對這些問題的深入分析將為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會計職業進步提供有草義的啟示。
一、問題提出
在資本市場與會計市場的發展過程中,盈余管理問題引起了有關各方的前所未有的重視。普遍存在的盈余管理要求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從而真正發揮“經濟警察”的社會功能。但是,注重證據的會計職業卻倍受責難。一些人認為注冊會計師沒有能夠發揮經濟監督的作用,甚至認為注冊會計師與管理當局共謀。與此同時,洼冊會計師也有自己的苦衷,他們經常抱怨中國缺少一個良好的會計執業環境。在深人討論之前,需要明確兩大問題:
⒈注冊會計師究竟會不會充分考慮盈余管理的風險?如果注冊會計師充分考慮風險,那么,可以預期該注冊會計師會考慮從高風險的審計項目退出。誠如此,注冊會計師的理性選擇就能夠實現各個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在會計行業中的優劣排序,達到有效監督上市公司的目的。這需要對盈余管理與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的關系進行審慎分析。
⒉如果注冊會計師充分考慮風險,堅持原則,他又能否被市場所承認?簡言之,如果注冊會計師出具有保留的審計意見,該注冊會計師的客戶會不會丟失?如果注冊會計師說“不”,而客戶又不能據此隨意“炒”掉注冊會計師,那么,注冊會計師就不用擔心丟“飯碗”,注冊會計師的監督作用才能真正發揮出來。這需要對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的元保留意見與后期的會計事務所變更之間的關系進行認真研究。
后文將以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核心,采用經驗研究的方法對這兩個問題進行分析。在基本把握會計市場狀況的基礎上,嘗試依據我國一些特殊的制度背景對實證研究的結果進行解釋。
監察局加強內部審計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內部審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工作機制
全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金融機構、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及其他單位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獨立開展內部審計監督。所屬單位較多、資金規模較大的部門和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設立內部審計機構,配備足夠的內部審計力量,獨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暫不具備條件的部門和單位,可將內部審計職能交由其監察機構承擔,調整配備必要的專(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履行相應的內部審計職責。各類經濟組織也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機構和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促進企業健康成長。選配的專(兼)職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職業能力和工作經驗,能夠勝任內部審計工作。
對內部審計職能缺失、內部控制薄弱的部門和單位,審計機關要有計劃地納入重點審計范圍。對內部審計工作不重視,內部管理混亂,審計查出違規違紀問題較為突出的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問責的力度。
二、明確內部審計機構的職責和權限
各部門、各單位和各類經濟組織內部審計機構應當按照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管理機構的要求,履行下列職責: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對其管理的資產、負債、損益和基金進行審計;按規定對其管理或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審計,配合審計機關對本部門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審計;對其管理的領導干部或受干部管理部門和審計機關委托對所屬單位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經濟管理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對其及所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風險管理情況進行評審;結合單位實際,開展各類專項審計調查;法律、法規規定及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管理機構要求辦理的其他審計事項。對在內部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問題,要向審計、監察部門報告,及時移送案件線索,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經濟責任審計意見
為進一步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有效發揮經濟責任審計的防范作用,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市關于對領導干部實行離任審計的意見(試行)(**發[1999]5號文)的文件精神,現就加強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行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組織監督、紀檢監督與審計監督的有機結合,是新時期加強領導干部管理監督的有力舉措,也是做好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環節。為更好地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干部監督管理中的作用,解決好先離后審、委托滯后、審用脫節等問題,市委決定把審計的關口前移,加強對鎮(街道)和市直部門有經濟責任的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使經濟責任審計同干部任前考察、屆中考核、年度考評有機地結合起來,更客觀地、實事求是地評價和分析干部任期內的經濟活動,增強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法制觀念,規范黨政“一把手”權力的運行,從而進一步強化對領導干部任職全過程的監督,逐步使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規范化。
二、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實行“四個必審”即:離任的必審,在同一單位任職三年以上的必審,50歲以上的每年必審,群眾來信反映問題較多的必審。每年年底由紀委、組織部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干部管理實際,會同審計部門提出下一年度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建議名單,審計部門納入審計項目年度計劃安排并組織實施。遇有特殊情況確需追加任中審計項目的,須經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同意后,由審計部門組織實施。
三、審計部門要嚴格依法審計,實行審計資料承諾制。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正確地認定被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客觀地評價干部,為考核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要充分利用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實效。
四、發揮審計職能和審計結果的應有作用。審計結果要及時報送市政府、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及有關市級分管領導;并逐步建立健全報告制度,必要時,對審計中發現的相關問題延伸審計,或者會同紀檢、監察等機關實行聯合審計;對于聯審發現的重大問題,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立案調查;對于需依法處理處罰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要定期召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通報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審計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措施,嚴肅審計紀律,加強審計作風建設,明確任務,落實責任,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中審計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審計部門依法獨立開展審計工作,領導干部要自覺接受審計監督,積極配合支持審計人員開展工作,確保任中經濟責任審計扎實有效地進行。
經濟責任審計意見
近年來,**縣委切實加強了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并將審計結論運用到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察考核、調整任用和教育管理之中,為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增強了識人選人用人的科學性??h委組織部堅持用人與審計相結合,力求做到先審計后選用、未審計不選用、逢選用必審計,根據審計結果,結合平時掌握的情況,將審計結果與干部的任用管理結合起來,為黨委及組織部門選拔任用、調整使用和監督管理干部提供參考依據。在**年縣鄉人大、政府領導班子換屆中,有5個單位的領導班子因未進行經濟審計而未進行調整。
二是突出了領導干部教育管理的針對性。出臺了《關于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存在問題的領導干部實行組織處理的暫行規定》,針對被審計對象存在的問題,作出不同的處理。對一般性的工作失職、瀆職問題,由組織出面談話教育;對工作業績作風浮躁、搞“形象工程”的干部,通過召開民主生活會加強警示教育或予以調任;對有經濟違紀違法行為的,區別不同情況,追究其應承擔的責任。通過上述舉措,有力促進了領導干部健康成長。
三是強化了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規范性。把審計結果的運用作為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必備環節,高度重視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帶有普遍性和傾向性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督促領導班子修正錯誤、改正缺點,并不斷規范和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四是確保了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真實性。明確規定,審計結果作為單位“一把手”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把經濟責任審計出來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列入考核范圍,對年度考核中問題反映或暴露較多的領導干部,應確定為下一年度重點審計對象,確保了領導干部年度立體考核及評先表彰的質量。
企業內部審計意見
近幾年來,省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在促進企業完善制度、風險控制、保值增值等方面都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隨著企業的發展、改革的深入、規模的擴大、要求的提高,內部審計的內容越來越多、任務越來越重、難度越來越大。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省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和促進內部審計工作健康發展,現就2008年省屬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滿足企業內部審計需求,推進內部審計轉型,開展以風險為導向的經營管理審計
強化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設是企業持續發展的客觀的、內在的要求,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要深入研究并滿足企業內部審計需求,推進內部審計轉型,積極開展以風險控制為導向的經營管理審計。首先,要認真研究內部審計需求,推進省屬企業內部審計全面轉型與發展,促進內部審計為省屬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服務。其次,要學習和借鑒中央企業、民營企業以及國際上一些成功的經驗和做法,結合省屬企業經營管理實際情況,探索并形成有企業各自特色的、行之有效的內部審計方法和體系。第三,要積極開展以控制風險為導向的經營管理審計,推動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特別是要重視對高風險投資項目的決策程序、操作規范及盈虧情況的審計,防止“燈下黑”。
二、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善權力制約監督,促進企業領導人員正確履行經濟職責
各省屬企業要根據中央五部委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意見》(經審辦字〔**〕2號)的精神,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健康和協調發展。一是要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意識。省屬企業內部管理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省屬企業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從落實權力制約制度、加強干部監督管理和構建和諧國有企業的戰略高度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意識,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總結好的做法,積極推動本企業內部管理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深入開展。二是要樹立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各省屬企業要緊緊圍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重點和本企業工作中心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通過審計,引導企業領導人員增強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和堅定性。通過審計,促進企業領導人員正確履行經濟職責,促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并保障其有效運行。通過審計,為實現本企業發展戰略服務,為加強干部監督管理服務,為加強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服務。三是要加強領導,健全管理機構。各省屬企業主要負責人要重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按照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由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機構參加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指導、監督和檢查本企業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進一步重視內部審計宣傳,加強內部審計成果運用,提高內部審計實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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