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轉型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2 0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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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轉型趨勢論文
近20年來,中國社會處于急劇變革與加速發展的時期,社會轉型呈現多向度的特征,各個時期、各個地區分別處于不完全相同的轉型度之中。中國社會多向度的轉型,主要表現為四大社會變遷與發展趨勢。本文旨在研究中國社會轉型的含義、基本趨勢、社會效果、社會代價及其度量方法。
一、中國社會轉型的界定
在中國,“轉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開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義是體制轉型,即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這與西方國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銀行辦了一個雜志,叫"Transition",有人譯為“轉軌”。從發表的文章來看,這份雜志探討的主要是經濟體制轉軌。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與世界銀行合辦了一份“轉軌通訊”,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將"Transition"譯為“轉型”(注:參見〔英〕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會主義向何處去——經濟體制轉型的理論與證據(譯序)》,〔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了“社會轉型管理(MOST)”規劃聯絡委員會,并出版業務通訊。社會學者往往將"Transformation"譯為社會的“轉型”。在中國社會學者的論著中,“社會轉型”有三種主要的含義:
(1)社會體制在較短時間內急劇的轉變。
“轉型”與“轉軌”在體制轉變這一點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義。自1992年中國宣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中國社會轉型就建立在明確的經濟體制轉型的基礎之上。但社會轉型本身則是社會體制的轉變,是社會制度的創新。改革是從制度轉變開始的,因此制度解釋是根本性的解釋。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個人身份的變換特別困難,代內流動與代際流動率均很低,也就是說,社會結構‘超穩定’,比較封閉。究竟是什么東西限制人們身份的變化?有三種固定與凍結人們身份的因素:一是戶籍制度;二是勞動制度;三是干部制度。這些制度造成了城鄉隔絕,農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會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飛:《觀念、角色、社會結構的三重轉換》,〔南京〕《江海學刊》1994年第2期。)這是對結構問題的制度解釋。“轉軌”概念中的“軌”是指體制。新舊體制銜接、新舊制度更替,就是“轉軌”。
中國社會轉型趨勢
一、中國社會轉型的界定
在中國,“轉型”概念是1992年以后開始流行的。它最早也是最典型的含義是體制轉型,即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這與西方國家的主流理解是一致的。世界銀行辦了一個雜志,叫"Transition",有人譯為“轉軌”。從發表的文章來看,這份雜志探討的主要是經濟體制轉軌。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與世界銀行合辦了一份“轉軌通訊”,為"Transition"的中文版。也有人將"Transition"譯為“轉型”(注:參見〔英〕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社會主義向何處去——經濟體制轉型的理論與證據(譯序)》,〔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立了“社會轉型管理(MOST)”規劃聯絡委員會,并出版業務通訊。社會學者往往將"Transformation"譯為社會的“轉型”。在中國社會學者的論著中,“社會轉型”有三種主要的含義:
(1)社會體制在較短時間內急劇的轉變。
“轉型”與“轉軌”在體制轉變這一點上可以取得相同的意義。自1992年中國宣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中國社會轉型就建立在明確的經濟體制轉型的基礎之上。但社會轉型本身則是社會體制的轉變,是社會制度的創新。改革是從制度轉變開始的,因此制度解釋是根本性的解釋。
我曾指出:“60年代至70年代,個人身份的變換特別困難,代內流動與代際流動率均很低,也就是說,社會結構‘超穩定’,比較封閉。究竟是什么東西限制人們身份的變化?有三種固定與凍結人們身份的因素:一是戶籍制度;二是勞動制度;三是干部制度。這些制度造成了城鄉隔絕,農民、工人、干部等基本社會角色身份固定化。”(注:宋林飛:《觀念、角色、社會結構的三重轉換》,〔南京〕《江海學刊》1994年第2期。)這是對結構問題的制度解釋。“轉軌”概念中的“軌”是指體制。新舊體制銜接、新舊制度更替,就是“轉軌”。
(2)社會結構的重大轉變。
社會轉型期德育
一、年輕一代思想的基本特點
“人們的觀念、觀點和概念,一句話,人們的意識,隨著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的社會關系、人們的社會存在的改變而改變。”[1]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社會存在,而是社會的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馬克思主義這一關于存在和意識關系的基本原理,是我們研究和認識年輕一代思想狀況、基本特點的指導思想。循著這一思想去分析,年輕一代思想的基本特點表現為:
(一)經濟體制轉型——使年輕一代道德取向呈現出多元性
道德屬于社會的上層建筑,是為社會經濟關系服務的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道德作為人們的行為規范或準則,其作用是調整人與社會之間、人與集體之間、人與人之間、人與自身完善之間的關系。道德的基本問題是道德和利益的關系,其中分為兩個基本方面:一是,物質利益和道德哪一個方面起決定作用;二是,個人、集體、社會三者的利益如何對待。道德的實質是義與利的問題。用當代年輕人最流行的話來概括,就是“講奉獻還是講索取”。在奉獻和索取二者之間的取向不同,使道德觀念呈現出千差萬別,導致道德取向的多元性。
年輕一代道德取向的多元性,可以具體分為:只奉獻不索取;多奉獻少索取;少奉獻多索取;不奉獻不索取;不奉獻只索取。有奉獻就應有索取,多奉獻就應多索取,是當代大多數年輕人道德的主要信條。這種奉獻與索取并重的觀念,是對新中國建立后50~60年代道德取向的一種否定和超越。那些年代只能講奉獻,不能談索取,只重視人的社會價值,忽視人的自身價值。這種道德取向的單一性和片面性,是同計劃經濟體制相聯系并以其為基礎的。
在計劃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以及由此而引發的意識形態的嬗變中,年輕一代道德取向呈現多元性的狀況,不僅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也有其歷史發展的必然性,是實現道德觀念更新的一種進步趨向。如何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于人們道德觀念的要求,建立起新的以集體主義為核心的道德觀念,是當前社會主義德育的一項重要任務。
社會轉型時期藝術教育革新
一、中國文化的特點
縱觀中國文化的思維方式,國人向來擅長辯證思維、冷落形式邏輯,這從浩瀚紛繁的經著典籍中可見一斑。“銖分毫析”、“合而觀之”,“疏通源流”、“時勢見理”,“虛會”與“實證”統一,以達到“十分之見”。而被李約瑟認為的“《墨經》已是比較完備的形式邏輯體系”也只是止步于先秦,先秦之后,形式邏輯再也沒有得到發展。而后在千余年的歷史長河中,形式邏輯火花也僅在唐朝西行取經的玄奘介紹到大唐的印度“因明”和明代徐光啟翻譯的《幾何原本》中偶露崢嶸,其幼芽沒有得到萌發便胎死腹中。這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之一。中國傳統文化的特點之二——“經學獨斷論”大行其道。中國春秋時期是一次大的社會轉型時期,奴隸制社會逐步走向崩潰,封建社會逐步形成,生產力獲得較快發展,新興地主階級開始形成,適應新經濟、新政治需要的教育開始出現。新興地主階級為維護封建統治,對人才的要求是“明人倫”,要懂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封建倫理綱常,能夠維護封建統治秩序。此時期的典籍主要是闡明封建倫理關系的“四書”、“五經”。孑L子提出了六藝為內容的教育體系,漢武帝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把“五經”作為全國通用教材,宋朝時又增加了“四書”。從此,“四書”、“五經”構成了中國封建社會一套完整的宣揚儒家學說的思想體系。其實質是:預設某個原理,賦予它自身絕對的權威,然后推斷演繹,以論證所推出的結論的絕對合理性。所造成的后果是,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的推行意識形態,崇尚權威主義、提倡偶像崇拜,導致社會喪失思想自由和寬容的精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在敲開故步自封的中國大門的時候,西方先進的科學文化技術也開始傳人中國。伴隨著社會政治經濟關系的重大變化,封建社會以培養明人倫,維護封建社會人才為中心的思想體系已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在一些進步人士推動下,國人開始對傳統文化進行反思,從邏輯學的視角對固有的思維模式進行批判,啟發民智、轉換概念、確立價值導向等社會文化功能,提升社會的合理化程度,培育國民的批判性思維能力,有力地促進了中國社會的轉型。
二、中國的社會轉型和教育轉型
(一)中國社會轉型的三個階段
當代中國的社會轉型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1840年至1949年為第一階段。中國由一個主權獨立、領土完整的國家淪為受制于西方列強的半殖民地,由自給自足的封建社會變為半封建半資本主義社會,由傳統農業社會逐漸開始了向現代工業社會的過渡。1949年至1978年為第二階段。中國的社會發展處于摸索探究階段,選擇并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社會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發展緊緊圍繞在以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為核心的社會建設道路上,經濟增長不規則,不時犯有急躁冒進情緒;社會發展的速度雖然緩慢,但建立了自己獨立的工業體系,為下一階段的發展打下了一定基礎。1978年至今為第三階段。此階段的具體表現為:中國社會由傳統型向現代型的轉變,包括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從鄉村社會向城市社會的轉變、從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的轉變、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轉型的速度大大加快,轉型的廣度前所未有,轉型的深度史無前例,轉型的難度前所未遇,轉型的向度十分明確。從對中國社會影響的深刻性而言,目前中國所處的第三階段社會轉型的意義更為深遠,可以認為這一轉型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二)社會轉型與教育轉型
社會轉型與法制聯系
本文作者:袁憶工作單位: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
(一)公民法治意識的增強和權利意愿的增加隨著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在中國社會,公民的法制意識從最初的對法律的畏懼已發展到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二)中國的“民權”和“人權”的發展目前,全球化浪潮不僅僅涉及經濟而且還涉及文化及觀念的范疇。中國也從傳統的“官本位”逐步向“人本位”發展,在憲法的修訂中,也提出了“人權”的概念。(三)社會矛盾日益增加在中國的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雖然經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成效,但是制造了社會的裂變和分化。貧富差距的加大,城鄉差距的嚴重使中國的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日益突出。
由于中國目前社會處于裂變的轉型階段,因此,對于國家乃至社會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統治了中國幾千年的人治的模式仍然在當前的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中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從而造成了對當前社會管理的力不從心。(一)立法盡管“人權”已經被寫入了憲法,但是,總的來說,仍然和國際人權標準有著較大的距離。對“和諧”的曲解使在立法上沿用以往的“社會管理”的模式,過于重視“穩定”,使人權的價值沒有成為立法中的價值選擇。(二)公務員管理從歷年在公務員考試中的畸高的錄用比例就可以看出來,老百姓對公務員職位的向往之中隱藏了公務員管理方面的缺陷。僅僅依靠宣傳教育,依靠政治學習和模范人物示范作用來解決根深蒂固的腐敗問題,是不可能對其根除的。只有從根本上的制度建設上入手,才有可能徹底解決腐敗問題。從公務員的思想方面來看,“權力本位”的觀念仍然在許多公務員腦海里根深蒂固、揮之不去。這造成了人民意愿無法表達,或者說難以用適當合法的方式來表達,這些問題的積聚會引發各種社會矛盾,諸如說流動攤販和城管之間的矛盾,類似的醫生和患者之間的矛盾。(三)司法由于在中國司法制度和實踐中存在著諸多問題,這使得在解決當前社會矛盾中,中國的司法應對明顯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因為法律的制訂中存在著許多灰色地帶,致使很多本應由法院解決的問題卻不被受理。其次,對“和諧”的錯誤理解使調解受到司法部門的追捧,在司法實踐中充斥著強制性調解。再次,司法腐敗的存在和日益猖獗,中國傳統文化中對“訴訟”的排斥和“官本位”的殘留思想,以及司法的時效性和收益和付出的不均衡性,使得群眾更傾向于通過上訪來尋找“包青天”來解決問題。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在中國社會形態發生巨大轉變的這個時期,傳統的管理模式沒有能夠相應改進,從而產生了日益激烈的社會矛盾。縱觀全世界,西方發達國家的歷史已充分證明了法治是成功實現社會轉型的必然選擇。因而,中國只有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走依法治國的道路,并切實實行法治,才有可能解決當今社會的種種矛盾,才有可能應對在社會轉型時期出現的嚴重的危機,才有可能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平穩過渡。(一)從立法方面入手,保障社會正義首先,在人權保障方面,立法應與國際社會接軌。隨著我國在國際經濟法律方面和國際社會相融合,與之相關的人權方面,也應該受到相應的重視,雖然中國已經是國際上若干與人權有關的公約的締約國,但是,在把公約的條款并入到內國的法律時,力度仍然不足。其次,法律的制定必須更加謹慎。在今后法律制定和修改的過程中,應該真正的表達和體現民意,體現法律對終極目標的追求,也就是說,對公平、正義、自由等理想境界的追求。(二)從政府守法方面入手,體現社會正義正如古老的諺語所言,“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政府在自己的行為中,也必須做到依法行事,無論何時,無論何人,無論何事,都要嚴格的遵守法律,破除中國特有的“人情和法律并存”的現象。同時,還要有能夠對政府行為真正起到監督作用的機關,做到權利制衡,使之能夠切實地從法律上保護包括人權在內的各種權利。相對于實體公正而言,程序公正更為具有先行性。因此,政府守法的關鍵問題在于執法者能否嚴格依照程序執法。當沒有程序的公正時,實體公正的價值往往被削弱殆盡。在法治社會中,人們不僅要求正義,而且還要求“看得見的”正義,因此,憲法與法律中必須確立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明確規定程序違法亦違法,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①(三)從司法方面入手,實現社會正義在現代社會中,司法對社會正義的實現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無論是私權利之間的爭議,還是公權力與私權力之間的爭議,司法都對結果的正義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目前,“信訪”、“雙規”、以及法院本身所追捧的“調解”等解決糾紛方式都對司法本身有著強烈的沖擊,司法獨立原則作為當代司法的基石,意味著法官應該是獨立判案,以其專業知識和對法律的恭謙的態度,對案件做出自己的裁判。而在中國,太多的因素影響了法官的獨立性,這也造成了司法中諸多問題,致使不能真正的實施法律。總之,無論是從立法、守法,還是從司法方面,轉型時期的中國都面臨著許多紛繁蕪雜的社會問題,在傳統社會管理模式應對現代社會轉型方面存在著缺失的情況下,只有切實推進法治的現代化,遵循中共十五大確立的“依法治國”的基本方針,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完成社會轉型期的中國的歷史使命,才能構筑真正和諧的現代社會。
中國社會轉型中的文化危機探索
摘要:當代中國社會的發展,處在全球化和現代化的雙重背景下,正在經歷著由傳統的農業文明向向現代工業文明的偉大轉型。在這一轉型期,社會各方面都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也帶來了嚴重的文化危機,主要表現為意識形態危機、價值觀危機、社會道德危機、生活方式危機和生態危機等。這些問題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阻礙和延緩了我國社會現代化的進程。因此,認真分析和有效化解這些危機,對于我國現代化建設進程的順利推進,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
關鍵詞:全球化;社會轉型;文化危機
當今時代,是一個全球化加速推進的時代,順應歷史發展潮流,積極參與全球化,實現現代化,是擁有13億人口的中華民族走向復興之路的理性選擇。在全球化浪潮的推動下,當代中國社會也開始了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全面轉型。然而,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全球化給我們帶來的,不全是機遇,也有巨大的挑戰。正如吉登斯所描述的那樣,“全球化并不以公平的方式發展,他所帶來的結果也不全是良性的。(1)P1-15全球化在為我國的發展創造著極大的物質財富的同時,也為我國的精神文化和生存條件帶來了許多破壞性的后果,引起并加深了各種更為復雜的文化矛盾和危機,使我們的現代化進程總是在由意識形態、價值、社會道德、生活方式和生態危機等所引導的矛盾沖突中前行。下面做個簡要分析:
一、社會轉型期我國意識形態面臨的危機
伴隨著經濟、政治的全球化,文化的全球化也成為必然,全球范圍內超越國界、制度和意識形態的文化沖突與整合隨之而來,多元文化相互激蕩,新思潮新觀念不斷涌現,使得我國意識形態領域面臨著多方面的挑戰。
第一、消費主義對我國意識形態的挑戰。英國學者湯林森指出:“資本主義文化的擴散,實質就是消費主義文化的張揚,而這樣一種文化,會使所有文化體驗都卷入到商品化的旋渦之中。”(2)P6消費主義文化作為一種特定含義的生活方式就絕不僅僅是消費本身,而是一種價值觀念,作為一種價值觀念,以商品文化為核心的消費主義,已經構成了人們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宰著人們的生活,構成了人們的生活方式、實踐領域和日常活動。它通過反映特定意識形態的意志在人們日常的消費行為和生活方式中行使著對大眾道德、思想、觀念的控制與主宰,是一種文化的霸權。因為,從本質上來看,生活方式是從屬于一定社會意識形態范疇的,所以接受了西方消費主義的生活方式,就意味著對支撐這種生活的西方資本主義的價值觀念、思想意識的認同。西方消費主義文化的影響是感性而深刻的,人們一旦接受就難以擺脫。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資產階級商品低廉的價格,是它用來摧毀一切萬里長城、征服野蠻人最頑強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們不想滅亡的話——采用資產階級的生產方式——它迫使它們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謂文明制度,即變成資產者一句話。它要按造自己的面貌為自己創造出一個世界。”(3)P255目前,以介紹和宣傳西方發達國家生活方式為核心內容的各種媒體,在向人們展示西方發達國家的休閑娛樂、飲食服飾、起居用行等消費行為方式、消費文化的同時,也在客觀上誘導并刺激了我國一部分人對各類物質享受的欲望,并由此引發和導致了他們對人生理想、價值觀念等問題的重新思考和理解。“消費主義文化對人們的影響從物質層面上進而深入到其觀念和行為之中。消費主義文化在日常生活領域中的滲透,必然對社會主義意識形態造成強烈的沖擊,構成嚴峻的挑戰。”(4)馬克思指出“一定的意識形態的解體足以使整個時代覆滅。”(5)P35所以,面對新形勢下隱藏在日常生活中的西方消費主義文化意識形態的影響與滲透,如何防范和抵制西方消費主義文化也就成了當前我們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
社會轉型期政府監管革新
1社會轉型期的界定與政府管理創新的內涵
(1)社會轉型期的界定。
社會轉型期是指當代中國由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和信息社會、由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由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由封閉型社會向開放型社會轉變的時期。
(2)政府管理創新的內涵。
何謂政府管理創新,主流觀點認為:“政府管理創新是指由于行政環境、行政任務等的變化引起的行政職能、行政方式、行政作風、政府的政策法規、行政體制等方面的一系列新變化”。
政府管理創新內涵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社會轉型時期婦女信貸情況
自古以來,婦女的傳統角色往往是單一的家庭角色,即作為母親和妻子而存在,而極少有社會角色。社會轉型時期的英國婦女也不例外,她們首先是屬于家庭的,遵循“男主外,女主內”的古訓。但是,由于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低下以及接連不斷的天災人禍,使得僅僅依靠男人的勞動無法維持家庭的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婦女紛紛走出家門,從事力所能及的社會性勞動,以此來滿足個人及家庭生存的需要。在婦女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中,信貸業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對其家庭的生存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婦女信貸活動概況
在轉型時期的英國社會中,有所收入的婦女中有不少都參與到了信貸體系中。她們或作為放貸人,將自己所擁有的金錢、物品、土地借貸給別人,或作為借貸人,從別人那里借貸自己所需之物。其信貸活動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其一,有息或無息的金錢借貸,這也是所有信貸活動中最常見的一種方式;其二,抵押貴重物品的典當業,即如果到期后,債務和利息都償還了,抵押的物品就要歸還原主,否則,就歸典當商所有。其三,因買賣而產生的信貸關系。在那幾個世紀里,很少有人在購買物品時能一次性付款并立刻將所購之物帶回家,而是達成一個銷售協議,將付款日期或物品的送達日期推遲,這樣銷售者與購買者之間便產生了信貸關系[1]85-86。金錢的借貸在中世紀后期及近代早期的經濟生活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因為在這樣一個沒有銀行可以安全地存放錢財,沒有正規的貸款人或以國家為后盾的債約,沒有保險公司的社會,尤其是處于16,17世紀早期這樣一個通貨膨脹的時期,錢如果只是簡單地存起來,它的購買力就會大大降低。有資料顯示,在1500-1619這12個十年之間,只有3個十年在結束的時候比開始時貨幣的購買力會增加,而且增加的幅度只有1%;在另3個十年間,貨幣的價值下降了4%-10%,還有5個十年間,貨幣的價值流失了14%-20%;在16世紀40年代,最嚴重的通貨膨脹時期,最初價值為10鎊的貨幣購買力下降了38%。也就是說,假如一個人在1540年存了10鎊,那么到了1550年的時候,只相當于6.2鎊了[1]100。因此,在這一時期,向外有息的貸款被視為一種相對安全并且能從金錢中獲得收益的一種方式。婦女所從事的借貸一般是小規模的,只在親戚、朋友、鄰居和熟悉的人中進行,不經常也不專業,所以經常會產生糾紛。例如,1387年伍斯特郡(Worcester)的朱莉安娜•惠勒,在海爾索溫莊園法庭為3馬克的貸款起訴菲力普•布拉夫和他的擔保人。1432年埃姆雷堡(ElmleyCastle)的艾格尼絲•亨迪,為6先令8便士起訴另一個村民。在14,15世紀,由于天主教禁止高利貸活動,因而利息的數額通常是被約定在還債數額中而被隱藏了。例如,借債人借了40先令的債務,在協議的末尾卻注明要歸還42先令。到16世紀的時候,利息被廣泛的公開承認了,特別是在1517年的法律條文中明確規定:利息在10%以下的都不屬于高利貸行為。債務利息的收取開始走向標準化。15,16世紀的借貸利息一般為5%-7%,有部分婦女因收取過多的利息而被告上法庭。1592年,格瑞斯•斯科特就曾因要求借貸者理查德的妻子支付14%的利息而被起訴為“放高利貸者”。在英格蘭北部的一些鄉村中,債務可以用物品或者等價值的勞動來償還。1580年,碧翠絲•貝爾斯借給托馬斯•卡尼的11鎊5先令的債務,最終是以2頭牛、1頭母馬和20只母羊的形式償還的[1]101-102。有時,為了保證債務能被安全收回,借貸雙方在簽訂契約時會約定一個大于實際債務數額的保證金,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還款,就要支付保證金。例如,艾麗斯借了30鎊給羅伯特,并通過契約約定在1520年圣誕時歸還,還要支付3鎊作為利息。同時,艾麗斯還要求羅伯特簽署了一份在1521年2月1日借債60鎊的契約,并將其附在先前契約的后面,如果羅伯特能按期還清33鎊的債務,后面的契約就被廢止,否則,先前的契約將被它所替代[3]。
婦女參與金錢的借貸還要受其婚姻狀況的影響。對于單身女性來說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經濟活動。艾米•弗瑞德(AmyFroide)在對1550-1750年間英國漢普郡(Hampshire)的45位單身婦女的遺囑和財產清單的調查研究中發現,她們中有將近一半的人都對外放債,而且作為仆人的單身女性占了很高的比例。這些仆人通常會將自己的工資或儲存的現金放貸給他人,以此來為自己將來的婚姻家庭積累更多的財富。1598年,羅姆福特(Romford)的一個仆人瑪格麗特•皮爾特,將自己作仆人所賺得的工資分成6份對外放貸,其中有4筆是放貸給其他婦女的,金額在2先令到2鎊4先令之間[4]。有多余錢的寡婦也是常見的放貸者。1480年左右,約翰•阿西亞就曾向切斯特(Chester)地區的一位名為艾麗斯的寡婦借錢20鎊,艾麗斯同意借錢給他,但要求他另外找兩個人來見證他們之間的契約。婚姻中的婦女也有可能參與金錢的借貸,但需要得到丈夫的同意。在一些案件中也存在妻子在丈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對外放貸,或丈夫以不知情為由追討妻子向外借貸的錢財。例如,一位名為休•帕克的男子就曾宣稱,他的妻子艾麗斯是一個頭腦簡單的女人,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給馬庫斯•貝拉米和他的妻子凱瑟琳價值20鎊的錢和鉆石,因此他要起訴他們還債[1]105-106。如果已婚婦女的借貸活動得到了丈夫的支持,那么她將比其他單身女性具有更多的優勢。她不僅可以從丈夫那得到更多的資金,而且當出現債務糾紛時,也可由其丈夫作為代表出席法庭。
在中世紀后期及近代早期這樣一個法制法規還不是很健全的社會里,人們通常愿意把錢借給那些擁有良好社會信譽的人,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而對于那些社會信譽比較差,無法從親戚、朋友那借得金錢,或剛搬遷到一個陌生的地區,還沒有建立起良好信譽的人來說,典當是唯一的可以快速獲得金錢的方式。典當的物品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諸如土地之類的不動產。部分女性土地所有者將土地的使用權暫時地抵押出去,以獲取金錢上的收益。但由于婦女所擁有資源的有限性,多數婦女只能作為借債人而存在,只有其中很少的一部分能夠成為典當商。從這一時期的一些典當協議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典當業并不正規,典當協議的內容仍十分模糊,沒有對典當物品的價格做出明確的規定。1480年寡婦瑪杰里•拜登同意將30先令借給理查德,僅收取兩雙鞋子、兩件襯衫和他保證償還債務的承諾作為擔保;同時期的另一位寡婦伊麗莎白•拉舍特從威廉姆那借錢,只是用了她的一些齒輪作抵押。但如果典當商懷疑借債人的償還能力,可以要求價值高于借債的物品作抵押。例如,14世紀早期,一位名為朱莉安娜•庫提的女子借了4便士的債務,卻被要求用16便士的衣物作為抵押物;1390年,埃塞克斯(Essex)一位制革人的妻子向當地的一位肉商借了8先令,而她所交納的抵押物價值大致相當于她所借債務的3倍之多[5]。另外,由于典當物與那些即將出售物品界限的模糊不清也會產生法律糾紛。艾麗斯•懷特是一位已婚的獨立經營金錢借貸和典當業的女性,她聲稱1531年約翰•沃爾頓帶給她價值5鎊的銀子和一些其他金屬,并委托她將其賣掉,于是,艾麗斯就將這些物品以5鎊的價格賣了出去,并將其中的4鎊給了沃爾頓。然而,不久沃爾頓便將其告上了法庭,并聲稱他交付給艾麗斯的金屬只是用來作為他借債的抵押物,不是用來出售的,并打算還債時將其取回[1]111。
在中世紀后期及近代早期,各種非正式的信貸常常被用于商品的購買與銷售中。特別是在13至14世紀之間,如果購買者經常從某個固定的銷售商那里購買低價值的商品,那么銷售商會允許購買者延期付款,等債務達到一定金額時再償還。而對于那些富有而又誠信的顧客,店主會允許其賒賬更長時間或達到更大金額后再償還。這一時期人們一般會把賬目保存在頭腦中,到了15世紀以后,人們更傾向于將其記錄下來。記賬的方法是將賬目刻在一根很細的木棒上,然后把木棒縱分成兩部分,雙方各保留一半。15世紀80年代中期,格瑞斯•巴蒂經常從瓊•哈羅德那里購買面包、麥芽酒和其他食物。當出現糾紛時,瓊拿出了用于記錄她們之間賬目的36根木棒作為賣東西的憑證[6]。在較大規模的商品交易中,購買者通常會被要求先支付一部分錢,并約定一個明確的日期將剩余的欠債都付清,以便為購買者留有充足的時間籌集資金。同樣,對于并不能馬上兌現所有商品的銷售者來說,也可以要求購買者先行支付部分或全部款額,并約定在日后的某個時間將貨物送達。另外,部分婦女將自己所擁有的房屋等財產暫時性的出租。出租房屋通常被視為一種相對安全的投資方式,雖然房產有被火燒和被故意破壞的危險,但與放貸、做生意相比所承擔的風險較小。從公平法庭的記錄中可以了解到,16世紀晚期婦女依靠房屋的出租來獲取經濟效益的現象日益普遍,其中大部分都是寡婦,已婚婦女如果同丈夫一起也經常會參與其中。例如,16世紀70年代,埃塞克斯的一個寡婦凱瑟琳•諾特就將自己莊園的一部分租給約翰•辛姆普森,自己僅保留了一個房間和商店;在伊麗莎白統治時期,凱瑟琳•艾倫和她的丈夫威廉姆把自己家的幾間臥室和房間租給了理查德,并每周收取5先令的房租。同時,婦女也可以通過出租房屋之外的其他財產來獲取收益。15世紀80年代前期,寡婦約翰•魯格文就將自己在劍橋郊外市場上所擁有的18個各種各樣的貨攤出租了出去。她對出租攤位這件事非常謹慎,當她決定把攤位臨時出租給約翰•威斯頓的時候,便當著劍橋市長的面把攤位的轉讓和期限等問題做了詳細的記錄。在伊麗莎白時期,倫敦的安妮和皮特•莫瑞是管道方面的專家,擁有從湯姆斯地區向家庭供水的權利,但他們卻把這一權利租讓了出去[1]115-116。
社會轉型研究邏輯學論文
摘要:分析框架類似于形式邏輯的理想類型,是一項將關鍵要素關系理論化的努力,對社會轉型分析具有重要意義。分析框架具有多元及競爭性,代表著流派傳統,有多少分析框架,實際上就會有多少標準邏輯。這些邏輯往往影響著研究者對于具體事實的看法,在轉型研究中起到發現事實、評估價值、提供標準、組織證據的作用。如果沒有分析框架的幫助,很多差異特征之間的轉型就會隱藏于歷史視而不見。因為判斷何者為轉型的關鍵要素,并非是史料自動給出,而是由分析者從史料中選出。
關鍵詞:轉型研究;分析框架;形式邏輯
一、歷史觀
社會轉型一直是政治社會學關注的領域。由于轉型的長程性質,政治社會學者多采用歷史資料分析轉型現象。一些觀察稱此為面向歷史的“轉向”,但在我看來,這種“轉向”其實指的是資料和證據的來源,而鮮少涉及處理史實的分析框架問題。與其說他們把研究目標轉向歷史,不如說他們在尋找對后致社會轉型的路徑影響更準確。另一些觀察批評轉型研究的“歷史觀”呈現斷裂性———傳統與現代,停滯與發展,野蠻與文明,國家與社會,……諸如此類,而非連續性,這確實觸及分析框架,卻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歷史“觀”問題。何為歷史觀?我的看法,它不是指將研究目標限定為歷史。歷史觀屬于前提性預設,是無論采用什么分析框架、無論分析歷史還是現今材料的學者都須擁有的。如果一個研究者預設了———存在變動的進程事實,這些事實呈現不同的類型,可以進行認識和比較;在某些研究目的下,比如挖掘現今事實的起源,它們可以作為參照系提供經驗或者教訓———就可以說是具備了歷史觀。歷史觀給予研究者縱向及橫向的比較視野,如果看不見歷史的變動性及相互影響性,就未必可稱得上具有歷史觀。即使是處理當今的事實,如果充分注意到了來自歷史(縱向的自我歷史,以及橫向的他者歷史)的影響,特別是相較于這些歷史事實的新變動,明了現今事實在這些歷史局勢中的位置,就是具有歷史觀的體現。歷史觀具有的縱橫比較視野,有助于克服轉型分析中常見的局限:僅僅基于局部的已知經驗,或者僅僅基于審美、好惡及教化目標的關于過去的評斷。對于轉型研究來說,歷史觀不是指如何看待具體的歷史事實,而是指是否具備了上述前提性預設。如何看待具體的歷史事實,常常是分析框架問題。比如學界常言的線性或者多元的“歷史觀”,實際上是趨同演進還是趨異分殊的分析框架使然。我主張輕易不言分析框架的“轉向”,原因在于分析框架的形成代表著接續某種學術傳統,它們本身就是多樣的、競爭性的、相互影響或者挑戰的。在某一個特定時期,有些影響大,較為“主流”,有些影響較小,未引起注意。但主流的未必就是持久的方向,非主流也可能會慢慢變成主流,或者經過一段時間,再變成非主流……所以,分析框架并不是追求理論時髦。分析框架不是權威豎立,而是認識者通過思想市場進行選擇的結果。知識的進展,有賴于不同分析框架的交流甚至激戰,它們的交匯、論辯、甚至抵牾,是為研究的常規現象。流的多元其實就是分析框架的多元,流的變化其實就是分析框架的變化,知識是在多元分析框架的競爭中,通過相互影響及不斷的證據挖掘演變的。但演變不同于演進。如果知識(只能)“演進”,“轉向”說法就很容易讓人誤解為正確替代了錯誤,革新替代了守舊。然具有長年研究經驗的人,都明白見過錯誤替代正確、守舊替代革新的情況。所以分析框架的變化,與其說是轉向,不如說是常態。
二、證據組織的邏輯
在政治社會學分析中,運用什么框架處理資料,比起從現實資料轉向歷史資料,是更重要的問題。換句話說,資料是當今的或是歷史的沒有關系,因為它們的真正作用都是論據,是產出論(知識)的據(根據)。證據需要通過邏輯進行組織,分析框架不同,學者從史料中看到(或者他們認為值得重視)的東西往往不同。我們經常可見,針對同一史料,不同的研究者得出不同的論點,這些差別,不完全是材料本身,而是研究者的分析框架決定的。這提示了,對社會轉型分析具有關鍵性意義的,不僅僅是史料,還有來自經驗現實、但經過人類認識活動抽象出的分析框架。是這些分析框架影響著研究者對于具體證據的組織邏輯。比如,對于資本主義轉型的分析,一種分析框架是:生產力的發展改變了生產關系,從而出現了新的社會形態演進,因此,生產力的發展是轉型之根本;另一種分析框架則是,產權關系確定,激勵了效率追求行為,于是生產剩余轉向投資增加,導致生產力的更新,因此,產權關系的變化是轉型之根本。那么,究竟是生產力推動了社會轉型,還是產權關系推動了社會轉型?與其說是史料本身,不如說是分析框架對于史料的邏輯組織給出的答案。還比如,“沖擊—回應”框架,將社會轉型看成是回應外部挑戰的方式及結果,在這樣的框架下,沒有真正遭遇外部挑戰的中國,似乎難以發生自動轉型,因為不存在動力。如果如此,凡是和西方沒有明顯聯系的史實都是不重要的,西方的沖擊或影響,成了歷史敘說中被凸顯的重點。①而以中國為中心的分析框架,則相信內因是變化的依據,轉型必定始發于中國自身的需要和情勢。在這樣的分析框架下,和西方無影響關聯的歷史事實,對于轉型解釋的重要性自然上升。中國自身是否會發生轉型的動力?這些動力是什么?歷史上發生的多次沖突、其作用究竟是鞏固了延續還是觸發了轉型?對這一問題的回答,顯然和分析框架密切相關。這兩個例子,提供了對于轉型基礎原因的不同(甚至相反)看法,是運用分析框架選擇史料、并組織化史料中的關鍵要素關系的結果。這意味著什么呢?何者為轉型的關鍵要素,并非由史料自動給出,而是由分析者從史料中選出。因而,選擇什么,忽略什么,如何將選擇的證據按照一定的邏輯組織起來并指向結論,無論研究者自己是否明確認識到,實際上都需要運用分析框架的指引。
社會轉型期德育問題
一、年輕一代思想的基本特點
“人們的觀念、觀點和概念,一句話,人們的意識,隨著人們的生活條件、人們的社會關系、人們的社會存在的改變而改變。”[1]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社會存在,而是社會的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馬克思主義這一關于存在和意識關系的基本原理,是我們研究和認識年輕一代思想狀況、基本特點的指導思想。循著這一思想去分析,年輕一代思想的基本特點表現為:
(一)經濟體制轉型——使年輕一代道德取向呈現出多元性
道德屬于社會的上層建筑,是為社會經濟關系服務的一種特殊的意識形態。道德作為人們的行為規范或準則,其作用是調整人與社會之間、人與集體之間、人與人之間、人與自身完善之間的關系。道德的基本問題是道德和利益的關系,其中分為兩個基本方面:一是,物質利益和道德哪一個方面起決定作用;二是,個人、集體、社會三者的利益如何對待。道德的實質是義與利的問題。用當代年輕人最流行的話來概括,就是“講奉獻還是講索取”。在奉獻和索取二者之間的取向不同,使道德觀念呈現出千差萬別,導致道德取向的多元性。
年輕一代道德取向的多元性,可以具體分為:只奉獻不索取;多奉獻少索取;少奉獻多索取;不奉獻不索取;不奉獻只索取。有奉獻就應有索取,多奉獻就應多索取,是當代大多數年輕人道德的主要信條。這種奉獻與索取并重的觀念,是對新中國建立后50~60年代道德取向的一種否定和超越。那些年代只能講奉獻,不能談索取,只重視人的社會價值,忽視人的自身價值。這種道德取向的單一性和片面性,是同計劃經濟體制相聯系并以其為基礎的。
在計劃經濟轉型為市場經濟,以及由此而引發的意識形態的嬗變中,年輕一代道德取向呈現多元性的狀況,不僅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也有其歷史發展的必然性,是實現道德觀念更新的一種進步趨向。如何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對于人們道德觀念的要求,建立起新的以集體主義為核心的道德觀念,是當前社會主義德育的一項重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