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稅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12: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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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稅

社保稅設計協調相關稅種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社會保障費改稅的重要作用;社會保障稅與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相配合的問題;社會保障稅的設計要與相關稅種相協調,避免重復課稅;積極開拓杜保基金的籌集渠道;加強“社保”的宣傳教育工作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有利于減緩中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步伐、有利于實行全國統籌制度、對社會保障稅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更具科學性、有利于與國際的稅制慣例接軌。促進我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進程的發展、社會保障基金積累的模式可分為現收現付、完全積累和部分積累這三種模式、社會保障稅與個人所得稅的搭配、社會保障稅與企業所得稅的配套、減持國有股、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資金來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保基金等,具體請詳見。

1社會保障費改稅的重要作用

1.1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

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已經成為我國養老保險的心腹之患。做實個人賬戶,從現收現付式過渡到部分積累式以及實現做實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基金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需要落實一系列的財政與金融政策。社會保障費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需要嚴密的法律規定。稅比費更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法律規范性,促使社會保障費有穩定、及時、足額的收入保證,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

1.2有利于減緩中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步伐

據有關數據表明,國家給企業和國家財政帶來的巨大的養老金負擔,至201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比重將達到12%,超過國際老齡化社會10%的臨界點,只有開征社會保障稅才能夠逐步縮小社保資金缺口,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走出社保支付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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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的社保稅比較探討

一、引言

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二、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的對應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Security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蟊戎氐某鎰誓J揭約耙話闥笆照忌緇岜U現С黿洗蟊戎氐某鎰誓J健?/P>

(一)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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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稅規范社會保障體系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稅收政策的取向;保障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就業壓力依然較大、環保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制定專門的生態稅法、完善現行稅法體系,建立中國特色綠色稅制體系、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縮小收入差距、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物業稅等稅種,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凡是我國公民和法人均為納稅人等,具體請詳見。

一、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環境日益惡化。由于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由于很多企業無節制的工業廢氣排放,導致大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當前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一些高收入群體逃稅、漏稅行為十分普遍,而對低收入階層又缺乏有效的保護,使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納稅主體。

(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目前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失業率比較高,再加上社保覆蓋范圍的逐步擴大,導致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迅速,社會保障面臨收不抵支而可能難以為繼的危險。而且社會保障籌資和管理中存在著“范圍小、層次低、差異大、管理亂、收繳難”等問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日益突出,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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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征社保稅籌集基金來源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稅收政策的取向;保障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環境日益惡化、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就業壓力依然較大、環保性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制定專門的生態稅法、完善現行稅法體系,建立中國特色綠色稅制體系、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取向、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縮小收入差距、開征遺產稅、贈與稅、物業稅等稅種,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擴大優惠政策的適用對象、加大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納稅人的薪金收入、勞務報酬或單位的營業性收入均列為計稅依據等,具體請詳見。

一、當前和諧社會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構建和諧社會面臨的主要問題集中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一)環境日益惡化。由于經濟學中外部效應的作用,大量企業廢水排入河流,造成河流污染嚴重;由于很多企業無節制的工業廢氣排放,導致大氣中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質嚴重超標,這些已嚴重影響到人們的身心健康。

(二)個人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當前貧富差距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一些高收入群體逃稅、漏稅行為十分普遍,而對低收入階層又缺乏有效的保護,使工薪階層成為個稅的納稅主體。

(三)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足。目前我國老齡化趨勢明顯加快,失業率比較高,再加上社保覆蓋范圍的逐步擴大,導致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障支出增長迅速,社會保障面臨收不抵支而可能難以為繼的危險。而且社會保障籌資和管理中存在著“范圍小、層次低、差異大、管理亂、收繳難”等問題。導致社會治安問題日益突出,勢必影響社會的安定,影響和諧社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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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改稅調研報告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透露,“十一五”期間,稅務部門將積極推進修訂國務院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深入開展社會保險費改稅的理論研究和立法準備工作。這意味著,社保“費”將改成社保“稅”。(《廣州日報》9月15日)

筆者認為,適時開征社會保險稅,將現行社會保險費改為征收社會保險稅,是推進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選擇。

二戰以后,西方市場經濟國家能夠實現長時期穩定發展,有效避免大的社會波動,根本上是得益于社會保障制度的普遍建立。開征社保稅為社會保障制度籌集資金則是各國普遍做法。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社會公平的責任在中央(聯邦)政府,開征社保稅,將它作為中央(聯邦)政府的稅收收入來源,中央(聯邦)政府就可以為以相同的標準強制性地面向社會所有經濟組織及其職員征收,同時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大體同等水平的社會保障服務。

相比而言,我國社會保險采取收費形式,由各地方政府征收,社會保障責任自然也就落在地方政府身上。由于全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政府能夠獲得社會保險費收入也就相差很大,再加上各地社會保障支出需求也很不一致,從而使得全國各地居民得到的社會保障服務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同時,由于社會保險費的強制性、權威性比稅差得多,地方政府為招商引資就不會強制企業參與社會保險,從而使得大量三資企業、民營私人企業根本就不為一般職工購買社會保險。

此外,由于社保費形式下,社保責任在地方,當職工需要流動到外地時,就需要當地社保部門劃轉社保資金,而當地社保部門為緩解當地社保資金需求壓力,通常只是劃轉個人繳費部分,對單位繳費通常就不予劃轉,這就使得工作流動性大的民工不愿參與社保。由此導致了不同地區間居民社會保障水平差距巨大,即使在同一地區間,不同單位間職工保障水平也存在巨大差距。這是造成我國社會不公平、阻礙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構建和諧社會進程中,適時開征社保稅取代目前的社保費,并將它作為中央政府的稅種,同時將社會保障責任劃給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為全國居民提供大體一致的社會保障服務,是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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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保障費改稅問題論文

摘要:針對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以費的形式征收、軟收硬支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缺乏穩定性的現狀,對“費改稅”有關的因素進行分析,認為加快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快財務制度和審計制度的改革、健全個人社保基金賬戶管理制度、大力推進信息網絡化建設、多渠道開辟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等措施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稅;社保基金賬戶

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事關我國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大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喻為市場競爭中弱者的“第一道社會安全網”及社會穩定的“減震器”。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以費的形式征收、軟收硬支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缺乏穩定性,不能適應改革時期隱性失業顯形化趨勢和我國進入老齡化時期劇增的龐大社會保障費用開支的需要,更難以為深化改革、促進經濟增長和保持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為此,我們以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費改稅”為研究重點和突破口,對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以此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一、社會保障稅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選擇

社會保障稅又稱為社會保險稅和社會保障繳款,是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征收的用于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資金的一種稅或稅收形式的繳款,它主要對薪金和工資所得(即勞動所得)課征,除了具有稅收的一般特點以外,還具有強烈的累退性、有償性、再分配性和總償還量不斷擴大的特性,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得稅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從目前世界各國的情況看,社會保障籌資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征收社會保障稅;二是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是強制儲蓄形式。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改社保費為社保稅,對于建立穩定的社會保障資金籌資機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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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費改稅問題分析論文

摘要:針對我國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以費的形式征收、軟收硬支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缺乏穩定性的現狀,對“費改稅”有關的因素進行分析,認為加快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快財務制度和審計制度的改革、健全個人社保基金賬戶管理制度、大力推進信息網絡化建設、多渠道開辟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等措施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

關鍵詞: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障稅;社保基金賬戶

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事關我國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大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喻為市場競爭中弱者的“第一道社會安全網”及社會穩定的“減震器”。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以費的形式征收、軟收硬支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缺乏穩定性,不能適應改革時期隱性失業顯形化趨勢和我國進入老齡化時期劇增的龐大社會保障費用開支的需要,更難以為深化改革、促進經濟增長和保持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為此,我們以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費改稅”為研究重點和突破口,對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以此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一、社會保障稅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選擇

社會保障稅又稱為社會保險稅和社會保障繳款,是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征收的用于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資金的一種稅或稅收形式的繳款,它主要對薪金和工資所得(即勞動所得)課征,除了具有稅收的一般特點以外,還具有強烈的累退性、有償性、再分配性和總償還量不斷擴大的特性,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得稅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從目前世界各國的情況看,社會保障籌資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征收社會保障稅;二是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是強制儲蓄形式。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改社保費為社保稅,對于建立穩定的社會保障資金籌資機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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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探費改稅論文

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事關我國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大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政治體制改革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被喻為市場競爭中弱者的“第一道社會安全網”及社會穩定的“減震器”。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和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目前社會保障基金以費的形式征收、軟收硬支導致社會保障基金缺乏穩定性,不能適應改革時期隱性失業顯形化趨勢和我國進入老齡化時期劇增的龐大社會保障費用開支的需要,更難以為深化改革、促進經濟增長和保持社會穩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為此,我們以社會保障制度中的“費改稅”為研究重點和突破口,對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以此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一、社會保障稅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必然選擇

社會保障稅又稱為社會保險稅和社會保障繳款,是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征收的用于社會保障體系所需資金的一種稅或稅收形式的繳款,它主要對薪金和工資所得(即勞動所得)課征,除了具有稅收的一般特點以外,還具有強烈的累退性、有償性、再分配性和總償還量不斷擴大的特性,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得稅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從目前世界各國的情況看,社會保障籌資的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征收社會保障稅;二是繳納社會保險費;三是強制儲蓄形式。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改社保費為社保稅,對于建立穩定的社會保障資金籌資機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重大意義。

1.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

社保稅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有嚴密的法律規定,稅比費更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法律規范性,促使社會保障基金有穩定、及時、足額的收入保證,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基金的征收力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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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稅現狀綜述

一、對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態度

(一)對開征社會保障稅持支持態度。龍卓舟(2008)基于社會保障繳款天然的稅收性質,當然的采取支持的態度。除此外,大多學者未從社會保障繳款的性質立論,基本是以我國社保制度的現實困境為邏輯原點,把“費”的方式的明顯缺陷與“稅”的形式的優越性兩相對比,得出費改稅的必要性。下面具體分為兩個方面進行總結:1、社會保障事業面臨的挑戰。張磊(2006)從人口老齡化、農村城鎮化、就業形式多樣化、社會保險參保面窄、社會保障資金缺口大等五個方面進行了總結,并認為最關鍵的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和社會保障資金不足的矛盾。胡鞍鋼(2001)認為省級統籌是“塊塊專政”,無法解決地區間的社保基金支付的差異性和不公平性,同時不利于建立有序流動的全國性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2“、費”的形式的弊端。學者們在這個問題上的觀點基本一致,整合為以下幾點:(1)強制性弱,覆蓋面窄(張磊,2006;王宏波,2008;汪柱旺、黃蕾,2005);(2)政策不統一,不同地區企業發展不平等(張磊,2006;汪柱旺、黃蕾,2005;郭席四、程崇禎,1997);(3)征收缺乏剛性,執法很難到位(張磊,2006;郭席四、程崇禎,1997);(4)政出多門,管理混亂,透明度低(黃菡,2005;王宏波,2008;郭席四、程崇禎,1997);(5)征管成本高昂(王宏波,2008;黃菡,2005);(6)社保基金不穩定(王宏波,2008)。

(二)對開征社會保障稅持保守態度。目前,一些學者雖然承認社會保障稅本身的合理性、必要性,但卻對開征效果并不樂觀或者認為現階段我國并不適合開征。馬杰(2001)表示,盡管“費改稅”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但是應該降低“費改稅”預期。謝金榮(2001)認可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是大勢所趨,但認為開征所需的諸多社會經濟條件還沒有成熟,諸多障礙還須清除。應該注意到,有些學者雖然旗幟鮮明地堅持社會保障繳款的稅收性質,但是對開征社會保障稅這個現實問題卻態度謹慎。例如,鄧子基(2011)就表示,社保繳款本質上就是稅收,社保費改稅是順應國際社保制度改革路徑的必然選擇,但開征社會保障稅并不能一蹴而就,如果要開征,那就需要努力研究社保稅稅制要素的設計,并根據開征社保稅的影響進行相應的配套改革。

(三)對開征社會保障稅持反對態度。鄭秉文(2010)從以下幾個方面,表達了反對意見:世界性的改革不是費改稅;費改稅不符合旨在加強繳費與待遇之間聯系的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戰略的要求;費改稅在技術上不符合統賬結合的混合型制度的設計要求;費改稅不符合社會保障制度深化改革對“制度彈性”的要求。鄭功成(2001)等人認為社會保障是私人產品,理應是“費”,而且社會保障稅的公共性質與我國實行的部分積累制中個人賬戶的私人性質不相容。此外,費改稅后,國家財政將由后臺走向前臺,國家從社會保險尤其是養老社會保險的間接責任主體變為直接責任主體,將會加大財政負擔。

二、對開征社會保障稅可行性的論證

張磊(2006)認為,開征社會保障稅已形成社會共識、已具備經濟基礎、已具備征收基礎、有很多可借鑒的成功經驗。王宏波(2008)的論點與張磊的基本一致,此外,王宏波(2008)還提出,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確立了社會保障作為國家基本制度的法律地位,所以開征社會保障稅具備了政策法律依據。趙文平(2010)與以上兩人的觀點并沒有大的差異,他還認為,由費變稅有利于增強人們的社保繳款意識,能夠促進全社會同心協力開展社會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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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障金籌集體系構建和諧社會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前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各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比較分析;我國社保基金籌資模式必然選擇——費改稅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剛性不足、缺乏立法保護、參保面窄、社會化程度低、部門職能不清、管理機制混亂、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各種籌資模式比較分析對我國的啟示、征收社會保障稅這一形式越來越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社保費改稅的優越性、社保費改稅的可行性、實施社會保障稅的政策建議、明確社會保障功能的定位是保障而不是公平等,具體請詳見。

前言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離不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支撐,而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在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之上。因此,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保障要求的穩定、可靠、有效的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不但是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需要,而且是我國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一、現行我國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的弊端

(一)籌資渠道單一、資金缺口大

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渠道應實現多樣化,而目前我國的籌資渠道相對較為單一,當前只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較低比例的收繳制度,醫療保險只在個別城市實行試點個人收繳制度,生育保險尚在醞釀之中。各項保障費用基本來源于職工就職的單位,而個人對于基金的支出很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會保障基金來源受阻,資金缺口日益增大。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已經出現支付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截至2004年底,全國范圍內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規模累計已達7400億元,而且每年還會以1000多億元的速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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