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稅設計協調相關稅種論文

時間:2022-06-10 0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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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稅設計協調相關稅種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社會保障費改稅的重要作用;社會保障稅與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相配合的問題;社會保障稅的設計要與相關稅種相協調,避免重復課稅;積極開拓杜保基金的籌集渠道;加強“社保”的宣傳教育工作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有利于減緩中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步伐、有利于實行全國統籌制度、對社會保障稅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更具科學性、有利于與國際的稅制慣例接軌。促進我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進程的發展、社會保障基金積累的模式可分為現收現付、完全積累和部分積累這三種模式、社會保障稅與個人所得稅的搭配、社會保障稅與企業所得稅的配套、減持國有股、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資金來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保基金等,具體請詳見。

1社會保障費改稅的重要作用

1.1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

我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透露,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已經成為我國養老保險的心腹之患。做實個人賬戶,從現收現付式過渡到部分積累式以及實現做實個人賬戶的養老保險基金最大程度的保值增值,需要落實一系列的財政與金融政策。社會保障費的征收、管理和支付都需要嚴密的法律規定。稅比費更具有法律約束力和法律規范性,促使社會保障費有穩定、及時、足額的收入保證,有利于增強社會籌資的強制性,加強社會保障費的征收力度。

1.2有利于減緩中國進入人口老齡化的步伐

據有關數據表明,國家給企業和國家財政帶來的巨大的養老金負擔,至201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比重將達到12%,超過國際老齡化社會10%的臨界點,只有開征社會保障稅才能夠逐步縮小社保資金缺口,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正常運行和可持續發展。走出社保支付的困境。

1.3有利于實行全國統籌制度

國際經驗表明,只有全國性的社會保障費才便于政府在更大的空間內調劑余缺,平衡地區差距。目前的省級統籌只能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過渡形式,全國統籌才是終極目標,毫無疑問,社會保障稅的開征將為全國統籌創造有利條件。

1.4對社會保障稅實行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更具科學性

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有利于社會保障稅的健康運行和廉政建設,有利于建立社會保障費管理的監督機制,增強保障資金的安全性,形成社會保障的收入、支出、管理分別獨立的科學管理系統。

1.5有利于與國際的稅制慣例接軌。促進我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進程的發展

目前。社會保障稅在國際稅制中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經濟杠桿作用,成為了各國除所得稅外的第二大稅種,我國依國際慣例開征社會保障稅,在國際稅收協議中可以相互抵免,有利于協調國家之間社會保障支出的負擔,有利于維護國家主權及本國居民的權益,促進國際間的開發與交流。

2社會保障稅與現行社會保障基金籌資模式相配合的問題

我們知道社會保障基金積累的模式可分為現收現付、完全積累和部分積累這三種模式。就這三種模式的選擇,我們要將社會保障稅與現行的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征繳模式相結合,考慮在開征社保稅后,在主要的幾個稅目上。養老保險稅、醫療保險稅、工傷保險稅中(當然還應包括生育險和失業險,就主險分析可概括其他),只有基本養老保險稅目涉及累積模式的選擇問題(醫療和工傷基本采取現收現付的形式),因為養老保險是具有長期穩定積累期的保險,只有此項保險才會面臨未來人口老齡化的支付危機。目前我們必須在養老保險上采取部分積累制,這是由其目前所面臨的嚴峻形式所決定的:一方面,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嚴重,另一方面,由于體制性原因,國家對“老人”和“中人”欠下的巨額養老金缺口隱性債務需要償還,而財政拮據對缺口彌補顯得力不從心,于是只好依靠“新人”即目前的在職職工承擔一部分責任。

那么就統帳結合的這種征繳模式來看,我們應在社會保險預算內建立兩個帳戶:社會統籌帳戶與個人帳戶。在資金問題上。個人納稅全部進入個人帳戶,統籌稅金則按一定比例分別繳入兩個帳戶。各項基金分開管理,獨立核算。

3社會保障稅的設計要與相關稅種相協調,避免重復課稅

(1)社會保障稅與個人所得稅的搭配。這兩種稅同屬于對收益所得客稅,勞動者的勞動所得是兩稅的共同基本稅基,這就必然存在重復征稅問題。借鑒國外實踐經驗,結合我國國情,我國可采用社會保障收支稅務處理的辦法,即納稅人享受到的社會保障受益收入不納入個人所得稅的稅基。同時,還可以采用“稅收遞延”優惠,既將納稅人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列入個人工資支出范圍,允許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進行稅前扣除,以保證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這樣做也符合我國職工工薪收入普遍偏低的實際情況。

(z)社會保障稅與企業所得稅的配套。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障實質上是一種對必要勞動的補償,是為勞動者“生產”的一種未來保障產品,企業在這種“生產”中,即使不求盈利,也必須講求等價補償,才能使再生產過程周而復始地進行。因此,應允許企業把社會保障稅計入生產成本,允許企業在繳納所得稅前扣除。

4積極開拓杜保基金的籌集渠道

(1)減持國有股。首先,國有股減持僅僅是補充社保基金的多種途徑之一,而且在開始的幾年,我們完全可以控制國有股減持的數量,等資本市場規模擴大、市場承受能力增強后,再逐步增加減持的數量;其次,政府可以規定將國有股減持的所得大部分轉為社保基金,再逐步放寬社保基金入市的限制,這樣從股市套現的資金將重新回流到股市。因此只要我們政策操作得當,完全可以將國有股減持對股市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與此同時,社保基金的實力則會不斷壯大。

(2)變現部分國有資產。根據財政部統計,1999年我國全部國有資產總量為90964.2億元,其中經營性國有資產總額為66748.4億元,總量顯然十分可觀。

(3)調整國家財政支出結構。該方法操作簡單,但由于我國長期實行赤字財政,財政平衡壓力很大。因此,這種方式只能作為轉制成本消化的補充方式,而不能作為主要方式。在具體操作方面,我們可考慮對每年新增財政收入統一切塊,如10%,永久性地納入社保基金。

(4)發行特種長期國債。這種債券期限可定長一些-以便能將債務負擔分散在今后二三十年中,避免對政府造成太集中的贖回壓力。但須注意的是,這種特種國債的年發行數量及期限必須經過權威機構的嚴密測算,即要考慮養老金欠賬的多少,又要考慮政府未來的償還能力。

(5)征收特種稅,將稅收所得用于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保基金。政府可考慮征收遺產稅、奢侈消費稅(娛樂、美容等),以及從已征收的個人所得稅、利息稅等稅收劃出一定比例,用于補充社保基金。

(6)通過發行福利彩票籌集資金來消化部分轉制成本,補充社保基金。福利彩票具有強大的社會集資功能,1994年以來,全國福利彩票共發行銷售343億元,籌集福利資金101億元。因此,通過發行福利彩票來籌資金,只要運作得當,也完全可以成為消化轉制成本的一種方式。

5加強“社保”的宣傳教育工作

社會保障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關系到社會各個階層和各種不同境遇居民的切身利益,與社會安定、經濟正常運行息息相關。因此,開征前一定要把工作落到實處,利用各種媒體和手段,積極廣泛宣揚社會保障的深遠意義,實行有關的納稅教育,提高公民的現代社會保障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