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1 11: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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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監管研究思考
【摘要】監管在廣義上是指政府對企業活動的控制,具體來說,是指政府專業管理部門或政府授權的行政執法機構依法對市場交易行為、市場主體競爭行為實行監督管理,維護市場運行秩序的管理行為。社保基金監管是國家授權專門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安全運營、基金保值增值等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正常穩定運行的制度和規則體系的總稱。其目標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效性主要是針對監管目標而言,它能使預定的目標得以實現,但有效性離不開監管效率的提高。社保基金監管的有效性可以總結為:以最小的監管成本,通過有效監管來促進預定社保基金監管目標的實現。
【關鍵字】社保基金監管問題國際經驗政策建議
一、世界發達國家社保基金監管的經驗借鑒
(一)根據國情,依照法律,確立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較成功的國家在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時,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設,以其作為強制性監管的依據和行為規范。如英國1911年頒布的《國民保險法》、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過并頒布實施的《國民保險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過的《中央公積金法》,都作為本國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確立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制。
在具體監管結構上,各國依據國情不同,分別建立起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如美日等國實行行政與監管的分立。在美國負責社保基金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工部、國內稅務局、社會保障局、養老金收益保險公司、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等,其中,聯邦社會保障計劃的監管組織以財政部和獨立的社會保障局為主,勞動部配合;作為第二支柱的私有養老計劃的監管以勞動部為主,財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體行政管理部門為聯邦政府的社會保障署,在全國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具體從事社會保障稅繳納情況記錄、受益資格認定、咨詢以及資金發放等工作。在日本,監管與具體執行機構分立,其監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行政管理機構為厚生省和勞動省,地方行政管理機構為都道府縣,其國民年金課負責有關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對所轄市村町進行指導;保險課負責健康保險的實施及指導、監督工作。執行機構也分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業務中心,負責匯總、處理地方執行機構的投保人資料。地方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事務所(全國共304家),負責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險和年金的資格認證、注冊、檔案記錄和保險費收支手續等方面的工作。
社保基金監管框架論文
監管在廣義上是指政府對企業活動的控制,具體來說,是指政府專業管理部門或政府授權的行政執法機構依法對市場交易行為、市場主體競爭行為實行監督管理,維護市場運行秩序的管理行為。社保基金監管是國家授權專門機構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安全運營、基金保值增值等過程進行監督管理,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正常穩定運行的制度和規則體系的總稱。其目標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實現社會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有效性主要是針對監管目標而言,它能使預定的目標得以實現,但有效性離不開監管效率的提高。社保基金監管的有效性可以總結為:以最小的監管成本,通過有效監管來促進預定社保基金監管目標的實現。
一世界發達國家社保基金監管的經驗借鑒
(一)根據國情,依照法律,確立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
社會保障基金監管較成功的國家在推進社會保險制度時,都首先注重法制建設,以其作為強制性監管的依據和行為規范。如英國1911年頒布的《國民保險法》、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案》、瑞典1962年通過并頒布實施的《國民保險法》、新加坡1955年7月通過的《中央公積金法》,都作為本國綜合性社會保障法律確立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制。
在具體監管結構上,各國依據國情不同,分別建立起行政、監管分立或統一的監管結構。如美日等國實行行政與監管的分立。在美國負責社保基金監管的機構包括:勞工部、國內稅務局、社會保障局、養老金收益保險公司、社會保障信托基金委員會等,其中,聯邦社會保障計劃的監管組織以財政部和獨立的社會保障局為主,勞動部配合;作為第二支柱的私有養老計劃的監管以勞動部為主,財政部等起配合作用。具體行政管理部門為聯邦政府的社會保障署,在全國有1000多個分支機構,具體從事社會保障稅繳納情況記錄、受益資格認定、咨詢以及資金發放等工作。在日本,監管與具體執行機構分立,其監管機構包括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行政管理機構為厚生省和勞動省,地方行政管理機構為都道府縣,其國民年金課負責有關年金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對所轄市村町進行指導;保險課負責健康保險的實施及指導、監督工作。執行機構也分中央和地方兩級。中央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業務中心,負責匯總、處理地方執行機構的投保人資料。地方執行機構為社會保險事務所(全國共304家),負責投保人加入健康保險和年金的資格認證、注冊、檔案記錄和保險費收支手續等方面的工作。
英國、瑞典等國建立了行政、監管統一的監管結構,其監管主體具有較強的獨立性。英國社保基金由社會保障部集中統一領導,并由各相關機構分級執行。就國民保險和社會救助而言,社會保障部不僅是其監管機構,亦是直接辦理組織,從個人保障賬號的管理、待遇資格的審查,到資金的發放,都由社會保障部負責,社會保障部既是規則的制定者,又是規則的執行者、監督者。在瑞典,社會保障基金統一由國家社會保障委員會進行管理,該委員會設在國家社會保險局。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專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獨立、統一的專門網絡。
社保基金監管及對策初探
社會保險至今只是依據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運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行。這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相距較遠,迫切需要加強社會保險的法制建設。從全國看,整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領域的法律層次很低,監督部門特別是行政監督部門往往迫于其他壓力,不能實現其監督權。另外,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相關條文散見于《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和《工傷保險條例》等各個險種的社會保險法規中。在實施過程中,由于規定比較零星分散,缺乏權威性,基金監督法規缺乏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現階段,行政部門的監督在一定程度上分散無序,不協調。社保基金的行政監督涉及到多個部門,包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稅務部門、監察部門等,在對社保基金的監督上,這些部門缺乏明確分工,監督“缺位”、“越位”現象同時并存,經常出現不協調,甚至不配合的現象。從總體上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存在著重資金分配后的監督檢查,而對事前資金分配的基礎數據的審核與事中追蹤問效的監督力度不夠;事后監督檢查也缺乏有效溝通協調,有時還會出現重復檢查,使基層單位窮于應付,浪費了監督資源,已成為中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體制性障礙,急需通過法律和制度的規范完善來予以糾正。同時,各部門從自身利益出發,使政府制定的法規制度很難實施到位。社保基金專門監督和內部監督薄弱,并缺乏有效的社會監督。
雖然按照《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的要求,社會保險基金實行預算管理,但卻是按預算外資金管理制度進行管理,因此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其實還算不上真正的預算,由此造成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監督的缺位。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和調整完全脫離了人民代表大會這一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的監督,導致社會保險基金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隱患。不僅如此,社會保險基金還具有預算軟約束的特點,各地區各部門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上缺乏相應的監督和法律法規的約束,社會保險基金不同程度地存在挪用和浪費現象,預算的監督管理作用形同虛設。一些地方擅自動用社會保險基金用于基本建設和公用事業建設投資,甚至蓋辦公樓、宿舍和搞房地產投資以及證券投資,給社會保險基金造成損失。龐大的資金收支規模如果繼續實行分散管理,不受約束與管理,不能納入財政統一計劃和預算體系,缺乏規范的、合理的、科學的安排,無法接受立法機構的監督,不僅難以保證資金的安全和完整,而且不能保證政府社會保險職能的實現,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將產生嚴重的影響。中國社會保障機構的權力雜亂,監督角色不突出,地方政府、社保部門既當監管者,又是委托人、投資人和資產管理者。錢、賬、權一把抓,形成了“左手管右手”的管理架構,從而容易產生“暗箱操作”,并游離于體制之外。盡管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社保經辦機構作為社保基金運營機構,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能分開。但從實際來看,這只是行政體系內部的分開,而不是市場經濟意義上的分開,在實際操作中,角色模糊,則認不清。形成了行政管理機關和基金管理機關合一,同時,許多決策者對投資運營的風險沒有充分的認識,缺少管理金融投資的人才與知識,缺少監督與制衡,致使社保基金缺乏獨立和足夠的行政監管,極容易產生操作風險。
從國際經驗看,西方發達國家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方面具有基本的共同的特點,即有一整套完整、嚴格的社會保險監管法律制度。這些法律的形成超前于經濟金融形勢,又能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不斷完善,增強其適用性。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隨著社保基金的發展、監管技術的提高以及監管理念的變化等諸多因素的變化做出適應性發展,并進一步修改法律體系。兩者形成了良好的互動循環。因此在這種動態的法律體系指引下,一方面監管人員可以避免陷入到完全的循規蹈矩中,正視時代和保險經濟發生的變革。另一方面,這種法律體系本身能夠確保從實際保險經濟運行以及保險監管操作中產生的信息有效地反饋回來,并成為審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體系的依據。因此,需盡快由全國人大制定一部完整的《社會保險法》。目前每年五項社保基金的收支規模超過2萬億元,監管力量與當前監督工作的需要不匹配,監督力量薄弱。可適當強化相關監管力量,以滿足社保基金運營、管理的需要。在監管組織結構方面,從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的國際發展趨勢、我國現實國情及長遠的制度穩定出發,可采用以法制監管為核心、適當集中的綜合模式,在現有制度的基礎上加強監管的集中度,以構建一個主輔分明、多重監管的社保基金監管組織結構。目前,歐美發達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向市場化發展,同時,拉美、東歐國家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市場化的步伐亦在加快。我國近年來相繼頒布的企業年金法規和規章,已逐步搭建起企業年金的制度構架和市場化管理運營的基本模式。今后,可進一步推進實行。市場化運營以后。企業年金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社保經辦機構不直接參與管理,企業年金按照相關規定進入資本市場運作,金融機構成為社保基金管理運營主體。監管機構可綜攬全局,強化各種制度,規范市場行為,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推進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市場化。
本文作者:楊駿婭工作單位:渤海大學文理學院
社保基金投資管理
一、社保基金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社會保障基金的規模日益擴大,如何加強投資管理使其保值增值,是現階段必須解決的一大課題。筆者在實際工作中體會到現階段社保基金運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1.統籌層次不同,基金管理主體分散,影響了基金的存量規模,削弱了基金運營的規模效益。目前地方保險基金的統籌層次也不盡相同,中央和省屬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實行了省級統籌,醫療、生育、工傷保險實行地市級統籌或縣級統籌,統籌的層次還處在較低的水平。一些企業還建立了補充醫療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企業是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主體。這樣的管理體制,使基金節余分散,管理難度增大。
2.基金管理制度的約束。在保險基金的管理上,前一時期,確實存在大量基金被擠占和挪用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嚴格限制了基金的投資渠道,只允許投資國債和銀行定期存款。在資本市場發育的初期,防范風險的能力較小,對社保基金的投資范圍作出限制是必要的,但是不應當成為一個長期的政策選擇。就目前講,只有國家級社會保險基金有投資管理的辦法,詳細規定了投資的渠道和管理方法,地方結余保險基金的投資渠道還沒有打開。
3.基金運營不規范。社會保險基金運營主體的非專業性以及過多的行政干預導致基金運營的低效率、高風險并存。從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設置來看,社會保險的事務性管理和基金的運營都是由政府組建的事業性機構即社會保險管理局(中心)來管理,其管理模式是政府行政命令式的管理,而非市場指導下的商業化運作,這使基金在運營過程中存在很大弊病。
二、目前應采取的具體措施
社保基金監管簡介研究
摘要: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我國社會保險制度日趨完善,這就需要根據我國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有效可行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模式,使社會保險基金能夠健康穩定的運行,促進社會穩定,帶來更大的收益。
關鍵詞:社保基金;監管;國際比較;模式選擇
社會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建立和不斷完善,其社會作用越來越大。社會保險屬于社會公共產品,具有強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會性,是社會的“安全網”,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健全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因此,社保基金的監管就成為了重要的環節,加強和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對我國社會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997年,為了改變基金管理的混亂狀況,國務院決定將社會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1998年,國務院在組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時,建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計劃經過各級政府機構改革,自上而下建立起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管體系。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以勞動保障部門行政監管為主,專門監督、內部控制、法律監督以及社會監督有機配合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各部門配合共同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
據國家審計署的對29個省區市、5個計劃單列市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和失業保險基金的審計結果。審計的3項保險基金2006年收入3128.46億元、支出2203.14億元,分別占全國當年基金收支總額的50.7%、46.5%。截至2006年底,3項保險基金累計結余2918億元。審計結果表明,3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良好,但部分資金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風險;一些地方未能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審計共發現違規資金71億元,包括擴大3項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用于彌補“補充醫保基金”及借給企業等;用于委托金融機構貸款、對外投資;用于購建辦公房及彌補行政經費等。近些年來,國家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管力度,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但是,牽動大量人力、付出高昂行政成本組織了這些檢查和審計,可一些嚴重違規和犯罪問題仍然屢禁不止。
加強社保基金管理提升社保待遇
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組織人員對定點醫院進行專項檢查,重點查處掛床住院、門診病例住院等違規行為,針對出現的問題要求醫院限期整改。這是局切實加強社保基金監管,確保參保人員權益的一項行動。今年以來,局按照社會保險“全民覆蓋,人人享有”的總要求,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強化基金管理,提高社會保險服務能力,確保社保基金依時足額發放,提升社會保障待遇水平。
推進擴面征收,完善基金管理
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加強政策宣傳,穩步推進擴面征收工作,確保基金增收。局通過送法到企、政策宣傳周、就業洽談會、舉辦培訓班、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廣泛宣傳社會保險的目的、意義及政策規定,使更多的人了解政策,從而提高勞動者和企業法人的參保意識,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實現應保盡保的目標,增強基金保障能力。《社會保險法》作為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部大法,于今年7月1日正式實施。局以《社會保險法》實施為契機,積極開展社會保險擴面工作,重點針對非公有制企業進行擴面工作,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覆蓋面,不斷提高企業職工參保率。據統計,至今年8月底止,縣參加社會保險270950人次,其中養老、失業、城鎮職工醫療、工傷、居民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人數分別為68600人、39100人、38100人、38300人、65350人、21500人,分別新增擴面人數為7200人、1650人、2400人、1650人、0人、6091人。
同時,大力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水平。首先,對所有的參保單位經辦人員進行社保業務培訓,宣傳各項社保政策,講解社保業務經辦程序。其次,加強數據管理,提高數據質量。全面進行查漏補缺,鞏固和提高信息系統數據質量。堅持做好建賬、記賬、轉移、接續以及對帳工作。每月堅持業務、財務、系統對賬,確保賬實相符。另外,繼續開展好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理及視同賬戶建賬工作。第三,加強檔案綜合管理,積極向“省二級”目標邁進。社保檔案是最重要的民生檔案,涉及千萬戶參保人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檔案綜合管理不但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要實行新辦法,而且還要增加文書檔案跟財務檔案統一歸檔管理。這兩個檔案都是新增加的,要改變原來的存檔方式,工作量很大,特別是文書檔案,分門類別特別多,據統計,分十四類,小項達150項,是一項十分繁鎖的工作。但局曾培建局長想方設法,帶領干部職工克服困難,制訂了詳細措施,狠抓落實,加大經濟投入,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做了大量的工作,完成所有檔案歸檔入庫工作,目前在軟件上基本達到“省二級”要求。
實行全方位監管,確保基金安全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養命錢”,基金的安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局切實加強社保基金的監督管理,確保基金安全。
社保基金管理的缺陷及策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一)基金收支管理亟待加強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征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于沒有社會保險費征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于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后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于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于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于管理的現象。
(二)基金預決算機制尚未形成
我國社保基金入市投資選擇探究
一、我國社保基金入市投資的機會選擇
一直以來,我國地方養老金大多歸地方政府管理,且只限于購買國債、存入銀行等單一的投資方式,收益甚微。2012年,廣東省人民政府將本省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結余資金1000億元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進行投資管理,開創了地方政府將養老金進行委托投資的先河。截至2014年末,廣東省委托資金累計投資收益約177億元,較好地實現了保值增值目標。2015年初,經國務院批準,山東省確定將1000億元職工養老保險結余基金委托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運作,分批劃轉。隨著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階段的結束,養老金大舉入市指日可待。養老金大舉入市具有極大的必要性。一方面,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城鎮化的發展,企事業單位退休人數急劇增加,對養老金的需求量驟然上升,對提高養老金待遇的訴求更加強烈,未來養老金的支付面臨巨大壓力。而另一方面,我國養老金的資金來源和投資收益并不樂觀。在當前經濟新常態下,中小企業可能會出現失業人數和中斷社保繳費人數增加的情況,政府財力不足導致對社保補助力度降低,制約基金籌資能力。同時,雖然目前我國養老金仍有大量結余,但是由于投資渠道單一,投資收益不高,增值作用也不明顯,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養老金“隱性貶值”比較嚴重,保值增值的目標較難實現。面對未來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我國養老金亟需進行投資改革,保障其安全性和收益性。
二、我國社保基金投資選擇的理論分析
本文根據社保基金入市投資選擇的相關政策和制度要求,結合投資選擇和風險控制理論分析,提出相關研究假設。
(一)社保基金入市投資選擇的一般原則與理念
1.社保基金投資運營一直秉承著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動性的原則。(1)安全性要求投資行為必須謹慎,盡可能規避風險,至少保證本金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2)收益性要求在安全性原則的基礎上,基金投資應盡量取得最大收益,收益率必須高于每年的通貨膨脹率,保障社保基金的可持續發展;(3)流動性是投資資產在不貶值的情況下能夠及時變現,足額支付。
國稅社保基金交流材料
黨的*屆六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把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之一。達到這個目標對構建和諧社會至關重要,然而對我國這樣一個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人口大國來說,任務非常艱巨,其中,如何籌集充裕的社會保障資金又是其中的關鍵。世界銀行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在一定的假設條件下,按照目前的制度模式,20*年到2075年間,中國基本養老保險的收支缺口將高達9.15萬億元。筆者認為,只有立足我國實際不斷創新,充分運用好以稅收為主的各種籌集手段,才能在較短時間內建立起強大的國家社保基金,從而早日達到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
一、開征社會保障稅,為社保基金提供堅實可靠的基本來源
目前社會保障費的收取存在缺乏過硬的法律保障、籌集渠道不規范、征收對象窄、欠費嚴重等諸多問題,必須改為法律剛性強、稅基較寬、征收手段和征收額有保障的社會保障稅。費改稅后,不僅能為社保基金提供堅實可靠的基本來源,而且還由于征收率降低和籌集資金較充裕而有利于減輕企業和財政的負擔。有相對穩定收入來源的從業人員,包括各類企業職工、進城農民工等,都應納入社會保障范疇,所在企業和個人必須依法繳納社會保障稅,這樣一些企業不主動參保的問題亦可迎刃而解。社會保障稅的稅率應考慮全國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現實,實行15%-20%左右的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參保人和單位各負擔一半。社會保障應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并把社會保障稅列為中央專項稅,由國稅機關統一征收。
二、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作為專項收入充實社保基金
盡早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不僅可調節社會收入分配,緩解貧富懸殊的矛盾,還可將兩項稅收作為由國稅機關征收的專項稅用于充實社保基金。遺產稅和贈與稅應實行超額累進稅率,近期稅率以5%-45%為宜,并設定適當的免征額。
三、制定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和個人捐助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自查情況報告
市社會保障基金檢查領導小組: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社會保障基金檢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延政辦發[2006]85號)下發以后,我縣高度重視,立即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了安排部署,責成由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財政局、地稅局、就業管理局、醫保辦、企業養老經辦中心、機關事業養老辦、農村養老辦等有關部門,對全縣2005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基金、城鎮養老保險基金、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工作進行了全面自查,現就自查情況總結報告如下:
2005年以來,我縣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進一步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兩個確保”政策,加強“三條保障線”的銜接工作,不斷擴大失業、養老、工傷、生育、醫療等社會保險覆蓋面
,完善管理制度,強化基金征繳與監管,全力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動了社會保障事業的全面、持續、協調、健康發展。
一、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
(一)養老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