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管理的缺陷及策略

時間:2022-04-01 0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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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管理的缺陷及策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根據國家和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而開展的社會保險基金籌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等的行為和過程。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主要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運營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稽核、監督等。

一、當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分散,管理部門過多,各部門都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運行和管理,造成部門間難以協調和集中運營管理。

(一)基金收支管理亟待加強

在實際社會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稅務機關只是按照社保經辦機構傳遞的征繳計劃征收社會保險費,而社會保險機構由于沒有社會保險費征收職能,通常也不會過分關心社會保險費征收情況,也就不能真正實現應保盡保、應收盡收。部分參保單位由于及時、足額繳費意識不強,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后造成滯納金很多、職工減員不暢、單位繳費不起、勞資矛盾惡化等局面。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當中,現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齡偏大人員的一次性補繳,這些補繳在現在看來是一筆可觀的收入,而實際上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從長遠來看卻是增加了未來基金支付的壓力。在基金支出方面,雖然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看起來比以前科學、合理了,但由于這幾年退休人員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調資,所以退休得越早,調的次數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劃算,所以參保職工還是想盡辦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卻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來基金運行的風險。負責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門,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于有沒有基金足夠使用,能用多久,他們往往不會過問,在基金支出管理上,還會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嚴、疏于管理的現象。

(二)基金預決算機制尚未形成

通過對社保基金籌集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可以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強化社保基金的監督管理,保證社保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保基金運行效益,促進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社保基金決算是社保基金預算執行情況的總結,是實施社會保險預算制度的重要環節,通過編制社保基金決算,可以全面完整地反映社保基金的年度收支狀況,有利于分析和檢查預算的執行情況,發現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而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預算管理,為領導決策提供可靠依據。但由于社保基金運行環節由多部門組成,且各自獨立,所以對基金全局的運行情況、運行質量、運行風險就變成“誰都可以問,結果誰都不問”的局面,基金預、決算機制難以形成,即使按照《國務院關于試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意見》國發〔2010〕2號文件編制預算,也會因部門之間難以協調,掌握的資料不夠真實、準確,而不能形成真實、全面、科學的社保基金預算。

(三)沒有形成基金運轉預警機制

目前,建立在不斷擴大覆蓋面和不斷調高繳費基數基礎上的社保基金收入曾快速增長,這種基金收入超過基金支出的增長,掩蓋了基金運行的風險,不易引起大家的關注,但這種基金收入的增長是有限度的,不可能一直這樣延續下去,因為社會保險擴面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了,總有不能再擴的時候,而隨著老齡化的到來,社保基金支出卻呈剛性增加。我們現在總是覺得基金有結余,基金赤字好像離我們很遙遠,但實際真正算起來,看起來可觀的基金結余往往只是幾個月的基金支出,一旦當期基金入不敷出,基金赤字的風險很快就會到來。所以關注基金收入的增長因素、基金支出的有效控制、基金結余的保值增值至關重要。但由于相關部門各自獨立,又有誰關心若干年以后的事情,對社保基金運行的預警分析也就無從談起了。

(四)基金難以實現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納入財政專戶管理后,基金結余實質上由財政部門管理,不是購買國債就是存銀行。由于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沒有完全執行到位,造成各項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減少,有的存在銀行也因不能及時轉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雖然現行社保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財政部門應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的意見,在雙方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及時將基金按規定用于購買國家債券或轉存定期存款,而事實上這種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經辦機構和財政部門在這個問題上推諉扯皮,影響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時,由于物價上漲指數高于銀行存款利率而實質導致基金的貶值,給今后基金支付造成較大壓力和風險。

(五)社保基金監管機制不健全

按照現行規定,社保基金監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各負其責,此外還有社會監督。三個職能部門都是政府的,而社會監督信息不對稱,力度十分有限。從實踐看,這一監督機制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即使有了社保基金誰也不得隨意動用的“高壓線”,但如果缺失外部權力的制約性監督,地方領導挪用基金的現象還是難以避免。此外,社保機構內部稽核機制不完善,稽核力量不足,加上缺乏有效防范職務犯罪的控制手段和措施,個別業務、財務人員以及部門領導利用工作之便進行公款私存,甚至截留、侵占基金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完善社保基金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一)開源節流抓基金管理,提高認識重內部控制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目前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是地稅部門的強制征收力度不夠,社保經辦機構人員的觀念不對,以及社保業務經辦過程存在的內部控制不到位造成的。首先,地稅部門要切實履行起及時、足額征收社會保險費的責任,《社會保險法》已經出臺,完全可以依法采取多項舉措強制征收,確保社保基金應收盡收,顆粒歸倉;其次,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要不斷提高認識,樹立全局意識、長遠意識和基金風險意識,嚴格控制基金支出,做到不該支出的一分也不能支出,切不可隨意動用這老百姓的“養命錢”、“救命錢”;再次,我們還要建立健全社會保險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控制長效機制,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

(二)整合社保經辦機構,減少基金運轉環節

社保基金預算和決算機制尚未形成,沒有基金風險預警機制,其主要原因是社保基金管理機構分散,涉及部門過多形成的,大家都管,結果大家都不管,“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現在,類似我們“五保合一”的社會保險運行模式不在少數。從開始辦社保,到待遇享受,涉及多個部門,有負責社保登記和申報結算的,有負責社保費征收的,有負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的(不少地方待遇支付又分成了幾個部門),有負責技術的,有負責養老保險費補繳和退休審批的,有負責工傷認定的,有基金收支管理的,等等。這種基金運轉體制在起到互相牽制的作用下,也大大削弱了基金運行效率,難以形成正常的預決算機制和基金風險預警機制。所以,我們要整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減少基金運轉環節,最好是由一個部門一條龍負責到底,實在不能完全整合到位,也最多只保留地稅部門征收和財政部門基金監管,而將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待遇支付、信息管理等集中于一個部門,成立一個綜合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這樣基金運行管理的效率就會大大提高,也有利于增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全局意識和主人翁意識,才能形成一個高效的管理體制,基金收支才能統一記賬、統一核算,才能形成社保基金的預算和決算機制,才能有明確的主體去關心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情況,建立正常的基金風險預警機制。

(三)提高基金管理效率,拓寬基金投資渠道

我國社會保險實行的是部分積累制,目前社保基金積累已經達到了一定的規模,為了防止基金被貪污、挪用,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明確規定只能用于購買國家債券和轉存銀行定期存款,這對于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確實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但隨著物價不斷上漲,而銀行存款和國債利率偏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壓力卻越來越大。在《社會保險法》草案的分組審議中,不少人大代表也提出了拓寬基金投資渠道的建議,在10月28日通過的《社會保險法》中也明確了“社會保險基金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所以,我們一方面應加強基金管理,用足社保基金銀行存款利率優惠政策,及時將活期存款和到期的存款轉存定期,增加基金利息收入;另一方面,要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拓寬基金投資渠道,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國務院規定進行投資運營以實現保值、增值。

(四)完善社保基金監管機制,加強社保經辦內部審計

加大基金監管力度是維護社會保險制度運行的長期任務。只有不斷強化內外監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減少基金風險。一是社保經辦機構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建立內部審計科室和專職內部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本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情況、社保基金收支結存情況等進行內部審計監督,防范違規舞弊現象發生。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環節,有效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貨幣資金管理等重要環節嚴格貫徹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授權批準等內部控制原則,從源頭上防范擠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為發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資和收益情況以及其他財務數據等,將社保基金的運營納入社會公眾和監督機構的雙重監督之下,防范社保基金運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實行紀檢、財政、審計部門聯合監督,建立對社保基金日常監管的長效機制。在監督過程中,要重點監管社保經辦機構是否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并有效實施;監督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環節是否合法合規;監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