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生活垃圾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07: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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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

農村生活垃圾協同治理研究

隨著脫貧攻堅戰的全面勝利,農村人口收入結構和消費結構發生重大變化,農村生活垃圾量明顯增加。與過去相比,現代農村生活垃圾的組成越來越復雜。與城市相比,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和基礎設施相對薄弱,難以獨立得出農村生活垃圾利用和空氣污染等一批農村衛生問題的結論,這些問題威脅著農村人口的健康,影響著農村的形象[1]。面對這些問題,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部署,2021年2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提到了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加強資源回收利用打造循環經濟體系。2021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在一些條件的地區推廣縣域環境衛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方式通過政府建章立制總體布局,村民可以通過自治來破解長效難題,政府主導第三方市場運作,從而實現三方協同治理的“村民自治+PPP運營”模式,以實現長效的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利用。筆者總結當下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理體系特點、處理模式以及未來發展的趨勢,探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中存在的治理模式問題的思考與啟示。

1農村生活垃圾的特點和處理現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或提供日常生活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被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2]。農村生活垃圾是指在農村日常生活,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垃圾,如表1所示。

1.1農村生活垃圾的特點

總體而言,我國農村生活垃圾具有數量多、范圍廣、分布分散、構成成分復雜、有害物質比例上升、地區差異大等特點。隨著農村地區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生活垃圾將進入快速增長的新階段,垃圾處理也將面臨嚴峻形勢。隨著人民生活質量的不斷提高生活,農村生活垃圾的組成成分也發生了巨大的改變了一次性用品、工業制品和塑料制成品的使用率上升。農村居民不想處理的衣服和消費品現在都是生活垃圾的一部分,而以前用作飼料的多余蔬菜、皮屑、樹葉、植物、藤、稻草,如今已成為日常農村生活中的垃圾[3-4]。在我國農村,村莊之間和村莊內部居民點的距離相對較遠,與城市集中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相比,農村生活垃圾具有空間分散的特點,收集運輸難度大。同時,我國大部分農村尚未形成長效的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由于垃圾量的不斷增加與垃圾處理能力的落后之間存在著嚴重的矛盾,農民能找到的最方便的辦法就是把生活垃圾堆放在路邊、河邊或者將各種垃圾混在一起,這種結果就是污染周邊環境。

1.2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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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匯報材料

我鎮認真貫徹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改善農村生活垃圾狀況,凈化人居環境。根據《縣接受國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驗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鎮農村的實際,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自查,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成立機構

鎮成立了由書記、鎮長總負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領導機構,具體指導、協調和監查環境衛生工作。每月還組織2次檢查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委,在全鎮范圍內通報批評。

二、宣傳到位,營造氛圍

我鎮召開了由駐村領導、工作組長及村(居)委支部書記、主任參加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的專題會議,對全鎮群眾還簽訂了“鎮門前五包”責任書,并在各主要路段及公共場所派發宣傳資料,加大宣傳力度,使宣傳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使群眾能自覺配合鎮、村做好垃圾整治及日常衛生保潔工作。

三、加大投入,花大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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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長效管理意見

打造村容整潔、環境優美的現代生態農村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加快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建設全面小康社會、創建生態市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長效管理機制,全面推行垃圾袋裝化,確保農村垃圾日產日清,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目標,以優化人居環境為核心,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為保障,以農村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為要求,全面建立起“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機制,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農村文明程度,為建設生態市打下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各鎮(區)成立環境衛生管理所,全面建立“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置機制,確保硬件設施到位、保潔隊伍齊全、資金籌措多元、考核機制有效、垃圾日產日清,并全面推行垃圾袋裝化,實現農村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

三、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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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進一步改善農村環境衛生面貌,鞏固、提升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成果,優化農村居民的生活環境、提高農村居民的健康水平。經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整治行動。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部署,圍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的總體目標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引導農民養成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習慣,逐步提升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水平,有效改善村容環境和面貌。

二、目標要求重點

抓好農村垃圾治理、打造村容整潔與生態良好的人居環境,改善農村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全面提升農村人居環境質量。以整治環境突出問題為導向,點面結合,全面推進,到2020年6月底前,打造一個“干凈整潔、環境優美”的新、新農村。

三、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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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匯報

根據省廳文件精神和省廳實地調研指導提出的問題,進行積極整改,具體整改工作匯報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市共建設813套環保桶,購置吊裝式垃圾收集車30輛,各鄉鎮配置保潔員(由當地村民構成)848名。平均每天清運垃圾60噸,基本實現了全市9個鄉鎮及街道的156個行政村、897個自然屯的垃圾日產日清,提前完成了90%的行政村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任務目標。

(二)整改措施

1.根據農村生活垃圾省級達標驗收標準和省廳調研組指導意見,購買2000個240L小型收納桶,將小型收納桶合理的分配到生活垃圾收集設施設備短缺的村、屯,解決了生活垃圾收運設施設備覆蓋范圍不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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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根據國家、區州對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相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以提升各族農牧民群眾生活質量為核心,以進一步改善農村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家園為目標,集中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治理,強化城鄉統籌,加快建立治理有序、收運便利、處理達標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倡導文明衛生健康的生活習慣,增強農民環境意識,提升農村文明新風,逐步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二、基本原則

(一)規劃先行,城鄉統籌。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以縣域為單位統籌考慮城鄉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處理問題,做到注重以城帶鄉、全域覆蓋、設施共享,優化布局,提升效率,擴大服務面積。

(二)因地制宜,建管并重。堅持實際出發,科學合理選擇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模式,一是離垃圾填埋廠20公里以內的轉運到縣進行統一處理,采取“戶集中、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治理模式。二是離垃圾填埋廠20公里以外40公里以內的可建轉運站進行轉運處理,實行“戶集中、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治理模式。三是離垃圾填埋廠40公里以外的、邊遠山區等交通不便的建垃圾填埋場進行處理,做到垃圾不出村,但要盡量做到無害化、避免二次污染,實行“戶集中、村收集、鄉(鎮)轉運、處理”的治理模式。毒害性垃圾則實行“戶分類、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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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類工作報告

近年來,農村生活垃圾迅速增加,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的改善以及農村可持續發展。如何抓住當前人居環境提升工作的契機,治理好農村生活垃圾,是非常迫切的問題。現就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農村收轉運處理模式和垃圾分類等方面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情況報告如下:

一、農村垃圾治理和垃圾分類工作現狀

(一)農村生活垃圾現狀。下轄11鎮104個行政村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推進,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大批量工商業產品涌入農村消費市場。農村垃圾,尤其是農村生活垃圾,不再以可自然降解的有機物成分為主,塑料袋、塑料瓶、玻璃制品、廢舊家電和電子產品等不可降解的垃圾所占比例迅速增加,其污染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加劇。我縣農村地區的生活垃圾主要分為以下四類:一是有機垃圾,主要包括剩菜飯、菜幫菜葉、瓜果皮核等;二是無機垃圾,主要包括廢棄磚瓦等建渣;三是塑料垃圾,主要包括各類食品包裝袋、破舊塑料膜等;四是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農藥瓶(袋)、廢舊電池、舊燈管燈泡等。大多數百姓更傾向于繼承傳統的生活方式,對于環境保護與環境污染的認知不夠,在現代化轉型期間對生活垃圾的處理機制和處理設施并不完善,大部分農村地區,大量生活垃圾被亂丟、亂堆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

(二)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模式。我縣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理模式為各鎮負責制,緊臨城區或交通要道沿線農村的生活垃圾采取統一收集,集中轉運至縣城垃圾王公司集中處理,大多數偏遠的村則采取集中焚燒和填埋方式進行處理。目前我縣已建成1個農村垃圾收轉運設施,正在實施6個村垃圾轉運項目,項目總投資960萬元,計劃年內全部竣工。全部投入使用后可為下一步推行“戶分、村收、鎮轉、縣處理”四級垃圾分類處理模式奠定打下良好基礎。

(三)垃圾分類工作。按照州政府關于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的要求部署,我縣已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并擬定《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置實施方案》,該《方案》已書面征求各鎮、各部門意見建議反饋,目前正在就反饋意見做再次修改,預計十月中旬將印發全縣實施。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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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總結

根據《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按照省、市、縣城鄉環境治理相關要求,鎮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各級干部、發動全鎮群眾,開展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治理效果,工作開展情況如下:

一、黨政重視

1、建立機構。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科級以上兩位領導為副組長,其余黨委委員、村(社區)支書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鎮上成立了辦公室,每村2名保潔員、每社1名保潔員,負責全鎮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日常工作。

2、加大投入。2011年以來,各級財政投入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經費235萬元,一事一議投入資金155萬元。做到了每10戶有1個垃圾池,每村1個垃圾回收點,有毒有害垃圾存入回收點,一輛垃圾運輸車,每戶有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筐,戶戶有垃圾凼。

3、落實責任。

①有制度。制定工作標準,建立會議、協調會商、巡查、監督整改、考核評比、保潔員管理等制度,健全部門協作聯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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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整治自查報告

今年以來,縣城管局在市城管局緊密指導下,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切實履行城市管理職能,保持拆違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城市規劃區內違法建設行為;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全面長效治理為主攻方向,兩項工作做到了穩步推進,成效明顯。

一、“一區三邊”違法建設整治工作

制定了《縣集中整治“一區三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方案》,依照方案要求對所在行政區域內的違法建設項目進行了細致的統計,并積極開展違章建筑拆除工作。

一、組織推進情況

(一)工作方案和會議推進情況

2017年已制定并印發《縣集中整治“一區三邊”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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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法學思考

[摘要]在農村循環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農村生活垃圾循環利用有著積極的意義,由于當前農村生活垃圾循環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缺失,導致其在實踐中無法落到實處,文章通過分析問題提出了解決對策,以期為農村循環經濟發展和建設新農村助力。

[關鍵詞]循環經濟;農村生活垃圾;法律問題

一、農村生活垃圾概述

(一)農村生活垃圾的概念。關于生活垃圾的定義,我國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章中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將農村生活垃圾定義為在日常生活、生產或服務活動等中所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所以農村生活垃圾即是農村日常生活或服務活動中所產生的固體廢物。其主要來源于農村平時日常生產生活服務、企業生產中所排放的固體廢棄物,同時還包括農業生產中產生的如農藥、固體包裝、塑料等垃圾。其中鄉鎮企業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是主要源頭。近年來,由于農業經濟的迅猛發展以及生態旅游的規模逐年擴大,導致農村生活垃圾總量不斷增多、危害性加劇等特征,特別是生產生活垃圾中產生的一些有毒有害物質,不僅給農民的身體健康造成極大威脅,也給農業生產生活帶來了很大影響。(二)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理論基礎。我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明確指出循環經濟是在生產、生活等過程中對資源進行減量、循環利用等活動的總稱。根據這一定義可以認為,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一定是體現了循環經濟的基本理論,且將此理論運用之農業生產生活中。國際學術界并沒有“農業循環經濟”這一專業術語,而是以“循環農業、生態農業、有機農業”等形式出現,且對農業循環經濟的研究也比較有限。我國近年來一直將“三農問題”作為經濟發展中的熱點問題,將循環經濟理念在農業生產領域的運用視為改善農村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的現狀,促進農業生產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以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根本途徑。只有對農村生活垃圾循環利用給予法治保障,才能使農村生活垃圾變廢為寶,才能有效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三)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現狀。首先,目前我國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過程并未完全體現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循環經濟理念,大部分農村的垃圾收集設施因無人管理負責而損壞或者丟失,部分經濟落后的農村甚至沒有垃圾處理設施,使得農村大部分的生活垃圾沒有處理,只是隨意排放,隨意丟棄在田間地頭的生活垃圾造成對農村土地、水質的二次污染,給農民的生產生活帶來極大危害。同時沒有從源頭上對生活垃圾進行分類,部分農村在沒有對生活垃圾進行源頭分類的情況下,盲目興建垃圾處理場,使得垃圾不能有效的循環利用。未經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即隨意傾倒、焚燒,只有很少一部分用做農業肥料進行循環使用。其次,對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理缺乏有效的資金投入和技術保障措施,導致農村生活垃圾無分類處理及循環使用硬件設施,而實用性強并且能取得較高經濟效益的垃圾循環使用設施既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也需要強有力的科技技術保障。最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循環利用的監督機制不健全,關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相關負責部門和人員的義務、責任不明確,垃圾處理往往流于形式,更無從談起循環利用。以上出現的種種問題,都和我國在農村生活垃圾處理中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有很大關系,所以要使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落到實處,必須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法律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法律現狀。首先,目前我國沒有制定專門關于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及循環利用的法律法規。2014年我國修訂的《環境保護法》第33條、38條、49條中對于農村生活廢棄物的管理主體、資金保障以及公民的義務分別進行了規定;《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中第三節專節對于農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進行了規定,2016年該法進行了第四次修訂,其中第44條專門對于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置責任部門進行了規定;《循環經濟促進法》作為我國循環經濟立法的里程碑,在第34條、37條、38條、39條中對于農村循環經濟的資源利用提出了指導性建議;《清潔生產促進法》第16、22條分別對廢物再生利用和農村廢物資源化進行了具體規定。其次,部分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中關于農村生活垃圾循環利用的規定,較之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中的規定較為詳細和具體。以江蘇、浙江兩省為例,均對農村生活垃圾的管理、收集責任主體進行了詳盡的規定,并提出給予財政的援助支持。(二)存在的問題。1.立法中循環經濟的理念不夠深入。首先,關于循環經濟的理念還沒有被例入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中,雖然我國一直提倡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思想也扎根人心,但是這種理念還沒有貫徹到立法中,沒有在立法中起到指引的作用。其次,2014年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中雖然提到了可持續發展、循環經濟,但是在具體的立法過程中對于循環經濟的理念還不夠深入,大多為原則性的規定。最后,我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現已制定了將近22年,雖然修訂過四次,但由于其在立法中未能充分貫徹循環經濟理念,存在實際操作差、與其他法律不相適應等問題。2.法律體系不夠健全。目前我國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法律體系尚不健全,特別是關于農村生活垃圾的處理和循環使用專項立法缺失,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和《清潔生產促進法》中雖然都有關于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相關規定,但原則性、指導性過強,且關于農村生活垃圾循環利用沒有作出具體規定,在實踐中操作性較差。除了這三部法律外,關于農村垃圾的循環使用的多以各地的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出現,法律層級較低。另外,從目前各國的立法來看,我國缺少對于垃圾源頭分類的專項立法,而垃圾進行有效分類,是垃圾循環使用中非常重要的環節。專項立法缺失使得垃圾分類具體實施無法可依。3.法律責任不明確。一方面,《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中雖然專章規定了法律責任,但是在法律責任中沒有專門關于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的法律責任,同時相關的法律責任中關于責任的主體主要是針對企業和經濟組織的,關于政府和農民的責任,沒有相關規定,顯得與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不相適應。另外,《循環經濟促進法》第48條還規定了獎勵措施,《清潔生產促進法》中也規定了部分法律責任,但這些獎懲措施多為原則性規定,并未體現出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過程中具體實施的措施。另一方面,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規定不明確,并不能起到震懾的作用,例如,在《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第42條中只提到對城市生活垃圾要進行分類收集,但沒有明確界定分類收集的責任主體,同時法律責任缺失。種種這些,導致一些責任主體寧肯承擔法律責任也不愿意履行義務。4.監管機制不足。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缺乏專門的執法機構,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除涉及環保部門外,還需要能源、水利、國土、林業等相關部門配合,而在具體執法的過程中,這些部門在工作上存在職能交叉而相互推諉或由于和自己的職權不相匹配而對環保部門的工作不配合不同意的現象出現,導致在具體執法時無法真正落到實處。另外,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監督力度不夠,監管主體缺失。特別是基層環境保護監管機構,很多村鎮甚至沒有專門負責農村生活垃圾處置的專門機構和人員,部分村鎮雖配備了專職或兼職管理員,但由于相關立法不夠完善、資金投入不夠和技術保障不足等原因往往導致管理流于形式。5.公眾參與度不足。由于我國農村居民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同時環境保護和循環經濟觀念薄弱等問題的制約,導致農民環境權受到污染時,不懂得如何救濟或由于經濟條件較差而無力救濟,同時也反映出政府在宣傳和農村環境信息體制公開方面所存在的問題。另外,農村生活垃圾循環使用過程要增加農民的公眾參與度還必須要有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的保障和相關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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