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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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

出口退稅審批報告

現行出口退稅政策充分考慮我國當前國情國力,對增強我國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出口份額、增加就業機會、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和諧發展發揮著極其重要作用。面臨省轄市局下放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和即將下放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審批權的新形勢,面對當前出口企業日益增長、退稅業務量日趨壯大的現實壓力,如何做好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的出口退稅工作,應成為縣級局當前出口退稅管理部門工作考慮和工作安排的重中之重。加之做好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的出口退稅工作事關退稅工作、國稅工作乃至當地政府整個經濟工作,這就迫切要求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部門全面分析和了解當前出口退稅工作的情況,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改進措施,切實提升出口退稅審批權下放后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一、縣級局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現狀

(一)新《對外貿易法》的實施和進出口經營權實行備案、登記制,外貿出口自由促進了外貿主體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基本形成外貿公司、工業內資出口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三輪齊驅、共同發展的格局,由此帶來出口企業數量眾多、外貿出口大幅增長、出口退稅業務工作量猛增的特點。

(二)審核力量薄弱,政策業務水平亟待提高。出口退稅政策業務工作一直以來均由省市國稅局直接負責管理,縣級局相關人員對出口退稅管理介入不深、鉆研不透,熟悉出口退稅業務骨干奇缺,特別是出口退稅審批方面可以說是個盲點,尤其是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稅收管理員對相關政策業務知識的欠缺更為嚴重。審批權下放縣級局后,縣級局退稅管理將涉及申報、審核、審批、開票退庫等出口退稅工作全過程,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將在本就難以承載的工作壓力下再度增加責任風險不小的退稅審批工作量,加上政策不熟悉,新手較多,無法與退稅管理工作量相匹配,將使得縣級局退稅職能崗位設置無法細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難以落實到位,甚至會出現疲于應付的局面,總之,審批權下放將對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帶來極大的挑戰。

(三)對出口企業管理力度不夠。由于多年以來由上級局直接管理出口退稅工作的慣例,約定俗成地造成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管內銷、省轄市局退稅處和縣級局退稅管理部門管外銷的模式,由此帶來的后果是縣級局所屬基層分局對外貿出口企業和100%外銷企業不夠重視,而省轄市局直接審核審批相關出口業務卻鑒于管轄范圍大、人員力量不足又不具備管戶的職能,由此造成各級國稅機關對出口企業的管理力度均不夠,尤其對于出口不退稅產品和外地本地出口不退稅的產品的征稅不能實施有效監督,導致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缺位。

(四)出口企業財務人員業務素質跟不上出口退稅政策更新速度。由于經濟形勢不斷發展,相關出口退稅政策也不斷發生新的調整。相當多的出口企業財會人員政策掌握不扎實,不能很快適應變化,導致財務處理不夠及時和準確。另有一部分企業操作出口退稅申報系統人員與財務人員協調不到位,人員不固定,個別企業甚至需在退稅部門的輔導下才能完成每月的退稅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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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出口退稅策略詮釋

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仍十分嚴峻。從國際情況看,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愈演愈烈,迅速蔓延到實體經濟,并引發世界性經濟衰退,經濟大幅度下滑,國際貿易環境繼續惡化,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總的來看,這場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和經濟危機至今尚未探底,并在進一步加深。從國內情況看,2008年以來我國經濟呈逐季下滑趨勢,近期雖在逐步走向復蘇,但經濟增長基礎尚未穩固恢復;進出口在2009年一季度更是大幅度下滑,盡管3月份后降幅在逐月收窄,但出口恢復仍很緩慢,整體上內外需都處于嚴重不足的局面,形勢不容樂觀。面對國內外嚴峻的經濟形勢,應正確處理擴大內需與穩定外需的關系,既要把擴大內需作為保增長的根本途徑,積極擴大投資和消費需求,又要積極促進出口,實現內需為主和積極利用外需的共同拉動作用。從穩定外需來看,理順出口退稅政策則具有重要意義。

一、出口退稅原則上應實行零稅率

我國增值稅條例規定:“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說,出口貨物原則上應實行零稅率,即“征多少,退多少,徹底退稅”,只是在特殊情況下可將出口退稅率作為調控出口的手段。然而我國的實際情況則是“特例”成了常態,零稅率則是例外,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和政策的需要,頻繁地調整出口退稅率。從2007年年底到2008年上半年,伴隨經濟過熱和出口摩擦增大,數次降低甚或取消某些出口貨物的退稅率。然后,從2008年8月1日起到目前,伴隨著世界金融危機和我國經濟的不斷下滑及出口大幅度下降,又連續7次調高出口退稅率,使得出口退稅成為重要的擴張性財政政策工具。這種把出口退稅率當作調控手段頻繁使用的操作手法,既不符合消費地課稅原則和商品稅國際稅收協調的要求,又違背國際慣例,顯然是不恰當的。

(一)出口退稅實行零稅率體現了消費地課稅原則和商品稅國際稅收協調的要求

從稅收管轄權來說,一國的商品課稅制度可以采用生產地原則或消費地原則中的一種,也可以同時采用這兩種課稅原則。但從國際貿易的角度看,如果不對各國的商品課稅原則加以協調,就會出現對同一國際貿易商品的重復征稅問題。由于各國的國內商品課稅制度一般都實行多種稅率,國與國之間的稅率結構也不相同,因此,在世界范圍內推行消費地課稅原則是比較有利的。各國統一采用消費地課稅原則,實行進口征稅,出口退稅,避免重復征稅,比較有利于資源的合理流動,有利于各國充分發揮其比較優勢,有利于公平競爭,減少稅收對國際貿易的干擾和扭曲。因此,出口退稅政策應當相對穩定,不宜頻繁調整;而對于國家需要實現的鼓勵、限制等宏觀調控意圖,應主要通過運用關稅、匯率等其他工具進行操作。

(二)出口退稅實行零稅率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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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率對出口貿易影響論文

6月19日,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改委、商務部和海關總署五部委頒布了《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07]90號)。自2007年7月1日起,對現行出口商品退稅率進行調整,取消553項“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商品的出口退稅;下調2268項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商品的出口退稅率;10項出口商品由退稅改為免稅。這是繼去年9月出口退稅率調整以來,又一次影響力較大,涉及面較廣的“大盤”震動,它的變化對我國出口貿易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出口企業要想維持原有的利潤,又將如何去應對。這是我們目前所觀望和期待的焦點。

一、出口退稅率調整對外向型經濟發展的影響如何看待這次調整所帶來的影響,應當說,既有利也有弊。我國出口企業作為外向型經濟發展的主體,它所受到的影響最能反映出,國家與出口企業之間利弊取舍的關系。因為,出口退稅率調整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貿易的影響程度也不同,所以,只有客觀地、綜合地去分析各個方面的因素,才能正確的做出評價。

(一)出口退稅率調整的正面影響。

一是防止國內資源流失,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良性發展。

此次出口退稅率的調整,一方面有利于引導企業減少“兩高一資”、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商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商品的出口,擺正出口企業調整投資方向,避免盲目投資和產能過剩。另一方面,通過取消或降低出口商品退稅率,可以改觀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不良勢頭。據海關統計,此次調整的2831項出口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是去年9月出口退稅率調整商品的2.04倍。以此看出,國家專心治理重拳出擊的態度十分明朗,它必將帶動產業結構和出口商品結構的協調發展,對改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意義重大。

二是縮減貿易順差間隙,緩解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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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出口退稅制度論文

出口退稅制度是一項出口稅收激勵機制,改革開放以前,進出口產品的征免退稅尚未形成比較系統的專項制度。改革開放以后,1979年起,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探索,以求建立一套比較完整的進出口稅收制度。1985年,我國開始對出口商品退還國內商品稅,并不斷改進出口退稅制度。進入二十一世紀以后出口退稅制度經過不斷的改革日趨完善,但是仍然存在問題,仍然有爭論。本文以目前國內已有的關于出口退稅文獻為基礎,研究我國出口退稅制度存在的不足并給出了一些政策建議。

一、文獻綜述

1.出口退稅的理論依據

這方面的研究主要探討出口退稅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鄧力平(1996)、潘明星(1997)、劉怡(1998)、馬玉瑛(2000)都認為出口退稅有助于消除重復征稅,保證公平競爭。另外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1997)的研究表明,出口退稅符合傳統的稅收法理:符合避免雙重征稅原則,符合流轉稅的消費者承擔原則,符合流轉稅的中性原則。當然也有少數學者對我國出口退稅實踐過程中產生的種種問題提出了置疑。唐倩(1996)認為:出口退稅助長出口貿易的低價傾銷,這不僅使出口利潤減少,還遭受其他國家反傾銷抵制。

2.出口退稅率的合理確定

我國理論界基本贊同,出口商品退稅率的設置從理論上講應本著“征多少退多少,徹底退稅”的原則,但對于實踐中應如何設置合理的退稅率,理論界有兩種不同意見。鄧子基(1999、2000、2003)、鄧力平(2000、2001)為首的一派學者認為,出口退稅率的設置應采取“中性與非中性”相結合的方法,從而既能使退稅率的設置符合出口商品的實際稅負,又可體現出國家的政策意圖。王復華(2001)認為出口退稅應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與外貿商品結構調整的要求,有差別、有層次地對不同商品設計不同的退稅率,以體現出口退稅的政策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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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無紙化思考

為加強本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對出口產品退稅是各國普遍采用的也是世貿組織規則所允許的做法,而辦理出口退稅的工作效率對國家出口貿易的競爭力有著相當大的影響。傳統的出口退稅申報管理方式在歷史上曾經為維護國家財政政策,防止騙稅的發生起了相當的作用。但多年來的實際運作也暴露出出口退稅申報、審核進度緩慢,長時間占用企業資金,制約出口企業發展速度等諸多弊端。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國際間的經濟交往越來越頻繁,企業獲得進出口貿易資格的標準越來越低,從事進出口貿易的企業越來越多,我國的進出口貿易總量也已經躍居世界第四。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制度的規范都要求新的出口退稅申報管理制度來適應,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便是一種來自基層國稅部門較強的呼聲。

一、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概念

所謂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是相對于原來要求出口企業的出口發票、出口報關單、外匯收匯核銷單、外貿企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和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等齊全后,連同相關電子信息向國稅退稅機關申請辦理出口退稅而言,允許申報電子信息而不再需要申報退稅原始憑證的申報方式。它是順應經濟發展需要,加快退稅進度,提高辦稅效率而出現的一種新的出口退稅申報管理方式。這種申報管理方式的特點是強化電子信息,弱化紙質單證。需要說明的是,弱化紙質單證并不是取消紙質單證,對于紙質單證的管理還是要有一定要求的。尤其是在試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初期,還是需要申報紙質原始憑證,只是可以延緩一定時間后再予以報送。

二、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基礎和要求

以無錫市局為例,多年來一直沿用的并且目前仍然使用的出口退稅申報方式是出口企業必須在收齊上述紙質憑證后,按月到國稅退稅機關進行申報退稅。退稅機關在受理申報資料后,先對有關紙質憑證進行人工對審,即申報資料是否齊全,退稅憑證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有敏感地區或其它疑點的貨源等,然后再計算應退稅額。退稅額的計算經歷了幾個階段,最初根據申報資料匯總后人工計算確定,后來通過計算機審核,并逐漸增加了對相關的報關單、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等的電子信息進行比對后計算退稅。從這個過程來看,出口退稅的申報、審核的重點已經逐步由人工審核紙質憑證轉向相關電子信息的計算機審核,由此可以看出最終實現出口退稅的無紙化申報也是趨勢所然。但無論采取什么申報方式,都必須保證退稅審核的質量,并且盡可能避免騙稅情況的發生。因此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和基礎才能實行,而最基本的條件是正確、暢通的電子信息通道;比較完善的出口退稅申報審核系統,當然還有必要的追繳保障機制。誠信納稅、依法申報的社會環境是無紙化申報的基礎。

三、出口退稅無紙化申報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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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設備出口退稅制度

第一條為促進“走出去”戰略,明確職責和操作程序,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31號)及現行出口退(免)稅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舊設備的出口退(免)稅管理由出口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負責。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舊設備是指出口企業作為固定資產使用過的設備(以下簡稱自用舊設備)和出口企業直接購買的舊設備(以下簡稱外購舊設備)。

第四條出口企業出口舊設備應按照現行有關規定持下列資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退(免)稅認定手續。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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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政策的貿易效應分析

[摘要]出口退稅制度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一種旨在鼓勵本國出口產品在國際貿易中公平競爭的稅收措施。我國自1985年開始恢復實行出口退稅制度以來,至今已有30來年的發展歷史,期間經歷了多次的重大改革和政策調整,并在改革和調整中不斷發展完善。該制度在促進我國出口貿易的發展、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及產業結構、推動國民經濟增長中都發揮了不可替代作用。系統分析了出口退稅的作用機制及對出口貿易的影響機理,從出口貿易增長、出口貿易方式、出口商品結構及其短板效應等幾個維度闡析了出口退稅政策對我國外貿出口的影響效應。

[關鍵詞]出口退稅;政策變革;貿易方式;效應分析

出口退稅在一國政府應對國際貿易的大幅波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1],已成為各國一項貿易調控政策。不同的出口退稅政策對出口貿易的影響不同,我國的出口退稅政策對出口貿易的影響主要集中體現在出口貿易規模、出口貿易方式和出口商品結構等幾個方面。

一、出口退稅政策對我國出口增長的影響分析

我國近年來從出口貿易規模的不斷擴大中獲取了巨大的利益,并且因此帶動了整體經濟的高速增長和改革開放的深化。對于出口退稅額、出口增長之間的關系,很多學者對此已做定量分析。為驗證出口退稅對出口貿易的影響,在1994—2019年各類貿易數據的基礎上,對出口退稅率與出口貿易增長率相關性以及出口退稅額與出口貿易總額的相關性進行分析。(一)出口退稅率與出口貿易增長率相關性分析。出口退稅率經過多次調整,中國現行的出口退稅率是從2018年11月1日起,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將出口退稅率為15%,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①從整體上看,出口退稅率全部上調。從出口貿易增長率看,在出口退稅率上調后,2018年11月中國對外貿易出口額達到了1.26億元,同比增長8.2%;2018年中國對外貿易出口額達到了16.42億元,同比增長7.1%;2019年中國對外貿易出口額達到了17.23億元,同比增長5.0%。②這說明,我國的出口退稅率的提高對出口貿易額的增長有促進作用,是影響出口貿易增長率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為保持外貿穩定,政府采取分批上調出口退稅率的措施來促進外貿出口的增長,保護我國的外貿出口。2020年受疫情影響,為緩解企業資金壓力,促進外貿穩定,財政部、稅務總局提高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外貿大省廣東430.32億元出口商品受益,增強了出口商的信心。(二)出口退稅總額與出口貿易總額的相關性分析。在我國出口退稅發展過程中,從總體上看,出口退稅政策的實施在促進出口增長方面發揮了正效應,促進了中國外貿的發展,我國的外貿出口額逐年增長。但是,如果單純從出口退稅率變動來分析該政策對出口貿易的影響,不能全面反映兩者之間相關情況,從某種意義上說來顯得有點片面,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對出口退稅總額與出口貿易總額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我國1994-2019年出口貿易總額的增長趨勢與出口退稅總額的增長趨勢大體保持一致,但二者增長速度又不盡相同。從總量上看,出口退稅額從1994年的450億元增長到2000年的810.4億元,再到2019年突破2萬億元,占GDP比重超過2%,拉動全年GDP增長約0.8個百分點。③1994-2000年期間出口退稅額增長不足1倍,而2001-2019年期間增長了接近20倍。通過對比可以看出,在大多數年份,我國出口退稅總額的增幅基本都高于同期出口貿易總額的增長,但是也有少數年份情況特殊。例如1996年出口退稅額增長率為50.4%,高于出口貿易額增幅49.4個百分點。1997年出口退稅額負增長,但同期出口貿易額增長了20.55%,兩者幅度之差達到了68.19%。2004年實行新稅制,出口退稅額增長低于出口額增幅27.63%,2010年出口退稅額增長低于出口額增幅17.51%,其它年份出口退稅額增幅均高于出口增長的幅度。這表明出口退稅雖然是影響我國出口貿易的重要因素,但僅僅是影響因素之一,并不是唯一因素。那么,出口退稅影響出口貿易的程度如何呢? 根據樊藝璇(2018)從選取的1986年至2015年數據進行的實證分析中可知,出口退稅的增加會對出口產生政策激勵作用,即出口退稅額增長1%時,出口貿易總額會增長0.34% ,兩者存在同向變動的關系[2]。

二、出口退稅政策對我國出口貿易方式的影響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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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稅政策效應分析論文

摘要:本文首先通過回顧出口退稅思想的理論發展,從稅收思想的演化、稅收法理角度,以及國際貿易、進出口關系等方面研究了出口退稅的必要性。其次通過對出口退稅的成本效益分析,探討出口退稅所引致的財政收入和財政支出,說明出口退稅是我國一項必要的政策,關鍵是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額,調動兩方面的積極性,最后從不同角度為完善出口退稅政策提出建議和對策。

關鍵詞:出口退稅;出口貿易;成本效益

出口退稅就是將出口貨物在國內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繳納的間接稅予以退還。出口退稅是我國一項主要的促進貿易措施。準確的把握出口退稅所引起的財政收支平衡問題,通過對其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不僅是順利實施出口退稅政策的重要前提,也是我國“入世”后外貿發展的迫切需要。

一、出口退稅思想發展回顧

(一)、出口退稅思想的歷史研究

有關出口退稅思想的理論來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倡導國際貿易的重商學派,并由重農學派的先驅者布阿吉爾貝爾(PierreLcPesandeBoisguiuebert)和古典學派代表人物威廉·配第(WilliamPetty)及亞當·斯密(AdamSmith)所發展。布阿吉爾貝爾最早提出了進口商品征稅出口商品免稅的思想,他認為:“關于法國的進口稅,稅額應保持現狀但應消除手續上的麻煩,因為這對國王絲毫無益,卻會使外國人望而卻步。至于出口稅,則絲毫不應輕饒,而應全部取消。因為這是國王和王國前所未有的敵人”。威廉·配策進一步發揮,他認為出口商品不應該課征消費稅,因為它們不是以實物形式在本國消費。不過,如果出口商品未課征消費稅,用其交換得來的將要在本國被消費的進口貨物就一定要課征消費稅,由此看來,配第已經意識到重復征稅問題和流轉稅是由消費者負擔的情況。實際上,配第無意識中已經接觸到稅收來源地稅收管轄權問題。亞當·斯密是集古典政治經濟學之大成者,他認為高關稅比低關稅危害更大,出口稅比進口稅危害更大。他指出在各種獎勵出口措施中,要數退稅最合理。商品輸出國外時退回其國內交納的一部分或全部稅金,既不會使貨物的輸出量減少,也不會驅使資本違反自然趨勢轉投入某些特定產業,破壞社會資本的自然平衡和勞動的自然分配。雖然亞當·斯密首先提出了出口退稅的思想,但他僅從自由貿易,有利于商品出口的角度考慮,沒有從稅收來源去認識。直到大衛·李嘉圖(DavidRicardo)才從稅收來源及轉嫁認識出口退稅。他宣稱,某個國家如果對其享有特殊便利的生產條件的效率高于別國的某些輸出品課稅,這種稅會完全落在外國消費者身上,該國政府支出的一部分就將由外國的土地和勞動所有者負擔。例如,如果中國政府在商品輸出時課稅,這些稅就將由外國人交給中國政府享用,而不是向現在這樣由外國政府花費。但是,“如果一個國家閉關自守,不與鄰國通商,就不能把賦稅的任何部分轉嫁出去。因此,從稅收方面來看,對出口產品征稅是進口國消費者負擔的,即不公平又不合理。從道理上講,出口退稅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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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出口退稅研究論文

內容提要

1994年新稅制實行以來,出口退稅問題一直為我國財政、稅務、外經貿部門及企業所關注:1994、1995年出口騙稅猖獗,加上增值稅征收中存在的“征少退多”,使財政面臨巨大壓力而不得不兩次下調出口退稅率;退稅率下降雖減輕了財政負擔,但卻加大了出口貨物成本,降低了我國商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1998年以后,為擴大出口、刺激經濟增長,政府又先后多次、分批調高各類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出口退稅率的頻繁變動,使出口企業無法對生產經營進行長期、科學的規劃,而且影響了稅法的嚴肅性,在國內、國際上造成一定影響。同時,這也說明政府決策尚未找到出口退稅的規律,對出口退稅帶來的問題還未從經濟運行內在的規律性去認識,只是就事論事。那么,我國應實行什么樣的出口退稅機制呢?本文試圖在分析出口退稅理論和我國出口退稅實踐基礎上,借鑒國際經驗,探討我國出口退稅機制的改革思路。本文共分四部分:

第一章是出口退稅理論。第一節首先界定了出口退稅的涵義,指出出口退稅是國家為增強出口商品的競爭力,由稅務部門將出口商品中所含間接稅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政策制度;同時,為了正確理解此概念,還闡明了它與出口免稅、出口零稅率的聯系與區別及與增值稅退稅的區別。第二節從理論角度分析出口退稅存在的根源在于國際貿易,即比較優勢和規模經濟使國與國之間進行貿易有利可圖,而國際貿易是商品和勞務的跨國流動,因此,依據雙重征稅權,它不可避免地會成為進口國和出口國政府的征稅對象,從而導致對同一商品和勞務的雙重征稅問題;由原產地國家對出口商品退稅便是為解決重復征稅問題而進行國際稅收協調的結果。第三節介紹出口退稅堅持的基本原則,即“征多少退多少、不征不退”的中性原則。第四節說明不同的外貿經營機制所需要的最佳出口退稅方式不同。

第二章是對出口退稅的國際比較與借鑒。本章主要介紹國外出口退稅的一些具體做法,并對這些做法作了經驗總結,為改革我國出口退稅機制提供了可供借鑒的國際經驗。第一節介紹法國的出口退稅情況,特別介紹了法國出口貨物的免稅購進制度。第二節介紹了英國和希臘的出口退稅制度。第三節,介紹韓國和泰國的增值稅制度和出口退稅情況。韓國實行的是消費型增值稅,其增值稅退稅不僅包括了出口退稅,也包括了資本品投入后進項大于銷項的退稅。第四節,對國外出口退稅的經驗總結,指出保證出口貨物不含稅出口是各國的基本政策;實行零稅率是各國實現出口貨物不含稅的基本方式;完善的稅制、先進的管理手段和強有力的保障措施是出口退稅的基本國際經驗。

第三章,我國出口退稅制度的歷史、現狀及問題。第一節主要回顧我國出口退稅的歷史,介紹現行出口退稅制度的發展過程。第二節概括現行出口退稅辦法的主要內容。第三節分析我國出口退稅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出口退稅政策變化過頻及缺乏足夠的可操作性,出口退稅制度本身缺乏與相關政策的必要協調,出口退稅的程序性法規不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也存在諸多問題等。

第四章,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第一節闡明我國出口退稅改革應遵循的主要原則是有利于促進出口,有利于完善增值稅,有利于推動外貿制的發展及其操作性要強。第二節指出我國出口退稅機制改革的方向是實行規范化零稅率,并分析了這種模式所需的條件和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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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中國現行出口退稅制特征

摘要:我國在對外貿易方面的長期政策是實施“走出去”戰略。因此,出口退稅制度必須為這一戰略決策服務。主要任務是調整退稅模式。規范不合理退稅,努力解決好財力的保障等問題。

關鍵詞:“走出去”戰略出口退稅退稅模式

出口退稅,是國家為鼓勵出增加出口產品的競爭力而采取的一項政策。是對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國內稅的部分或全部(甚至是超額)退還給出口商的一種措施。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進一步加強以及我國加入WTO,我國在對外貿易方面的長期政策就是實施“走出去”戰略。這是充分考慮了我國各產業的實際國際競爭能力后的正確抉擇,出口退稅制度也必須為這一戰略決策服務。

一、我國出口退稅制度回顧及簡要評價

從1985年開始,我國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1988年,我國確定了出口退稅制的原則,即“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原則。1994年我國實行稅制改革,在此次稅制改革中規定了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的政策,繼續堅持“征多少、退多少、末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原則。出口退稅政策對于規范涉外稅收制度、支援貿易體制改革、扶持出口企業迅速成長,擴大出口創匯以及促進國民經濟發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外貿的增長與出口退稅的增長呈現出正相關的關系。特別是1998年,我國為了抵制東南亞金融危機以及周邊國家匯率相繼貶值所帶來的出口負面影響連續三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使綜合退稅率達到15.51%,接近征稅水平,在國際經濟普遍下滑的情況下仍然增長了0.5%左右。這與出口退稅的積極效應的關系密切。另外,出口退稅制度對于優化產業結構也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我國出口退稅政策亟待解決的問題及其相應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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