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3 0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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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

城鎮居民醫保講話

今天,市政府召開加快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工作座談會。主要任務是,貫徹落實今年2月召開的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擴大試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今年5月召開的全省加快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座談會精神,對開展試點工作以來,特別是去年12月全市會議以來的工作進行一次回顧總結,梳理分析工作中的困難和不足,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推進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工作。剛才,玉環縣路橋區、臨海市作了經驗交流,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分別就進一步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下面,我就加快推進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再講四點意見:

一、充分肯定試點工作取得的成績

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積極落實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政策制度框架已經基本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已經基本形成,試點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正向著全面推進和深化完善的方向發展。

(一)初步形成了符合城鎮居民參保特點的管理服務機制。各地普遍成立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同時加強管理資源整合。玉環縣、臨海市將原由衛生部門管理的新農合調整到勞動保障部門,路橋區等地則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具體經辦業務統一交由衛生部門負責,從而有利于政策的銜接和各項具體制度之間的選擇和轉換。在經辦能力建設上,各地在充分發揮原有管理資源的基礎上,增加人員編制和經費投入,玉環縣還按保險基金的5%由財政安排工作經費;在信息化建設管理上,各地充分利用農醫保管理工作體系及計算機網絡,實現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聯網管理和直接結算,既方便了群眾的醫療費用報銷,又提高了辦事效率;在參保登記上,各地落實工作責任,建立考核制度,并通過以獎代補等激勵政策,充分發揮基層社區在參保動員方面的積極作用。進一步簡化參保手續,優化參保流程,方便城鎮居民辦理參保登記。

(二)基本形成部門配合的工作協調機制。各級財政部門大力支持試點工作,確保政府補貼資金及時到位,為制度平穩運行、試點工作正常開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教育部門密切配合勞動保障部門、采取中小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的方式,大大加快了參保進度。人事編制部門為醫保管理部門或經辦機構增加了一定數額的編制,進一步增強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管理服務力量。衛生、民政、公安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溝通,協同配合,及時了解掌握城鎮居民的人數、醫療消費水平、低保人員和困難家庭情況等,在參保擴面方面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工作。

(三)努力實現了由試點探索向全面推進的轉變。根據省政府確定的各市在20****年底前選擇1-2個縣(市)進行試點,20****年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面擴大到50%以上的統籌地區的工作要求。市政府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列為20****年為民辦實事中的重要內容,按照全面推進的要求提出所有縣(市、區)在20****年底前都要出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組織實施。經過市縣兩級的不懈努力,9個縣(市、區)都按時在年底前出臺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同時根據“因地制宜、實事求是、統籌城鄉、分類保障”的原則,不斷探索研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銜接問題。截止今年6月底,已有23.5萬名城鎮居民參加醫保,占應覆蓋人數的43%,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有8.65萬人,選擇參加新農合的有14.85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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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保方案

為認真做好2008年度我縣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根據**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蚌政辦〔2008〕42號)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進一步提高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認識

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險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是廣大人民群眾享受改革發展成果的具體體現。我縣于2007年開始實施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對保障企業非從業人員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起到了較好的作用。今年,**市(包括固鎮縣)已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城市之一,各鄉、鎮及有關部門一定要站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增強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履行職責,扎實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將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之內,真正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險的目標。

二、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目標管理

為確保**市政府下達我縣5萬人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目標任務,將目標任務分解,下達到各鄉、鎮、學校和有關單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年度考核范圍。

三、逐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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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減輕參保居民就醫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特制定本試行辦法。

第二條本試行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全體參保人員(不含縣五保中心的供養對象)。

第三條設立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根據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數,從統籌金中按每人每月1元(全年共12元,一次性提取)的標準提取大病醫療救助基金。

第四條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管理: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由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單獨列賬管理,專項用于城鎮參保居民住院醫療救助。

第五條大病醫療救助標準:一個自然年度內普通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自負累計額在2萬元以上部分,參保低保、重殘人員住院醫療費自負累計額在1.5萬元以上部分,由大病醫療救助基金按15—30%的比例進行救助,最高救助額為1萬元,最低救助額為300元,低于300元的不列入救助范圍。對城鎮參保居民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自負累計額在6萬元以上的(含6萬元),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視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管理運行情況,可適度進行二次救助,但累計救助額最高不超過2萬元。

第六條結算辦法: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微機匯總全年城鎮參保居民住院醫療費用支出情況,確定大病醫療救助對象,并通知所在鄉鎮和街道辦,所在鄉鎮和街道辦負責通知救助對象在規定時間內到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取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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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調研報告

科學發展觀的第一要義是發展,核心是以人為本,對于醫療保障工作來說,更應該以人為本,建立適合于不同群體的醫療保險體系。城市居民醫保是國家的一項惠民政策,是解決居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一項重大舉措。

一、我處城鎮居民醫保運行的現狀

城鎮居民醫保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政府投入”為原則,以城鎮非職工居民為主要對象,以權利與義務對等、費用分擔為籌資機制,以大病醫療保障為重點,實行分步建設,大張旗鼓進行宣傳發動,做到“應保盡保”,逐步加速推進城鎮居民醫保全方位的覆蓋。

我處現有城鎮居民數為5.6萬余人,兩新組織及流動人口約1.5萬余人,其中現有城市城鎮職工約為3.5萬余人,估計全方位覆蓋的城鎮純居民和流動人口約3萬人,按試點先進市、區的經驗,應該有60%左右加入醫保,應完成1.8萬余人,而我處2008年僅有8500人加入城鎮居民醫保,2009年到目前為止僅為7500人,續繳人數還有40%還未進行繳納。

二、城鎮居民醫保運行存在的問題

1、居民群眾認識有誤區:一是認為現在家庭成員身體好,不需要入醫保,憂患意識差;二是入醫保得實惠的是醫院,自費的入院醫院醫師開的藥方比較便宜,比較少,相比較差不多。如闌尾炎手術成本只有700余元,如自費在小醫院2000多元,如入醫保住院結算要3000元左右;三是家庭多數人員有職工醫保,父、母、子、女不在乎入醫保;四是改制企業部分職工對黨的政策有怨言,抱懷疑態度;五是新農合不管成人或未成年人都是20元/年·人,相比城鎮醫保門坎比新農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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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保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城鎮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20號)、自治區《關于開展自治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試點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63號),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家庭(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多方籌資,以住院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第三條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州級統籌。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我州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統一管理。其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等經辦工作。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辦法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條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低費率、廣覆蓋、保基本”的原則,籌資和保障水平與我州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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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告

一、參保范圍:

本市范圍內,根據國家規定批準設立并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各類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院校、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科研院所等)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位)以及非在職研究生(以下簡稱“大學生”),統一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學生個人繳費標準暫按每人每年35元的標準執行。

二、參保時間:

在校大學生以所在高校為參保單位,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大學生應于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按年度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屬高校代收并開具財政部門監制的專用收款票據,在每年9月30日前到主管的地稅部門繳納。

因特殊情況,大學生在9月20日后入學、轉學或畢業、退學的,各高校應及時為其辦理補充登記、繳費手續或注銷登記。

大學生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后,發生轉學、退學或死亡等情形時,所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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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消費統計分析

摘要:對2002年至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消費結構數據進行整理和分析,采用SPSS聚類分析的方法,對城鎮居民消費地域差異進行了統計分析。統計分析結果表明,東西部收入,消費差距依然很大,國家應該加大對西部地區的扶持力度,縮小東西部差距,促進全國城鎮居民消費均衡。

關鍵詞:城鎮居民;消費特征;聚類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及分析

近年來,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人民的收入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使得我國消費水平也進一步增加。城鎮居民人均收入增加的同時,消費結構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及時掌握居民消費結構的變化情況及變化趨勢,有利于及時地合理調整產業結構。這樣,便可使得生產過程優化,合理地調配社會資源。本文采用SPSS聚類分析的方法,對城鎮居民消費地域差異統計分析,分析考察我國各地區城鎮居民的收入和消費結構是否存在差異。

二、基本假設

假設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調查數據能基本反映整個中國城鎮居民消費結構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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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省人民政府轉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堅持屬地管理、大病統籌、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和統籌安排的原則,以個人和家庭繳費為主,政府補助和社會捐助為輔,實行醫療費用分擔機制。

第三條本市市區范圍內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以及市轄區農村居民都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校大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另行制定。

第四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管理和監督工作,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記錄、待遇核定和基金管理等工作。

各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轄區內居民參保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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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居民住房保障意見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滿足我市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家、省、襄樊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㈠指導思想

以保障城鎮居民住房需求為目的,以實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為重要內容,努力建設符合我市實際的多層次住房保障體系,促進房地產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㈡主要目標

1、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年計劃建設經濟適用住房500套,建設規模4萬平方米,投資額3000萬元;今后每年以20%的速度增加,到年基本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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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我市社會醫療保障體系,解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20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豫政〔20*〕68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遵循以下原則:堅持低水平起步,籌資和保障標準與我市經濟發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堅持重點保障,重點解決城鎮居民大病醫療需求;堅持參保自愿,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堅持屬地管理,以市、縣為統籌地區;堅持統籌協調,促進各類醫療保障制度相互銜接、共同發展;醫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總體平衡。

第三條全市執行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市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是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負責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經辦工作,并做好縣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

第四條財政部門負責財政補助資金的安排、撥付和醫保基金的監督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對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衛生部門負責合理布局城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藥品監督部門負責城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及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公安部門負責城鎮居民的戶籍認定;民政部門負責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登記參保;殘聯負責殘疾人員的登記參保;教育部門負責做好在校學生的登記參保工作;縣、區人民政府協助做好本轄區城鎮居民醫保的政策宣傳和參保登記工作;街道、鄉(鎮)及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按照本暫行辦法規定,具體承辦居民醫保的入戶調查、申報登記、材料審核、信息錄入和就醫證件發放等服務管理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協助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二章參保范圍和籌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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