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政策范文

時間:2023-04-09 22:42:4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社會政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社會政策

篇1

(1)研究背景。

社會學科,本就是研究社會良性發展和協調機制的一門學科,在中央的大力倡導下,和諧社會的建立離不開社會組織的蓬勃發展,而在我國,社會工作專業機構的踐行尚未完全脫離政府的懷抱成為第三部門,所以我們在研究和倡導專業社會工作機構發展的同時,要結合社會學的理論,在社會管理的場域下對社會政策進行詳細的思考和解讀,為己所用。

(2)研究意義。

根據前面概念的界定,社會政策的核心,是解決公民所面對的社會風險,究其本質,是為社會弱勢群體的可持續性發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政策的制定是政府根據社會發展的情況和階段而綜合決定的,但是由于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發展十分迅猛,因此社會政策的制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滯后性,因此作為社會政策的踐行者,社會工作要求我們基與社會組織的視角對社會政策進行研究與探討,以更好的發揮社會政策的實際作用。

2社會政策的分類

(1)剩余福利型社會政策。

剩余福利型社會政策,是一種基于自由主義經濟理論下產生的模式,自由主義經濟主張政府對經濟社會的發展保持最小限度的干預,該學派認為,無論是對于社會的生產發展,還是對于公民社會風險的保護,政府的干預應該僅限于“自由市場”處于完全無序狀態時,該模式過分強調自由,而忽視了社會發展可能會給弱勢群體帶來極大的不公平,從而導致社會的不穩定甚至是動蕩。

(2)制度性的再分配社會政策模式。

該種模式以按勞分配境遇下的再分配模式為基礎,強調權利與公平,受國家契約論的影響,認為國家應當對公民具有責任,因此,這種模式下的社會政策強調對社會弱勢群體的保護,具體實施就是以按勞分配為基礎,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再分配,以對這類群體進行補償,需要強調的是,這樣一種模式強調公民具有享受社會服務的權利,而不是一種恩惠。

3制約因素分析

(1)社會政策具有滯后性。

社會政策由政府基于一定的標準和現實情況制定,由政府制定的政策在一定時期內具有穩定性,但是由于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過快,社會問題在各個領域不斷擴大和增多,因此在社會政策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社會工作在實際境遇中對社會政策的應用和解讀存在一定的不對稱,也就存在許多與實際情況脫節的地方。

(2)社會政策不同的解讀。

社會政策由國家制定,文件下發到各地具體執行,但是國家在制定政策時,往往是以總則的形式下發,允許各地以自身的實際情況為準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調適,所以這就使各地在具體執行時,對社會政策有了不同的解讀方式,也就為社會政策的具體執行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到底如何解讀和執行,由地方政府說了算。

(3)社會政策的中間地帶。

由于我國城鄉發展的二元體制和戶籍制度,導致了社會政策的執行具有明顯的排他性,還是當前社會發展面臨的一個熱點問題,城市外來人口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他們都是我國的合法公民,但是由于制度的限制,他們無法在當地享受平等的待遇,使得一些社會問題聚焦的領域,例如農民工群體,在對其進行社會工作介入時,很難運用當地的社會政策的幫助以解決實際問題。

4對策及建議

(1)針對社會政策的滯后性問題

社會工作作為社會政策的踐行者,為了能更好的開展專業服務,我們理應結合我們實際操作中的經驗,以及我們對社會政策的研究和探索,在合理范圍內,積極倡導社會政策的與時俱進,促使社會政策的調整,以使社會政策更好的發揮其作用。

(2)針對各地對社會政策不同的解讀問題

這里有一定的難度,因為社工本身無權,在這個時候就會顯得有些無力,尤其是當社會工作專業機構尚未脫離政府獨立存在的情況下,在實際上是受政府的政策影響和管轄的,所以在這個問題的處理上,我們唯有收集大量當地的實際情況,結合我們在實踐中的經驗和遇到的問題,針對社會政策的本地化應用積極的建言獻策,合理的倡導和引導政府的決策。

(3)針對政策的中間地帶問題

由于我國城鄉二元體制的現狀及戶籍制度的限制,這樣在社會政策實施中所具有的排他性很大程度上,使我們在對社會弱勢群體進行工作介入的時候存在難度和困境,整個社會的現實情況我們沒法改變,至少是在短時間內無法改變。

5總結

篇2

本公司承諾遵守國家勞動法律、遵守國際公認的勞工標準、遵守sa8000國際標準、遵守其它適用的行業標準和國際公約,持續改善工作條件和員工福利。

與質量管理和環境管理一樣,社會責任管理也是本公司日常運作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履行社會責任是公司提供良好產品滿足客戶需要的一個必要條件。

公司任命鄺思群先生負責社會責任管理,建立、實施和維持良好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并將這一要求延伸到供應商和分包商以及其它業務伙伴。

公司聲明

1. 符合法令規定

² 遵守勞動法規及其它政府相關法令規定,合法經營; 保障員工權益。

2. 尊重人權與自由,禁止歧視、禁止強迫勞動

² 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² 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環境,承諾招募及任用措施免受騷擾或不法歧視,有的工作都是自愿的。

² 員工有均等的機會,不分種族、階級、性別、年齡、婚姻、身心障礙、國籍、及政治傾向。

² 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合理安排工人的工作時間和休息需要。

² 禁止使用童工、強迫勞動或生理懲罰,不接受任何使用童工或強迫勞動的供應商或分包商。

² 禁止任何形式的侮辱人格的行為。

3. 建立和諧溝通機制

² 推動勞資合作,尊重員工的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權。

² 鼓勵員工與管理階層之間的公開溝通與直接對話。

² 建立員工意見反映管道。對于發表意見的員工,我們會提供保密保護及禁止任何形式之報復與虐待。

4. 健全薪資福利:

² 提供合理的工資福利,至少滿足工人的基本需要。

² 員工薪資及福利應符合所有適用的相關法律,包含最低工資、加班費及法定應有福利。

² 建立即時管道,將工資支付的迅息傳達給員工。

² 不允許有任何懲戒性的工資扣除。

5. 合理獎懲制度

² 承諾對于表現績優之員工,給予適當之獎勵,以表彰績效。

² 承諾對于表現不良之員工,給予適當之協助,提升績效,并適當給予懲處,以矯正缺失。

6. 培訓優秀員工:

² 提供合適之教育訓練,努力提升員工的技術及能力,以提高員工的社會及經濟地位。

7. 強調誠信經營、杜絕貪污賄賂

² 在任何的商業行為中都秉持公正廉潔的處事態度。

² 嚴厲禁止任何形式的貪污、行賄、受賄及挪用公款之行為。

8. 尊重智慧財產權

² 尊重智慧財產權;技術及專門技術的轉移,應當在智慧財產權受到保護下,以適當的方式進行。

9. 經營成果分享

² 經營成果為全體員工共同努力達成,我們承諾與員工、股東共同分享。

11.構建和諧工廠和、參與社會關懷、提升文化水平

² 營造溫馨的“員工之家”,積極參與政府及地方各項活動,藉由我們的加入提升地方的經濟、文化水平。

² 承諾會給予殘障人士適當的工作機會和必要的關懷照顧,對弱勢團體適時伸出援手和給予實質的慰勞。

² 鼓勵員工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篇3

一段假期,一場天災,一群人的行為,我們的“中國社會”復雜系統再一次表現出復雜的深層特征。我尚未找到合適的概念來涵蓋這一深層特征。不過,它決定了復雜系統的三項表層特征,最近由經濟學家奧墨羅德作了簡要表述:(1)短期預測之不可能性;(2)新性質的自發涌現;(3)從同一初始狀態可發生多重歷史(Paul Ormerod,2005,“complexity and the limits to knowledge”,《Futures》vol. 37,pp. 721-728)。

在較早被介紹給中國讀者的各類“新知”中,關于“復雜系統”的知識與哲學或許是理論內涵最豐富并且政策意義最顯著的一門科學。當我們面對復雜系統時,首先要從總體上把握它,不是沉迷于細節,而是直面“總體”現象。

借用桑塔費學派的簡明語言,假設每一行為主體只熟悉它附近的局部環境并由此作出簡單的適應性選擇,那么,由大量這樣的行為主體組成的群體將表現出復雜系統的特征。如奧墨羅德所論,這時,短期的群體行為是不可預測的,因為系統的另一特征是,不斷地涌現出以往沒有的性質;從而,系統的第三特征是,歷史從來不是單一的。換句話說,歷史從來就是“非決定論的”,這一特征導致了“多元歷史”觀。

生活在具有上列復雜系統三項特征的社會里,我們每一個人怎樣適應我們的生存環境呢?道德哲學家和經濟學家斯密曾系統地把所謂“公正旁觀者的合宜同情”原理運用于西方社會,并由此撰寫了《道德情操論》和《國富論》。與穩態社會不同,在轉型期社會,作為斯密原理的基礎的“合宜的同情”――它對應于“一般均衡”的行為與情感,離散化為許多“局部的合宜性”――它們之間可以發生激烈沖突。今天,關于復雜系統的許多局部合宜性之間潛在沖突的研究,被稱為“非均質網絡”的社會科學或“網絡物理學”。

基于“求生存”的本能和“要生存得更好”的欲望,在上述的復雜系統內,每一社會成員只熟悉與他相鄰的社會成員們的行為和情感模式,在他熟悉的這些行為和情感模式中,他選擇“最好的”。假如他如通常所表現的那樣不知道什么是最好的,那么他會模仿“最成功的”――事實上,我們很難區分“選擇”與“模仿”,因為沒有人能夠完全獨立地選擇,恰如沒有人能夠一模一樣地模仿。

于是,我們看到,他選擇“春節回家并且忍受擁擠效應”(學生和民工);他選擇“買車并且比不買車更多地污染環境”(都市白領);他選擇“制造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并且由此獲得金錢回報”(商人和學者)……概而言之,他選擇“在名利場上更成功并為此而更深和更久地出賣良心”。

晚近的仿真研究表明,如果行為與情感的模式A對個體而言比模式B更成功,那么,在復雜系統內,只要采納A的個體的總數占總人口的比例超過了三分之一,模式A就會迅速取代模式B,而成為獨占的行為與情感模式(參閱Martin Nowak,et.al.,2007,“the one-third law of evolutionary dynamics”,《Journal of Theoretical Biology》,vol. 249,pp.289-295)。復雜系統的這一特征被稱為“三分之一定律”,它廣泛地出現于社會生活各領域,多年前已被諸如米爾格羅姆這樣的經濟學家注意到并寫入“管理經濟學”教科書。

可是對于社會整體,三分之一定律意味著極大的麻煩――對交通運輸系統,對不可再生資源和生態系統,對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因為,自由市場所激發的行為與情感模式,幾乎總是傾向于無限制地攫取資源――自然的和文化的,從而或遲或早總要引發社會成員旨在限制資源耗竭速度的集體行動。

篇4

    [關鍵詞] 社會政策經濟學  社會健康保險政策  養老金經濟學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s of the Economics of Social Policy and the Effects of Social Policy

    Personnel Bureau,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Abstracts] Professor Rosner uses the set of microeconomic concepts and tools to analyze the      cause of social policy, the extent of social policy, the objectives of social policy, some political science aspects, and the effects of social policy. It provides a new paradigm for the analysis of social policy. We introduce the findings to Chinese scholars.

    [Key Words] Economics of Social Policy, Social Health Policy, Economics of Pensions 

    前言

    社會政策一直是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政治問題。社會政策針對貧困、失業和社會供養等等問題規劃藍圖,因而能讓人們對未來充滿希望。社會政策的制度設置應當被視為對具體社會問題的回答,要理解一項社會政策制度設置的應力,我們必須理解它為什么要建立。一個國家的制度選擇要考慮它的歷史傳統、政治體系和社會結構。對于探詢在不同制度結構下,社會政策產生什么樣的后果,經濟理論是一個有用的分析手段。維也納大學經濟學系羅斯那先生(Rosner,2003)[1]的專著《社會政策經濟學》,運用主流經濟學的理論對社會政策的研究基礎進行了深入的探索,為社會政策研究提供了新的范式。筆者將其中主要研究成果介紹給國內學者,以期拓寬我們社會政策研究的視角。

    1、社會政策經濟學的基本范疇和計量方法

    1.1社會政策的范圍:

    社會政策范圍不僅覆蓋資助貧困人口,還包括幫助人口中的其他社會弱勢群體。從實踐上講,社會政策的內容應當包括:(1)健康保險,(2)退休人員和老年人的供養,(3)幫扶失業者,(4)有關家庭的政策,(5)貧困。這種限定不是基于任何理論界限,而是基于需要限定和大多數國家現存的制度安排。

    1.2社會政策的目標:

    為了評價社會政策的效果,我們必須清楚所提出的社會政策計劃的原因,否則,我們無法評價社會政策的福利效果。社會政策的目標有:(1)反貧困,(2)防止意外事件(保險),(3)再分配,(4)規定有利于弱勢群體的契約結構(例如,勞動法、租金管制)。

    不同的社會政策計劃,其目標的重要性是不同的。反貧困計劃不是為全體人口提供公共健康保險的主要目的,盡管反貧計劃對減少貧困有貢獻,對于貧困人口來說非常重要。基本養老金是反貧非常重要手段,但幾乎不適合防止風險的計劃,特別是對于私人退休供養。我們并不清楚建立社會保險計劃的原因,個人要面對許多風險,其中一些風險可以通過商業保險避免,如防止火災、汽車被偷等等。社會政策計劃則不涉及防止火災和汽車被偷遭受的損失。但大多數國家針對一些不測事件,建立了社會政策計劃。因此,我們將思考,為什么一些風險被納入社會保險計劃,而其他的則沒有被納入。社會保險計劃賴以設立的最重要的風險有:(1)失業,(2)疾病,(3)殘疾,(4)與退休有關的財富損失,(5)壽命超過個人資產和財富承受力,(6)照料需求。

    “再分配”概念通常指從富人征收財富轉付給窮人,這個概念太狹窄,不能很好地說明社會政策計劃的范圍。我們需要區分四種再分配類型:(1)垂直的:由于不同水平的收入和財富,在個人或家庭戶之間進行的再分配。(2)水平的:在相同收入水平的群體內,根據個人或家庭戶的具體特征進行的再分配。(3)個人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將個人或家庭戶在某個時點的錢挪到相同個人或家庭戶另一個時點上使用。(4)在不同的同批人之間的再分配:如果在某時刻出生的人必須支付給先于他出生的那些人多于(或少于)他從之后出生的人得到的,這是有利于先他出生(之后出生)的同批人的代際再分配。第一、二、四種類型是人與人之間的再分配,第三種類型是個人自身的再分配。

    1.3社會政策的經濟學方法 

    經濟學家們用經濟學的方法分析社會政策。這種分析的基本要素是:經濟學家探討人們面對不同的選擇,將如何行動。經濟學家把社會現實看作是個人選擇的結果。但社會政策涉及到不可忽視的危險局面,在這種局面下,理性個人不可能做出連續的選擇。而且,對于一些人,理性選擇假設不適用,例如,精神有障礙的人。限制選擇的一個特別重要的例子是法律框架,尤其是社會政策的背景。

    社會政策分析使用微觀經濟學的概念和技術分析工具。它假定在某些限制下,家庭戶效用最大化。這些限制包括預算限制和現存的管制。例如,最長工作時間限制。形式分析使用適當的數學,即受約束的最優化技術。如果做一般的了解,圖表分析通常足夠了。

    1.4政治科學方面的問題

    就社會政策來講,存在著不同的政治結構。按照個人受影響的方式進行區分,社會補助金有:(1)只針對貧困或首要針對貧困的社會援助計劃;(2)對所有那些主要通過與工資收入相關聯的支付繳費款的人員的計劃;(3)針對所有公民的計劃。如果第一種方式是社會政策的核心,減少貧困是它的主要目的。這種類型社會政策的意圖可以與自由思想相聯系,即支持窮人,把其他的事情交給市場。在第二種方式社會政策中,保護工人的收入是重要的目標。第三種類型的社會政策希望為每一個人提供最低限度的保護,同時,保護工人的收入。有人認為,社會民主思想支持這種類型的政策。20世紀90年代,這三種類型政策的區分越來越模糊。當評價不同社會政策體系的實際運行情況時,這些區分就更加模糊了。

    我們同樣需要對國家作為社會政策的管理者和國家作為社會政策計劃的組織者的差異。我們也可以區分不同的社會政策的組織結構:(1)國家組織健康服務等活動。國家按照中央或地方的水平,直接提供服務。如果服務的平等性被認為是必不可少的話,國家組織活動是一種切合實際的供給方式。(2)國家為社會政策建立特別機構,使之為社會政策提供基本的框架。這些機構通常有法律限定的組織領域和活動范圍,在這種情況下,機構之間不存在針對顧客或活動領域的競爭。這些的機構通常按照職業界限來劃定。(3)國家強制公民操心自己的福利,并可能補貼付款,但把組織的機構留給市場。

    2、社會政策的經濟學分析

    2.1一般均衡、帕累托有效與福利經濟學定理[2]

    討論社會政策計劃的效果,必須提及比較的標準,否則,不可能闡述一項計劃的引入以及它的實施范圍是否有利于或者減少福利。

    前面已提過,人與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是社會政策一個重要的目標,經濟學家的任務是發現如何用最低成本實現這些目標,以及這樣的政策的效果是什么。但其它社會政策計劃怎樣呢?用保險防止不測事件和確保個人自身的再分配?人們能自我照料嗎?社會政策對市場經濟是一個有意的、必要的補充。為了理解這種背景下社會政策,我們需要探討介入市場體制的運行。第一個問題是:商品和服務只通過市場分配給個人,這種經濟的后果是什么?這是一般均衡理論所探討的。有兩個問題需要提及:(1)有均衡嗎?均衡是價格的向量。(2)如果有,這樣的均衡從社會想望的意義上講,是件好事嗎?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問題,對社會政策特別有意義,在一些情況下,自愿合約不被社會接受,不被法院受理,如賣身為奴。在什么情況下,認識均衡在特殊意義下是件好事,這就需要引入“帕累托效率”概念。

    帕累托有效分配不必是一種值得想望的分配,它可以是一種極端不平等的分配。關于“帕累托效率”,一般均衡理論的有一個強有力的定理:在某種經濟狀態下,市場均衡是帕累托有效。我們從一般市場均衡理論導出福利經濟學的兩個定理。福利經濟學第一定理:不可能使某人改善而不損害他人。第二定理:在稍加嚴格的條件下,通過再分配資財可以實現每一個合理的帕累托有效分配,而把其它的分配叫交給競爭的市場。第二個定理能用于社會政策的背景嗎?這有一個很大的益處,因為這樣,國家可以把它的活動限定在再分配。這個命題的基本內涵是政府征稅,以資助特殊群體。不幸的是,事情并不那么簡單,在大多數情況下,征稅和轉移支付產生大量的分配效應,因此,沒有任何分配效應的再分配是不切實可行的選擇。

篇5

關鍵詞: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

在馬來西亞的工業化進程中,盡管農業部門在整個國民經濟結構中所占比例不斷減少,但由于農業直接影響到國計民生、出口收入、工業原料的來源等,因此政府仍十分重視農業的發展。特別是馬來西亞的主體民族馬來族大多從事農業,為了縮小他們與其他民族間的發展差距,維護社會團結,政府對于農村地區的社會發展更是特別關注。保障農村經濟社會同步發展、提高農民生活質量成為馬來西亞社會政策的重要內容。

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的基本內容

縱觀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的發展,可以看出其內容涉及農民生產、農民生活以及農民人口素質三大方面。這三方面的內容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構成了馬來西亞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第一,為農民生產提供支持服務。

1969年的種族沖突事件促使馬來西亞政府采取了“新經濟政策”,消除貧困尤其是馬來族農民的貧困成為新經濟政策的一個重要社會目標。為實現這一目標,馬來西亞政府并沒有采取專門的濟貧措施,而是通過為農民生產提供各種支持服務,促使其在生產發展中擺脫貧困。

1971年,馬來西亞開始推行農村綜合發展戰略,以擴大農村人口就業,實現農業部門的現代化。為此,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開展了一系列的項目建設,為農民發展生產提供支持。這些支持項目主要有:(1)開發土地,增加耕地面積,安置無地農民種植經濟作物。至1987年,馬來西亞共實施了422個土地開發項目,開發土地76萬公頃,安置無地移民111728人。(2)改善農田基本建設,建造水利灌溉工程。兩個大規模排灌工程——吉蘭丹州的吉姆達計劃和吉打州、玻璃市州的慕達計劃均于70年代上半期完成。(3)提供化肥、高產種子和農業技術,以提高農業作物產量,擴大油棕、可可等經濟作物的種植面積,對換種高產作物提供補貼。(4)實行價格補貼制度,減少市場風險,保障農民的生產利益。由于稻米種植是所有農作物種植中收入最低的部門,為了保證稻農的利益,馬來西亞政府對米價實行補貼。在1986~1990年間,政府在給稻農補貼上的開支達到3.968億馬元,1991~1995年間,補貼開支達3.98億馬元。政府還建立國營銷售系統和稻米烘干、碾磨、貯存一條龍的綜合企業,為稻農提供種種方便,減少中間商對稻農的盤剝。(5)建立支持農業的信貸機制,為農業生產提供貸款。(6)在城市中心建立農貿市場,讓農民直接出售農產品,以獲取較好的價錢。馬來西亞這些支持農業生產的措施對提高農民收入、消除農村貧困發揮了重大作用。

第二,保障農民基本生活需求。

保障農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社會政策主要有兩大內容:一是為農民提供基本的生活、衛生醫療條件;二是對貧困農民實施救助和幫扶。

馬來西亞獨立以來,政府投入大量資金,在全國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公立醫療保健服務體系和網絡。馬來西亞農村衛生服務系統分為兩級,即衛生中心和社區護士站。衛生中心有醫師或專科醫師,服務人群1.5萬~2萬人;社區護士站服務人群約3000—4000人,能處理多種醫療問題,包括分娩。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全部免費,即使是住院病人也只需繳付很少的費用,貧困地區和醫療條件差的地區的農民還可以減免費用。政府還定期對鄉村衛生服務質量進行改進,尤其重視對農村衛生設施、設備和技術的不斷更新和提升。進入21世紀后,馬來西亞建立起一系列新的初級衛生保健診所,部分助產診所也可提供更多的衛生保健服務。

為了加快農村地區的脫貧步伐,1989年,在“新經濟政策”即將結束之際,馬來西亞開始實施專門的反貧困計劃,即特困人員發展計劃。政府將特困家庭登記在冊,并設計一系列適合這些特困家庭需要的項目,以增加其就業機會、提高其收入。這些項目包括小型貿易、家庭手工業、家畜飼養、水產養殖、糧食作物的商業化生產等。政府還為貧困家庭提供無息貸款和培訓、改善住房條件、為孩子們提供食物和教育資助等。至2000年4月,馬來西亞共發放7.672億馬元的無息貸款,大約有15。35萬名貧困者從中獲益。除此之外,聯邦土地發展機構還給那些因傷殘無力工作以及年齡在60歲以上的貧困人口提供直接經濟救助,每人每月可獲得50馬元的救助,一個家庭每月最高可獲250馬元的救助。總共有7000個貧困家庭獲得救助。

在第七個馬來西亞計劃期間(1996~2000年),馬來西亞實施了一個專門幫助土著少數民族脫貧的計劃。該計劃的資助形式主要是鼓勵土著少數民族參加各種能夠增加收入的活動,如土地開發、蔬菜種植、零售業、家庭手工業等。在新土地開發和安置計劃中,共有8100個土著少數民族家庭獲益,涉及土地面積達1.98萬公頃。到1999年底,1.582萬個土著少數民族家庭獲得了7900萬馬元的補貼,土著少數民族的貧困率已由50.9%下降到15.4%。自2001年起,馬來西亞開始實行“國家遠景政策”(National Vi- sion Policy)。這一時期,政府繼續實施一系列類似的反貧困計劃,資助對象主要是邊遠地區的土著少數民族。

在以上反貧困計劃中,政府一方面對無生產能力的貧困家庭提供直接的經濟援助,另一方面還為農民提供住房、飲水等基本生活條件和衛生醫療等社會服務。到1995年, 72%的農村貧困家庭通了電,65%的農村貧困家庭有了安全的飲用水;77%的農村貧困家庭能在周邊9公里范圍內有一家政府或私人診所,還有汽車牙科醫療隊和診療所、村衛生隊、飛行醫生為邊遠的農村地區提供醫療服務。由于實施特困家庭發展計劃,農村地區的特困家庭所占比重由1991年的5.2%下降到1995年的3.7%。

第三,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和生產能力。

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和生產能力一直是馬來西亞政府農村社會政策的一項重要內容。政府希望以此促進貧困農民通過自身努力來獲得較高收入的工作,直至擺脫貧困。提高農民文化素質和生產能力的主要途徑就是讓農民及其子女能夠有機會接受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

20世紀60年代,馬來西亞制定了《義務教育法》,對6~15歲兒童實施全民義務教育。為了使《義務教育法》在農村地區能夠切實有效地執行,馬來西亞的農村發展計劃及反貧困計劃都將學校建設作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到1995年,馬來西亞94%的農村貧困家庭能在周邊9公里范圍內有一所小學,60%的貧困家庭能在同樣范圍內有一所中學。如今,馬來西亞政府可以為兒童提供11年的免費教育。與此同時,政府還為貧困家庭的學生提供各種教育資助,例如為貧困學生提供獎學金、免費課本、食宿、制服等。另外,改善農村教學設施,提高農村教學質量也是政府特別重視的內容。近年來,一些鄉村學校的設備不斷更新,一些不足150名學生的農村學校被合并,以便保證學生能夠享有更好的教學設備和學習環境。為了使邊遠農村學校跟上科技發展形勢,馬來西亞發起了一項農村學校無線因特網培訓和教育計劃,為農村學校提供計算機等相關設備,為學生和老師進行信息通訊技術的教育和培訓。馬來西亞的高等教育雖非義務教育,但是政府設立了國家高等教育基金,為家庭貧困的學生提供財政資助,使馬來西亞青年都有可能進入大學學習。

除了保證讓農民子女接受正規的教育外,馬來西亞還特別重視農民自身能力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為農民提供有關農業耕種以及工作態度和價值觀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使其提高生產能力;二是為農民提供工業培訓,使其能夠受雇于非農部門,或自己在農村地區和城市中心從事商業活動。在第五(1986~1990)和第六(1991—1995)個馬來西亞計劃中,政府在培訓和咨詢方面的開支達到2800萬和3.417億馬元。

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的特點

第一,農村社會政策與經濟發展政策融為一體,在生產發展中實現社會目標。

從以上的敘述中可以看出,馬來西亞在處理農村的社會問題時,往往將其與農村的生產發展聯系在一起,在發展中解決社會問題。因此,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的相關內容往往包涵在經濟政策之中。在1971~1990年實行的“新經濟政策”中,政府明確指出,“新經濟政策”的主要目標并不只是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而是通過經濟的快速發展和轉型重建社會、維護國家團結。“通過項目方式來提高生產力、增加收入和為不分種族的所有馬來西亞人增加工作機會來消除貧困”,是“新經濟政策”的重要內容之)。在這種思想指導下,馬來西亞在“新經濟政策”時期,沒有實行專門的消除農村貧困計劃,而是將消除農村貧困貫穿于各種農村發展計劃之中,通過為貧困農民提供各種就業機會、增收渠道以及生產服務,使其擺脫貧困。即使在“新經濟政策”末期實施了專門的反貧困計劃,但反貧困的主要措施仍然是通過各種生產發展項目為貧困農民就業、增加收入提供各種機會和支持。

第二,注重農民人口素質和能力的培養與提高,直接的現金濟貧措施有限。

在各個經濟發展時期,馬來西亞一直將消除貧困特別是馬來農民的貧困作為其奮斗目標。但由于奉行“在發展中消除貧困”的原則,馬來西亞的社會政策并不主張對農村貧困人口實行過多的現金救助,而是注重其素質和能力的培養與提高。從前面的敘述中可以看出,馬來西亞在其反貧困計劃中,只是對那些因傷殘無力勞動或年齡在60歲以上的貧困人口提供經濟救助,而對其他人則通過提升其素質和能力來使其擺脫貧困,具體表現為在農村地區建立起較為完善的衛生醫療服務和教育培訓體系,以此來促進農民身體素質和文化素質的提高,從而使農民有能力自食其力以及從事更高收入的工作。這反映出馬來西亞農村社會政策特別重視“自立”和“自尊”的理念。

第三,政府在提供農村公共服務中起主導作用,同時鼓勵其他社會力量參與其中。

在馬來西亞,社會政策的推行主要依靠政府的力量。無論是在資金的投入還是各種社會服務組織機構的建立中,政府都起著關鍵作用。如表1所示,馬來西亞在社會服務方面的開支呈不斷上升趨勢。在20世紀70、80年代,馬來西亞的社會政策主要關注農村地區,政府是農村發展資金以及農村教育和衛生醫療服務的主要提供者。

政府在發揮主導作用的同時,亦鼓勵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等為農村的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首先,鼓勵私營部門、非政府組織參與政府發起的各種農村發展項目。在吉打州,約有70%的農村發展項目由私營部門負責運作,政府機構對其進行監管和評估。只有30%的項目直接由政府機構運作。私營部門除了直接參與投資開發外,還為貧困人員提供技術培訓、工作機會、實物和財政資助等。非政府組織也在國家的反貧困計劃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如“馬來西亞努力信用”(Amanah Ikhtiar Malaysia,簡稱AIM)是一個金融方面的非政府組織。自1987年以來,該組織利用政府分配的3億馬元的無息貸款為6.9萬個貧困家庭提供信用服務,使其能夠有機會從事小商業和家畜飼養業。AIM還為一些潛在的服務對象實施了特別預備項目,以促進貧困家庭的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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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深刻闡述了關注民生,建立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大政方略。在我州全面實施三州戰略,推進綠色繁榮的進程中,作為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中重要職能部門之一的民政部門,關注民生,全力做好新形勢下社會救助工作更應全力應對,認真研究和探索現階段乃至今后稍長一段時期內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工作的發展趨勢,為整合各種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資源,不斷完善救助體系作一些積極的有益的探索。

一、社會救助工作政策依據和現狀

(一)政策依據

社會救助是指政府為幫助維持基本生活有困難或遭遇臨時突發事情,造成生活困難的城、鄉家庭和個人,給予必要的經濟援助和物質幫助,以確保其能維持基本的正常生活。現階段社會救助方式也更加靈活多樣,具有較強的人性化特點;社會救助種類呈現多樣化,基本能夠滿足各種救助對象的需要;救助標準逐漸提高,能夠解決救助對象的基本生活困難。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工作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各縣市結合各自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全力保障城市貧困對象的基本生活,實現應保盡保目標。

2、省政府下發《**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州政府下發《州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對農村低保范圍、審批管理、資金來源、資金發放及操作規范等作了規定,形成了較完善的制度體系,保障了農村低保工作的規范運作。目前,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目標。

3、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省農村五保供養工作規定》,全力做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大力發展具有我州特色的農村五保集中供養“xx模式”。

4、xx年x月,xx人民政府出臺《xx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xx年x月,州政府對試行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并出臺了《xx城鄉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新實施辦法按照“取消病種限制、擴大救助規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則開展城鄉貧困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工作。

5、及時做好自然災害造成的災民救助工作。確保災區困難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及時治療。

6、根據民政部及民政廳的相關文件,落實臨時救助及其他救助的工作,全力保障救助對象的權益。

(二)我州社會救助工作現狀

1、城市低保

截止到xx年x月底,全州城市低保人數為x人,全年下撥低保資金x萬元,人月均補助水平x元。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切實做好適當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水平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從xx年x月x日起,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x元統一提高到x元,人月均補助水平達到x元。同時,將城市“三無”對象、城市孤兒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結核病患者貧困家庭納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即x元給予了全額補助。

2、農村低保

xx年末,全州農村低保人數擴大到x萬人,全年下撥農村低保資金x萬元,人月均補差x元,其中,一類對象月補助不低于x元,二類對象月補助不低于x元,三類對象月補助不低于x元。xx年x月,在x委、x政府和民政部門的大力爭取下,省民政廳為我州再增加農村低保x萬人,總數達到了x萬人,使農村最困難家庭基本實現了應保盡保目標。

3、農村五保供養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門不斷創新機制,著力探索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恩施模式”,不斷加強農村福利院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院辦經濟、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五保對象的物質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恩施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廳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國社會報、新華社等先后多次作了宣傳報道,國務院領導也答復認可。目前,全州共建立了農村福利院x所,五保對象x人,集中供養x人,集中供養率為x%,xx年共下撥五保供養資金x萬元。根據省廳文件規定,從xx年起,集中、分散供養五保對象以及農村散居供養孤兒的供養標準將各提高x元,分別達到x元/年、x元/年、x元/年。

4、大病醫療救助

于xx年開始實施城鄉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工作試點。幾年來,全州累計救助x多萬人次,有效地緩解了困難群眾患大病的醫治困難。xx年,按照“取消病種限制、擴大救助規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門檻、提高救助額度、簡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醫療救助的改革發展。在救助范圍、起付線、救助金額等方面依據不斷變化的情況,及時進行必要的修訂、完善。同時,對住院治療的低保對象免收掛號費、診斷費,注射費、觀察費、住院床位費優惠x%,手術費、輔助檢查費優惠x%,常規性藥品優惠x%。

5、臨時救助和其他救助

一是及時做好災區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我州是自然災害多發地區,常年需救助災民x萬人左右。每當大的自然災害發生,x及縣市啟動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及時對災區群眾給予救助,確保了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治療。二是做好臨時救助工作。為及時緩解城鄉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難家庭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按照上級要求,我州及時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州民、財兩家聯合行文,明確了救助制度和管理辦法。城市居民每戶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x元,農村居民每戶每年救助標準一般不超過x元。三是落實好艾滋病、結核病孤兒救助。

在各類救助資金的發放上,全州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全部委托金融系統,實行一折或一卡通的社會化發放形式,杜絕了資金發放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良現象發生,保證了資金的運行安全。

二、當前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近幾年來,關注民生,維護民利、保障民權的工作力度逐年加大,中央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多。社會救助工作職能也從原單一的應急救助,逐步拓展到十余項分類明確的單項社會救助工作。由于工作任務的增加和工作量的加大,管理工作難度也逐步加大,社會救助工作的整體矛盾也逐步凸現出來,現就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概括如下:

(一)現行救助政策與個人需求存在差距

從總體上看,我州社會救助的范圍和標準在逐年擴大和提高,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權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總體保障水平還處于較低層次。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目前的城鄉低保補助水平不高,只能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新農合、大病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災民救助等只能緩解部分困難,還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二是家庭個人發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鄉困難家庭對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極為有限,子女輟學多;因文化、年齡、身體等多方面原因,困難群眾創業、就業難度大,收入來源十分有限,家庭貧困狀況得不到根本解決。三是救助范圍還比較窄。以農村貧困群眾為例,截止xx年底,我州農村建檔立卡的絕對貧困人口x萬人,而目前全州納入農村低保的只有x萬人,還有x萬人未能納入農村低保。四是救助程序、機制還有待進一步簡化和健全。要逐步建立監管到位、程序簡化、救助及時的社會救助體系。

(二)社會救助管理體制和政策銜接機制有待加強

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它涉及多個政府職能部門。而現行的各項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政策又多為獨自依賴于其職能部門的獨立行政。某些方面雖有協調,但從系統工程來看,許多救助工作還應當整合,救助政策還應做好銜接,部門之間還應進一步加強配合。當前實施的社會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業援助等多項制度,但諸多救助制度還沒有專門的條例,存在管理多頭,條塊分割的問題。

(三)地方財政對社會救助工作的資金保障支撐作用不強

恩施州是一個集“老、少、邊、山、窮、庫”于一體的貧困地區,所屬的8個縣市財政均為國定貧困縣。縣市地方財力薄弱,可用于社會救助的經費十分有限,各類社會救助資金絕大多數靠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和省級財政補助,地方財政投入少,甚至按比例配套的經費都難以落實。且因為多方原因,社會救助的工作經費也較少或難以落實到位。

(四)管理機構和人員配備與社會救助工作不相適應

我州目前僅民政部門承擔的社會救助工作對象x萬余人,每年還有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救助對象x萬人左右。從而形成各類社會救助對象不一、標準不一、政策不一樣,但一樣的是所有救助對象的家庭貧困狀況的前期調查摸底都必須到戶到人。其工作量很大,政策性要求也較嚴。但目前我州基層救助網絡平臺薄弱,救助機構和隊伍不健全、經費不足等問題日益突出,直接影響了社會救助政策在基層的落實。州及x縣市僅有低保工作人員x名,x個鄉鎮辦低保工作人員x人,其中x人為兼職,存在著嚴重的事多人少,工作疲于應付的局面。

三、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對策和建議

加強和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事關長遠,事關社會的穩定。進一步完善和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社會救助體系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不斷探索,不斷完善,以適應新時期的需要。

(一)整合政策資源、建立切實有效的協調機制

1、完善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

社會救助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作。健全社會救助工作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是做好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保證。一是各級政府應成立社會救助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其職責主要是統一政策,協調步伐,全面管理與監督社會救助工作。二是應建立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多邊救助機制,加強相關部門、單位之間及其與社會的溝通與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協商救助行動,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協調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以有效整合各種社會救助資源,形成強大的整體推進合力。在鄉鎮辦建立公共服務中心,建立統一的服務工作平臺,并依托這一中心搞好社會救助的受理、審查、申報、資金發放等工作,避免多頭申報、多頭救助、缺失救助,實現救助項目互補和救助效能最大化。著力推進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網絡,實現信息資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要動員黨政、媒體和社會組織等方面力量,通過紀檢、審計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推動社會救助體系健康發展。

2、搞好社會救助體系各項制度間的銜接配套

社會救助體系內容豐富,要素較多,頭緒復雜,涉及面廣,必須統籌考慮,整體設計,側重提升制度的整體效能,應重點在兩個層次上做好銜接配套:一是對各單項救助制度進行必要的整合和規范,使各項救助制度相互銜接,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以充分發揮社會救助體系的整體效能。二是推進社會救助體系與社會保險、社會福利以及就業再就業、扶貧開發等制度間的銜接配套。要進一步搞好與就業、扶貧、住房、醫療等政策的銜接。民政、勞動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協調配合,民政部門加強對低保對象的分類管理,強化動態管理;勞動部門要認真落實關于促進困難群體就業和再就業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業崗位為目標,以強化就業服務為手段,以加大資金投入為保障,支持和鼓勵困難群體就業。扶貧部門在工作中重點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參加項目帶動和就業,并提供免費技術培訓,加強與其他惠農政策的銜接,通過扶持,幫助救助對象擺脫貧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勞動、衛生部門要在定點醫院設立保險、合作醫療、醫療救助“三辦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墊付補償金、救助金,事后統一結算,既減少各部門工作量,又方便困難群眾。

3、簡化程序,方便救助對象

在低保金發放上,要將發放的程序盡量簡化,并通過銀行系統給予支付,實行社會化發放,直接支付給低保對象本人,減少中間環節。

在城鄉醫療救助方面,一是縮短辦理時限。根據救助對象難以墊付醫療費用的實際困難,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只要經民政部門授權的定點醫療機構核定,就可直接在定點醫療機構核報醫療救助費。二是改進資金結算辦法。第一,建立定點醫院墊付機制。各市縣加強與定點醫療機構協調與配合,由定點醫院墊付醫療額度內的醫療費用,救助對象出院時只支付個人自付部分,民政部門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墊付的費用。第二,對按規定轉診救助對象簡化手續。對按規定轉診到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救助對象,可采取就醫后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有關費用的補助,必要時可預付部分救助金。第三,加強與有關部門配合,實現醫療救助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共享,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與醫療救助的“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三是設立多種靈活便民措施。通過發放一定限額的救助卡,建立平價藥店等方式方便救助對象日常門診與購藥。救助對象憑醫療救助卡、低保金領取證或醫療救助證及身份證即可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購藥。定點醫療機構在救助卡所限定金額內救助,超出限額由救助對象自付,救助卡內金額可跨年度和戶內對象之間調劑使用。

(二)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主導,加大地方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力度

資金是社會救助體系的生命線。建立普惠型社會救助體系,必須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資金供給的基本制度。各級政府是社會救助工作的責任主體,財政投入是社會救助資金可靠、穩定的來源,必須建立科學合理、規范有效的財政投入機制。結合我州實際,要建立以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為主導,各級財政實行足額列支和按時撥付的機制,將社會救助各類配套資金和工作經費足額列入財政預算。足額安排城市低保資金(不低于本級財政一般預算收入x%―x%)、農村低保資金(人年均x元)、大病醫療救助資金等預算,并隨著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建立預算自然增長機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點向農村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社會救助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重視基礎建設,配強工作隊伍

社會救助工作隊伍是落實各項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證。要切實加強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確保社會救助政策在基層及時有效落實。按照**省民政廳《關于印發**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的通知》要求,州民政局應成立“恩施州社會救助辦公室”,各縣市要設立社會救助工作專門機構(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公室或社會救助局、社會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本地城鄉低保以及相關社會救助審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x名對象配備不少于x名工作人員”的要求落實工作人員;鄉鎮辦要設立低保工作站,專職工作人員應不少于x人;村(居)民委員會(社區)或其它社會組織受社會救助管理機構委托,可以承擔部分社會救助工作,同時,可通過民間組織建立社區義工制,逐步將社區志愿者納入社區救助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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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三年來的社會穩定現狀

近三年來,鄭城鎮總體上講,社會穩定,案件少。主要得益于以下幾方面:

(一)是鎮黨委自身建設搞五抓。

一抓學習,不斷“充電擴能”提高班子總體素質,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更好地領導和服務“三農”;

二抓團結民主,嚴格按《黨委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辦事》,黨委主要領導不搞“一言堂”、“家長制”,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保證了工作決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如年村級規模調整工作,每個班子成員及駐村指導員到村入戶調查研究,逐戶征求意見,自下而上,而上面下、反復討論醞釀后,最后形成比較系統、全面、科學的調整方案,保證了這項工作的順利實施,未引發任何社會不安的因素。

三抓求真務實,每項工作力求做到充分尊重民意、結合實際,不搞形象工程短期行為,不做勞民傷財擾民事項,做到超前謀劃、科學規劃,結合實際,量力而行、陽光操作,逐步實施。如小城鎮建設、烈士陵園搬遷、流域治理、油簍新農村樣板村建設等。

四抓機制建設,促工作落實。

(1)工作機制上,對部門、村兩委、黨員分別建立工作目標管理責任考核機制。如對村實行千分制考核、班子成員,部門聯系點制度、農村指導員制度、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制度、農村干部任期年度目標承諾履諾制、特別是農村村務六步決策公開法、財務四步審計法、黨務五公開制度的落實,解決了群眾最關心的問題,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干部一個清白。促進了干群和諧。

(2)管理機制上,利用定期以會代訓、遠程教育等,加強對在家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利用建檔立卡、發放活動證、成立流動黨支部等形式,加強對流動黨員的管理,提高黨性覺悟,模范帶動維護社會安定。

(3)在用人機制上,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條例》選好機關干部。利用“四個培養”工程、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建立農村干部后備人才庫,不失時機地把政治覺悟高、雙帶能力強的優秀人才充實到村兩委班子,提高農村干部的綜合能力,為保持一方穩定打基礎。

(4)工作落實上,農村工作面對百姓,事關百姓切身利益、事關穩定大局,工作中必須做到腳踏實地、真抓實干、吃苦耐勞、愛民親民,方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穩定一片。

(二)是及時處理了涉及百姓利益、面廣量大的村級債權債務、農村基金會等遺留問題,有效預防了苗頭。

在規模調整后,對全鎮38個村債權債務進行摸底排查,對鎮村之間的債權債務,用財務抵消法,利用兩年時間,把鎮欠村的債務全部償清。目前,鎮不欠村集體一分錢。基金會問題債權債務一次性移交給信用社,債權由法庭、信用社通過有關法律規定處理,債務由信用社三年時間歸還。保證了百姓利益,從源頭上預防了不穩定因素。

(三)是村班子團結協調,村民自治有力。

規模調整后,順理了干部與村委領導被領導的關系,強化村民自治。在黨支部的領導監督下,充分發揮村民自治的作用,讓群眾的事群眾說了算,百姓的事百姓辦,減少干群矛盾,促進干群關系和諧。

二、近三年來存在的、穩定問題

存在問題主要有:

(一)文化教育水平低,影響了社會穩定。目前,山區特別是50歲以上的農民,接近文盲半文盲,他們的科技意識、法制意識淡薄、觀念落后,只顧眼前、不著長遠、盲目隨從,導致一些惠及百姓長遠利益的決策事項得不到他們的理解和支持,造成部分干群關系緊張。如庫區移民補助一事,通過調查、走訪,征得90%得群眾同意后,每人每年從補助款中扣50—100元用于本村搞自來水、建辦公室等公益事項。但個別群眾不但不理解、支持,還鼓動其他原先同意的群眾上訪,為尊重民意,這項工作只得中止。

(二)宗族、派性的存在影響了社會穩定。

特別體現在村委換屆、公共利益分配(如宅基地、土地等)上較為突出,導致不穩定。如下崇圣村換屆時,尹、馬兩家勢力相當,各推各的候選人,并發生糾紛,最后由公安介入方平息事態。就目前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尹、馬兩家在土地使用、宅基地安排上,仍互相指責猜忌,矛盾較為突出。

(三)經濟落后影響社會穩定。

目前,山區無工礦企業,無良田,交通、信息閉塞,經濟發展受限,農民收入僅夠吃,其他開支主要來源于勞務經濟。而農村干部年齡均在30-50之間,上有老、下有小,正是負擔最重的時候,山區村干部待遇低(年均3-5千元)、環境差,村集體無收入來源,辦公條件差;無企業,就業受限。很多年富力強、有經濟頭腦的“能人”,要么外出打工,要么干自己的買賣,無心戀“村官”。導致農村干部能人不愿干,想干的干不了,在崗的不能全力以赴,不同程度上降低影響了部分干部的領導能力、處事能力和經濟發展能力,使部分農村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導致群眾不滿。

(四)政策原因影響了社會穩定。

山區的機關退離休干部的養老、住房、醫療等待遇,按政策應由鄉鎮財政解決部分,由于山區財政是吃飯財政,無力承擔。待遇得不到落實,引發。如,離退休干部、民師、放映員等問題;山區農村干部退休問題,也因鎮、村無經濟來源,無力落實政策規定內的待遇問題,導致部分村干部。

對策:

(1)利用遠教、典型示范等手段,加強教育宣傳力度,提高農民文化水平,轉變觀念,適應發展需要。

(2)用政治的、法律的手段約束宗族、派性,減少沖突。如,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推進,以中心村為主,把歷史性、頑固性宗族矛盾分化到各中心村,弱化勢力范圍。其次,用人制度上,搞宗派鬧矛盾的人限制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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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正;社會政策;發展趨勢

中圖分類號:F1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2-0174-02

現代意義上的公正是在自由、平等、社會合作等理論依據的基礎之上,強調“給每個人他所應得”。對于一個社會來說,公正具有重大意義。“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就公正和社會政策的關系而言,公正和社會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從一定意義上講,公正和社會政策是一個事情的兩個方面。公正是社會政策的基本理論依據。缺少了公正理念,社會政策便成了無本之木、無源之水。但是,同時還應該看到的是,公正畢竟只是社會安排的一個基本價值取向、一種基本的規則,它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方能在社會現實中體現出來。就社會層面而言,公正必須通過社會政策體系才能夠具體地得以體現。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社會政策是公正在社會領域的具體化,公正的社會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社會政策來實現的。“如果我們真正關心社會正義,我們就要把它的原則應用到個別的或者整體的產生貫穿整個社會的分配后果的亞國家制度上去。”

一、中國現階段社會政策的問題

(一)同經濟政策相比,社會政策在中國社會當中的地位極不對稱

近三十年的時間里,就總體而言,中國社會似乎是一直認為經濟目標優于社會目標,經濟發展幾近成為現代化建設、社會發展的代名詞。經濟政策幾乎成了壓倒一切的基本政策。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兩者之間呈現出嚴重的不同步和不平衡。同經濟政策相比,中國真正意義上的社會政策起步較晚,只是到了20世紀90年代末期21世紀初,社會政策才開始得到一部分社會成員的認同。而且,即便是在今日,社會政策無論是就其受重視的程度,還是就其貫徹的力度而言都是不能和經濟政策同日而語的。中國社會已形成了人數眾多的弱勢群體,這些弱勢群體很難進入“主流社會”,處在一種邊緣化的狀態。“對于他們中的絕大部分人來說,第一。回到社會的主導產業中去,根本沒有可能;第二,在目前的體制之下,回到原來那種穩定的就業體制中去,根本沒有可能;第三,朝陽產業不會向他們提供多少就業機會。”而在社會“強勢群體”的一方,又往往存在著一系列諸如職業意識缺乏、角色感不強、社會責任感欠缺(如納稅意識不強)的問題,其許多行為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化。社會群體間的不協調情形,造成了大量的社會問題如貧富差距過大、社會焦慮現象嚴重等等,并將造成更多更嚴重的社會問題,進而使社會安全受到影響,并使社會運行和發展的質量明顯降低。

(二)社會政策的整體化、系統化程度還很不夠,同一性較弱

這一時期中國社會政策的主體部分尚未形成。這主要表現在中國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還沒有建立起來,而擁有系統的社會保障政策是一個國家社會政策得以系統建立的最為重要的標志。不可否認的是,這一時期尤其是1993年以來,中國在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管理服務等多個方面,對社會保障政策進行了積極的探索,陸續出臺了一些相關的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其他許多社會政策相比,由于社會保障問題涉及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如巨額社會保障基金的籌集問題、各個社會群體之間利益的協調問題、社會保障基本理念的認同問題、社會保障運作專業知識的積累及運作技術的形成問題等等。所以,中國的社會保障政策體系難以在短時期內順利地迅速確立。

由于缺乏必要的整體性、體系性和同一性,目前,中國的社會政策不僅不可能有效地保障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狀態、保證社會成員平等的發展條件、維護社會公正,而且還會使原有一些仍有價值的和新形成的社會政策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政策。由于面臨著一些相互矛盾的政策而難以充分發揮其自身的功能。

(三)社會規范缺乏規范性

中國現在的社會政策明顯地存在著不規范的特征,這特別的表現在社會政策制定程序中的不規范:一是多方參與社會政策的制定問題上,有著明顯的缺陷。在制定社會政策時。理應讓多方人員參與,尤其是應當允許相關社會群體有充分的參與和表意的機會使之能夠充分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自己的權益。否則便是不公正的,并使相關的社會政策缺少了起碼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二是公開性方面做的不夠。現在在制定社會政策時,對于相關的信息的披露是不夠的,往往沒有對全社會公開。這就造成同某項社會政策有直接關聯的社會群體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對相關信息占有的匱乏,從而使社會政策的決策者和社會政策的直接對象在信息占有方面出現一種嚴重的不對稱的情形,進而使這些相關的社會群體更加難以有效地參與社會政策的制定過程。三是在技術手段上也做得很不夠。比如,難以做到相關信息收集的充分化和準確性,而且也缺乏社會政策制定和實施后必要的評估機制和修正機制。社會政策的這種不規范性,從總體上使得中國目前的社會政策缺乏長遠的考慮和必要的穩定性,易于多變,隨機性過強。

(四)社會政策的“應然”與“實然”之間的差距過大

現在一個明顯的事實是,中國已有的許多社會政策往往得不到落實,有關社會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規執行程度很低。比如,中國目前盡管也有各種類型的權益法,如婦女權益保護法、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殘疾人權益保護法等等,但是這些社會政策往往得不到切實有效地貫徹執行。中國目前“應然”與“實然”的社會政策之間過大的差距還表現在,一些基本的或“次基本的”社會政策往往缺乏相應配套和一致的具體的社會政策來具體實施,因而這些基本的社會政策便程度不同地流于一紙空文,“應然”與“實然”之間的距離自然拉開。許多具體的政策同基本的社會政策諸如憲法、勞動法之間有時存在著不協調的情形。

二、中國社會政策的發展趨勢及努力方向

(一)以現代的公正理念作為社會政策的基本立足點,防止兩個極端現象的發生

作為現代公正理念具體化的社會政策必須同時防止兩個方面的問題,否則社會政策便是片面的,便會造成不公的現象。一個方面的問題是過大的貧富差距問題。過大的貧富差距意味著社會的不公,是需要通過社會政策來予以解決的。中國現階段正處于市場經濟的早期階段,由于缺乏必要的社會調劑及其他種種原因,貧富差距迅速拉大,基尼系數已經超出了公認的警戒線,造成了社會的種種不穩定的因

素,并降低了整個社會的發展質量,嚴重地危及到社會的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如果還不重視社會政策的實施,那么,中國社會將為此付出極大的代價。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對于中國社會來講,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實施刻不容緩。另一個方面的問題是平均主義的、高福利化的問題。中國現在雖然不是現代化程度較高的國家,但是,由于傳統的平均主義等種種因素的強固存在,由于如今為數眾多的社會弱勢群體成員對于公正的強烈訴求,更由于前兩者因素十分容易合二為一,因而在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時有可能會引發某種早熟性的高福利化的現象。

(二)既要維護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狀態,又要維護其基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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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天津市勞動保障咨詢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是由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開辦的,并由其直接領導的自收自支的事業組織,是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唯一面向社會開放的綜合性勞動保障咨詢服務機構。第三條 本中心以“您的需要就是我們的追求”為服務宗旨,憑借豐富的專業人才優勢、現代化的管理運營模式、人工及網絡化的咨詢服務方式為廣大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會員提供各項高品質、專業化、權威性的勞動保障及其他相關管理內容的免費及優惠服務。

第二章 會員單位等級

第四條 凡承認本章程的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均可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審核并自覺履行會員交費義務后,可成為本中心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會員(以下簡稱會員單位)。

第五條 會員單位分為四個等級,即顧問級會員、金卡級會員、銀卡級會員、普卡級會員。不同級別的會員單位享受不同幅度的免費及優惠服務。

第三章 會員單位權利

第六條 本中心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的同時,接受會員單位的建議和監督。在一個服務年度內,不同級別的會員單位享受以下免費服務。

5、制定或修改勞動規章制度的指導服務;

6、一次勞動爭議仲裁案件;

7、獲得本中心網站企業會員專有用戶名和密碼,享受屬于會員單位獨有的網絡服務:

(1)下載當期《勞動保障政策文告》和《勞動保障咨詢顧問》電子刊物;

(2)使用企業招聘平臺,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單位所屬工作人員可以申請在“會員之家”欄目“我思我想和歡樂時光”中發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體會、學術性論文、活動花絮等署名文章,經本中心審核后在網站予以。

(三)銀卡級會員享受以下免費服務:

1、每月二本《勞動保障政策文告》、《勞動保障咨詢顧問》;

2、勞動保障相關政策咨詢;

3、本中心為會員單位舉辦的勞動保障熱點問題咨詢專場、人力資源管理主題研討會,限二人參加;

4、本中心為會員單位舉辦的聯誼會或經驗交流活動,限二人參加;

5、制定或修改勞動規章制度的指導服務;

6、一次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服務;

7、獲得本中心網站企業會員專有用戶名和密碼,享受屬于會員單位獨有的網絡服務:

(1)下載當期《勞動保障政策文告》和《勞動保障咨詢顧問》電子刊物;

(2)使用企業招聘平臺,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單位所屬工作人員可以申請在“會員之家”欄目“我思我想和歡樂時光”中發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體會、學術性論文、活動花絮等署名文章,經本中心審核后在網站予以。

1 2 3 4 5 6 7 8(四)普卡級會員享受以下免費服務:

1、每月一本《勞動保障政策文告》、《勞動保障咨詢顧問》;

2、勞動保障相關文件查尋;

3、本中心為會員單位舉辦的勞動保障熱點問題咨詢專場、人力資源管理主題研討會,限一人參加;

4、本中心為會員單位舉辦的聯誼會或經驗交流活動,限一人參加;

5、獲得本中心網站企業會員專有用戶名和密碼,享受屬于會員單位獨有的網絡服務:

(1)下載當期《勞動保障政策文告》和《勞動保障咨詢顧問》電子刊物;

(2)使用企業招聘平臺,并自主管理招聘信息;

(3)單位所屬工作人員可以申請在“會員之家”欄目“我思我想和歡樂時光”中發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體會、學術性論文、活動花絮等署名文章,經本中心審核后在網站予以。

第七條 在一個服務年度內,不同級別的會員單位享受以下服務的收費優惠(本條第(一)項中國際交流、省際調研考察和國家及本市有統一要求的除外),顧問級會員優惠30%;金卡級會員優惠20%;銀卡級會員優惠15%;普卡級會員優惠10%。優惠服務項目如下:

(一)培訓、交流服務

1、國際交流;

2、省際調研考察;

3、本中心獨辦的勞動保障政策系列講座;

4、本中心獨辦的人力資源管理系列講座;

5、就業準入培訓;

6、國家職業資格培訓;

7、企業內部職業培訓;

8、勞動法律咨詢專場;4、集體合同談判;

5、工資集體協商;

6、勞務派遣。

第四章 會員單位義務

第八條 遵守本章程和本中心的活動守則,按期交納會員服務費。

第九條 不得對外散布有損本中心形象的言論。

第五章 入會程序及注意事項

第十條 入會程序

(一)填表

閱讀本章程后,有申請意向的用人單位從本中心網站下載或從本中心領取《勞動保障政策會員制管理資格審批表》,逐項填寫。

(二)申請

攜帶《勞動保障政策會員制管理資格審批表》及本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本中心辦理申請手續。

(三)審核

在接到用人單位申請的當日,本中心出具審核意見。

(四)交費

經本中心審核同意的,用人單位按如下標準交納會員服務年費:

1、顧問級會員:服務年費15000元;

2、金卡級會員:服務年費3600元;

3、銀卡級會員:服務年費2400元;

4、普卡級會員:服務年費1200元。

本中心收取的上述會員服務費,主要用于會員單位管理及開展各類免費、優惠服務的開支。

(五)發卡

對已交納會員費用的會員單位,按會員等級發放《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會員卡》(以下簡稱會員卡)。會員卡作為會員享受免費及優惠服務的憑證,交費年度內有效。

第十一條 注意事項

(一)注冊

第十六條 本章程所稱“人力資源管理現狀診斷”是指應會員單位需求,對會員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狀況進行診斷,幫助會員單位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及其他問題。

第十七條 本章程是本中心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的基本準則,本中心將根據自身發展情況和市場變化不斷修正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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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相對于商品性住房的一個概念,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涵蓋了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三大體系。相比于商品房,我國的保障性住房制度仍處于探索階段,很不完善。同時,我國近年來已經逐步加大了保障性主當建設,以完善人民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

在我國的住房保障問題上,社會政策與經濟政策的劃分明顯。社會政策是通過國家立法和政府行政干預,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安全,改善社會環境,增進社會福利的一系列政策、行動準則和規定的總稱。其核心是解決市場經濟下公民的社會風險。保障房建設作為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極為關鍵,是社會政策。相對而言,房地產政策則屬于經濟政策。保障性住房通過限定供應對象、建設標準、銷售價格或租金標準,產生社會保障作用。從世界范圍看,住房分為公屋和私屋,公屋即保障性住房,私屋則是商品房。

近年來,住房問題始終是社會矛盾的焦點之一。從社會主流意識看,在經濟上,房地產被視為拉動經濟上升的主要動力,但住房保障作為社會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手段,其在社會政策層面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本文從保障房的知識涵義出發,嘗試以社會政策視角的分析為基礎,對我國保障房建設政策實踐進行分析,進而提出完善我國住房保障社會政策的相關建議。

二、社會政策視角下我國保障房建設的原因及現狀

作為社會政策體系重要環節的住房保障政策越來越受到關注,與此同時,我國在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實踐也逐步開展。我國大力推進保障房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條件,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于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下大力氣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進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順時應勢之舉。另一方面,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對相關產業具有很強的帶動效應。同時,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還為今后擴大消費創造了有利條件。加快建設保障性住房,大力推進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農村危房改造和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鄉居民消費環境和條件的有效舉措,都將有利于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居民擴大消費。

從近年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實踐來看,無論在社會政策層面,還是在制度效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商品方向比,保障性住房的制度有待完善。

首先,在資金方面,雖然存在各種融資模式,多數融資負擔將繼續由地方政府承擔,這無疑給地方政府增加了較大的財政壓力,而由于激勵不足,地方政府消極情緒較強,建設資金極容易出現缺口。尤其對于廉租房而言,其面臨的資金困境最嚴峻。原因是廉租房體系下,地方政府除承諾在長時間內維持低水平的租金收益外,地方政府還須放棄賣地收益,且一般還須承擔建設成本。

其次,保障房標準過高。在我國保障型住房的政策實踐中,關于保障性住房的標準備受爭議,為滿足部分人的不當需求,我國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存在超大面積、超高標準流行的風潮。同時,經濟適用房還存在功能或用材標準過高的問題。由于標準過高,總價過大,中低收入人群同樣買不起,最終還是落入高收入群體家庭,也就失去經濟適用的意義。標準過高還會大大降低保障房的供給,加劇房源緊張的局面。

再次,社會政策層面的輪候制度不完備。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是公共資源的分配,必須按照一定的公平合理的規則進行,不能采取市場的方法。除了嚴格的資格準入制度外,還要有科學合理的輪候制度。在保障性住房資源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必須建立科學合理的輪候制度才能保證資源分配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當前的許多做做法喪失的公平性,保障性住房中的分配不公、事件頻發、腐敗橫生的局面經常發生。

三、完善我國保障房建設的政策措施

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對于進一步改善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尤其對于處于社會轉型期的我國而言,面對當前保障房建設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必須積極改進工作思路,推薦保障房建設,從社會政策層面予以制度化。

第一,要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拓寬資金籌措渠道。資金籌措是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遇到的共同問題,面對保障房建設這項硬任務,要建立多渠道投資融資方案,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時,采取各類投資主體參與、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推行政企共建和BOT、BT模式進行保障性住房開發。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多渠道多方式籌集資金。

第二,努力挖掘保障房源。通過將保障性住房配建列入招標程序,采用商品房建成的同時保障性住房也必須交付使用的同步建設的方法,以解決困難群體的現實需求。另外,可以嘗試由政府出資或補貼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以擴大房源。同時,積極探索不同模式,嘗試通過制定集體用地建設公租房的試點方案,引入民間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