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英語怎么說范文

時間:2023-03-20 14: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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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英語怎么說

篇1

平安夜用英文怎么說平安夜用英文可以表示為Holy Night、Christmas Eve、Silent Night,這三種都是標準的英語平安夜說法,但是其中,以Christmas Eve使用最為普遍。

圣誕節(jié)是基督教徒紀念耶穌基督(Jesus Christ)誕生的日子,對西洋國家來說“平安夜”就是指圣誕節(jié)前夕,也可說 Christmas Eve, 但就宗教群體也常稱“平安夜”為“Silent Night”,特別是有一首歌曲叫做“Silent Night”特別出名,而“Holy Night”則指宗教里的圣夜,相對來說使用較少。

例句:

1.Christmas Eve is on December 25th.

平安夜是在12月24日,而圣誕節(jié)是在12月25日。

2.There are many beautiful Christmas songs, such as "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Jingle Bells"," Silent Night"," White Christmas" and "Joy to the World".

有很多動聽的圣誕歌曲,如《恭祝圣誕》,《鈴兒響叮當》,《平安夜》,《白色圣誕》,《普天同慶》。

3.It began as "Hallow Evening" meaning "holy night".

剛開始的時候,它叫做“神圣夜”,意思是“神圣的夜晚”。

平安夜相關英語詞匯Christmas Eve 平安夜

midnight mass 子夜彌撒

Christmas season 圣誕節(jié)日

snowman 雪人

sleigh bells 雪橇鈴

Chirstmas greetings 圣誕祝福

Santa Claus/Father Christmas 圣誕老人

reindeer 馴鹿

chimney 煙囪

fireplace 壁爐

stockings 長筒襪

roast turkey 烤火雞

Jesus Christ 耶穌基督

Candy Cane 拐杖糖

Chritmas Pudding 圣誕布丁

Ginger Bread 姜餅

平安夜的英文歌曲《silent night》

《jingle bells》

《Christmas》

《Christmas tree》

《merry,merry Christmas》

《I` be home for Christmas》

《it`s not christmas without you》

《blue christmas》

《have yourself a merry little christmas》

《christmas when you were mine》

《christmas time is in the air again》

《when christmas comes to town》

《a love letter christmas》

《christmas morning》

《grown-up chrismas list》

《this christmas》

《christmas day》

《nothing for christmas》

《christmas in my heart》

《what christmas means to me》

平安夜各國的習俗美國:圣誕大餐中還有一樣特別的食品——烤熟的玉米粥,上面有一層奶油,并放上一些果料,香甜可口,別有滋味。

丹麥:當圣誕大餐開始時,人們必須先吃一份杏仁布丁,然后才能開始吃別的東西。

法國:生性浪漫的法國人喜歡在12月24日的晚上載歌載舞,伴著白蘭地和香檳酒的濃郁酒香,一醉方休,醉度圣誕。

英國:英國人除開懷痛飲啤酒之外,還喜歡去異地旅游。比較保守的家庭則在圣誕前夜合家團聚。

德國:一向比較嚴謹的德國人都要開懷暢飲啤酒或白葡萄酒,吃甜食、酸食、酸豬蹄、啤酒燴牛肉、奶制品和各種生菜。

意大利:雖然平時已吃好喝好,但過圣誕節(jié)時,那才真叫大吃大喝,山珍海味,美饌佳肴,玉盤奇饈,應有盡有,是饕餐之徒大顯身手的時候。

篇2

將這些單詞蓋住并且進行一下自我測試是一種比重復閱讀這些單詞更好的學習策略,心理學家將這一研究成果在10月15日發(fā)表的《科學》雜志上進行了論述。自我測試可以通過建立關鍵字為線索,在稍后對有共同特征的詞匯進行追憶來鞏固自身的記憶力。

學者們很早以前就已經知道自我測試的價值了。“對一件事情反復進行記憶測試,可以鞏固記憶力。”亞里士多德在2000多年前就做過如此論述。但是心理學家并不能確定為什么會這樣。

來自于美國肯特州立大學的兩名研究人員猜想,當學習一門外語時,學生們會用建立關鍵詞的辦法來幫助引發(fā)他們對正確詞匯的記憶。比如為了記住wingu的意思是云,一名學生或許會運用wing(飛行)這個詞來設想鳥兒在云中飛翔。

這兩名研究人員要求118名大學生學習48對斯瓦希里語及英語單詞。其中一半學生一個接著一個學習這些單詞,另一半學生則以可看到一個單詞,同時要求其回憶起另一相關單詞的測試方法進行學習。在這兩組學生中,研究人員都要詢問他們運用什么介質――比如單詞、短語或者概念――將這些詞匯聯系在一起。

試驗進行一個星期后,那些進行了實際測試的學生成績比沒有進行測試的要好得多。如果研究人員要求學生們在考試之前回憶他們所運用的記憶介質,則考試成績相差很大。在那種情況下,進行測試的學生能夠記得51%的記憶介質,而沒有進行測試的那組學生只記得34%的記憶介質。

“記憶介質實際上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而我們此前根本沒有意識到,”來自于美國馬薩諸塞州威廉姆斯大學的心理學家內特?科內爾(Nate Kornell)說道:“當我們將測試與介質結合在一起,它們就會生成更多的東西,就像一對充滿活力的二重唱?!?/p>

學生們通常在閱讀資料的時候對知識產生錯誤的認識。“人們存在一種幻覺,即你認為你可以記得起你曾經閱讀過的東西。但如果你不打算再回憶起它,則即使你知道,你也會變得不知道?!瘪R麗?派克(Mary Pyc)說道,當她在肯特州立大學進行此項研究的時候,她還是一名認知心理學的研究生。

盡管心理學家認可自我測試的價值,但學生們經常在準備考試的時候忽視它。來自華盛頓大學的認知心理學家亨利?羅迪格(Henry Roediger)在詢問大學生是如何學習時發(fā)現,學生們會對他們認為重要的考點劃線或者標亮,但是在考試之前他們僅僅會重讀那些被標注過的信息。

“他們認為他們全都知道了,因為他們已經讀過很多遍了,但是他們從未實踐過這些會在考試中遇到的知識?!绷_迪格說道。

商人能夠運用記憶介質對名字和新面孔進行匹配,羅迪格說道,他們通常會將名字與一個確定性的身體特征聯系在一起。而羅迪格則運用記憶介質在開學的第一天認識學生的名字。

篇3

【關鍵詞】小學生;思維;創(chuàng)新

在小學英語教學中,除了要讓學生掌握基本的語言、語調、書寫、語言結構和交際用語之外,更重要的是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能力:激發(fā)其思維,從根本上突破傳統的以“教師教,學生學”為主的學習方法,使學生在學習中更具有自主性、靈活性、探究性和合作性。那么在英語教學中應如何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能力呢?以下是我在工作實踐經驗中總結的幾點看法:

一、使學生愿意學、樂意學

《小學英語》是一門比較難學的課程,不少學生在剛入門時便望而生畏,感到力不從心,以至于產生一種厭學的情緒,學生不愿意就成了一大難題。學生不愿意學,不樂意學,何談創(chuàng)新呢?因此,在教學中,應注重教學情趣化,給學生愉快的情緒體驗,讓他們在愉快的氛圍中學習,不感到枯燥、乏味。首先,教師給孩子營造一個愉快的英語世界,讓學生對英語這門課程產生興趣,有了興趣才有學好英語的動力,學生才愿意學;其次,教師要給學生情緒上的支持,善于用真誠的贊賞、表揚和鼓勵來激勵學生的學習熱情。在耐心教導學生的同時,理解學生,尊重學生的意愿,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氣氛;再次,充分利用直觀教學法。英語學起來比較枯燥,運用直觀教學法就生動形象多了,并且有助于學生直接感受和理解,通過視、聽、說加深印象,強化記憶。如教動物單詞時,我就拿出動物玩具告訴學生:This is a monkey/duck/panda…學生們都非常想知道它們的英語怎樣說,當學習這些單詞時,他們就很容易記住了。

二、在游戲中進行創(chuàng)新

小學生的注意力不集中,貪玩,好動,針對這些特點,游戲是個很好的良師益友。在教學中通過游戲,把抽象的內容用各種方式演示和操練,引導學生仔細觀察,激發(fā)學生的好奇心,調動活躍的思維,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能力。如在學習表示衣服的單詞(四會單詞):T-shirt,shirt,skirt時,我做了個游戲。我說shirt,讓穿有此衣服的同學迅速站起來,大聲的讀出這個單詞,拼寫;再分別說T-shirt,skirt,穿有此衣服的同學迅速站起來,大聲的讀出這個單詞,拼寫,讓他們邊玩邊找規(guī)律,不一會很多同學爭相舉手回答:“T-shirt,shirt,skirt”這三個單詞只要記住“shirt”,其它兩個單詞只有一個字母不同,我喜出望外,看來孩子們都記住了。

三、營造氛圍,培養(yǎng)創(chuàng)新思維

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要在課堂上創(chuàng)設一種平等、民主、和諧、寬松的氛圍,要尊重學生、關心學生、賞識學生,要以積極的態(tài)度和發(fā)展的眼光去看待學生,相信每個學生都有巨大的發(fā)展?jié)撃堋_@樣使學生產生不怕錯誤,敢于求異的良好的學習心理,孩子的創(chuàng)造的火花才能迸發(fā)出來。例如:在教nose,ear,head時,我走到學生中間,輕輕地捏捏學生的鼻子、摸摸學生的耳朵,拍拍學生的頭,使學生感受到教師的親切、和藹,并置身于一種輕松、愉快的學習環(huán)境中。另外,教師要保護學生敢想敢說的積極性。有時學生說錯了,不要直接說No,而是微笑著對他(她)說:

“Please think it over.”。只要學生能勇敢地站起來回答問題,教師都要予以表揚。

四、在想象中激發(fā)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

學生愿意學、樂意學了,才能更好的激發(fā)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想象是創(chuàng)造的源泉,要培養(yǎng)學生思維的創(chuàng)新,就應培養(yǎng)學生的想象力。教師可利用實物、圖片、多媒體和教師的形體語言等多種形式激發(fā)學生豐富的想象力。例如,在教單詞look時,我就問學生“這個單詞里有兩個相同的字母o,它們像什么呀?”學生很輕松的回答像一對眼睛,我就告訴學生:“這雙眼睛呀在‘看’著小朋友們,你們有沒有認真記呀?”學生們通過想象便明白了這個單詞的意思是“看”,也記住了這個單詞。

五、在語言實踐的情景中創(chuàng)新

小學英語要注重培養(yǎng)學生的口語交際能力,教學中我在考完對話之后,讓學生熟讀課文,并且讓學生自己創(chuàng)設新的語言環(huán)境,抓住課文中的重點句型,精心設計練習,引發(fā)學生的求知欲望,激發(fā)學生的創(chuàng)新思維,讓學生在運用語言的過程中靈活地把課文語言轉化為自己的語言,如在練習“Do you like grapes?”這個句型時,我手里拿一串葡萄問學生,有的學生回答“Yes,I do.”而有的學生不喜歡吃,他們就問:“老師,‘酸’這個單詞怎么說呀?”告訴他們后,孩子們就回答:“No, I don’t. They are sour.”

六、在小組合作中發(fā)揮學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

篇4

在交際場所,李一帆向別人作自我介紹時,總是很簡約地說:“商人,做軟件的。”簡約不等于省略,“做軟件的”這半句適時而恰到好處地跟在前半句后面,頗有畫龍點睛之功效。李一帆端著紅葡萄酒,站在冷餐桌邊自信而優(yōu)雅地微笑著。他的頭發(fā)自然蓬松但絕不凌亂,襯衫領子和袖口一塵不染,身上散發(fā)著若有若無的香水味道。與人交談,有時還不自覺地帶上了英文單詞。周圍的人都這樣,有的是中文里夾帶英文單詞,有的全說英文。李一帆總是小心地避開全說英文的人,以避免聽不懂帶來的尷尬?!癘K!”他說,微笑地看著對方的眼睛。

這些都是跟馬俊學的。馬俊也是做軟件的,但是跟李一帆有本質的區(qū)別。這個區(qū)別就在于:李一帆做軟件經銷,而馬俊是做軟件開發(fā)的。馬俊是清華大學畢業(yè)的,李一帆壓根就沒受過高等教育。馬俊可以說一口流利的英文,李一帆只會幾個簡單的單詞。

馬俊第一次帶他參加這種聚會時,他惶惑而又茫然,跟在馬俊身后,手足無措??粗R俊舉著高腳酒杯,跟人家說:“Cheers!”臉上的微笑優(yōu)雅而自信。馬俊的襯衫衣領一塵不染,身上飄著淡淡的香水味。馬俊把他從背后拉出來,給人介紹:“這是我市新崛起的成功商人:李一帆!”他像突然被人從幕后推到了前臺,強烈的聚光燈下,不合適宜的穿著與低微的成長背景,在那一瞬都在人前暴露無遺,叫他無地自容。

現在,李一帆是一個做軟件的成功商人,身家上千萬。除了說話的時候偶爾夾雜幾個英語單詞,他還能夠準確地說出手里端的葡萄酒是法國1935年產的還是1937年產的。只是,在別人問起他“畢業(yè)于哪個大學”時,他的眼里會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驚慌,緊接著他會平靜地告訴別人:“北大。”

誰說不是呢,他讀過一年北大的遠程教育呢!

副總于德順開會遲到了,當他氣喘吁吁地推開會議室的門時,李一帆正坐在會議圓桌之首,宣布公司紀律:“……身為管理者,更要自覺遵守公司各項紀律!”臉上是山雨欲來的陰沉。

李一帆是針對老于開會遲到一事說的。他總是無組織無紀律,昨天就說好了。今天中層干部以上的管理者開會,已經強調過不許遲到。李一帆覺得,自己的企業(yè)要上檔次,不從這些細微的地方抓起不行。馬俊的公司,職工上下班是要打卡的??衫嫌谡者t到不誤。

散會后,老于來向李一帆解釋:“老李,我跟北京來的供貨商一起吃了個飯,他馬上就要走!”他一向管李一帆叫老李。李一帆臉上的陰云更重了些:“你跟我請假不行嗎?打個電話不費事吧?我看你是積習難改?!崩嫌谥Z諾地退下了,李一帆的心里才好受些。

說實話,老于這個人不錯。跟了李一帆多年,沒有任何私心。他是李一帆的鐵哥們,曾經一起擺地攤賣過電話卡,一起做過百貨、餐飲生意。一路跟隨著李一帆打天下。李一帆走上經銷軟件這條路,老于功不可沒。2000年初,李一帆的百貨生意做到了盡頭,寒風中,望著一大堆賣不出去的貨。他欲哭無淚。老于說:“賣軟件吧!我小孩天天打游戲,我看游戲軟件賺錢。”搞市場調查,籌集資金,聯系供貨商與客戶,老于奔波不停,任勞任怨。公司成立之初,經費緊張,老于的差旅費一分錢沒找公司報過。現在,公司副總出差一天有300塊錢的補助。老于一天的費用從來不超過100塊,而且是實報實銷。

那時,李一帆感動地拍著老于的肩,說:“好哥們!只要有我的一份,就少不了你耶一份!”一席話絕對發(fā)自肺腑?,F在,老于依然如故,李一帆的心里卻有了一些微妙的變化,開始瞧不起老于了。

老于吃苦耐勞,勤儉節(jié)約,可那是屬于勞動人民的?,F代企業(yè)需要的是高素質、高學歷、高智慧的人才,老于哪一點都靠不上邊。他出身貧寒,遭遇下崗,在地攤上摸爬滾打數年,指甲縫里都是泥垢……

李一帆新招了一個MBA,年輕,有頭腦,有知識,他正在考慮把他提為常務副總。以前曾經答應過老于,讓他做常務副總,現在看來是絕對不行的??吹嚼嫌?,他心里就有一點不舒服,這家伙常常跟人家吹噓當年怎么和老板一起打天下,那不等于在向眾人展覽他李一帆的過去嗎?李一帆現在是軟件經銷商,并且在雄心勃勃地準備進軍軟件開發(fā),做真正的IT企業(yè)家??墒牵粋€老于,就標志著李一帆的過去:穿著廉價的針織T恤和雜牌西褲,渾身散發(fā)著汗味,臉上堆著卑微笑容的小生意人。

李一帆接到老于的電話:“老李,老袁從四川來了,想見你一面!”

李一帆連忙驅車前去見老袁。當年,他們一起打天下,他找老袁借過好幾次錢,人家二話沒說,都借給他,從不找他催還。后來老袁去四川做服裝生意,好多年沒消息了。

久別重逢,免不了熱烈的擁抱與噓寒問暖,感慨萬千地敘舊。然而,慢慢地,李一帆濃濃的興致像面前的茶水一樣,每沖入一次水,就淡去一層。他發(fā)現,他跟老袁老于關心的事情已經完全不一樣了。老袁仍然開著一家小服裝店,每天起早貪黑,跟顧客為幾塊錢磨得面紅耳赤。老袁緬懷起一起打天下的時光,一臉神往:“那時候,一件衣服賺幾倍,一個月抵現在掙好幾個月?,F在,每個月的房租、稅費、工商費、人工,除干打盡,賺的錢還不如打工多……”老于安慰說:“各有各的難處,不管怎么說你也是當老板,給自己做事?!边@話落在李一帆耳里,很不是滋味。

老袁的話題很快扯開,又說到某位房地產大亨,臉上混合著羨慕與不屑的表情:“這家伙當年完全是個小混混,記不記得,我們一年賺一二十萬的時候,他還滿大街瞎跑呢!不知走了什么狗屎運,一下就發(fā)了!”這話引起老于的強烈共鳴:“就是就是,還有那誰……誰能想到也發(fā)那么大……”坐在兩個大發(fā)感慨的人中間,李一帆突然覺得沒意思。英雄莫問出處,可偏偏有人要去刨根問底,非要剝去別人的外衣露出尷尬的一面才開心。這些年他小心翼翼地保護著自己的過去,為的是保住現在的尊嚴和自信,最讓他反感和不安的就是人家追根溯源,上查三代。

李一帆什么也沒說,只是臉上的表情淡淡的。

老袁和老于從他的嚴肅中感覺到了什么,不約而同住了口,都有點訕訕的。李一帆優(yōu)雅地笑笑,適時表現出他的大度和風度:“這個有機遇的問題,也有能力問題,不好說。”

老袁呵呵笑了,說:“還是老李水平高,你說當年我們一樣擺地攤,怎么就沒跟你一樣做大呢?”李一帆臉上笑著,心里卻升起一絲厭煩。老袁沒有注意到他的變化,搓著一雙粗糙的大手,臉上堆滿了謙卑的笑容:“老李,你看,呃,現在服裝生意不好做,我想轉行做汽配,可是,手上缺少資金……”老袁說得很艱難,李一帆卻沒有打斷他,只是聽著,像看一出戲。

許久,李一帆呷了一口茶,說:“這樣老袁,下禮拜你到公司找我,錢我借給你……不過,程序還是要走一下。”老袁感激不已,卻也掩飾不住失望。顯然他已經從老于那里知道,向公司借錢是有利息的。李一帆有點不忍,但他絕對不會像老袁當初那樣,連字據都不要就抱給他一摞餞。他得為資金的安全著想。

菜上齊了,服務員來問要喝什么酒。老袁搶著說:來一瓶白干!李一帆知道他要白干是不想讓自己太破費,他對服務員招招手:“還是茅臺吧。白干就不要來了?!?/p>

從酒店出來,經過一爿小餐館,里面的人正在劃拳喝酒。多年前的一幅畫面突然闖入李一帆的腦海。他,老于,老袁一人端著一只粗瓷大碗,里面盛著白干,三只碗碰到一起。發(fā)出響亮的“當當”聲,一席話擲地有聲:“兄弟,是一輩子的!”那時他們都在擺地攤,都懷著發(fā)財的雄心壯志,互相幫助,坦誠相待。

李一帆心里一酸,忽然有種要流淚的感覺。

老于不止一次跟李一帆說:“馬俊這人不可深交!”李一帆只是聽著,并不表態(tài)。這一次,老于又重提老話時,他終于發(fā)火了:“我是老板還是你是老板?”

老于愣了片刻,一言不發(fā)地出了辦公室。

事情是這樣的:馬俊的公司準備上馬一種游戲軟件,資金有限,想找李一帆合伙。馬俊對這個新開發(fā)的游戲軟件很是看好,已經和不少經銷商簽了訂單。對他的話,李一帆深信不疑。堂堂清華大學計算機系的高材生,開發(fā)的軟件還能有錯?

可是老于不同意跟馬俊合伙,原因很簡單:他覺得馬俊靠不住。再說,不熟不做,他們擅長的是銷售,別的,最好不做。

“你懂什么呀?”李一帆一臉鄙夷,“做任何生意都有風險,公司樓下的小飯館都有風險!怕風險就別做生意,老老實實打工好了!現在是知識經濟時代,只有知識技術含量高的企業(yè)才能活下來?!?/p>

老于再說,李一帆就發(fā)了上面那通火。他很反感老于用這種教育的口氣來跟他說話。事后,也覺得自己對老于有些過分,為表示歉意,請馬俊吃飯時,他把老于也叫上了。

老于在路上就開始嘀咕:“要請吃飯,也該他請我們呀!是他找我們融資呀!”李一帆只當沒聽見。

在飯桌上,李一帆就開始后悔了,他真不該帶老于一塊兒來。

法國紅葡萄酒有他這種喝法嗎?倒?jié)M一大杯,與馬俊“當”地一碰,仰起脖子一飲而盡。馬俊微微一笑,嘴上不說什么,眼里卻堆滿了嘲諷和不屑。李一帆頓時感到氣惱與氣餒。精心搭建的儒雅商人的形象,就被老于給毀掉了。老于,就是李一帆的過去,他把老于帶來,等于是向馬俊宣布:“看吧!這就足過去的我!”

老于還在大呼小叫,非要馬俊把杯子里的酒干了,不干就是不耿直。周圍就餐的一幫紳士淑女頻頻往他們這邊看。李一帆拉長了臉,低低地吼了一聲:“行了,老于!”

老于不再鬧酒,卻說起了合伙的事:“馬總,這幾年我們公司的業(yè)績與信譽你是看到的,就憑這,也不該拿小頭,而且我們出的錢跟你們一樣多!”

馬俊笑微微地聽著。老于說完了,他轉向李一帆,問道:“李總,你的意見呢?”李一帆輕描淡寫地說:“就按原計劃辦吧!”

馬俊和李一帆談笑風生起來,他的話語里時不時地夾雜著英文。談吐高雅、風度翩翩的兩位商人,不時引來周圍人欣賞的目光。李一帆的心里就像三伏天喝下一杯冰水那樣舒服。

跟馬俊的合作順利進行,兩家公司各出一半資金,由馬俊負責開發(fā),李一帆負責經銷。軟件很快開發(fā)出來,然而,李一帆卻發(fā)現,根本不好賣!零售商把貨都退到李一帆這兒來了??粗啥寻b精美的盒子,李一帆恍如回到當年守著一屋子積壓的貨欲哭無淚的場景。

老于說:“老李呀!吃一塹長一智,今后咱們可得多個心眼?!崩钜环粗嫌?,氣不打一處來:“你是誰?也配來教訓我!”但這句話沒說出來。他覺得,老于根本就是來看他的笑話的。前段時間,他讀到曹操殺楊修的故事。楊修是個聰明人,總能事先說出曹操之所想,或者沒有想到的??墒遣懿賲s把他殺了。當時他怎么也不明白曹操為什么要這樣做。現在他總算明白了。

公司開會時,李一帆宣布了他的決定,任命新來的MBA為常務副總。常務剮總的薪水比其他副總高出很長一截,而且有用人權。老于現在名為剮總,其實手下一個兵也沒有,很多事情都要親力親為。上次開會遲到,本質上就是這個原因。李一帆不是不明白,從內心來講,他就是愿意置老于這個地步:他能力有限,一無文憑二無專長,當然只有出苦力了。拿人給他管,人家服他嗎?

而且,新來的MBA升成了副總,老于的薪水就成了所有副總中最低的。

老于辭職了。臨走時,他對李一帆說:“其實上次老袁就叫我不要跟你干了。可是我舍不得和你一起打下的這片天下……不說這些了,你自己多保重……”

篇5

關鍵詞:教育 家庭教育 理念

教育是一項系統工程,它包含著家庭教育、社會教育、集體(托幼園所、學校)教育,三者相互關聯且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相互制約,這項教育工程離開哪一項都不可能,但在這項系統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礎。前蘇聯著名教育學家蘇霍姆林斯基曾把兒童比作一塊大理石,他說,把這塊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學校;3 兒童所在的集體;4兒童本人;5書籍;6偶然出現的因素。從排列順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兒童的過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為此家長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

一、“養(yǎng)不著”論

孩子學習成績不好,人們常常會說“要養(yǎng)得著呢,養(yǎng)不著,沒有辦法”。這樣認為的家長占據很大比例。我們分析一下“養(yǎng)得著”的意思吧。大部分“養(yǎng)不著”應該是指孩子“不聽話”、“貪玩”、“不會讀書(或不愛讀書)”。如果是家長沒時間教的、家長“不會教”的、“沒錢,讀不起書”的、怪“學校不好”的、怪“老師不好”的、怪“教育體制”的、說“讀書無用”的,應該不會說“沒有養(yǎng)著”。如果這個判斷是對的,那么,我們就不糾結“養(yǎng)不著”了,而是分析“不聽話”、“貪玩”、“不會讀書(或不愛讀書)”。

二、“不聽話”論

“聽話”對孩子來說過于復雜,對家長而言也非常復雜。因為不是簡單聽或不聽的問題。聽誰的?如果成人的觀點不一致呢?如果今天說這樣,明天說那樣呢?如果不全對,聽誰的?幼兒園要聽話,小學要聽話,初中呢?高中呢?大學呢?在家聽父母的,在學校聽老師的,他們都對嗎?咋辦?聽完了以后,自己決定!決定聽話或不聽話,決定聽爹的,不聽媽的,決定聽這些,不聽那些,決定聽自己的等等。因此,建議采用討論的方式,幫人做主是不容易的。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家長能做的主會越來越少,最后是孩子做家長的主。我們必須研究我要求別人聽我的道理在哪里?心平氣和的討論比聽話更重要。

不會聽的話或聽不懂的話或不知道咋個回答的話:一般是過于籠統或言之無物?!靶⌒狞c嘎?”,標準答案是“好”。小心什么?怎么小心?還是要幫娃娃研究一下的。尤其安全方面。比如上學路上、學校里面、村子周圍、電、火,哪里有危險?應該注意什么?帶娃娃去看看事故現場,做些火、電之類的小實驗嘛?!安灰泿|西嘎?”,不如讓他對照準考證之類的規(guī)矩一項一項檢查一下。“咋會才考得這點兒分?你就是不好好讀書”,不如幫他深入找找原因,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解決。“最近學習怎么樣?”“要好好學習嘎”“作業(yè)做了沒?對了嗎?”“找點書讀讀嘛”。如果不深入研究娃娃,只能是這樣稀里糊涂的說點啦。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時,不如交流好了再給娃娃講。意見有分歧可以告訴娃娃,比如一小好,還是二小好?是五中好,還是四中好?是提高班好,還是平行班好?進一步分析哪里好,哪里不好,自己應該如何克服缺點,發(fā)揚優(yōu)點,絕對的好壞還是不容易區(qū)分的。

娃娃有不同意見要讓他充分發(fā)表,這樣我們才能充分了解娃娃的思想,便于對癥下藥。民主氛圍不好的家庭,這一點常常是兩代人交流的大障礙。尊重才可能交流,交流才可能交心。娃娃小的時候什么都跟父母講,慢慢就有了保留,為什么?這值得思考。有時候是家長騙娃娃多了,娃娃就不聽話了?!敖逃边@個詞,過于強悍,“居,吾語汝”。

“不聽話”的問題極為復雜,是我認為教育中最難的問題。只要我們重視這個問題,在實踐中多問問為什么?怎么辦?從家長、親屬們的身上多找找原因,還是會取得成果的。這個問題解決的好壞直接關系娃娃的未來。

三、“貪玩”論“沒醒”論

“貪玩”“不刻苦”“不專心學習”也是孩子常犯的毛病。愛玩何止是孩子的天性,大人也還是愛玩呢。我們不是也常常吆五喝六、麻將撲克、爛酒燒烤、鶯歌燕舞、吹牛聊天浪費了不少與孩子交流的時間。以其抱怨孩子“貪玩”“不刻苦”“不專心學習”,倒不如領孩子玩,幫助孩子合理分配時間。我們常說“領娃娃”,要點是“領”,領他玩好玩的東西。領他看一中的光榮榜,看大學,看市政府,看工地,看農民工的生活,看城市的CBD,看工資單,看北京的房價,看工廠的自動化,看烏煙瘴氣的企業(yè),看名車美女…。家長如果熟悉小孩子的課堂內容還可以寓教于樂,比如數學、語文,其實就是來源于生活。如果家長自己覺得能力不太夠,比如娃娃到了初中、高中、大學,家長還可以參考第七條“不會教”論。督促孩子合理分配玩的時間,如果家長沒有時間的時候,可以參考第六條“瞎忙”論。“貪玩”成了家長的借口,而且還抱怨,“什么辦法都試過了,就是不行”。這只能說明做得還不夠,任重道遠呀。

貪玩電子游戲大約是不少小男孩的毛病。就我的淺見,不如小小的時候就讓他去玩,陪他玩,分析游戲中的問題,讓他盡快過癮。或者“領”娃娃玩音樂、玩體育,讓他在別的有意義的玩法中找到樂趣,這是替代法。

四、“不會讀書”論

此論大約是說孩子還是乖,作業(yè)也做,就是似乎有點笨,導致學習不太好。這種情況我們先反問一下,是跟不上么還是連低年級的都看不懂,這樣分析可以幫我們找出一些解決的辦法。學習是要復習的,學而時習之嘛,尤其知識性的東西,譬如英語、語文、歷史、地理、生物。連貫性強的如數學,復習的跨度不大。連貫性不強的如語文的詩詞歌賦,就需要二年級復習一年級,高中復習初中。其實,按照愛賓斯坦記憶曲線,復習既花不了多少時間,也不需要很多次,根據娃娃的記憶牢固程度掌握就好。

家長有個詞“開竅”或“醒不醒”常常掛在嘴邊。這是極為不容應付的現象,或許我們要好好領悟“帶孩子”的帶字。什么事情?什么場景?怎樣的對話?怎樣的經歷?怎樣的刺激?才會“開竅”或“醒”,是家長應該研究的課題。每個孩子的情況會很不同。

“不會讀書”有種情況只是不喜歡某一科。原因多半是從不喜歡上課的老師開始,課程落下太多以后,換了老師也難補上來了。要求換老師是一般人的想法,但是我們幾乎不能指責老師和無力要求換老師。我們能做的是必須加強這一科的學習,于是補課、開小灶之類的招數就要用上了。補課,還是要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見的,如果他覺得補課老師不好,做了工作也還是認為不好,或者不適應不對路“屬相沖”,那就另請高明吧。

五、“吃不得苦”論

什么是苦?苦只有自己不愿意而又迫于外界壓力非干不可才叫苦。打電子游戲、打麻將、打籃球、爬山、在工地做一天活、讀書趕馬做豆腐,都苦,好玩,數著錢,考起好大學,就不苦了。意思是喜歡就不苦了,就是找到了樂趣,就是良性循環(huán),越整越愛整。

的確,人不太可能干什么都有樂趣,干什么都順利。要培養(yǎng)樂趣,也要吃些苦,這大約也是軍訓的要求。有意識地培養(yǎng)啦,我們會做吃苦訓練,只是生活好了,慣孩子的故事是越來越多了,記得要訓練孩子就好。理解苦、吃過苦大約就能過苦關。

六、“瞎忙”論

家長工作忙、沒時間,是家長常找的借口。孩子的教育關乎孩子的一輩子和家長的大半輩子。心在哪里?時間就在哪里。工作忙,孩子是能理解的,就怕是借口就麻煩了。我們再說工作忙,沒時間的時候,換位一下,看看孩子是不是認為這些忙是有道理的。與孩子溝通忙的理由,既是取得諒解,也是孩子理解社會遵從社會法則的開始??纯瓷鐣鞯芈閷⑸馊绱嘶鸨?,不知老師、學生、家長如何想?我不反對打麻將,我只是不能理解麻將樂趣與天倫之樂的差別。

七、家長“不會教”論

家長“不會教”這條有理,作為借口就不好了。大部分家長輔導一下小學作業(yè)還行,初中就有些累了,高中就更困難。輔導數學還行,語文英語就累了。難度自然是一個理由,家長不懂考試是更大的理由。因此,目前的應試教育要靠老師,我以為然。不作為借口是說不會教就找人教,找會教的教,就是補課了嘛。因為,學習好是目的,不會教是借口。我比較反對自以為比老師牛的家長,即便老師學歷不高,大多數老師還是有辦法“收拾”幾十個學生的,家長就不行了吧?老師懂考試,家長不懂了吧?尊師重教在這里也有了意義,沒幾個好老師做朋友的家長要注意呀!

八、“無錢”論

沒錢讀書的事情少多了。獎學金、助學貸款、打工上學、社會贊助。說點這個的意思是希望家長努力培養(yǎng)孩子讀書,別想著讀不成么算了,免得我錢緊張。

擇校費、補課費太貴才是“無錢”論的主要借口。我只想說花點錢值得?!盎ㄥX未必有好結果”,“是的”,“不花錢有好結果嗎?”“…”“你是想不花錢還要有好結果吧?等你找著么告訴我一下,最好還別收我的錢”“不投入,有產出嗎?”“投入了就一定賺錢嗎?”不管怎么說,在現代社會中,教育不投入,顯然也達不到家長的預期。

九、“學校不好”論“班級不好”論“老師不好”論

一般而言,好家長、好孩子、好學校、好班級、好老師(五好)對孩子的學習都是有幫助的。一個或幾個方面不好,其他方面得更努力才行?;蛟唬簩W校好,不一定學習好;學習好,不一定升官發(fā)財;爹是龍兒子是蟲的也有;老師的娃娃還有不會讀書的嘛;爹媽大字不識,兒子就是會讀書的也有嘛。的確有這樣的情況。要注意的是,這是我們自己為自己找的借口!分析一下這樣說的人的心理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是酸葡萄效應,是無奈的安慰。北大畢業(yè)也有賣豬肉的,但這不影響我們把北大作為娃娃的志向。或曰:娃娃基礎差了一些,怕去好學校跟不上,寧做雞頭不做鳳尾。殊不知雞頭還是雞,鳳尾還是鳳。復習一下“五好”的關系吧,娃娃基礎差是不是應該找更好的學校和老師?跟不上可以再想辦法嘛。

擇校的理由:同學,是讀書人的一大資源正如戰(zhàn)友和同鄉(xiāng)。XX縣一中的同學遍布各個鄉(xiāng)鎮(zhèn)。北大的同學遍布世界,衛(wèi)校的同學遍布八縣一區(qū)。XX一中高中的同學干什么行業(yè)的都有,XX二中的同學可以過一個月的米線節(jié)。好學校的同學能互相幫上大忙,差學校的同學只能湊個人數。人際關系的重要,我們沒有一個不清楚的。

擇班的理由:大部分是因為老師。班級的升學率差距也很大呀。

擇師的理由:天地君(國)親師。老師在供臺上呀!找好老師,找好班主任。語文好的找數學老師英語老師當班主任,數學好的找語文老師英語老師當班主任。找補課老師,找有水平的朋友幫助教育。中考高考高考前換個其他思路的老師補補。這些都是擇師的招數。有時候娃娃不喜歡某個老師,聽來很有道理,我們就批評老師,越發(fā)加重娃娃與老師的對立情緒。有了對立,這一科的成績就危險了。趕緊與老師溝通、與娃娃交流消除對立,實在不行還要補課跟上才是正道。

良禽擇木而棲,朋友都要找個好的,否則交友不慎就麻煩多多,何況校、班、師乎?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求爺爺告奶奶的,請客送禮的,低聲下氣求人的,千萬別不好意思,我覺得不丟人,這比為了升官發(fā)財求人好多了。

教育資源的分配由教育部門與社會現實決定,好學校、好老師在城里,農村有個好老師也調進城里了,這都是現實,也是好好讀書的理由。家長沒有好好讀書,無錢無官,娃娃也才流落到沒有好學校讀的地步嘛;希望娃娃好好讀書么以后就有點能力解決問題了嘛。公平是愿望是方向,不公平是現實。家長的努力方向就是擇校、擇班、擇老師、提提意見(不一定有用)、開導娃娃、請家教、自己上陣。家長把努力的過程與娃娃交流是有必要的,不管結果如何,你才能對娃娃說“爹盡力了,看你的了”。這些過程有助于娃娃“開竅”或“清醒”。

“學校不好”“班級不好”“老師不好”幾乎是人人可找的理由。其實我們只能找自己的理由,我做了什么?

十、“讀書無用”論

讀書有用,讀好了有大用。就說找對象吧,能不看看學歷嗎?看看公務員的報考條件吧?有幾個崗位招大學以下的?或者不辨也罷,如果讀書無用,不讀書大約也沒幾個有大用。

十一、“教育體制”論

“中國的教育出問題了,不讀也罷”。如果不上學么你自己有能力教嗎?抑或讓娃娃自學成才?

十二、你知道娃娃的情況嗎?

在哪個學校?哪個班級?班主任是誰?數學老師是誰?語文老師是誰?老師家在哪里?娃娃是班上幾名?班級好不好?考試分數幾分?學校和班級的升學率如何?娃娃的朋友是哪些?他們學習和家庭背景如何?學校有哪些安全隱患?如何防范?上學的路上有哪些危險?學校幾點放學?那些老師在補課?那些老師教的好?

十三、我們?yōu)榻逃隽耸裁矗?/p>

就是拿了點錢。還可以干點什么呢?《讀者》2011-20期:1978―1998年,北大學子30%來自農村,2000年以后為10%。2010年清華的農村生源17%。家庭背景的重要由此可見。美國146所大學3%的學生出身貧寒;70%的學生出身富足。

十四、試試這幾招

盡量接送娃娃,目的是增加交流機會。尤其初中高中。

中考高考前,換個老師換種思路換個視角指點一下,看看有什么遺漏。

專心開好家長會。最好訪訪老師,了解娃娃在學校的情況,了解老師對家長的希望。

娃娃覺得補課老師不好就先做做工作,還不行就換一個補課老師試試。

家長意見有分歧就先統一了再與娃娃交流,統一不了也可以如實告訴娃娃,讓他自己決策。

領娃娃看一各校的光榮榜,看大學,看市政府,看工地,看農民工的生活,看城市CBD,看工資單,看北京的房價,看工廠的自動化,看烏煙瘴氣的企業(yè),看名車美女…。

圖難乎其易也,圖大乎其細也。盡量在娃娃小小的時候下力氣抓,有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后面就容易些。小學抓不好初中接著抓,初中抓不好,高中接著抓,高中抓不好,大學接著抓,讀不成書還得抓工作、抓結婚、抓房子。學習抓好了就省了不少事。

篇6

學界有此一語:羅馬法是“整個法律學科的字母表和語法規(guī)則” 。①我們對某個法律制度進行研究時,往往會從遠至27個世紀前已然存在的羅馬法開始尋根,這是因為在羅馬暨日耳曼法系國家中,各項制度的建筑原料大部分皆由羅馬法供應,②雖然羅馬法的概念幾乎絕不可能全等于現代法的相關概念,其間卻常常存有共同的遺傳基因,而且這種基因更是在加工變造之中洗滌不去的。不斷被后人詮釋和重構的羅馬法概念actio,即其適例。這個概念的影響力,不止局限在訴訟法學領域,甚至更作為近代民法學說相當重要的一項羅馬素材,輻射到了實體法領域(且以此一領域尤甚)。更甚者,民法理論核心概念之一的請求權(Anspruch),也是從actio脫胎而來。

一、 關于“actio”一詞的含義

拉丁文“actio”一詞,含義繁紛,有學者指出其意思有十四種之多。③我們關心的只是其關涉訴訟方面的意義。但即便是這一意義上的“actio”,其內涵仍然不一而足(它可解作“訴訟”,有時則應理解為“訴權”)。其次,由于西方語言與漢語的差異,在理解同一個概念時,往往會因為語言結構的不同而出現所謂lost in translation的現象,從而不利于探究其背后的所以然(“主觀權利”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另外,許多西方法學論者只是直接將共同辭源actio直譯成英語action、法語action、意大利語azione、西班牙語acción、葡萄牙語aco等等,但是actio的多義性卻絕非僅以同一個漢語詞匯便能夠完全對應、放諸任何語境皆準的。

例如,基于葡語“aco”一詞的多義性(這種性質與拉丁文actio同出一轍),當希望明確指涉其關于訴訟方面的含義(訴訟或訴權)時,會在其后加上形容詞“judicial”(司法的)或“processual”(訴訟的),從而成為“aco judicial”或“aco processual”。④這時,假如將“aco judicial”逐詞直譯成漢語“司法訴訟”或“司法訴權”,便似乎是畫蛇添足,因為但凡訴訟或訴權必屬司法范疇,故徒添“司法”二字純屬多余,反而僅譯作“訴訟”已經、也更加貼合其義。同理,將“aco processual”直譯成“訴訟的訴訟”或“訴訟訴權”,更是荒謬。

鑒于上述種種原因,筆者認為在進入正題之前,先探討其關涉訴訟方面的含義的遞變,對于進一步了解和劃定我們的討論標的是有必要的。

1 Actio之原義:行動

德國法哲學家Gustav Radbruch說︰“一只葡萄根瘤蚜蟲,無論是對于法學家、動物學家、農業(yè)專家或是普羅大眾而言,都根本毫無分別。”言下之意是,法學并非將一切外來的概念都統統進行了全新的、特別的重構。⑤除了由法學創(chuàng)造、為法學創(chuàng)造的概念之外,有大量概念都是原封不動地從日常語言(communiter loquendo)或法學以外的學術語言中引入的。這些原初概念,除了常常不加改動地進入法律語言之外,也往往成為了經過法律構筑的那些概念的“母型(matriz)”。⑥

“Actio”也不例外。根據意大利學者Pekelis的研究,⑦最初即使是在法律領域內,“actio”一詞的含義也無可避免地是它在古今日常語言中所具有者,亦即指舉動、行為、活動(actus)。申言之,其動詞agere有動、侵、取、捕、攻之意。將“actio”用作純粹私人舉動之意的最重要例子之一,就是自助行為。⑧

2 Actio原義之嬗變:透過國家行動

④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8

⑤[ZK(]也就是說,法律人有時候會以不同的方式說話,但很多時候只不過是更嚴謹精確地講話而已,而大部分時間,他們的說話方式其實跟別人毫無二致。參見[德]Gustav Radbruch,Filosofia do Direito?。≧echtsphilosophie), trad Cabral de Moncada, 2a ed, Coimbra, 1947, vol I, p 304轉引自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⑥[ZK(]正因如此,許多法律概念都是以“形容詞‘法律’?。∑胀Q”此一方式予以命名的??梢姡煞▽W和其他學科或日常語言共享的那些概念,乃擔當著“作為其他概念的根基”這一功能。更甚者,當解釋工作進行到某一個程度,我們也只能求助于它們(歸根究底,也就是經驗法則、共同文化等等)。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⑦[ZK(]下文關于actio語義的演化,參見前引③[意]Pekekis, Azione書, p 77;[意]Pugliese,Actio e Diritto ubiettivo, Milo, 1939, p 19轉引自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p 8

⑧[ZK(]參見[英]E Metzger,Actions, in E MEZGER?。╡d), A Companion to Justinian's Institutes, Chap , pp 208—228, London: Duckworth (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209

⑨參見[葡]A anto Justo, Direito Privado Romano – I (Parte Geral), 4a edio, Coimbra Editora, 2008, pp 234—23

⑩括號內容為筆者所加注。

眾所周知,對于自力救濟,古代羅馬是從某個時期起才開始有處罰規(guī)定的。⑨隨著私人公正體制逐漸過渡至公共或稱集體(再晚一點則是國家)公正體制,“actio”一詞出現了一種有趣的語義嬗變現象:雖然它繼續(xù)是指私人的行動,但在這個時候,它已經不是指私人針對侵犯或被假定侵犯其權利者使用其私人力量,而是指私人求諸國家為之。Pekelis便說:“此一語言現象,完全類同于‘andar de automóvel’(乘汽車;字面意思是‘以汽車走動’)的人卻是安然坐著的(而根本沒有走動[andar])。現代技術意義上的私人的actio, 可謂是一種間接的actio。”⑩

3 Actio原義嬗變之轉義:訴訟方式

由于向國家求助,必須遵循固定的莊嚴手續(xù)為之,因此,actio一詞開始意指這些求助方式,亦即求諸公力救濟所需的行為與例行儀式辭句的總合。于是,actio便有了程序類別、訴訟方案、訴訟方式的意思。例如legis actio sacramento in rem,便意謂對物誓金之訴。

不過,此一意義上的actio(訴訟),仍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者僅指對人之訴(actio in personam),尤其當actio與petitio和persecutio一并出現在同一羅馬法文獻片斷時,更見明顯。B11事實上,此一意義上的actio本身即僅指actio in personam,因為actio in rem和actio in personam的區(qū)分,其實是來自更早的vindicatio(后來的actio in rem)和actio(后來的actio in personam)的區(qū)分,之后actio一詞才吸收了vindicatio而具有一個更廣泛的含義。B12

4 Actio原義嬗變之轉義的再抽象:訴權

actio還有一個重要的含義,這個意義上的actio,詞義已到達一個高度抽象的程度,指的是“agere的權力”。一開始時,它尚包括自力救濟和透過訴訟程序尋求救濟兩種方式,到了后來則僅指后者,也就是訴權。

古羅馬法學家Celsus在公元2世紀便替這個意義上的actio(訴權)下了一個極其重要的定義:“訴權不外乎是通過審判追索應得的東西的權利(Nihil aliud est actio quam ius quod sibi debeatur iudicio persequendi)”。B13之所以說這個定義極其重要,是因為其看似簡單,后世法學家們卻有著南轅北轍的理解和演繹,甚至因此而促成了訴權和實體權利的近代分流。

二、訴權與實體權利的關系流變

(一)第一階段──羅馬法中actio和jus的不對稱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正如上文所述,由于actio一詞的多義性,“有訴”便意味著“有訴權”(因此很多時候將之理解為“訴權”會更切合語境),所以這里所講的jus,其意義自然應作收緊,亦即不包括“訴權”,而僅指透過actio(訴或訴權)予以實現的實體權利。

談到羅馬法中actio與jus不對稱的現象,必先要提及的是市民法和長官法的區(qū)分。簡單來說,長官法是與市民法對立的概念,它以某些長官(裁判官[praetor]、行省總督[proconsul]等)的告示(edicta)作為淵源。B14所謂長官告示,是長官于任期內所作活動的綱領,并會于其任職之始公開張貼。在這種長官法中,最常見的是裁判官法。雖然嚴格而言,裁判官法只是長官法的一部分,但由于絕大部分的長官法都是裁判官法,因此兩種名稱通常會不加區(qū)分地混用。B15

B11參見前引⑧, p 212

B12參見前引⑨, p 239

B13出自《學說匯纂》44 7 51。《優(yōu)士丁尼法學階梯》4 處也有類似的表述︰“Actio autem nihil aliud est quam ius persequendi in iudicio quod sibi debetur”兩者遣詞稍異,但其趣實同。

B14因此,除了jus honorarium之外,它尚可被稱為jus edictale和jus magistrale。之所以名為jus honorarium,是因為它乃基于長官的榮譽尊位。羅馬法學家Pomponius便說:“名曰honorarium,乃因裁判官尊位之故。”(onorrium dicitur, quod ab honore praetoris venerat)參見《學說匯纂》1 2 2 10。

B15參見前引①[葡]ebastio Cruz, Direito Romano?。↖us romanum) - I, 4a edio, Coimbra, 1984, p 298

B1語出Marcianus,參見《學說匯纂》1 1 8:Nam et ipsum ius honorarium viva vox est iuris civilis

B17關于裁判官在各個時期的活動范圍,參見前引B15, p 300

B18出自《學說匯纂》1 1 7 1:Ius praetorium est, quod praetores introduxerunt adiuvandi vel supplendi vel corrigendi iuris civilis gratia propter utilitatem publicam

B19關于裁判官法之訴的分類,參見[西]lvaro d’Ors, Elementos de Derecho Privado Romano, egunda edición, Ediciones Universidad de Navarra, A, Pamplona, 1975, pp 0—1

在公元前3世紀中葉以前,裁判官活動的本質基本上僅僅是對法律進行解釋(interpretatio),再者其解釋工作也受大祭司團(collegium pontificum)所監(jiān)察,所以這時候,裁判官可謂純粹是“市民法的活的聲音”(vox viva iuris civilis),B1難對法律有大動作的革新。后來,隨著裁判官的權限越來越大,他開始可以(基于其治權[imperium],再后期一點則基于其審判管轄權[iurisdictio])透過公文創(chuàng)制裁判官法。B17這種裁判官法(或者說長官法)構成了一套跟市民法不同的系統,其功能在于補足后者,以便令僵硬呆板的市民法能夠適應社會經濟情況的多變。羅馬的法學家Papinianus便說:“裁判官法是裁判官基于公益而引入的法,其目的在于輔助或補充或修改市民法。”B18

具體而言,裁判官對市民法的這種左右,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第一,如果裁判官認為某種社會狀況值得受司法保護,但市民法卻不給予保護(亦即其僅為事實狀況而非權利),則裁判官亦可創(chuàng)設訴權,在告示中宣布其司法保護允諾(“吾將予以審理……”),從而允許提起訴訟,以給予救濟。這種訴訟稱為裁判官法之訴(actio praetoria)。舉例而言,裁判官可以運用“擴用訴訟”(actio utilis)的方式,B19將原為特定情況而設的actio延伸適用于其他情況(用以派生“擴用訴訟”的由市民法明定的訴訟,則稱為“直接訴訟”[actio directa],兩者互對相稱),讓本身沒有訴權的人取得訴權,進而獲得司法保護。B20

因此,葡萄牙羅馬法學者antos Justo總結道:“Actio是借以保護一項獲得法律秩序(通常是市民法)所承認的既存權利,或者保護一項長官認為值得受法律保護的事實狀況的一種手段。”

第二,如果某種社會狀況雖然被確認為權利,但裁判官認為它不值得受司法保護,則裁判官會駁回訴訟。B21也即法庭能夠確認一 個法律所不支持的請求,也能夠否決一個法律所支持的請求。簡言之,有jus不一定有actio,反過來說,有actio也不一定是因為本身有jus,因為是否能夠獲得救濟,很大程度上乃取決于裁判官的態(tài)度。于是,在羅馬法中,要獲得救濟不是問“有否jus”,而是要問“有否actio” 。B22

(二)第二階段──actio和jus話語的中世紀對應式重構

從上文可知,羅馬法中的actio和jus之間的關系是稀疏零落的。對照在19世紀正式成形的訴權與實體權利一元觀,亦即視訴權依存于實體權利的理論,不難看出,后世的一元觀似乎跟羅馬法中actio與jus關系的上述兩種特征(其一是兩者之間無必然聯系,其二是所謂的“只問actio”觀念)是青黃不接的。那么,究竟后世學者的一元觀基礎何在?為何它可以把曾經如此離散的兩種概念拉攏在一起,而且還結合得那么緊密?為何它又可以把那種“只問actio”的思維傾向在某種意義上逆轉成“訴權依存于實體權利”?

筆者認為,以上問題的答案,可以在中世紀找到關鍵性線索:中世紀注釋法學派在解讀羅馬法文本、對羅馬法素材進行重構時,做了以下兩項重要的工作,使actio和jus的關系出現了重大轉變:一是把actio和jus 對應起來;二是以jus作為actio的原因。中世紀注釋學者們把actio和jus作為對應的概念放到了一起,他們認為,一切actio都是以一項權利作為前提的。B23

B20參見前引⑨, p 25

B21參見[德]Max Kaser,Direito privado romano(葡萄牙語譯本), rad port de amuel Rodrigues e Ferdinand mmerle, Funda

o Calouste Gulbenkian, 1999, p 440;前引B15, p 300;前引⑨, pp 428 、 440

B22必須指出的是,關于此一問題,學者們的見解似乎不盡相同。學者antos Justo指出,在大部分情況下,jus都不是先于actio出現的:家父對受制于其potestas之下的人與物所擁有的權利,是先于actio存在的;(前引⑨,p 237)但在債的領域,債權人的權利則是源于actio的。(權利和actio之間的關系,在債的事宜上是最為密切和明顯的;前引B19,p 191)至于裁判官以裁判官之訴保護事實狀況,更顯然是actio在先。因此,人們甚至常常以“有否actio”來判斷“有否jus”,亦即所謂“actio在先(prius)而jus在后(posterius)”,更有學者直指“在羅馬法中,有actio即有jus” 。(前引B15,p 301)但另有學者稱,在這種情況下,所謂的“權利”只不過是actio的從出表現或反映而已。{前引B21[德]Max Kaser書, p 57;[西]Manuel Morón Palomino,Derecho Procesal Civil?。–uestiones fundamentales), Marcial Pons, Madrid, 1993, p 153}筆者認為,無論怎么說jus和actio關系凌亂,以及說羅馬人“救濟只問actio”,皆不為過。(學者們對雜散和缺乏嚴密體系的羅馬法素材的詮釋稍有出入,本身就是不足為奇的事情)這種現象除了因文中所指的因素使然,更與羅馬人重實踐輕理論的觀念,以及羅馬法中實體法和訴訟法的一元性有關。

B23參見[葡]José de Oliveira Ascenso,Direito Civil Reais, 5ed, Coimbra Editora, 1993, p 15

B24此一自然段的內容,參見唐曉晴:《民法基礎理論與澳門民法的研究》,中山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0—1頁。

B25參見唐曉晴:《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土地法中的長期租借制度——以dominium directum和dominium utile的區(qū)分為視角》,載《北方法學》2012年第1期,第5頁。

德國學者Landsberg便明確指出,在羅馬法中,jus和actio是兩個分離的概念:某人有一項權利,但可能會沒有actio;反過來說,獲裁判官授予actio的某人,也可能不擁有相應的權利。然而,當這些羅馬法原始素材到了中世紀注釋法學派手中時,上述兩個概念便從此結下了不解之緣:注釋學者們推定,在羅馬法中各種形式的actio背后,均有其相應的權利。由于他們發(fā)現在羅馬法中一切actio要么是in rem(對物)的,要么是in personam(對人)的,因此他們認為,羅馬法中的jus也理應可以歸為in rem或in personam。注釋法學家們遂運用原因(causa)此一概念來構筑他們的理論。他們斷言,在一切actio的背后都一定有一個原因:actio in personam的原因就是jus in personam,至于actio in rem的原因則為jus in rem。而這也被認為是現代法中債權與物權的整個區(qū)分的基石。B24

事實上,在actio與權利之間關系的問題上,羅馬法的actio帶給中世紀注釋學派的啟發(fā)并不止表現在權利和“對人”、“對物”的連結工作上。注釋學派關于dominium directum與dominium utile的區(qū)分,也是受到羅馬法中actio directa和actio utilis的區(qū)分所啟迪的。B25總而言之,在中世紀的重構之后,jus與actio便如影隨形,兩者之間的對應關系和因果關系在后世法學家的思維中揮之不去。此影響之深遠并不難從他們的論述中看出端倪。

(三)第三階段──訴權與實體權利一元觀的成形

1 歷史背景

在18世紀,羅馬法的生命力曾經一度在危機邊緣徘徊。B2這種背景催生了“《學說匯纂》現代應用(usus modernus pandectarum)”思潮,促使當時的法學家們進一步致力于從羅馬法中抽取素材,塑造符合時代要求的學說(其實這種思想可以再上溯至幾個世紀前的后注釋法學派)。這種氛圍不僅存在于德國,更籠罩了整個中西歐。羅馬法中的actio也自然成為構建現代法學的原材料(后來Windscheid以actio為參照系發(fā)展出來的請求權理論,便是例證)。當時在訴權的定位問題上,擺在學者們面前的選擇基本上只有兩個:要么把它焊接進私法理論體系,要么把它留給逐漸興起的公法理論體系(其時訴訟法學亦尚未真正興盛)。B27在那個以私法理論為法學領域核心的時代,私法學者們走上了前一條道路,

2一元論觀點的展示

筆者嘗試選取一般認為代表了當時歐陸訴權實體權利一元觀B28的權威學者,盡可能詳細地闡述其見解,當時德、法兩國影響力巨大的法學家分別是身為延續(xù)了“《學說匯纂》現代應用&rd quo;旺盛燈火的19世紀德國歷史法學派之首的avigny,以及18至20世紀的三位法國學界重要人物:Pothier、Demolombe和Planiol。

B2當時的理性自然法主義者認為,法律是人類理性的產物,是共通于一切民族和時代的。以ugo Grotius為奠基人、Leibnitz和hibaut等為后繼者的該學派,撼動了當時整個歐洲的羅馬法研究。在那個年代,羅馬法“成文的理性(ratio scripta)”的地位開始受到質疑,另一方面,也有法典化及國家立法運動的壓力。(參見 [葡]A anto Justo, A Crise da Romanística, no Boletim da Faculdade de Direito da Universidade de Coimbra, Vol 72?。?99), Coimbra Editora)下文關于羅馬法研究在歐陸的延續(xù)歷程的概觀,參見前引B15, pp 91—100;前引⑨, pp 98 —103。

B27關于訴訟法學的興起及其原因,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172 et seq

B28作為例子,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pp 188、190;以及[烏拉圭]Eduardo J Couture,Fundamentos del Derecho Procesal Civil,ercera edición?。╬óstuma), Roque Depalma Editor, Buenos Aires, 1958, p 3, nota 12

B29譯自[德]F C von avigny, istema del Derecho Romano Actual(西班牙語譯本), omo IV?。╰raducción por[KG-3]n[DD(-2]~[DD)]Jacinto Mesía y Manuel Poley), Madrid, F Góngora y Compaía, Editores, 1879, pp 7—10

B30筆者認為,這里之所以出現了“抵押”和“質押”兩個用語,是因為在羅馬法中,廣義言之,無論債權人有否占有擔保物,皆可稱為“質押”(pignus;若有則謂之pignus datum,若無則為pignus obligatum)。但精確來說,若債權人沒占有擔保物,有關的債務擔保應稱為“抵押”(hypotheca)。參見前引B21[德]Max Kaser書, p 182

(1)德國學者avigny的一元論觀點

第一,avigny訴權觀的闡述。avigny,被認為是所謂“訴權私權說”(eoria civilista)或稱“內含說”(eoria imanentista;指訴權乃內含于實體權利之中)的最大支持者。他在其《當代羅馬法體系》(ystem der heutigen rmischen Recht)第五卷中題為“權利的侵害”的一章,一開始即指出權利是有可能遭受干擾而處于不正常狀態(tài)的。下文將摘錄該作品中與其訴權觀念重點相關的原文論述,且并行穿插筆者的導引(以下片斷乃筆者自行轉譯自該書的西班牙語譯本):“當我們考察一項被侵害的權利的時候,我們會發(fā)現,它是處于一個新的狀態(tài),亦即防御狀態(tài)之中的。侵害,就像那些為抗衡侵害而設的制度那樣,乃沖著權利的內容和本質起作用。權利基于此一原因而出現的那些變更的總體,謂之訴權。”B29

他指出這些變更可以是五花八門的,但萬變不離其宗:“對于每一種訴權而言,這些變更都各具個別特征。然而,它們都有著一個共同的基礎。若無此一共同基礎,則這些個別變更是不可能出現的。順理成章地,由此可以推導出一般訴權法和特別訴權法之分。例如,抵押訴權(hypothecaria actio),便是質押權B30基于被侵害而呈現的特殊形態(tài),它會受特別的時效所約束。不過,如果想要理解這種特別情況的話,就務必先行研究訴權及其時效所具有的一般性質。另一方面,對于我所稱的特別訴權法,也不能一概而論地進行總的研究,因為相關的那些制度是各自互相分離的。本章即旨在闡述共通于各種訴權的一般法。”

他反對所有權等是同一層面、同一性質的東西:“相反,訴權其實是權利在維持其同一性的情況下,有可能會出現的一種演進和變形,因此它是跟權利的生、滅位處于同一個層面之上的。這些演變并不是權利本身,而是那些真正意義上的權利所經歷的存在階段。”

在題為“訴”的第CCV節(jié)的開首,他再度重申及總結:“一切權利被侵害之后,都會呈現出其特定的一面”、“基于此一侵害而產生的關系,或者說,受害當事人因而獲賦予的權利,稱為訴權”。

avigny之所以在這一章論述訴權,是因為他認為訴權是權利受侵害的結果(如上所述,該章的標題便名為“權利的侵害”),于是他又再一次回歸主題,并明確點出訴權和權利受侵害兩者之間的因果關系:“任何訴權都必然有兩個前提條件:其一是存在一項權利,其二是這項權利遭受侵害。如果權利不存在的話,也就不可能被侵害;沒有侵害的話,權利便不能呈現出訴權的特殊形態(tài)。”顯而易見,他認為訴權是權利被侵害后所呈現的一種新的狀態(tài)、是權利的變形、是權利的其中一個階段。

第二,avigny訴權觀與其對權利的理解之間的關系。任何理論體系(不止法學)的構筑,都需要各個部分融貫不悖。從上文可以得知,avigny認為訴權是權利的一個階段、是權利受侵害后所呈現的一種特殊形態(tài)。但為什么他會這樣認為?他這種想法背后的基礎是什么?葡萄牙學者Castro Mendes認為,avigny的這種訴權觀是與其權利觀有密切關系的。他通過發(fā)現avigny在其《當代羅馬法體系》中一段頗為有趣的論述,為這個問題下了一個很好的注解(以下片斷由筆者自行翻譯):“如果想要理解在現實生活中運作的權利關系的整體的話,那么,只認識各項關系的內容以及其當前表現,是不夠的。我們還要研究其生命組織的發(fā)展進程,也就是說,除了其不變元素之外,尚需考察其結構的可變部分。這包括了權利的生、滅、發(fā)展及可能出現的變化,并尤其包括對其侵害的抑制。很多時候,人們會把法律關系有機生命的這些不同階段看成是新的權利,并視之為與原權利處于同一層面的東西,進而試圖確定它在法律大樓中的應處位置;可是,這種思考方式是錯誤的,它會把一切概念都搞亂了。”B31

B31轉譯自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192Castro Mendes參考的是《當代羅馬法體系》的法語譯本。為嚴謹起見,筆者在翻譯時,一并參考了Castro Mendes的葡萄牙語譯文、該書第 一卷的上述西班牙語譯本(1878年版,pp 20 —21)以及William olloway的英語譯本。([德]F C von avigny,ystem of he Modern Roman Law, Vol I, Madras: J igginbotham, Publisher, 187, pp 320—321)

B32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192

B33參見前引③[葡]Joo de Castro Mendes書, p 191

B34參見[意]Giuseppe Chiovenda, Curso de Derecho Procesal Civil(西班牙語譯本), raducción y compilación de Enrique Figueroa Alfonzo, México: arla, 1997, 11;[意]Giuseppe Chiovenda,Principios de Derecho Procesal Civil(西班牙語譯本), raducción espaola de la tercera edición italiana y prólogo del José Casais y antaló, notas de Alfredo alvador, omo I, Reus, A Madrid, 1977, p 78前述第二部作品被譯為西班牙文時,連作者的名字Giuseppe也一起被“西班牙化”成José,因此該譯本的作者名稱為José Chiovenda,筆者選擇在標示文獻出處時還原其意大利原名。

可見,對于avigny而言,權利并不是一種“不變化”的東西,也就是說,它不會因為小小的變更(主觀或客觀變更)而完全崩壞,或者因而被另一項權利所取代。相反,他是將權利理解成一種“具可塑性”、“有機”的東西。易言之,權利會隨著情況的不同而進行變化、作出適應,因此能夠在其生命的不同階段中,呈現出不同的形態(tài)。

Castro Mendes認為,avigny所提倡的 “權利生命可塑性”乃其訴權理論的基礎。在avigny看來,權利在其本質依舊不變的情況下,是會按照情況而在不同階段展現不同形態(tài)的。訴權只不過是權利在它的其中一個階段中所呈現的形態(tài)而已。權利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轉變,便是因為權利遭受侵害。B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