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理念范文

時間:2024-03-06 17:56:2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食品安全理念,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食品安全理念

篇1

8月5日,由北京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協會主辦的2015北京國際農業·農產品展覽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拉開帷幕。

本屆展會以“展示科技創新成果、豐富首都市場供應、金融服務農業”為主題。展會共設首都安全優質農產品供應商、農業產業化、國際現代農業、涉農金融服務、知識產權與綜合五大專場,每個專場均有獨特的內容,體現了實際應用,代表了行業發展的新理念、新模式。

有機生態產業聯盟大放異彩

作為中國有機生態產業聯盟副理事長單位,在聯盟的大力支持下,中科西蒙公司責無旁貸肩負起帶領聯盟企業強勢參展的任務,重點匯報展出以中科西蒙、云潤香格、樂耕食品等為代表的通過國家驗收、認證的功能性雞蛋、生態雞蛋、有機蔬菜、香格里拉生態保健食品等,并展示出了完整成熟的生態食品產業鏈。

此次中國有機生態產業聯盟的盛裝參展,受到了眾多行業領導、媒體及業內人士的廣泛關注,有機生態產業聯盟展臺講解員認真、耐心講解,舉行的試吃、品鑒等多種形式活動吸引了眾多參展商、行業專家及參展市民的積極參與,現場互動氣氛熱烈,取得了良好的溝通效果。

以良心品質重塑大眾食品信心

中科西蒙依靠自然、保護自然,經過3年多的科研探索,中科西蒙生態食品研發成果顯著,通過以羊肉為主線、以功能性雞蛋為人口,中科西蒙初步建立了優質農產品進萬家的生態圈,并且以美團、淘寶+實體體驗店、社區對接點形成的線上、線下齊頭并進的雙通道產品鏈已初具規模。中科西蒙產品的優異品質受到了顧客的一致認可,功能性雞蛋及生態雞蛋的品質也已經為行業樹立了新的產品標準。本次展會主打的功能性雞蛋,母雞生活環境優良,驗收報告各項指標均已超越國際標準。

此外, “西羊貢”、 “烏哥牧羊”品牌羊肉來自美麗的內蒙古大草原上純天然放養的烏珠穆沁羊,口感細膩獨特,也吸引了大量參觀者。

持續創新為首都百姓餐桌貢獻力量

8月7日,在2015北京農業·農產品國際展覽會閉幕式上,中科西蒙喜獲最佳創意獎,在展覽會主題精神的感染下,中科西蒙總經理徐亞波在農餐對接會上向各界領導承諾,公司將持續創新、轉型升級,嚴格按照國家食品安全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司的運營管理。

篇2

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一是領導重視。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我市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始終作為關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頭等大事來抓。被確定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單位后,我們專門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召開*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并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納入政府目標考核范圍。市委書記多次在全市會議上強調,就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市長一年來對食品安全工作做出*次批示,親自抓、親自管,及時督促落實,研究解決問題,有力的促進了工作的開展。

二是職責明確。市政府與各鄉鎮、*個職能部門,鄉鎮政府與全市*個行政村,部門與食品生產、經營、餐飲單位之間,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責任,明確任務。各鄉鎮成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所,選配食品安全助理員*人,實現了場所、人員、制度、檔案、職能“五個到位”,行政村配備信息員,三級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覆蓋面達到100%。

三是機制完善。以“快速、高效、有序”為目標,堅持防控結合,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制定應急預案和操作手冊。各級各單位指定專人負責應急工作。認真完善監測和預警系統,嚴格報告與通報制度,及時排查安全隱患,落實零報告制度,做到早發現、早處置,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為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加強監管,切實履行職責

(一)牽頭部門抓協調。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充分發揮政府“抓手”作用,嚴格督導檢查,強化綜合監管,組織開展聯合檢查*次,開展暗查暗訪*次,提出督導意見*條。

(二)職能部門抓監管。各職能部門采取分兵作戰、聯合作戰的方式,圍繞種植養殖、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消費四個重點環節,進行“全覆蓋、無盲點”監管,效果明顯。建立了*個農產品標準化示范基地,其中,*養殖小區和*漁業小區被認定為國家級示范基地。

(三)日常監管抓整治。認真開展重點時段、全運食品、奶制品市場等*次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各類食品違法行為。開展為期*天的食品藥品安全隱患大排查,排查隱患*余處,并及時制定措施,認真整改,高度防范。奶制品專項整治期間,檢查商場、超市*家,集貿市場*個,出動執法人員*人次,問題奶全部依法有效處置。為做好全運安保工作,我市成立專門小組,對涉及食品摸清底子,弄清流向,密切監控,確保了安全。上級部署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后,我們迅速行動,分兵作戰,認真自查自糾,全面匯總分析,制定監管措施,專項整治活動扎實推進。

(四)鄉鎮工作抓示范。*年6月,某市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建設工作會議在我市召開,以此為契機,我們把示范鄉鎮建設作為示范縣的延伸,抓住重點,打牢基礎。各鄉鎮緊密聯系實際,制定創建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建立組織機構,在此基礎上,有序開展示范店、示范基地、示范學校食堂、示范餐館創建,以點帶面,示范拉動,確保農村食品市場安全穩定。突出農村小餐館、小旅店、小作坊、小食雜店等場所,作為創建示范鄉鎮的重中之重,加大措施,嚴格整治。積極探索推行農村集體用餐管理模式,落實聚餐備案制度,確保不出問題。

三、加強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以創建活動為載體,以倡導安全飲食為重點,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簡報等媒體,采取趕大集、搞培訓、進校園等方式,進行深入宣傳,提高公眾意識,增強保護能力。同時,設立熱線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受理群眾投訴,曝光違規行為。*年,《食品安全簡報》*期,《示范縣創建工作簡報》*期,*家主要媒體給予系統報道,為創建工作營造了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工作環境。

篇3

關鍵詞:食品安全 監管體制 監管方式 多元主體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食品行業的發展也更加的欣欣向榮。然而隨之而來的安全問題卻也變得越來越突出了[1]。從蘇丹紅開始到瘦肉精到三聚氰胺,食品安全問題一次又一次地為我國食品行業的發展敲響了警鐘。為此,我國于2009年實施了《食品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規范和約束食品行業,充分顯示了我國對食品安全這一問題的重視。然而,在巨大的利潤誘惑下食品的不安全并不會因為法律條文的實施而消失。因而構建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需要我們重視和研究的一個大課題。

2、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現狀

我國的經濟體制由從前的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在這個過程中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主要還是脫胎于計劃經濟體制[2]。在改革漸進性的影響下,我國食品監管方式具有市場經濟現代監管理念的探索與計劃經濟管理模式痕跡共存的特點。盡管如此,宏觀的監管政策和監管模式已顯現出現代監管體制的初級模式。即政府監管方式為主要方式,而食品行業自律和食品企業的內部控制共存的方式。但在微觀監管方式上我國的監管模式仍處于傳統計劃經濟模式上,即仍以強制為基礎單一的監管方式,這種監管方式不能適應甚至落后于社會及經濟發展需要不利于食品安全監管的有效實施。

2.1我國監管方式主要存在的缺點

(1)監管理念落后于社會及經濟的發展。政府監管方式通常會表現的“重權力、輕權利”,“重管理、輕服務”,強制的方式令監管方式顯示出單方性、強制性、確定性、消極性的缺點[3]。這種落后的理念容易造成權力過度介入市場影響市場秩序,對經濟發展造成負面的影響。

(2)監管方式、手段單一,運動式執法。計劃經濟影響下的政府監管忽視了其他主體對食品安全監管的能動性。通常以罰款代替治理,運動式執法,在出現安全問題后進行“專項整頓”、“專項檢查”等處理方式,過后問題依舊存在并死灰復燃。

(3)政府監管程序不民主。主要表現為監管的不透明不公開,使消費者對問題調查處理不明晰。監管程序的不民主使消費者對監管部門失去信任并對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失去熱情。

2.2影響我國當前食品安全監管方式發展滯后的原因[4]

(1)監管主體的能力所不及。政府監管政策的制定者的主觀認知水平會影響監管方式的發展,尤其是在欠發達國家,在借鑒外國監管體制時,對其監管體制的把握程度往往影響著監管方式的實效。而對于法律及政策的不連貫和不統一也會造成監管方式選擇上的困難,影響監管方式發展,甚至在標準上存在沖突現象,起不到約束食品質量的作用。

(2)監管主體的主體組織的內在性和自利性。政府組織自己內部的內在標準基本為組織自己服務,其數據不足且不可靠,具有很強的自利性。過度的這種自利性必然導致不負責任的現象,進而出現為了政府利益而輕視甚至損害個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現象。

(3)政府監管下的行政壟斷及監督乏力造成監管的低效性。先階段我國食品安全政府監管具有壟斷地位,致使政府監管缺乏競爭的壓力,而缺乏創新的動力,是監管方式與社會需求之間不平衡,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不足,權益得不到保障,進而使監管主體監管的低效性難以得到改善。

(4)政府監管的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食品安全的被監管對象為了獲得更大程度的利潤,會隱瞞相關的生產、經營信息,而監管者因成本條件的限制不能夠獲得全部信息,進而造成某一方面市場監管的失靈。

3、更新監管理念促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向多元化發展

現階段我國食品安全的嚴峻形勢迫切需要監管理念的更新和監管方式的改革。現代市場經濟中監管者與被監管者不是不可調和的對立地位而是以一種多元主體參與的,非強制性的公民積極主動參與、資源服從并參與監管的,融入了更多專業技術與激勵機制的監管方式。是一種多元的、有序的和諧的監管方式。

3.1監管主體的多元化。

隨著食品生產與消費的日益豐富多樣,非政府組織的利益主體也日益的顯出多元化。這就需要一種開放的、動態的和多元參與的監管模式出現來代替過去的那種強制性的政府監管體制,還權于市場主體,從而打破過去監管模式的壟斷性。但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多元的監管體系中,政府仍舊是主導力量,絕對不能矯枉過正而降低政府自身所承擔的職責。在構建上既要建立政府與非政府監管的平等合作關系,也要建立政府與非政府的監督約束機制。并鼓勵和引導消費者自覺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督。

3.2監管方式的多元化發展

(1)激勵式契約監管方式。激勵式監管是在保持原有監管框架基本不變的條件下,采取協商、誘導、建議、獎勵等柔性方式來激勵自身企業提高其內部效率的一種監管方式。在這種監管方式下監管者為市場主體指出大致的行動方向,在一定程度上給予市場主體以自由的裁量權,使其能夠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 ,并作出本身合意并符合食品安全監管者所期望的選擇。

(2)重塑結果式監管方式。一般情況下結果監管是一種在事故已經發生并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影響或損失時所采取的補救措施。這種監管是不利于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的,但對于被監管者來說,這種非強制的激勵式監管方式反而更容易接受和進行配合。因而重新構建和重塑這種監管方式就顯得非常必要且可能了。在構建時要做到以事故的結果作為基礎出發點,建立一個事后評價及管理的模式。

(3)進一步發展技術性(專業化)的監管方式。隨著現代農業科技含量的增加,食品的安全信息更加的復雜,消費者對食品質量的辨識性更加的困難,也大大加大了監管者的監管難度,因而必須要進一步發展食品安全技術性(專業化)的監管方式[5]。而發展食品安全技術性監管方式主要要進一步注重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檢驗檢測體系的發展。

4、結語

食品安全無論是在何種發展程度的國家都是至關重要的,而保證食品安全是一個系統、復雜的工程。而影響我國食品安全體制發展的原因是由于監管方式的單一性本身所帶來的,基于我國的監管體制現狀,我們要更新理念促進監管體制的多元化發展和監管方式的改革。這樣,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才能行之有效,才能保證我國的食品安全性,保證我國人民的身體健康。這樣食品行業才能更加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張守文.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主要模式及對我國的啟示[J].中國食品學報,2008(6).

[2]張濤.食品安全法律規制研究[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6:153—155.

[3]林凌.我國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研究[J].標準科學,2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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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食品安全;現狀;問題分析;解決對策

中圖分類號TS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3)95-0089-02

在已經解決了溫飽問題的當下,對“民以食為天”這句古訓又增加了“食以安為先”的前提,可見食品安全在社會需求中被重視的程度。瘦肉精、地溝油、三聚氰胺、皮鞋膠囊等頻頻爆出的由于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導致的食品不安全情況,讓我們看到當下食品安全管理面對的嚴峻形勢,如何通過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確保食品安全的監管有效、長效,是我們當下迫在眉睫有待解決和探討的問題。

1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環境污染導致的農產品污染問題。由于現在工業產業化的迅猛發展,導致城市周邊農村環境的嚴重污染。另外,由于城市化的發展進程不斷加快,城市廢棄物也成為農村環境污染的重要原因,再有就是農民種植過程中為了得到更好的經濟效益,而過度使用和噴灑農藥、化肥的現象,對農作物直接造成了污染,這也是農作物污染最嚴重、最直接的問題。例如近期爆出的種植姜的農戶違規使用“神農丹”,導致市場上出現“有毒姜”的事件,就是這個問題最典型的代表事件。還有一點就是關于“有機肥”受到污染的現象,由于各種污染直接影響家禽家畜,“有毒的有機肥”在未經過處理的情況下被用于施肥,導致農作物收到污染;

2)違法、違規、無資質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由于某些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無資質生產導致的問題屢屢被爆,而且非常嚴重不容忽視。這樣的企業通常在兩個方面存問題,第一,違法、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將工業用原料添加進入食品的現象,制假造假,影響極其不好;第二,無資質生產的現象。由于企業未通過食品生產許可、生產人員未經過健康檢查、衛生情況不良以及家庭式手工作坊等情況,給食品安全方面造成了嚴重的隱患;

3)由于生產設備、工藝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由于我國當前大部分地區的農業還處于小農經濟的模式,農業生產設備和生產工藝極端落后,而且距離達到工業化、產業化的程度相差較大。因為在生產加工過程中僅能利用落后的工藝和設備,先進的生產設備和工藝的投入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所以在這樣條件下生產出的農業產品無論在無污染方面或是在質量方面都得不到保障。由生產設備、工藝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還在另外兩個方面也有表現。首先,生產工藝存在違規現象,流入違規添加食品添加劑,引起由于食品添加劑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其次就是由于新工藝、新技術、新原料投入到食品加工生產過程中,例如轉基因、各種酶制劑的使用帶來的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隱患的問題。

4)由于檢測程序和水平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從地溝油事件中反映出的食品檢測問題出現后,檢測水平及指標的制定成為了食品安全管理控制方面亟待解決的問題。建立健全合理的、科學的、有效的、切實可行的檢測指數、指標及相關的檢驗檢疫檢測制度,提高各檢測機構的檢測水平和檢測能力,擴大檢測范圍,使目前仍僅限于研究單位使用的、已經基本成熟的檢測手段和技術,盡早投入到針對食品安全控制的檢測工作中;

5)新技術新資源的應用帶來新的食品安全隱患。隨著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大量食品新資源、添加劑新品種、新型包裝材料、新工藝以及現代生物技術、酶制劑等新技術不斷出現,造成直接應用于食品及間接與食品接觸的化學物質日益增多,已經成為亟待重視和研究的問題。

2關于食品安全管理控制的相關建議和意見

1)關于食品市場的規范以及加強經濟秩序管理。切實有效的整理整頓食品市場各個流通渠道,將食品管理和藥品管理統一結合,將放心工程工作徹底執行。對制假售假、影響食品安全的非法活動,以一切在食品安全領域坑害消費者的行為加大打擊力度,依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通過依靠法律的手段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2)關于通過加強食品生產企業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指數和產品質量。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過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管理,嚴格控制食品加工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違法違規現象,嚴格限制無資質企業食品加工、生產。從控制企業的角度,直接掐斷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隱患的產品進入食品流通市場;

3)應用互聯網、媒體等手段,強化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在食品買賣中,存在著生產企業、監督管理機構、生產經營者、大眾消費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所以,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與必須要以真實、準確、信息對稱為重點,可以利用互聯網開通食品安全監察結果的微博、博客等,是大眾消費者能夠及時的了解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也可以使公安、稅務、海關等部門與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共享食品生產企業的食品安全質量信息;

4)創建社會共同治理食品安全的局面。在對待食品安全這一問題上,要堅持國家主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大眾共治的理念,要把這種理念與食品的安全監管工作相融合,讓生產食品的企業更具責任心,讓大眾媒體更具客觀性,讓專家檢測更具準確性,讓政府監管更具力度。食品安全共治理念,必須在整個社會大肆倡導,要讓食品生產者清醒的意識到,在生產的同時自己也是消費者,要強化大眾媒體的道德水準,使其能夠以客觀真實的態度、視角去報道食品安全事件,在新食品的研發中要發揚正確的價值觀,堅持消費者安全與經濟效益并重的價值理念。

3結論

雖然在食品安全方面還存在著很多問題,但是我國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很多棘手的難題,但是相關部門必須要排除一切困難,擔負起保障食品安全的政治責任,加強各種監管措施,不斷強化打擊造假的措施與手段,努力為廣大消費者創造食品安全的良好局面。

參考文獻

[1]范小建.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現狀及應對措施[J].沈陽農村經濟信息網,2004(3).

[2]樊永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是關系人民群眾健康的一件大事[J].中華醫學雜志,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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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食品安全是食堂管理工作的重點,傳統的食堂管理模式陳舊,在現代食堂的發展中已經不能適用,因此HACCP系統在學校食堂管理中的應用是非常必要。本文主要建立在HACCP系統的基礎上進行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做出詳細分析。

1 HACCP系統分析過程

本文主要選取了某中職學校的基本情況做出詳細的分析,整體上來看該中職學校的整體情況是好的,其基礎衛生設施好,管理制度相對完善。采用分析方法為HACCP系統分析的方法,參照《HACCP餐飲業通用實施指南》,對該中職院校的基本情況做出了詳細的審核,在審核考察完畢后再根據HACCP的系統程序結合食堂的生產實際情況,設計出食堂食品HACCP計劃表,如表1所示。

結合HACCP系統分析對該食堂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了分析,最終得到結果如表2所示。

綜合該中職學校實施HACCP體系管理前后食品原料采購驗收合格率的前后情況對比,可以得到如表3所示。

2 HACCP系統分析結論

從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在基礎衛生條件允許的學校進行HACCP體系是可行的,能夠提高學校食堂的管理效率和管理作用,更有利于食堂員工提高參與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從而能夠更好地幫助他們以更加務實的態度進行工作,從而提高學校食堂的整體管理和運作水平。通過借鑒衛生管理模式更好地適應學校食堂監督工作的發展,從而為提高食堂的衛生條件創造可行性。對食堂的衛生條件進行監督和監管。通過貫徹HACCP的管理理念,能積極促進食堂管理,在提高學校食堂的整體水平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實施HACCP管理體系,筆者認為是未來學校食堂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

3 如何應用HACCP體系加強學

校食堂的管理

3.1 貫徹落實HACCP的管理理念

HACCP管理理念的貫徹,尤其是得到管理層的支持是進行HACCP體系的重要條件和重要基礎。管理理念對學校食堂的管理起著引導性的作用,而HACCP體系需要的是廣泛、周全的管理計劃和程序,因此就需要在對HACCP管理理念有深刻認識的基礎上,制定學校食堂管理的基本政策和計劃。管理層在食堂管理中起著總指揮和總決策的作用,因此,食堂管理層的認可和支持能夠促進HACCP管理理念在食堂員工中的推進。學校的管理層需要對HACCP給予充分的支持和認同,并給予物質和資金上的支持,保證在HACCP落實的過程中不受到阻撓,更好地形成HACCP管理理念。

3.2 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

HACCP體系是一個重要的衛生管理系統,對食堂的食品衛生要求非常嚴格。提高工作人員的衛生意識,包括了兩方面內容,一是提高其衛生法律意識,從法律約束的角度強化其對個人衛生以及工作中的加工和制作衛生的重視程度;二是要提高其保持食品安全的基本衛生意識,從保護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角度出發,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食堂的工作人員是推動和保持食堂發展的關鍵和基礎性因素,HACCP管理模式的實現也離不開工作人員的支持,因此,要應用HACCP體系管理食堂,就需要從員工做起,從根基做起,提高食品安全和衛生意識。

3.3 充分理解和靈活應用HACCP體系

HACCP體系是一個非常繁瑣嚴謹而嚴密的體系,尤其是在食品安全的監督中,HACCP由于缺乏標準化的參照和食堂加工主要是依賴人工,因此在應用中HACCP體系常較為繁瑣。要更好地應用HACCP體系,提高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衛生水平,就需要從現實出發,結合食堂的發展現狀,綜合HACCP體系的根本內涵,了解其精髓,靈活地應用這一體系提高食堂的管理水平。因為食堂的生產過程是人工化的而非機械化的,其評價標準也較為主觀,在HACCP應用的過程中難免會顯得比較繁瑣,尤其是要保證其完整性更是需要做充分的準備工作。相對來說,學校食堂建立起完善完整的HACCP體系是具有一定的難度的,而且衛生單位的監督管理也較為困難,這就對學校食堂在應用HACCP體系進行管理提出了要求,要更加清晰地了解其精髓和主要內容,并且能夠通過核心內容的分析,更加靈活地運用HACCP的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的分析思想,簡化傳統的食堂管理中的復雜模式,簡化管理,同時提高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3.4 滿足HACCP體系實施的基礎

HACCP體系的實施是建立在GMP以及SSOP基礎之上的,GMP以及SSOP也是進行HACCP體系的前提。所謂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英文縮寫,主要是指對食品行業的基本良好作業規范的要求,應用于學校食堂則是指學校食堂是否滿足優良制造標準;SSOP是指衛生標準操作程序,主要是食堂的衛生操作程序要滿足基本的標準。因此,要在學校食堂中應用HACCP體系加強管理就需要完善食堂的基礎衛生設施條件,從提高衛生服務水平的角度進一步提高HACCP體系應用于食堂管理的水平。

3.5 加強學校食堂的衛生宣傳工作

學校食堂的衛生是保證飲食安全的關鍵因素,在HACCP分析中也可以明顯看到,食品安全和衛生條件的保持是提高和加強食堂管理工作的重點。食品安全以及營養膳食是保證學校師生身心健康的前提條件和基礎。加強食堂的衛生宣傳工作是從食堂自身與外界溝通的角度出發,由內而外的將HACCP體系中的衛生理念和食品安全理念傳遞給更多人,通過加強學校食堂的衛生宣傳工作,提高食堂的整體衛生管理水平。加強衛生宣傳的方式和對象是多元化的,首先從方式來看,可以充分利用食堂內部的宣傳窗口、食堂廣播以及食堂內的電視機加強宣傳,或者通過在學校食堂中貼標語提高衛生意識。從宣傳的對象來看,包括了內部和外部兩方面,一是學校食堂自身的宣傳,二是外部的師生的宣傳。通過多元化的宣傳方式提高學校食堂的衛生管理實效性。

參考文獻

[1]楊波,高峰,秦筱筠,等.應用HACCP原則在餐飲業中的作用[J].現代預防醫學,2004,

31(4):570-571.

[2]衛生部.食品安全行動計劃[J].中國食品衛生,2003,

16(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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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教育界討論的主要內容是國民化學應該處理國民問題.而世界許多國家的化學教學,特別是基礎化學教學,主要關注的是所有公民日常接觸的食物和環境保護以及水資源等方面的公民問題.而在國內的高中化學教學過程中,新課程標準把提高未來公民的綜合素養當作新課程主要理念,主要立足學生滿足現代化生活與未來生活的需求,從而使學生可以具備日常生活必須的化學知識和技能等.而食品安全隱患包含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以及化學因素,本文主要就化學因素進行研究分析.化學因素一般指農藥殘留和獸藥殘留以及添加劑等方面.英國學者Fisher針對發達與比較發達的國家提出了一張關于飲食風險的清單,其中包含了11項飲食風險,化學因素是食品安全的主要隱患.高中化學基礎知識大部分和食品安全有著密切關系.在高中化學新教材中,如化學與健康為化學與生活的主要選修模塊.

二、高中化學教學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的意義

1.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在高中化學教學中,教師應該依據現階段熱點食品安全問題,融合化學學科自身特點,巧妙設計懸念,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從而使學生有強烈的求知欲望.例如,在講“合成材料”時,教師可以設計一系列問題:為什么許多人喜歡喝珍珠奶茶?學生思考后,教師要及時進行講解,在珍珠奶茶中并沒有奶和茶,同時也沒有珍珠.而濃郁的奶香主要是奶精的作用,奶精可以使珍珠奶茶變得更加香濃,而奶精是一種化學物質,此種物質中包含鉛和銅等多種有害物質,如果長期攝入,就會使人類患發腫瘤和哮喘等相關疾病.另外,所謂的“珍珠”主要是在木薯淀粉中加入人工合成的高分子材料,也就是塑料,因此在吃珍珠的時候也就是在吃塑料.通過教師的講解,學生就會產生了解塑料的性質的興趣,然后教師合理引入課題,這樣課堂教學就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樣,把食品安全基礎知識融合在化學教學中,利用食品安全教學有效引導學生理性消費,不僅培養了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以及科學態度,同時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從而使學生享受學習高中化學的樂趣.

2.高中化學教學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的優勢

在新課程背景下,高中化學課程有關理念就是從學生已具備的經驗與未來需要經歷的社會生活方面考慮,使學生深刻體會到化學和人類生活之間的關系,重點關注人類所要面臨的和化學有關的社會問題,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參與意識以及決策能力.在此種狀況下,教師要從社會生活具體狀況出發,充分開發日常生活中有關課程資源,從而使高中化學教學更為貼近生活與實際狀況.由此可見,在高中化學教學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不僅能夠展現新課程有關理念,同時能夠培養學生的食品安全素養,不斷強化學生的保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減小安全風險.國內高中化學課程中包含許多和食品安全有關的化學基礎知識,在高中化學新課標中,主要有化學與生活、化學與健康等相關課題.因此,在高中化學教學中,教師要不斷滲透食品安全教育,對食品安全材料和化學教學內容進行有效融合.在高中化學教學中滲透食品安全教育,不僅能夠充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還能夠強化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便于培養學生的良好飲食習慣,從而促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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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的目的就是探究食品安全的綠色可持續包裝的相關設計策略,通過分析提出了通過食品包裝材料的綠色化、包裝傳達要素的精簡化以及包裝造型的減量化等相關內容實現食品的綠色可持續包裝設計的長足發展。

【關鍵詞】食品安全 包裝設計 綠色可持續

食品是人類社會生存以及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可以說食品的安全性關系到人們的人生健康。在社會的發展過程中,食品要通過食品包裝、生產、加工以及消費等流程才會出現在人們的餐桌上,可以說食品安全問題不僅僅單純的存在食品的生產、加工以及運輸的過程之中,食品自身的包裝材料、印刷、容器以及包裝結構都對于食品有著直接的影響,如何真正的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包裝是現階段食品安全包裝行業的熱點以及焦點問題,也是整個包裝行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點內容。

1.食品包裝要取材天然

包裝材料的在食品包裝材料中有著重要的地位,但是如果食品包裝材料應用不當也會導致一些安全隱患問題,對此在實踐中要想真正的實現食品安全的綠色可以持續發展理念,就要應用一些天然的材料。

自古以來我國人們一直都比較喜歡一些天然的人材料,對此在實踐中各種木、藤、草以及莖葉等材質都可以加工成為一些較為耐用的包裝,同時,一些天然植物的渣滓、秸稈、外殼等都可以制作成各種功能的外包裝,這些包裝在應用過程中可以進行降解以及回收,不會對環境產生污染,也有一些包裝是通過淀粉、蛋白質等符合類物質生產之后形成的一種可以食用的包裝,對此要想真正的做到食品安全的綠色可以持續發展,在實踐中就要在生態、天然材料等相關角度入手,對于各種包裝進行合理的選擇應用,這樣可以有效的消除人們對于各包裝污染帶來的顧忌,也可以加強對消費者的吸引力,這些天然的材料更加容易吸收,對此可以在選材上真正的實現綠色包裝。

例如, 哈佛大學生物醫藥工程師David Edwards就基于綠色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設計了一種冰激凌包裝,這款冰激凌的包裝可以與冰激凌一起食用,其設計的靈感主要就是來源于各種蔬果的天然外衣,在設計過程中通過靜電的方式把一些生物降解聚合物與一些干果等進行有效的融合,最后就形成了一種柔軟的薄膜,可以包裝各種食品。這種可以食用的包裝給人們帶來了極大的便捷性,在實踐中并沒有過多的廢料產生,也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是一種綠色的可持續發展的設計理念,可以說是今后食品包裝的重要部分與內容。

2包裝材料應用要適度

我們在實踐中可以發現一些食品包裝經常出現包裝用料過度的問題,這種狀況直接導致了其包裝成本的提升,大量的廢氣材料對于環境也產生了嚴重的污染。食品包裝的安全性不僅僅是一種“吃”的安全性,也是“用”的安全性,對于食品包裝材料的應用,必須要實現其綠色的可持續發展,對此在實踐中可以基于以下幾點開展:

2.1裸包

雖然應用一些可降解回收的材料可以緩解包裝給環境帶來的壓力,但是最為有效的包裝還是不應用任何形式的包裝,這一點在發達國家較為普遍,例如在美國中這種“裸包”的現象就相對較為普遍,在一些超市中經常通過紙袋子包裝一些蔬菜、點心以及面包等。在日本也是如此,日本的人們對于設計有著較為獨特的見解,在設計過程中始終遵循著“講究”以及“節約”的理念,我國設計師馬志科就充分的借鑒了這種理念,其在進行一個設計課題的研究過程中――“為海灘游客設計環保的飲水杯”在其反復的設計以及思考過程中,應用冰作為杯子,在沙灘上游客喝完飲料之后隨著冰塊的融化,杯子就會消失。可以說這種設計解決了一次性杯子應用的污染問題,減少了廢物產生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食品包裝的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

2.2簡易包裝

就是在實踐中要盡可能的減少包裝材料的種類以及實際的用料,要盡可能的通過最少的材料充分的體現包裝的功能,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各種材料對于食品帶來的潛在性污染,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各種能源的消耗,有效的降低其成本,其主要就是可以有效的p少各種包裝廢棄物對于環境產生的負荷,例如,對于一些需要包裝的部位在進行包裝過程中可以通過細致包裝的方式開展,在滿足一些基本的保護功能的基礎之上,對于其他相關位置進行簡化包裝,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少各種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問題,真正的實現綠色可持續發展。

2.3廢材可以循環應用

在實踐中應用一些可以回收循環應用或者一些其他用途的功能對其進行包裝,這樣可以有效的延長其包裝的應用壽命,進而有效的減少包裝的應用壽命,進而減少包裝廢棄物中的數量,這也是國內外一直提倡的綠色包裝理念。設計師在對其進行設計過程中,要綜合材料特征是否與產品的實際特征相吻合,同時要對于材料的環保性進行系統的分析,要盡可能的應用具有一定的可降解性、重復應用以及可以重復拆卸的材料對其進行設計。例如,一家印度的工作室在設計了一種購物袋,在使用之后可以將紙袋進行拆分,可以將其組裝成不同的物件,如筆筒、日歷、卡包以及一些書簽等,這種設計理念在滿足人們的實際需求的同時與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其功能,真正的做到了可持續發展。而美國的設計師在就設計出來了一種可以機洗且重復應用的啤酒平瓶貼,這種啤酒瓶帖主要就是用防水乙烯基貼紙設計形成的,其有不同的顏色可以讓人們選擇,具有防水、防汗以及機洗的特征,具有一定的重復應用效率,可以有效的減少廢棄物的產生,進而在根本上實現了其可持續發展,真正的做到了綠色發展。

同時,在一些國家實行了存儲返還制度,也就是應用過后的包裝在實踐中可以對其進行兌換,或者再一次獲得其原來的產品,這也是一種綠色發展理念。

結束語:食品安全問題與每一個人都有著密切的關系,食品的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人們的生命健康。對此在實踐中要想真正的做到食品安全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在實踐中就要基于科學的發展理念為基礎,始終堅持著節約資源為基礎理念,基于循環經濟為基礎,進而真正的實現人食品包裝安全的綠色可持續發展,在根本上推動社會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1]祁書艷.基于食品安全的綠色可持續包裝設計策略[J].包裝工程,2015,(14):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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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成效

(一)領導重視,思想認識統一。各鎮辦黨委自覺把食品安全監管作為執政為民、關心民生、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緊抓不放,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食品安全監管領導小組,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并多次召開辦公會議專題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三伏潭鎮政府負責同志在參加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會議后,于當晚連夜召開鎮領導小組會議,傳達會議精神,研究工作方案。多數鄉鎮認真研究部署了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以及食品安全法宣傳貫徹活動,召開了各村(居)書記、村長(主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負責同志的動員大會,并分別簽定了工作責任狀。三伏潭、西流河、郭河、楊林尾、沙湖等地從工商、衛生、農委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專班,組織指導各項活動的有序開展。

(二)行動迅速,工作舉措有力。各地在食品安全監管問題上,行動迅速,措施得力,特色鮮明。三伏潭鎮采取“一規范三監控”方式狠抓食品安全整治。即:抓學校食堂的規范化管理;以衛生部門為主抓餐飲業的監控,每季度檢查一次;以工商部門為主抓5大農貿市場的監控,每月檢查一次;以農辦為主抓7大養殖戶及蔬菜基地萬米長廊的監控,每半月檢查一次;較好地保障了本轄區的食品安全。西流河、長?口、楊林尾、沙湖等地拉橫幅、貼標語、發傳單,利用鎮電視差轉臺播放流動字幕宣傳食品安全法,并采取以會代訓的形式培訓協管員、信息員,營造了濃厚的食品安全氛圍。沙湖鎮從5月4日發生的農家宴食物中毒事件中吸取教訓,認真制定農家宴“一條龍”服務備案管理制度,大力培訓家宴經辦人、廚師及相關人員,派遣專職衛生監督員現場全程監控,審查進貨渠道、把關餐具消毒,為我市農家宴“一條龍”服務的監管摸索出了一條有效的監控機制。胡場、郭河、楊林尾、沙湖等地均選擇了10個村(社區)采取統一標準、統一布局、統一配置、統一培訓等“四統一”方式開展示范村的創建,標準高、方式新、特色明、內容實。

(三)真抓實干,工作成效突出。各地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監管的理念,真抓實干、開拓進取,保住了安全,促進了發展。西流河鎮在國慶、中秋兩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動中查獲過期變質、“三無”食品15個品種,貨值6000多元,較好地凈化了農村食品市場。三伏潭鎮大力發展蔬菜種植業,從幾家種植大戶聯片發展為蔬菜基地萬米長廊,并開展了蔬菜種植信用體系建設,提高上市產品質量。郭河鎮大力發展養殖業,不斷深化農產品標準化建設,年產肉雞20萬只、禽蛋500萬枚,養殖水面增至5萬畝,其產品質量可靠,市場信譽度高,有力地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與壯大。

二、存在問題

(一)重視程度不夠。少數地方對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食品安全的責任意識比較淡薄,工作無資金投入、無方案措施,停在口頭、浮于表面;有的地方只是簡單地發發文、開會提一下,抓工作落實不夠;有的地方活動開展不到位,資料建立不完善,有的甚至連工作總結、匯報材料都沒有,工作顯得隨意、漂浮。

(二)創新方式不夠。有的鄉鎮工作毫無起色,不能結合本地實際,銳意創新、大膽嘗試,而是按部就班,生搬硬套,敷衍塞責,凸顯

不出地方特色與亮點。

(三)均衡發展不夠。鎮與鎮之間、村與村之間活動的開展、工作的進程不夠平衡,有的鄉鎮推進的速度要快、工作質量也高,但有的鄉鎮行動遲緩、進度滯后,在同一鄉鎮里,基礎差與基礎好的村在食品安全示范創建上存在天壤之別,有的甚至沒有行動,阻礙了示范鄉鎮創建與發展。

三、下步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食品安全法宣傳貫徹及食品安全示范鄉鎮創建工作直接關系到黨的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的踐行,關系到農村食品市場的秩序,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必須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為此,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進一步提高認識,強化責任。各地黨委、政府要從“執政為民、體貼民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充分體現政府負總責的強烈意識,始終把食品安全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和諧發展的整體戰略常抓不懈,切實建立起地方政府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將食品安全各項工作進一步細化責任內容,強化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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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食品藥品監督局及區食安辦等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構建和諧社會的總體部署,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原則。通過廣泛深入持續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樹立食品安全政府負總責的理念,強化食品生產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意識,提高人民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形成全民關注、人人參與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以人為本,把握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工作原則,緊緊抓住群眾反映強烈,嚴重影響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問題,堵源頭、嚴準入、強監管,并實行整治與建設相結合,打劣與扶優相結合,為構筑誠信生產、規范流通、放心消費的食品安全防范體系而努力。

二、領導重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機制。

今年以來,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無接到任何有關食品安全的投訴,食品安全局面平穩。同時結合各個時期及重要節日,開展多次衛生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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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食品安全;法律責任;企業第一責任人;行政賠償

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作為一項特殊的產品,食品不僅具有反復性、日常性等特征,更是與人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損害一旦發生甚至不可逆轉。然而從食品工業產生開始,大小規模的食品安全事件就層出不窮從未停歇。美國疾病控制中心估計食源性病原體的污染每年大約導致7600萬人生病,325000人住院,5000人死亡(Mead et al.,1999)。食源性疾病不僅影響了生產力,相當于是對人體能量的另一種賦稅(FAO/WHO,1984)。雖然食品消費是私人物品,但與之相伴的食品安全所引發的疾病卻會給醫療服務體系帶來負擔,給經濟生產率帶來損失。

2009年2月28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以第九章“法律責任”專章共15條的篇幅對違反《食品安全法》所應承擔的行政處罰、民事賠償以及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其對于規范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與此同時,近年來三聚氰胺、蘇丹紅、地溝油等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頻發,犯罪違法成本較低無疑是當前大量食品安全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而這一結果在一定層面上暴露出,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在法律責任的規定上存在內容滯后缺失或者操作程度低等問題。在此背景下,《食品安全法》在實施四年后即將啟動新一輪的修訂,“治亂用重典”的呼聲日益強烈。當然,“重典”顯然不僅僅意味著嚴刑峻法,動輒死刑。食品安全治理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各個環節,對于食品安全責任的規定也需要系統化思維。因此,“重典”應是明確規定和有效落實各項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所應承擔的各項法律責任,規定不同層級和程度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在反復評價和反思的動態中發展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本文將主要運用法律責任理論和政府監管理論,分析中國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的構成,梳理現有法律責任制度,并針對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的不同類型,對《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和完善提出自己的見解。

一、強化民事責任機制:自我規制與損害賠償

(一)食品安全:誰的責任?

由于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因此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在立法之初就在立法取向上采取了強化“命令與控制型(command-and-control)”的規制方式(高秦偉,2012),甚至實施排他性的規制,前者如廢除了食品免檢制度(原法第60條),后者如該法第三章對“食品安全標準”作出了專章規定,在立法技術上突出了食品安全標準制定(standard setting)的基本制度與制定程序(陳軍,2009;高秦偉,2012)。

在食品安全責任設計上,現行食品安全也是強調政府規制,以政府責任弱化行業組織與企業責任。政府及相應行政部門集中承擔了食品安全責任,過分依賴于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行政處罰等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未能充分秉承“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未能有效實現政府監管與企業自我規制相結合。背后的原因顯然是與食品行業的市場失靈以及誠信缺失密不可分。在過去的幾十年間,中國社會從熟人社會迅速轉型至市場經濟,追求利益成為不少企業的唯一目標。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接連爆發后,公眾對于企業能夠自我約束的信心跌至谷底,以政府行為干涉市場運作、以政府規制取代企業責任的呼聲不絕于耳(國務院,2008)。但是事實上,在實踐中,政府責任模式所導致的弊端卻已經呈現。僅以三聚氰胺為例,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僅一年后的2010年,被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嚴令禁止的三聚氰胺重現奶業江湖,這對由立法剛剛確立的政府主導型的規制模式而言顯然是個沉重的打擊。這表明,在現有市場經濟環境下,將食品安全責任完全交由政府掌控的這一“全能政府”的做法已經不再適用。

在2013年的機構改革中,中央層面顯然也注意到了這一問題。在《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指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真正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可見,本次機構改革的一大特色就在于著力實現政府的職能轉變,落實到食品安全領域,以食品生產經營方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理念被重申,而與之相對應的就是在食品安全事件法律責任規定上重心的轉移,使民事責任作為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中的首要責任。

(二)自我規制與損失賠償

隨著科學技術手段在食品領域的運用,現代食品在配方、標準、制作工藝等方面都已經愈加精細和高度技術化,因此無論是多么詳盡的立法或者規范性法律文件都會給企業留下寬泛而廣泛的裁量空間,而執法更無法深入到每項產品的每一環節的所有程序中。因此,實現食品安全的必由之路就是要由市場取代監管,并進而弱化行政手段,強調企業責任。而其中關鍵就是實現企業和行業內部的自我規制。

自我規制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其幾乎可以涉及非政府行為的所有方面(Cary Coglianese,2013)。通過法律授權或政府委托,一定的社會組織承擔起公共管理與規制的職能,規制過程的決策和執行均由二者分享,具有社會自治的制度性意義(田飛龍,2010)。在食品安全領域,自我規制就是指食品安全相關企業按照企業的內部規則,根據國家的規格、標準,或者以高于國家的規格、標準的水準獨自制定規格、標準,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進行控制的行為,主要包括質量管理、信息公開、責任自覺和技術革新等內容(王貴松,2009)。基于自我規制,相關食品企業除履行除法定義務外,還需要履行約定義務,即向購買方承諾其產品所應達到的標準。

基于此理念,當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食品安全領域的行政機關未能履行監管行為,就可能被認為是違法的。而根據依法行政的制度宗旨,當行政機關怠于履行職責的不作為行為違法時,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與此同時,實踐中的事例也印證了行政法律責任的必要性。在2007年三鹿奶粉所點燃的“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后,責任企業通過破產程序從民事賠償程序中“金蟬脫殼”,受害者因此追溯無門。人們開始意識到,當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民事責任缺位或者脫逸時,以國家財政作為后盾無疑是很好的保障(朱新力,2001;杜儀方,2009)。

(二)食品安全行政賠償責任的可能性

如前所述,由行政機關承擔食品安全的補充責任,其必要性是毫無疑問的。那么問題關鍵在于,建立食品安全行政賠償制度是否具備可行性?雖然《憲法》第41條第3款“由于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為食品安全行政責任提供了憲法上的依據,但是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僅規定了公務員的行政問責,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法律責任卻未做任何規定。

鑒于國庫資源的有限性,法律規定并非所有公民任何的權利受損最后都可從國庫獲得賠償;普通公民要獲得行政賠償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那么,在食品安全的行政監管中,當消費者權利受損時,是否具備要求行政機關承擔行政賠償責任的可能性?從理論層面出發,要使得行政機關承擔食品安全的行政法律責任至少要具備以下兩項條件。

能夠認定行政行為違法。現行《食品安全法》第6條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同時,《食品安全法》第八章中對各食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職權所進行的明確規定,也為確定行政機關違反法定義務的行為提供立法上的可能性。然而,依據行政法一般理論,上述“無固定內容的條款和普遍標準(昂格爾,1994)”的規定在賦予行政權限的同時也給予其大量的裁量空間,而依據行政裁量,行政機關有權依據個案的具體情況選擇其中它認為最為妥當的法律效果(楊建順,2004;周佑勇,2007)。按照此邏輯,行政機關完全可以裁量為由否定其在食品安全事件中疏于監管的行為屬于、并從而逃脫行政法律責任。但是事實上,食品領域卻具有特殊性。鑒于食品安全領域中生命權和健康權的重要性,為有效約束行政權,學界在判斷行政行為時往往會運用到行政裁量縮減論以對抗裁量(李建良,2002)。 在食品安全領域,一般認為,行政機關對其規制權限的行使雖然具有裁量權,但是如果該權限行使侵犯到了公民健康權這項標準,則行政權限就應當受到限制(下山瑛二,1978)。也即,當產生對國民的生命、身體、健康等損害結果的危險時,如果行政機關行使規制權限就能夠容易地防止該結果的發生,而不行使則無法防止時,行政機關就應當行使規制權限,否則就可判定其行為違法(王貴松,2007;胡建淼、杜儀方,2010)。

受害者具備資格。在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認定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卻并不意味著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受害者就有權對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訴訟并要求其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提起行政訴訟的原告,須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也即,受害者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要提起行政訴訟,必須需要證明其與行政機關的行為間存在利害關系。事實上,現行《食品安全法》第1條的規定“為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已經為普通公民行政機關預留了完美空間。因為根據“保護規范”理論,只要“有效的法律規定(行政的法律義務即由此而來)不僅是為了公共利益,而且――至少也――是為了公民個人的利益,就應當肯定主觀權利(哈特穆特?毛雷爾,2000)”。換言之,當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已經被作為《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時,行政機關給國民供給安全食品就不僅僅是對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的保障,更是應確保每一個公民生命和健康安全(下山瑛二,1978)。而當公民身體生命因食品安全而受損時,當然與行政機關的行為存在利害關系,也自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綜上,雖然遭遇重重困難,但是理論界對完善食品安全行政責任制度的探索卻從未停止。大陸法系對于食品和食品行政自身特征的細致把握,以及我國現行《食品安全法》立法中預留的空間,都為設立食品安全行政責任提供了可能性。

(三)修法的動向

今年4月18日,國務院出臺《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該意見明確指出現行食品監管體制的弊端,“食品監管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并存,責任難以完全落實,資源分散配置難以形成合力,整體行政效能不高。”一個月后,在今年5月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明確提出要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中國新聞網,2013)。鑒于我國食品行政監管現狀與現有立法基礎,在建立最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契機下,筆者認為在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訂過程中應考慮將食品安全的行政法律責任寫入立法。只有建立完善可行的行政責任法律制度,才能實現“將權力關進籠子”,從而使得食品安全監管制度落到實處。

具體而言,在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問責條款前增加行政責任條款: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而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應承擔行政賠償責任。

與此同時,雖然并不屬于行政責任的概念范疇,但是在構建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中也有必要對行政問責制度進行一定完善。現行《食品安全法》第95條就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食品安全監管中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的,規定處以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等行政處分。但是,法條中關于誰來問責、依照何種程序追究等關鍵要素卻并沒有涉及,這使得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由于缺乏相應的制度、體制和機制作支撐,問責機制僅流于形式,極具風暴效應卻很難具備實施的有效性。因此也有必要在本次修法中對行政機關的監管問責制度中具體的問責主體、權限、問責客體責任層次、問責事由的標準和范圍以及問責程序制度體等進行明確規定,讓食品安全問責擺脫“運動式風暴”而走向“常態”。

三、明確刑事責任追究制度:行刑銜接

對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除應由行政機關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外,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還應當基于刑法規定而追究其刑事責任。對于食品安全刑法規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學界相關論著已較為成熟,筆者在此不著筆墨(張亞軍,2012;劉仁文,2012)。而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的出臺,也在很大程度上為食品安全入刑實踐提供了立法上的依據。但是顯然,對于食品安全領域的違法行為,除刑法處罰外,更常見是同為公法領域的行政處罰。二者與私法領域的民事責任一起共同構成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責任體制。 只有把食品安全行政處罰體系和刑事制裁體系銜接起來,才能有效遏制違法犯罪行為,并同時防止濫用法律。然而遺憾的是,無論是理論還是實務界,就食品安全行政處罰與刑法處罰關系的探討卻鳳毛麟角。

現行《刑法》涉及食品安全刑法處罰的相關規定是第143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和第144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而《食品安全法》中,行政處罰的規定在第84至第94條。《食品安全法》僅有的刑罰處罰條款出現在第98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該說,這一風淡云清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夠實現將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從《食品安全法》引致到《刑法》的目的。但是如同任何簡潔的立法所面臨的難題一樣,過于模糊的規定方式并未明確行政處罰和刑罰處罰的邊界,這為實際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提供了難度。具體而言,《食品安全法》第84-94條規定了對生產經營“添加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腐敗變質”等行為可以給予行政處罰,而事實上上述行為又均符合《刑法》第143條所規定的“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的行為要件,或者準確而言都是后者的具體化。那么,二者是否會交疊或者真空?

依照刑法理論,要構成犯罪,要件之一是違法行為必須存在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已達到犯罪的程度。而相較于行政處罰而言,判斷危害性是否達到了一定程度的嚴重性,就要從“被侵害的法益”和“違法行為方式”等方面進行判斷。對此,刑法泰斗陳興良教授提出了“情節輕重、數額大小和后果大小”作為區分兩項制度的決定因素,而上述標準也成為刑法學界通說(陳興良,1992)。如果將上述標準適用于食品安全領域,我們發現相較于《食品安全法》第84-94條而言,《刑法》第143條還規定了“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以及“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等表述方式。顯然,上述條文采取的是以“后果大小”標準作為行政處罰和刑罰的臨界點。通過法解釋的方式我們可以認為:生產經營企業一旦出現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相關行政機關就可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但是并非所有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都會觸犯刑律,只有當該違法行為產生了一定的危害后果時,才可采取刑罰處罰方式。然而,問題并非就此迎刃而解。對于何為“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或者說怎樣的情形才可算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對此,《刑法》、《食品安全法》以及國務院頒布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都沒有明確說明,它仍然有待于出臺司法解釋或者法院指導性案件加以進一步明確。

筆者認為,雖然存在必要性,但是在《食品安全法》中對于量刑等進行具體規定顯然不現實。倒不如借助修法的東風進而出臺相關司法解釋,對《刑法》143條中“嚴重事故”、“嚴重危害”等進行量化,也許是更為便利而有效的途徑。畢竟,作為不同的規制手段,刑罰和行政處罰有其各自疆域,不宜隨意取代。面對食品安全嚴峻現狀,在“治亂用重典”理念下,更要警惕食品安全處罰走向以刑罰取代行政處罰的極端。

四、結語

從法律規范的邏輯上而言,法律責任的意義在于其是使得法律具有操作性和有效性的關鍵。如果缺少了法律責任,那么法律事實就等同于只有行為模式而缺乏具體規范后果的道德規范,法律的操作性和有效性就無從談起(凱恩,2008)。當然,在食品安全領域,健全法律責任體系的現實意義遠不僅此。健康和生命在任何社會語境下都是第一位的,更何況在中國“民以食為天”的傳統文化下,食品安全又是涉及民生、政府公信力甚至社會穩定的關鍵問題。而通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不僅能夠為損害提供救濟,更能夠通過懲罰方式對其他社會成員實現教育和警戒的作用,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和抵御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就是要建立起可操作性的綜合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體系。以民事責任作為首要責任,樹立企業第一責任人理念,增設自我規制和違約責任條款,同時設立食品安全保險制度,使得損害賠償更具備實際效果;在民事責任缺位時以行政賠償責任作為補充,實現依法行政與受害者權利保障相結合,同時進一步明確現有行政問責的具體制度和程序;而作為最嚴厲的刑事責任,秉承罪刑法定,通過法解釋明確相關概念從而實現刑罰責任與行政處罰相銜接。總之,只有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各自分工而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為舌尖上的安全實現“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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