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安全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3-12-20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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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安全應急預案

篇1

關鍵詞:內外網安全;隔離;穿透技術

中圖分類號:TP393.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2)29-0013-02

1 技術研究現狀

潛伏在網絡中的各種漏洞會帶來各種安全隱患,網絡信息安全問題隨之受到巨大的威脅。因此,充分運用各種網絡安全技術特點所形成的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進一步加速了信息安全防護技術的發展。當前內外網安全隔離技術主要是通過切斷內、外網間的連接,實現不同網絡之間的數據交換。在實際應用中這種技術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防止內網在訪問外網時泄漏內部信息;二是保護內網中的服務器被外部攻擊。它最大的功能是通過各種安全隔離技術,避免信息泄露,保護服務器。內外網安全隔離技術,可以有效屏蔽內部潛在的操作系統漏洞、協議漏洞以及相關BUG,在保障內網的安全性的同時,還有效避免了各種外部攻擊。通過對系統內核加以強化,來有效抵御外部攻擊,在防止自身系統產生漏洞的情況下,還能夠進一步加強整個網絡抗擊Dos、DDos等網絡攻擊的能力。這就意味著這項技術會通過低成本抵御內網操作系統被破壞或者崩潰,起到更大的安全效益。

網絡攻擊主要分為兩類,即拒絕服務攻擊和針對內部漏洞(這主要包括網絡協議漏洞、操作系統漏洞、軟件漏洞)所進行的攻擊。通過在內、外網間實施安全隔離,提升內網的整體安全性是屏蔽內網的各種漏洞,保護其不受攻擊的有效途徑。網絡安全隔離技術實現有以下兩種方式:空間隔離和時間隔離。空間隔離主要將連接在內、外部網的兩套設備,通過中間存儲設備將信息傳遞到內、外網之間完成交換。時間隔離的核心思想是認為用戶一般在不同時間使用網絡不同,這樣將一臺計算機定義成兩種狀態,即內部網絡(安全)狀態和公共網絡(安全)狀態,主要為了保證用戶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只能處于一種特定狀態。時間、空間隔離在實際應用中有一定的交互。時間、空間的隔離方法在具體實現過程相互滲透與交叉,最終促成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的出現。

2 技術的理論研究

2.1 技術原理

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是適應網絡按照安全等級進行分區的需要,對數據庫進行保護的專用技術。本技術可以對信息內外網間的傳輸進行篩選,只允許特定的應用服務器對指定的數據庫服務器進行訪問,同時對訪問服務器的內容和行為加以限制。

2.2 技術架構

采用隔離設備和第三方隔離中間件構成內外網的隔離技術實現。通過配置隔離設備和隔離中間件,實現日常各類文本的內外網安全交互,并且業務SQL可以穿透隔離設備,保證平臺數據的實時性和高效性。

集成的隔離中間件將能夠提供多種通信交互方式,在保證內外網完全隔離的前提下,根據權限提供雙向數據的交互,外網能夠及時的把和內網相關的業務數據提交到內網,內網也能夠將外網所需的數據推送到web端。具體隔離技術設計如圖1所示。

3 技術的工程實踐

3.1 內外網安全設備部署

①外網設備部署:當外網需要有數據到達內網時,比如說用手機通過外網來發送Email,外部服務器立即對隔離的設備通過非TCP/IP協議進行連接,該設備緊接著將所有協議進行剝離,并將原始數據寫入存儲介質。一旦數據寫入該設備的存儲介質,隔離設備將中斷與外網的連接,轉而對內網的非TCP/IP協議的數據連接。內網在接收到推送數據后,對TCP/IP和應用協議進行封裝,并交給應用系統。

②內網設備部署。當內網想要發送郵件時,隔離設備收到請求信號后,首先會建立非TCP/IP協議的數據連接,隔離設備會對所有的TCP/IP和應用協議進行剝離,從而得到原始數據,這些數據也將被寫入存儲介質。當數據全部寫入存儲介質時,隔離設備則在同一時間發起對外網的非TCP/IP協議的數據連接。外網接到該設備的數據后,馬上進行TCP/IP和應用協議的封裝,并傳輸給系統。

3.2 SQL裝置

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通過SQL裝置,將內網與外網進行隔離,這就要求信息內網和信息外網間的SQL通信必須依靠SQL裝置進行,同時還必須保證SQL裝置本身的安全性。SQL裝置是適應網絡需求的,并且按照安全等級進行分區劃分的,它是對數據庫進行保護的專用裝置。本裝置對信息內外網間的傳輸進行過濾,只允許特定的應用服務器對指定的服務器進行訪問,并且對客戶端訪問數據庫服務的內容和行為加以限制。

①JDBC驅動。專用JDBC驅動就是整個系統的用戶接口,應用程序通過調用專用JDBC驅動來訪問底層數據庫,中間的專用JDBC接口與SQL服務器之間的交互以及SQL服務器與真正的底層數據庫之間的交互對用戶是透明的。

②SQL安全過濾模塊。根據安全策略,對SQL語句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③ODBC執行引擎。用于執行具體的數據庫訪問命令,并且返回執行結果。

④監控模塊。負責收集SQL主程序的運行信息,與遠程客戶平臺進行交互,提供運行監視、實時控制等功能。

⑤管理模塊。實現配置文件下發以及安全策略調整。

4 功能和特性

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具備以下幾大功能。

4.1 基本功能

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具備通用防火墻的基本功能。

①防御功能:提供實時監控、審計和告警功能。

②安全管理:操作系統提供分權管理安全機制,提供給管理員和審計員分權管理機制,對產品進行安全管理;提供較為完全的審計機制;主要針對系統管理體系的分類日志(包括管理日志、通信事件日志)進行審計,日志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時間、日志主體和摘要等;為日志提供較為完整的查詢功能,日志查詢和分級分類篩選,這為用戶進行日志的審計和分析提供了方便。

③操作管理。提供靈活的本地管理方式。

4.2 增強的安全功能

①加固的安全操作系統。采用安全linux操作系統,根據最小特權原則對裝置的軟件,制定MAC(強制訪問控制)策略。

②嚴格的訪問控制策略。本技術可以配置對源IP進行控制,最大程度讓數據庫服務器對非法訪問者不可見,以保障數據庫安全。

4.3 數據庫專用防護功能

①SQL語句控制。對于連接上數據庫的通訊內容進行全方位分析,從其中分析出完整的SQL語句,對其進行過濾。如果通過詞法分析并與已知合法SQL語句相匹配,則進行放過。如果不與已知的合法SQL語句相匹配,這進行惡意特征檢查。若包含惡意特征,本技術將立即阻止該SQL語句執行或者切斷其連接,將惡意SQL語句及時阻擋住,使之無法在數據庫服務器上執行。

②SQL解析和過濾。SQL解析和過濾模塊,進行深入的SQL分析過濾,并根據用戶配置的安全控制策略,對來自特定網絡地址范圍以及具有特定內容的應用數據進行阻斷或允許操作,將來自外部網絡中企圖對后臺數據庫進行攻擊的危險行為阻斷。

③SQL阻斷方式。對于常規的惡意語句,該技術將拒絕該語句執行,記錄詳細的操作日志,并在JDBC端拋出“SQL check failed!”的異常信息。

5 結 語

互聯網的開放性在給人們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系統入侵、信息泄密等網絡安全問題。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作為近幾年來國內外研究熱點,重新定義了網絡安全的新理念。雖然在有些方面還存在著不足之處,但是隨著該技術的進一步研究,加之與防火墻、IDS等監測技術的有機結合,將能為信息安全建立起可靠、堅固的保障體系。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地飛速發展,將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內外網安全隔離設備穿透技術在信息安全領域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參考文獻:

[1] CaoJie,Wu Zhiang,Wu Junjie,Liu Wenjie.Towards Informa-

tionTheoretic K-means Clustering for Image Indexing[DB\OL].Signal Processing,Online,http:///10.1016/j.sigpro.2012-7-30.

篇2

一、基本情況

(一)自然災害情況。年,我市共發生影響較大的自然災害3起,造成經濟損失4800萬元,所幸無人員傷亡。全年未發生森林火災。3起自然災害分別是:1、3月21日,全市有7個鄉(鎮)場遭受了80年未見持續近20分鐘的特大冰雹災害,冰雹所到之處,油菜等高桿農作物幾近完全倒折,損壞房屋17392間,死亡家禽150余只;2、受西太平洋副熱帶高壓影響,8月份以來我市降水持續偏少,到9月14日為止,高溫干旱天氣造成部分晚稻無法播種和不同程度的減產;3、因受穩定的大陸高壓控制,我市11月降水量不到5毫米,比歷年偏少91.7毫米,旱情嚴重。

(二)事故災難情況。年,我市發生各類安全事故22起,死亡15人,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1.76%,占年度死亡控制指標的88.23%,受傷12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13人,受傷12人;煤礦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2起,死亡2人。分析年的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各項指標較往年均有所下降。其中:我市以城區交通秩序為重點,強化了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整頓工作,特別是對酒后駕車行為進行了嚴厲治理,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較上年下降13.3%,受傷人數較上年下降7.7%。

(三)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年,我市無一例公共衛生事件發生。主要做法:一是完善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指定專人負責;二是成立了公共衛生應急領導小組,并組建了公共衛生應急專業隊,全年開展應急演練3次;三是儲備了一批應急物資;四是公共衛生常規工作扎實開展。

(四)社會安全事件情況。年,我市未發生。主要措施:一是積極推進情報信息的預警機制建設。逐步建立健全了大情報系統,建立了一支情報信息分析研判隊伍,對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做到預警及時、處置有力,牢牢掌握了維護社會穩定的主動權。特別是在全國“兩會”、“6·4”、國慶60周年、市慶20周年等重要敏感時期,廣泛搜集各類情報信息,做到了工作前移,信息先行,專人下沉。二是完善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先后多次集中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對集中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按照“三不放過”及“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妥善化解。同時,進一步完善了處置突發應急預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三是完善了長效工作機制。繼續堅持市領導接訪制度,認真開展涉法涉訴化解工作。

二、總結評估

年,我市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切實推進應急法制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根據上級有關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成立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由市委副書記、市長古小平任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曾憲奎主抓應急管理工作,下設應急辦,指定了專人負責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時,我市進一步健全了地震應急、突發環境事件、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火災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防汛抗旱、氣象災害、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涉外突發事件、糧食應急、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通信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二)制定完善預案,強化預案體系。市政府制定和完善了《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總體預案完善了《市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等19個專項應急預案;各地、各單位也分別編制修訂了本地、本行業和領域的各類應急預案1424個,其中:鄉鎮村編制747個,街道社區120個,學校342個,醫院105個,企業65個,娛樂場所65個。鄉鎮村著重編制了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共衛生、公共安全事件和地震預案。

(三)加強資源整合,增強應急能力。我市對現有各類應急資源進行了全面普查和有效整合,統籌規劃應急處置所需的物料裝備,通信器材、生活用品等資源和緊急避難場所,以及運輸能力、通信能力、生產能力和有關技術信息的儲備,加強對儲備物資的動態管理,保證及時補充和更新。同時,適時啟動了人防地面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應急指揮平臺落在實處。

(四)進一步強化應急隊伍建設。我市共有專業應急隊伍241支,4919人。其中,部門單位專業應急隊伍28支,373人;湓城和桂林街道專業應急隊伍3支,82人;19個鄉鎮場專業應急隊伍65個,2007人;居委會專業應急隊伍27支,468人;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118支,1989人。鄉鎮場和村委會專業應急隊伍主要以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為主。

(五)積極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在重大時節和敏感時期,通過電視臺、報社、信息辦開展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宣傳專題欄目,高頻率高密度的向全市人民普及了防災減災法律法規知識。全市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應對法宣傳培訓活動。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尚存在少數鄉鎮村編制的應急預案操作性不強、專業隊伍應急演練不夠廣泛等薄弱環節,在2010年將進一步予以規范和完善。

三、工作建議

(一)建立健全專家咨詢制度,充分發揮專家在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應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基本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衣物、帳篷和飲用水等調集和發放機制,確保受災群眾不因餓、因渴、因凍、因病致死。

(三)建立應急保障所需的應急資源生產能力和儲備等動態數據庫,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的資源征集、調用工作機制,做好應急處置所必需的重要物資等資源的合理儲備工作。

(四)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信息制度建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建立準確、及時、快速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和預警工作機制。

(五)加強化宣傳教育、員工培訓、演練和法制建設。廣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加快普及各類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等方面的基本常識。加快培養各類危機管理人才,加強對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技能培訓,把危機管理知識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培訓的重要教學內容,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應急管理隊伍。

四、典型案例分析

南義鎮第一號煤礦“11.23”頂板事故

年11月23日15時30分左右,市南義鎮第一號煤礦+65米掘進工作面發生頂板垮落,導致架木師傅被掩埋,當時當班有4人,礦長帶班,當班人員即刻按照井內突發事故處置規程進行搶救,并向地面報告,請求支援,當日16:40左右將余小兵救出井口,經醫生檢查判斷余小兵已經死亡。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近80萬元。

篇3

1.1編制目的

(1)為了迅速、有效地處置黃金周期間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突發事件,盡可能地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幫助,保護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維護我區旅游形象,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4)《旅行社管理條例》

(5)《導游人員管理條例》

(6)《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9)《省旅游管理條例》

(10)《市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本預案適用于區處置旅游黃金周期間旅游者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突發社會安全事件而發生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

(2)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導致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氣象災害;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其他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游客傷亡事件,包括:突發性重大傳染性疾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等。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特指發生重大涉外旅游突發事件、黃金周期間大型旅游節慶活動和游客密集場所事故。包括:發生港澳臺和外國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節慶活動中由于人群過度擁擠、游客密集場所、火災、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

1.4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在處理旅游黃金周突發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緊密配合,共同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各有關單位在接到事件救援報告時,要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或邊救援邊報告,并及時處理和做好有關善后工作。

2.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2.1組織機構

(1)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負責全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成員: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成員單位(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區交通局、區衛生局、區安監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物價局、區統計局、區環衛局及各鎮辦)負責人。

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處置旅游突發事件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確定應急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有關部門及鎮辦對黃金周突發事件進行緊急救援工作。

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旅游文物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旅游文物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副局長擔任。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負責人為聯絡人。辦公室主要職責是:匯集、上報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進展情況;提出具體的應急處置、救援方案和措施建議;協調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組織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新聞,起草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指揮部文件、簡報,負責區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各類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承擔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日常事務和交辦的其他工作。

2.2工作職責

(1)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旅游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

(2)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統一指揮,分級管理。

(3)負責通知有關人員和協調有關部門對旅游行業黃金周實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負責上報各類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

(4)認真落實事故處理的“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教育不放過)原則,對工作不負責任、者要建議進行責任追究。

(5)依法對本轄區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企事業單位的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與實施進行監督和檢查。

(6)建立健全區旅游行業警告、警示通報機制,適時旅游警告。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應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黃金周突發事件的預告信息,以及本地區有關涉及旅游安全的實際情況,適時通過媒體本地區相關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時將情況上報市假日旅游指揮中心。

3.應急救援適用單位

3.1旅行社

(1)要成立安全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并制定黃金周組、接團的安全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按規定做好各類合同的簽訂,旅行社要與游客和旅游車輛單位簽訂租用合同,明確安全生產等工作責任。

(3)制訂和實行旅游團隊活動中的旅游安全措施,要求全體員工都要熟悉安全救援常識、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4)要選擇符合旅游運營規定的車輛為旅游團隊服務。

(5)對開展特殊旅游項目的活動,事前必須制定好各項應急救援預案和措施。

(6)帶團導游員隨時向旅游者提醒安全注意事項,旅途中遇特殊情況,要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匯報。

3.2旅游星級飯店

(1)要成立黃金周旅游安全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認真做好消防、治安、衛生、防疫工作和各種緊急救援的物質準備工作,防范各類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

(3)要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熟悉安全防范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和救護常識。

(4)對餐廳、廚房、商場、舞廳、酒吧、咖啡廳等衛生防疫要達標。對重要的公共場所要加強值班制度和衛生消毒制度。

(5)堅持配電房、水泵房、鍋爐房、消防和安全監控室等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操作規程。

3.3旅游景區(點)、游樂場所

(1)成立黃金周安全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要下設搶救救援組、警戒保衛組、通訊聯絡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引導組等組織。

(2)要制定各類游覽、游樂規則和游客須知。

(3)加強對危險性較大的客運索道、纜車、游船等特種設備的檢查,堅持日小檢、周中檢、月大檢,要保存好原始檢查記錄。

(4)各景區(點)在旅游黃金周期間,要充分加強保衛,做好重點時段的游客分流疏散工作。

(5)加強對全體員工進行旅游安全應急救援培訓,提高救護技能。

4.旅游行業黃金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4.1當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就近尋找有關救援單位。

4.2事故單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并書面將事故發生及救援情況及時上報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

4.3區假日旅游指揮中心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有關部門緊急救援,保護現場,妥善處理善后事宜。并同時報告區政府、區安監局、市假日旅游指揮中心辦公室。

篇4

關鍵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平臺; GIS技術;數據庫

Abstract:: public safety emergency response platform is based on GIS technology, GPS technology, computer simulation technology, video conferencing, communications facilities and command system, decision support system for emergency emergency command of powerful features such as integrated platforms. This article details the public safety emergency platforms in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of the database.

Keywords: public safety events; emergency platform; GIS technology database

[中圖分類號] TM715[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

為應對國際性恐怖襲擊事件、重大刑事事件、涉外突發事件、重大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群體性暴力事件、政治性騷亂等重大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威脅并做好預防性安全應急管理,2006年1月8日,國務院了《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作為總綱領在未來長時間內指導和推進國家應急體系建設和公共安全應急平臺建設。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平臺是基于GIS技術、GPS技術、計算機仿真技術、視頻會議、通訊系統、指揮系統、應急決策系統等強大功能集成的應急指揮平臺。該應急平臺由三個系統構成: 信息獲取系統、應急智能系統和決策指揮系統。

信息獲取系統負責應急平臺中數據和信息的收集獲取及管理。

從指揮中心性能和實時性要求較高的角度考慮, 系統軟件體系架構采用了基于 C/S(Client/Server) 的標準三層架構, 包括數據層、業務層和交互層。運行流程如圖1所示:

圖1消防應急平臺軟件框架圖

公共安全應急平臺建設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綜合城市中公共安全相關的各類信息,如:地理信息系統、危險源分布、救援力量分布、醫療救護、物資保障等等,并對其進行統一的存儲和管理,以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相關職能部門可以利用應急平臺迅速的查找相關信息和資源分布,并能依據應急平臺的預案數據庫和決策支持系統,通過計算機仿真模擬,從而得出最佳處置方案。

一、 數據庫的組織

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平臺的數據庫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一類是針對城市安全問題的公共安全專題信息數據庫。

1、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用于組織和存儲城市安全規劃、城市安全管理、事故應急救援輔助決策支持涉及對象的地理位置、地理分布和尺寸信息等空間數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為公共安全應急提供強有力的空間數據支持,遙感數據、數字地形數據和 DEM 數據的迭加,可以更加直觀和逼真,同時也為應急決策提供空間分析功能,輔助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主要包括城市地理信息數據庫和公共安全相關數據庫。以及等等。

a) 空間數據。空間數據采用 G IS(地理信息系統)軟件系統來管理。主要包括: 城市 1:2000、1:1000 和 1:500大比例尺地形數據庫、城市道路交通數據庫、城市主要地名數據庫、城市遙感影像數據庫、建筑物數據庫等等。

b) 公共安全相關數據。公共安全信息數據庫采取空間信息與描述信息 (屬性信息)一體化存儲的模式,主要包括: 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安全重點單位數據庫; 專業救援力量和社會救援力量數據庫、城市消防栓數據庫、醫療力量數據庫、公安機構數據庫、電力線路數據庫、城市地下管網數據庫、避難場所 (人防、廣場、公園、綠地) 數據庫、應急物資供應數據庫。、天文氣象數據庫、法律法規數據庫等等。

2、 公共安全專題信息數據庫

公共安全專題信息數據庫用于組織和存儲自身存在危險性或有安全需要的對象的屬性信息,此類對象是城市安全規劃、城市安全管理和輔助決策支持等過程所關心的主要對象。它是整個應急平臺數據庫的核心內容,為安全規劃、應急輔助決策、統計分析等安全工作提供強有力的資料支持。

公共安全專題信息數據庫主要包括以下數據:災害發展模型數據庫、應急預案數據庫、應急輔助決策數據庫等等。

(1) 災害發展模型數據庫

包括地震模型、火災蔓延模型、污染源擴散模型、人員疏散模型和火災損失預測與評估模型。

a)地震模型

b)火災蔓延模型

城市中火災蔓延模型可以用元胞自動機理論來建立。元胞自動機理論在森林火災模擬方面已有運用, Yamada、Takizawa等人和Xie、Sakamoto等人嘗試運用元胞自動機理論來進行城市火災模擬的研究。元胞自動機將城市劃分成多個元胞。元胞的尺寸可設置為3m ×3m , 該尺寸可由Jirou 和Kobayashi 提出的公式估算得到。在風速V 條件下, 火傳播的最遠距離為

D/m = 1. 15[5 + 0. 5V/(m·s- 1) ].(1)

城市區域火災蔓延主要受以下三方面的因素影響: 建筑因素、天氣的情況和建筑區域的特性。建筑因素主要包括: 建筑的物質材料、樓層面積、通風開口面積、樓層的高度等。天氣因素在此簡化為對風速和風向的討論。這些因素影響到火災蔓延的方向、范圍以及火災蔓延的可能性等方面。建筑區域的特性主要包括空地大小和方位、房屋所處地面的坡度以及道路的情況信息。這些因素用來反映控制火勢的蔓延情況。根據式(1) , 火蔓延影響到的鄰居元胞范圍可以由圖2(a) 表示, 根據風速的不同, 影響范圍會發生明顯變化。W ij是風因素, 包括了風速和風向兩個方面的內容。

圖2火災蔓延時受影響的鄰居元胞示意圖

模型中將元胞的狀態分為5 個等級(0~ 4) , 分別為: 不可燃、可燃但未燃、已燃但不具備蔓延能力、劇烈燃燒且具備蔓延能力、燃盡。火災是否發生蔓延, 可以從元胞( i, j ) 的狀態是否從1 變到2 來判斷, 判斷依據可由火災蔓延因子Fij來決定, 即

Fij = ∝(SijPij )Wβijp (tkl). (2)

其中: ∝是火災蔓延速度調整因子; S ij 是建筑結構參數; P ij 為建筑的火災木質率, 也就是將建筑可燃的部分轉化為木材的比率;β為調整因子(β> 0) ; p( tk l) 表示元胞(k, l) 的火傳播能力。除β外, 這幾個參數值的范圍從0 到1。

c)污染源擴散模型

d)人員疏散評估模型

人群安全疏散的判據是“可用安全疏散時間(ASET )”是否大于“必需安全疏散時間(RSET)”,災害事故預測模擬可以給出這兩個時間的長短比較。基于空間地理信息, 可對市區范圍的人員疏散進行模擬, 同時選擇避難區給出人群應急疏導和避難的優化策略。模型中主要用來計算建筑中的人員疏散到室外的時間可以用Togawa 經驗公式來計算, 即

Tmove-b =N a/W effC+L m in/V r. (3)

其中: C 表示通過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 即單位流量, 一般取值為1~ 1. 2; N a表示建筑內的疏散總人數; W eff表示疏散出口的總有效寬度, 即建筑物的對外出口的總寬度; V r是人員運動速度; L m in為人員到出口的最短距離。街區步行疏散時間是指疏散到室外的人員步行疏散到避難區的時間為

(4)

其中: D i表示第i 條街道的距離, a 為交通影響系數, 與道路交通密度有關。

e) 火災損失預測與評估模型

財產損失可根據火災蔓延模型對應元胞的狀態加以計算, 而人員傷亡以人員疏散模型計算的建筑疏散情況進行預測, 這樣系統就可以對火災在不同時間點可能導致的損失進行評估。火災直接財產損失包括房屋、構筑物、設備和其他財產的損失, 在具體統計時, 按公安行業標準進行計算。

(2) 應急預案數據庫

現有的大部分應急預案多數是傳統文本式預案, 多按照統一的制式依靠經驗制定,其科學性和針對性亟待提高。相對于數字應急預案有著缺乏火災科學模型支持、形式枯燥、查詢困難、表達不直觀、可操作性差等缺點。數字預案吸取了現有預案的優點和長處,以應急平臺為載體,利用數字技術與信息技術、火災科學與安全科學技術、數據庫技術、GIS技術、圖像顯示技術等現代技術,使得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更為科學規范,通過完整的、科學的數據模型建立全面而具體的數字應急預案,其設計如下:

一方面,數字應急預案建立在應急平臺的數據庫系統、GIS 系統等基礎上, 利用計算機技術將以往文本式的資料數字化, 通過分析應急預案的關鍵節點對其結構化, 形成有針對性的實戰方案和預案實施指南。另一方面,數字預案把災害科學應用到預案制定中, 通過災害發展模型、人群疏散模型等對不同場景和條件下的科學計算, 對重點保護建筑或建筑群制定相應的預案塊, 對于一個災害場景計算出許多時間序列, 可以選擇任意一個時刻災害場景的情況和救援方案。此外,還可以在系統中事先假設災害場景,通過數據庫查看現場周邊環境和建筑信息, 調用周邊救援力量進行低成本、高效率的演練。

(3) 應急輔助決策數據庫

應急輔助決策數據庫是在數據庫基礎和GIS技術表現手段上提供的一系列輔助決策工具。它將災害發展模型、人員疏散模型、火災損失預測等模型, 與接警空間定位、最佳路徑分析、應急力量調度與管理以及事故應急決策等指揮調度模式相融合, 輔助災害數據處理、模擬分析、應急指揮調度及控制顯示等功能, 提高從接警到處置災害過程的效率, 快速確定災害源、援救、疏散方案以及災害蔓延范圍, 從而提高決策指揮的現代化水平和整體作戰能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支持:災害發生地點快速定位;周邊環境緩沖區快速查詢分析;責任救援隊伍的確定;疏散路線、救援路線等優化確定;作戰指揮方案的標繪。

二、 數據庫技術構成

1、 數據庫的優化

(1) Oracle 數據庫的優化設計

Oracle 數據庫的優化設計是 ArcSDE 高效運作的保障,也是整個平臺運行效能的根本。Oracle 數據庫性能的優化主要從內存分配、磁盤 I/O、回滾斷、CPU 的使用等幾個方面來考慮。

a) 調整內存分配

主要包括:數據庫高速緩存區的度量和優化;庫緩沖區的度量和優化;數據字典緩沖區的度量和優化;排序區的度量和優化。

b) Oracle 磁盤 I/O 優化

主要包括:優化表空間和數據文件;優化塊和區間。

1.2. ArcSDE 的優化 和 Oracle 系統相同,典型的 ArcSDE 安裝過程很方便,但沒有經過配置和調整的 ArcSDE不會獲得滿意的效能。ArcSDE 的優化主要從 DBTUNE 表和調整空間索引兩個方面來優化處理。

2、地形圖的批量入庫

在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平臺中,數據的多源、多尺度性是其重要的特征,同時也是為城市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提供快速、準確的輔助決策支持所必須的,因此建立一個通用的數據轉換與批量導入模塊就顯得意義重大。而建立一個通用的批量導入功能模塊,需要弄清楚各種 AutoCAD 數據之間的共性和差異性,將共性的部分保留,存在差異的部分提煉出來供用戶錄入。

根據在實際項目的經驗總結,AutoCAD 資料之間主要存在的差異部分的幾個關鍵參數如下:圖幅編碼;圖幅長、寬;要素的分層等。

在本系統中,該通用 CAD 數據導入功能模塊,主要提供了遠程數據和本地個人 GeodataBase 數據庫的自由連接,用戶可以自定義數據導入的各種參數和要素集名稱。該模塊主接口入下圖 3 所示。

圖3:模塊主接口

3、異構數據的處理與更新

所謂異構數據有兩種含義:網絡的異構和數據格式的異構。本應急平臺中數據源的格式繁多,有 DWG、Shp、Tab 和遙感影像圖等等。尤其是 DWG 圖形格式數據量巨大,它是建立空間數據庫的基礎。 而數據轉換實際上就是將AutoCAD 數據中要素提取出來,分門別類的存入相應的數據表中的一條記錄。但在數據轉換前,先要將GIS 和CAD 這兩種數據格式之間建立清晰的轉化鏈接,合并一些同屬性圖層,清理不必要的冗余數據。對于不易實現的轉換內容要做好處理,如:多邊形在AutoCAD 中可能完全沒有閉合,因此在轉換前要首先通過人機交互或編制應程序來將圖中明顯的錯誤糾正過來,以免在轉換時出現問題。數據轉換的流程如下圖4 所示:

4、 三位圖數據的生成和處理

在城市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輔助決策中,城市大范圍內的三維景觀圖對于決策的制定、以及救援路線的選擇、救援措施制定都有很大幫助作用。因為它非常直觀和形象的反映了城市的概況和面貌,包括道路、房

圖4數據轉換流程圖

屋建筑、湖泊河流等等。三維景觀視圖既是反映城市的整體概況和面貌,又具有快速、實時、成本低廉的優勢,

在城市公共安全應急平臺的突發事件應急輔助決策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對于三維圖的可視化的實現,是利用ArcGIS 的ArcScene 控件來實現的。效果圖如下圖5 所示:

圖5:三維可視化效果圖

三、 總結

通過本文的研究,根據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的需求,研究和分析了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平臺中數據的分類、組織和管理,并對數據庫進行了邏輯設計和優化設計,實現了地形圖的批量入庫和城市大范圍景觀圖的快速生成。同時,本應急平臺可以從分布式的平臺數據庫設計與實現、模型庫的設計等兩個方面來進一步進行探討和研究,并且結合應急救援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實際,從理論和應用兩個方面來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 1 ]李華東.基于GIS 集成化的消防指揮系統. 指揮技術學院學報.

[ 2 ]蘇子林,陳章良. 中小城市消防通信指揮系統的設計與實現.電腦開發與應用.

篇5

 

1編制目的

 

1、確定xx鎮交通事故應急指揮者及管理者的職責和作用,確定相關應急人員的應急功能和任務分配,協調xx鎮內應急資源的使用,建立“統一指揮、規范有序、反應快捷、科學高效”的應急機制。

 

2、對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采取先期處置和先期控制措施,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消除蔓延條件,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及后果,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3、有效防范、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規范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2交通安全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的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4、中毒和窒息,指職業性毒物進入人體引起的急性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傷害。

 

2。2事故風險分析

 

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分析見下表2。2-1。

 

交通安全事故風險分析表表2。2-1

 

2。3事故分級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應急總指揮部,交通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xx鎮政府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救援隊伍,xx鎮、村、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組成,見圖3。1-1。

 

交通安全事故領導機構為應急總指揮部,

 

負責領導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交通事故現場指揮部、工業企業組在應急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協調、開展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公安消防部隊)、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等。

 

xx鎮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定、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3。2職責

 

xx鎮應急總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全面負責全xx鎮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

 

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指示,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負責相關狀況上報工作;指導監督應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的重大問題;制定本xx鎮交通安全整頓措施和開展安全檢查工作;掌握應急處理動態狀況,及時調整部署應急工作。

 

3。2。1應急總指揮部

 

應急總指揮部由下列人員及單位成員組成:

 

1、總指揮:

 

xx鎮xx鎮長、安委會主任,負責指揮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全面工作。

 

2、副總指揮:

 

xx鎮副xx鎮長、安委會副主任、派出所所長胡秀杰,負責協助總指揮全面處理重、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調查處理、道路暢通及相關場所的治安保衛工作。

 

xx鎮副xx鎮長、安委會副主任鮑海濤,協助總指揮做好協調聯絡工作。具體負責貫徹落實區安辦、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交通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示,提出應急處理具體措施,相關狀況的上傳和下達。

 

3、成員:

 

xx鎮安委會相關職能組成員及xx鎮安監辦成員。

 

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相關單位及其主要職責如下:

 

1)xx鎮派出所、綜治辦負責領導和組織公安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進處置,并依法打擊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2)xx鎮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優先救援人員和物資,組織調配緊急救援物資所需車輛等運輸工具。

 

3)xx鎮安監辦負責對交通事故的倒查工作。

 

4)xx鎮衛生部門負責現場傷員的救治和緊急處理,并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全力搶救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5)xx鎮環保部門負責因運載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調查及環境監測工作;以及對事故現場污染物的處置工作。

 

6)xx鎮民政辦負責督促事故發生地殯葬單位及時運送交通事故尸體并帶給優質相關服務。

 

7)xx鎮派出所協助大港消防支隊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滅火、控制和排除易燃、有毒物質泄漏等工作,協助組織搜救傷員工作。

 

8)xx鎮司法所負責協調律師、人民調解員、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在事故發生地參與個性重大、重大、較大交通事故的調處。

 

9)xx鎮政府法制辦負責帶給涉及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的咨詢意見。

 

10)xx鎮氣象部門負責監測事故現場天氣氣候,做好分析預測,及時帶給天氣氣候分析預測信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預警機制,對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狀況,做到“早預測、早發現、早通告”。

 

11)xx鎮政府辦公室會同新聞宣傳部門由總指揮授權統一通報事故狀況,做好宣傳工作。

 

3。2。2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

 

交通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下列工作小組組成:

 

1、綜合協調組

 

1)負責收集現場信息,核實現場狀況,對事態發展進行評估,并根據事態發展制定和調整現場處置方案;

 

2)負責向其他工作小組傳達現場指揮部的指令,負責聯系和督促各工作小組的工作,報告工作小組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負責聯系及請求社會保障力量進行援助。

 

2、現場警戒組

 

1)負責劃定現場的警戒區并組織警戒,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

 

2)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群眾和無關人員;

 

3)負責救援運輸車輛的暢通。

 

3、現場搶救組

 

1)負責根據各類事故的類型、特征,依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相關支持附件,實施事故現場搶險;

 

2)現場傷員搜索,搶救現場物資;

 

3)施工設施的搶修等應急處置工作。

 

4、醫療搶險組

 

1)組織事故傷害人員的現場緊急搶救處理工作;

 

2)負責保障急救藥品、醫療器械、救護車輛、醫療衛生人員、擔架、氧氣呼吸器、防毒化服裝的搶險需要;

 

3)因事故傷害人員的搶救需獲得醫療援助時,負責向上級衛生系統聯絡。

 

5、物資保障組

 

1)制訂應急反應物資資源的儲備計劃,檢查、落實應急反應物資的儲備數量,建立應急反應物資檔案;

 

2)應急預案啟動后,按應急總指揮的部署,有效地組織應急反應物資到事故現場;

 

3)負責保障電力、通信設施安全暢通。

 

6、善后處置組

 

1)負責事故調查評估;

 

2)慰問有關傷員及家屬,做好傷亡人員及家屬的穩定工作,做好受傷人員醫療救護的跟蹤工作;

 

3)與保險部門一齊做好傷亡人員及財產損失的理賠工作;

 

4)事故現場恢復。

 

4預防與預警

 

4。1交通事故的預防

 

xx鎮交通安全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交通道路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建立和完善轄區內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需要收集和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

 

1、可能誘發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

 

2、轄區道路建設和交通狀況;

 

3、潛在的重大事故、災害類型及影響區域;

 

4、xx鎮區域分布、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交通和基礎設施狀況,重要保護目標及其分布,常年季節性的風向、風速、氣溫、雨量等氣象條件,人口數量、結構、特征及其分布;

 

5、應急力量的組成及其應急潛力、分布,應急設施和物資的種類、數量、特性及分布,上級救援機構或相鄰地區可用的應急資源;

 

6、可能影響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7、交通運輸企業自行編制的應急救援預案或現場處置措施。

 

4。2交通事故的預警

 

xx鎮交通事故的預警機制依照《xx鎮安全生產事故綜合應急預案》4。2章節的資料執行。

 

5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事故信息報告程序見圖5-1。

 

圖5-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xx鎮交通安全事故24小時值班為:022-[1**********]3。

 

報告資料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1、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狀況。

 

3、信息來源。

 

4、事故的簡要經過。

 

5、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

 

6、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7、事故波及范圍和發展趨勢。

 

8、已經采取的措施。

 

9、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

 

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范、邏輯嚴密、條理清楚(事故信息

 

上報格式、資料,見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xx鎮應急辦、xx鎮派出所等,必要時報119、120,請求救援。緊急狀況下現場有關人員或單位可越級上報。

 

xx鎮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xx鎮安委會領導報告事故的初步狀況,并同時向大港區應急辦報告事態發展和現場狀況。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時,xx鎮安委會要及時通知區商務局。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要跟蹤續報事故發展、救援工作進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響等信息,及時提出需要上級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帶給的支援。

 

發生交通安全事故的有關單位、部門要及時、主動向xx鎮應急辦、有關部門帶給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xx鎮應急辦、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帶給參考。

 

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故及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的交通安全事故,應加強狀況報告。

 

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執行。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分為四級,分別是:

 

1、Ⅳ級響應:企業級的響應,針對發生輕微交通事故。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2、Ⅲ級響應:xx鎮有關部門級的響應,針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一般交通事故,xx鎮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門能夠進行現場應急處置的,由相關xx鎮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3、Ⅱ級響應:xx鎮應急指揮部級的響應,針對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超出xx鎮交通道路安全主管部門、事故單位、現場人員應急處置潛力的,需xx鎮應急總指揮部統一協調進行應急處置的交通事故為Ⅱ級交通事故。

 

發生重大交通安全交通事故,由應急總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具體處理。

 

4、Ⅰ級響應:濱海新區、大港區區級響應,針對個性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發生特大、重大交通事故,并且造成火災、爆炸、環境污染等危害,超出xx鎮應急處置潛力,需立即向上級應急機構匯報,請求增援;或上級部門要求公司配合進行應急處置的交通事故為Ⅰ級交通事故。

 

發生Ⅰ級交通事故,由天津市濱海新區應急管理部門統一指揮,xx鎮應急總指揮部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2響應程序

 

1、Ⅳ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Ⅳ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現場人員或接警人員應迅速采取下列控制事態發展的措施:

 

1)事發單位負責人及相關接警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2)事發單位負責人和現場接警人員應及時掌握事故應急處置狀況,當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以及發展趨勢超出單位或現場接警人員應急救援潛力時,應及時報請xx鎮政府(應急)辦及安委會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響應程序;

 

3)xx鎮派出所接警相關人員按照報告程序上報xx鎮應急辦,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Ⅲ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立即上報事故信息,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1)立即向xx鎮應急總指揮部報告,報告資料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和救援要求等資料,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由事故職責方或現場接警人員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應急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有關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3)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立即向應急總指揮部領導和有關成員報告事故狀況,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主要成員到位,并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2、Ⅱ級響應

 

先期處置未能控制事態的發展,當到達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未防止事態的進一步

 

擴大,xx鎮應急總指揮部分析事態狀況后,需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派遣xx鎮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入駐事故現場進行應急救援現場指揮;

 

2)現場指揮部各工作小組根據各職責劃分開展相應工作,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并向xx鎮應急總指揮部反饋狀況,xx鎮應急總指揮部則根據實際狀況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3)xx鎮應急總指揮部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向上級匯報事故應急救援狀況,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狀況。

 

3、Ⅰ級響應

 

當事故到達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將啟動相應應急預案,xx鎮應急總指揮部配合各級政府應急管理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同時按照如下資料響應:

 

(1)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上報事故狀況,并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在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采取應急行動前,調用xx鎮內應急資源,按照Ⅱ級應急響應采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3)在濱海新區、大港區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后,理解上級應急管理部門的指令,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3現場處置

 

6。3。1信息報告

 

1、報告程序:事故發生后,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本預案第5章事故信息報告程序”中規定的程序及時進行上報;

 

2、各單位應建立信息通訊網絡,構成值班電話、無線對講系統、領導和相關人員移動電話組成的通訊聯系網,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無阻;

 

3、在必要時及時請求社會救援。

 

6。3。2應急救護

 

1、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和第一批到達現場的接警人員務必保護事故現場,安排專人嚴密封鎖周邊危險區域。

 

2、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和第一批到達的接警人員在進行信息上報的同

 

時應首先組織開展救援。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三點:

 

1)事故現場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安全處理因交通事故泄漏的燃爆、有毒、腐蝕性物品,疏散周圍群眾,防止事態擴大;

 

2)疏通事故現場通道,保證救援人員及車輛行駛道路通暢;

 

3)配合專業救援隊伍進行急救等各項工作。

 

在自救過程中,當有危及人身安全狀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

 

3、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后,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災害狀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單位及其應急指揮機構、救援隊伍、事發單位和毗鄰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帶給增援或保障。

 

1)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各成員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救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在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應急總指揮部的安排;

 

3)現場應急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推薦等,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各單位務必持續通訊暢通;

 

4)當現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不能滿足救援行動要求時,應及時向xx鎮政府、大港區應急辦、濱海新區應急辦匯報,請求調動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或資源;

 

5)根據現場狀況,現場應急指揮部通知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等相關社會救援力量(安全生產事故綜合預案中有醫療資源名單,現場應急指揮部可根據實際狀況選取醫療機構),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6。3。3應急疏散和警戒

 

應急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狀況,在充分思考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如建立警戒區域、緊急疏散、擴大疏散。

 

1、建立警戒區域

 

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故所涉及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域的邊界應設警示標志并實行專人警戒,除消防及應急處置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

 

2、緊急疏散

 

受災區域內被圍困人員由公安部門負責搜救;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由事故單位配合

 

公安部門實施緊急疏散。

 

3、擴大疏散

 

當事故可能危及周邊地區較大范圍人員安全時,總指揮部應綜合應急專家及有關部門的意見,及時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實施人員緊急疏散的推薦,推薦應當明確疏散的范圍、時間與方向。

 

6。3。4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基本工作資料如下:

 

1)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立即到達現場,查明并控制險情,防止災情擴大(如損壞電氣設備;燃料泄漏;易燃易爆物品引發火災、爆炸;中毒;污染環境;建筑物倒塌等)。與應急救援相關人員商定初步救援方案,并向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匯報,經批準后,現場組織實施。

 

2)現場搶救組排險人員根據狀況攜帶專用防護器材和專用工具迅速到達指定現場。嚴密監視現場危險源,轉移危險物品,防止發生聯鎖事故。進行現場搶險作業,消除事故現場火種和其他危險源。

 

3)醫療搶險組組織搶救傷員,迅速將傷員移至安全地帶,組織臨時搶救、包扎止血或做人工呼吸。撥打“120”向當地急救中心取得聯系(醫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醫院),應詳細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本部門的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現場警戒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明顯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保護事故現場原始狀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區域交通管制,禁止無關車輛進入事故現場,保證救援道路暢通;維護撤離區和疏散區場所的社會治安工作,保護主要目標和財產安全。

 

5)后勤保障組確保現場應急指揮部人員的救援用車,做好救援物資供應的保障工作。

 

6)在組織現場救護的同時,安排人員記錄事故現場基本狀況、事故原因、事故時間、傷員受傷部位及程度、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手資料。

 

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一覽表表6。3。4-1

 

6。4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人數清點的規定。

 

6。5群眾的安全防護

 

在易燃、易爆以及危險化學品泄露難以控制的前提下,由應急總指揮部發出指令,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資料如下:

 

1、事故單位及現場接警人員負責現場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現場處理組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6。6事故分析與評估

 

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應根據相關專家和有關部門的現場調查和分析來評估事故造成的影響和危害的范圍。同時,在充分思考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6。7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完成后,經xx鎮應急總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應急響應程序關掉。

 

6。8后期處置

 

1、有關部門與事故單位應做好現場處置與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2、按照程序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處理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質和職責,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對事故職責者提來源理意見。

 

3、督促事故單位、相關保險機構做好事故的賠償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4、以事故單位為主,上級相關部門配合,組成善后工作組。負責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按國家政策負責遇難者及家屬的善后處理和受傷人員的善后工作。

 

5、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善應急救援工作的推薦,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1、依托xx鎮現有相關網絡系統,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保障期間信息通暢。

 

2、xx鎮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及xx鎮應急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建立由值班領導和保障人員組成的戰備值班制度。相關值班工作依據《xx鎮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執行。

 

7。2隊伍保障

 

成立xx鎮專職應急救援小隊,并鼓勵和獎勵村、企業建立自己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

 

7。3經費保障

 

應急保障資金首先由事故職責單位承擔,事故職責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xx鎮安委會幫忙協調解決。每年xx鎮應急辦和專職應急救援小隊工作經費應從xx鎮年度財政計劃中列支,村、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經費原則上自己解決,應急救援搶險中表現突出的隊伍和個人由xx鎮安委會審議后給予獎勵和補貼。

 

7。4物資裝備保障

 

特殊設備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聯系,費用由職責單位負擔。

 

各單位應根據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迅速帶給現場應急救援所需資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設備。常用物資和設備有:

 

1、常用藥品:消毒藥品、急救物品(創可貼、繃帶、無菌敷料、仁丹等)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帶、氧氣袋等。

 

2、搶險工具:鐵鍬、撬棍、千斤頂、麻繩、氣割工具、滅火桶、小型金屬切割機、電工常用工具等。

 

3、應急、消防器材: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帶、應急燈、滅火器、消防斧。

 

7。5醫療保障

 

按因地制宜、防救結合的原則建立醫療救治網絡。針對可能發生的不同類別的事故,聯系不同的醫療機構承擔醫療保障工作。

 

7。6公共設施保障

 

xx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分別負責水、電、油、氣、熱的供給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7。7技術保障

 

xx鎮安委會應成立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工作帶給技術支持。

 

7。8緊急避難

 

xx鎮政府應指定或建立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

 

明確各級職責人,確保在緊急狀況下的公眾安全和有序的轉移和疏散。xx鎮應急辦應為涉險人員和xx鎮專職應急救援隊人員帶給貼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8培訓與演練

 

8。1公眾信息交流

 

xx鎮應急總指揮部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文化宣傳力量,采取各種有效形式加強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要普及交通安全事故避險、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救援技能,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交通安全事故的潛力和心理準備。

 

8。2培訓

 

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應用心開展針對各類不同事故的專業技能培訓,對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應急救援專業技能知識的培訓。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應急救援隊伍演練培訓制度》執行。

 

宣傳、法制、教育、衛生、公安等部門應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定期組織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和各有關部門的領導干部以及交通安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行政干部培訓資料,增強各級領導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潛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潛力。

 

8。3演練

 

演練由xx鎮安委會負責協調組織,各級應急救援負責部門按照在應急預案中明確的任務進行演練,透過演練檢查應急反應、協調配合、現場反應和現場處置潛力,完善和改善應急救援體系。一般每年進行一次應急演練。相關工作可依據《xx鎮應急救援隊伍演練培訓制度》執行。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部門為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

 

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預案實施后,經評估發現其缺陷和不足,xx鎮應急總指揮部xx鎮安委會要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修訂。修訂后的應急預案應重新辦理審查、批準、印發、備案和公布等各項程序。

 

xx鎮應急總指揮部每兩年要組織對本預案進行評審、修訂,評審結果報xx鎮政府審定。各部門應按職責制定、修改和完善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年組織一次評審,并根據實際狀況及時修訂,預案修訂狀況應有記錄并歸檔。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狀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2、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3、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4、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xx鎮應急總指揮部安全生產委員會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篇6

一、事故處置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二)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區政府對全區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組織領導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三)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二、適用范圍和事故分級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病亡、重大傷害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級)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到包括本區在內的2個以上區(縣)甚至全市、全省、全國的;

2、超出區處置能力水平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級)

1、事故危害嚴重,在本區內迅速擴散并有蔓延勢頭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并同時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國家、省、市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街鎮的,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以上行政村,給消費者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在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3、國家、省、市、區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一)區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區政府根據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區應急指揮部一般情況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組成。

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4、審議批準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區應急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主任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辦公室職責:

(1)根據事故發生狀態,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2)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檢查督促各街鎮、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匯總、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具體職責:

1、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并修改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做好信息,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2、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患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依法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3、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4、區質監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5、區工商分局:負責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關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7、區畜牧局:負責畜禽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8、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環節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9、區林業局:負責組織林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0、區糧食局:負責做好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批發和加工環節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區級糧油物資儲備等工作。

11、區鹽務局:負責食鹽生產、儲運、批發、零售、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2、區經信局:負責對全區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全面了解,督促各食品企業嚴格生產流程,生產合格產品;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我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企業,以確保物資供應。

13、區教體局:負責協助衛生局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14、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事故發生地的交通疏導、安全警衛工作。

15、區監察局:負責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16、區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突發事件發生后資金的到位及管理。

17、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根據本預案研究制定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根據區政府的部署啟動轄區內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單位和群眾落實食品安全預防措施;負責本轄區一般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和配合區相關部門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做好相應工作。

(四)專家咨詢委員會及其職責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具體職責:

1、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

2、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體系

1、監測系統

根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暫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畜部門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衛生部門、質監部門、工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區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2、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監管

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

(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人民政府和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3)責任報告人或單位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2)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餐飲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初次報告

要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5)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6)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一、二、三級)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由區政府根據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隨時與上級應急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匯報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2、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四級)

(1)區政府應急響應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區政府根據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并負責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二)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

(三)指揮和協調

進入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區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1、區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四)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區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五)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職責

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區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或指定相關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劣質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5、專家咨詢組

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綜合組

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組織事故發生環節監管部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政府。

8、新聞報道組

在區委宣傳部門的指導下,迅速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新聞報道。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由區政府及時報告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區委宣傳部門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監控、管理和指導,對有害信息加強封堵和刪除,以正確引導輿論。對境外媒體的造謠和歪曲性報道,組織駁斥澄清。

(六)應急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理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監督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街道、鎮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七、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實行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對媒體的信息,應當經區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二)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門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四)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五)物資保障

根據分級負責原則,區、街道、鎮政府負責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

(六)演習演練

區、街道、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相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七)宣教培訓

各街道、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篇7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和正確、快速地處理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建立緊急情況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全縣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1.2.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省反竊電辦法》。

1.2.2其它規范性文件。《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省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市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縣電網應對和處理因電力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和電力設施遭受嚴重破壞、重大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構成或可能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

1.3.2本預案用于規范在電網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下,各相關鄉、鎮,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社會救援、事故搶險與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1.3.3本預案中大面積停電是指:電力生產受嚴重自然災害影響或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故,引起連鎖反應,造成*電網、各鄉、鎮供電營業區或縣城區減供電負荷而引起的大面積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1.4.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電力安全管理工作,落實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

1.4.2統一指揮。實行“統一指揮、組織落實、措施得力”的原則,在*縣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通過各級應急指揮機構和電網調度機構,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應急救援、電網恢復、維護穩定,恢復電力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1.4.3分層分區。根據行政區域、電網結構和電網調度管轄范圍,按照分層分區、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件應急處理體系。

1.4.4保證重點。在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人身、電網和重要設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果斷措施,有效控制事故范圍,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在電網恢復中,優先考慮對縣城區、重要用戶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供電秩序。

1.5現狀

1.5.1電網現狀。電網統調發電裝機容量3.8276萬千瓦,其中:長崗電站1.3萬千瓦、洋池口電站2400千瓦、寶洪電站2400千瓦。目前,*電網電高電壓等級為220千伏。*電網與*電網、*電網通過2條輸電線路聯絡,其中:220千伏一條在建、萬興線110千伏,*電網內35千伏輸電線路8條。根據*縣《2003—2010年電力發展規劃》,預計2010年全縣用電量2.5億千瓦時,統調用電負荷7萬瓦。

1.5.2自然災害。*地處中亞熱帶南緣,屬典型的亞熱帶溫潤季風氣候,年平均降雨量為1515.6毫米,年降水總量為630億立方米以上,降雨量要比小內其他地區多出100多毫米。境內河流密布,流域面積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3條,主要干流788.6公里,河網密度為每平方公里0.23公里因此,受氣候變化,暴雨、洪澇、風雹、雷電等天氣影響,引發山體滑波、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對電網安全穩定動行構成威脅。

1.5.3事故隱患。一是網架結構薄弱,電網變電容量不足,變電站布點不夠;二是電源裝機容量不足,*電網處于*電網北部未端,屬于典型的受端網絡,網內沒有大型的公用電源支撐;三是盜竊和破壞電力設施的事件屢禁不止,引起輸電線路跳閘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威脅著*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機構與職責

2.1.1成立*縣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部在縣應急委員會領導下,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經貿委主任、縣安監局局長、*供電公司總經理擔任;成員包括縣經貿委、縣安監局、*供電公司及其電力調度機構、縣財政局、縣交通局、縣*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南昌鐵路局*車務段*站、中石化*石油公司等單位有關負責人。

2.1.2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重大決策和工作意見;

(2)負責組織編制、評估、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

(3)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和協調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搶險供電恢復工作;

(4)決策和部署重大應急搶險工作;

(5)簽署應急預案,下達應急指令;

(6)宣布進入和解除停電事件狀態;

(7)其他事項。

2.1.3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委,辦公室主任由縣經貿委分管副主任擔任。

2.1.4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執行應急指揮部的決定,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2)建立應急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了解和分析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情況,提請指揮部決定進入和解除停電事件狀態,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3)落實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

(4)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5)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6)負責宣傳報道、信息傳遞,組織新聞會。

2.1.5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經貿、*、財政、鐵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部門或單位按照*縣處置大面積停電應急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工作。

(1)縣經貿委:負責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督電力企業落實應急工作,協助做好社會應急措施落實的綜合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監察工作;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時,負責做好搶險物資供應企業的生產組織協調工作。

(2)縣安監局:協調有關事故應急工作,并監督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

(3)*供電公司: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制訂處置預案,落實應急工作,優化電力調度,建立電力搶修隊伍和搶險物資的儲備,保障電力有序供應。

(4)縣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與搶險、電網大面積停電后恢復等的有關經費保障。

(5)縣交通局:負責公路、水路運送救災物資和搶險車輛調配。

(6)縣*局:負責組織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保護電力設施,做好消防工作。

(7)縣水利局:負責向電力部門提供訊情及水庫的信息。

(8)縣氣象局:負責向電力企業提供有關氣象信息。

(9)*車務段*站:負責保障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運輸。

(10)石油分公司:負責保障成品油有序供應。

2.1.6應急支援保障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消防支隊負責組織、調度消防隊伍進行火災撲救。

(2)縣林業局負責協調樹線矛盾,確保電網線路通道暢通、防止森林火災引發的電網安全事故。

(3)縣各通訊部門負責通信保障,確保值班電話暢通。

(4)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衛生部門進行傷員救治。

(5)縣氣象局、縣礦管局負責向電力企業提供地震、泥石流等信息。

2.2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預測、預警、接警、處置和結束環節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建立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制度。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交流和報送;初步確定預警級別;負責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接警;負責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

2.3應急指揮機構

2.3.1電力企業分別建立應急指揮機構,貫徹落實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以及政府部門有關電力應急工作的要求,并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指揮本企業的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工作。

2.3.2根據工作需要,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時,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負責電力應急救援與搶險、燃料和搶險物資供給、恢復電力供應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2.3.3*縣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框架圖:

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縣政府分管副縣長

縣政府辦公室、縣經貿委、縣安監局、*縣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

總指揮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經貿委)

相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

電力企業應急指揮機構

電網調度機構

2.4*縣電網調度機構

2.4.1*電網調度機構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調度值班員是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各電網調度機構應服從上級電網調度機構的統一指揮、調度。

2.4.2*電網調度機構在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中的主要職責:

(1)隨時掌握電力系統運行狀態,并就事故過程、停電范圍、初步原困、發展趨勢等信息,及時向電網和相關發電企業提供,并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按照應急預案、調度規程等,組織和指揮電網調度、運行及事故處理,控制事故發展,努力保證主網安全和重點地區、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3)負責建設應急備用電網調度室。

3預警和事件分級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電網運行監測機構為*電網調度機構,監測網絡為現有的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等技術資源,監測人員為縣調的調度員,監測區域為*供電公司供電營業區。

充分利用電力企業現有的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等技術資源采集和監測電網運行的有關信息,了解電網所處的運行狀態。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及時發現電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危險點,采取調整運行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避免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3.1.2*縣電網調度機構發現有大面積停電事件出現征兆或發生時,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應急指揮部和縣應急委員會報告。

3.1.3信息聯系渠道為110、119、120、122、95598和電力系統內部電話及其它通信渠道。

3.1.4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或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件類型、特征和初步原因,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3.1.5氣象、礦管等有關部門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將自然災害可能發生的地點、時間、強度等相關信息通知*電網調度機構。有關部門在接到可能涉及電網運行安全的相關信息后,應及時通知電力企業。

3.1.6*電網調度機構接到可能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后,應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信息聯系渠道和新聞媒體向其他相關部門、行業及社會公眾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預警信息。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電網企業按照電網結構和調度管轄范圍,制定電網事故處理預案及*電網黑啟動方案,保證電網事故后盡快恢復供電。

3.2.2電網調度機構制定電網事故拉閘限電序位表和超電網供電能力限電序位表。

3.2.3發電企業完善保“廠用電”措施,制定本企業的黑啟動方案,確保機組的啟動能力和電廠自身安全,并在電網調度機構的指揮和協調下,恢復機組并網運行和調整發電出力。

3.2.4電力用戶根據重要性程度,自備必要的保安用電措施,避免在突然停電情況下出現人身傷害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2.5縣經貿委應監督檢查電力企業的預警預防措施是否到位,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并檢查整改情況。

3.2.6信息交流與通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與縣應急委員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之間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交流與通報制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

3.2.7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應急指揮部同意后,負責向新聞媒體和公眾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則,與縣應急委員會、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尤其是*電網調度機構)建立和完善以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監測、預報、信息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機關技術支持平臺,并實現聯網互通,做到信息共享,運轉正常,提高預警能力。

3.3.2預警支持系統包括縣調、鄉調二級調度機構和各發電企業的調度網絡,及其通信、調度自動化系統形成的技術平臺,能做到信息傳遞和反饋及時、高效和準確。

3.分級

3.4.1按照電網供電能力和事故嚴重程度,將*縣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為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IV級(一般)四個狀態等級。

3.4.1.1I級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電網進入I級停電狀態,特別嚴重預警,其預警顏色為紅色:

(1)因電力生產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電網大面積停電,全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

(2)因電力生產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造成縣城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80%及以上;或者6至8個鄉鎮全部停電;

3.4.1.2II級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電網進入II級停電狀態,嚴重預警,其預警顏色為橙色:

(1)因電力生產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全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以上,40%以下;

(2)因電力生產事故、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造成縣城大面積停電,縣城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40%及以上,80%以下;或其它3至5個鄉鎮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80%及以上。

3.4.1.3III級停電事件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電網進入III級停電狀態,較重預警,其預警顏色為黃色:

(1)因電力生產事故、嚴重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全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20%以下;

(2)因電力生產事故、自然災害或外力破壞等原因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損壞,造成縣城大面積停電,縣城區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20%及以上,40%以下;或其它1至2個鄉鎮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60%及以上。

3.4.1.4IV停電事件

因市網供電負荷減少和水庫位低造成發電出力不夠而使電網供電持續緊張達72小時及以上*電網進入IV級停電狀態,一般預警,其預警顏色為藍色。

3.4.2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由應急指揮部決定和。當可能或已經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時,*電網調度機構要及時將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進行分析、判斷,根據事故情況,報請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預警級別和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由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需要通過主要公共媒體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級別的確定

根據*電網的實際情況,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應對特別嚴重預警啟動I級響應;應對嚴重預警啟動II級響應;應對較重預警啟動III級響應;應對一般預警啟動IV級響應。

4.1.2響應

4.1.2.1I級響應

(1)*電網調度機構應及時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請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緊急限電方案。

(2)在緊急情況,*電網調度機構實施縣經貿委批復的“電網事故拉閘限電序位方案”,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運行,電網調值班員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和擴大。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調度和運行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

(3)電力企業應迅速組織事故搶險隊伍,趕赴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搶修設備。

(4)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應急指揮部統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訊、醫療、物資、人員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5)相關鄉鎮啟動本鄉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6)應急指揮部應報告市應急委員會,并提請啟動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4.1.2.2II級響應

(1)在緊急情況下,*電網調度機構實施縣經貿委批復的“電網事故拉閘限電序位方案”,為保證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電網調度值班員有權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故進一步發展和擴大。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調度和運行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

(2)電力企業應迅速組織事故搶險隊伍,趕赴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搶修設備。

(3)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提供交通、通訊、醫療、物資、人同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相關鄉鎮啟動本鄉鎮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4.1.2.3III級響應

(1)*電網調度機構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實施縣經貿委批復的“超供電能力限電序位方案”,下達有序用電指標,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各鄉鎮、各單位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嚴格執行有序用電指標。

(2)電力企業應迅速組織事故搶險隊伍,趕赴事故現場,排除險情,搶修設備。

4.1.2.4IV級響應

由電網調度機構及時調整電網運行方式,電力企業要加強設備運行維護,做好事故搶修準備,做好水庫調度工作。

4.1.3預案啟動

啟動高級別響應時,低級別的響應同時啟動。

4.2事件通報

4.2.1建立嚴格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匯報制度和暢通的信息網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遲報、謊報。

4.2.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政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新聞媒體向有關部門和公眾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情況信息。

4.2.3應急指揮部在得到上級和相關部門可能導致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后,應及時通知電力企業應急指揮機構,以便電力企業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

4.2.4發生可能產生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時報縣政府。

4.3指揮和協調

4.3.1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部和應急指揮機構的有關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各單位、部門之間的關系,指揮事故的處理、搶險;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須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3.2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當地政府要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4.3.3必要時,應急指揮部可以組織有關專家參加現場指揮部的工作,提供有關電力專業咨詢,供現場指揮部決策參考。

4.4應急處置

4.4.1當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時,電網調度機構應將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信息及時提供給電網和相關發電企業,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按規定及時處理。

4.4.2電力企業應急指揮機構在接到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之后,將有關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并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理的需要,開展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

4.4.3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之后,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的后果等,判斷是否進入應急狀態或進入哪一級應急狀態,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通知相關部門。

4.4.4應急指揮部在接到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報告之后,研究決定是否是入應急狀態或進入哪一級應急狀態,報縣應急委員會,由縣應急委員會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預案。

4.4.5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縣應急委員會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組織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電網與供電恢復: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電力調度機構和有關電力企業要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電力調度機構負責協調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電氣操作、機組啟停、用電恢復。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復重點地區、重要城市、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發電廠嚴格按照電力調度命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

——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電力用戶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恢復用電。

(2)社會應急:發生大面積停電事件后,受影響或受波及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電力用戶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行動,組織開展社會應急求援與處置工作。

——對停電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重大生命財產損失的黨政機關、軍隊、鐵路、火車站、礦井、醫院、金融、通迅、新聞媒體、體育場(館)、高層建筑、化工、供水等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保安電源,避免造成更大影響或損失。

——火車站、醫院、體育場(館)、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等各類人員聚集場所的電力用戶、停電后應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確保所有人員人身安全。

——*、武警等部門在發生停電的地區,要加強對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社會巡邏防范工作,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物資部門要迅速組織有關應急物資的加工、生產、運輸和供應(銷售),保障居民在停電期間的基本生活資料供應。

4.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4.5.1事故搶險隊伍應按有關規程、制度的要求配備安全器具、安全防護用品。進入事故現場搶險要按章操作,避免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4.5.2事故搶險現場應配備足夠的醫療衛生保障人員及設備,確保搶險人員一旦發生意外能得到及時的醫療救護。

4.5.3維護事故搶險現場秩序,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4.6群眾安全防護

4.6.1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重要用戶應立即啟動應急保安措施和相關救援預案。公共場所必須提供事故照明,并組織指揮群眾安全、有序地撤離。

4.6.2相關部門應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社會秩序的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4.7應急結束

4.7.1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建議,并結束應急狀態公告。

4.7.2滿足下列條件時,對于特別嚴重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報請縣應急委員會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其它級別的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1)電網運行恢復正常方式,運行參數保持在規定范圍之內;

(2)事故停電負荷恢復80%以上,相關鄉鎮的供電負荷恢復90%以上;

(3)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5應急保障

5.1通信與信息保障

5.1.1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與縣應急委員會、指揮部成員單位相聯通的通信網絡,要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并建立備份的應急保障措施。

5.1.2建立各應急機構成員名冊及通信聯系方式,如成員發生變更或通信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予以更新。

5.1.3各應急機構均應設立值班電話,要確保一部專用固定電話24小時有人值守,明確帶班領導和值守人員。應急指揮部的帶班領導和值守人員名單每月報縣應急委員會,應急指揮部的帶班領導和值守人員名單每月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1.4值班電話要通報通信部門備案,并有備用通道,通信部門應確保各應急機構值班電話的暢通。

5.1.5縣經貿委會同*供電公司盡快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建立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5.1.6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突發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處理,并按日報、月報、季報、年報的要求,定期向縣應急委員會和應急指揮部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要立即報送。

5.1.7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要與縣應急委員會和指揮部成員單位相連接,確保信息共享。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當地人民政府要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加強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建設,以滿足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需要。

5.2.2電力用戶應根據突然停電可能帶來的影響、損失或危險,制定外部電源突然中斷情況下的應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預案。黨政機關、部隊、*、醫院、鐵路、機場、礦山、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媒體、高層建筑等特別重要用戶,必須在兩年內裝配自備保安電源。

5.2.3應急指揮部一般每3年組織一次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潛力調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5.2.4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施、裝備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明確責任人,加強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能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5.3應急隊伍保障

5.3.1按照“平戰結合、軍地結合、專兼結合、社會參與、規模適度、協調配合、指揮靈便、反應快速、應急有效”的原則,構建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5.3.2*、消防、醫療救護等隊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基本應急救援保障隊伍;電力企業的搶修班是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專業的基本應急保障隊伍。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必須按要求配備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專業應急救援保障隊伍還要制訂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

5.3.3*、消防、醫療救護等隊伍,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承擔基本應急救援搶險任務;電力企業的專業應急救援保障隊伍除承擔電力專業搶險救援任務外,還要根據需要和應急指揮部的指令,支援其他搶險救援工作。

5.3.4發生特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及其威脅時,駐縣武警部隊在縣應急委員會的指揮下參與和支援搶險救援工作。

5.3.5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基本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保障隊伍及其他搶險救援隊伍要加強協調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參與應急處理或搶險。

5.4交通運輸保障

5.4.1縣交通局負責公路、水路運輸設施及水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縣*局負責道路運輸秩序的保障工作;電力企業要配備2輛以上搶險救援車輛。

5.4.2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要及時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辟應急“綠色通道”,緊急輸送物資和疏散人員,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5.4.3鐵路運輸和交通運輸保障部門必須全力以赴,確保應急指揮、救援人員和物資、器材、設備的優先輸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

5.5治安保障

5.5.1*機關負責組織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武警部隊予以協助和配合,電力企業的保衛部門參與維護治安工作

5.5.2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縣*局要迅速組織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根據需要在現場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嚴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重點目標、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特別是救災物資設備的警衛和防范保護。

5.6物資保障

5.6.1建立健全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物資儲備制度。電網企業要做好35千伏及以下各電壓等級的輸變電設備和物資儲備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所需物資、設備和器材的應急供應。

5.6.2電力企業應當投入必要的資金,配備應急所需的各類設備和電力搶險物資,并認真做好備品備件和生產資料的儲備和管理,以及事故搶修的準備工作。

5.6.3縣經貿委要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及時協調組織市內有關電力物資設備生產企業生產和供應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的搶險物資。

5.6.4應急指揮部一般每3年組織一次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物資生產潛力的調查,并可以根據需要,與有關企業簽訂協議,指定有關生產企業作為預備轉產、擴產企業。被指定的企業要編制生產動員預案,儲備相關技術、人才和物資,保證生產設備狀態良好。

5.7技術儲備與保障

電力企業應開展電力安全技術研究,采用新技術、新裝備提高電力系統安全穩定控制水平。加強電網建設和改造,合理配置電源點,構建靈活可靠的電網結構,提高電網安全運行水平。開展大面積停電恢復控制研究,統籌考慮電網恢復方案和恢復策略,建立網絡技術支持平臺,做到技術資源共享。

5.8經費保障

5.8.1當地政府要切實安排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的物資儲備及應急處理所需資金。應急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財政渠道解決;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由基本建設投資渠道解決。

5.8.2應急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所需財政經費主要是指: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項目所需資金,應急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的信息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理、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維護和演習等工作所需資金。

5.8.3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電網工程由電網企業解決,發電工程由發電企業解決。

5.8.4應急處理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財政經費由縣經貿委提出,經縣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6宣傳、培訓和演習

6.1宣傳

6.1.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有關出版部門編印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手冊向社會發放,使廣大公民了解應急預案有關知識。

6.1.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電力部門和新聞媒體,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宣傳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知識和技能,不斷擴大宣傳教育的覆蓋面,提高公民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知識、意識和自救技能。

6.2培訓

6.2.1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管理知識要納入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舉辦若干期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行政干部培訓班。

6.2.2專業應急救援人員除進行電力專業培訓外,還要接受其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知識的培訓。

6.2.3對群眾性志愿隊伍要進行必要的電力知識普及性和防災自救知識培訓。

6.3演習

6.3.1由縣經貿委組織電力企業編制縣級應急演習方案。

6.3.2應急演習包括編制應急演習方案、明確演習目的和任務、組織演習隊伍、確定演習范圍和場所、開展應急演習及進行評價和總結等相關工作。

6.3.3縣級和鄉鎮級的應急演習在本預案生效后每3年組織實施一次。

6.3.4應急演習的評價和總結。總結報告應當包括演習地點、時間、氣象條件等背景信息;演習方案和演習情景;參與演習的應急組織;演習目標和演示范圍。對應急預案存在的缺陷進行完善,對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演習報告和整改措施一并報演習批準部門和預案管理部門。

7信息

7.1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I級停電事件由縣應急委員會統一對外,其他級別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對外信息,其它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信息。

7.2信息應及時、準確、完整、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7.3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新聞會,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向公眾進行通報。媒體記者進入現場進行拍攝與采訪,應當依法進行。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理

8.1.1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復正常的供電秩序和社會秩序。

8.1.2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處理完畢后,相關部門應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統計,報同級政府和上級部門,按有規定進行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8.1.3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在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資源評估后,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的計劃,并采取各種措施,盡快恢復、重建。

8.1.4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或者演習中征用的勞務、物資給予補償;征用完畢后,物資應當及時返還。

8.1.5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征用的物資造成損失或損壞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修復或者按經濟損失予以適當補償。

8.1.6機關、企事業單位的人員參加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原單位工資、獎金照發,原有的福利待遇不變;沒有單位的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8.2社會救助

8.2.1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救濟方案和突發公共事件法律援助方案。在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對災民進行政府救助和提供法律援助。

8.2.2縣民政局應當建立健全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救濟救助制度,鼓勵和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救濟救助。

8.2.3縣民政局應當建立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救助基金,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捐助社會救助資金。

8.2.3縣民政局負責接受并安排社會各界的捐贈,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做好配合和協助工作。

8.3保險

8.3.1重視保險在應對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地方政府電力企業單位和個人積級參加災害事故保險。

8.3.2根據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特點,電力企事業單位要逐步擴展保險險種,完善保險機制。

8.3.3保險公司在發生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后,應當按照保險法律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及時理賠。

8.4事故調查

按國家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及時進行事故調查,提交調查報告,報應急指揮部。事故相關單位認真做好事故調查配合工作,如實提供相關記錄和資料。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事件的概況、應急處理過程、事件所造成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影響,分析事件發生的原因、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經驗,提出今后應采取預防措施,改進應急處理措施,并對應急預案在突發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工作中發揮的作用進行評價,對應急預案暴露的不足提出修改意見。

8.5改進措施

8.5.1電力企業應組織電力生產、管理、科研等各方面專家研究事故發生原因,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整改措施。

8.5.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具體整改措施。

8.5.3有關部門應認真聽取關于電力安全重大問題的匯報,組織研究電力安全重大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為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創造良好環境。

9附則

9.1縮寫語

縣應急委員會:指*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

縣急指揮部辦公室:指*縣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縣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9.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實行定期評審與更新制度。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每3年對預案組織一次評審,根據需要進行相應修改,報應急指揮部批準。評審人員由有關專家、預案涉及的部門領導和預案編寫組成員等組成。

9.3監督檢查

9.3.1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預案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9.3.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的檢查,每年至少檢查5個單位。

9.3.3對沒有制訂應急預案、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相應準備工作的單位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由此造成事故處理拖延或擴大事故、擴大損失的單位領導將按《國務院關于特大案件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進行處理。

9.4獎勵與責任

當地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對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應急救援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拒絕參與搶險救援、延誤搶險救援時機、搶險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9.5解釋

9.5.1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5.2黑啟動:發電企業在沒有交流電源情況下,利用發電機組的零啟動特性恢復局部電網直至整個電網正常運行。

9.6預案實施時間

篇8

1.1 編制目的

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實施地震應急,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和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地震及火山災害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立即自動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前期處置工作。省級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的主體。視省級人民政府地震應急的需求,國家地震應急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

2 組織體系

2.1 國家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

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2 地方抗震救災指揮機構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當地、武警部隊和民兵組織等,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 響應機制

3.1 地震災害分級

地震災害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國內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2 分級響應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

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在災區所在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災區需求,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地震發生在邊疆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和其他特殊地區,可根據需要適當提高響應級別。地震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災情及其發展情況對響應級別及時進行相應調整,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 監測報告

4.1 地震監測預報

中國地震局負責收集和管理全國各類地震觀測數據,提出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年度防震減災工作意見。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機構加強震情跟蹤監測、預測預報和群測群防工作,及時對地震預測意見和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預報的震情決策臨震預報,組織預報區加強應急防范措施。

4.2 震情速報

地震發生后,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4.3 災情報告

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地震災害,民政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迅速組織開展現場災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報國務院,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公安、安全生產監管、交通、鐵道、水利、建設、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5 應急響應

各有關地方和部門根據災情和抗災救災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5.1 搜救人員

立即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和廣大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同時組織協調當地、武警部隊、地震、消防、建筑和市政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調配大型吊車、起重機、千斤頂、生命探測儀等救援裝備,搶救被掩埋人員。現場救援隊伍之間加強銜接和配合,合理劃分責任區邊界,遇有危險時及時傳遞警報,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5.2 開展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迅速組織協調應急醫療隊伍趕赴現場,搶救受傷群眾,必要時建立戰地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加強救護車、醫療器械、藥品和血漿的組織調度,特別是加大對重災區及偏遠地區醫療器械、藥品供應,確保被救人員得到及時醫治,最大程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統籌周邊地區的醫療資源,根據需要分流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開展災后心理援助。

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及時對災區水源進行監測消毒,加強食品和飲用水衛生監督;妥善處置遇難者遺體,做好死亡動物、醫療廢棄物、生活垃圾、糞便等消毒和無害化處理;加強鼠疫、狂犬病的監測、防控和處理,及時接種疫苗;實行重大傳染病和突發衛生事件每日報告制度。

5.3 安置受災群眾

開放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籌集和調運食品、飲用水、衣被、帳篷、移動廁所等各類救災物資,解決受災群眾吃飯、飲水、穿衣、住處等問題;在受災村鎮、街道設置生活用品發放點,確保生活用品的有序發放;根據需要組織生產、調運、安裝活動板房和簡易房;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點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器材,嚴防火災發生。救災物資優先保證學校、醫院、福利院的需要;優先安置孤兒、孤老及殘疾人員,確保其基本生活。鼓勵采取投親靠友等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安置受災群眾。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積極創造條件,組織災區學校復課。

5.4 搶修基礎設施

搶通修復因災損毀的機場、鐵路、公路、橋梁、隧道等交通設施,協調運力,優先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救災物資和傷病人員的運輸需要。搶修供電、供水、供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保障災區群眾基本生活需要和應急工作需要。

5.5 加強現場監測

地震局組織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實時跟蹤地震序列活動,密切監視震情發展,對震區及全國震情形勢進行研判。氣象局加強氣象監測,密切關注災區重大氣象變化。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安排專業力量加強空氣、水源、土壤污染監測,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

5.6 防御次生災害

加強次生災害監測預警,防范因強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滾石等造成新的人員傷亡和交通堵塞;組織專家對水庫、水電站、堤壩、堰塞湖等開展險情排查、評估和除險加固,必要時組織下游危險地區人員轉移。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輸配電線路的受損情況排查,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對核電站等核工業生產科研重點設施,做好事故防范處置工作。

5.7 維護社會治安

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在受災群眾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增設臨時警務站,加強治安巡邏,增強災區群眾的安全感;加強對黨政機關、要害部門、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監獄等重要場所的警戒,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5.8 開展社會動員

災區所在地抗震救災指揮部明確專門的組織機構或人員,加強志愿服務管理;及時開通志愿服務聯系電話,統一接收志愿者組織報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關服務工作;根據災區需求、交通運輸等情況,向社會公布志愿服務需求指南,引導志愿者安全有序參與。

視情開展為災區人民捐款捐物活動,加強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和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環節工作。

必要時,組織非災區人民政府,通過提供人力、物力、財力、智力等形式,對災區群眾生活安置、傷員救治、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搶修和生產恢復等開展對口支援。

5.9 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及時向相關國家和地區駐華機構通報相關情況;協調安排國外救援隊入境救援行動,按規定辦理外事手續,分配救援任務,做好相關保障;加強境外救援物資的接受和管理,按規定做好檢驗檢疫、登記管理等工作;適時組織安排境外新聞媒體進行采訪。

5.10 信息

各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地震災害信息工作,回應社會關切。信息要統一、及時、準確、客觀。

5.11 開展災害調查與評估

地震局開展地震烈度、發震構造、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程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調查等。民政、地震、國土資源、建設、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深入調查災區范圍、受災人口、成災人口、人員傷亡數量、建構筑物和基礎設施破壞程度、環境影響程度等,組織專家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5.12 應急結束

在搶險救災工作基本結束、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電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搶修搶通、災區生活秩序基本恢復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關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6 指揮與協調

6.1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6.1.1 先期保障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根據中國地震局的信息通報,有關部門立即組織做好災情航空偵察和機場、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

(1)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2)總參謀部、民航局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辟臨時機場,并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保障抗震救災工作需要。

(3)工業和信息化部按照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及時采取應對措施,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盡快恢復本部門受到損壞的通信設施,協助保障應急救援指揮通信暢通。

6.1.2 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群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后,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發動基層干部群眾開展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及時轉移和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1.3 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或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實施國家地震應急Ⅰ級響應和需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國務院決定啟動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必要時,國務院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群眾生活保障、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保障和生產恢復、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處置、社會治安、救災捐贈與涉外事務、涉港澳臺事務、國外救援隊伍協調事務、地震災害調查及災情損失評估、信息及宣傳報道等工作組,國務院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織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以下工作: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各類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救災物資和裝備,支援災區保障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群眾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根據需要組織實施跨地區大范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范次生衍生災害。對于已經受到破壞的,組織快速搶險救援。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隊伍,布設或恢復地震現場測震和前兆臺站,密切監視震情發展,指導做好余震防范工作。

(7)協調加強重要目標警戒和治安管理,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指導做好涉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8)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以及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限制前往或途經災區旅游、跨省(區、市)和干線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組織統一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工作,正確引導國內外輿論。

(11)其他重要事項。

必要時,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了解災區抗震救災工作進展和災區需求情況,督促落實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工作部署。

(2)根據災區省級人民政府請求,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調集應急物資、裝備。

(3)協調指導國家有關專業搶險救援隊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量參與抗震救災行動。

(4)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和地方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5)協調安排災區傷病群眾轉移治療。

(6)協調相關部門支持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處置重大次生衍生災害。

(7)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部署的其他任務。

6.2 重大地震災害

6.2.1 地方政府應急處置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制訂搶險救援力量及救災物資裝備配置方案,協調駐地、武警部隊,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需要國務院支持的事項,由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提出建議。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險救災等先期處置工作,同時提出需要支援的應急措施建議;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6.2.2 國家應急處置

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上報相關信息,提出應對措施建議,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需要,或者災區所在省級人民政府請求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議,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措施:

(1)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隊、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轉移救治傷病員,開展衛生防疫等。必要時,協調、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

(2)組織調運救災帳篷、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災物資。

(3)指導、協助搶修通信、廣播電視、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

(4)根據需要派出地震監測和次生災害防范、群眾生活、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基礎設施恢復等工作組,赴災區協助、指導開展抗震救災工作。

(5)協調非災區省級人民政府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6)需要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協調解決的其他事項。

6.3 較大、一般地震災害

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災民安置、次生災害防范和應急恢復等工作。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應對工作實際需要或下級抗震救災指揮部請求,協調派遣專業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組織調運抗震救災物資裝備,指導市(地)、縣開展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根據災區需求,中國地震局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地方做好地震監測、趨勢判定、房屋安全性鑒定和災害損失調查評估,以及支援物資調運、災民安置和社會穩定等工作。必要時,派遣公安消防部隊、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赴災區開展緊急救援行動。

7 恢復重建

7.1 恢復重建規劃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災區省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災后恢復重建規劃;重大、較大、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災區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制地震災后恢復重建規劃。

7.2 恢復重建實施

災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計劃、分步驟地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災后恢復重建。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實施給予支持和指導。

8 保障措施

8.1 隊伍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武警部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公安消防、陸地搜尋與救護、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救護、醫療衛生救援等專業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

城市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產權單位、管理或者生產經營單位加強搶險搶修隊伍建設。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層地震搶險救災隊伍,加強日常管理和培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發揮共青團和紅十字會作用,依托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社區建立地震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形成廣泛參與地震應急救援的社會動員機制。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加強地震應急專家隊伍建設,為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地震監測和趨勢判斷、地震災害緊急救援、災害損失評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鑒定等提供人才保障。各有關研究機構加強地震監測、地震預測、地震區劃、應急處置技術、搜索與營救、建筑物抗震技術等方面的研究,提供技術支撐。

8.2 指揮平臺保障

各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綜合利用自動監測、通信、計算機、遙感等技術,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形成上下貫通、反應靈敏、功能完善、統一高效的地震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震情災情快速響應、應急指揮決策、災害損失快速評估與動態跟蹤、地震趨勢判斷的快速反饋,保障各級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災中進行合理調度、科學決策和準確指揮。

8.3 物資與資金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生產、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保障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地震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醫療器械和藥品等的生產供應。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通過與有關生產經營企業簽訂協議等方式,保障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和應急處置裝備的生產、供給。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災工作所需經費。中央財政對達到國家級災害應急響應、受地震災害影響較大和財政困難的地區給予適當支持。

8.4 避難場所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利用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設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統籌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電、排污、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

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保證通道、出口的暢通。有關單位定期檢測、維護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施,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8.5 基礎設施保障

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建立健全應急通信工作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通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確保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通信暢通。在基礎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遭到嚴重損毀且短時間難以修復的極端情況下,立即啟動應急衛星、短波等無線通信系統和終端設備,確保至少有一種以上臨時通信手段有效、暢通。

廣電部門完善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建立完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確保群眾能及時準確地獲取政府的權威信息。

發展改革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協調、監督電力運營企業加強電力基礎設施、電力調度系統建設,保障地震現場應急裝備的臨時供電需求和災區電力供應。

公安、交通運輸、鐵道、民航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加強統一指揮調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機制。

8.6 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門密切配合,開展防震減災科學、法律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公眾積極參與防震減災活動,提高全社會防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把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加強防震減災專業人才培養,教育、地震等主管部門加強指導和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應急管理培訓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組織應急管理人員、救援人員、志愿者等進行地震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制定演練計劃并定期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機關、學校、醫院、企事業單位和居委會、村委會、基層組織等,要結合實際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 對港澳臺地震災害應急

9.1 對港澳地震災害應急

香港、澳門發生地震災害后,中國地震局向國務院報告震情,向國務院港澳辦等部門通報情況,并組織對地震趨勢進行分析判斷。國務院根據情況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出慰問電;根據特別行政區的請求,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支援。

9.2 對臺灣地震災害應急

臺灣發生地震災害后,國務院臺辦向臺灣有關方面了解情況和對祖國大陸的需求。根據情況,祖國大陸對臺灣地震災區人民表示慰問。國務院根據臺灣有關方面的需求,協調調派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協助救援,援助救災款物,為有關國家和地區對臺灣地震災區的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

10 其他地震及火山事件應急

10.1 強有感地震事件應急

當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庫、核電站等重要設施場地及其附近地區發生強有感地震事件并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中國地震局加強震情趨勢研判,提出意見報告國務院,同時通報國務院有關部門。省(區、市)人民政府督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新聞及信息與宣傳工作,保持社會穩定。

10.2 海域地震事件應急

海域地震事件發生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海上搜救機構、海洋主管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等通報情況。國家海洋局接到海域地震信息后,立即開展分析,預測海域地震對我國沿海可能造成海嘯災害的影響程度,并及時相關的海嘯災害預警信息。當海域地震造成或可能造成船舶遇險、原油泄漏等突發事件時,交通運輸部、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海上應急救援。當海域地震造成海底通信電纜中斷時,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根據有關預案實施搶修。當海域地震波及陸地造成災害事件時,參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相應級別實施應急。

10.3 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當火山噴發或出現多種強烈臨噴異常現象,中國地震局和有關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國務院。中國地震局派出火山現場應急工作隊伍趕赴災區,對火山噴發或臨噴異常現象進行實時監測,判定火山災害類型和影響范圍,劃定隔離帶,視情向災區人民政府提出轉移居民的建議。必要時,國務院研究、部署火山災害應急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支援。災區人民政府組織火山災害預防和救援工作,必要時組織轉移居民。

10.4 對國外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應急

國外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外交部、商務部、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及時將了解到的受災國的災情等情況報國務院,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國際救援和援助行動。根據情況,信息,引導我國出境游客避免赴相關地區旅游,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協助安置或撤離我境外人員。當毗鄰國家發生地震及火山災害事件造成我國境內災害時,按照我國相關應急預案處置。

11 附則

11.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抗震救災工作中造成損失的,嚴重虛報、瞞報災情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1.2 預案管理與更新

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本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預案實施后,中國地震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訂本行政區域地震應急預案,報上級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結合本部門職能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同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交通、鐵路、水利、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的經營管理單位和學校、醫院,以及可能發生次生災害的核電、礦山、危險物品等生產經營單位制訂地震應急預案或包括抗震救災內容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縣級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11.3 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1.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國務院辦公廳負責解釋。

篇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重大傳染病疫情(以下簡稱重大疫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與健康,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全國救災防病預案》、《隴南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隴南市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和《西和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疫情分級

根據傳染病疫情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等因素,將傳染病疫情劃分為Ⅰ級

(特別重大)、Ⅱ級

(重大)、Ⅲ級

(較大)、Ⅳ級

(一般)等四個級別:

Ⅰ級(特別重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我縣,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有擴散趨勢;

3.發生波及我縣在內的多個地區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我縣,并有擴散趨勢;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在我縣流行;

5.國務院衛生健康委認定的其它特別重大突發傳染病事件。

Ⅱ級(重大疫情)

1.在我縣區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相關聯的疫情波及我縣;

2.腺鼠疫發生流行,在我縣范圍內,1個平均潛伏期內發病20例以上;

3.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亂在我縣范圍內流行,1周內發病30例以上;

5.乙類、丙類傳染病疫情波及我縣,1周內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我縣,尚未造成擴散;

7.國務院衛生健康委、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認定的其它重大突發傳染病疫情。

Ⅲ級(較大疫情)

1.肺鼠疫、肺炭疽病例在我縣發生流行,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5例;

2.腺鼠疫在我縣發生流行,

1個平均潛伏期內連續發病10例以上;

3.霍亂在我縣范圍內發生流行,1周內發病10一29例;

4.一周內在我縣范圍內,乙、丙類傳染病發病水平超過前5年同期平均發病水平1倍以上;

5.國務院衛生健康委、自治區衛生健康委認定的其它較大突發傳染病疫情。

Ⅳ級(一般疫情)

1.腺鼠疫在我縣范圍內發生流行,1個平均潛伏期內病例數未超過10例;

2.霍亂在我縣范圍內發生流行,l周內發病9例以下;

3.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百色市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認定的其它一般突發傳染病疫情。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范圍內發生甲、乙、丙類傳染病疫情時的應急處置工作;我縣周邊地區發生傳染病疫情時的緊急防控工作;我縣或周邊地區出現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時的緊急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有效、減少損失;依靠科學、規范處置。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2.1.1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組成

成立xx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縣政府分管衛健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衛健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縣衛健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商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民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規劃建設局局、縣科技局、縣生態環保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等部門領導為成員。

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衛健局,縣衛健局主管業務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重大傳染病疫情日常工作。

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傳染病疫情時,縣應急指揮部指揮場所原則上設在縣應急指揮中心,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實行集中辦公,統一和指揮處置工作。

2.1.2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

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職責:研究部署全縣重大疫情預防控制工作,指導有關單位制定與組織實施各類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指揮、組織和協調全縣的重大疫情應急工作,決定和組織實施本預案。

縣重大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突發重特大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的銜接和協調,制訂和修訂《xx縣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

成員單位職責:

縣衛健局:負責制定預防和控制重大疫情的各項技術方案;負責確定監測點及監測網絡,及時掌握事件動態;負責組建專家組;組建培訓應急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做好患者的調查和救治工作;對現場進行衛生處置,提出并落實控制措施;開展健康教育,保護易感人群;必要時,提請縣政府對疫區采取疫情緊急控制措施;負責組織全社會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縣發改局:負責組織應急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防護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

縣教育局:協助做好全縣教育系統重大疫情的處置,做好學校、托幼機構的健康教育工作;負責落實學校內重大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

縣公安局:及時封鎖指揮部指定區域,負責做好疫點、疫區現場的治安管理工作;搞好交通疏導,保障疫情處理車輛、人員迅速抵達疫區;對病人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不予配合的,協助采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嚴格互聯網信息管理,實行24小時網上監控,及時封堵、刪除有關謠言和歪曲報道,并依法打擊和處理謠言制造和傳播者。

縣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對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員進行交通檢疫、查驗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承擔全縣處置重大疫情所需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處理物資的緊急運輸任務,確保運送應急處理物資的車輛及時到位。

縣商務局:負責全縣處置重大傳染病疫情應急物資的儲備和供應;配合有關部門抓好市場秩序的整頓。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物疫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與人類接觸密切的動物相關疾病的監測和管理工作。

縣民政局:組織做好疫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工作,負責對特困群眾進行生活救助和醫療救助。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相關政策做好參保群眾的醫療救助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城鎮垃圾、糞便的清運處理,配合愛國衛生運動,提高環境衛生水平;指導組織全縣環衛系統強化環衛設施、裝備的消毒預防工作。

縣科技局:支持開展重大疫情應急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根據實際情況需要組織科研力量開展應急防治技術科研攻關。

縣生態環保局:負責全縣范圍內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安全處理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全縣范圍內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制訂全縣旅游行業處置重大疫情工作標準和措施,防止傳染病疫情通過旅游途徑擴散;督促涉外賓館、飯店等落實有關工作措施。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職責范圍內組織開展食品重大事故的調查;負責全縣處置重大疫情所需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維護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正常秩序,依法打擊各種違法行為,確保醫療救治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有效。依法開展對處置重大疫情所需物資的市場監管,把好市場準入關,維護正常的市場流通秩序。對藥品、醫療器械以外的其他應急物資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保證產品質量。

縣財政局:確保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必需的重大疫情防、控、治專項經費,籌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經費。

2.2日常管理機構

縣衛健局負責全縣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2.3專家咨詢機構

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專家組負責對重大疫情和應急措施進行綜合評估,為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工作建議和參與應急指揮。

2.4疫情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2.4.1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根據縣衛健局和上級疾控中心的要求,做好重大傳染病日常監測與管理工作;督促落實縣內監測點醫療機構做好疫情監測工作,及時上報監測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學調查、樣品采集工作,及時報告病例動態情況;承擔疫情現場處置工作;確定密切接觸者,指導落實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工作;確保生物安全的情況下做好樣本的運送,以及開展防病培訓工作和宣傳教育。

2.4.2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建立由主要領導直接負責的防治工作小組,健全院內工作流程,將各項工作落實到人。加強院內消毒等預防工作,做好醫務人員的自身防護,防止醫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監測報告,對有可疑癥狀的病人在尚未明確診斷前要采取相應的臨時隔離措施,預防疾病的傳播,醫院門診根據疾病主要病癥開展預檢分診工作。

定點收治醫院:縣人民醫院為傳染病定點收治醫院,要成立專家組,負責重大傳染病留院觀察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的會診、收治,積極救治病人;按時報告收治病人的動態情況;不斷完善治療方案,開展業務培訓和指導。必要時,做好病人轉診和會診工作。

2.4.3衛生監督機構:主要負責對醫院、公共場所的消毒隔離、傳染病報告的監督檢查。

3.疫情監測、預警

3.1疫情監測

全縣建立統一的重大疫情監測、預警與報告體系。包括法定傳染病疫情報告、衛生監督、實驗室監測、哨點監測和群眾舉報電話網絡。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計生監督所負責開展重大疫情的日常監測工作。

縣衛健局要按照省市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的主動監測,包括自然疫源性疾病疫情監測、自然災害發生地區的重點傳染病監測、主要癥狀和重點疾病的醫院哨點監測等,并加強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縣衛健局、疾控中心和衛生計生監督所要向社會公布重大疫情報告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

3.2疫情預警

縣衛健局要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計生監督所報告的監測信息,按照重大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迅速組織本級專家咨詢委員會認真分析,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和縣政府報告或提出建議,由縣政府審定公布。預警級別依據重大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4.

疫情報告

4.1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4.1.1責任報告單位。

(1)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健部門指定的重大疫情監測機構。

(2)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3)各級衛健部門。

(4)其他有關單位,主要包括重大疫情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有密切關系的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

4.1.2責任報告人。

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

4.2

報告時限和程序

重大疫情監測報告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和有關單位發現重大疫情,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衛計局報告。

縣衛健局接到重大疫情信息報告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同時以電話、短信、書面專報三種形式向上級衛健行政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縣政府應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4.3

報告內容

重大疫情報告分為首次報告、進程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進展。

首次報告未經調查確認的重大疫情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擬采取的措施。

經調查確認的重大疫情報告應包括事件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控制措施等內容。事件處理結束后要及時寫出結案報告,并按程序上報。報告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務院衛生健康委的有關規定執行。

4.4

網絡直報

各級醫療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機構)可直接通過互聯網上的專用系統報告重大疫情。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接收到報告信息后,應及時審核、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并匯總統計、分析,按規定報告縣衛健局。

5.應急響應

5.1疫情報告

重大傳染病疫情發生后,各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按照疫情報告規定的時限和程序報告。縣衛健局接到重大傳染病疫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并按規定向縣政府和市衛健委報告。

5.2疫情評估

縣衛健局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重大疫情專家評估委員會,對重大疫情調查結果進行評估,初步判定重大疫情的級別,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縣政府和市衛健委。

5.3疫情信息監測和處理

各級醫療機構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積極開展重大疫情的監測和報告工作,及時對重大疫情醫學觀察病例數、疑似病例數、臨床診斷病例數、實驗室確診病例數、疑似轉為臨床診斷病例數、死亡病例數、治愈病例數、仍隔離治療數、排除病例數、排除疑似病例數有關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分析、評估,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5.4流行病學調查

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必要時請求上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技術支持,流調工作原則上要由兩名流調專業人員共同完成。流調信息要及時向收治病人醫院反饋,為臨床診斷和治療提供參考。

調查時,要追蹤調查該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觸者,掌握密切接觸者與病人的關系、與病人接觸的時間、地點、接觸方式等,并做好記錄,同時報請縣政府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流行病學調查的質量控制和評價由縣衛生計生監督所和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

5.5隔離治療和醫學觀察

各級醫療機構對留院觀察病例要就地隔離治療,疑似病例及臨床診斷病例由定點收治醫療機構進行隔離治療。對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實驗室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要實行隔離醫學觀察。

5.6消毒處理

醫院門診、急診、病房和放射科、轉運病人的專用救護車、病人住所、公共場所等的消毒處理工作按照有關消毒規定執行。

5.7疫點、疫區確定及控制措施

疫點、疫區的確定及采取的控制措施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5.8醫療救治

在重大疫情發生時,應當立即開展醫療救治工作。建立醫療救治調度指揮中心和專門醫療救治網絡,確保病人及時得到接診、收治和轉運,全力救治重癥病人,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5.8.1定點收治醫院

縣人民醫院主要收治重大疫情的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實驗室確診病例。同時參與組成專家組負責全縣重大疫情的會診工作。

根據疫情的發展,縣衛健局可隨時指定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為擴充的定點收治醫療機構,被指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要求設置床位及其它必備設施。

5.8.2診治及出院標準

對重大疫病的臨床診斷標準、推薦治療方案和出院標準,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健康委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若國家尚未出臺,由縣衛健局組織有關專家制定本縣的相關標準。

5.8.3病情動態報告

定點醫療機構收治重大疫情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實驗室確診病例后,病人救治情況要向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日報告,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匯總后要報縣衛健局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衛健局匯總后報縣政府和市衛健委;病人病情發生明顯變化時,要隨時報告。

監測點醫療機構收治重大傳染病疫情留院觀察病例后,也要按上述方式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日報告和隨時報告。

5.8.4應急結束

如重大疫情的末例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發病例出現,可以終止應急反應。符合特大和重大的傳染病疫情報請自治區衛健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或省重大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國務院衛生健康委報告。

符合較大的傳染病疫情報請市衛健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市人民政府或市重大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自治區衛健委報告。

符合一般的傳染病疫情,由縣衛健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請縣政府或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市衛健委報告。

后期總結:當本期疫情應急響應終止后,組織對本次疫情的應急處理情況進行評估,完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及經濟損失情況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調查報告上報上一級衛健委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縣衛健局應建立各自的預防重大疫情應急處置隊伍,當重大疫情發生時,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各醫療機構建立相應的疫情監測與報告、流行病學調查、消毒、物資供應、醫療救治等突發重大疫情處置分隊。

6.2物資保障

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做好物資儲備、調運和調劑余缺工作,暢通疫區物資供給渠道,嚴格執行急需物品供應流程,保障疫區居民食品和生活用品的正常供應。所有防治物資、人力、財力由指揮部統一調動。

6.3宣傳保障

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開展重大疫情處置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對公眾開展重大傳染病知識的宣傳,增強全社會對重大疫情的防范意識和應對能力。

6.4維穩保障

各政府組織要通過各種渠道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消除恐慌,安定人心。黨、政、軍所有公職人員要堅守崗位,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對有推諉扯皮、玩忽職守、拒絕調動、臨陣逃脫等行為者要追究其行政、刑事責任。

7.附

7.1重大傳染病疫情概念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

7.2預案解釋、修訂

本預案由縣衛健局負責解釋與修訂。

篇10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轄區內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庫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時,對群眾生命安全形成嚴重威脅的緊急情況下,對災民實施的緊急轉移工作。

(一)西江及其主要支流、中小型水庫災民緊急轉移安置任務

1.西江干流。古勞鎮、龍口鎮:十八丈水位(珠基,下同)7.6米,需轉移人口27842人;沙坪街道、雅瑤鎮:水閘水位7.01米,需轉移人口123275人(具體見附件1)。

2.中小型水庫。全市中小型水庫81座,當全部水庫滿庫容運轉,水庫水位超警戒線時,共需要轉移水庫下游群眾236870人。其中中型水庫2座,分別是四堡水庫、金峽水庫,臨險共需要轉移群眾33039人;小一型水庫18座,臨險共需要轉移群眾135093人;小二型水庫61座,臨險共需要轉移群眾68738人(具體見附件3、附件4-1、附件4-2)。

3.西江一級支流沙坪河。當發生橙色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沙坪河水位(升平站)達6.5米以上時,需要轉移沿岸群眾182737人。其中沙坪街道(含沙坪城區)需要轉移沿岸群眾148397人,古勞鎮需要轉移沿岸群眾24343人(具體見附件2)。

(二)全市山洪地質災害災民緊急轉移安置任務

1.全市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1處,當發生橙色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需轉移人口共194戶806人。其中沙坪街道5個村有易山體滑坡處所,古勞鎮8個村有易山體滑坡處所,宅梧鎮7個村有易山體滑坡處所,共和鎮6個村有易山體滑坡處所。(具體見附件6)

2.發生橙色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相關鎮的廠礦企業暫停生產,員工轉移到安全地方。

(三)全市危房災民緊急轉移安置任務

全市現有危房1538戶5079人,當發生黃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需要緊急轉移836戶2786人;當發生橙色暴雨預警信號時,需要緊急轉移989戶3359人;當發生紅色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需要緊急轉移1538戶5079人(具體見附件7)。

二、組織機構

(一)市政府成立防洪搶險轉移遇險群眾指揮部

總指揮:陳民軍(副市長)

副總指揮:涂陽運(市人武部部長)、林慧梅(市府辦副主任)、李國堅(市水利局局長)。

成員:李小梅(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李盛駒(市發展改革局副局長)、黃誠志(市經貿局局長)、易柏成(市教育局局長)、任文(市民政局局長)、崔常平(市財政局局長)、楊衍澤(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任汝富(市建設局局長)、陳紹忠(市交通局局長)、鐘木興(市農業局局長)、鄭華堅(市衛生局局長)、陳仲廉(市環保局局長)、陸卓強(市市政局局長)、郭松民(市安全監管局局長)、李一河(市信息產業局局長)、任炳恩(市公安局副局長)、胡國明(市水利局副局長)、張春雄(市水利局副局長)、呂建榮(市人保財險公司總經理)、方榮超(市電信分公司總經理)、李偉健(中國移動*分公司總經理)、陳永鵬(中國聯通*分公司總經理)、張立群(*供電局局長)、王春昌(市氣象局局長)、各鎮鎮長、沙坪街道辦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水利局),辦公室主任:李國堅(兼),副主任:胡國明(兼)。指揮部下設3個工作組:

1.轉移洪水上漲受淹和水庫險情群眾工作組。組長由市水利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局分管領導、有關鎮(街)鎮長(主任)擔任。

2.轉移地質災害地帶群眾工作組。組長由市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有關鎮(街)鎮長(主任)擔任。

3.轉移危房居民工作組。組長由市民政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有關鎮(街)鎮長(主任)擔任。

(二)防洪搶險轉移遇險群眾指揮部職責

1.接受市委、市政府防洪轉移遇險群眾緊急任務,研究確定行動方案;

2.防洪遇險轉移預警信息;

3.調度人力、物力,組織遇險群眾緊急轉移安置;

4.實施災區安全管制,維護災區秩序和社會穩定;

5.組織調運救災物資,保證緊急狀況下災民生活供給;

6.組織災區衛生防疫,確保大災無大疫。

(三)成員單位職責

特大洪澇災害發生后,市有關部門和民兵應急分隊在市防洪轉移遇險群眾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遇險群眾緊急轉移工作,其職責是:

1.市府辦、市委宣傳部:負責全市搶險救災期間重大事項、涉外信息及涉外新聞采訪等協調工作。

2.市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的搶險救災工作,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組織駐*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隊伍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積極參與抗洪搶險救災、維護災區社會秩序等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3.市發展改革局:負責全市防洪搶險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審查上報工作,協調做好災區糧食市場調控和供應工作。

4.市經貿局:負責協調供電部門在防洪搶險工作中的電力供應,協調商業部門做好災區居民日用生活消費品的供應工作。

5.市監察局:負責行政過錯責任追究事項。

6.市教育局:負責對學生進行防洪搶險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市學校的安全檢查、演練和受災期間的教學工作,根據實際制定在校師生應急安全轉移方案,做好災后校舍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三防物資以及破壞三防設施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搶險期間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的安全轉移工作。

8.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實施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協助核查、災情;及時向市及上級有關部門提供災情及救災工作信息;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儲備、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對救災款物的使用進行監督。

9.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防洪搶險救災資金,會同市有關部門分配三防搶險救災資金并監督使用。

10.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因暴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應急監測,對災害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協助搶險救災以及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與安置。負責對損壞的航道設施進行搶修,保障航道安全暢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海上應急救助工作。

11.市建設局:負責在建工程、燃氣儲備庫的安全工作,收集受災信息,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相關人員的安全撤離工作,協助市有關部門做好其他防洪搶險工作。

12.市交通局:協調組織交通單位做好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洪搶險安全。配合水利部門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護。制定、實施搶險救災交通保障預案,組織交通單位做好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的運輸保障抗洪搶險轉移遇險群眾的工作。搶修水毀道路、橋梁,全力保障轄區內搶險救災交通運輸任務的順利進行。

13.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水利工程的防洪搶險工作,為全市重大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協調組織全市各鎮(街)水利部門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14.市農業局: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受災信息。指導農業防洪搶險和災后農業救災及生產恢復。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的分配意見,負責農業救災物資的儲備、調劑和管理工作。

15.市林業局:負責安置地點的林木臨時協調處理。

16.市衛生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和醫療救護工作。災害發生后,及時向市指揮部提供災區疫情與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趕赴抗災一線,開展治病防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17.市環保局:負責監管、防范、應急處理意外和突發性水體污染事故;加強對飲用水源地的環境監測保護,確保群眾生活用水安全。

18.市市政局:負責監督、檢查、保障沙坪城區地下排水管(渠)設施的安全運行,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工作。

19.市安全監管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工作,在受災期間,加強對危險品倉庫及其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督、指導。

20.市信息產業局:協助統籌規劃和協調三防部門信息網絡建設,合理配置資源,保障三防部門的信息安全。保障重要無線電頻率正常使用;緊急情況下調用無線電的使用頻率,保障應急通信工作。

21.市糧食局:負責糧食儲備供應。

22.市人保財險公司:做好宣傳、動員各企業、事業單位和家庭參加災害保險;在災害發生后,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3.市電信分公司:負責所轄電信設施的安全,保障三防通訊暢通,優先傳遞防洪搶險的信息。

24.中國移動*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防洪搶險,做好受災期間災情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和災情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

25.中國聯通*分公司:負責所轄通信設施的維護和搶險,做好發生災情時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和災情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

26.*供電局:負責保障搶險救災及電排設施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的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電力調度和供電設備搶修工作。

27.*海事處:指導、督促船舶落實防臺風措施。緊急時期實施水上交通管制,清理大橋上下游、水閘附近等重點水域停泊船只,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及時有效組織水上救助工作,避免或減少轄區水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8.市氣象局:負責天氣、氣候監測和預報、警報工作。對災害的天氣形勢作出監測、分析和預測。對重要天氣形勢和災害性天氣作出預報,并及時向市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積極參與三防會商,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組織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工作。

29.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負責本轄區的防汛工作,組織、協調實施本轄區的防洪搶險轉移遇險群眾安置工作。在市防洪搶險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切實做到組織到位、措施到位,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四)設立災民緊急轉移分隊

1.緊急轉移安置工作隊。市、鎮(街)兩級分別成立緊急轉移安置工作隊,由民政、水利、國土資源、財政、農業、糧食、交通、公路、衛生、公安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具體負責檢查督促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安置工作。

2.緊急轉移安置隊。由受災的鎮(街)、村(居)委會干部、黨員、團員和基干民兵組成,由鎮(街)統一組織,分管救災工作的鎮(街)領導擔任隊長,具體承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安置任務。

3.緊急轉移突擊隊。由市民兵應急分隊牽頭,由市民兵應急分隊和市公安局干警組成,擔負防洪轉移遇險群眾的急、難、險、重任務。力量不足時,按程序向上級請求增援。

三、款物籌備

(一)救災資金籌備

1.地方財政預算列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資金分級負擔體制的要求,市、鎮(街)兩級財政列支一定數量的救災預備金,專項用于自然災害救濟。

2.發動社會捐助。(1)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2)遇到特大自然災害時,發動社會力量集中捐贈,所捐款物全部用于搶險救災。

3.申請上級補助。根據自然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情動態,在本地財力不足的情況下,及時向上級政府申請救災專款和物資。

(二)物資裝備籌備

1.救災車輛、船只安排:小車5輛,搶險救災船只12艘,其中大船3艘、沖鋒舟3艘、橡皮艇6艘,由市防洪搶險指揮部統一調度使用。必要時請求上級援助。

2.救災通訊設備安排:市電信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等單位在抗洪救災期間,要保證救災工作信息通信的暢通,并安排一定數量的通信工具,以備抗洪救災工作的急需。

3.其他救災設備安排:緊急轉移安置工作必需的雨具、手電筒、救生衣等,由各級三防指揮所籌備。一旦災情發生,統一調配使用。

(三)應急災民生活物資籌備

1.應急生活物資籌備

(1)市救災物資倉庫儲備。市民政局救災倉庫儲備一定數量的專用帳篷、衣被等物資,用于災民生活緊急調撥。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應做好各項救災物資的儲備。

(2)指定儲備。由市防洪搶險指揮部統一協調,儲備一定數量的用于搭建安置災民臨時住房、燃料的各項救災物資,保證隨調隨有。緊急情況下,各鎮(街)之間可以相互調配使用儲備物資;仍有困難時,可向上級請求支援。

(3)開展社會捐助。當遇到超標準洪水,給災區造成重大損失時,市政府可發動群眾開展集中性社會捐助活動。所募集款物,全部用于災區群眾生活安置。

2.應急食品籌備

(1)糧食和食品儲備。儲備一定數量的糧食和食品、飲用水等救災生活必需物資,必須做到隨時供應。

(2)開展互動互濟活動。在緊急情況下,廣泛開展“無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互濟互助活動,以村(居)委會為單位籌集食品和飲用水,解決災民的燃眉之急。

四、遇險轉移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一)預報預警

1.降水預報。由市三防辦與市氣象局協調聯系,負責降雨預報工作及災害性天氣預警級別的確定。

2.汛情預警。汛情預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三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黃色、橙色、紅色加以表示。

預警的可以針對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區域。

(1)預警級別

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黃色預警。①預報未來6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②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將發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繼續上漲。④山體滑坡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達到半飽和狀態,預報日降雨量可達到50毫米以上、100毫米以下,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山洪和地質災害,可能性較大。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橙色預警。①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②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③西江水系將發生50年一遇以上、10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繼續上漲。④山體滑坡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達到全飽和狀態,預報日降雨量可達到100毫米以上、150毫米以下,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質災害,可能性很大。⑤小流域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可能造成潰堤、決口,中型及重點小型水庫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發現重大險情,可能發生漫溢、潰堤,危及大壩安全和威脅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紅色預警。①預報未來3小時雨量將達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到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②低洼地區積水深度可能達50厘米以上。③西江水系將發生10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繼續上漲。④山體滑坡易發區前期土壤含水量達到飽和狀態,預報日降雨量可達到150毫米以上,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質災害,可能性極大。

(2)汛情預警的和解除

汛情預警信息包括防汛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主要途徑有電視臺、廣播、短消息等有線和無線通信手段。

黃色汛情預警(Ⅲ級):由市三防辦和解除,并報市府辦備案。

橙色汛情預警(Ⅱ級):由市三防辦提出預警和解除建議,報市三防總指揮批準后由市府辦或授權市三防辦和解除。

紅色汛情預警(Ⅰ級):由市三防辦提出預警和解除建議,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由市府辦或授權市三防辦和解除。

3.預警響應

黃色汛情預警響應(Ⅲ級):在藍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中型水庫及重點小型水庫防汛責任人(見附件5)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根據情況,各鎮(街)及水管單位組織對危舊平房、公路橋梁、水利工程、山體滑坡易發區等重點防汛部位進行巡查,根據降雨趨勢,市三防辦檢查相關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的情況,詢問實時汛情、險情、災情;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于開通狀態;各鎮(街)及水管單位及時報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并做好群眾安全避險準備;新聞單位加強社會宣傳,對汛情信息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建議群眾減少外出,不在危房內停留避雨。

橙色汛情預警響應(Ⅱ級):在黃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各級責任人、各鎮(街)領導、搶險人員全部上崗到位,各級防汛搶險應急分隊全部在一線待命;市三防指揮部開通異地會商系統,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于開通狀態;重大險情區域及時組織群眾安全避險轉移;做好軍地聯合搶險的準備;建議群眾留在家中,不要到戶外活動,盡量避免在低洼地帶停留。

紅色汛情預警響應(Ⅰ級):在橙色汛情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各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災工作,確保重點防汛部位安全;建議市民留在家中,注意收聽有關防汛信息。

4.預警級別的變更

隨著汛情預警信息的不斷變化,根據汛情預警指標及實際情況,市三防指揮部組織對防汛突發事件波及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判斷,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應的預警級別。

(二)防汛突發事件分級

市三防負責防汛突發事件級別的確定。依據防汛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三個級別。

一般防汛突發事件(Ⅲ級),指事態較為復雜,影響程度較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①危舊房屋嚴重漏雨,威脅居民安全,造成短時較大險情和災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較大范圍發生滑坡等險情;③中型水庫及重要小型水庫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時,壩體等水工建筑物發生較大范圍險情;④因突降暴雨山區發生較大范圍山體滑坡,局部泥石流,出現小范圍裂縫等險情,對生產生活造成較大影響;⑤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需要調度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單位的力量和資源共同進行處置。

較大防汛突發事件(Ⅱ級),指事態復雜,發生大范圍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①因強降雨多處危舊房屋倒塌,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險情和災情;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堤防局部地段已經或可能發生潰堤、決口等重大險情;③小型以上水庫水位超汛限水位,壩體等水工建筑物發生重大險情,危及水庫安全;④因強降雨山區發生多處山洪、泥石流或較大面積山體滑坡等重大險情,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⑤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需要調度市級多個部門和相關單位的力量和資源共同進行處置。

重大防汛突發事件(Ⅰ級),指事態非常復雜,發生全市性的暴雨洪災,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①因強降雨或河水上漲,大范圍危舊房屋倒塌,嚴重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村莊、圩鎮大面積積水,造成大范圍交通中斷或交通癱瘓等嚴重險情和災情,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生活和威脅人民群眾生活安全;②西江水系及小流域已經或可能發生決口、潰堤等多處重大險情和災情;③小型水庫壩體等水工建筑物發生嚴重險情,威脅水庫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④山區出現特大山洪、嚴重泥石流、大面積山體滑坡,造成重大人員傷亡;⑤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別重大財產損失(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將對本市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指揮,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共同進行處置。

(三)應急響應

啟動預案。市、鎮(街)要密切關注本轄區的災情,當發生黃色以上暴雨預警信號時,立即作出反應,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市政府根據洪澇災害發展和損失程度決定啟動本級防洪轉移遇險應急預案,并迅速災情信息,對全市防洪轉移遇險群眾工作實行集中領導和統一指揮。

救災動員。市防洪轉移遇險群眾指揮部根據市政府指示,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和現代通信手段向社會公布災情,緊急動員,引導和教育災區群眾自覺服從指揮,顧全大局,積極配合和支持抗洪救災和緊急轉移工作措施的落實。

緊急轉移災民。當洪澇災害對群眾生命構成嚴重威脅,需轉移安置群眾時,要按照市預定方案采取村對村、戶對戶的對口安置以及預先設定的臨時安置地點,迅速有序地進行轉移安置。由市防洪轉移遇險群眾指揮部根據情況決定啟用緊急轉移分隊,組織實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

應急食品供應。各級民政部門要保證第一批應急生活物資及時運送到位,并安排好后續生活的供應工作,確保災民的基本生活。合理設置食品供應站,每人每天供應0.5公斤主食等生活必需品。

傷病人員救助。抗洪搶險突出“以人為本”的原則,對抗洪搶險過程中出現的創傷、溺水、突發性疾病及因災造成的疫情,市、鎮(街)衛生防疫部門要立即組成醫療隊,實施醫治,并負責檢查、監測環境、飲用水源、食品衛生情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病的爆發和流行,確保大災無大疫。

防洪搶險應急響應一般為3級:

1.一般防汛突發事件(Ⅲ級)的響應

(1)市三防指揮部響應

①指揮到位。市三防辦主任在市三防指揮中心負責指揮。

②下達命令。按照有關防汛專項預案,對已經或可能發生險情區域的各鎮(街)、各水管單位下達命令。

③進駐現場。市三防指揮部派有關負責人進駐現場,協助各鎮(街)、各水管單位開展抗洪搶險工作。

④信息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原則上每2小時上報一次。

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市三防辦立即報告市政府。

(2)各鎮(街)防汛指揮所響應

①指揮到位。各鎮(街)防汛指揮所副指揮在各自指揮所負責指揮。必要時,各鎮(街)防汛指揮所的指揮負責指揮,或按照市三防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執行。各鎮(街)指揮所搶險隊及防汛物資第一責任人要全部上崗到位。根據情況,各鎮(街)指揮所提前在重點防汛部位上崗到位,確保通信暢通。同時要派出巡查組,隨時掌握情況。供電、供水、供氣、醫療防疫、運輸等后勤保障。

③信息報告。已經或可能出現險情的鎮(街)防汛指揮所密切注視所轄區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每2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洪水調度方案和應急響應動態。

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特別是出現嚴重險情和災情,涉及人員安全的防汛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報告市三防辦。

2.較大防汛突發事件(Ⅱ級)的響應

(1)領導響應。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在市三防指揮中心進行指揮決策。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

(2)市三防指揮部響應。①立即召開市三防指揮部成員會議,明確分工,周密部署。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災救災。以市三防指揮部名義,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抗災救災情況。

②下達命令。市三防指揮部按照有關防汛專項預案,對已經或可能發生險情區域的鎮(街)防汛指揮所和相關部門下達命令。

③進駐現場。市三防指揮部派有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相關鎮(街)防汛指揮所組成現場指揮部。

④信息報告。市三防辦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原則上每1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上報汛情。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市三防辦立即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各鎮(街)防汛指揮所響應

①指揮到位。各鎮(街)防汛指揮所的指揮在各自指揮所負責指揮。必要時,按照市三防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執行。根據情況,各鎮(街)防汛指揮所提前在重點防汛部位上崗到位,確保通信暢通。重點防汛部位要提前調集防汛搶險人員到位,同時要派出巡查組,隨時掌握情況;相關物資儲備要保證隨時到位。

③信息報告。已經或可能出現險情區域的各相關鎮(街)防汛指揮所密切注視所轄區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每1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報告市三防辦。

3.重大防汛突發事件(Ⅰ級)的響應

(1)領導響應。黨政首長或總指揮在市三防指揮中心進行指揮決策,各黨政領導按職責分工趕赴現場一線指揮處置。

(2)市三防指揮部響應。①立即召開市三防指揮部成員會議,明確分工,周密部署。動員各方面力量投入抗災救災。以市三防指揮部名義,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抗災救災情況。

②下達命令。市三防指揮部按照有關防汛專項預案,對已經或可能發生險情區域的鎮防汛指揮所和相關部門下達命令。

③進駐現場。市三防應急指揮部派有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駐現場,與相關鎮(街)防汛指揮所組成現場指揮部。

④信息報告。市三防辦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原則上每1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上報汛情。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市三防辦立即報告市三防指揮部。

(3)各鎮(街)防汛指揮所響應

①指揮到位。各鎮(街)防汛指揮所的指揮在各自指揮所負責指揮。必要時,按照市三防指揮部要求到達指定位置進行指揮。

②執行。根據情況,各鎮(街)防汛指揮所提前在重點防汛部位上崗到位,確保通信暢通。重點防汛部位要提前調集防汛搶險人員到位,同時要派出巡查組,隨時掌握情況;相關物資儲備要保證隨時到位。

③信息報告。已經或可能出現險情區域的各相關鎮(街)防汛指揮所密切注視所轄區域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每1小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報告。出現各類防汛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報告市三防辦。

(四)響應結束

一般和較大防汛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由市三防辦確定應急響應結束。重大防汛突發事件應急結束后,由市三防辦報請總指揮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五、防汛轉移遇險群眾責任追究制和過錯問責制

(一)建立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轉移遇險群眾責任制,責任到人。由市領導包鎮(街)、包中型水庫,鎮(街)領導包小一型水庫、包重點工程、包險段、包村,村領導包小二型水庫、包戶、包地塊,形成市、鎮(街)、村三級防汛轉移遇險群眾體系。

(二)市與鎮(街)、鎮(街)與村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