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機理
時間:2022-03-04 09: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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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時代“一帶一路”共商共建亟須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法商融合雖然存在不同聲音,但法商融合培養涉外法治人才愈發形成社會共識,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邏輯,是“一帶一路”的內在需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專門化人才的社會訴求、新時代高等教育新使命。提出秉持法商融合的理念,構建學科交叉融合的課程體系,實施“六位一體”的實踐育人體系,理性安排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實踐進路。
[關鍵詞]法商融合;法治人才;“一帶一路”
以“五通”為核心的“一帶一路”倡議[1]促進“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以下簡稱沿線國家)間開展國際多元經濟合作。黑龍江省作為東北亞區域合作、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的重要窗口,法治保障與優化共商共建“一帶一路”營商環境,需要法商融合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供給短缺的現實不利于具有地緣優勢的黑龍江省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探尋適應新時代、適合“一帶一路”倡議新的人才培養模式,樹立當前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理念,補足國際化人才短板,增加法律職業就業方向,為紓解法學就業困局提供新思路、新方向,化解服務于“一帶一路”倡議的人才供需結構性失衡,為法學院校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實踐提供制度路徑、理論模型,推動實現高校、高等教育服務于“一帶一路”倡議的社會使命與經濟價值。
一、內涵界定: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時代意蘊
(一)法商融合的理論意蘊
自1996年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創新提出法商融合的教育理念與模式以來,法商融合的教育理念與實踐已愈來愈被眾多的法律學者、商業人士等所認可與接受。“一帶一路”倡議提出與實施后,國內法學院校又掀起了法商融合研究與實踐的熱潮,法商融合再次成為教育、社會的熱點。1.法商融合的理論紛爭自1994年學者程信和發表了《法商融合論》的學術論文之后,產生了很多不同的觀點與聲音。早期幾篇有關法商融合的文獻之間的爭議主要針對法商融合這一術語在學科創設層面的科學性、必要性等,但從我國的市場經濟、社會發展、法治建設等維度均認可法商融合的理念與實踐。立足新時代的歷史方位,社會各界依然認同新時代急需法商融合型的復合型人才,但在其培養主體、目標定位、融合方式、課程體系、師資力量等存有爭議,如培養主體是法學院、商學院抑或管理學院,培養方式或路徑是新專業還是專業新方向、抑或僅作為本校的人才培養特色,培養目標定位在“法的商”還是“商的法”[2],這些爭議不可忽視。2.法商融合的內涵厘定雖然有關法商融合的理論紛爭尚無定論,但是立足新時代的歷史方位,社會各界依然認同新時代急需緊缺法商融合型的復合人才,從語義上分析厘清法商融合的理論紛爭,厘定法商融合的內涵,法商融合即法與商的融合貫通?;谖覀兊奈幕徒涷?,法可以隱喻為法律,商可以隱喻為經濟,法商融合即是法律與經濟、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3]的融合。3.法商融合的時代解讀 邁入經濟全球化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新時代,“一帶一路”共建共享需以法治為先導、引領和保障。沿線國家回應社會需求,依商善法,優化營商法治環境,依法強商、護商,法與商共融共濟。法商融合的精神特質孕育了法治助力新時代“一帶一路”建設的理論正當性、實踐可行性。法商融合要求國家以商為基石依商善法,商事主體依法從商治企,商事主體具備法治思維、法治意識、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在法治框架內開展商事活動,在法務指導下開展企業業務,將“法”浸潤于商事行為,確?!吧淌玛P系合規,商事行為規范[4],”法商就此相互融合。
(二)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時代意蘊
新時代歷史方位、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一帶一路”倡議、十四五規劃、兩個“三位一體”的法治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對法治人才供給提出了新要求,需要法律智識與法律人才的支撐。處于百年變局交替之際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應具有國際化的格局與視野,熟悉國際法律法規,精于涉外法律事務,法治化應對國內、國際的法律風險與紛爭,對內關涉國家上述理念、改革等宏大頂層設計,對外關涉我國在國際法治與國際治理的大國之道。卓越涉外法治人才需深諳與有效服務于新時代所需,也能承擔起法學及法治人才的應有社會責任與使命。
二、應然定位: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邏輯證成
法商融合要求商事主體與法律人均應具有法學、商業、管理、經濟、投資等交叉復合的知識與技能,法律人具有商人意識與思維,商業人士具有法律人的意識與思維。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供給能適應新時代社會對人才需求結構的變化,既能提升與加速法治現代化建設,又能營造與優化良好的營商環境,契合新時代對于法治人才的多元價值訴求。(一)市場經濟的必然邏輯法律強調規則規范,商事強調適時創新,但市場經濟作為社會化、法治化的商品經濟,法務規范業務,業務創新法律,“法無商不興,商無法不穩[5]”,以“法”賦能商業新發展,以“商”完善法律規范,[6]法商在新時代的深度融合將促進商業、法律的新發展。法商融合型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精商明法,確保商事主體能夠依法重新創業,依法經商,追求商事活動經濟效益的最大化,達致理性經濟人的境界。
(二)“一帶一路”的內在需求
“一帶一路”倡議是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與需求的動因?!耙粠б宦贰背h的核心“五通”亟須法商融合型卓越涉外法治人才。“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對法治人才的供給側提出了新的專門性要求,即服務于“一帶一路”的法治人才必須是法商融合型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務必通曉沿線國家的法律規則、文化傳統、宗教信仰、商業慣例等。著力培養熟悉沿線國家法制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能夠為沿線國家之間的經貿往來、交流合作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為法治化規避、化解“一帶一路”建設中的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提供智識支撐,以保障與支撐“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與落實,以維護國家利益與商事主體的利益,服務于國家或本地區的“一帶一路”建設。
(三)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
法治是推進“一帶一路”的共商共建、助推“一帶一路”共享共贏的前提、手段與保障。法治推動“五通”,有效應對全球治理體系與格局的大變革,協同推進國際治理與國內治理的時代訴求,助推2035年法治目標的實現,這亟須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適于“一帶一路”的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時代要求、題中之義。
(四)專門化人才的社會訴求
同質化法治人才的培養與供給無法適應“一帶一路”倡議對專門性法治人才的需求[7],也加劇了就業的結構化矛盾。開展服務于“一帶一路”倡議的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教育教學改革[8],彰顯了人才培養特色與差異化,契合了經濟全球化與一體化、國家治理的法治化與現代化,順應了我國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創新的趨勢,滿足了新時代市場經濟規范化、法治化對社會急需熱門涉外法治人才訴求。黑龍江省的法學院校務必進行相應供給側改革,將其作為其新的法學人才培養的方向或特色,確保其人才培養與社會訴求、經濟發展的針對性、適應性、匹配度,化解法律人才供給同質化與社會需求差異化的抵牾,為黑龍江省推動國家“一帶一路”倡議的愿景與行動、為龍江經濟發展及與沿線國家的區域合作提供法治與人才智識支撐,履行新時代“機構性公民[9]”之義務,有效應對前所未有之大變局中的法律事務,踐行新時代高等教育之新使命,實現法學教育教學的使命初心、社會責任與經濟價值。
三、實然進路: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的理性安排
培養服務于“一帶一路”倡議的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是應對新時代“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應然之路,突破其在理念碰撞、目標定位、課程體系等方面的現實困局,理性安排與重構其供給側改革是確保其實效的必然選擇與實踐進路。
(一)理念支撐:秉持法商融合的理念與共識
法商良性互動要求法學院校的師生要立足服務地方與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秉持法商融合的教育與培養理念,形成法商融合的教育與培養共識,突破熱門冷門的觀念壁壘,兼顧國內的與國際的法與商相融合,開展適于“一帶一路”倡議的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特色化、個性化教學,增強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教育與培養的實效,以確保在經過了系統化教育教學后,學生能夠具有國際化的視野與格局,且以鮮明且精湛的知識結構與法律技能成長為應用型、復合型人才,塑造與提升人才核心的競爭力與素養,服務于地方“一帶一路”建設,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職業教育的定位。
(二)課程支撐:學科交叉融合的課程體系
在遵循法學本科專業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的基礎上,秉持法商融合理念,優化現有的法學課程體系,強化“一帶一路”法制教育教學,構建線上線下聯動、國內國外共建、法學商學融合且多元聯動、銜接有序、學科交叉、理實并重的課程體系。具體到微觀層面,強化我國與沿線國家的法律職業倫理、企業社會責任、商人倫理、外語技能、法律與政策、法務與商務、文化與政治、財務與稅收、經營與管理等方面課程的設置與教育教學,特別是融入沿線國家商業管理、語言文化、宗教信仰、政治體制、社會風俗等方面的課程,設置國內學生需要出國學習的沿線國家課程,打破專業、學科、國籍等藩籬。
(三)實踐支撐:“六位一體”的實踐育人體系
為了提高“一帶一路”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實效,在課程教學及課程體系的構建時,務必扭轉重理論輕實踐的經院主義教學傳統,在堅持法商融合理念的基礎上務必奉行理實并重原則,構建與人才培養目標相適應的“黨、政、企、社、民、媒”六位一體多元聯動、理實并重的實踐育人共同體,網格化培養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協同推進與保障實踐教學的實效。換言之,開展服務于“一帶一路”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實踐教學,需要國家的頂層設計及國際合作,需要“黨、政、企、社、民、媒”全員參與,群策群力共商共創,理論與實踐共生共濟,法商資源共融共享,學生進企業或者實踐基地做學徒,實務人員進校園做老師,老師進企業做員工,多元主體參,與強化案例教學、律師實務、模擬法庭、法律文書、法律診所等涉及沿線國家的實踐課程建設,特別是參照美國JD/MBA法商復合型人才培養的實效手段即以法商復合型案例的研討及強化法商復合型領域的實習實踐[10],不斷增強精通深諳“一帶一路”建設法律實務的卓越法治人才的實效,更要培養精通涉外法律事務的法治精英與楷模?!耙粠б宦贰背h是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與需求的動因。依托法治推進“一帶一路”共商共建、依憑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助推“一帶一路”共享共贏。立足新時代“一帶一路”倡議,以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為導向進行人才培養供給側改革,秉持法商融合的教育教學理念與共識,探尋以法學院為主體培養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的實踐進路,以課程建設為橋梁與紐帶,構建體系化的教育教學配套機制,彌合人才供給與社會需求的鴻溝,達致國內與國外共識共贏,實現法律與商業共榮共濟,為黑龍江省與沿線國家的區域合作、經濟發展、法治建設、文化培育、社會治理奠定了智識支撐、人才儲備和最大驅動力。
[參考文獻]
[1]施信疑,朱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華留學生人才培養策略研究[J].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5):66-70.
[2]趙亞翔.“法商融合”型辦學特色的理論脈絡與實踐難題[J].湖北經濟學院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3):138-139.
[3]程信和.法商融合論[J].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4(4):2-9.
[4]姚莉英.論法商融合的科學內涵及其現實意義[J].社會科學家,1998(3):78-81.
[5]華憶昕.法商融合創新發展——《法商管理學》書評[J].商學院,2020(3):11.
[6]李曉寧,桑元峰,陳夢琦.服務“一帶一路”法商復合型留學生人才培養模式研究[J].當代教育理論與實踐,2020(4):58-64.
[7]楊軍.“一帶一路”法治人才需求與我國法治教育的沖突與調適對策[J].法學教育研究,2018,21(2):73-85.
[8]劉進,陳勁.改革開放40年:面向“一帶一路”的高等教育國際化轉向[J].河北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18(5):62-67.
[9]里查德•雷文.大學如何服務于社會[J].國家教育行政學院學報,2006(9):32-36.
[10]王霆.美國JD/MBA法商復合型人才培養模式及其啟示[J].高教探索,2017(2):94-97.
作者:李海娟 單位:黑龍江財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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