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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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醫療垃圾,是指醫療單位在檢查、診斷、治療各類疾病過程中和病員在住院期間所產生的各類固體廢棄物。
第三條各醫療單位產生的醫療垃圾,必須單獨收集、運輸和處理,不得混入居民生活垃圾和工廠生產垃圾進行排放和處置。
第四條各醫療單位必須設置密閉式的垃圾容器,按照環境衛生部門的規定,實行分類收集。
第五條含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須交管理放射性物質的專業機構統一處置,不得混入醫療垃圾處理。
第六條醫療垃圾的收集容器、運輸工具每次使用后必須進行消毒處理。
第七條擔任醫療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理的工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必須穿戴防護裝具。
第八條醫療垃圾從產生到清除,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醫療垃圾的運輸必須在嚴格密封條件下進行,不準暴露運輸。無專用密封運輸工具的醫療單位,可委托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專業單位收運。
第九條市區各醫療單位的垃圾,須交給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設置的特種垃圾處理場,統一進行衛生處理。醫療垃圾必須焚燒處理,醫院其它垃圾及焚化過的醫療垃圾殘渣,實行衛生填埋處理。
第十條郊區醫療單位的醫療垃圾,可自建焚燒焚化處理。市區醫療單位如果自建焚燒爐,必須設在郊區。焚燒爐的煙囪必須高于二百米半徑范圍內最高建筑物的高度。
第十一條自建或購置的焚燒爐,應當向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備案。焚燒爐的工作溫度、排放煙塵必須符合環保、環衛的有關標準,焚燒后的殘渣,必須委托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指定的專業單位統—處理。
第十二條凡認真執行本辦法,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違反本辦法者,根據情節輕重,給單位負責人及直接責任者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的各級各類醫療單位(包括個體開業的診所),也適用于屠宰場、生物制品廠和其它產生含有病菌、病毒或放射性廢棄物的教學、科研單位。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市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份規章的決定
(2004年5月31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的有關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修改以下規章:
……
篇2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一切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與分工負責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和“誰占用誰負責,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實行各相關部門共同管理、分級組織實施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城市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
(一)制定、調整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的發菜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城市環境衛生公共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
(三)編制城市環境衛生事業經費計劃,檢查監督各項資金的投放與使用;
(四)城市環境衛生的依法監督與管理,指導下級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五)抓好全市環境衛生的科研工作,組織實施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
第五條衛生、環保、工商、公安、交通、民政、電信等部門和市區內的街道辦事處以及各新聞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協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六條市區內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環境衛生科學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城市居民環境衛生保護意識,養成良好的保持公共衛生習慣。
第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要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社會勞動,不得妨礙或阻撓衛生管理人員履行職責。
第八條對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九條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依法履行環境衛生管理和監督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市區內主、次干道的清掃保潔;
(二)負責市區生活垃圾的清運;
(三)負責市區環境衛生設施的設置、維護、檢修、更新和垃圾場的建立與管理;
(四)負責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住宅小區垃圾的有償代運及處理。
(五)負責市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各街道辦事處管轄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
第十條市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區域范圍內居住區、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的清掃保潔、居民區生活垃圾的一級清運歸點工作。
城市貿易市場的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市場的主管部門或管轄單位負責,其中交易攤點的環境衛生,由經營者負責。
第十一條用于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垃圾箱(筒)及廣告欄板等設施,應及時更新、補充和完善,各種設施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增加現代化管理設備。
城市開發或改造的地域,要嚴格執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建設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費用可納入工程建設預算。
第十二條為保證城市規劃附屬設施的如期完成,用于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公廁和垃圾站建設實行保證金管理制度。城市開發建設單位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總體規劃要求,在辦理開工許可許前到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按開發建設地域應建垃圾站和公廁數量的總體造價,預交保證金。保證金計算方法按環衛基礎設施規劃設計標準面積乘以當年工程預算定額核定,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退回本息。不按要求修建的開發建設單位,保證金不予退回,全部用于該開發地域垃圾和公廁的修建,并由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在開發建設中按規劃要求留用的指定位置組織修建。
第十三條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開工、同時與主體工程參加驗收、同時交付使用。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損毀或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確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或移動環境衛生設施的,要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審批,并在完工后及時予以生修或維修,并經批準單位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第十五條城市公共廁所確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的,開發建設單位要在開工前提請拆遷方案,經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批準,并按新建標準交足補償費后方可拆除。
第十六條城市公廁按照環境衛生管理要求和發展規劃,可采取社會融資建設的辦法適當發展公廁,有計劃地改造旱廁。
第十七條市區內鐵路沿錢的環境衛生管理區域的責任分工,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會同鐵路部門確定,其環境衛生按確定區域由鐵路部門負責。
第十八條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私營門市,應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劃分的衛生責任區域完成清掃(含除雪)保潔工作。本區域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按指定地點排放并辦理排放手續,交納排放處理費。
第十九條旅游風景區、公園、影劇院、商場、賓館、體育場、港口碼頭、火車站、汽車站、高速公路出入口、102線兩側、停車場、收費存車處等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該場所的管理或管轄單位負責。
第二十條單位或個人應當嚴格執行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垃圾等廢棄物。禁止拾廢人員的亂扒、亂倒行為。
垃圾、糞便等廢棄物的清運單位必須及時清運,并盡快實現無害化處理的綜合利用。
第二十一條開發建設產生工程渣土的單位要在開工前到環境衛生主管單位辦理排放手續,按規定交納排放處理費,并按指定地點堆放和送入排放處理場。
第二十二條運輸散體、流體物料的車輛要載裝適當、苫蓋嚴密,不準沿途遺撤。各種客運車輛司乘人員不準沿街揚棄廢票。畜力車必須在指定路線和區域行駛,牲畜配帶糞兜。任何車輛輪胎不準帶泥、油污物進入市區街道行駛。
市區內各種運營車輛必須保持內外清潔。
第二十三條市區內非指定公共場所禁止下列違章行為:隨地吐痰;亂扔果皮、果核、紙屑、廣告印刷品、煙頭、餐飲廢棄物等;隨地便溺;亂排亂倒垃圾、糞便、污水、污物;在廣場、街道露天場所或垃圾箱、果皮箱內焚燒廢棄物;從樓內、窗口、圍墻等處潑灑污水或拋擲廢棄物;在墻體、樓道等公共場所或設施作戶外廣告實施的亂涂、亂寫、亂畫等。
本市范圍內禁止使用形成“白色”污染的超薄型塑料物品,暫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并實行回收等辦法加以根治。
第二十四條醫院、療養院、屠宰場和生物制品廠形成的廢棄物,必須使用專用容器收集,按國家規定嚴格進行無害化處理。本單位暫不具備無在化處理條件的,由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采取有償服務的辦法,統一密閉運出,集中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二十五條市區內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飼養家畜或家禽。確因教學、科研和特殊行為需要經批準飼養的,必須實行圈養,不得擾民和影響環境衛生。飼養寵物的應當符合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市區內沿街各級各類單位實行門前區域環境衛生(含除雪)責任制管理,確保整潔衛生。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對包而不凈、凈而不潔的責任單位采取代掃服務的辦法加以解決。
第二十七條委托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的單位,應按下列標準交納服務費,并由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價部門每兩年進行一次調整。
(一)垃圾代運費每噸收取25元。無法核定噸位的按下列標準收取:
1、機關、團體、部隊每人每月1元;
2、商場(店)、浴池、歌舞廳、影劇院每月每平方米0.01元;
3、飯店每月每桌4元;
4、旅店、賓館、招待所每月每床1元;
5、醫療衛生單位每月每床2元;
6、學校產生的生活垃圾按噸位交納代運費和排放費,不得向學生收取;
7、市場外攤點和工商部門未收取衛生管理費的露天市場、早晚市場的衛生代掃費每個攤位每日1元;
8、臨街單位門前環境衛生(含除雪)代清掃費每平方米每月(除雪每次)1元。
(二)垃圾排放費:
1、生活垃圾入場排放費每噸5元;
2、建筑殘土、爐渣、工業廢渣排放費每噸4元;
3、建筑垃圾堆放費每噸1至2元;
4、生化垃圾處置費每公斤1元。
環境衛生排放費全部用于發展環境衛生事業和環衛設施建設。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都有揭發、投訴和舉報的權力。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城市環境衛生主管單位及城市監察單位依法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立即或限期清理,采取有效補救措施,恢復原貌,應當處罰的行為按下列規定依法收費或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行為,按代清掃費收取標準收取清掃費。
(二)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行為,對當事人給予警告或每次處以5至50元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行為,對單位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立即清理現場,消除危害。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責令當事人限期處理或者沒收擅自飼養的家畜、家禽和寵物,并可對個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對單位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篇3
關鍵詞:環境衛生管理;問題;對策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是一項復雜而系統的社會工程,其目的是為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生存環境、工作環境,促進城市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就是維護城市無形資產,抓城市環境衛生管理,不是搞形象工程,而是為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的一項“民心工程”。隨著城市建沒的快速發展,中小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仍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
1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
(1)環衛管理體制不順。中小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大部分采用三級管理體制,環衛部門負責大街主路的環境衛生管理,街道辦事處負責背街小巷的環境衛生管理,居民委員會負責小區的環境衛生管理。隨著機構改革的不斷深入,這種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現代化中小城市發展的要求。
(2)市民環衛意識有待提高。當前,由于城區市民的文明程度高低不同,公共衛生意識不強,占道經營、探頭經商、流動銷售、亂設攤點、亂扔垃圾、亂貼亂畫,樓前樓后亂搭亂掛等現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大型市場、偏僻巷道、車站更為突出;損壞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影響著居民的身心健康。
(3)環衛管理責任不明。隨著城區面積的不斷拓展,在管理體制和管理職能上市、區、街之間交叉重疊和管理缺失現象較為普遍,在一些公共地段的管理上,責任不明,相互推諉,直接影響城市形象和居民工作生活。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及野垃圾場或多或少存在,就近傾倒和亂倒問題比較突出,給城區環境衛生造成不良影響,并對地下水造成污染,與建設現代化城市的要求不適應。
(4)城市規劃不合理。大部分中小城市在舊城改造后和新區建設時,環衛基礎設施沒有同時規劃建設,造成選址難、建設難。已經建成的設施既不配套,分布又不合理。由于城市規劃的不合理和利益驅動,原有的公廁改裝成了門店,城區公共廁所少。露天垃圾站點由于長時間暴露在外,晴天灰塵飛揚,雨天污水遍地,影響市容觀瞻。
(5)環衛隊伍發展不平衡。大部分中小城市大街主路由環衛部門專業隊伍管理,在管理上質量標準、要求、考核等方面比較完善規范。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清掃保潔隊伍,由于受種種因素制約,人力不足,投入不足,設施不足,致使背街小巷臟、亂、差的問題比較嚴重,影響了城市整體形象。
2 解決對策
(1)理順環境衛生管理體制,化多頭管理為統一管理。城市環境衛生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單靠一兩個部門難以收到好的效果,因此,在環衛管理中,要注重加大協調力度,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可由政府出面,理順環境衛生管理體制,建立健全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和監察網絡,化多頭管理為統一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出臺和下發相關文件,按規定吸收相關單位的環衛保潔資金,統一由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實行無縫隙保潔,責任清,任務明,減少漏洞,提高保潔管理水平,力促城市清潔衛生。
(2)強化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的環境衛生意識。鞏固環境衛生管理成果,提高環境衛生質量,關鍵在于市民素質的提高,因此要將環境衛生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一是要加強新聞輿論引導,利用廣播電視、開辟專題宣傳欄目、加強街頭宣傳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形成大范圍、高頻率輿論宣傳聲勢;二是積極開展創建“紅領巾義務監督崗”、“老年志愿者監督崗”、“社區文明監督員”等活動;三是堅持創建行動與宣傳教育緊密聯系,繼續開展城市“萬人保潔”活動;四是從學生抓起,在幼兒園、小學、中學開設“做文明市民”的一系列教育活動。通過公共場所和居民小區的畫廊、公示板等載體,宣傳城市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強化市民的環境衛生意識。
(3)明確職能職責,建立環境衛生區域管理責任制。社區環境衛生管理體系必須根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嚴格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劃清管轄區域,明確責任,環境衛生要集中管理。一個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的環境衛生,由環衛部門一家管理,責無旁貸,出現問題也應由環衛部門負責處理。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杜絕推諉扯皮現象,才能徹底根治城市“臟、亂、差”。街道辦組織社區居委會劃定轄區內街小巷、社區內各部門、各單位的衛生責任區,各部門、單位與街道辦簽訂責任書,加強監督考核,充分發揮全社會的作用,提高內街小巷、社區的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水平;環境公司負責主要道路的清掃保潔工作,改革作業方法,切實控制道路揚塵,提高保潔質量。
(4)加大協管力度。在環衛管理中,要注重加大協調力度,充分調動各個方面的積極性,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一是建立疏堵結合機制,整頓市容市貌。對違規違章臨時建設物要一律拆除;對亂貼亂掛、亂寫亂畫等影響市容環境的行為要及時遏制;對店前名稱廣告和戶外廣告要規范,統一制訂標準。二是建立建管并用機制,整頓流動市場。對街頭市場、馬路市場進行全面徹底的整頓,有店的必須坐商歸店,無店的個體經營戶和個體攤販必須進入市場,或按指定的地點進行交易,嚴禁出店經營、亂擺攤點、游散經營。三是建立封閉管理機制,整頓施工場地。所有臨街的建筑工地都應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實行封閉作業,所有的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臨街面。各施工單位在辦理建設手續前,必須簽訂建筑垃圾衛生的清運管理合同,并繳納保證金。四是建立齊抓共管機制,整頓環境衛生。狠抓文明創建活動,搞好各單位機關衛生、家庭衛生的管理工作。
(5)城鄉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理,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工作。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水平不高,部分生活垃圾被直接填埋和處置,不僅生活垃圾中可利用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且還會對環境產生污染,基至成為疫病傳播的發源地。因此,要把垃圾處理與污染防治納入循環經濟軌道,針對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及野垃圾場問題,實行城鄉垃圾一體化收運處理,按照密度要求建設固定的垃圾收集點,擺放垃圾箱(桶),根據不同情況建設小型中轉站,交由環衛部門統一運輸和處理。實行城鄉生活垃圾統一處置,逐步把城鄉結合部農村環境衛生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政府加大對垃圾收集點建設和垃圾容器購置投資力度,村村設置垃圾箱或小型中轉站,集中收集,集中運輸,集中處理。全力推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要轉變垃圾末端處理為從源頭抓起的全過程整治的認識,使之達到資源低消耗、高產出、低排放的目的。
總之,城市環境衛生管理關系到人民的安康樂業,要針對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的對策,才能創建優美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的形象與品位。
參考文獻
[1]黃勤民;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科技資訊, 2009,(02)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的繁榮,小河圩鎮的范圍不斷擴大,圩鎮基礎設施建設也越來越完善,對于加強圩鎮管理就顯得尤其重要。為更好地管理圩鎮,進一步改善居民的居住環境,把小河圩建設成為環境優美、鎮容整潔、管理有序、社會和諧的文明圩鎮,根據國務院<<城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信豐縣農民建房、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小河鎮圩填管理。
第二章:圩鎮秩序管理
第三條、 小河鎮人民政府委托小河居委會負責圩鎮秩序管理事務,小河鎮城管中隊協助,具體職責為負責圩鎮市容市貌維護,管理好圩鎮范圍內的公共設施,協助鎮做好圩鎮建房管理,衛生保潔監管,收取經營生活垃圾保潔費及建房保證金和建筑垃圾處理等。
第三章:圩鎮鎮容和環境衛生管理
第四條、未經鎮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圩鎮規劃區內的街道、市場等公共場所開挖、修筑搭建臨時建筑物、構造物和其他設施。
第五條、未經鎮人民政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圩鎮道路和人行道及非機動車道,如:擺攤設點、停放車輛、亂堆亂放建筑材料、其它雜物等。
第六條、圩鎮范圍內單位和個人自行清理內部和門前衛生責任區的生活垃圾,按規定要求進行投放傾倒在垃圾桶內。
第七條、圩鎮范圍內單位和個人產生的建筑、裝修垃圾統一傾倒到居委會管理所指定的場所。
第八條、圩鎮規劃區內房屋等項目建設開工前需到居委會辦理開工手續,方可進行施工建設。執行圩鎮建房審批保證金制度,建房按3000元/棟標準收取,建筑垃圾處理費按建筑面積2元/平米計算收取。(注:垃圾處理費不退還,保證金在工地施工結束后,經居委會驗收合格后退還。)
第四章:處理規則
第九條、在街道、街邊、墻角、塘邊、河道等亂丟亂倒垃圾,排放污水、堆積污泥,在圩鎮街道和公共場所堆放廢品、雜物,違者責令其及時清理,對于不及時清理的追繳相應的衛生保潔費。
第十條、房屋等在建設過程中,堆料占道的;竣工后不及時清理建筑材料的違者每次追繳衛生保潔費,從保證金中抵扣。
第十一條、損壞公共設施的,造成的損失須折價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擅自設置戶外廣告、亂貼亂畫,或者在圩鎮主干道建設設施影響鎮容,責令其限期拆除和清理,違者申請強拆。
第十三條、圩鎮道路嚴禁車輛超載,對車輛載物散落路面的責令及時清理,對于不及時清理的追繳相應的衛生保潔費,損壞路面的折價賠償。車輛不按規定亂停亂放的,責令其及時整改,對拒不接受整改的,由交管部門按法律法規處理。
第十四條、凡違反本辦法拒不繳納生活、建筑垃圾處理費的,由鎮政府責令改正,追繳相關費用,并按月加收滯納金10%,如仍拒不繳納的,可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執行。
第十五條、對阻撓圩鎮正常管理,侮辱、謾罵、毆打圩鎮管理人員和環衛工作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篇5
(全區環境衛生工作匯報材料)
近年來,______區始終堅持將環境建設與經濟建設相結合,專項推進與全面治理相結合,載體推動與常規管理相結合,建立了“八有八統一” 城鄉環境衛生一體化管理機制,即:層層有機構,處處有責任,投入有保障,活動有載體,管理有規范,行為有監督,績效有考評,優劣有獎懲;經費統一撥付、設施統一配備、人員統一管理、待遇統一標準、績效統一考核、垃圾統一處理、整治統一行動、四害統一防制,達到了轄區責任全覆蓋、處處有人管、視野無垃圾、位次保第一的預期效果。我區環境衛生工作始終保持全市領先地位,綜合考評成績連續14次在全市排名第一,被授予河南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先進區,先后獲得了全省愛國衛生運動60周年先進單位、全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先進單位、全省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隊伍規范化建設優秀單位、全市愛國衛生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環境衛生治理先進單位和全市農村改廁工作先進單位等一系列榮譽稱號。
一、建立保障機制
為確保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的有序進行,______區建立五大保障工作機制,切實做到了領導力量不減、工作機構不撤、人員隊伍不散、工作格局不變,并適時順應情況變化和新的矛盾問題,不斷調整和創新整治思路,強化長效保障機制。一是加強組織保障。成立了全區城鄉環境衛生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健全了區、辦事處、村(社區)環境衛生三級管理體系;辦事處愛衛辦做到“五有五化”,即有牌子、有辦公場所、有辦公經費、有辦公設備、有交通工具,職責任務目標化、業務工作精細化、檢查督導經常化、基礎工作規范化、衛生管理網絡化;村或社區愛衛辦做到“三有”,即有工作人員、有機構牌子、有固定辦公場所,確保有機構理事。二是加強制度保障。以區愛衛會文件形式明確了區愛衛會和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職責,建立了行政村或社區工作目標和任務、保潔人員配備、職責和待遇、經費保障和獎懲措施等環境衛生管理制度,聘請愛國衛生檢查員和監督員,發動群眾參與環境衛生治理工作。辦事處、村或社區分別根據實際制訂環境衛生管理、經費投入、保潔員考勤獎懲等相關制度,并制作成版面懸掛在愛衛辦醒目位置,確保有制度管事。三是加強隊伍保障。一方面,在全區城鄉配足配齊了環衛保潔工作人員,建立了近千人的保潔員隊伍,實行區直主管部門和辦事處雙重管理,實現了村、社區保潔人員全覆蓋。另一方面,努力改善保潔員福利待遇。保潔員工資由區愛衛辦每月統一定期撥付到各辦事處,保證工資發放、并根據夏季道路溫度高的特點,籌資10萬元購置了“空調背心”和特制“傘帽”,避免環衛人員因炎熱中暑,保障福利待遇,激發保潔員的工作熱情,確保有人做事。四是加強裝備保障。按照統一標準,配置建設環衛設施,做到維修、更新制度化、長效化,確保有條件干事。對全區10家加油站環衛設施進行了整改提升,共整改問題50余個,在全市率先完成專項治理任務。對涉農辦事處垃圾周轉箱進行了全面更新,其他辦事處更新垃圾桶700余個,新建垃圾池50個,改造公廁4座,創建衛生樣板街巷10條。粉刷美化墻壁達120__余平方米,新建圍墻1500米。五是加強財力保障。建立環境衛生財政投入長效機制,每年將城鄉垃圾清運經費、保潔員工資、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投資、設備維修費等列入區財政年度預算,通過區愛衛辦按進度撥付到各辦事處,全力保障,全力支持,確保有資金辦事,保證了環境衛生長效機制的正常有序運轉。
二、創新運行機制
______區建立“上下協調、多方聯動、緊密配合、協調推進”環境衛生治理工作體系,不斷健全完善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促進環境衛生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一是管理網格化。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部門協調、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逐級負責,分級管理。將全區劃分為44個網格105個管理單元,在每個網格內做到“四明確”,即任務明確,隊員明確,責任明確,時間明確。同時也明確了區委組織部、區監察局的督導職責,財政局的財力保障職責,城管局、環衛處等10余個職能部門的環境衛生職責,以及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環境衛生工作職責。二是保潔制度化。先后出臺了《清掃保潔員管理制度》、《垃圾清運處理制度》等管理制度,衛生責任區域堅持定時清掃,及時清運,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和持續保潔。對全區9個辦事處的所有保潔員進行排查摸底,重新登記造冊,進一步明確了每一名保潔員的工作時間、保潔范圍和工作標準。三是監管科技化。先后投入1300余萬元,建立了覆蓋城鄉的數字化監控網絡,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城鄉各重點部位進行全天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形成了環境衛生快速反應處理機制。系統自運行以來,已經處理“三種經營”、違法張貼廣告、亂堆垃圾等各類事件6000余起。大大節約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四是質量精細化。根據《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______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將城市管理內容細化成8個大項,量化為56個小項,以此作為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同時針對城鄉環境衛生治理的各個環節,制定了《環境衛生清掃保潔質量標準》、《環境衛生績效考核辦法》等一系列制度,健全了環境衛生質量管理體系,明確標準,規范行為,定期抽查,促進了環境衛生精細化管理,將環境衛生治理各項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管理軌道。五是載體精品化。以衛生單位和無煙單位創建為契機,做好健全工作制度、加強環衛設施設備投入、加大環境衛生保潔工作力度和健全檔案資料等工作,提 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環境衛生管理水平,衛生單位和無煙單位創建合格率居全市第一。以環境衛生先進樣板單位創建為載體、以先進基層愛衛組織創建為主導,在全區開展了以愛國衛生先進組織、優秀保潔員、精品街巷、精品樓院和樣板村創建為主要內容的“五創”活動,按照創建標準,各辦事處積極投入資金,增補配足環衛設施設備,認真落實各項治理措施。同時組織區政府辦、愛衛辦、城管局、住建局等有關部門經常深入到各創建單位,逐項對照標準,全程跟蹤,現場指導,打造亮點,樹立典型,推廣經驗,示范帶動,以精品樣板創建引領全區環境衛生上檔升級,共創建精品街巷9條,精品樓院(小區)11個,樣板村8個。我區城鄉環境衛生長效管理經驗在全市得到推廣,市愛衛辦專門下發簡報,在全市介紹我區環境衛生長效管理一體化體系建設和運行情況。在市委、市政府組織的城鄉環境衛生治理工作武陟現場會上,我區在縣(市)區中唯一一家就環境衛生長效管理作了典型發言。
三、建立整治機制
在全區以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為主線,在抓好日常管理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環境衛生集中治理活動。一是結合節假日和季節特點集中整治。在法定節假日,組織辦事處對農村、居民樓院、背街小巷、居民公廁、城鄉結合部等區域進行拉網排查,集中整治衛生死角,并組織保潔員在假日期間繼續做好清掃保潔工作,節后對節日垃圾進行集中清理,做到節日和平時一個樣。針對“三夏”、“三秋”期間道路兩側秸稈堆放嚴重問題,組織涉農辦事處的行政村對所有道路,進行了一次全面整治,清理秸稈,暢通道路。二是以全市檢查排序為契機開展全面整治。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主次干道的衛生保潔、交通秩序和三種經營的整治規范,組織辦事處對各責任區域進行全面整治。三是以上級領導調研為切入點進行重點整治。積極做好中央、省市環境衛生工作,組織有關辦事處和職能部門對領導調研沿途道路兩側環境衛生、亂堆亂放、亂設攤點、廣告標語、店外招牌等集中清理整治。四是重點問題專項整治。針對重要道路兩側大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現象嚴重的問題,協調大型清運機械和運輸車輛,采取推平、掩埋、清理等方式,對大堆垃圾雜物,進行了徹底整治,累計解決環境衛生難200余項。五是規范早夜市攤點。按照“方便群眾、確保暢通、維護環境”的要求,根據早夜市經營特點,提前安排,及早部署,把早夜市劃分為嚴和規范區,實行24小時無空擋管理,既方便群眾,又維護了正常的經營秩序。六是搭建載體積極整治。圍繞愛國衛生活動月、衛生單位創建、病媒生物防制、居民公廁整治、精品路和精品街巷創建等專項活動,組織愛衛會成員單位、學校、企事業單位和辦事處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寬領域環境衛生集中整治。近年來,共先后出動1.5萬余人次,鏟車650車次,清運車1200臺次,清理各類垃圾1萬余方,營造了整潔有序的人居環境。
篇6
1、處置管理不到位。施工單位亂處置、亂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屢禁不止。
2、工地管理不到位。建筑、拆遷等工地沒有配備沖洗設施,車輛帶泥上路比較普遍。
3、渣土運輸車輛管理不到位。運輸車輛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沿途拋灑滴漏的現象特別嚴重。
為解決這一管理難點問題,我縣在今年4月份,縣城管執法局掛牌成立后,為踐行該縣縣委、縣政府提出的“環境革命”理念,實現“城鄉面貌三年大變樣”的奮斗目標,該局把規范建筑垃圾管理作為重點工作之一,創新思維,扎實推進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依據建設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要求將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置納入了行政許可范圍。為增強許可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和《江蘇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起草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管理試行辦法》,并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第47次會議討論通過,于今年平均月份正式頒布實施。
篇7
第一條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規范戶外廣告設置行為,促進戶外廣告健康發展,改善城市景觀風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加強戶外廣告、霓虹燈設置管理的規定》、《**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中心城區從事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及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媒體直接或間接介紹商品或服務的下列廣告:
(一)建(構)筑物外部、戶外場地、道路、交通設施上設置的廣告牌、展示牌、招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電子翻板裝置、燈箱、模型、布幅以及繪制的廣告;
(二)車、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
(三)飛艇、氣球等升空器具懸掛、繪制的廣告;
(四)其他利用戶外空間設置的廣告。
第四條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是戶外廣告設置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審批、實施和管理。
第五條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協同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管理。
第六條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標準,遵循安全、美觀的原則。不得妨礙公共設施功能,不得妨礙相鄰方的通風、采光等權利。不得損害市容、市貌。
第二章戶外廣告設置
第七條申請戶外廣告設置、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依法取得與申請事項相符的經營資格;
(二)戶外廣告、設置的時間、地點、形式應當符合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的規范性要求。
第八條戶外廣告的設置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戶外廣告設置設計方案。在供電、供氣、供暖、供水、排水和通訊及其他管線周圍設置戶外廣告的,還應當符合行業有關規定。
第九條下列場地和設施,禁止設置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用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和城市公共綠地綠化的;
(三)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風景名勝區的建筑控制地帶;
(四)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設施安全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
第十條在政府投資建設的市政、環境衛生設施和其他公共設施上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場地使用權應依法采取拍賣或公開招標方式出讓。
招標拍賣戶外廣告設置權,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拍賣戶外廣告設置權,應當委托具有相應拍賣資格的拍賣機構進行拍賣。
招標、拍賣的程序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利用自有場地、設施、建筑物為本單位做廣告宣傳的,廣告設置者應持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審批文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登記申請。
第十二條凡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當自批準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設置。逾期作自行放棄設置處理。
第十三條各類展銷會、訂貨會、交易會、開業慶典等活動需設置臨時性戶外廣告的,應向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方可設置,有效期滿后應當立即清除。
利用飛艇、氣球等升空器具做廣告的,還應當符合國務院《通用航空管制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批準,不得在城市公共汽車車身或自有的交通工具上作商業廣告宣傳。
第十五條單位、城鄉居民、個體工商戶張貼各類廣告,應當經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指定的公共廣告欄內張貼,并到設置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禁止在指定公共廣告欄以外的建筑物、構筑物、樹木、電桿、燈桿以及公共場所、街道、信箱、垃圾箱、護欄等張貼或亂涂亂畫廣告。
禁止在公共場所散發印刷品廣告。
第三章戶外廣告管理
第十六條戶外廣告設施應按照批準的地點、規格、形式和材質設置,不得擅自改變。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設施的設計、安裝必須由具有設計、安裝資質的單位出具技術和安全保證資料,保證戶外廣告設施的安全和牢固。
第十八條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者,應當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定期維護和管理,確保其牢固安全、完好、整潔、美觀;對殘缺、破損、嚴重褪色、污跡明顯的戶外廣告設施,應當及時修復、更換或拆除。
第十九條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使用期限為五年。
第二十條戶外廣告設施空置超過60日的,戶外廣告經營者應按要求公益廣告內容。戶外廣告設施空置時間持續一年以上,戶外廣告經營者應無條件自行拆除。
第二十一條在戶外廣告設置使用期限內,戶外廣告內容或圖案變更而設置地點不變的,應當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二條戶外廣告設置權轉讓應到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在戶外廣告設置.有效期內,因城市建設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戶外廣告設施的,相關建設單位和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書面通知戶外廣告經營者限期自行拆除。
第二十四條戶外廣告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戶外廣告經營活動。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關于加強戶外廣告、霓虹燈設置管理的規定》、《**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設置戶外廣告,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市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應予拆除而逾期不拆除的戶外廣告設施,由戶外廣告設置行政主管部門或申請人民法院。
第二十七條戶外廣告設施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戶外廣告設置者、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從事戶外廣告活動違反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由有關部門按照法定職權依法處理。
第二十九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篇8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市容和環境衛生長效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城市管理質量和水平,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精神和區域實際,現就我區市容和環境長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一流園區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增強區域綜合競爭力為目標,創新管理體制,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質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潔有序、精細秀美的現代化新×××。
實施原則:一是屬地管理原則。工委、管委會統一領導,城管部門牽頭,部門各司其職,街、鎮、分區具體實施。二是建、管、養分離原則,建設局負責建設,城管局負責管理,街、鎮、分區負責養護。三是責權一致原則。按照各部門、街、鎮、分區所承擔城市維護管理責任,落實相應權力、財力和人員。
二、內容和要求1、環境衛生管理市容環境保持整潔美觀,路面和公共場所垃圾及時清理,亂涂亂貼有專業隊伍清除,落實“門前三包”責任,提高環衛保潔水平。完善環衛設施,加強公廁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加強城鄉結合部、閑置地塊管理,消滅環衛作業盲區和管理死角。城管局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各街、鎮、分區負責做好轄區內的環衛保潔工作。2、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區內市政、拆遷工地)必須按規定設置隔離圍欄,建筑垃圾隨產隨清,廢水泥漿不得外流(末經處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進出口道路硬化,運輸車輛不得帶泥行使,不得拋灑滴漏。建設局負責工地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建設單位是工地環境衛生的責任單位,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做好環衛保潔工作。城管局、交巡警大隊依法查處拋灑滴漏行為。3、市政道路和路燈管理市政道路應保持平坦、暢通,出現坑凹、隆起等要及時修復。路燈設施要保持完好、整潔。城管局負責指導監管市政道路和路燈的養護。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轄區內市政道路和路燈的養護。建設局負責市政道路的大修,辦理開挖審批。4、市政綠化管理市政綠化要保持美觀、整潔,有專業人員施肥、修剪、除草、滅蟲,植被養護良好,無泥土,無缺株死株。城管局負責指導和監管市政綠化的養護。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轄區內市政綠化的養護。5、集貿市場管理集貿市場要有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秩序,衛生管理制度完善,“門前三包”責任落實,有專職保潔人員,經營場地和攤位整潔,依法經營,公平交易。車輛停放整齊有序。工商局和主辦單位負責集貿市場的管理。城管、社會事業等部門和各街、鎮、分區協助管理。6、店面經營管理店門櫥窗要美觀整潔,門前不得亂堆亂放,占道經營。主要路段店面不準經營車輛清洗、鋁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車修理等業務,工商部門在受理上述經營業務和住宅樓下開飯店的審批事項時,要會同有關部門到實地勘察辦理。
工商局負責店面經營管理,規劃分局要加強店面經營項目的規劃管理,對不符合規劃規定的經營項目,有關部門不予發證。城管、環保、社會事業、建設、國土房產等部門和各街、鎮、分區應各負其職,共同加強對店面環境的管理。7、戶外廣告管理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潔,外形美觀清新,加強日常維護,確保設施完好。限期對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清理,逐個審核,對擅自設置、破舊過期的廣告堅決予以拆除,戶外廣告陣地使用權實行公開拍賣。規劃分局負責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定,并實施規劃管理。工商局負責戶外廣告的登記和的監督管理。城管局負責戶外廣告的綜合管理。8、住宅小區衛生管理住宅小區保持整潔、文明、安全,小區道路通暢,綠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區車庫開店(住人)、違章搭建、車輛亂停亂放、無證經營等問題,積極創建文明示范小區。各街、鎮、分區負責轄區內住宅小區的管理。各物業公司是住宅小區管理的責任單位,具體實施小區管理。國土房產局要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城管、工商、環保、社會事業、政法等部門協助管理。9、停車秩序管理各類車輛分類停放在統一標線內,排放整齊,無亂停亂放。合理設置道路兩側停車場(點),停車標志要醒目,停車標線要規范。交巡警大隊、城管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車輛的停放管理。各街、鎮、分區要安排專人管理,保證車輛停放整齊統一有序。10、河道環境衛生管理河道、水岸要保持通暢、清潔,不得向河道傾倒廢棄物和超標準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應每日打撈清除。各街、鎮、分區具體實施河道、水岸的環衛保潔工作。
篇9
為貫徹落實市紀委九屆八次全會、市政府廉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市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根據省監察廳《關于在全省住房與城鄉建設和國土資源系統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工作的通知》(監發[]2號),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全市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系統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工作。
一、監察任務、內容和重點
(一)監察任務
按照分級監察的原則,對市、縣(市)區兩級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年以來依法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全面監察,促進五個部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權力運行,有效發揮行政監管和服務職能,防止濫用權力。
(二)監察內容
1、檢查各級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年以來在實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許可、規劃、處罰、強制、確認、裁決、征收、給付、復議和監督檢查等職責。具體包括:
——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權、失職瀆職的問題;
——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適當和濫用自由裁量權的問題;
——是否程序正當,有否存在應公開不公開、應告知不告知、應回避不回避等違反法定程序的問題;
——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時限、推諉扯皮、效率低下及違反便民規定的問題;
——是否廉潔自律,有否存在亂收費、的問題。
既要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檢查,也要對抽象行政行為進行檢查,全面掌握被監察部門依法行政的情況。
2、根據檢查結果,對依法行政的好經驗、好做法予以總結推廣;對違法違規和違反政策規定的問題,督促糾正和整改;對違紀問題,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三)監察重點
1、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重點監察城市建設管理、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管理、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資金規費收支管理、建筑業資質管理。
2、對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重點監察城鄉規劃管理。
3、對房管行政主管部門,重點監察城鎮房屋拆遷、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
4、對城管執法行政主管部門,重點監察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內河管理、市政管理。
5、對國土行政主管部門,重點監察用地審批、土地出讓、土地開發整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探礦權、采礦權審批與出讓;資金規費收支管理。
二、監察工作安排及方法步驟
(一)工作安排
5月至9月,各級監察機關及其派駐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監察機構,對本級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綜合監察。各縣(市)區監察局于9月20日前,向市監察局報送本轄區開展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系統綜合監察工作的情況報告。市監察局于9月30日前,向省監察廳報送本轄區開展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系統綜合監察工作的情況報告。
(二)方法步驟
1、各級監察機關向本級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出監察通知書,告知監察內容、重點、時間等事項,請其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實施檢查,形成檢查報告。具體檢查方法:
——聽。通過召開匯報會、座談會和個別聽取意見等形式,向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其管理相對人了解依法行政的情況,聽取意見、建議。
——閱。查閱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管理的相關工作資料,包括:制定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有關行政規劃、許可、審批、確認、裁決的檔案資料;受理投訴、查處案件、辦理行政復議等行政執法的卷宗資料;有關規費的征收、上繳和補助的分配、使用的憑證、賬冊和批文;其他有關資料。
——看。現場查看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服務窗口、基層所站的工作運作情況。
——理。在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其辦事窗口公布舉報電話,認真受理并調查核實群眾投訴、反映的有關問題。
3、根據檢查結果,充分運用監察建議書、決定書等監察手段,認真行使建議權、處分權等監察職權,抓好經驗總結、問題整改、案件查處等事項,確保推進依法行政目標的實現。
4、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監察機關書面報告開展綜合監察工作的情況。
三、監察工作的主要依據
(一)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查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
(二)、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等
(三)、房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等
(四)、城管執法
《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等
(五)、國土資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等。
(六)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
四、監察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依法行政綜合監察是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對加強廉政勤政建設,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級監察機關要把開展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系統綜合監察作為今年執法監察的重要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綜合監察的任務、內容和重點,結合本轄區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系統實際,制定工作方案,認真組織實施。要抽調素質高、能力強的干部組成監察組,充分發揮派駐機構的作用,確保綜合監察工作深入開展。要向政府報告綜合監察方案及其結果,實施中遇到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政府請示,取得政府的指導;要向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宣講綜合監察的目的、意義,取得他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監察局分別組成建設、規劃、房管、城管執法和國土資源5個系統依法行政綜合監察組,組長由市監察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市紀委監察局執法監察室主任和市紀委駐市建設局、市城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擔任,負責綜合監察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依法監察。各級監察機關要嚴格依照《行政監察法》及其《實施條例》、《省監察機關檢查工作辦法》開展綜合監察工作。在檢查環節,要按照《省監察機關檢查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實施檢查、進行處理;在調查環節,要嚴格依照紀檢監察機關辦案程序進行審查、立案、調查取證、審理和執行。
篇10
第二條枝江市住建局、市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以下簡稱委托方)依法委托符合條件的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委托方),在建制鎮鎮區、城市規劃區的鎮區和姚家港、、組團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三條委托方將下列職權委托給受委托方,由其承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具體辦理:
(一)對建設施工現場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二)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出具調查報告;
(三)對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處罰依據的行為實施簡易程序處罰;
(四)對委托行政執法事項的巡查管理、踏勘、檢查,信息通報;
第四條受委托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同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對于其承擔的城建管理行政執法業務,應接受委托方的監督管理;
(二)具有兩名以上經省、市法制辦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的人員,統一服裝;
(三)具備辦公場所及辦案所需的調查取證等執法工具。
第五條委托方須以書面方式對受委托方進行委托。委托書應載明:委托機構和受委托機構名稱、委托行政職權的種類、適用范圍、權限、期限以及相關義務等內容。委托書應上報市法制辦備案,并在有關媒體上公告。
第六條受委托方在獲得委托書后,方可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第七條受委托方必須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方的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再委托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第八條受委托方查處城建管理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使用委托方統一印發的執法文書。當場處罰的案件,2日內報委托方備案;需立案處理的案件,報委托方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規劃執法中,被認定為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案件,報委托方審批后,由委托方再報市法制辦審核。
第九條罰沒收入原則上全額返回,用于彌補辦案經費不足,具體辦法報市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條受委托方所屬城建管理監察中隊的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后,須定期參加由委托方組織的思想政治學習、專業知識和法制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委托方應當定期組織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執法人員學習有關城建管理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提高監督管理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不斷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委托方的政策法規科室應加強對受委托方辦理案件的審查和執法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受托方自覺接受委托方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受委托方承擔超越委托權限范圍的行政執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條委托方應當對受委托方所屬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因受托方執法過錯造成行政敗訴、行政賠償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由受托方承擔最終執法后果。
第十五條委托方對不能正確行使委托職權的受委托方暫停或者變更委托。
第十六條上級部門如有新的行政執法委托實施辦法,且與本辦法存在不一致的,按照上級制定的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