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項目規劃方案范文

時間:2023-10-16 17: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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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項目規劃方案

篇1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規范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依法應當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建設用地的申請、審查、報批和實施,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設用地的申請受理、審查、報批工作。

第四條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批準機關的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預申請。

受理預申請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土地供應政策,對建設項目的有關事項進行預審,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第五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使用土地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

建設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應當填寫《建設用地申請表》,并附具下列材料:

(一)建設單位有關資質證明;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四)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五)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

(六)占用耕地的,必須提出補充耕地方案;

(七)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第六條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應當受理,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第七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占用土地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第八條 建設只占用國有農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只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設只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只需擬訂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建設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應由國務院批準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只需擬訂供地方案;其他建設項目使用國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項目用地安排情況、擬使用土地情況等,并應附具下列材料:

(一)經批準的市、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占用基本農田的,還應當提供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二)由建設單位提交的、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

(三)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

(四)以有償方式供地的,還應當提供草簽的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及說明和有關文件;

(五)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占用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城市規劃圖和村莊、集鎮規劃圖。

第十條 農用地轉用方案,應當包括占用農用地的種類、位置、面積、質量等。

補充耕地方案,應當包括補充耕地或者補劃基本農田的位置、面積、質量,補充的期限,資金落實情況等,并附具相應的圖件。

征收土地方案,應當包括征收土地的范圍、種類、面積、權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等。

供地方案,應當包括供地方式、面積、用途,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標準、數額等。

第十一條 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上報的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逐級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并將審查所需的材料及時送該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對依法應由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必須提出明確的審查意見,并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國務院批準征收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農用地轉用方案后,應當將批準文件和下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材料一并上報。

第十二條 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規定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30日內審查完畢。

建設用地審查應當實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會審制度。

第十三條 農用地轉用方案和補充耕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二)確屬必需占用農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確定的控制指標;

(三)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方案符合土地整理開發專項規劃且面積、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四)單獨辦理農用地轉用的,必須符合單獨選址條件。

第十四條 征收土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被征收土地界址、地類、面積清楚,權屬無爭議的;

(二)被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三)被征收土地上需要安置人員的安置途徑切實可行。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依法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不得辦理土地征收。

第十五條 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條件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方可報人民政府批準:

(一)符合國家的土地供應政策;

(二)申請用地面積符合建設用地標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

(三)劃撥方式供地的,符合法定的劃撥用地條件;

(四)以有償使用方式供地的,供地的方式、年限、有償使用費的標準、數額符合規定;

(五)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必須符合規劃、界址清楚、面積準確。

第十六條 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批件后5日內將批復發出。

未按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不予批準建設用地。

第十七條 經批準的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第十八條 建設項目補充耕地方案經批準下達后,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落實;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占用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落實。

第十九條 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0日內,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范圍內,公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內容。

公告期滿,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范圍內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應當符合《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向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并落實需要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途徑。

第二十條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為實施城市規劃占用土地的,經依法批準后,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規劃要求,設定使用條件,確定使用方式,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以有償使用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者繳納土地有償使用費后,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

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向建設單位頒發《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準書》,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應當包括劃撥土地面積、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條件等內容。

建設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將《建設用地批準書》公示于施工現場。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提供國有土地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條 各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跟蹤檢查。

篇2

關鍵詞: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土地開發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一、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作用

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作為一種戰略環境影響評價,具有以下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更早地參與規劃方案的形成。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在規劃方案的形成階段就參與其中,及早從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角度出發,分析規劃方案可能引發的積極與消極的影響,從而進一步改善規劃方案。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著眼點不在于規劃實施后減緩不利環境影響,而是從源頭上盡量減少產生不利影響的可能性;

(二)土地利用規劃涵蓋各類用地,可以從規劃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整體角度出發,考慮諸多建設項目的協同效應和累計效應;

(三)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全面考慮替代方案,它可以在對規劃區域生態環境現狀、環境目標分析和評價的基礎上,針對規劃方案的潛在環境影響,評價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擬訂替代方案,并提出消除、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的措施。

二、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關聯性分析

(一)環境影響評價的層次性。環境評價的層次性取決于決策過程的層次性。總體而言決策過程具有自上而下的層次關系。一個完整的決策鏈應該是遵循“政策——規劃——計劃——項目”的順序。首先是在較高層次上形成政策,其次是規劃、計劃,最后則是具體的項目。政策可以視為行動的方針和指南,規劃是實施政策的一套具體的時空目標,計劃則是在特定區域內實施規劃目標的一系列項目。因此,政策、計劃、規劃和項目在同一決策過程中具有自上而下的層次聯系,上一層次的決策為下一層次提供背景和依據。

環境評價系統的這種層次性要求將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關聯性分析,而這種關聯性分析應遵循如下原則:首先進行較高層次的環境評價,并為其下面層次的環境評價提供背景和分析框架;環境影響分析在決策過程中的適當層次進行,其詳細程度及所需資源應以在該層次上能做出恰當的決策為依據;不同層次的環境評價應相互一致并互為補充,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二)關注重點不同,存在模糊地帶

1.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需要回答的基本問題

對一項政策、規劃或計劃的決策,可能引發或帶動一系列的經濟活動和具體項目的開發建設,或者規劃、計劃本身就包括了一系列擬議的具體建設項目,從而可能導致不利的環境影響,而且這些影響可能是大范圍的、長期的、具有累積效應的。將環境影響評價納入到政策、規劃和計劃的制定與決策過程中,實際上是在決策的“源頭”避免、防護不利的環境影響。

宏觀上,規劃、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重點解決與戰略決策有關的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是否需要”(Whether)、“何處實施”(Where)、“選擇何種類型”(What type)的“3w”問題,當然,在規劃、計劃層次上也需要考慮“如何實施”(HOW)的問題。

2.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需要回答的基本問題

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層次上,主要回答“如何實施”(HOW)的問題,也考慮“在何處實施”(Where)的問題,但只是在一定的范圍內考慮。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建設項目選址選線的環境合理性:

——建設項目規模、布局的環境合理性:

——工藝流程的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

——染物排放的環境可行性與不利環境影響的最小化;

——不利環境影響的公眾接受程度(公眾參與意見)。

三、協調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對策

(一)介入時機較早,為戰略抉擇提供依據。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一開始就介入發展規劃的制定過程,并且貫穿始終。這樣能夠及早預測和防止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對發展戰略進行不斷的選擇和調整。從而真正從源頭上解決環境問題,實現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

(二)拓寬評價范圍。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評價的范圍在地域上更廣泛,不僅包括區域級、國家范圍的而且包括全球范圍的;時間尺度上,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開展于項目立項前期,先于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以便在規劃決策中考慮其可能帶來的顯著環境影響。因此,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能夠從區域環境范圍充分考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并能對項目生命周期進行全過程評價。環境影響識別時空范圍的擴大,促進全面識別環境影響,保證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

(三)實現累積影響評價。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能夠在早期的區域范圍(或行業范圍)內開展多個開發項目的綜合環境影響評價,并能考慮多個“小”建設項目影響造成的顯著性累積影響,從而解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在累積影響上所遇到的難題。

(四)考慮間接環境影響

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通過介入規劃戰略決策,把項目附帶的環境影響以及項目廢棄后的環境影響納入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考慮。從而在全局上把握住直接間接影響,保證對環境影響的全面考慮。

(五)能夠實施替代方案。由于土地開發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在抉擇早期介入,對不適的選址、布局和生產工藝進行調整和重新選擇的空間余地很大。因此能夠真正考慮替代方案,選擇更加合適的場址,確定更加合理的布局。

參考文獻

[1]仇惠瓊.土地利用規劃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之我見,建材與裝飾(中旬刊)2007/10

篇3

我鎮2011年經省國土廳批準的增減掛項目,涉及劉淺、棗林、李莊、金橋、莊墓、張圩6個村居,19個自然村莊。在市、縣第二、七批次初驗基礎上,加快推進第五批次金橋村村莊復耕進度。同時對照縣委下達的土地整治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工作職責,經黨委擴大會議研究,就我鎮2012年土地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完成2011年增減掛任務

1、3月30日前完善劉淺、李莊、張圩、莊王、棗林五村村莊工程任務,確保省國土廳驗收通過。

2、加快金橋村村莊復耕進度,嚴格按照縣委規定的序時進度完成任務,確保省國土廳驗收通過。

3、金橋村增減掛項目完成時間計劃

(1)、2012年2月15日前將啟動王戶、鮑大郢、溝東三組村莊復耕工程(并留取照片)。

(2)、2012年2月29前啟動劉戶、徐小莊兩組村莊復耕工程(并留取照片)。

(3)、2012年3月15日前啟動鮑小圩、前后馬、薛莊三組村莊復耕工程(并留取照片)。同時做好王戶、鮑大郢、溝東三組村莊復耕工程鎮領導組初驗工作。

(4)、2012年3月30日前做好劉戶、徐小莊兩組村莊復耕工程鎮領導組初驗工作。

(5)、2012年4月15日做好鮑小圩、前后馬、薛莊三組村莊復耕工程鎮領導組初驗工作。

(6)、2012年4月22日前邀請縣國土局等部門對金橋村王戶等8個自然村莊復耕工程進行驗收。

上述復墾村莊必須嚴格照規劃設計和時間要求,做到安置有序,拆遷完整,整理達標,過程無誤,驗收過關。

二、2012年整體推進、占補平衡、高標準基本農田整體推進項目申報任務分解

1、根據我鎮土地利用現狀,2012年申報劉淺社居委整體推進項目,劉淺社居委位于合阜高速路兩側,村莊主要集中在高速路東側,全村10個自然村莊,土地總面積6214.9畝,其中村莊面積574.42畝,水塘面積506.2畝,未利用土地面積444.1畝(田埂),農田整理估測凈增耕地7﹪。其中8個自然村莊分別是梁橋組19.96畝、劉淺組53.22畝、大鮑圩167.75畝、袁小圩27.23畝、施戶組66.14畝、姚大郢105.34畝、葛大圩44.62畝、蔣戶組90.16畝。

2、依據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農村水利工程建設規劃,我鎮2012年申報縣級廢糖以及未利用土地占補項目400.0畝,任務分解分別是莊王社居委80.0畝、李莊村50.0畝、劉淺村50.0畝、侯集村50.0畝、楊灣村40.0畝、棗林村40.0畝、徐崗村30.0畝、張圩村20.0畝、金橋村20.0畝、薛橋村20.0畝。

3、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我鎮特殊的地形地貌2012年申報李莊村高標準化基本農田示范項目,項目區面積7787.6畝,其中耕地面積5606畝,水塘面積645畝,未利用土地面積617.8畝(田埂),農田整理估測凈增耕地15﹪。

三、2012年土地整治項目申報完成時間

1、整體推進項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村莊現狀、房屋結構、面積情況、居住戶數、人口數等進行全面調查核實;3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組入戶調查、到村、到組不定時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擬新建村莊選址、建設房型、戶均面積、貨幣安置等情況;4月3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5月3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6月30日前完成建新區規劃設計方案兩上兩下征求意見。

2、高標準化基本農田項目: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村莊現狀、水利設施利用狀況、當家糖面積、實際可耕地面積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3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組入戶調查、到村、到組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4月2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5月2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6月20日前完成高標準化基本農田規劃設計方案兩上兩下征求意見。

3、占補平衡項目:2012年3月3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村的土地利用現狀、水利設施利用狀況、當家糖面積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4月20日前完成對擬申報廢塘進行調查、到村、到組召開會議,征求村兩委和群眾意見;5月20日前落實規劃設計單位完成項目區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項目實施方案編制,上報縣國土局審查后入庫;6月20日前對照土地利用現狀圖進行測繪勘測定界,經審查核對無異議后,編制項目區規劃設計、預算方案上報縣國土局;9月20日前完成廢糖工程施工任務,申報縣國土局驗收。

四、工程施工方法

嚴格按照規劃設計圖紙進行施工,每個項目工程均交給復耕所在村的村民理事會或者招投標企業進行施工,施工期間的工作協調由村民委員會負責,所產生的隱蔽工程由鎮隱蔽工程領導組負責丈量登記,并當場簽字確認。

五、組織領導

經黨委會議研究決定,成立莊墓鎮土地整治工作領導組。

組長:

常務副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國土所,鄧衛伍兼任辦公室主任,國土、規劃兩所全體工作人員為成員,具體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服務。

六、獎懲規定

1、2011年增減掛項目:在順利完成增減掛項目且經上級部門驗收合格情況下,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相關政策規定,經鎮土地整治領導組研究同意,鎮工作領導組負責復墾區的拆舊面積、建新面積、復墾面積、復墾質量、驗收情況、群眾矛盾化解等6種標準核發工作經費和獎勵資金。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并無群眾上訪且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鎮工作領導組、國土、規劃所每人獎勵3000.0元,如果能夠在規定時間前完成所有工作任務,每人追加獎勵1500.0元;同時獎勵給按時完成拆遷任務、建新任務、復墾任務、且通過上級相關部門驗收無群眾上訪事件的村每名村干部3000.0元;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村每畝600元工作經費(打入村帳)用于村公共、公益設施建設;

2、整村推進項目申報:依據縣入庫確認村莊凈增耕地面積,每畝獎勵村工作經費300.0元;鎮國土、規劃所每人獎勵工作經費1000.0元;

3、占補平衡申報項目:依據省廳驗收確認面積,每畝獎勵鎮國土、規劃所工作人員每人每畝100.0元,獎勵項目所在村居每畝300.0元;

篇4

【關鍵詞】土地利用規劃 環境影響評價 意義

中圖分類號:F301.2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環境影響評價已經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國內外學者對環境影響評價的理論和實踐也作了不少研究。但是,到目前為止,中國開展的環境影響評價多是圍繞建設項目、區域開發活動進行的,戰略環境影響評價開展較少,而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剛剛起步,由于沒有形成統一、完善的理論體系,也缺乏系統、有效、通用的評價指標與方法,加上法律和制度上的制約因素。因此還沒有形成統一的程序,國內也沒有形成公認的范例。目前為數不多的一些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大都是應急式的,其所用方法主要是從原來的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引用過來的,把項目環評的方法照搬過來用于規劃層次的環評,存在著明顯的缺陷和不足。

一、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意義

1、意義:土地利用規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可以進一步完善規劃方案。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在規劃方案的形成階段就參與其中,以便及早從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的角度出發,分析規劃方案可能引起的積極與消極的影響,從而進一步改善規劃方案。土地利用規劃涵蓋各業用地,是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它與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息息相關。因此,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從規劃區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整體角度出發,同時結合國民經濟發展計劃,考慮諸多建設項目的協同效應和累計效應,統籌規劃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全面考慮替代方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在對規劃區域生態環境現狀、環境目標分析和評價的基礎上,針對規劃方案的潛在影響,評價影響的范圍和程度,擬定替代方案,并提出消除、減緩不利環境影響的措施。

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的評價指標

1、環境影響評價內容與指標選擇的原則

國家或省級尺度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多是綱要性的, 規劃方案所提供的數據有限,因此決定了其環境影響評價應是戰略性和指導性的,很難做到精細;環評的重點是評估規劃方案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等有關重大議題的影響,評估規劃方案實施在促進國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和土地資源保障目標的作用與影響程度。同時,考慮到我國快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以及建設用地的快速擴張所造成的一系列資源和社會問題,規劃環評需對建設用地規劃的合理性和適度性進行分析與評價。環評指標的選擇首先應考慮科學性原則,即指標應具有明確的科學內涵、較好的度量性,便于不同地區之間的比較;其次是代表性和簡明性原則,指標應該盡可能簡單明了,且能反映土地利用結構調整對環境與生態的主要影響:第三是系統性和綜合性原則,評價指標應盡可能全面反映土地利用規劃對各種環境要素的影響;最后是可操作性原則,環境影響評價的指標應具有可操作性,易于從國民經濟統計數據、相關部門以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現有資料中獲取。

2、環境影響評價指標

根據上述的規劃環評的重點和原則,考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特點和可能提供的有效數據,我們提出了11個指標,覆蓋了生態保護、土地退化防治、耕地資源保障、建設用地增長的適度性與后效、耕地占補平衡的生態風險等5個方面,對全國或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生態、環境與資源影響進行評價。

三、開展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對策建議

1、加強基礎理論研究

從整個世界范圍來看,對于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理論研究和圍繞其開展的實踐活動,都還處于探索階段,理論方法尚不夠完善。今后應從相關學科入手,借助多學科理論交叉研究、科研與實踐相結合等多種手段,提高基礎理論研究水平,改進研究方法,以便更好地指導實踐工作。

2、做好前期研究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精神,開展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在于做好“協調土地與生態環境建設研究”的專題研究工作。該專題研究有3任務:(1)調查土地生態環境問題;(2)分析土地利用對生態環境的影響;(3)提出環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建議;

3、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環境評價的方法研究

當前土地利用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主要分為基于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方法和基于政策規劃分析的方法。前一種方法根源于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實踐,主要包括核查表法、矩陣法和網絡法等。后一種方法建立在規劃分析的基礎上,在規劃的過程中決定規劃環評的時間和形式,在項目的最后立項之前進行決策干預,并試圖影響整個過程。考慮到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實際情況,因此,建立適合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特點的評價方法仍然需要通過試點和總結不斷探索。

4、注重評價的階段性,健全全過程的公眾參與評價體系

要實行有效的公眾參與,最重要的是要讓不同的公眾代表參與評價的不同階段,采用不同的形式,暢通信息溝通途徑,使得公眾的意見通過評價方真正傳達到決策者,使得公眾參與發揮真正的作用。

案例應用

生態保護與土地退化防治

土地利用規劃方案對我國的生態安全的影響總體是正面的。按規劃方案對土地利用結構進行調整,到2010年我國自然保護區面積將有大幅度的提高,較1996年提高近80% ,而邊際耕地和土地退化面積將有較大幅度的降低,如陡坡耕地的比重預計將減少近40%,土地退化面積下降10%,我國的土地退化態勢將得到很大扭轉,生物多樣性保護得倒加強。由于建設用地的增加,2010年自然、半自然景觀面積將稍有降低,說明人類活動的影響范圍會有所擴大。由于生態建設,規劃方案的實施會使生態系統的綜合功能,即生態服務價值得到增加。

2、耕地資源保護

土地利用規劃對耕地的影響主要考慮了兩個方面,即人均基本農田的變化和耕地綜合指數的變化。2010年人均基本農田面積預計將較1996年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下降量約為11%,主要是由于人口增加造成的。由于生態退耕,盡管耕地總面積在2010年較1996年凈減少200余萬h㎡ ,但總體看,因坡耕地改造,使耕地質量得到改善,耕地總的生產能力預計將有所提高,提高量約相當于7515萬h㎡標準耕地面積,耕地綜合指數,即耕地綜合生產能力預計較1996年增加0.58% 。

3、建設用地擴張及其影響

規劃期內建設用地的增長速度為GDP 增長速度的8.8%,人口增長速度的77.8%。因此,土地利用規劃方案的實施將會促進建設用地的有效利用,顯著提高單位面積GDP產值,同時降低人均用地面積。

五、結束語

開展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很有必要,它不僅僅是提出措施使規劃實施后所產生的環境影響最小化,而且更是使規劃所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最小化,使得土地利用規劃成為“綠色規劃”和“可持續規劃”。確土地利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范圍。除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外,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等專項規劃也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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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葉亞平等. 中國省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 .環境科學研究,2000,(3) : 33- 36.

篇5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the commercial land and agricultural land highlights gradually. In order to ensure food security, it is necessary to modify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in the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modification, points out th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modification,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olicy suggestions, which can provide reference basis for modification of general land use planning.

關鍵詞: 土地規劃;土地利用;政策建議

Key words: land planning;land use;policy suggestions

中圖分類號:F30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4)11-0321-02

0 引言

近年來,在建設用地預審時,因建設項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現象屢見不鮮,雖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經批準,具有法定效力,不得隨意修改,但由于人們掌握的決策信息往往有限,即使最科學、最透徹的分析論證也不能保證規劃預見和實際發展狀況不發生偏差,尤其隨著當前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使土地供需和結構方面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當建設項目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又屬于《土地管理法》第26條規定情形時可以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在建設用地預審時須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因此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成果質量直接關系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顯得尤為重要。

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存在的問題

1.1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頻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雖然一經批準具有法定效力,不得隨意修改,但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時,適當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過于頻繁,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本身在編制時受規劃約束性指標的限制,建設用地布局考慮不周全,前瞻性不夠,科學性不強,適用性不足,另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急于招商引資發展地方經濟,對項目選址把關不嚴。

1.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成果質量不佳。由于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有關管理辦法、技術規范還不夠完善、健全,承擔規劃修改的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缺乏資質管理,地方政府對規劃修改重視程度不夠,規劃修改的前期準備工作不足,實地調研、踏勘少,與現行規劃脫節等現象時有發生,以上多方面因素導致規劃修改成果不高。

1.3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后續管理脫節。規劃修改的頻率在一定程度上跟地方政府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數量呈正比,因此,規劃修改的次數越多,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約束性指標的變動就越大,而目前對多次規劃修改后成果的后續管理沒有統一規范,管理滯后,并缺乏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導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約束性指標超標,未達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建設用地的控制和對耕地保護的目的。

2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應把握的幾個關鍵問題

2.1 把握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堅持的主要原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修改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在修改時要重點把握好五個原則:一是保持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不減少;二是保持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不減少;三是控制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保持規劃建設占用耕地指標不增加;四是優化用地布局與結構,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五是符合規劃修改條件,確需修改規劃。

篇6

[關鍵詞]空間吻合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

中圖分類號:P208;F301.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7)03-0315-01

土地利用規劃實際上就是利用科學方法,增強土地與使用群體的關聯性,從而推動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規劃實施評價的服務群體就是土地規劃本身,因而其發展及延伸前提需要建立在土地規劃基礎上,反之它也能夠為土地規劃提供理論指導,通過對評價結果的科學性研究,就能實現對總規劃項目的優化調整,因此,土地規劃的實施評價也可以看成是推進土地規劃實施項目的前提條件。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空間吻合性評價,能夠對規劃環節的各項數據進行精準衡量,進而實現對總體規劃的管理及掌控。

1 土地利用總規劃實施評價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推進流程是,在土地規劃過程中采取相應有效的方法,對規劃項目中的重點問題進行細化考量,并在此基礎上實現對土地空間的最大化利用,從而形成對全局的數據分析及質量掌控,因此也可以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對規劃流程項目中的數據進行量化分析的理論性工作。在實際評價過程中其應用主體主要是實施結果評價、效益評價及效力評價。土地規劃實施結果評價就是對其推進項目中的細化內容進行分析比對,并在結合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實現對目標完成情況的判定。

從當前形勢來看,我國對土地規劃的研究仍舊處于發展及進步階段,這就使得研究主體相對較少,并且在領域內的研究重點都大多停留在了發展問題上,而土地規劃研究的頻率及涉及范圍卻相對弱化、縮小。在實際研究過程中,我國所開展的土地規劃研究中對缺少對制度的研究,通常情況下,技術的研究是占據主導地位的,并且,我國行之有效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并不多,雖然研究項目不斷開展及開發,但是中間環節卻沒有相對獨立的內容限制。在研究主體中大多是方案形成前期與過程中的量化關系為核心,這就使得整體性評價相對缺失,系統評價有待完善。

2 基于空間吻合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方法

對土地利用總規劃實施進行評價,通常采用的評價方法有四種,其中包括:德爾菲法法、主成分分析法、模糊綜合評判法、層次分析法。在實際評價中,只運用一種評價方法是不能實現權重評定,達不到評價標準。而基于空間吻合性的土地利用總規劃實施的評價是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過程和結果進行當年的評價,評價本身具有一定的空間性和過程性。在對規劃執行過程中進行空間吻合性評價是對土地利用空間的變化與前期目標的吻合性進行評價,而規劃執行結果的吻合性評價是指對土地目前的利用情況與規劃進行對比評價,是一種宏觀性的考察方案。

土地利用總規劃實施的空間吻合性評價是指對土地變化地類的數量和空間變化進行吻合程度考察,要求在總量和空間位置上都符合規劃目標,才能屬于空間吻合。該種評價標準對規劃實施的速度不進行評價,只考察實施結果的總體用地狀況是否滿足規劃方案。但是,由于評價角度不同,最終的土地總規劃實施的空間吻合性的評價結果也不相同。如在規劃方案中曾將一塊地規劃作耕地,但是實際實施時,這塊地被用作園地,那么這塊用地在評價時就不符合空間吻合性。但是,基于功能性考慮,兩種用地模式都屬于農業用地,從這個層面考慮又屬于空間吻合,因此,在進行實際空間吻合評價時,需要對土地的地類圖斑、功能區、區域性三個層面進行全面的分析。

在進行土地規劃空間性評價時,需要采用一定的科技手段將土地的空間狀況勘測出來,因此,采用的是GIS空間疊加技術。此技術可以將現實土地狀況與規劃中的土地狀況進行疊加對比,實現對比效果,進而直觀的了解土地利用總規劃的空間吻合性評價。GIS空間疊加技術可以對用地規模和用地范圍是實際情況反映出來,分析用地吻合度差的原因,進行整改,從而提升年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空間吻合情況,實現土地利用總規劃的空間吻合度評價。

3 基于空間吻合性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應用探究

以某一地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為例,進行空間吻合性評價。該地區屬于城市發展中階段,城市啟動了很多土地施工項目,防止土地在建設過程中發生耕地資源大量被破壞,建筑用地面積擴充過快的現象發生,對土地規劃執行過程進行一定的監督是十分必要的。對該地區的土地資源數據進行調查,調查發現該地區的地類圖斑數量為45000,包括旱地、水田、村落、道路、河水等多種用地,但土地的分部較分散,利用分散化較嚴重。將土地根據農用地和建筑用地進行整體的數量統計發現,農用地面積為99654.32hm2,建筑用地面積為41235.14hm2,土地總面積為187502.63hm2。耕地是r用地的主要應用方式,占農用地總面積的85.36%,而在建設用地中,城鄉建設用地占總建設用地的92.36%。對當前該地區的用地狀況與前一年的土地狀況通過軟件進行對比,比較中發現在地類出現的變化主要是農用地改變成其他用地,從斑塊層面上看是將耕地轉為村民居住點的面積最多,其次的是城鎮建設用地,如道路的修建等。對該地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執行過程進行空間吻合性評價。

對空間吻合度小于1的地類圖斑進行分析,產生此現象可能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可能是由于土地利用規劃實施中進行的臨時用地調整,這種情況在進行整體用地空間吻合性評價時,評價結果與規劃方案中的結果是吻合的。第二個原因,可能出現了違法用地的現象,土地利用沒有合法的用地手續,沒有符合規劃方案的要求,如有發現應嚴肅處理,要求對已用地進行整改調理,實現土地現狀與規劃目標統一。對執行結果進行空間吻合性評價,評價發現該地區的地類圖斑的空間吻合程度差距很大,耕地的空間吻合度最大,為0.95左右,而林地的空間吻合度最小,數值為0。由此可以看出,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初步階段,實施效果與規劃目標差距很大,特別是林地、農民居住點等,在后期的土地規劃實施中應加強規劃管理,逐步提高土地規劃的空間吻合程度。

參考文獻

篇7

關鍵詞:土地整治,增減掛鉤,實施方案,圖件,編制要點。

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對農村地區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進行綜合整治并新增耕地面積,實現城市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建設用地總量保持平衡。它以項目區為整治單元,我省主要是對試點鎮、試點縣的空心村、危舊房等農村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以及全省范圍內對災毀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點實施土地整治,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用于經營房地產和商服用地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

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方案圖件從圖面反映對象來說,既要反映整治前(復墾前)的土地利用現狀情況、拆舊區的位置、復核拆舊區是否屬于農村建設用地、復核拆舊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現狀,又要展示整治后(復墾后)的土地利用效果;從圖面反映的內容來說,既要有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的工程內容,又要有建新安置區以及有關工程規劃內容;從圖件的種類來說,各圖件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且有較強的邏輯關系。實施方案圖件所包含的內容比較豐富、多樣,也比較復雜,給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者帶來一定的難度。

1、實施方案圖件組成

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實施方案圖件主要包含: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拆遷地塊位置遙感圖、土地復墾平面布置圖、土地復墾結構圖、項目測量圖。

其中,土地復墾結構圖是指路、溝、渠的單體結構圖,以及路溝渠的附屬設施等結構圖。

若項目采用集中安置方式的,除了上述6項圖紙類型外,還應提供建新安置區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遙感圖、建新安置區規劃圖、建新安置區實測地形圖。

若拆舊地塊零星、分散的,不必進行土地復墾結構圖設計,但,要有平面圖;對于集中連片,且面積較大的應進行土地復墾設計,必須上報土地復墾結構圖。

2、實施方案圖件基本要求

2.1圖名的要求

一般將圖名命名為:××村土地利用現狀圖(代碼為XZT)、××村拆遷地塊位置遙感圖(代碼為YGT)、××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代碼為ZGT)、××村土地復墾平面布置圖(代碼為PMT)。

項目復墾結構圖主要是指路、溝、渠的單體結構圖以及附屬設施等結構圖,該部分的圖名命名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要求進行命名。

2.2圖號編制要求

圖號編制統一要求為:××××(縣名+鄉鎮名、為拼音首字母)-××(村名)-圖名代碼-編號(01、02……)

土地復墾結構圖: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圖號編寫要求編制。

3、實施方案圖件制圖基本要素及其要求

3.1土地利用現狀圖

土地利用現狀圖是以經變更調查后的土地利用現狀圖為工作底圖,圖中應具備以下要素和內容:

1)圖名:與標題欄一致的圖名,字體采用宋體、字號采用7號字、顏色為黑色。

2)拆舊地塊圖斑上方應注明:圖幅號及所在村名,如:所在圖幅號及村名:G50G058067(國寶村和佛嶺村)。

3)拆舊地塊圖斑內應包含有: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圖斑號、拆遷房屋編號、實測地形圖的JMD。

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應用不同顏色或者不同線型區分;若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重疊時,應將203地類范圍線置于項目區范圍線之上層,以顯示203地類范圍線為原則。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的全局寬度打印出來后為0.3;實測地形圖的JMD顏色為黑色、全局寬度為0。

圖斑號的標注應為:圖斑號:119,其字體采用黑體并加粗、寬度比例為1.0或者0.9,字號采用3號字、顏色為黑色;拆遷房屋編號與實測地形圖上的一致,其字體采用HZ,高寬比和字號以打印出來能顯示清晰即可,顏色為黑色。

4)圖紙還應包含指北針、圖例及說明。

5)圖紙的比例尺采用1:10000。

6)圖中附表按下表格式:

注:(1)表中拆遷房屋編號應與實測地形圖中的拆遷房屋編號一致;(2)圖斑面積與非203地類面積之和應等于規模面積。

7)本圖加蓋國土局公章。

3.2拆遷地塊位置遙感圖

拆遷地塊位置遙感圖是以遙感影像圖為工作底圖,圖中應具備以下要素和內容:

1)圖名:與標題欄一致的圖名,字體采用宋體、字號采用7號字、顏色為黑色。

2)拆舊地塊圖斑上方應注明:圖幅號及所在村名,如:所在圖幅號及村名:G50G058067(國寶村和佛嶺村)。

3)拆舊地塊圖斑內應包含有: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實測地形圖的JMD、圖斑號、拆遷房屋編號。

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應用不同顏色或者不同線型區分;若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重疊時,應將203地類范圍線置于項目區范圍線之上層,以顯示203地類范圍線為原則。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的全局寬度打印出來后為0.3;實測地形圖的JMD顏色為黑色、全局寬度為0。

圖斑號的標注應為:圖斑號:119,其字體采用黑體并加粗、寬度比例為1.0或者0.9,字號采用3號字、顏色為黑色;拆遷房屋編號與實測地形圖上的一致,其字體采用HZ,高寬比和字號以打印出來能顯示清晰即可,顏色為黑色。

4)圖紙還應包含指北針、圖例及說明。

5)圖紙的比例尺采用1:1000。

3.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是以項目區所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為工作底圖,圖中應具備以下要素和內容:

1)圖名:與標題欄一致的圖名,字體采用宋體、字號采用7號字、顏色為黑色;

2)拆舊地塊圖斑上方應注明:圖幅號及所在村名,如:所在圖幅號及村名:G50G058067(國寶村和佛嶺村);

3)拆舊地塊圖斑應包含有: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圖斑號。

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應用不同顏色或者不同線型區分;若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重疊時,應將203地類范圍線置于項目區范圍線之上層,以顯示203地類范圍線為原則。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的全局寬度打印出來后為0.3。

圖斑號的標注應為:圖斑號:119,其字體采用黑體并加粗、寬度比例為1.0或者0.9,字號采用3號字、顏色為黑色。

4)圖紙還應包含指北針、圖例及說明。

5)圖紙的比例尺采用1:10000。

3.4土地復墾平面布置圖

土地復墾平面布置圖是以實測地形圖為工作底圖,圖中應具備以下要素和內容:

1)圖名:與標題欄一致的圖名,字體采用宋體、字號采用7號字、顏色為黑色;

2)切割圖塊上方應注明:圖幅號及所在村名、圖斑號,標注方式建議按以下形式標注:

所在圖幅號(村名):G50G058067(國寶村和佛嶺村)、圖斑號:109

字體采用黑體并加粗、寬度比例為1.0或者0.9,字號采用3號字、顏色為黑色。

3)圖中除了應表達實測地形圖要素外,還應標注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

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應用不同顏色或者不同線型區分;若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重疊時,應將203地類范圍線置于項目區范圍線之上層,以顯示203地類范圍線為原則。203地類范圍線、項目區范圍線的全局寬度打印出來后為0.3。

4)集中連片的拆舊區應根據實際情況布置路、溝、渠等基礎設施,并注明與外界的銜接情況,特別是灌排設施和對外交通道路設施;對于零星、分散的拆遷地塊,盡可能地標注上對外交通道路情況。

5)具備宅基地復墾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要求的說明,該部分的說明在A3圖幅中布置于空白處,字體為宋體,字號為3號字,寬度比例為0.7,顏色為黑色。

6)圖紙還應包含指北針、圖例及說明。

7)圖紙的比例尺采用1:1000或者1:500。

3.5土地復墾結構圖

按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技術要求設計。

3.7項目測量圖

拆舊地塊實測地形圖主要反映拆舊地塊的地理位置、內部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面積情況及位置分布、土地所有權情況等。拆舊地塊實測地形圖成果應包含測量圖、測繪報告、拐點坐標成果表。其測繪技術要求有:

1、項目測量圖出圖比例尺不小于1/1000,常用比例有1:500、1:1000等。

2、項目測量必須統一使用1980西安坐標系和1985國家高程基準。

3、每個項目區范圍必須有拐點坐標,并應在圖上標注拐點坐標(拐點坐標計算結果必須等于整治范圍面積);項目范圍內有不同地類的(各地類面積需呈閉合),必須標注地類并量算各地類的面積,測繪圖上需補上現狀的地類統計表。

4、圖上必須標明土地利用結構和標注項目建設邊界、地類界及符號、土地權屬界線、所涉及鄉鎮和村莊名稱,現狀高程點應清晰。各類土地利用分類符號和顏色相匹配,各類用地面積與圖上顯示的面積應一致。

5、主要線狀地物如溝渠要標注流向、結構和尺寸,道路要標注結構和尺寸;現有水源位置、河道堤防、主要構筑物等明確標注。

6、拆舊區的房子的位置、朝向、形狀必須與二調影像圖相吻合。

7、等高線和高程點分布合理,等高線間隔不大于1米。

8、各地塊實測地形圖上應體現出二調現狀圖中203地類范圍線,且應將203范圍線獨立一個圖層,同時拆遷項目區范圍線應在203范圍線內或重合。

3.8建新安置區規劃圖

建新地塊建設規劃圖是在建設規劃總平面圖基礎上編制的。編制要點是在圖面上能夠清晰反映出項目區建新地塊各種建筑、公共基礎設施和配套基礎設施等位置分布情況,反映建新地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包含規劃建設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建筑密度、容積率和安置戶數人數等);圖幅適宜采用1:500或者1:1000比例尺。

實施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將城鎮建設用地收益反哺農村,可拓展城市反哺農村的資金渠道,保障城鎮建設用地,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將促進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鎮聚集,農村村民向住宅小區、新型社區和小城鎮集中,有利于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將有力帶動城鄉投資與消費需求,有利于擴大內需拉動經濟增長等。做為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者,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嚴謹、科學規劃,尊重民意、合理地布局,為確保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科學、合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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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1.1項目規劃設計變更頻繁。高標準農田的基本規劃和整理比傳統基本農田的標準和要求要高很多,因此對其關注和研究更多。目前我國土地開發項目管理在進行項目的規劃設計時普遍存在規劃設計頻繁變更的現象。例如:由于項目的前期工作不細致而導致規劃不合理;由于項目的規劃設計未做好與群眾的交流而導致滿意度不足;隱瞞已有設施企圖申請額外資金而不被批準;甚至私自更改項目的技術要求、項目的實施范圍和挪用項目資金等問題。與這個問題相對應的,項目的審批效率低下,很多項目的審批甚至是在項目結束有才完成,導致項目管理的混亂現象。

1.2土地權屬管理混亂。一般土地開發項目所涉及的范圍會比較大,關系到很多權屬單位和權屬關系的調整問題。過去,多數項目竣工驗收時只提供驗收的資料而沒有權屬關系調整的報告,這體現了土地權屬關系的管理工作比較混亂,會導致項目實施過程出現很多困難,后期也會導致一些不必要的社會糾紛。

1.3監理工作不到位。根據以往的項目管理經驗來看,監理在項目進行過程中整理的資料對于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隱患的記錄數量很少,尤其是隱蔽工程,以及工程量變更的原有、實際的變更量等的說明都存在不明白的地方,這導致項目管理不能嚴格按照原規劃設計和相關的規范來進行,也難以保證項目施工的質量和安全。

1.4項目經費管理不規范。多數地區對于土地開發管理的工作經費是有明確要求的,對其計取比例也有規定,在項目開始前,一般都會進行項目可行性研究費、預算編制費用等的預算,但是經費管理混亂、使用超標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

1.5項目驗收資料不規范。很多項目資料的編制都是直接套用之前項目現有的模式,常常出現和當前項目內容不配套的情況,項目驗收資料不能根據實際項目情況進行合理編制容易導致資料的圖、表的編制不清晰,項目內容描述與實際不符甚至前后內容互相矛盾等問題,還經常出現資料不全、關鍵資料缺失的情況,這也表明項目管理上比較混亂。

2、加強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的策略

2.1加強項目規劃設計和審批共組。為了減少項目變更情況的出現,應當盡力做好以下四個步驟的工作:一、選擇水平更高的規劃設計單位。可以通過公開招投標、競爭性談判等形式來選取業務水平高、設計能力好、費用合理的單位負責進行項目的規劃設計任務。二、項目的承包方需有專人負責監督工作,對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原有的設施項目、土地權屬關系和變更項目等的調查進行跟蹤監督,項目實測應當在地形圖上開展,而不應使用線狀圖。三、形成初步方案后,承包方和規劃設計方應當和項目涉及區域的群眾和干部進行深入交流,了解群眾意見,從而優化設計方案以增加群眾的認可和支持。四、項目審批必須嚴格、嚴肅進行。項目規劃設計方案一旦確定后就不允許輕易更改。如果項目進行過程中不得已需要進行變更,必須嚴格按照安管流程辦理審批手續,得到批準文件后方可繼續施工,否則推遲項目的驗收。

2.2認真做好土地權屬調整工作。做好土地權屬調整,應當認真完成以下四個階段的工作。第一,選址階段,認真調查好當前土地的權屬關系,解決權屬糾紛等問題。第二,進行可行性研究和項目的立項及審批,復核土地權屬范圍,并將結果編織成調整方案予以公示。第三,經過和當地群眾的充分交流和對方案的詳細論證,進行項目的規劃設計,并報縣級政府予以批準。第四,竣工后,根據調整方案確定新的權屬關系,并及時進行登記和公示,確保調整結果無異議。完成以上工作后,編制詳細的土地權屬調整報告等資料存檔。

2.3提高項目監理水平。要從實質上提高項目的建立水平,首先要選擇資質齊全、經驗豐富和信譽良好的監理單位。在審查投標監理單位的資質時,還應當檢驗監理工程師的專業素質,并且在雙方簽訂合同中明確要求監理人員的條件,確保監理隊伍的專業水平符合要求。第二,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監理人員的工作內容,如:監理日志、隱蔽工程施工資料、進度情況、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和整改情況等,由此來保證監理在工程施工過程中能夠起到應有的作用。第三,應當安排專人對監理的工作進行監督,如果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監理人員有違規行為,應當進行嚴格處理,發現監理人員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工作內容、未能對工程進行有效監管的,還應當對監理單位追究其責任甚至經濟損失的賠償。

2.4規范項目經費管理。通常工程項目經費超支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由于施工工期緊張或因為施工出現問題而意外增加的經費和工程項目人員私自挪用經費。對于工程項目人員私自挪用經費的情況,應當明確做好經費的管理和用途的記錄,加強監管和審計工作,確保每一筆經費都有明確合理的用途。對于趕工期或者施工問題而導致的經費超支,應當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合理做好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確定工期,避免工程趕工消耗經費,另外在前期準備過程中,要仔細考慮好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種問題,做好地形勘測等工作,保障施工過程能夠高效、有序的按計劃進行。

2.5規范項目資料整理。首先,工程驗收方應當對資料編制提出具體的要求,明確需要整理資料的范圍和標準,如比例尺、圖示圖例等細則要求。其次,項目的承包、施工和監理單位要選擇有經驗、責任心強的資料人員進行資料的編制和報告的撰寫,根據項目驗收的要求收集和整理項目進行中的各項資料,實事求是,反應可觀情況,杜絕資料造假、前后矛盾等問題的出現。國土部門還應當定期對資料的整理情況進行嚴格檢查,確保在工程驗收之前能夠消除資料中的不規范的內容。

3、結束語

篇9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為統領,以改善農村生產和生活條件為目標,以優化用地結構和節約集約用地為重點,以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緩解我縣農用地轉用指標嚴重不足的矛盾,推動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現實意義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若干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廢棄閑置的農村建設用地以及位于城鎮規劃圈外的國有工礦廢棄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拆舊建新和土地復墾,將整理新增的農用地、耕地面積,等量核定為建設占用農用地、耕地指標,直接置換用于農村居民點和城鎮建設,促進用地布局優化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省、市國土資源部門對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規模進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即通過下達一定數量的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的周轉指標(簡稱掛鉤周轉指標)來進行必要的控管。掛鉤周轉指標專項用于項目區內建新地塊的面積規模控制,并在規定時間內用拆舊地塊復墾出來的農用地面積歸還,歸還的農用地面積不得小于掛鉤周轉指標。

三、工作原則

(一)符合規劃的原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要確保項目區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要求統籌安排并科學確定掛鉤項目區,合理布局項目建新區和拆舊區,適度控制建新拆舊規模,引導城鄉用地布局和結構調整,并盡量避免城鄉建設中的二次拆遷。建新區建設占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加強與城鎮體系規劃和村鎮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增減平衡的原則。建新地塊的總面積不得大于拆舊地塊的總面積。建新地塊中建設的集約利用水平應高于現有存量建設用地。拆舊地塊復墾為耕地的數量不少于、質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與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相相合。

(三)先易后難的原則。項目區應優先選擇當地群眾積極性高、資金有保障、具有建設用地整理(拆舊)潛力的地方開展工作。通過示范,先易后難,積累經驗,以點帶面,逐步推廣。

(四)依法自愿的原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區的工作方案和實施工作必須依規依程序報批,項目區選址布局要實行認證、聽證,充分吸收當地農民和社會各界意見;項目區實施過程中,涉及農用地和建設用地調整、互換,集體土地征收,以及農民補償安置的,要實行公示,以切實維護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和群眾合法權益。

四、工作內容

(一)拆舊地塊調查

拆舊地塊主要包括:農村空閑宅基地,鄉鎮集體企業閑置地,廢棄的農村道路及其它閑置農村建設用地;國有工礦企事業單位停辦、關閉、搬遷后的廢棄地,廢棄的學校、鐵路、公路用地;停辦、關閉礦山的尾砂庫、露天采石場、采礦工業場所、塌陷區等。擬于近期抓緊對全縣各鄉鎮所有符合要求的拆舊地塊進行調進摸底,并將拆舊地塊落到相關圖件上編制一套《*縣拆舊地塊分布圖》,同時對所有拆舊地塊進行面積統計,形成《*縣拆舊地塊面積匯總表》,對各拆舊地塊現狀以及整理方向和整理資金投入預計進行登記,編制一套《*縣拆舊地塊登記簿》,形成圖、表、簿相對應、詳實可靠的*縣拆舊地塊情況檔案資料。

(二)建新地塊選擇

由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規劃局根據縣委、縣政府當前工作指導思想和縣域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有關城鎮、村莊規劃,共同落實選擇好建新地塊。

(三)編制實施方案

在完成“拆舊地塊”的調查摸底和“建新地塊”的選址落實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完成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的編制,并落實專項資金,按照規定要求進行項目申報。

(四)項目組織實施

按照經上級批準的項目實施工作方案完成“拆舊地塊”的土地整理,通過省國土資源廳的驗收后歸還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年8月16日—8月30日)

1、成立機構

成立*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蔣湘暉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鄧小艷任副組長,政府辦、國土資源局、發改局、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環保局、交通局、建設局、規劃局等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協調解決掛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掛鉤工作相關政策,從土地出讓金、耕地開墾費中落實掛鉤項目專項資金。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國土資源局內),由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劉冬芽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項目實施工作方案的編制和組織項目的具體實施。各鄉鎮和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共同配合做好項目實施相關工作。

2、資料準備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準備掛鉤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土地利用數據以及縣鄉社會、經濟、自然等歷史和現狀相關資料。

3、資金籌措

落實資金來源,合理安排經費使用,保障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順利進行。

(二)拆舊地塊調查摸底階段(20*年8月16日—9月30日)

1、實地調查“拆舊地塊”;

2、編制《*縣拆舊地塊分布圖》、《*縣拆舊地塊登記簿》及《*縣拆舊地塊面積匯總表》;

3、選擇確定20*年度申報項目的“拆舊地塊”。

(三)落實建新地塊階段(20*年8月16日—9月30日)

根據“拆舊地塊”規模,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由縣國土資源局會同縣規劃局選擇落實好20*年度申報項目的“建新地塊”。

(四)項目申報階段(20*年8月—9月)

1、制定20*年度我縣“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初步方案并申報;

2、編制20*年度掛鉤項目實施工作方案;

3、組織有關聽證。

(五)組織項目實施階段(20*年11月—2009年10月)

1、“建新地塊”項目建設實施;

篇10

一、項目申報單位概括。

包括姓名申報單位的主營業務、經營年限、資產負債、股東構成、主要投資項目、現有生產能力等內容。

二、項目概括。

包括擬建項目的建設背景、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產品和工程技術方案、主要設備選型和配套工程、投資規模和資金籌措方案等內容。

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分析

一、發展規劃分析。

擬建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等要求,項目目標與規劃內容是否銜接和協調。

二、產業政策分析。

擬建項目是否符合有關產業政策的要求。

三、行業準入分析。

項目建設單位和擬建項目是否符合相關行業準入標準的規定。

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

一、資源開發方案。

資源開發類項目,包括對金屬礦、煤礦、石油天然氣礦、建材礦以及水(力)、森林等資源的開發,應分析擬開發資源的開發量、自然品質、賦存條件、開發價值等,評價是否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的要求。

二、資源利用方案。

包括項目需要占用的重要資源品種、數量及來源情況;多金屬、多用途化學元素共生壙、伴生礦以及油氣混合礦等的資源綜合利用方案;通過對單位生產能力主要資源消耗量指標的對比分析,評價資源利用效率的先進程度;分析評價項目建設是否會對地表(下)水等其它資源造成不利影響。

三、資源節約措施。

闡述項目方案中作為原材料的各類金屬礦、非金屬礦及水資源節約的主要措施方案。對擬建項目的資源消耗指標進行分析,闡述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資源消耗等方面的主要措施,論證是否符合資源節約和有效利用的相關要求。

節能方案分析

一、用能標準和節能規范。

闡述擬建項目所遵循的國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標準及節能設計規范。

二、能耗狀況和能耗指標分析。

闡述項目所在地的能源供應狀況,分析擬建項目的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根據項目特點選擇計算各類能耗指標,與國際國內先進水平進行對比分析,闡述是否符合能源準入標準的要求。

三、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

闡述擬建項目為了優化用能結構、滿足相關技術政策和設計標準而采用的主要節能降耗措施,對節能效果進行分析論證。

建設用地、征地拆遷及移民安置分析

一、項目選址及用地方案。

包括項目建設建設地點、占地面積、土地利用狀況、占用耕地情況等內容。分析項目選址是否會造成相關不利影響,如是否壓覆礦床和文物,是否有利于防洪和防澇,是否影響通航及軍事設施等。

二、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分析擬建項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規劃要求,占地規模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集約和有效使用土地的要求,耕地占用補充方案是否可行等。

三、征地拆遷和移民安置規劃方案。

對擬建項目的征地拆遷影響進行調查分析,依法提出拆遷補償的原則、范圍和方式,制定移民安置規劃方案,并對是否符合保障移民合法權益、滿足移民生存及發展需要等要求進行分析論證。

環境和生態影響分析

一、環境和生態現狀。

包括項目場址的自然環境條件、現有污染物情況、生態環境條件和環境容量狀況等。

二、生態環境影響分析。

包括排放污染物類型、排放量情況分析,水土流失預測,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因素和影響程度,對流域和區域環境及生態系統的綜合影響。

三、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按照有關環境保護、水土保持的政策法規要求,對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的影響因素和影響程度,對治理方案的可行性、治理效果進行分析論證。

四、地址災害影響分析。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建設的項目和易誘發地質災害的項目,要闡述項目建設所在地的地質災害情況,分析擬建項目誘發地質災害的風險,提出防御的對策和措施。

五、特殊環境影響。

分析擬建項目對歷史文化遺產、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和自然景觀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并提出保護措施。

經濟影響分析

一、經濟費用效益或費用效果分析。

從社會資源優化配置的角度,通過經濟費用效益或費用效果分析,評價擬建項目的經濟合理性。

二、行業影響分析。

闡述行業現狀的基本情況以及企業在行業中所處地位,分析擬建項目對所在行業及關聯產業發展的影響,并對是否可能導致壟斷等進行論證。

三、區域經濟影響分析。

對于區域經濟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應從區域經濟發展、產業空間布局、當地財政收入、社會收入分配、市場競爭結構等角度進行分析論證。

四、宏觀經濟影響分析。

投資規模巨大、對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應進行宏觀經濟影響分析。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項目,應分析擬建項目對經濟安全的影響,提出維護經濟安全的措施。

社會影響分析

一、社會影響效果分析。

闡述擬建項目的建設及運營活動對項目所在地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和社會效益。

二、社會適應性分析。

分析擬建項目能否為當地的社會環境、人文條件所接納,評價該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