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范文
時間:2023-09-03 15: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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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我國加入WTO后,對外經濟貿易激增,跨國經營企業若要在國際貿易中取得更大的贏利就必須尋求降低國際貿易成本和費用的方法,如何減少國際貿易稅款支出即成為企業面臨的現實問題。由于世界各國(或地區)的稅種、稅率、稅收優惠政策等千差萬別,為企業開展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廣闊的空間;經濟全球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市場自由化以及電子商務的發展都為國際稅收策劃提供了可能。在科技進步、通訊發達、交通便利的條件下,跨國企業資金、技術、人才和信息等生產資料的流動更為便捷,這為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提供了條件。“國際稅收籌劃”在國際上早已成為企業投資、理財和經營活動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但在我國還是個新概念。我國企業要從維護自身整體的長遠利益出發,摒棄偷、漏稅等短期行為,利用國際稅法規則,對生產經營活動事先進行安排和運籌,使企業既依法納稅又能充分享有國際稅法所規定的權利和優惠政策,以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
一、什么是國際稅收籌劃
國際稅收籌劃是指跨國納稅義務人利用各國稅法差異,通過對跨國籌資、投資、收益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合理的事先規劃和安排,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減少或消除其對政府的納稅義務。國際稅收籌劃是國內稅收籌劃在國際范圍間的延伸和發展,其行為不僅跨越了國境,而且涉及到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稅收政策,因此國際稅收籌劃較國內稅收籌劃更為復雜。國際稅收籌劃必須同時滿足下列三個條件:一是國際稅收籌劃的主體是具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即納稅人;二是稅收籌劃的過程或措施必須是科學的,必須在稅法規定并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精心安排,才能達到的;三是稅收籌劃的結果是獲得節稅收益。因此,偷稅、漏稅盡管能達到稅款的節省,但由于其手段違法,不屬于稅收籌劃的范疇。
二、國際稅收策劃的可行性分析
企業要進行國際稅務策劃,首先要對各國的稅制有較深的認識。因為國際稅務策劃的客觀基礎是國際稅收的差別,即各國由于政治體制的不同,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國稅制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這種差異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務籌劃提供了可能的空間和機會。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兼顧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因此,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各國之間稅收的差異
世界各國都是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來制定符合其利益的稅收制度的,因而在稅收制度上各國存在一定的差別,跨國企業可利用這些差別如選擇低稅經營、對納稅義務確定標準的差異、稅率的差異、稅收基數上的差異等進行有效的稅收策劃。
此外,各國在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別。一般說來,發達國家稅收優惠的重點放在高新技術的開發、能源的節約、環境的保護上;而發展中國家一般不如發達國家那么集中,稅收鼓勵的范圍相對廣泛得多。為了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發展中國家往往對某一地區或某些行業給予普遍優惠,稅收優惠政策相對要多一些。可見,不同國家稅收制度的差異為跨國經營的稅收籌劃提供了種種可能,跨國經營者面對的稅收法規越復雜,稅收負擔差別越明顯,其進行籌劃的余地就越大。
(二)避稅港的存在
避稅港是指為跨國經營者取得所得或財產提供免稅和低稅待遇的國家和地區,為眾多跨國投資者所青睞。由于避稅港的稅負很輕,如百慕大對所得、股息、資本利得和銷售額不征收任何稅收,也不開征預提和遺產稅,因而成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理想場所。
(三)稅收協定網絡的不斷拓寬
目前,世界上國家與國家之間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已有1000多個,我國已與63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隨著貿易全球化進程的日益加快,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所簽訂的稅收協定將會越來越多,這將成為跨國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的溫床。由于稅收協定對締約國的居民納稅人提供了許多優惠待遇,所以跨國納稅人在選擇投資國時一定要注意這些國家對外締結協定的網絡情況。
(四)經濟全球化提供了稅收籌劃的新環境
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貿易自由化和金融市場自由化為跨國經營進行稅收籌劃提供了更大的可能。由于國際資本流動的加速和自由化降低了資本成本,提高了稅收負擔在公司決策中的重要性,因此也加強了跨國經營進行稅收籌劃的意識。
從上述分析可知,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就是各國稅制的差異。企業只有在全面掌握有關國家稅收法規及其具體稅制的基礎上,加以考慮一些其它客觀因素,才有可能制定出正確的稅務籌劃方案。
(一)利用投資地點的合理選擇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1.充分利用各國的稅收優惠政策,選擇稅負水平低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
在跨國經營中,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稅收負擔水平有很大差別,且各國也都規定有各種優惠政策,如加速折舊、稅收抵免、差別稅率和虧損結轉等。選擇有較多稅收優惠政策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必能長期受益,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率,從而提高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同時,還應考慮投資地對企業的利潤匯出有無限制,因為一些發展中國家,一方面以低所得稅甚至免所得稅來吸引投資;另一方面又以對外資企業的利潤匯出實行限制,希望以此促使外商進行再投資。此外在跨國投資中,投資者還會遇到國際雙重征稅問題,規避國際雙重征稅也是我國跨國投資者在選擇地點時必須考慮的因素,應盡量選擇與母公司所在國簽訂有國際稅收協定的國家和地區,以規避國際雙重征稅。
2.盡量選擇在國際避稅地進行投資
目前,世界各國普遍使用三種稅制模式,即以直接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模式和低稅制模式。實行低稅制模式的國家和地區一般稱為“避稅地”,主要有三種類型:(1)純國際避稅地,即沒有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凈財產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國家和地區,如百慕大、巴哈馬等;(2)只行使地域管轄權,完全放棄居民管轄權,對源于國外所得或一般財產等一律免稅的國家和地區,如瑞士、香港、巴拿馬等。(3)實行正常課稅,但在稅制中規定了外國投資者的特別優惠政策的國家和地區,如加拿大、荷蘭等。顯然,投資者若能選擇在這些避稅地進行投資,無疑可以免稅,取得最大的經濟效益。
(二)選擇有利的企業組織方式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跨國投資者不同的企業組織方式在稅收待遇上有很大的差別,如采用分公司和子公司時:子公司由于在國外是以獨立的法人身份出現,因而可享受所在國提供的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而分公司則是企業的一部分派往國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但子公司的虧損不能匯入國內總公司,而分公司的虧損則可匯入總公司。因此跨國經營時,可根據所在國企業情況采取不同的組織形式來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例如,在海外公司初創期,由于虧損的可能性較大,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組織形式,而當海外公司轉為盈利后,若及時地將其轉變為子公司形式,便能獲得分公司無法獲得的許多稅收好處。
(三)選擇有利的資本結構和投資對象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企業的經營資本通常由自有資本(權益)和借入資本(負債)構成,各國稅法一般規定股息不作為費用列支,只能在稅后利潤中分配,而利息則可作為費用列支,允許從應稅所得中扣減。因而,企業要選擇自有資本與借入資本的適當比例以獲得更多的利益,如企業選擇融資租賃既可以迅速獲得所需資產保障企業的舉債能力,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按規定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了納稅基數。對于投資對象的選擇,跨國經營者應著重了解投資國有關行業性的稅收優惠及不同行業的稅制差別。
(四)利用關聯企業交易中的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轉讓定價是指關聯企業之間內部轉讓交易確定的價格,通常不同于一般市場上的價格,轉讓定價可以高于、低于或等于產品成本。國際關聯企業的轉讓定價往往受跨國公司集團利益的支配,不易于受市場一般供求關系約束。由于在現代國際貿易中,跨國公司的內部交易占有很大的比例,因而可利用高低稅收差異,借助轉移價格實現利潤的轉移,以減輕公司的總體稅負,從而保證整個公司系統獲取最大利潤。
(五)通過避免設常設機構來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常設機構是指企業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場所,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和作業場所等。它已成為許多締約國判定對非居民營業利潤征稅與否的標準。對于跨國經營而言,避免了常設機構也就避免了立刻在非居住國的有限納稅義務。特別是當非居住國稅率高于居住國稅率時,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因而,跨國經營者可通過貨物倉儲、存貨管理、廣告宣傳或其他輔營業活動而并非設立常設機構來達到在非居住國免稅的義務優惠。
(六)通過選擇有利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會計方法的多樣性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保障,跨國企業應選擇符合國際稅務環境的會計核算方法。為減輕對外投資建立的公司的稅務負擔,跨國企業要注重對東道國稅務會計的研究,巧妙地使用各種會計處理方法,以減輕稅務或延緩納稅。如平均費用分攤是最大限度地抵銷利潤、減輕納稅的最佳方法。
除此之外,各項基金的提取、會計科目的使用與會計政策都是稅務籌劃的內容。
四、企業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時應注意的問題
跨國納稅人面對風云變幻的世界經濟氣候和錯綜復雜的國際稅收環境制定國際稅收計劃,其根本目的在于納稅負擔最小化。因此,筆者認為,我國跨國經營企業在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深入了解各國稅收制度及相關信息
要了解各國的稅收制度、稅種、稅率、計稅方法以及在各國的經營形態、收益的種類、經營內容、稅收地點以及政治、軍事、科技、文化、民俗等,這些都影響著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而影響著企業的財務和稅務安排。
(二)要有多個備選方案
跨國經營企業應全面分析情況,從各個角度盡可能地設計多個備選方案,并從中選擇最有利的方案。
(三)要有全局觀念
跨國企業應站在全球宏觀角度看問題,追求每項稅負最小化并不等于整體納稅負擔最小,追求稅負最小不等于收入一定最大。如某國稅收情況于己有利,但該地的經濟環境和地理環境卻很糟糕,利用它反而因小失大等等。
篇2
關鍵詞:跨國公司稅收籌劃
國際稅收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之間發生的跨境交易行為進行征稅的一系列稅收規則。國際稅收的籌劃需要擁有豐富的國際稅收原理知識,從而找到一條不僅減少納稅而又不損害商業活動和資金流的途徑。
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相關問題
(一)稅收籌劃的內涵
西方國家對稅收籌劃的研究起源于1935年的“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在該案例中,湯姆林爵士做出了有關稅收籌劃的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這種觀點得到了英國及法律界的廣泛認同。此后,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IBFD)編撰了《國際稅收辭匯》一書,書中對稅收籌劃下了更加精準的定義:“稅收籌劃是指通過納稅人經營活動或個人事務活動的安排,實現繳納最低的稅收”。
(二)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特征
跨國公司指的是集團的公司內部結構體系,包括總持股公司和分布在與母公司非同一稅收管轄區內的其他國家中的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除了具備一般稅收籌劃(國內稅收籌劃)的特點以外,還有以下兩個不同于國內稅收籌劃的特性:
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具有國際性。所謂國際性指的是跨國經營稅收籌劃是在國際范圍內開展的,涉及各國稅收法規以及國際稅收協定;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活動具有復雜性。復雜性是指相對于一般的稅收籌劃活動,國際稅收籌劃面臨的是多變的國際政治經濟稅收環境,規劃的是跨國投資經營等活動,其復雜程度及不可預見性要遠超過一般稅收籌劃活動。
(三)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原則
1.合法性原則:跨國公司的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必須嚴格遵循各國法律以及國際稅收協定,不能觸犯、違反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國際稅收條文。
2.經濟性原則:跨國公司稅收籌劃活動既要能夠減輕單獨子公司及海外分支機構的稅收負擔,又不因取得稅收利益而影響全球經營戰略的實施,犧牲其整體利益。
3.計劃性原則:該原則要求跨國公司總部對其國際稅收籌劃活動做出細致統一的安排,并適時進行檢查和調整,以免與有關國家變更后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相抵觸或不符合經濟原則。
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是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之一,通過合理的公司組織形式選擇,可以有效的降低跨國企業的國際稅負。
(一)跨國分公司或子公司
跨國公司進行海外投資拓展市場時,首先遇到的問題便是公司組織形式的選擇。一般的,跨國公司的海外分支機構主要有跨國分公司與跨國子公司兩大類。
根據《國際稅收辭典》中對子公司的注釋,子公司指的是那些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屬公司或是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實體資格,只是作為公司的分支機構而存在。
一般來說,和設立分公司相比較,設立子公司有如下優點:在東道國只負有限的債務責任;子公司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只限于生產經營活動方面,而分公司則要向總公司報告全面情況;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其所得稅計征獨立進行。子公司可享受東道國給其居民公司包括免稅期在內的稅收優惠待遇;東道國適用稅率低于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計利潤可得到遞延納稅的好處;子公司利潤匯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靈活的多;許多國家對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規定減征或免征預提稅。
然而,分公司的設立也有它的優點:分公司一般便于經營,對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分公司承擔的成本費用可能要比子公司節省;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只就流轉稅在所在地繳納,利潤所得由總公司合并;分公司交付給總公司的利潤通常不必繳納預提稅;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的資本轉移,因不涉及所有權變動而不必負擔稅收。
由此可見,與分公司相比,子公司的稅收體系相對獨立,它通過避免母公司管轄區對其所征收的稅收,有效解決了棘手的雙重征稅問題。然而,事物總是具有兩面性,由于子公司資產的相對獨立,國外子公司的虧損不能沖抵母公司的利潤,母公司也不承擔自己子公司的義務。從這個基本差別出發,投資公司形式取決于所能帶來的稅收利益。
例如,某跨國公司集團的利潤為1000000英鎊,其中,母公司的國內利潤為900000英鎊,所得稅率為33%;國外投資公司利潤為100000英鎊。假如采用設立分公司的形式,利潤所得將匯總到總公司繳納稅款,故該跨國公司需交所得稅1000000×33%=330000英鎊。
假如國外投資為子公司形式,再將子公司在所在國的稅負分為兩種情況進行比較:一種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低,為10%,應繳稅收為10000英鎊;另一種情況是子公司東道國所得稅率比母國高,為40%,應繳稅收為40000英鎊。
從表1可以看出,在第二種情況下,整個集團多繳納了700英鎊的所得稅,稅收負擔增加了0.7%,超過了在國外設立分公司的應繳稅額。由此可見,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低于母公司所在國,為了得到更多的稅收利益,可以采用子公司的形式。而如果投資目標國的稅率高于母公司所在國,分公司應該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二)設立金融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經常要從國外的金融機構或公司籌措資金,但如果向一個與跨國公司居住國無任何相關稅收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借款,跨國公司居住國對跨國公司支付給境外貸款者的利息就要征收很高的預提稅。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境外貸款者不愿意承擔這筆額外稅收,于是,他們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以及其它費率的方式把稅收負擔轉嫁給跨國公司。為了避免高額的貸款利率,跨國公司就必須在第三國設立金融公司,通過公司對境外貸款者進行融資,從而達到稅后利潤最大化。
(三)設立投資公司的稅收利益
跨國公司的海外投資公司主要從事有價證券的投資。如果母公司所在國對財產轉讓的增益征收資本利得稅,財產租賃收益要繳納不動產所得稅,為了得到稅收利益,母公司可以選擇在一些免征上述稅收的國家或地區建立財產投資公司,以此來辦理這方面的業務。從國際稅收籌劃角度看,投資公司最好把匯集的資金以資產形式進行配置。如果投資公司位于無稅管轄區,那么可以將其資金用于投資免稅債券,或使其成為避稅地銀行的存款。在這兩種情況下,公司將可以有效避免向利息征收預提稅。如果購買外國公司的股份投資于資產基金,那么風險和稅收負擔都會增加,對客戶不利。母公司在無稅管轄區建立投資公司吸收基金,后將其投入國際金融市場中投資回報率高的資產、不動產等。為了避免預提稅,要選擇對資產所得不征預提稅,或者按國際稅收協定可少繳預提稅的國家或地區。投資公司的利潤來自于其投資所得與對小股東支出之間的差額,這筆利潤沒有所得稅,可用于跨國集團的投資項目。此外,以可靠的銀行和金融公司作為金融中介人,也可提高投資的可靠性。
轉移定價法在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中的應用
(一)轉移定價法釋義
轉移定價指的是在分權經營體制下,關聯企業對于分權部門之間的產品或服務內部交易所制定的價格,是為了解決企業內部資源配置和分權部門業績評價問題而產生的,是企業內部重要的資源分配機制和激勵機制。
轉移定價法目前已被廣泛應用在跨國公司的稅收籌劃當中,而它的大量應用,對企業以及國家都帶來了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運用轉移定價可以將集團利潤轉移至某些特定子公司,提高其效益,為處于創業階段的子公司提供經濟支持,或對該子公司管理層進行激勵;運用轉移定價可以減少對外公布的利潤,減少企業稅負;運用轉移定價在企業集團各子公司之間進行利潤分配以及整體資源的統一調配,實現資源最優配置;運用轉移定價改變基本成本來擺脫政府的價格管制,避免反傾銷、反壟斷指控;運用轉移定價將稅前利潤從高稅率國家轉移至低稅率國家,可以減少跨國集團的稅收負擔,保證集團的利潤最大化;通過制定和改變跨國集團的轉移定價規則,會改變相關國家的外貿額。
(二)轉移定價發生的領域
國際關聯企業之間的轉移定價(也稱轉讓定價)發生在有形財產的銷售、無形財產的轉讓、服務提供等領域。
有形財產指的是一切物質性的有用的東西,通常也稱為貨物。從商業角度,主要包含三大類即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包括及其設備和生產線)。無形資產是不具有物質實體卻能使擁有者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受益的非流動性資產。包括知識產權、行為權力和公共關系三大類。服務的提供也是關聯企業間進行轉讓定價的重要領域。國際關聯企業間的服務提供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其一可稱為日常服務的提供,如提供會計、法律服務。其二是與無形資產轉讓相關的技術協助。其三本質上也是屬于技術協助但與無形資產無關,如提供生產和質量控制方面的技術協助。在后兩種情況下,如果企業不按照市場公開公平的作價標準,來收取或支付報酬,就產生轉讓定價的事實。其四是管理性的服務,最典型的例子是公司總部派遣雇員到外國分支機構管理新的設備和訓練當地員工,在該雇員報酬支付標準和在何地入賬上,公司會做出有利于其整體利益的安排。
(三)跨國企業如何利用轉移定價法進行國際稅收籌劃
跨國企業通過轉移定價,可以使設在不同國家的關聯企業收入和費用發生增減,其結果必然影響有關國家的相應稅收收入。以轉移定價進行的國際收入與費用的分配,涉及四方面的分配關系的變化:
跨國集團內部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另一方企業與其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征納分配關系的變化;跨國關聯企業交易雙方所在國稅務當局之間財權分配關系的變化。
具體來說,筆者將利用轉讓定價影響跨國企業成本、利潤的常見方式總結為以下八個方面。通過商品交易,如在關聯企業間供應原材料和零部件,銷售商品上采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增加或減少子公司利潤;通過關聯公司之間相互提供技術、管理、設計、維修、廣告咨詢等勞務費用,影響子公司的成本利潤;通過抬高向子公司出售的固定資產價格擴大折舊基數,影響子公司的產品成本;利用子公司系統銷售機構人為提高或降低傭金回扣,影響公司銷售收入;利用公司的運輸系統,通過向子公司收取較高或較低的運輸裝卸和保險費用,影響子公司銷售成本;在關鍵公司之間人為制造呆帳、損失賠償等來增加子公司的費用支出;通過提供貸款利息高低影響產品成本費用;關聯公司之間通過租賃機器設備轉移利潤。
為了說明轉移定價在國際稅收籌劃中是如何降低企業稅負的,本文舉例說明。假定母公司所在國甲國所得稅稅率為40%,子公司所在國乙國稅率為30%,子公司要把一批產品賣給甲國的母公司,這批產品的總成本為5000元,子公司原定價為7000元,現增加到8000元,母公司最后以9000元的價格出售。現比較子公司提高轉移定價后跨國公司的總稅負變化:
該跨國公司原稅負:(7000-5000)×30%+(9000-7000)×40=1400
提高轉移定價后的稅負:(8000-5000)×30%+(9000-8000)×40%=1300
上例公司通過提高價格的方法把母公司的利潤轉移到稅率相對較低的子公司,從而降低了企業的整體稅收負擔。
跨國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建議
審查國內法征稅條款和稅收遵從規則,了解交易所涉及國家的稅收法規以及稅收慣例;通過費用扣除,減少稅前利潤,減少企業所擔稅負;利用給予外國資本和技術等的特殊手段減免。有的國家對外國的資本技術給予特殊的稅收減免;對外國利潤延期納稅。延期納稅就時間成本來說提供了一種節稅機會。通過設立中介公司,改變會計期間,使用不同的法律實體來推遲納稅;通過利用離岸金融中心或避稅天堂將未分配的利潤留在國外,避免本國納稅;通過來源分攤辦法將稅前利潤在各個不同的受益國之間進行分割。跨國企業的稅基必須根據世界各國營業活動恰當的結果給予分割;最大可能的使用外國稅收抵免。許多國家通過抵免法實行雙重稅收優惠。它們可能只對預提稅實行直接抵免,也可能就股息對潛在的收入實行間接抵免;仔細審查跨國交易中的匯兌損益。跨國交易不可避免地要考慮外匯兌換損益及其稅收后果;利用恰當法律機構來實現營業和稅收的目標。海外經營可以通過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實體進行。對于稅收籌劃,每種實體都有長處也有不足。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只有當公司利潤分配給股東時才對股東征稅;遵守不同國家的國內稅法和反避稅措施。
參考文獻:
1.劉劍文.國際稅收基礎.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
2.曲孫蘭.國際稅收學.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
篇3
[關鍵詞]稅收籌劃;跨國稅收籌劃;融資租賃;避稅港
一、跨國稅收籌劃的涵義
稅收籌劃是納稅義務人運用合法的方式最大限度的減輕或消除稅務負擔的行為。國際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國際納稅的大環境下,利用不同國家的稅法差異和缺陷,通過人財物在不同國家或稅境之間的轉移,實現最大限度的減少或規避納稅義務。從而達到利潤的最大化。
從國際納稅籌劃的定義,我們可以發現國際納稅籌劃并不只局限于從事對外經濟活動的納稅主體,而對于那些只在國內的、也要求實現本納稅區的稅務籌劃的經濟主體也可以通過將經營所得轉移到具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國家或地區去。這樣通過將資本投入到收益最大而稅收負擔最小的地區就可以實現利潤的更大化。
二、納稅人進行跨國稅收籌劃的客觀基礎
如前所述。不同國家的稅收制度都是根據本國的具體情況和政策導向制定的,因此不同國家的稅收制度存在一定的差異,這也就為跨國納稅籌劃提供了實施的客觀條件。
1、稅收管轄權的差異。世界各國在形式稅收管轄權時,對納稅征收對象有著不同的規定。有的國家和地區采取按地征收的原則,只對本國境內的各種應稅收入征稅,而不管該經濟主體是否屬于本國國籍或在本國注冊成立的:有的國家和地區采取屬人的原則,只對數本國國籍或在本國注冊的經濟主體征稅,而不管其收入發生是否在本國境內:還有的國家和地區采用屬地和屬人相結合的原則進行稅收征收。
2、稅率的差異。不同的國家在制定稅率時都有自己的考量,或者是經濟方面的原因,或者是政治方面的原因。總之,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稅率制度。有的國家稅率很高,而有的國家和地區稅率很低,甚至不征稅:有的國家采用的比例稅率,有的國家采用的累計稅率,還有的國家采用不同稅率結合的稅收制度。稅率上的差別就為跨國納稅籌劃在選擇合適的納稅地點提供了條件。
3、納稅基礎的差異。由于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稅收優惠和稅收減免政策,因此在計算應納稅收入時,各國對收入和費用的處理和確認方面就有很大的差異。從而導致相同收入的納稅人在不同納稅地區的賦稅不相同。
4、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同。各國為了吸引國外投資者,往往都會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不僅在發展中國家,這在發達國家也是常見的。但是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政策導向和經濟發展方向,因此不同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也會存在差異。這樣無疑給經濟主體選擇合適的納稅區提供了有力條件。
5、避稅港的存在。避稅港是指向跨國納稅人提供較低稅收、免除稅收或者提供大量稅收優惠政策的國家和地區。如百慕大、開曼群島、巴哈馬、馬恩島、香港等地區。這些稅收避風港的存在為跨國避稅籌劃提供了理想的場所。
三、我國企業進行跨國稅收籌劃的方法
(一)利用國際融資租賃進行跨國稅收籌劃
1、利用國際融資租賃進行跨國稅收籌劃可行性
國際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國家的一種融資租賃活動,其產生是源自于戰后國際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融合和迅速發展。國際融資租賃不僅具有一般融資租賃的優點和特點,而且由于其含有涉外因素,因此承租人擁有更自由的設備選擇權,可以在全世界范圍內選擇符合條件的供貨商和設備。由于國際融資租賃是在全球范圍內展開的,這樣這種方式還可以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受到了各國政府的重視和推動。其中,各國政府對國際融資租賃提供的稅收優惠政策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同時,這也為我們通過國際融資租賃活動來進行跨國納稅籌劃提供了平臺。
2、我國企業利用國際融資租賃進行跨國納稅籌劃的方法
根據我國稅法對融資租賃業務的處理,我們可以知道出租人在出租設備時是被當作出售設備來進行確認。這樣,出租人既不能提取折舊,也沒有可以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對于國內出租人來說就可以通過國際融資租賃業務來籌劃稅收,通過在全球范圍內尋找將融資租賃視為實質租賃并有加速折舊和投資抵稅制度的國家,并在那里建立子公司。通過建立的子公司來開展國內業務就可以實現節稅的目的。
對于承租人來說,由于國內的稅法規定承租人可以利用加速折舊的方法提取折舊,且具有稅收遞減政策,是有利于節稅的。若承租人想實現利益最大化,可以選擇其所在國把融資租賃視為租賃行為的融資租賃公司,就可能減少融資租賃成本。
(二)通過避稅港進行跨國稅收籌劃
1、通過避稅港進行跨國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避稅港,又叫國際避稅地、稅收天堂、離岸中心等,是指由于歷史、制度或經濟上的原因形成的可以被人們用于規避所得稅或財產稅的國際避稅國際和地區。目前,避稅港對跨國投資者實行的特許稅務處理主要有對跨國投資者的境內境外收入均不征稅和對跨國公司境內所得征收很少的稅,對境外所得不征稅兩種方式。此外,有的避稅港雖然沒有明確對跨國投資者減稅或免稅,但通過稅收優惠政策使得投資者享受避稅港的待遇,如英國、愛爾蘭和盧森堡等國家。
2、我國企業利用避稅港進行跨國稅收籌劃的方法
由于我國的稅收法律規范不健全,對利用避稅港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限制比較弱,比如避稅港具有高度的保密性,這樣就很難判斷投資公司的管理機構是否在我國境內。因此,我國企業利用避稅港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有很大的空間。我國企業可以分別利用利用離岸公司、控股公司和轉讓定價進行節稅三種方式進行跨國稅收籌劃,也可以將上面的三種方式結合起來進行稅收籌劃,在避稅港設立離岸公司,將該離岸公司同時作為母公司和控股公司,享受免交所得稅和減免預提稅的好處。該離岸公司開展貿易、服務等利潤中轉業務,通過轉讓定價把利潤轉移到避稅港。免交了這些利潤的所得稅。
參考文獻:
[1]劉儒咼,跨國公司國際稅收籌劃分析,稅收征納,2008;
篇4
(濟南高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山東濟南250101)
[摘要]本文首先對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成因進行分析,并從相關角度,結合筆者在跨國公司中的工作實踐,分析了跨國公司不同的稅收籌劃方法,最后提出加強國內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相關建議,拋磚引玉,希望為國內跨國公司在國際化的舞臺上進行稅收籌劃提供幫助。
[
關鍵詞 ]跨國公司;稅收籌劃;淺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2.065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的公司逐漸走出國門,在世界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其經營的國際化必然會引起稅收的國際化,由此盡早研究各國稅收間的差異,以合法的方式進行稅收籌劃以減輕稅負,節約企業成本,更有利的參與到國際競爭中,成為中國跨國公司應研究的重要課題。
1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動因
1.1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外因分析
跨國公司又稱國際公司或多國公司,它的生產經營活動遍布多個國家,眾多國家都有其分支機構,由于不同國家或地區的稅收差異,跨國公司較單一的國內公司來說,具有先天的稅收籌劃的外在動因,這主要是由以下五個方面決定的:
其一稅率政策不同,如歐洲一些發達國家稅率達50%以上,包括中國在內的一些發展中國家,為吸引外來投資,往往采取較低的稅率,另外一些避稅港則為零稅率,由此稅率差異往往成為跨國公司投資時考慮的重要因素。其二各個國家納稅方式存在差異,在計算應納稅收入時,各國對納稅項目的規定往往有很大差異。其三稅收管理效率上的差異。其四各國互相之間稅收政策上的差異,避免雙重稅收協定是指國家間為了避免和消除向同一納稅人、在同一所得的基礎上重復征稅,根據平等互惠原則而簽訂的雙邊稅收協定。國際間避免雙重征稅方法上的差別。其五納稅主體的差異,政府征收方式上的差異,如有的實行居民管轄權征收,有的實行地域管轄權征收。
1.2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內因分析
跨國公司為最求利潤最大化,會盡可能減輕稅負,降低企業成本,所以通過自身所追求的目標來看,進行合理避稅,做好整體的納稅籌劃工作也是各跨國公司在財務管理中必須要求考慮的。
2跨國公司稅收籌劃的主要方法
(1)選擇有利的經營投資地點。一方面來說,不同的國家稅收制度和稅收政策千差萬別,稅收負擔水平也不盡相同,同時各國也都有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規定等。比較著名的跨國企業都選擇有較多稅收優惠的國家和地區進行投資,從而長期受益,獲得較高的投資回報率,提高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例如我國改革開放前三十年,從中央到地方陸續出臺了各類鼓勵政策,包括各類稅收返款等,截至2011年,全球500強企業中已有超過470家在中國落戶,國家從稅收政策角度為吸引外商投資發揮了很大的作用。目前,世界上還有各種稅收優惠政策的經濟性特區,這些地區總體稅負較低,是跨國投資者投資優先選擇之地,例如開曼群島、百慕大,即沒有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也沒有凈財產稅、遺產稅和贈與稅等;再如中國香港,對來源于國外的所得或一般財產等一律免稅的國家和地區;還有像英國、愛爾蘭在稅制中規定了便利外國投資者的特別優惠政策。跨國公司一是通過設在避稅地的總部公司中轉,整個公司將利潤體現在免稅或低稅的避稅地,從而達到總體稅負減輕的目的;二是通過設立國際控股公司、國際信托公司、國際金融公司、受控保險公司、國際投資公司等進行稅收籌劃,可以獲得少繳預提稅方面的利益等。
(2)選擇有利的納稅主體。跨國公司直接對外投資的組織形式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兩種,分公司是不具備獨立法人主體的分支機構,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一切經營行為應在母公司的授權下進行,行為后果及責任由母公司承擔,通常不獨立建賬。不能獨立對外簽合同進行經營活動,單獨對外擔保無效。說白了,分公司就像個辦公室,所有權利義務要由母公司承擔。子公司是母公司對外控股或參股的具備獨立法人主體資格的民事權利主體,子公司可以獨立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在法律上的主體地位與母公司一樣。只不過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東,由母公司行使經營管理權并享有股東權利義務。這兩種組織形式在納稅時有很大差別,跨國公司應根據投資國的具體情況,對這兩種組織形式加以比較進行選擇。
另外許多國家都對常設機構,即公司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的固定場所,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作業場所等的利潤進行征稅。目前,它已成為許多締約國判定對非居民營業利潤征稅與否的標準。對于跨國經營而言,避免了常設機構,也就隨之有可能避免在該非居住國的有限納稅義務,特別是當非居住國稅率高于居住國稅率時,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因而,跨國企業可通過貨物倉儲、存貨管理、貨物購買、廣告宣傳、信息提供或其他輔營業活動而并非設立一常設機構,來達到在非居住國免予納稅的優惠。
(3)選擇有利的經營行為。轉讓定價是指在國際稅收事務中,有關聯各方之間在交易往來中人為確定價格,而非獨立各方在公平市場中按正常交易原則確定價格。世界各國對轉讓定價避稅都采取了相應的反避稅措施。因而合理的利用轉移定價選擇有利的經營行為進行稅收籌劃需要在遵守各國法律政策的前提下進行,轉讓定價的制定過程是一項十分嚴謹和復雜的工作。目前,各國都將出于避稅目的的轉讓定價作為反避稅的頭等目標,并制定轉讓定價稅制,這為跨國經營企業利用轉讓定價進行國際稅收籌劃帶來了難度。例如最近據新華社報道,中國聯合多國稅務部門調查出“中國反避稅第一大案”,全球知名公司M公司的中國子公司補稅及利息共計8.4億元(約合1.4億美元),其未來每年將為中國增加稅收1億多元。但各國為了吸引外資,增加就業,發展本國經濟,轉讓定價稅制的規定和具體實施往往松緊不一,從而又為跨國經營企業利用轉讓定價來進行稅收籌劃創造了較大的彈性空間。
3對我國跨國公司進行稅收籌劃的建議
一是廣視角。要有立足于全球的視野,對各國稅收制度、稅收政策及相關信息深入了解。世界各國稅收制度各不相同,其中稅種、稅率、計稅方法各種各樣,納稅關系也很復雜。另外,在各國的經營、收益的方式種類、經營內容、納稅地點以及國情包括政治、經濟、科技、文化、民俗等都影響著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而影響企業的稅收籌劃。
二是多角度。在進行稅收籌劃時,要站在多個角度,準備多個備選方案。跨國經營公司應全面分析情況,逐個分析,從不同角度,結合時間和空間要素,從中選擇最有利的方案。
三是全方位。進行跨國稅收籌劃,還要有全局觀念。跨國公司應全方位看問題。追求整體稅負最小化,避免過于追求某一國的稅負最小化或某一項目的稅負最小化而忽視整體稅負。
四是重長遠。跨國公司在稅收籌劃時要具有長遠觀念。稅收籌劃應考慮長遠利益,不能單純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略長遠利益。我國跨國公司應制定較長期的、整體的稅收籌劃方案。
五是夯基礎。對跨國公司而言,要注重內部人才培養,夯實基礎、抓好內功。首先要培養一批懂財務、稅收、外語、電腦的財務管理人才,為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提供必備條件。
綜上所述,在我國跨國公司要特別重視稅收籌劃工作,提前研究稅收籌劃并糅合到經營戰略和公司經營計劃之中,借鑒學習國外跨國公司成熟經驗,選擇適合自身特點的稅收籌劃方案,實現企業經營收益最大化的目標。
參考文獻:
[1]張中秀.現代企業的合理避稅籌劃[M].北京:中華工商聯合出版社,2000.
篇5
【關鍵詞】國際稅務籌劃;稅收;企業;會計
一、國際稅務籌劃的概念
(1)國際稅務籌劃的定義。國際稅務籌劃(International Tax Planning)是指納稅人為了在納稅過程當中更多的取得稅收利益,對涉及跨國經營組織形式和交易活動所作的詳細周密的事前安排。即納稅人在進行跨國經營而需要作出決策時,如果有兩個或者多個合法的方案的前提下,將采用稅負最少的決策。(2)國際稅務籌劃的實質。國際稅務籌劃的實質上是制定一種避稅的方案。何謂避稅,不同的國家對這個概念持有各自的認識和觀點,之間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差異,但半數以上觀點認同狹義的國際避稅(International Tax Avoidance)或順法意識避稅、正當避稅更能囊括國際稅務籌劃的特征,即納稅人采用合法的手段,利用了國際各國稅收之間的差別以及相關國家稅法存在的不完善和漏洞、缺陷,以減輕或規避納稅負擔為目的,在應稅事項尚未發生之前就對經濟交易活動進行計劃和安排,從而實現降低企業賦稅,增加企業利益的目標。
二、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1)我國大部分涉及多國經營的企業稅務籌劃意識缺乏。
部分企業的領導由于欠缺財務、稅收知識的相關知識,并且法律意識淡薄,所以在制定企業財務策略中想要降低納稅成本時,通常使用偷逃稅款、勾結稅務人員等方法,而不是通過對自身的稅務進行合理的籌劃合法地避稅節稅。特別是老一輩的企業家,我國改革開放之初的法律漏洞,也許沒有讓他們意識到隨著經濟迅猛發展的同時,經濟方面的法律也逐步完善,必然要求經營決策者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水平也要不斷提高,才能順應經濟、法律、時代的發展。(2)稅務籌劃工作缺乏良好的習慣與基礎也是我國許多企業的目前現狀。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中不夠負責任或者不按財務章程辦事,對于不良財務習慣抱不以為然的態度等不規范的財務管理狀況依然存在。許多財務預算不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就直接通過企業領導的主觀意愿來做決定,這種情況下,領導的判斷就可能基于自身的因素或者外部因素或多或少的存在主觀臆斷乃至出現片面以及偏差,人為的增加了企業的成本與負擔,更不用提對此冷靜客觀規范的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了。(3)許多企業的會計工作者只側重了會計的核算功能、提供會計信息等基礎工作,對稅收成本的控制并不是很在意,沒有意識到稅務籌劃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以及這也是自身工作的一部分;而管理人員則認為稅收籌劃與自身無關,是屬于財務部門的職責,忽略了稅務籌劃需要管理人員與財會人員共同協作、共同承擔、缺一不可的必然要求。沒有管理人員參與的稅收籌劃不具有方向性和目的性,沒有財會人員參與的稅收籌劃不具有準確、精確性。只有兩者配合,從宏觀和微觀做到協調適應,才能制定出最合理的稅收籌劃。相互忽略甚至互相推諉的現象,只會讓稅務籌劃工作成為無人負責的工作盲區。(4)我國部分企業的體制不夠完善,人員管理不嚴格。這些企業的會計從業人員,沒有經過系統或者全面的培訓與教育,導致素質低,業務能力差,加上自身會計制度本就不健全,做出來的會計賬目、會計信息不符實,也使得稅務籌劃無從入手。因此企業的稅務籌劃成效始終不理想,花了力氣但是沒有達到良好的效果,勢必會影響企業決策者對于稅收籌劃的積極性,久而久之,企業的稅收籌劃也就開展不起來了。這樣的企業,更無從去熟悉國際稅收和金融知識,了解各國的稅收制度,很難完成國際稅務籌劃工作。(5)由于國際稅務籌劃的專業性,需要扎實的財會水平,還要了解和熟悉國際稅收和金融知識,知曉各國的稅收制度與法律法規,恰恰我國這方面的培養人才的體系還不夠完善,具有這些專業知識和業務知識,具有較好業務能力的人才很少,國外的專業人員又難以引進,形成了“有錢也請不到神仙”的局面。如果企業缺乏這部分人才,那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工作就會成為紙上談兵。另一方面,我國企業對于國際稅務籌劃的迫切需求又是顯而易見的。截至2010年底,中國近7000多家境內投資主體在全球173個國家(地區)設立境外直接投資企業超過1萬家,對外直接投資累計凈額(簡稱存量)1179.1億美元,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企業的跨國經營事業必將取得更加令人矚目的發展。這是經濟發展的趨勢與規律,因而我國企業必須提高國際稅務籌劃的水平,充分利用經濟發展的大好形勢,不斷求發展。
三、我國企業國際稅務籌劃對策
(1)研究國際稅收因素并作為籌劃的重要依據。國際間稅制的差異是進行國際稅務籌劃的基礎,因此加強對國際稅收制度的研究是提高我國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水平的必要條件之一。從相關國家不同的稅收法規、政策著手,對各國的稅收結構、優惠條件等多方面認識和考慮,選擇較為有利的投資地點。多數發展中國家為外來投資提供了低稅甚至免稅優惠,而不少發達國家只對內外合資的企業才提供優惠待遇。但是一方面低稅甚至免稅的優惠,另一方面又可能對外資企業的利潤匯出設置限制,借此促使外商追加投資。如果想要很好的運用把握這些政策為企業謀得利益,就必須建立在企業了解各國稅制差異,保持對各國稅收政策的動態和發展進行密切關注的基礎之上。(2)合理安排企業組織形式和選擇恰當的資本結構。第一,要將企業組織形式的不同所帶來的差異充分考慮到企業的國際稅務籌劃實務當中去。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這三種組織形式共同構成了目前最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體系,這三種組織形式所適用的稅法規定之間存在很大差別。例如: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伙企業在許多國家就享有不同的稅收政策,合伙企業只會被征收合伙人分得利潤的個人所得稅,而股份有限公司所創造的利潤會被征收公司稅,稅后的利潤在進行股息分配環節還需要再交納一次個人所得稅。再如:子公司在國外經營的時候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故能夠享受到經營所在國的種種稅務優惠政策,如免稅期等,但是如果是一家分公司在外經營,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是作為企業一個組成部分在進行經營,則不能享受稅務優惠政策。因此,為了達到國外投資組建的企業能享受相對最少的稅負,就要選擇合適的、特定的、最具納稅優惠的組織形式組織形式。第二,我國企業在進行跨國經營時,企業的資本結構也是稅務籌劃應當考慮的因素。自有資本和借入資本構成了企業通常的經營資本。選擇恰當的資本結構,在企業的償債能力范圍之內,采用適當的負債比例,,減小風險。并可考慮融資租賃的方式進行籌資,可以保留一定的舉債能力,又迅速獲得所需要的經營生產設備等資產,租金產生的利息費用也可以按規定在所得稅前進行扣除,從而減少了納稅的基數。(3)選擇的會計核算方法要符合國際稅務環境及各自的運作機制。會計核算的方法會影響應稅收益。為降低在外投資設立的公司所負擔的稅務支出,可以通過對所在國的稅務會計環境進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采取合適的會計核算方法。例如,一是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可以試著使用以下籌劃方法:當存貨歷史成本與當前市場價格背離時,許多國家允許企業選擇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當處于不同的物價狀況下時,在可能的情形下采用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二是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如果企業處于享受所得稅減免期等稅務優惠或者不能保證逐步盈利時,不要采用加速折舊法,因為加速折舊法在固定資產使用的初期,會比直線法要多計提折舊,多計提的折舊會減少利潤,降低稅負,故有延緩納稅的效果,這時采用加速折舊法就沒有最大限度發揮稅務減免政策帶來的優惠。故此時應采用直線法。情況反之,則用加速折舊法。(4)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和招募優秀的專業人才。企業要組織進行適當的培訓,努力提高企業決策者和經營管理者的財務、稅收知識的相關知識,達到提升他們稅務籌劃的意識與理念的目的。同時,要招募具有專業知識和業務知識優秀的稅務籌劃以及會計人員,才能良好的執行和進行國際稅務籌劃,把籌劃目標落實到位。
參 考 文 獻
[1]張守文.稅收逃避及其規制[J].稅務研究.2009(2)
篇6
[關鍵詞]境外投資;國際避稅港;控股公司;稅收籌劃
[中圖分類號]F82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2-2880(2011)01-0143-02
國際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規定許可的范圍內,通過合理的籌劃安排,利用稅法的漏洞、不明之處或差異,規避、減少或推遲納稅義務,盡可能節約稅收成本的一種不違法的行為。
國際稅收籌劃是中國企業境外投資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境外投資企業必須學會合理地利用國與國之間的稅制差異及有關國家的稅收優惠條款,減輕全球稅收負擔,增強自身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
一、國際避稅港概述
國際避稅港,也被稱為“避稅地”,通常是指某一國或某一地區出于吸引外貿、發展經濟等因素的考慮,采取低稅、免稅或稅收優惠措施,為跨國納稅人提供避稅的便利條件。
理想的國際避稅港應具備的條件:國家政治穩定、外匯不受管制、政府限制最小化,公司法有利于控股公司的運作;對股息和利息收入征收低額預提稅或免征預提稅;對資本利得不征稅;廣泛的多邊稅收協定。當然,不可能有一個國家或地區完全符合上述條件,所以,在選擇避稅港時,需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利弊因素。
有些國家出于吸引外資的考慮,制定了一些較為靈活的稅法措施,對某些行業或特定的經營形式提供特殊的稅收優惠。這些國家主要有英國、加拿大、希臘、愛爾蘭、盧森堡、荷蘭、菲律賓等。例如,盧森堡對控股公司、荷蘭對不動產投資公司、英國對國際金融業、希臘對海運業和制造業分別實行了特定的稅收優惠,使前來投資的外國企業和個人直接享受到低稅負的利益,因而被有關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稱為國際避稅港。
二、在國際避稅港建立控股公司
由于境外投資目標國家一般是根據境外投資項目來決定的,如果目標國家與中國及其他國家簽有多邊稅收協定,則可享受多邊稅收協定提供的稅收優惠。因此,中國企業可以通過在與目標國有稅收協定的國家建立導管公司,即在國際避稅港建立控股公司,使公司的全球稅負大幅降低。
在國際避稅港建立控股公司是一種常見的、有效的避稅手段,可以充分發揮導管公司的作用,利用其所在國家與目標國之間的多邊稅收協定、稅收優惠政策,來降低締約國相互征收的稅負。
三、海外投資案例分析
1.背景介紹
我國公司2009年8月與意大利B公司簽署合資協議并報商務部審批在荷蘭成立合資公司,2009年9月獲商務部批準,并于同年10月完成在荷蘭注冊成立合資公司,2010年1月完成對意大利項目C公司的收購,基本完成了境外投資組織框架。
A公司境外投資光伏電站的目的,主要是通過在意大利投資建造光伏電站,從而帶動國內光伏產品的銷售,光伏電站建成后,主要以出售電站項目公司全部股權的方式實現投資收益。光伏電站建設過程中有股東借款、銀行融資,主要涉及利息預提稅,而電站建成出售后主要涉及股權轉讓的資本利得稅和股息預提稅。
在歐洲,荷蘭作為較早與我國簽訂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協定的國家之一,其在建立和實行合理的稅制及先進完善的稅收征管制度的同時,還是世界知名的避稅港之一。荷蘭傾向采用較具彈性且自由化的稅制,以吸引外商投資。A公司光伏電站項目設在意大利,意大利雖與中國簽訂了雙邊稅收協定,但意大利對資本利得稅、利息預提稅等并沒有特殊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國際避稅港選擇一個合適的國家成立控股公司尤為重要。綜上考慮,A公司選擇在荷蘭成立一個中介性的國際控股投資公司,通過該公司進行海外投資活動,利用荷蘭廣泛的國際稅收協定優惠條款,達到降低資本利得稅、預提稅等稅負的目的。
2.荷蘭稅收籌劃的優勢
(1)利息預提稅
荷蘭稅法規定僅對股息課征預提所得稅,而不對利息、特許權使用費課征預提所得稅。
(2)股息預提稅
荷蘭規定的股息預提所得稅率為15%,與荷蘭簽署稅收協定的國家股息預提所得稅率為10%。另外,根據《歐盟母-子公司指導政策》,在歐洲經濟共同體范圍內,無論是歐盟其他國家支付給荷蘭的股息,還是從荷蘭支付到其他歐盟國家的股息,其股息預提所得稅都是0。中國與荷蘭簽有稅收協定,所以中國企業在荷蘭投資賺取的股息可享受10%的優惠稅率。
(3)資本利得稅
荷蘭于2007年1月1日開始采用新稅制,提供更優化的參股免稅規定,對符合規定的資本利得不征稅。
3.A公司具體案例分析
假設A公司投資意大利電站項目總投資10000萬歐元,其中20%通過股東借款,80%通過銀行融資,借款年利率均為6%。項目一年后建設完成,并以11000萬歐元出售,獲利1000萬歐元。
(1)如果A公司直接在意大利投資設立子公司,并投資建造光伏電站。根據意大利稅法規定,利息預提稅為12.5%,根據中意稅收協定,利息預提稅可以降到10%,同時意大利對非居民公司的資本利得稅為27.5%。
因此,A公司在收取意大利子公司股東借款利息以及出售意大利子公司股權后需要繳納的稅收如下:
收取的利息=10000*20%*6%=120萬歐元
利息預提稅=120*10%=12萬歐元
資本利得稅=1000*27.5%=275萬歐元
(2)如果A公司通過在荷蘭成立控股公司,并通過荷蘭公司在意大利成立子公司,從而將股東借款、銀行融資等逐級輸送到意大利子公司,并通過意大利子公司投資建造光伏電站。這樣,根據意大利稅法規定,對歐洲經濟共同體范圍內的利息支付免收利息預提稅,同樣荷蘭稅法也不對利息收入和支付征收利息預提稅。
意大利對資本利得實行參股免稅機制,對居民公司和歐洲經濟共同體范圍內的國家,資本利得的95%免稅,僅對資本利得的5%繳納27.5%的資本利得稅,即征收1.375%的資本利得稅。荷蘭也實行參股免稅機制,不對資本利得征稅。
因此,A公司在收取荷蘭子公司股東借款利息、荷蘭子公司收取意大利孫公司股東借款利息以及荷蘭子公司出售意大利孫公司股權后需要繳納的稅收如下:
利息預提稅=0
資本利得稅=1000*1.375%=13.75萬歐元
荷蘭公司將獲得的資本利得凈額986.25萬歐元作為股息全部劃回到中國,根據稅收協定,荷蘭對劃回中國的股息征收10%的預提稅。
股息預提稅=986.25*10%=98.625萬歐元
我國的《企業所得稅法》,保留了對境外所得直接負擔的所得稅給予抵免的辦法,又引入了對股息、紅利間接負擔的所得稅給予抵免,即間接抵免的方法。也就是說,境外投資繳納的資本利得稅和股息預提稅,如果與中國政府簽訂了稅收協定,則可以享受稅收抵免。
將上述資料匯總,并考慮中國的稅收抵免政策,稅負情況見表1、表2:
從表1與表2的對比可以發現,A公司通過在國際避稅港選擇一個合理的國家建立控股公司作為境外投資的導管公司,可以大幅降低公司的全球稅收負擔,大大增強公司的全球競爭能力,加快公司“走出去”的戰略步伐。
[參考文獻]
[1]張京萍,李敏.對外投資稅收政策的國際比較[J].稅務研究,2006(4).
篇7
關鍵詞:沙特稅收政策 海外項目 稅收籌劃 方法
企業在實行“走出去”戰略的過程中,需要面臨種種困難和挑戰,不僅要具有敢于開拓新市場的勇氣,還要不可避免的面臨一個焦點問題――跨國稅收問題。在涉稅問題上,一旦出現失誤,也許是一個很小的誤差,企業都可能承擔巨大的經濟風險,甚至影響整個國際項目的進程,所以企業需要及時了解當地稅收政策,做到合理規避稅收,減低稅收風險,做好稅收籌劃。只有做到科學合理的稅收籌劃,才能順利的完成國際項目,創造巨大的經濟效益和國際口碑,文章以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沙特公司為背景,探討稅收籌劃方法。
一、沙特有關國際項目稅收政策分析
(一)關于沙特企業所得稅
根據現行沙特稅法,居民資本公司和非居民資本公司通過常設機構在沙特經商的,其外資合伙人受沙特公司收入稅法約束按20%來繳稅。如果某公司是按照沙特公司法建立的或其中央控制管理部門設在沙特境內,則該公司為居民公司。沙特有關企業所得稅減免規定中,由納稅人支付或收取的受稅法約束的營收中所有常規和必要費用,在征稅年度確定可課稅收入(稅基)中可以減免,除非該費用為資本性質的費用和其他法律條款規定的不可減免費用。根據稅法,居民資本公司的稅基為非沙特所有收入總額減去任何稅法允許的減免;通過常設機構在沙特進行商業活動的非居民資本公司的稅基為其商業活動帶來的所有營收減去任何稅法允許的減免。
(二)關于沙特預提所得稅
沙特稅務當局的關于預提稅的相關表格中獲取。例如;在沙特稅法中版稅的預提稅是15%,但中國和沙特的協定中是10%,因此中國公司可以從沙特稅務當局退稅5%。比如技術服務,由中國公司提供的技術服務沙特稅務當局收取的預提稅為5%(無關聯公司)或是15%(關聯公司)。在中國和沙特的雙邊稅務協定下,中國公司可以從沙特稅務當局獲取足額的預提稅。沙特稅務當局視銀行收費為利息。因此,根據附錄中的第六點的描述,銀行利息和收費可以從沙特公司的稅基中扣除。
(三)關于中國與沙特關于避免所得稅及財產雙重征稅協定
如果中國居民和企業在沙特取得的生產勞動所得,按照協定在沙特繳納的相應稅額,可根據中國在對該居民或者企業征收稅額中減免。但是,所抵免的金額不能超過對該項所得按照中國稅法和規章計算的中國稅收數額。
二、企業在沙特國際項目中稅收籌劃方法
(一)利用國際稅收協定合理避稅,采用國際避稅籌劃
國際避稅籌劃主要針對具有跨國行為的,進行跨國經營的企業或者個人,為了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在有關國家稅法和國際稅收協定之內,利用其差別或者特例,在公開合法的環境下合理規劃經營地點以及經營的方式,以達到最少稅收,最大經濟效益的稅收籌劃手段。
第一,國際項目事前安排。在沙特工程項目中標之后,首先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商務談判以及雙方合同的協商簽訂。在商務談判過程中,要爭取項目稅收減免,以及適應沙特關于國際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充分了解和運用沙特PE風險,合理規避風險。確保總部或附屬實體調遣的員工向分公司報到,并在分公司的管控之中員工達不到從屬定義的要求,因為它們未被授權代表總部或關聯實體進行合同談判或簽訂員工工資薪水總額由總部或關聯實體支付,并不向分公司贖回。
第二,索賠工作中稅收安排。在沙特國際工程項目中,關于索賠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國際項目競爭不斷加劇,造成國際項目造價相對透明,所以項目利潤率不高,工程建設中,為了減少開支,必須要考慮部分稅負優惠政策。在沙特的國際項目應該積極利用。中國關于和沙特的避免重復征稅協定以及財政部印發的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
(二)稅收籌劃中減少稅收風險
分公司向非沙特公民支付的服務費可以被扣除,且技術服務的預扣稅率為5%,個案管理費用預扣稅率為20%。如果由相關方提供技術服務,稅收部有權利按照15%而不是5%的稅率征收預扣稅。《沙特稅法》中規定,如果同一個人或同一批人控制50%或更多,就被認為是相關方。就公司而言,控制指的是通過一家或幾家任何形式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地擁有公司選舉權或股權。
《沙特稅法》第35款規定“當一項協議或其他沙特阿拉伯王國作為簽署方的國際協議的有關規定與本法不一致時,該項協議或國際協議條款優先于本法,以該項協議或國際協議條款為準”。所以在中沙雙重稅收協議的情況下,有可能獲得服務費預扣稅豁免的利益。所以在沙特進行國際項目時,需要充分考慮《沙特稅法》,做好減少稅收風險的產生。
(三)科學合理的沙特項目資產報關方式的稅務策劃方法
國外投資項目一般屬于大型特大型的項目為主,在建設過程中,需要大量的設備進出口,這個過程中,如何加強項目資產報關的稅務籌劃也是稅收籌劃的重要內容之一。承包項目設備主要分為臨時性進口設備和永久性進口設備兩種。
根據兩種不同的資產報關方式,通過兩者的比較,結合沙特海關相關規章規定,以某項目為例,來探討科學合理的稅務籌劃方法。比較三種報關方式:
方案一,合同額130萬元,設備價值是100萬元;協議租金120萬元,以臨時性進口的形式,進行資產報關,得出項目回收金額126.54萬元。其計算方法如下:沙特阿拉伯非居民租金所得稅=120×5%=6萬元,抵押關稅保函=100×(5%+20%)/2=12.5萬元,保函費用12.5×0.3%×2=0.075萬元,工程項目利潤=130-120-0.075=9.925萬元,所得稅及預提所得稅額=9.925×20%=1.985萬元,中國稅方面,分公司利潤分配補交所得稅,9.925×(25%-20%)=0.496萬元,租金收入所得營業稅=120×5%=6萬元,出口退稅100×1.17×13%=11.1萬元,項目凈利潤=(9.925-1.985-0.496)+(20-6-6)=15.44萬元,項目回收資金=(100+11.1)+15.444=126.544萬元。
方案二,設備價值為100萬元,售價100萬元,沙特關于進口的關稅為5%―12%,實行永久性進口。項目回收金額127.22萬元,其計算方法如下:設備沙特進口關稅=100×(5%+12%)/2=8.5萬元,工程項目利潤=130-100-8.5=21.5萬元,所得稅=21.5×20%=4.3 萬元。中國稅:補交所得稅21.5×(25%-20%)=1.075萬元,出口退稅=11.1萬元,項目凈利潤=21.5-4.3-10.75=16.125萬元,項目回收資金100+11.1+16.125=127.225萬元。
方案三,把設備進行增值,然后實行永久性進口,增值量10萬元,沙特關于進口關稅是5%-12%。此時獲得的項目回收金額則是126.55萬元。其計算方法如下:進口關稅11.1×(5%+12%)/2=9.4萬元,項目利潤=130-119.4=10.6萬元,所得稅=10.6×20%=2.12萬元,中國稅:補交所得稅=10.6×5%=0.53萬元,境內利潤110-100=10萬元,境內所得稅102×5%=2.5萬元,出口退稅=11.1萬元,項目凈利潤=(130-119.4-2.12+0.53)+(10-2.5)=15.45萬元,項目回收資金=(100+11.1)+15.45=126.55萬元。不難看出,企業獲得的資金回收金額是不同的。其中以平價的方式永久進口,經濟效益最大。
在進行資產報關時,還可以利用第三國的資產報關優勢,通過第三國進入沙特海關。例如阿聯酋,它屬于低稅率國家,并且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重復征稅協定,所以我國企業享有該免稅政策。這時國內評價出售給阿聯酋子公司,然后以租賃的方式租賃給沙特公司,獲得的經濟效益最大。
三、結束語
對于國際項目的稅收籌劃方法,我國企業還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根據不同的國家,采用合適的稅收籌劃方法,保證國際項目的順利實施,達到企業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我國在沙特進行施工的海外項目,需要結合沙特的稅收特點,最主要采用國際避稅籌劃以及對資產報關實施稅務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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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方式是發行企業債券。債券可以等價發行,也可以溢價發行或折價發行。在溢價或折價發行時,必須在發行期內進行攤銷。溢價或折價攤銷進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息費用或增加利息費用。利息費用作為扣除項目,在計算應稅所得時可以從所得里扣除,納稅人利息費用的多少直接影響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的多少。攤銷方法有直線法和實際利率法兩種,兩種方法計算出來各年的攤銷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債券溢(折)價攤銷要對納稅人每年的應納所得稅額產生影響。
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2.1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是指將債券的溢價按債券年限平均分攤到各年沖減利息費用的方法。
[例]大盛公司1994年1月1日發行債券1000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1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溢價108030元發行,市場利率為8%。
2.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是以應付債券的現值乘以實際利率計算出來的利息與名義利息比較,將其差額作為溢價攤銷額[15]。其特點是使負債遞減,利息也隨之遞減,溢價攤銷額則相應逐年遞增。仍以上例為例,該公司債券溢價發行
債券攤銷方法不同,不會影響利息費用綜合,但要影響各年度的利息費用攤銷額。如果采用直線攤銷法,前幾年的溢價攤銷額都為1606元,而實際利率法的攤銷額為1357.6元、1466.2元、1583.5元、1710.2元、1912.5元,前少后多。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則大于直線法的利息費用,如93年多出248元,94年多出139.8元。公司前期繳納稅收較多。因此,由于貨幣的時間價值,大多數企業愿意采用實際利率法,對債券的溢價進行攤銷。
3結論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履行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法賦予的權利,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節約納稅的一種方法和手段。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途徑有很多,會計政策選擇是其中之一。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技術條件約束最小,籌劃成本最低,因而,最具有可操作性。那么,稅收籌劃是否會成為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動機,在此動機下進行的會計政策選擇將產生什么樣的經濟后果?基于對資產會計政策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進行的研究,就為企業提供了更多地合理避稅的方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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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稅收;籌劃;企業;投資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21. 010
[中圖分類號] F27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 - 0194(2013)21- 0017- 01
0 前 言
目前,我國稅收籌劃從理論到實踐均處于起步階段,主要表現為還沒有形成成熟的理論,如:對稅收籌劃涵義的界定,系統研究方法的形成,借鑒國際稅收籌劃研究的成果等;稅收籌劃的市場化程度較低,還沒有形成健康良性的運行機制,稅務業仍處于初級階段,遠遠沒有達到稅收籌劃市場化的階段。嚴格說來,我國的稅收籌劃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真正走向市場,稅收籌劃發展、完善還需要相當長的過程。
本文主要討論了企業投資活動中所涉及的稅收籌劃思路與方法。這些思路與方法對企業其他經營活動中的稅收籌劃問題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1 企業投資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
1.1 出資方式選擇的稅收籌劃
企業投資活動中有多種出資方式,主要有機器設備出資、房屋建筑出資、土地使用權出資、知識產權出資、專有技術出資以及最直接的貨幣資金出資等。企業投資活動中選擇的出資方式不同,其所對應的稅收政策也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因此便有了出資方式的稅收籌劃。那么企業在投資活動中選擇出資方式時,最重要的是要充分考慮到自身的實際情況與特點,從而做出合理的選擇,最大限度地降低納稅成本。
1.2 投資國債的稅收策劃
就企業在投資活動中所承擔的風險而言,投資國債對于每一個企業來說是風險最小的選擇之一,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講,投資國債的利息收入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這項優惠的稅收政策也可以給投資企業帶來稅收籌劃的空間。
2 企業投資地點、投資產業的稅收籌劃
2.1 企業投資地點的稅收籌劃
企業單位在進行投資活動時能否正確選擇投資地點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在整個投資活動中的投資成本與效益。在實際的投資活動中,企業在選擇投資地點時一般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內容,即投資環境的優劣以及投資效益的好壞。
為了進一步促進我國對外開放以及幫助促進貧困地區發展,我國對于不同地區制定了不同的稅收政策,這就為投資活動的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稅收籌劃的機遇,下面分別說明幾個典型投資地點的情況。
(1)經濟特區。經濟特區是我國在改革開放早期為了促進我國東南部地區快速發展而設立的一些具有特殊政策的經濟區域,主要有深圳、珠海、汕頭、廈門以及海南5個經濟特區,外資企業在此區域投資可以享受相對優惠的稅收政策。
(2)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是我國為了實現特定的經濟目標,參照經濟特區對外經濟活動的某些特殊政策而在國內劃定一定區域新建的外向型、以科技工業為主體的經濟區域。投資者在此興辦生產型外商投資企業可享受到與經濟特區類似的稅收優惠。
(3)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國家為促進高科技成果的商品化、產業化,加速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在本國劃出一定區域,專供發展知識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的經濟區域。這里的企業可以享受許多項國家特許的優惠政策。
(4)保稅區。保稅區不僅對外資企業實行稅收優惠,而且部分內資企業也可以享受到優惠待遇。
(5)沿海經濟開放區。沿海經濟開放區的許多優惠政策與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相似。
(6)老、少、邊、窮地區。老、少、邊、窮地區向來是國家重點扶持的對象,在開發西部地區的政策背景下,這些地區會有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出臺。
上述六大區域都具有稅收優惠政策,都可以成為企業投資地點選擇的考慮對象。
2.2 技改項目中購買國產設備的節稅效應
我國稅法規定從事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用銀行貸款或企業自籌資金購進技改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額的40%,可以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未予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如果企業設備購置前一年發生虧損,其投資抵免年限內實現的利潤先用于彌補虧損,彌補后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可用于抵免國產設備投資額,因此,企業在技改項目投資時可以適當運用購買國產設備的節稅效應進行稅收籌劃。
2.3 處置固定資產的稅收策劃
篇10
一、稅收籌劃的作用
1、稅收籌劃有利于企業利益最大化
在現代稅收制度中,國家都會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措施。稅收優惠是政府主動放棄一部分稅收收入,向特定納稅人提供財政援助,其根本目的在于以此作為一種政策手段,調節、誘導社會經濟的運行。稅收優惠與一般財政支出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是具體方式不同,它是通過減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把財政利益給予特定的納稅人,實質上是一種財政補助支出,是國家給予納稅人的稅收利益。納稅人通過稅收籌劃,使其經營決策與稅收優惠所體現的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相協調,從而獲得這種稅收利益。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都必須以獨立的經濟法人身份參與市場競爭,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根本目標,而實現利潤最大化有兩個途徑:一是擴大銷售;二是降低成本,經營者必須把稅收當作其經營的必要成本,在合法的范圍內通過稅收籌劃策略有效地節稅,提高資本回報率,獲得最大限度的稅后利潤,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我國已加入“WTO”,更多的企業將走出國門,實行跨國經營,參與國際競爭。這些跨國經營企業根據各國各地的稅收政策及相互間的稅制差異進行國際稅收籌劃,能獲得更大的利潤,有利于提高自己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例如,世界著名的跨國公司―利華公司,就專門聘用45名稅務專家進行稅收籌劃,一年就為公司增加了數以百萬美元的收入。
2、稅收籌劃有利于國家宏觀調控目標的實現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利潤的多少決定了資本的流動方向,而資本的流動又代表了人力和物力的流動。由于市場配置資源的不足,需要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來克服。國家主要通過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相配套的宏觀調控體系來進行。稅收政策和法規是宏觀調控體系的一部分。國家稅收政策充分體現了整個國民經濟宏觀效益及其發展的要求。因此,順應國家經濟調控政策的稅收籌劃,不但有利于企業節稅,實現納稅人利潤最大化,而且有利于促進資本的流動和資源的合理配置,從而有利于宏觀經濟效益的提高。
3、稅收籌劃有利于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稅收籌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想對其運用自如,不僅要通曉稅法,還必然要旁及到與投資決策相關的其它法規。所以必須把運用稅法進行納稅方案的選擇作為一種自身發展的內在需要,通過不斷學習稅法、研究稅法,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自然得以提高。而且,現代社會不少國家的稅法越來越復雜,我國企業在跨國經營中很容易陷入稅法陷阱。在稅收籌劃時,通過對該國稅制的深入分析,就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4、從長期來說,稅收籌劃起到了增加國家稅收的作用。根據經濟學拉弗曲線原理,稅率的降低和稅負的減輕可以刺激經濟的發展。雖然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減輕了稅負,但從長遠來看,增強了企業的實力,國家的稅源得到了維護和培育,國家的稅收總額不但不會減少,反而會有所增加。
5、有利于推行稅務制。由于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需要熟悉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的專門人才,納稅人為了節約時間、資金等,就會聘請社會中介機構,主要是稅務機構的專業人員進行稅收籌劃。這有利于稅務業務的開展和稅務機構的發展壯大。
二、稅收籌劃的基本方法
稅收籌劃可分為國內經營稅收籌劃和跨國經營稅收籌劃,兩者方法有較大差別,限于篇幅,本文僅介紹國內稅收籌劃方法。由于企業的稅收籌劃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因此,企業具體情況不同,其籌劃內容也有所不同,但總的來說,還是有共性的、指導性的內容。
(一)利用會計方法節稅
會計方法的多樣性為稅收籌劃提供了保障。會計準則、會計制度等會計法規,一方面起到了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為企業提供了可供選擇的不同的會計方法,為企業在這些框架和各項規則中“自由流動”創造了機會。
1、企業在核算收入時進行籌劃。企業對銷售收入的籌劃主要有:一為收入認列“時點”的決定;二為收入計算方法的選擇。例如一般銷售收入的節稅策略在于銷售時點的認定,因此,企業應特別注意臨近年終所發生的銷售業務確認時點的籌劃。企業可通過選擇適當的銷貨結算方式把收入確認時點延至次年,獲得延遲納稅的稅收利益;分期付款銷售及長期工程合約的節稅策略在于收入計算方法的選擇,分期付款收入采取毛利百分比法,長期工程合約采取竣工結算法(合同完成法),均可使當年度收入最小化,同樣可獲得延遲納稅的利益。
2、企業在核算成本費用時進行籌劃。(1)企業對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依現行稅法,存貨計價可采用先進先出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等六種不同方法,不同的方法所計算出的期末存貨價值不同。采取何種方法為佳,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當物價有上漲趨勢時,采用后進先出法計算出的期未存貨價值最低,銷售成本最高,可將利潤遞延至次年,以延緩納稅時間;當物價呈下降趨勢時,則采用先進先出法計算出的期末存貨價值最低,同樣可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2)企業折舊方法的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可分為直線折舊法和加速折舊法兩類。兩種方法究竟孰優孰劣,應視不同情況具體分析。在比例稅率下,如果各年度的所得稅率不變或有下降趨勢時,應采用加速折舊法為優;在比例稅率下各年稅率有上升趨勢時,以直線折舊法為優;在比例稅率下,如果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就享有一定的減免稅期,則應盡量把利潤集中在減免年度,推遲認列費用。為避免錯過減免稅的優惠期,企業應選擇采用直線折舊法。在超額累進稅率下,直線折舊法優于加速折舊法。(3)企業對費用的列支。已發生的費用及時核銷入帳。對于能夠合理預計發生額的費用、損失,應采用預提方法計人費用。適當縮短以后年度需分攤列支的費用、損失的攤銷期。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業務招待費及公益救濟性捐贈等,應準備掌握其允許列支的限額,爭取以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3、企業在進行盈虧抵補時的籌劃。(1)提前認列收入。企業在有前五年虧損可供抵補的年度,可提前認列收入。(2)延后認列費用。如呆賬、壞賬不計提壞賬準備,采用直接核銷法處理;將可列為當期費用的項目予以資本化,或將某些可控費用,如廣告費等延后支付。
4、選擇適當的籌資方法。稅收籌劃的目的是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故籌資環節不可忽視。一般說來,從稅收籌劃的角度看,為獲取較低的融資成本和發揮利息費用抵稅效果,企業內部集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方式籌資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方法效果最差。因為通過企業內部融資和企業之間拆借資金,這兩種融資行為涉及的人員和機構較多,容易尋求到較低的融資成本和發揮利息費用抵稅效果。企業仍可利用與金融機構特殊的業務聯系實現一定規模的籌資,從而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另外,企業應縮短籌建期和資產購建期,盡可能加大籌資利息支出計人財務費用的份額,以便直接沖抵當期損益,實現稅收籌劃,從而達到節稅目的。
(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節稅
1、選擇適當的設立地點。有時國家為了支持某些區域的發展,一定時期內對其實行政策傾斜,如現行對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地區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在這些地區投資,不僅有些稅種可以少交或不交,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導向和稅法的立法意圖。因此,在國內進行投資時,應適當選擇這些地區進行。
2、選擇適當的投資方向。我國為了優化產業結構,國家在稅收立法時,作了相應的規定,以鼓勵或限制某些行業的發展。如為了鼓勵高新技術的發展,經有關部門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對企業利用“三廢”、保護環境,也制定了相應的優惠政策等。因此,企業在選擇投資行業時,充分考慮和了解各行業的稅收待遇,是稅收籌劃的一個重要內容。
3、選擇適當的身份。為了達到招商引資的目的,目前我國對內外資企業仍實行不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外資企業享有較多的稅收優惠。因此,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企業應盡量選擇開辦合資企業。另外,我國對公司制企業和合伙企業實行差別稅制。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與合伙經營相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要雙重納稅,即先交公司所得稅,然后交個人所得稅(股東在獲取股利收入時);而合伙經營的業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在組建企業時,采取何種形式必須認真籌劃。
(三)其它節稅方法
1、機構設置法。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可采取分公司或子公司法。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其利潤要與總公司利潤匯總,由總公司合并繳納所得稅。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所得稅的計算與繳納與總公司分別進行。子公司還享受國家給予的減免稅及退稅等稅收優惠,而分公司則無此資格。一般而言,如果預計分支機構在較長一段時間內處于虧損時,采用分公司形式較好,因為分公司開發初期的虧損可以沖減總公司贏利,使總公司繳納的所得稅減少。如果一開始就贏利的話,則設子公司更好些。
2、延期納稅法。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盡量采用延期繳納稅款的方法。納稅人延期繳納本期稅款就等于得到一筆無息貸款,可以使納稅人在本期有更多的資金用以產生收益,獲得更多的所得,也相當于節減了稅款。
3、利用分割技術法。所得稅和財產稅一般適用累進稅率,計稅基礎較大,適用的最高邊際稅率也越高。所得、財產在兩個或更多個納稅人之間進行分割,可以減小計稅基礎,降低最高邊際適用稅率,節減稅款。因此,企業可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利用分割技術節減稅款。企業還可以利用抵免技術、退稅技術等進行稅收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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