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的方法范文
時間:2023-07-07 17: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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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判斷行情拐點解鎖法。首先要從黃金行情本身的角度出發,判斷黃金價格日線是否有見底或者見頂的跡象,通常研判標準是3個交易日不創新高或者新低,并伴隨著底部出現陽線或者頂部出現大陰線,就可以解鎖同時反手加倉。
2、趨勢解鎖法。如果趨勢剛剛形成一段時間,無論是上漲趨勢還是下跌趨勢,為可以利用反彈或者回落的機會減倉相反趨勢的單子進行解鎖,之后順勢加倉降低成本。
3、逐漸加倉法。鎖倉之后,經過連續大跌過后,短線趨于平穩,為這個時候應該解鎖。解鎖之后反手開始少量加倉多單,如果再回落一部分再加倉多單。如果用黃金做例子的話,每下跌1.5美元補倉一手。如果補倉之后出現反彈,補倉部分可以賣出,然后繼續等待下次機會
4、高拋低吸解鎖法。如果金價走勢處于箱體震蕩狀態,箱體高位解鎖多單,持有空單。當然箱體低位解鎖空單持有多單,如果跌破箱體,減倉一半多單,逐步逢低補倉做滾動反彈操作。
(來源:文章屋網 )
篇2
投資者結構不完善,缺乏足夠機構投資者參與一直是制約我國期貨市場進一步發展的問題之一。深入研究與分析我國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情況,借鑒海外市場的經驗,探索完善我國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的可操作性方法,對于促進期貨市場穩步健康發展具有現實意義。
海外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分析
海外成熟期貨市場的投資者一般以機構投資者為主,而一些新興市場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由個人投資者為主到由機構投資者為主的發展趨勢。
美國期貨投資者結構
對于美國期貨投資者結構的分析可以從大戶持倉和商業持倉兩個方面來分別分析,總的來講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1.全美近90個商品期貨交易品種的平均大戶持倉量達到90%左右;而非大戶持倉量只有10%左右,絕大多數的商品期貨品種中大戶的多/空頭持倉比例均在80%以上,當前美國商品期貨市場特征表現為一個典型的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2.全美近30個金融期貨交易品種的平均大戶持倉量在80%左右,盡管美國金融期貨市場總體的大戶持倉比例較商品期貨略低,但其中絕大多數品種的大戶多/空頭持倉比例也均在80%以上,也仍然是一個典型的機構投資者為主的市場。
3.商業投資者的交易行為與持倉活動通常被認為是以套期保值為目的。分析商業持倉發現,全美近90個商品期貨交易品種的平均非商業持倉量在10%左右,價差交易持倉量也占10%左右,而商業持倉量則到達了70%多。總體而言,絕大多數商品期貨品種中機構投資者的持倉目的以套期保值為主,另有少量的持倉是以投機或套利為目的。美國金融期貨市場也有類似的情況,但商業持倉量略低,在60%左右。但總體而言,絕大多數金融期貨品種中機構投資者的持倉目的以套期保值為主,另有少量的持倉是以投機或套利為目的。
香港、臺灣及韓國期貨投資者結構
分析香港、臺灣及韓國期貨投資者結構,我們發現:
1.香港股指期貨市場上的投資者結構主要有五個特點:一是個人投資者交易占比逐年下降;二是機構投資者交易占比逐年增加;三是外資比例增加較快;四是自營交易比例逐步提高,也成為香港股指期貨市場上的重要角色;五是個人投資者網上交易呈現上漲趨勢。
篇3
摘要:股指期貨專業性強、風險程度高,在缺乏金融知識和操作技巧的情況下貿然參與交易,將面臨極大的風險。加強投資者基礎知識普及和風險意識教育,使他們了解風險形成環節,提高風險控制自我意識及投資決策水平,不僅有利于投資者樹立科學的投資理念,也是股指期貨市場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引言
適時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具有重要的意義:為投資者開辟了新的投資渠道,進一步推動投資理念的轉變;創造性地培育機構投資者,改變投資者結構;回避股市系統風險,促進股價的合理波動,充分發揮經濟晴雨表的作用;深化資本市場改革,完善資本市場體系與功能,等等。但是,股指期貨也有其風險,保證金機制所產生的杠桿效應、每日結算制度帶來的資金壓力以及期貨高于現貨市場的敏感性,都給投資者造成了看得見的風險與壓力,它為投資者“以小博大”提供可能的同時,投資風險也被同步放大。
2007年10月底,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指出,中國股指期貨在制度和技術上的準備已基本完成,推出的時機正日趨成熟。一段時間以來,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股指期貨吊足了各路投資者的胃口,他們歷兵秣馬對股指期貨充滿了期待,期待在將來的股指期貨交易中一顯身手賺得個盆滿缽滿。在股指期貨何時推出仍然懸而未決的時候,正是繼續做好投資者風險控制教育的有利時機。
二、股指期貨風險何在
股指期貨作為金融衍生品的一種,風險規模大、涉及面廣,具有放大性、復雜性、可預防性等特征,股指期貨使價值投資理念得到弘揚,市場穩定性提高,但是,投資者投資方向一旦出現錯誤,風險會成倍放大。對于股票投資而言,三四個跌停也許并不會使持有者陷入絕境,但對于股指期貨,10%的升跌就會將保證金全部蝕光,滿倉操作更有“暴倉”的危險。概括起來,股指期貨風險成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基礎資產價格波動。期貨市場的投資機會是買賣期貨合約的獲利機會,市場機會的把握是投資成功的關鍵,但是機會是市場預期、分析、判斷的產物,存在著不確定性。股指期貨作為指數的衍生品與股票市場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相互影響、連鎖反應,股票指數的漲跌決定股指期貨的贏虧,股指期貨發揮著指引股指現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也可能使股票市場波動增大。
2.杠桿效應。股指期貨將以滬深300指數為交易標的,假設股指期貨的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0%,投資者投資500萬元的股指期貨,只需50萬元的保證金。如果看對了方向,當指數上漲5%時,他的盈利為25萬元;同理,如果判斷失誤,其虧損也會放大10倍,它在放大盈利的同時也放大了虧損,這種以小博大的高杠桿效應是股指期貨市場高風險的主要原因。而且這種虧損和股票的浮動盈虧不同,是真金白銀的實際進出,一旦被強行平倉,投資者不可能像股票那樣通過長期持有獲得“解套”。
3.高流動性。股指期貨設立的初衷是為了規避現貨市場的系統風險,但是,作為一種風險管理工具,它有著不同于現貨交易規則的高流動性,具體表現在,一是參與機構眾多;二是T+0的交易制度和保證金制度,投資者可以用少量資金在當日多次交易數倍于面額的合約,再加上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一旦方向做反,稍大的價格波動就可能招致強行平倉,一次虧損就會將以前的盈利和本金消耗殆盡;三是作為期貨產品的時間概念與股票不同,一般持有5天以上即算長期,持有期的縮短必然使交易更加頻繁。
4.市場風險。股指期貨業務中市場風險來源于它的不確定性,因為任何分析都只是預測,存在著與市場價格偏移的可能性。期貨交易是一一對應的零和規則,即市場存在多少買方合約就存在多少賣方合約,如果市場中持有合約的買方賺了錢,那么持有合約的賣方肯定就賠了錢,反之亦然。投資者在每一次交易中,不是充當買方就是充當賣方,交易結果除了賺錢就是賠錢,概莫能外。也就是說,期貨交易買賣雙方必有一方賺錢,一方賠錢,這是機會和風險并存的客觀原因。
5.機制不健全帶來的風險。如果股指期貨市場管理法規和機制設計不健全,可能產生流動性、結算、交割等風險,在股指期貨市場發展初期,可能使股指期貨與現貨市場間套利有效性下降,導致股指期貨功能難以正常發揮。小而言之,有的機構不具有期貨資格,投資者與其簽訂經紀合同就不受法律保護;某些投機者利用自身的實力、地位等優勢進行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活動,使一些中小投資者蒙受損失;投資者在一些經紀公司或者公司簽署合同時,由于不熟悉股指期貨各個環節的流程,不熟悉相關法規,對于那些欺詐性條款不能識別而導致風險。
三、加強風險控制教育
股指期貨的投資理念、風險控制、交易標的、風險特征和運行規律等方面有著自己的特點,大力開展投資者教育和股指期貨知識宣傳、普及,有利于幫助投資者盡早熟悉市場、增強風險意識、提高投資決策水平;有利于投資者樹立科學的投資觀念,理性參與市場。
1.明確游戲規劃。股指期貨投資者教育工作效果的好壞,將直接關系到股指期貨產品能否順利推出、平穩運行、功能發揮、長遠發展,投資者風險控制教育以及股指期貨知識的普及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監管部門、媒體和各相關機構的共同努力。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制定了“一規則三細則五辦法",明確了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這是股指期貨的基本原則及操作指南,首要的任務是要宣傳、普及這些規則、細則、辦法。除了可以利用電視、報紙和網絡等大眾媒體加以普及,也可采取成立培訓講師團、編印各種基礎知識讀本等形式,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宣傳教育,避免期貨經營機構和投資者在對市場缺乏基本判斷,對市場風險缺乏基本了解的情況下盲目參與。
2.突出風險教育。投資者在依據預測提供的入市機會進行交易時存在交易風險,期貨交易機會和風險并存是客觀存在的。但是,一些投資者在入市之前不能正視期貨交易的風險,熱衷于期貨交易“以小博大"的市場機制,這需要在投資理念和輿論宣傳等方面積極加以引導,幫助他們認識金融期貨的特點,客觀評估各自的風險承受能力,從而做出科學理性的投資決策。
3.培養理性投資群體。把握機會是獲取收益的前提,控制風險是獲取收益的保證,投資收益實際上是把握投資機會和控制投資風險的報酬,面對機會和風險,不同投資者會做出截然不同的選擇。有些投資者缺乏期貨交易的常識和風險控制意識,喜歡聽信傳言跟風而動;有些投資者缺乏自信,在“一慢,二看,三通過"中失去了市場投資機會;有些投資者見漲就買,見跌就賣,一旦出錯,就立即砍單,習慣過度交易,熱衷于短線交易和滿倉交易,沒有止損概念,這些非理性投資群體將是期貨市場的失敗者。風險控制教育的目標是要培養一批理性投資者,他們對風險投資和資產管理有清晰的認識,面對市場機會和市場風險頭腦清醒,習慣于從風險的角度來考察和選擇市場機會,每一次交易都能經過縝密的分析、事后又善于總結經驗教訓,他們也會在某次交易中失手,但是,他們往往能夠笑到最后,成為股指期貨市場上的贏家。由眾多理性的投資者組成的市場才是理性的市場。
4.注意教育的針對性與實效性。風險控制教育既要宣傳投資機遇,更要告知市場風險;既要普及證券期貨基礎知識,又要培訓風險控制能力;既要明確金融期貨的重要作用和發展前景,又要正確面對可能遇到的困難和挫折。以風險防范為重點,深入剖析股指期貨的風險特征,使投資者獲得啟發和教益。初期可將工作重點放在基礎知識、法規政策、交易流程、風險特征等基礎知識的普及上,隨著投資者對股指期貨市場的逐漸熟悉,可以將培訓工作逐漸過渡到交易策略、風險管理和市場研究分析等領域。股指期貨對內地投資者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但是國外的期貨市場大量的風險投資案例給我們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從中選取典型案例教育投資者,是一種事半功倍的方法。
加強風險控制教育,不僅能夠普及股指期貨知識和相關政策、法規,提高全社會對期貨市場的認識,更重要的是,風險控制教育能夠使投資者、期貨從業人員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倡導理性參與的意識,為股指期貨的成功推出和平穩運行創造條件,為期貨市場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
四、提高風險自我控制能力
股指期貨在交易規則、方式、投資策略等方面與股票、債券、基金存在很大的差異,與投資商品期貨也不盡相同。對廣大的證券投資者來說,一定要深入地學習、系統地了解相關的知識,以改變業已形成的投資習慣和心理。尤其是在股指期貨推出的初期,中小投資者最好能抱著嘗試和學習的態度,在資金運用、風險控制和危機處理等方面加強自我約束。機會總是青睞有所準備的人,只有做好充足準備的投資者,才能成為股指期貨市場的實際得益者。
1.實力上的判斷。每一筆期貨交易既是一次賺錢的機會,也是一次冒險。投資者應該根據自己的資金實力、風險承受能力,了解股指期貨的風險究竟有多大,自己是否有這個能力,量力而行,才能享受到股指期貨交易的樂趣。善于獨立分析,善于總結經驗教訓,不人云亦云,不盲目跟風,在交易中又能夠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才能虧得起贏得起。
2.知識上的準備。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必須做好知識上的準備,要有效地把投入資金比例、開倉頭寸、止損幅度設置好,如果在知識面和操作技巧沒有預先的學習和貯備的情況下貿然參與股指期貨,將承受更多更大的風險。深入了解股指期貨的基本知識、風險控制的基本方法,熟練掌握期貨交易規則、期貨交易軟件的使用以及期貨市場的基本制度,將游戲規則了然于胸后再坦然進入這個機遇與風險并存的市場,將成為期貨投資贏虧的關鍵。
3.心理上的準備。期貨合約是一個完全被放大了的市場,對廣大投資者來說也是一個心理上的考驗。在指數大起大落,資金大進大出的股指期貨市場,一些投資者出現貪婪、恐懼、急躁等情緒在所難免,具備一定的心理素質,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在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的范圍內從事股指期貨,才可能夠在操作中游刃有余,避免出現心理上的崩盤。
4.控制風險的方法。由于每日結算制度的短期資金壓力,投資者既要把握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向現貨價格回歸的特點,又要注意合約到期時的交割問題;既要拋棄股票市場滿倉交易的操作習慣,控制好保證金的占用比率,防止強行平倉風險,又要根據交易計劃加倉或止損,切忌心存僥幸心理硬扛或在貪婪心理驅使下按倒金字塔方式加倉。控制風險的方法很多,理論上的積累固然重要,也需要投資者在今后的操作實務中善于歸納、總結。
發展股指期貨是完善和深化我國證券市場的必然選擇,通過風險控制教育,讓投資者掌握股指期貨的運行規律,了解股指期貨的風險特點,這樣才能使投資者理性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確保股指期貨的平穩運行。
參考文獻:
1.姜昌武.應對股指期貨時代的市場風險.中國證券報,2006.6.29
2.馮子灃.股指期貨市場的整體風險性質.證券時報,2007.11.16
篇4
1、課程代碼:03ANN605
2、課程名稱:期貨投資實務
3、學時學分:48學時/3學分
4、課程性質:必修
5、授課方式:實踐
6、適用專業:金融工程
7、開課單位:經濟管理學院
二、課程性質與作用
本課程是金融工程的專業性課程、屬核心課程,,為金融工程專業實踐必修課程,是一門專業性的、應用型的獨立學科,是金融工程本科專業的必修的技術技能課程,先修課程為《證券基礎知識》、《證券投資實務》。本課程的主要內容為:期貨市場的組織結構、期貨交易的業務流程,期貨的種類,期貨的投機交易、套期保值及期權交易等。
三、教學目標
通過本課程的教學,學生應知會期貨投資交易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熟練掌握期貨投資的上機操作能力,幫助學生進行證券從業資格。
四、教學安排
教學內容
理論教學
學時
實踐教學
學時
理實一體化教學
學時
學時小計
一、期貨市場的組織結構
4
4
二、期貨交易的業務流程
4
4
三、期貨的投機與套利交易
8
8
四、期貨的套期保值
8
8
五、期貨市場的價格走勢分析與預測
8
8
六、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
8
8
七、期權交易
4
4
八、期貨市場的風險防范與監管
4
4
合計
48
48
五、教學內容
教學單元一、期貨市場的組織結構
【教學目標】通過本單元教學,使學生基本了解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公司及期貨投資者的種類。
【教學時數】4學時
【教學內容】
1.期貨交易所;
2.期貨經紀公司;
3.期貨投資者;
【教學重點】
1. 期貨中介機構;
2. 期貨投資者的種類;
【教學難點】
1.期貨公司;
教學單元二、期貨交易的業務流程
【教學目標】通過本章教學,使學生了解期貨市場的進入、合約的買賣過程。
【教學時數】:4學時
【教學內容】
1.開戶;
2.保證金與開倉;
3.持倉與平倉或交割;
【教學重點】
1.開戶程序;
2.買賣;
【教學難點】
1. 保證金制度;
2. 期貨交易結算;
教學單元三、期貨的投機與套利交易
【教學目標】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熟悉、理解期貨投機與套利交易種類、作用及交易操作。
【教學時數】:8學時
【教學內容】
1.期貨投機交易;
2.期貨套利交易;
【教學重點】
1.期貨投機種類及作用;
2.期貨套利交易的種類及交易操作。。
【教學難點】
1.投機做空;
2.套利交易;
教學單元四、期貨的套期保值
【教學目標】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掌握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原則,掌握期貨套期保值的種類,掌握買入/賣出套期保值適用對象及范圍、操作方法及保值效果分析。
【教學時數】:8學時
【教學內容】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
2.套期保值的特征與操作原則;
3.套期保值的基本方式與具體運用;
4.基差與套期保值;
【教學重點】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及操作原則。
2.期貨套期保值的種類
【教學難點】
1. 套期保值的基本方式與具體運用。
教學單元五、期貨市場的價格走勢分析與預測
【教學目標】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供需分析及技術分析的主要理論及方法。技術分析的趨勢和形態熟悉、理解并掌握期貨投機理論基礎及投機原則。
【教學時數】:8學時
【教學內容】
1.基本面分析;
2.技術分析理論;
3.技術分析的方法;
【教學重點】
1.供需分析;
2.道氏理論、趨勢和形態分析、指標分析;
【教學難點】
1.艾略特波浪理論;
2.移動平均線、MACD;
教學單元六、商品期貨與金融期貨
【教學目標】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了解我國期貨市場及主要期貨合約。
【教學時數】:8學時
【教學內容】
1. 商品期貨;
2. 金融期貨;
【教學重點】
1. 我國期貨交易所;
2. 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等主要的農產品期貨;
3. 天然膠、原糖、建材等工業品期貨及銅、鋁等金屬期貨;
4. 外匯期貨、利率期貨、股票指數期貨;
【教學難點】
1.主力合約;
2.外匯期貨;
教學單元七、期權交易
【教學目標】 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了解期權的含義、類型,熟知期權價格的形成機制,并初步掌握期權的投機策略與保值策略。
【教學時數】:4學時
【教學內容】
1.期權交易概述;
2.期權價值與期權價格;
3.期權交易策略;
【教學重點】
1.期權交易的含義、類型;
2.期權的價格形成與影響因素;
【教學難點】
1.期權交易的保值策略;
2.期權投機交易策略;
教學單元八、期貨市場的風險防范與監管
【教學目標】 通過本次教學,使學生掌握期貨市場風險的防范、控制與監管。
【教學時數】:4學時
【教學內容】
1期貨市場風險;
2.期貨市場的監管體系;
3.期貨市場的內部風險管理;
【教學重點】
1.期貨市場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2. 期貨市場的監管體系、交易所及期貨經濟公司對期貨市場的風險進行管理;
【教學難點】
1. 期貨市場的監管體系;
六、教學方法
1.試驗方式:教師示范案例,輔以一定的講解;布置課堂作業練習及實訓任務;討論、答疑解惑。
2.基本要求:對課堂作業,要求同學們務必課堂上完成;對于實訓,每人一組獨立完成。
七、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考查;
考核形式:實踐操作;
成績評定方法及各部分成績所占比例: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各占比50%;
八、參考教材
1.何偉,徐仲昆.《證券期貨投資理論與實務》.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15年.
篇5
技巧一 頭寸管理
管理好資金的頭寸,以及安排好隔夜頭寸以防風險是第一步。
國元期貨上海分部金融業務總監徐捷在這一方面頗有研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徐捷認為謹慎安排自己的隔夜頭寸是非常重要的。從大背景上來說,過去由于我國實行金融管制,國內股票市場極少受到國際市場的影響,一直沿著自身的規律運行。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全面放開,國外市場間的聯動性逐步顯現,并且隨著國內市場的開放,這種聯動性越來越明顯,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國外證券市場的波動會直接影響國內市場。
因此,國內股指期貨投資者不僅要關注國內市場的影響因素,還要對國外重要證券市場的情況有所了解。國外市場的收盤往往會對國內市場開盤形成影響,這就是所謂的隔夜頭寸風險。
比如去年的一個例子就非常明顯。11月28日香港恒生指數跳水580多點,導致上證綜指低開40點,股指期貨仿真交易701合約也低開近80點。如果投資者只是投資股票,在大盤走好的情況下,低開幾十點的風險還是可以承受的。但對于參與股指期貨的投資者來說,情況就不同了。由于股指期貨實行的是保證金制度,如果投資者滿倉操作,低開幾十點足以導致保證金不夠而面臨被強行平倉的風險。
以11月29日股指期貨70l合約為例,11月28日的收盤價為1729點,29日的開盤價為1650點,較28日收盤價大幅低開79點,一手多單虧損達79×300=23700元,而一手保證金是51000元左右(按當時模擬交易約定的10%保證金水平計算,現在的保證金水平是15%),如果滿倉操作,賬戶的虧損幅度達到46%,將面臨被強行平倉的局面。盡管29日當天701合約價格最終收了上去,甚至較前日還上漲了幾十點,但行情漲跌都是大家無法預測和控制的,防止風險的進一步擴大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保證金不足的投資者沒有及時追加資金,期貨公司會在開盤后一段時間內進行強行平倉,對此,投資者一定要引起重視。
徐捷認為,無論在商品期貨還是股指期貨交易中,資金管理都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將頭寸限定在資金一定比例內是更好控制隔夜風險的第一要務。股指期貨仿真交易開展以來,從總體上看,隔夜跳開的幅度是有限的,除了幾個特別的交易日外,其他交易日基本延續前一交易日的收盤走勢。這一方面和股指現貨走勢有關,另一方面與目前仿真交易參與者對股指期貨缺乏了解所致。隨著股指期貨推出后,國內外市場聯動性的加強,隔夜風險會逐漸明顯。
在資金頭寸管理方面,有幾點需要注意。首先,什么樣的持倉比例比較適合。從風險角度考慮,一定是比例越小風險越小,不過對應的收益也越低。一般來說,專家建議投資者盡量把隔夜頭寸控制在總資金的50%以內。
其次,如何增加或者減少持倉比例也很重要。以增倉方法為例,在股市操作中,一般有兩種方法:一是“金字塔式”增倉法,即在持倉出現盈利的情況下不斷增加頭寸,并且隨著價格的不斷提升,投入的資金逐漸越來越少;二是“倒金字塔”式增倉法,即在持倉出現虧損的情況下,隨著價位的不斷下跌,投入的資金量越來越大,以求降低持倉成本。應該說,這兩種增倉方法都有其合理性,究竟采取哪種方法,因人而異。但是專家們建議,對于剛開始參與股指期貨交易的投資者來說,穩健一點較為妥當,最好不要采用“倒金字塔式”增倉法,以免一旦看錯趨勢,造成虧損越來越大,最后血本無歸。
最后一點,就是要預估風險,設置止損。這一點非常重要,尤其是對于從股市介入期貨市場的投資者來說。股市投資雖然有風險,但沒有止損這個概念。股市下跌,投資者可以持續持有股票,只要公司不退市,就還是有解套的機會。但這個概念絕對不能帶到期貨交易中來。當發現股指期貨的走勢和自己建立的頭寸走勢截然相反,一定要對賬戶持倉進行果斷處理時切忌等待觀望。
徐捷建議投資者在進行頭寸建立的時候,要作風險預估,并且設置具體的風險價位,一旦觸及風險價位,就應該果斷平倉離場。
一般有兩個方法可以用來設置風險價位,一是趨勢運行中比較有意義的價位,比如整數關口,反彈或下跌的關鍵位,通過各種技術指標得到的重要價位等等。二是根據自己資金可以承受的風險來設置,比如將每次交易承受的最大虧損為賬戶總權益的5%。如果賬戶總權益為10萬元,本次交易最大虧損不得超過5000元,可以此來確定止損價格。
技巧二 趨勢交易
與股票市場不同的是,期貨價格雖然和指數的現貨價格有所關聯,但在具體的交易上,期貨更注重中短期的趨勢,因而基本面可能不如技術面重要。
首先股指期貨有一些基本的操作原則,第一重要的就是合約每月到期。由于每個月結算,手中的頭寸將在到期時被強行平倉,虧損的交易被迫離場。所以,股指期貨不是長線交易的交易工具,股指期貨投資看重的是短期趨勢。
或許有投資人看好指數長期走勢,認為可以持有1年的滬深300期貨。但如果投資者真想做長線投資,直接買進ETF或基金等工具可能是更好的選擇,而不是投入股指期貨這樣的短線杠桿交易工具。因為長線持有期貨,如果遭遇巨大的波動,很可能半路就被強行平倉了。
總體上說,交易股指期貨不可戀戰,如果行情與自己的預期不符,應迅速離場。由此而生的是,股指期貨的交易人,甚至包括分析師,都比較看重技術分析,重趨勢輕消息。
另外一個重要的操作原則與股指期貨的杠桿特性有關。一般而言,股指期貨的杠桿倍數大約是10左右,可以想象成10萬元本金的交易,實際上反映的是100萬元資產的損益。所以,把所有資本投入股指期貨風險是很大的。
東方證券研究所衍生品資深人士高子劍曾經在臺灣有豐富的投資股指期貨的經驗。他舉例說,2004年臺灣曾有一位投資人,投入7000萬元臺幣買進股指期貨,卻不巧遇上2004年3月下旬連續兩個跌停板,結果總計虧損11000萬元臺幣,還需要再補足4000萬元臺幣給經紀商。這是與股票投資最大不同的地方。股票交易的本金最多只虧損到零,但是股指期貨的虧損可能會使你迅速變成負資產。所以,資金控管與風險概念很重要。
高子劍介紹說,股指期貨的交易有很多技術性的技巧。技術指標往往是重要的操作依據。最基礎的一個指標就是現貨指數和未平倉量的指標。一般來說,指數變化和未平倉量是股指期貨多空判斷的重要工具。未平倉量是指
買方或賣方的單邊持倉量,也就是市場上的存續合約量。一般可以依照指數變化與未平倉量的關系來判斷后市。
舉例來說,當指數上升時,多方獲利,空方虧損。如果未平倉量上升,代表多方沒有獲利了結,預期的心理價位還沒到,還需要加碼投資,此時后市可能繼續上揚。反之,如果未平倉量下降,代表多方獲利了結較多,心中的滿足價位已到,后市的漲勢容易停止。
還有一個重要的指標是價差,即指數期貨價格與現貨價格之差。價格發現是期貨的重要功能之一。由于期貨市場是遠期合約,投資人交易的是未來的價格,股指期貨往往代表了投資者對未來股價指數的看法,是現貨指數的先行指標。所以,市場通常以價差(股指期貸一現貨指數)作為風向指標。該指標是正數,市場偏多;該指標若是是負數,市場則偏空。一般而言,價差在0.5%到1%時,市場理性預期后市,可以跟隨價差的方向。如果價差在1.5%以上時,市場過熱,此時以反向操作為佳。
技巧三 關注價差
由于期貨價格的波動往往相當劇烈,資金賬戶的波動同樣如此。因而對投資者來說,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操作策略相當重要。何時買進和賣出,什么情況下離場,這些問題在進場前都應該有所計劃。在股指期貨的操作過程中,制定一個有內在邏輯的嚴密的操作策略,是相當必要的。
比如進行套利交易的策略一般是這樣的:第一步,構建現貨組合以模擬指數;第二步,當期貨與現貨價差過大時進場執行套利;第三步,價差收斂時離場平倉。當然這個過程是非常復雜的,由于篇幅所限,不再贅述。
值得一提的是,專家們提醒那些在模擬交易當中表現出色的投資者,一旦面臨股指期貨的正式推出,也需要經過一個重新再學習的過程,而不能憑著模擬時取得的良好業績而倉促上陣。
為讓更多個人投資者熟悉股指期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于去年10月底推出股指期貨仿真交易,至今恰好一年。
期間,為吸引投資者參與,中金所還先后多次舉辦了各類股指期貨交易比賽。比賽當中也誕生了多位“牛人”,兩個月內翻10倍的創富奇跡并不鮮見。
但期貨專家指出,模擬交易和正式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模擬交易中不管多空雙方有多少持倉量,都不會對現貨市場產生影響。而一旦有了正式交易,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另外,投資者在操作心態上也會不一樣。在記者采訪過程中,一些參與仿真交易的高手承認,由于使用的是虛擬貨幣,在操作上,參與者往往愿意承擔較高的風險和較大的波動幅度,從而博取更高的絕對收益。而如果在真實的交易中,他們并不會采用這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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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貨:全稱為“股票指數期貨”,是以股價指數為依據的期貨,是買賣雙方根據事先約定,同意在未來某一
個特定的時間,按照雙方事先約定的股價進行股票指數交易的一種標準化協議。
股票市場中投資人面臨著兩類風險。第一類是由于受到特定因素影響的特定股票的市場價格波動,給該股票持有者帶來的風險,稱為非系統性風險;另一類是在作用于整個市場的因素影響下,市場上所有股票一起漲跌所帶來的市場價格風險,稱為系統風險。對于非系統風險,投資者用增加持有股票種數,構造投資組合的方法來消除;對于后一種風險,投資者單靠購買一種或幾種股票期貨合約很難規避,因為一種或幾種股票的組合不可能代表整個市場的走勢,而一個人無法買賣所有股票的期貨合約。在長期股票實踐中,人們發現,股票價格指數基本上代表了全市場股票價格變動的趨勢和幅度。如果把股票價格指數改造成一種可買賣的商品,便可以利用這種商品的期貨合約對全市場進行保值。利用股票價格指數對股票進行保值的根本原因,在于股票價格指數和整個股票市場價格之間的正相關關系。
二、產生的背景和發展
隨著證券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機構投資者的成長,市場對規避股市單邊巨幅漲跌風險的要求日益迫切,無論是投資者還是理論工作者,對推出股指期貨以規避股市系統性風險的呼聲都越來越高,決策層也對這一問題極為關注。
同其他期貨交易品種一樣,股指期貨也是適應市場規避價格風險的需求而產生的。
二戰以后,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股票市場取得飛速發展,上市股票數量不斷增加,股票市值迅速膨脹。股票市場迅速膨脹的過程,同時也是股票市場的結構不斷發生變化的過程:二戰以后,以信托投資基金、養老基金、共同基金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取得快速發展,它們在股票市場中占有越來越大的比例,并逐步居于主導地位。機構投資者通過分散的投資組合降低風險,然而進行組合投資的風險管理只能降低和消除股票價格的非系統性風險,而不能消除系統性風險。隨著機構投資者持有股票不斷增多,其規避系統性價格風險的要求也越來越強烈。
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斷地發展進步。以美國為例:最初的股票交易是以單種股票為對象的。1976 年,為了方便散戶交易,紐約股票交易所推出了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DOT),該系統直接把交易所會員單位的下單房同交易池聯系起來。此后該系統又發展為超級指定交易循環系統(簡稱SDOT)系統,對于低于2099股的小額交易指令,該系統保證在三分鐘之內成交并把結果反饋給客戶,對于大額交易指令,該系統雖然沒有保證在三分鐘內完成交易,但毫無疑問,其在交易上是享有一定的優惠和優勢的。與指定交易循環系統幾乎同時出現的是:股票交易也不再是只能對單個股票進行交易,而是可以對多種股票進行“打包”,用一個交易指令同時進行多種股票的買賣即進行程序交易。對于程序交易的概念,歷來有不同的說法。紐約股票交易所從實際操作的角度出發,認為超過15 種股票的交易指令就可稱為程序交易;而一般公認的說法則是,作為一種交易技巧,程序交易是高度分散化的一籃子股票的買賣,其買賣信號的產生、買賣數量的決定以及交易的完成都是在計算機技術的支撐下完成的。它常與衍生品市場上的套利交易活動,組合投資保險、以及改變投資組合中股票投資的比例等相聯系。伴隨著程序交易的發展,股票管理者很快就開始了“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和管理的嘗試,“指數化投資組合”的特點,就是股票的組成與比例都與股票指數完全相同,因而其價格的變化與股票指數的變化完全一致,所以其價格風險就是純粹的系統性風險。在“指數化投資組合”交易的實踐基礎上,為適應規避股票價格系統性風險的需要而開發股票指數期貨合約,就成為一件順理成章的事情。
看到了市場的需求,堪薩斯城市交易所在經過深入的研究、分析之后,在1977年10月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交了開展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報告。但由于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關于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管轄權存在爭執, 另外交易所也未能就使用道.瓊斯股票指數達成協議,該報告遲遲未獲通過。直到1981年,新任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菲利蒲.M.約翰遜和新任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約翰.夏德達成“夏德-約翰遜協議”,明確規定股指期貨合約的管轄權屬于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才為股指期貨的上市掃清了障礙。
到1982年2月16日,堪薩斯城市交易所開展股指期貨的報告終于獲準通過。24日,該交易所推出了道.瓊斯綜合指數期貨合約的交易。交易一開市就很活躍,當天成交近1800張合約。此后,在4月21日,芝家哥商業交易所推出了S&P500股指期貨交易,當天交易量就達到3963張。日本,香港、倫敦、新加坡等地,也先后開始了股票指數的期貨交易,股指期貨交易從此走上了蓬勃發展的道路。目前,股指期貨已發展成為最活躍的期貨品種之一,股指期貨交易也被譽為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最激動人心的金融創新”。
(一)期貨市場與金融期貨的產生
期貨市場的發展歷史可向前推到十六世紀的日本,不過直到1848年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正式成立后,期貨交易才算邁入有組織的時代。事實上,當初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并非是一個市場,只是一家為促進芝加哥工、商業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商會組織。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才引進遠期合同,蓋因當時的糧食運輸很不可靠,輪船航班也不定期,從美國東部和歐洲傳來的供求信息,很長時間才能傳到芝加哥,糧食價格波動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農場主可以利用遠期合同保護他們的利益,避免運糧到芝加哥時因價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造成損失。同時,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遠期合同,減少因各種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費用上漲的風險,保護他們自身的利益。由于期貨交易所最初和最主要的功能是提供一個現貨價格風險轉移的場所,因此,從期貨交易的合約中即可看到各個時代經濟結構的演變。
在期貨市場150余年的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即是1972年5月16日,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推出外匯期貨合約,標志著金融期貨這一新的期貨類別的誕生,從而掀起一個期貨市場發展的黃金時代。1975年10月,美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推出了第一張利率期貨合約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的抵押憑證期貨交易。1982年2月,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KCBT)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交易。短短十年間,利率期貨和股票指數期貨相繼問世, 標志著金融期貨三大類別的結構已經形成。期貨市場也由于金融期貨的加盟而出現結構性變化。1995年,金融期貨的成交量已占期貨市場總成交量的80%左右,穩居期貨市場的主流地位。此外,金融期貨的誕生,給了美國以外的國家和地區發展期貨市場的時機。自1980年始,這些國家和地區紛紛成立自己的期貨交易所,至1993年,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期貨交易所的成交量已超過美國,成長速度極為驚人。
(二)股票指數期貨的產生(70年代)
與外匯期貨、利率期貨和其他各種商品期貨一樣,股票指數期貨同樣是順應人們規避風險的需要而產生的,而且是專門為人們管理股票市場的價格風險而設計的。
根據現代證券投資組合理論,股票市場的風險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系統性風險是由宏觀性因素決定的,作用時間長,涉及面廣,難以通過分散投資的方法加以規避,因此稱為不可控風險。非系統風險則是針對特定的個別股票(或發行該股票的上市公司)而發生的風險,與整個市場無關,投資者通常可以采取投資組合的方式規避此類風險,因此,非系統風險又稱可控風險。投資組合雖然能夠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非系統風險,但當整個市場環境或某些全局性的因素發生變動時,即發生系統性風險時,各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會朝著同一方向變動, 單憑在股票市場的分散投資,顯然無法規避價格整體變動的風險。為了避免或減少這種所謂不可控風險的影響,人們從商品期貨的套期保值中受到啟發,設計出一種新型金融投資工具的股票指數期貨。
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由于股票指數期貨交易的對象是股票指數,以股票指數的變動為標準,以現金結算為唯一結算方式,交易雙方都沒有現實的股票,買賣的只是股票指數期貨合約。
本世紀七十年代,西方各國受石油危機的影響,經濟發展十分不穩定,利率波動劇烈,導致股票市場價格大幅波動,股票投資者迫切需要一種能夠有效規避風險,實現資產保值的金融工具。于是,股票指數期貨應運而生。它的興起,一方面給擁有股票和將要購買或拋出股票的投資者提供了轉移風險的有效工具,另一方面也給期貨投機者以投機的機會,使得股票指數期貨迅速得到了不同投資者的青睞。
(三)投資組合替代方式與套利工具(1982~1985年)
自美國堪薩斯期貨交易所推出價值線綜合指數期貨之后三年,投資者逐漸改變了以往進出股市的傳統方式,即挑選某個股票或某組股票,還誕生出其它投資方式,包括:第一,復合式指數基金誕生,即投資者可以通過同時買進股票指數期貨及國債的方式,達到買進成份指數股票投資組合的同樣效果;第二,運用指數套利,套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這是由于股票指數期貨推出的最初幾年,市場效率較低,常常出現現貨與期貨價格之間基差較大的現象,對交易技術較高的專業投資者,可通過同時交易股票和股票期貨的方式,獲取幾乎沒有風險的利潤。
(四)動態交易工具(1986~1989年)
股指期貨經過幾年的交易后,市場效率逐步提高,運作較為正常,逐漸演變為實施動態交易策略得心應手的工具,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第一,通過動態套期保值技術,實現投資組合保險,即利用股票指數期貨來保護股票投資組合的跌價風險;第二,進行策略性資產分配。期貨市場具有流動性高、交易成本低、市場效率高的特征, 恰好符合全球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的客觀需求。尤其是過去十年來,受到資訊與資金快速流動、電腦與通訊技術進步的沖擊,如何迅速調整資產組合,已成為世界各國新興企業和投資基金必須面對的課題,股票指數期貨和其他創新金融工具提供了解決這一難題的一條途徑。
(五)股票指數期貨的停滯期(1988~1990年)
1987年10月19日,美國華爾街股市單日暴跌近25%,從而引發全球股市重挫的金融風暴,即著名的“黑色星期五”。雖然事過十余載,對如何造成恐慌性拋壓,至今眾說紛紜。股票指數期貨一度被認為是“元兇”之一,使股票指數期貨的發展在那次股災之后進入了停滯期。盡管連著名的“布萊迪報告”也無法確定期貨交易,是唯一引發恐慌性拋盤的原因。事實上,更多的研究報告指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并未明顯增加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性。
為了防范股票市場價格的大幅下跌,包括各證券交易所和期貨交易所均采取了多項限制措施。如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定道瓊斯30種工業指數漲跌50點以上時,即限制程式交易的正式進行。期貨交易所則制定出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漲跌停盤限制,藉以冷卻市場發生異常時恐慌或過熱情緒。這些措施在1989年10月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價格“小幅崩盤”時,發揮了異常重要的作用,指數期貨自此再無不良記錄,也奠定了90 年代股票指數期貨更為繁榮的基礎。
(六)蓬勃發展階段(1990 年-至今)
進入九十年代之后,股票指數期貨應用的爭議逐漸消失,投資者的投資行為更為理智,發達國家和部分發展中國家相繼推出股票指數期貨交易,配合全球金融市場的國際化程度的提高,股指期貨的運用更為普遍。
股指期貨的發展還引起了其他各種非股票的指數期貨品種的創新,如以消費者物價指數為標的的商品價格指數期貨合約,以空中二氧化硫排放量為標的的大氣污染期貨合約,以及以電力價格為標的的電力期貨合約等等。可以預見,隨著金融期貨的日益深入發展,這些非實物交收方式的指數類期貨合約交易,將有著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
三、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在股指期貨和權證等新的產品推出之前,我國的證券市場是一個單邊市場,市場參與各方都只能在股市上漲中獲利。股指期貨的推出將一舉改變我國證券市場單邊市的歷史,使得市場各方在股市上漲和下跌中都有盈利的機會,投資者的盈利模式將得到極大豐富。對于愿意承擔高風險的投機者來講,可以利用股指期貨的杠桿作用進行放大投資以獲取高額利潤;對于看好股票市場未來總體表現但缺乏選股能力的投資者,可以簡單地買入股指期貨,以獲取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對于選股能力較強但對股票市場總體走勢缺乏信心的投資者,則可以通過買入看好的股票同時賣空股指期貨來回避系統風險并獲取套期保值的收益。作為一個新興市場,我國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存在一定缺陷,當在某個階段對某種證券的定價出現明顯的偏差時,套利者就有了獲取無風險套利收益的機會。
股指期貨推出后,資產配置的手段得到豐富,配置效率將明顯提高。在過去沒有股指期貨的時代,投資者進行一級資產配置的方法,只能是調整股票和債券等其它投資工具在全部資產中的比重。在看空股票市場整體走勢時,只能減少其持有的股票。這種最原始的資產配置方法效率低下、成本高企,容易造成股票價格大幅度的波動,還受到流動性的限制。在股指期貨推出以后,投資者就可以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快速高效地實現資產配置,使暴露的風險敞口便捷地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調整。
股指期貨推出以后,風險管理的方法更加有效。股指期貨是高效率的風險管理工具,具有交易量大、流動性強、杠桿作用高、交易成本低廉等優點,比過去傳統的風險管理手段具有明顯的優勢。它便于機構投資者集中統一管理各項不同投資業務的風險敞口,使投資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正是由于股指期貨的這些優勢,我們預期,股指期貨的推出將給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首先,股指期貨的推出將使得證券市場的投資者隊伍和市場規模明顯擴大。基于對股票市場風險的擔憂,過去很多機構投資者對于股票投資有著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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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辦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包括直接或者間接影響證券、期貨市場行情的分析、預測和投資建議;直接有償投資咨詢服務是指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人員從服務對象直接獲取收益的活動;間接有償投資咨詢服務是指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人員沒有從服務對象直接獲取收益,但是為其營利創造條件的活動。
第三條 《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一項所稱“接受投資人或者客戶委托,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服務”包括除證券經營機構外的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提供涉及證券發行、交易以及與之相關的企業財務顧問等方面的有償咨詢服務。
第四條 《辦法》第六條“申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機構”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公司,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信息服務公司、信息網絡公司、財務顧問公司、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以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它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公司。
第五條 同時從事證券和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中,具有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或者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各不得少于三名。
第六條 《辦法》第六條第三項所稱“場所”與“設施”應當專門用于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
第七條 《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除符合《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設立獨立的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部門,其業務、人員、場所、設施應當與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的其他部門分開,咨詢人員不得在機構其他部門兼職。
證券經營機構只能申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期貨經紀機構只能申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從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其業務資格由所屬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申報。
第八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在其具有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數低于《辦法》規定的最低要求數額時,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向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報告,并應當在二個月內提交擬增補的具有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名單,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審核同意后,報中國證監會審批,經批準后,該咨詢機構應當在一個月內補足人數并報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備案;逾期未補足的,由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報中國證監會注銷該咨詢機構的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從業資格。
第九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和人員不得出租、出借、轉讓、涂改業務資格證書。
違反前款規定的,由中國證監會暫停或者撤銷其從業資格。
第十條 對于不具有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擅自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或者人員,證券監管部門除依《辦法》規定處罰外,在三年內不受理該機構或者人員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申請。
第十一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包括在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中專職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的正、副經理及相當職務者:“業務人員”是指在機構中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分析、研究人員。
第十二條 《辦法》第十三條第(六)項所述證券、期貨從業經歷,是指專職從事證券、期貨業務的連續從業經歷。
第十三條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咨詢人員應當將其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資格證明文件原件放置于營業場所明顯處,便于投資者或客戶查驗。
第十四條 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在異地開辦的分支機構,應當向其機構注冊地證管辦(證監會)提出申請,并向其營業場所所在地證管辦(證監會)備案。對其日常業務的監管,由營業場所所在地證管辦(證監會)及中國證監會負責。對案件管轄有爭議的,應當報請中國證監會指定管轄;對超出地方證管辦(證監會)管轄范圍的案件,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第十五條 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證券、期貨研討會、演講會、股市及期市沙龍等咨詢活動,主辦人應當至少提前五個工作日,向舉辦地證管辦(證監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主辦人(含協辦人)、演講人、研討或演講題目、舉辦的具體場所、舉辦時間、參加人數、收費標準等。需要中國證監會參加的,必須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地方證管辦(證監會)對前款規定的申請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十六條 超過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由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以及超過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雖未由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但財務和經營決策受其控制的公司,適用于《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 《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承銷商或者上市推薦人及其所屬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包括超過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由這些機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公司,以及超過半數以上表決權資本雖未由這些機構直接或者間接持有但財務和經營決策受這些機構控制的公司。
第十八條 從事證券或者期貨資格咨詢業務的機構接受投資人或者客戶委托,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服務時,應當與投資人或者客戶簽訂投資咨詢服務合同。投資咨詢服務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
投資咨詢服務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的名稱、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2、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人員的姓名以及執業資格證書的編號;
3、咨詢內容與方式;
4、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5、服務費或者費用金額、計算方法、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等;
6、合同解除;
7、違約責任;
8、合同簽訂日期;
9、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從事證券或者期貨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人員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從事證券、期貨經紀業務,不得以自己和他人的名義向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介紹客戶、收取傭金或介紹費,也不得以證券經營機構、期貨經紀機構的名義與自己的客戶訂立合同、收取傭金或介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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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指期貨會計屬性
(一)股指期貨的內涵股指期貨是一種以股票價格指數為標的物的金融期貨合約,由交易雙方訂立的、約定在未來某一特定時間按約定價格進行股價指數交易的一種標準化合約。股指期貨交易的實質,是投資者將其對整個股票市場價格指數的預期風險轉移至期貨市場的過程,通過對股票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對合約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風險。股指期貨同其它期貨交易一樣,實行保證金制度,杠桿率一般在10至20倍。除具有標準化合約、杠桿機制、集中交易、對沖機制、每日無負債結算等期貨交易的一般特征外,股指期貨還具有自身一些特點,如標的物為相應的股票價格指數、報價單位以指數點計、采用現金交割方式等。股指期貨主要用于投機套利和套期保值。
(二)股指期貨的會計屬性傳統會計理論中,“資產”和“負債”都是“過去發生的事項”形成的,而股指期貨交易的是以股票價格指數為基礎預先設定的一種“標準合約”,無論是套期保值還是投機套利交易,形成資源或義務的不在于過去發生的股指期貨的“開倉”交易事項,而在于未來發生的股指期貨的“平倉”交易事項。另外,傳統會計以歷史成本作為計量依據,而對于股指期貨交易計量來說,從開倉初始交易到平倉終止交易,股票價格指數隨時會發生波動,甚至是劇烈的波動,如果按照傳統會計計量理論只對股指期貨開倉交易時的“歷史成本”進行一次性確認,以后發生的尚未平倉的交易則難以計量或無需計量。
自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會計準則全面引入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五種計量屬性,實現了計量基礎的多元化。新會計準則中規定企業要將金融衍生工具納入表內核算并按公允價值計量,相關公允價值變動計人當期損益或所有者權益。企業如果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可以選擇使用套期會計方法,但是需要符合嚴格的條件,對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等分別進行會計處理。會計處理應當根據各單項金融工具的特點及相關信息的性質進行適當歸類,以揭示金融工具的潛在風險。
根據新會計準則,股指期貨可作為金融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以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確認和計量(套期工具股指期貨除外),公允價值是其最相關的資產計量屬性。按照交易目的劃分,股指期貨合約分為投機套利和套期保值兩類,對其會計處理方法也應根據交易目的和準則設定的標準而定。對于進行股指期貨投資的企業,持倉期間發生的浮動盈虧屬于未實現的損益,會計上可有兩種反映方式:一種是僅在會計報表日以報表附注的形式披露,不在報表內確認;另一種是將其確認為當期損益,在表內反映。根據新會計準則,應將股指期貨合約的浮動盈虧計人當期損益,但對于套期保值的期貨投資合約,損益的確認要與被套期的股票投資組合項目相配比。新會計準則明確規定了套期保值的標準,若股指期貨合約不能滿足套期保值的標準,則應視為投機套利行為。
二、股指期貨會計確認、計量和披露
(一)股指期貨交易的會計確認第一,投機套利股指期貨交易確認。以投機套利為目的的股指期貨交易,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確認,其確認分為初始確認和終止確認。
(1)股指期貨交易的初始確認。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當企業成為股指期貨合約的一方時,應當確認為一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進行股指期貨合約交易時,股指期貨合約的風險和報酬已發生轉移,按照金融工具會計的一般原則,企業應在股指期貨合約開倉(交易者買進或賣出期貨合約)時作初始確認。
(2)股指期貨交易的終止確認。《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終止確認: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金融資產轉移》。在《金融資產轉移》中規定,企業應當將金融資產轉移區分為金融資產整體轉移和部分轉移,并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因此,當企業對股指期貨合約的權力全部或部分失去控制時,或對股指期貨合約的義務全部或部分已經解除的,才能終止確認該項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全部或部分。根據此規定,企業應當在股指期貨合約全部或部分平倉時,對交易進行全部或部分終止確認,其確認時間以平倉交易時間為標準。
第二,套期保值股指期貨交易確認。以套期保值為目的的股指期貨交易,應作為套期工具按照《套期保值》進行確認。準則規定,套期工具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必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因此,對股指期貨套期保值的確認,首先必須判斷股指期貨與被套期的股票組合投資項目是否滿足四個條件,只有滿足時才可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
筆者認為,對未來將進行的股票交易進行套期保值,很難達到《套期保值》規定的使用套期會計方法必須滿足的條件,在實務中存在主觀性和隨意性,而且容易縱。因此,對預期交易的股票進行套期保值的股指期貨交易,應作為投機套利的股指期貨交易進行確認并作相應會計處理,待股票交易實際發生后,再轉入套期保值會計處理。
(二)股指期貨交易的會計計量根據新會計準則和股指期貨的特點,股指期貨交易的會計計量可以分為初始計量、持倉期間計量、終止計量、套期保值計量。
(1)初始會計計量。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股指期貨初始確認時,應按照合約的公允價值計量,相關交易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初始確認后的后續計量中仍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處置該金融資產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股指期貨被指定為持有股票資產或將要購入股票資產的套期工具,初始計量時也應按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2)持倉期間會計計量。股指期貨合約持倉期間的計量,即合約持倉階段相關利得和損失的確認,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在會計報表日,股指期貨合約(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計人當期損益,影響利潤,進人損益表。與套期保值有關的股指期貨合約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按套期保值會計給予計量。
(3)終止會計計量。股指期貨合約進行平倉企業應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將收到的款項加上前期調整項目之和,與轉讓的資產賬面金額之間的差額計人當期損益。若是部分終止,企業應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計算,終止確認部分的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包括轉出的非現金資產或承擔的新金融負債)之間的差額。
(4)套期保值會計計量。《套期保值》中套期會計方法,是指在相同會計期間將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變動的抵銷結果計入當期損益的方法。對于符合采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股指期貨交易,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損益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的股票組合投資項目由于特定風險(即被保值的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也應相應調整被套期股票組合投資項目的賬面金額,并在當期損益中確認。
投機性的股指期貨交易本質上是一種具有杠桿作用的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工具,會計實務應及時揭示和反映持倉損益的變動情況,便于企業管理者和報表使用者及時了解和分析企業操作股指期貨的效益及潛在的風險,有利于企業管理者對股指期貨交易的有效控制和投資者正確決策。套期保值股指期貨合約是用來避免或沖銷被保值項目所面臨的風險的,會計計量上應重點反映避險的效果,在股指合約持有期間發生的價格變動應歸于被保值的股票組合投資項目,與被保值項目的價格變動損益相配比。
(三)股指期貨交易的披露根據《金融工具列報》規定,股指期貨交易應披露以下信息:
(1)對股指期貨交易所采用的會計政策、計量基礎和方法等,包括對股指期貨合約的確認標準、計量基礎,以及對當期損益的確認標準、套期會計的類型等。
(2)股指期貨合約的性質與主要條款,即股指期貨的描述,包括合約的面值、到期日、成交價格、當前市價、合約份數以及初始保證金比例等,使報表使用者了解股指期貨交易可能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造成影響。
(3)股指期貨的交易目的是投機套利還是對某一股票組合投資項目的套期保值,應對交易目的作必要說明。若是套期保值,應對被套期保值項目作必要的說明,包括對被套期項目的描述(如被套期項目的性質、金額、可能的風險等)、套期保值合約與被套期項目的套期保值的現行效果等。對于將股指期貨作為對預期未來交易有關的套期保值進行核算時,還應披露:預期交易的說明,包括到它們預計發生時為止的時期。并披露與股指期貨敏感性分析有關的信息,包括資產負債表日所面臨的各類市場風險的敏感性分析及本期敏感性分析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設。
三、股指期貨會計處理問題與建議
(一)股指期貨會計處理存在的問題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直接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慣例的趨同,有利于規范金融工具的會計核算,有利于提高金融工具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可比性,也為股指期貨交易的會計核算提供了規范和指導。但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程度、會計主體質量等方面均與國外存在較大差距,同時,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只做了一般性規定,在實務操作中,使股指期貨交易的會計核算在投機易和套期保值認定、現金流量套期和公允價值套期區別、確認預期交易、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方面將存在一定的難度和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套期保值》的要求,企業對股指期貨交易套期關系的指定與撤銷具有一定的選擇權,這一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營策略,對于同樣的交易,可指定不同的套期關系,從而運用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得到不同結果。
(2)預期交易是尚未承諾但預期會發生的交易,實際發生與否,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很大的主觀自主性。對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需要合理的估計和較為復雜的計算,對“最終影響損益的現金流量變動風險”需要企業來預測,折現系數的確定依賴于職業判斷,因此,對預期交易股票項目的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會計處理存在很大的主觀隨意性,具有報表操縱空間。
(3)企業對股指期貨交易套期初始及持續有效性的評價依賴于主觀判斷,缺乏科學的評價體系和動態跟蹤評價制度,可能出現在指定的會計期間內,套期已不再有效,但企業并未停止采用套期會計方法,從而影響當期損益的情況。
(4)公允價值套期會計核算與現金流量的套期會計核算處理方法不同。現金流量的套期會計對有效套期部分的利得或損失要求以單列項目反映,無效部分計人當期損益,但應用指南僅規定了一級科目“套期工具”,實務操作中將不利于會計信息分類明確反映,并可能出現混淆。
(二)股指期貨會計處理建議針對以上可能存在的問題,筆者建議:
(1)準則委員會應結合股指期貨交易實際情況制定準則的應用指南,針對不易操作的條款,制定更明確和更細化的應用指南,建立一系列的“標準”。針對有效套期計量方面存在的問題,建議進一步細化“有效”的計量。同時,還要根據股指期貨交易的發展和創新,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更新準則和指南。
(2)制定科學的信息披露方法,嚴格金融工具(包括股指期貨交易)投機套利、套期保值、預期交易的報表披露,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明確應披露的內容、對企業財務狀況的影響等,通過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市場公眾監督來規避企業短期的自利行為。
篇9
關鍵詞: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會計核算;套期賬務處理
在新準則頒布以前,企業從事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是執行財政部于1997年10月的《企業商品期貨業務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及2001年頒布的《金融企業會計制度》等。原制度沒有對套期保值、套期工具、被套期項目、套期分類進行系統的規定,也沒有對套期會計方法及應用條件作出規定,只對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規定了簡單的會計處理方法,隨著從事大宗商品貿易、加工的企業為規避商品價格風險而進入商品期貨業務的越來越多和新準則的普及使用,相關企業財務必須直面套期業務會計核算,而套期保值會計是金融會計中最復雜的部分,是新準則中的重點和難點部分,期貨套保業務是我國新生事物,新準則未就相關業務作詳細例解。本文主要針對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會計核算辦法提一點淺薄見解,希望能給涉及相關期貨業務的同行起到拋磚引玉作用。
1 套期保值概念
套期保值是指以規避現貨價格風險為目的的期貨交易行為(即通過套做期貨實現現貨保值),企業開展套期保值交易,是將期貨市場當做轉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利用期貨合約作為將來在現貨市場上買賣商品的臨時替代物,對現在買進但準備以后售出的商品或對將來需要買進的商品的價格進行“鎖定”的交易活動。概言之,套期保值的本質在于“風險對沖”和“風險轉移”。
《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下簡稱套期保值準則),是針對企業的套期保值業務會計處理作出的規范。從會計角度看,套期保值是企業為規避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指定一項或一項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預期抵銷被套期項目全部或部分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
企業運用商品期貨套期時,其套期保值策略通常是:買入(賣出)與現貨市場數量相當、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同,以期在未來某一時間通過賣出(買入)期貨合同來補償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價格風險。為運用套期會計方法,套期保值按套期關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之間的關系)可劃分為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凈投資套期。
2 運用套期會計方法的條件
對于滿足套期保值準則規定條件的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企業可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
套期保值準則規定,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或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運用套期會計方法進行處理:
(1)在套期開始時,企業對套期關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之間的關系)有正式指定,并準備了關于套期關系、風險管理目標和套期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該文件至少載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項目、被套期風險的性質以及套期有效性評價方法等內容。套期必須與具體可辨認并被指定的風險有關,且最終影響企業的損益。
(2)該套期預期高度有效,且符合企業最初為該套期關系所確定的風險管理策略。
(3)對預期交易的現金流量套期,預期交易應當很可能發生,且必須使企業面臨最終將影響損益的現金流量變動風險。
(4)套期有效性能夠可靠地計量,即被套期風險引起的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以及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
(5)企業應當持續地對套期有效性進行評價,并確保該套期在套期關系被指定的會計期間內高度有效。
3 套期保值會計科目設置
商品期貨是指標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交易是通過期貨公司在期貨交易所進行買賣期貨合約的業務,實行的是保證金制。為便于商品期貨業務的核算,建議設立以下會計科目:
(1)“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該科目核算銀期之間入金、出金以及手續費等業務。該科目期末余額反映期貨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數。該科目可以將不同期貨公司作為輔助核算。
(2)“套期工具-商品期貨”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開展套期保值業務(包括公允價值套期、現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中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套期工具形成的資產;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套期工具形成的負債。該科目可以將不同期貨品種(如銅、鋅等)作為輔助核算或增設三級科目核算。
(3)“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核算套期工具在持有期間形成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期末余額反映套期工具持有期間累計變動累。
(4)“被套期項目”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開展套期保值業務中被套期項目變動形成的資產或負債。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被套期項目形成的資產;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被套期項目形成的負債。
(5)“衍生工具”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及其變動形成的衍生資產或衍生負債。指定為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套期工具-商品期貨”中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負債的公允價值。
(6)“投資收益-其他-期貨收益”科目,該科目核算商品期貨交易中發生的手續費、衍生工具處置凈收益(損失)、非套期保值部分處置凈收益(損失)。
4 套期保值業務的會計處理
按新準則要求,企業應對所從事的套期保值業務先進行區分,再分別進行會計處理。
(1)對于公允價值套期,在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條件的情況下,套期工具為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為非衍生工具的,套期工具賬面價值因匯率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被套期項目因被套期風險形成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被套期項目的賬面價值。被套期項目為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進行后續計量的存貨、按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的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也應當按此規定處理。
(2)對于現金流量套期,在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情況下,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該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額,按照下列兩項的絕對額中較低者確定:1)套期工具自套期開始的累計利得或損失;2)被套期項目自套期開始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累計變動額。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3)對境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應當按照類似于現金流量套期會計的規定處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有效套期的部分,應當直接確認為所有者權益,并單列項目反映。處置境外經營時,原在所有者權益中單列項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損失中屬于無效套期的部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5 現金流量套期賬務處理
對于公允價值套期的賬務處理在套期保值教材都有舉例,本文不再贅述,本文主要對現金流量套期賬務處理提出個人見解。企業在商品期貨市場開倉買入期貨合約,同時預期于合約對應的月份在現貨市場購入同樣的品種、數量的現貨,屬于被套期項目為預期交易,應選用現金流量套期會計處理。賬務處理如下:
(1)資金轉入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時,根據銀行劃撥單,借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XXX期貨公司 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企業開倉建立套期保值頭寸或追加套期保值合約保證金時,根據結算單據列明的金額,借記“套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XXX期貨公司”科目。
(3)資產負債表日,對套期保值頭寸進行公允價值核算,按資產負債表日結算價與期初資產負債日結算價的差額,借記“套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浮盈為正數,浮虧為負數。
(4)現貨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約已經平倉的會計處理:套期保值合約平倉及結算盈虧時,若是盈利,則借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科目,貸記“套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同時: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投資收益-其他” 科目。
(5)企業套期保值合約在交易或交割時發生的手續費,按結算單據列明的金額,借記“投資收益-其他-期貨收益”科目,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科目。
(6)企業套期保值合約在現貨商品買入時平倉會計處理:借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科目,貸記“套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將平倉時的盈虧金額,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同時將套期保值合約實現的盈虧,同被套期保值業務發生的成本相配比,屬于套期保值部分的盈虧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的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累計額沖減或增加現貨成本,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貸記“原材料”科目,盈利時金額為正數,虧損時金額為負數。屬于非套期保值部分轉入當期損益: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套期工具價值變動”科目,貸記“投資收益-其他-期貨收益”科目。
(7)企業建倉時即認為是投機目的或建倉位大于未來月份的現貨需要量時財務上不作為套期保值會計處理,直接列入“衍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核算:
1)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時,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其他-期貨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3)衍生工具終止確認時,應當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平倉時,借記“其他貨幣資金-期貨保證金-期貨公司”科目,貸記“衍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科目,同時,將該期貨產生的投資利得進行結轉:借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該合約以前已累計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金額),借記“衍生工具-商品期貨-XXX品種”(本期平倉價與上一資產負債表日該衍生工具的差額),貸記“投資收益-其他-期貨收益”科目。
限于篇幅,本文僅就現金流量套期買入套期保值會計核算提供個人的見解,賣出套期保值會計核算多數教材均有舉例,這里不在贅述。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企業會計準則[S].2006.
[2]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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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股指期貨 風險 管理研究
股指期貨被稱為是金融領域里面的巨大的創新,它是一種最成功的金融衍生品工具。交易價格低、流動性強等都是它所具有的特征,使其成為規避風險的非常有利的途徑。但是,它不可以消滅風險,只可以使得風險轉移到別處。與此同時,因為它有杠桿性的特點,這就會使投資者在收益成倍放大的同時,也同樣放大了風險,并且,這些風險通常會轉移到現貨交易市場。如果不能成功股指期貨的風險,就會使得投資者遭受巨大的損失,嚴重的還有可能會波及國家經濟的整體的發展和運行。所以,怎樣成功做到防范和規避以及管理股指期貨的風險,這是非常值得我們去研究的。
1國內外關于股指期貨的研究情況
股指期貨,它在國外市場上是很成熟的,每個國家的的法律法規和政府相關制度也十分完備,他們對股指期貨的風險管控有各自的著重點。國外很多國家,都有一個明確的市場準入的相關制度。它們針對股指期貨合同約定設計上的風險,各個國家是通過在分析市場交投狀況、投資者構成、交易習慣和監督機構相關規定等等的情況下進行處理的,它們在每天的價格價格變化的限制設計、持倉量限制設計以及保證金水平設計等上面各有差別。
5年前的2010年,中國的股指期貨正式在中金所上市交易,機構以及個人投資者開始逐步深入進行研究,之前雖然也有大量的結論但都是在總結國外經驗的基礎上得來的,中國那時候的股指期貨研究僅僅是停留在理論階段,然而,伴隨著股指期貨的到來,政府的決策也就越來越明示了中國在這個方面的研究也在逐漸成熟起來,但是,對期貨市場及其市場風險的相關研究急待完善。從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方面角度看來,中國理論界學者與市場人士同樣只是在理論上進行了簡單的闡述,建模研究也缺乏對股票指數期貨風險管理機制的系統論述。
2股指期貨風險的具體分析
2.1股指期貨的一般風險
通過劃分金融衍生工具的總體風險,我們一般有兩種方法。第一種,是根據產生風險的范圍,把它劃分為系統性風險與非系統性風險;第二種,是根據誘發風險的成因將其分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以及法律風險等五類來進行分類。
2.2股指期貨的特定的風險
股指期貨不但有金融衍生產品的總體風險,而且還因為它的其標的物或是合約設計或交易制度以及結算方式等等特定性而產生種種特定的風險。比如,基差方面的風險,往往是指即期價格與遠期價格的價格之差,有的是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的價格之差,這里的價差是指去除從即期到遠期的利率因素,也就是持有成本以后的價格之差。保值率的風險,又叫做轉換風險,它是指期貨資產跟現貨資產的價值相比不同而導致的風險。股指期貨的套期者的保值效率,大多由交易合約的數量決定。它包括流動性差異化的風險,它產生大多數是由于現貨市場跟期貨市場流動性的不相同。
2.3股指期貨風險的來源
股指期貨的風險來源是它的交易機制和交易主體,它的詳細表現是股指期貨的交易機制風險和交易主體風險。股指期貨的交易機制風險主要是由它的交易機制的設計所決定的,它們對股指期貨市場所產生的風險大多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方面,保證金交易機制使股指期貨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杠桿效應。第二方面,止損交易機制使股指期貨價格具有“自我強化波動”的效應的特點。第三方面,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設計使它具有“到期日”效應。股指期貨的交易主體風險,往往是在股指期貨市場方面的,市場主要包括有三種交易主體,也就是套利者、套期保值者與投機者,這三種交易主體的交易行為經常會為市場帶來兩種風險,它們分別指的是指數套利傳遞賣壓風險和倒擠風險,這樣會影響到期貨市場避險功能不能正常顯現,情況嚴重的甚至會導致金融危機的發生。
2.4股指期貨風險的特征
股指期貨投資的標的,它是無實物的,所以它自身就有一定程度的投機性質。另外,股指期貨合約具有到期期限,不可能像股票投資那樣能夠長時間持有,因此投資者也不能得到股息與紅利,所以它最后就是一種“零和”交易。股指期貨風險的特點是風險的本質以及發生規律的表現。跟其他市場比較而言,股指期貨交易風險具有以下特征,風險來源的廣泛性、風險的客觀性、風險的放大性與連鎖性、風險的不可測性等。
3我國股指期貨風險管理機制的設
3.1股指期貨風險宏觀管理機制
從全球范圍看來,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管理,它可以看做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的管理已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已經產生了比較完備的管理體系。也就是以英國股指期貨市場為標桿的政府對股指期貨的宏觀管理、行業協會自我約束及交易所對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監管的三級風險監管模式及一元三級監管模式。政府管理通過借助立法手段,交易所管理是對自身行為的規范要求,行業協會就是從行業規則與職業道德準則兩方面來幫助政府抓好市場方面的管理。三個層次的互相配合,互為補充,一起來保障股指期貨市場正常運行、維持交易的公正、公平和公開的正常進行,促進股指期貨市場朝健康方向發展下去。一元三級監管模式經過長時間驗證,它是卓有成效并且采取多方一起協同的管理方式。中國的期貨市場,歷經數年發展,參考學習了國際期貨市場的優點,還有根據我國經濟體制來發展的特征,目前為止,已經初步形成了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風險控制和管理監督體系。當前階段,中國的期貨市場監管模式是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期貨業協會以及各期貨交易所來組成的。而且并構成了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它為中國股指期貨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設做了鋪墊。我國目前階段的國內期貨市場整個運營構造運看來,大多是由歐美期貨市場移植改造而成的,就股指期貨的風險控制模式來說,自然也是采用國際公認的一元三級監管模式為最佳。
中國現行的宏觀監管體系包括政府監管,期貨行業協會監管還有期貨交易所監管。但是因為法律體系造成的缺失,政府色彩很濃厚,中國當前對股指期貨的監管有很明顯的問題。所以,建立健全股指期貨的宏觀監管體系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是要健全法律法規,清除相關法律障礙,為股指期貨的順利開展提供法律保障。其次是實現行政主導的監管機制向市場化監管機制的轉化。再次是加速期貨業協會發展,進一步發揮期貨業的橋梁作用。
3.2股指期貨風險微觀管理機制
投資者與期貨經紀公司,這兩個市場中的微觀主體,它們是做好風險控制的最首當其沖的受益者的,所以,股指期貨交易里,微觀層面的風險控制是不可忽視的。
對投資者而言,第一方面,在充分交流和了解的基礎上,選擇經營規范的經紀公司,并及時認真檢查自己每筆交易的具體情況和自己交易資金的情況;第二方面,加深對各種市場因素的研究,全方位掌握各個期貨交易的知識與技能,提高判斷分析預測方面的素養,通過制定恰當的投資策略,借助適當的交易方式來減小交易帶來的風險,把風險控制在自身可以可承擔的能力范圍以內;第三方面,通過規范好自己的交易行為,把握好資金使用率與持倉的比例,規避被強制平倉的風險,增加風險意識與心理承受方面的能力,要有一個冷靜的頭腦;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當投資者的利益被不公平、不公正侵害的時候,可以通過中國證監會和其他有關機進行仲裁或申訴處理,并有權要求對相關人員對有關事件和問題進行調查。
而期貨經紀公司則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對股指期貨市場的風險進行管理:第一方面,在對客戶的管理方面,要審核客戶資格的條件、資金來源與資信狀況,嚴格執行保證金管理制度,并且還要增強客戶風險意識方面和法律法規方面的教育,增加客戶的期貨知識與交易技能;第二方面,提升員工的期貨知識水平與執業技能,加大內部的監督,對員工的職業道德加強教育;第三方面,經紀公司一定要按照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內部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好客戶的風險;最后方面,經紀公司不但要接受證監會和交易所的監督管理檢查,還要通過插入內部稽核人員,構成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及時發現問題的端倪,規避惡性重大風險事件的產生。
3.3股指期貨市場風險的預警方法選擇
預警方法,它是預警系統的核心構成部件,是建立預警系統的指導思想和出發點,同樣也可以看作是預警系統中的一個無形的構成部分,抉擇或者創新預警方法是建立預警系統最重要的一步。以下列舉三種主流且較適應國內市場的預警方法以供參考。
(1)先行指標法
先行指標法即根據先行指標比預警對象超前的這種特征,然后根據先行指標和預警對象的內部關聯,對事物的發展進行預警。
(2)KLR信號法
KLR信號法的關鍵思想是:通過選取一系列指標,并且通過分析預警對象的歷史數據,進而來確定它的臨界數值,一旦某一個指標的臨界值在某個時間區間內被突破,這就表明著該指標發射出了一種危險預警信號;危險預警信號發出的越多,這就表明發生危機的幾率越大。
(3)多準則突變歸一評價方法
多準則突變歸一評價方法,它也就是針對突變現象的一種研究方法,它的最明顯的特征,是能夠把系統內各因素(控制變量)的不同質態化為(歸一)同一個質態(以狀態變量表示),這樣適應于對外生風險指標的評價。
4結論
中國尚不成熟的金融市場本身具有著較高系統性風險的特點,并且當前階段,中國的證券市場仍有很大的系統性風險發生的可能,保障具有避險功能的股指期貨交易順利穩定運行是十分有必要的。但如何使其發揮正常套期保值和價格發現功能的同時,又避免其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一系列風險的發生,不僅要建立健全宏觀、微觀兩方面的管理機制,還需選擇好相適應的預警方法建立好風險預警系統,才能利用好股指期貨這一金融衍生工具,趨利避害的為金融市場服務。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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