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評審意見范文
時間:2023-05-04 13: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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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摘要】 目的 觀察過敏性紫癜患兒纖維蛋白原及血小板水平變化與紫癜性腎炎的關系。方法 對過敏性紫癜合并紫癜性腎炎36例(觀察組)及29例無合并紫癜性腎炎的過敏性紫癜患兒(對照組)急性期及恢復期的纖維蛋白原及血小板水平進行檢測并對比分析。結果 觀察組急性期的纖維蛋白原、血小板水平明顯高于恢復期及對照組(P0.05);而對照組患者的纖維蛋白原、血小板水平于急性期和恢復期比較差異也無統計學意義(P均>0.05)。結論 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水平參與過敏性紫癜腎臟損害的過程,過敏性紫癜治療過程中聯合抗凝抗血小板治療有可能防止或減輕過敏性紫癜患兒并發紫癜性腎炎。
【關鍵詞】 過敏性紫癜;紫癜性腎炎;纖維蛋白原;血小板
過敏性紫癜(HSP)是一種全身毛細血管變態反應性疾病,臨床表現為有皮膚紫癜、關節腫痛、消化道出血和紫癜性腎炎,其中紫癜性腎炎(HSPN)是HSP的嚴重并發癥,是兒科常見的繼發性腎小球疾病?,F對我院65例HSP患兒纖維蛋白原(Fib)及血小板(PLT)水平進行檢測,觀察其變化與HSPN的關系。
1 資料和方法
1.1 一般資料
所選病例為我院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住院的HSP患者共65例,均在急性期并符合《實用兒科學》第7版HSP診斷標準[1],其中男38例,女27例,年齡3~14歲,并排除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SLE)、肝臟等全身性疾病。入院前未使用過激素及影響血液系統的藥物,其中合并HSPN患兒36例,表現為血尿、蛋白尿、尿少、高血壓或氮質血癥,HSPN符合上海市兒科學會腎臟專業組提出的診斷標準(草案)[2]。
1.2 方法
全部患兒均于急性期(7d內)及恢復期(8~14d)期間空腹采取靜脈血測定Fib水平及采用全自動血細胞分析儀檢測PLT水平,根據實驗室檢查資料和臨床資料,將HSP合并HSPN的36例為觀察組,無合并HSPN的29例為對照組。
1.3 統計學處理方法
計量資料用(±s) ,采用t或配對t檢驗。
2 結果
觀察組急性期的纖維蛋白原、血小板水平明顯高于恢復期及對照組(P0.05);而對照組患者的纖維蛋白原、血小板水平于急性期和恢復期比較差異也無統計學意義(P均>0.05),詳見表1。表1 兩組Fib及PLT水平的測定結果(略)
同一組內急性期與恢復期比較:*P0.05;兩組間急性期比較均P0.05。
3 討論
HSP是由免疫復合物介導的急性毛細血管為主的一種變態反應性疾病,以廣泛的小血管炎癥為病理基礎。HSPN是小兒時期常見的繼發性腎小球腎炎,其基本病理改變是以變態反應引起的較廣泛的急性無菌性毛細血管和小動脈的炎性反應,可出現血管壁灶性壞死及纖維蛋白原沉積,可啟動內外原性凝血系統,使凝血功能增強。腎臟由豐富的毛細血管構成,所以是HSP的主要受累器官[3]。
纖維蛋白原為急性相蛋白,在炎癥急性期反應中明顯升高,是反映機體炎癥反應的敏感指標,其水平變化主要由肝細胞合成變化引起,血液中其含量的增高可能與某些促凝因子(如白細胞介素-6)的誘發作用有關。纖維蛋白原是所有凝血因子中含量最高的一種凝血蛋白,若含量增高可使血流速度減慢,紅細胞和血小板易于粘附在受損的內皮細胞表面。纖維白原可與血小板表面的纖維蛋白原受體結合,并通過氧化應激來促進血小板凝聚,有利于血栓的形成,加重高凝狀態。HSP的高凝狀態對腎臟的損害日益受到國內外學者的重視,并有理論依據支持。本文通過檢測HSP和HSPN患兒的纖維蛋白原水平,發現HSPN急性期患兒纖維蛋白原水平明顯增加,說明纖維蛋白原參與了HSPN的發病機制,但這只是HSP腎臟損害發病機制的其中一方面,另外與細胞免疫、體液免疫等因素有關[4]。
HSNP發病機理主要與免疫復合物沉積腎小球有關,由于免疫復合物沉積、白介素等釋放,脂質氧化,導致血管內皮損傷,隨之抗凝作用減弱,促凝作用增加,釋放血小板活性因子增多,進而激活血小板,導致血小板水平升高。近年來很多文獻提示血小板不僅有止血凝血功能,同時兼具炎性細胞作用。血小板通過自身脫顆粒作用或誘導中性粒細胞等方式釋放出陰離子蛋白和血管活性胺等活性物質,導致腎小球濾過率和通透性增高,促進免疫復合物沉積,加劇腎臟的免疫損傷[5]。
本資料HSP合并HSPN患兒在急性期的纖維蛋白原和血小板水平較HSP無腎損害者明顯升高(P
參考文獻
[1]儲福棠,吳瑞萍,胡亞美.實用兒科學[M]. 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2:686-688.
[2]何威遜.過敏性紫癜腎炎的臨床與病理[J].中國實用兒科雜志,2001,16(4):196-198.
[3]王慕逖. 兒科學[M].5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01:186.
篇2
一、對結算送審資料的審核
(一)送審結算資料的要求
1.招投標階段文件:
(1)招標文件(含補充資料、地質資料及交底、答疑紀要等),屬邀請招標和分散采購的項目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的文件;
(2)招標使用的施工圖和圖紙會審紀要、設計變更圖紙、補充說明等,如竣工圖是在施工圖的基礎上手工修改,并附設計變更通知單的,可不提供施工圖;
(3)投標文件(含預算書、報價函、報價清單等),如經過技術標評審的,還應提交技術標書;
(4)中標通知書;
(5)工程承包合同、協議、補充協議;
(6)最高報價值(最高限價)預算書或對外公布預算價的預算書,如果最高報價值(最高限價)預算書由我中心審核或編制的,可不提供。
2.施工階段文件:
(1)竣(交)工驗收證書,如暫未提交的,應要求建設單位在審核初稿發出前提交我中心;
(2)工程竣工圖(應由監理單位簽章確認);
(3)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4)完整的樁基工程原始資料和樁基工程量匯總表,樁基工程原始資料應由監理單位簽章確認,建設單位對樁基工程量匯總表簽章確認;
(5)工程變更和簽證單,具體包括:設計變更通知單、補充通知書、現場簽證單、有關變更的會議紀要和往來文書等以及隱蔽工程變更項目應提供的相關施工資料。工程變更簽證資料應做到審批簽字手續齊全,附齊圖紙、計算資料、現場照片及變更項目工程量清單,并由項目組、監理、設計單位、建設單位簽字蓋章確認,所有工程變更必須在竣工圖上反映出來。
(6)工程結算書,具體包括:工程結算表、材料價差計算書、計費程序及編制說明、工程量計算表、鋼筋抽料表、工程結算書的電子文件等。
(7)其它相關資料。
(二)送審結算資料的審核
1.項目負責人的工作:
項目負責人接到評審任務和評審資料后,應做好如下工作:
首先、核對資料清單與實際送審資料是否相符,結算資料是否完整,結算資料手續是否齊全,工程建設程序資料是否完整等。
第二、了解評審項目的總體情況,如:標段的劃分、各標段的施工和結算情況,各標段之間的結算是否存在相互關聯(如:交叉責任、重復招標、類似問題的處理、前期結(預)算的遺留問題等)等。
第三、根據項目的基本特點和評審內容,制定有指導性的評審方案,方案包括結算原則、計價方法、人員分工、審核要求、特殊事項的處理及各標段之間的結算存在的關聯問題等內容。
2.評審人員的工作:
評審人員接到評審任務和評審資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送審資料的完整性進行詳細審查。對于不具備評審條件的結算項目,評審人員應及時報項目負責人處理,并按中心的規定要求被評審單位補充資料或退還評審資料;如評審資料基本可以滿足評審要求,只是部分評審資料有缺陷的,評審人員必須在規定的評審時限內完成評審工作,在評審過程中記錄好評審資料存在的問題。
在出具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之前,評審人員不得擅自要求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對評審項目作任何答疑或補充資料。如確因工程送審資料十分不完整,以致不能開展評審工作的,經中心分管領導批準后,可發工作聯系函要求建設單位補充相關資料,澄清有關問題。
二、對具體評審內容的審核
評審人員在開始具體的評審工作(如:工程量計算)前,應初步了解評審項目的結算資料的基本情況。對評審項目的結算資料進行審核后要達到以下要求:熟悉工程項目的基本情況,基本了解工程量清單的內容和招標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約定條款,重點把握以下條款:招標方式是工程量清單招標還是非工程量清單招標,合同承包方式是固定總價承包還是固定單價承包,總價承包是圖紙包干還是工程量清單包干,招標范圍和合同承包范圍,投標報價,結算調整范圍和方式,一次包干的其它費用,補充條款或補遺書等。
(一)報價文件的審核:
1.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評審人員應復核工程量清單報價,具體計算方法為:復核的分部分項工程費=Σ清單工程量×工程量清單報價的綜合單價,復核的含稅投標總報價=復核的分部分項工程費+投標報價的措施項目費+投標報價的規費+投標報價的稅金。
復核后,如發現投標報價出現清單工程量×工程量清單報價的綜合單價不等于合價,或累計合價不等于分部分項工程費的報價,或分部分項工程費的報價+投標報價的措施項目費+投標報價的規費+投標報價的稅金不等于投標報價總價的情況均視為計算錯誤,結算時,增減工程的綜合單價均采用最高報價值的綜合單價×(1-中標下浮率),中標下浮率=[1-中標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單列費)÷不含安全文明施工單列費的最高報價值]×100%。
復核后,如沒有上述計算錯誤,或中標價不等于投標報價總價的,結算時,變更增減工程的綜合單價均采用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1-投標下浮率),投標下浮率=[1-含稅投標總報價÷中標價(不含單列費)]×100%)。采用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結算時,應注意是否存在嚴重不平衡報價的情況,嚴重不平衡報價的定義按照《東莞市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管理暫行辦法》(東府〔*〕118號)第二十六條執行。如出現嚴重不平衡報價的情形,結算時按招標文件或合同有關約定進行處理。
如果結算時變更工程在投標報價或最高報價值中無相應單價的,應按投標當月的人工、材料價格和相應定額重新組價確定綜合單價,并按中標下浮率下浮。
2.采用非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評審人員應查閱招標預算書或最高報價值,核實預算范圍和中標下浮率,其投標報價可不做審核,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工程簽證及計量的審核:
1.評審時,評審人員可在被評審單位提供的工程量計算書(包括電子文件)上直接修改,修改內容應與原稿形成對比,以方便對數和復核。
2.審核簽證時,首先應審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簽證意見,再按照簽證意見并依據合同約定判斷該簽證如何計取,最后根據施工圖、設計變更單及其它資料復核簽證工程量。計算簽證增加工程量時,要特別注意計算簽證資料未提及的對應的減少工程量。審核簽證時,應注意對照前后簽證資料或其它資料,發現它們之間的相互印證和互為補充關系,如出現前后矛盾的,暫按最不利施工單位的原則處理。簽證資料手續不全的,應詳細審核,在送復審的審核初稿中計算該部分的造價,發出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時暫不計取。簽證資料表達不清時,應對簽證資料詳細審核,分析簽證資料的各種不同情形和可能引起的造價差異。對上述簽證資料存在的問題,應在《項目評審手冊》的相應表格內和審核情況說明書中詳細說明簽證資料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意見。
3.對于圖紙附有工程量表的,必須復核各構件或各分項工程是否計算準確和匯總是否正確。
4.對于固定單價承包合同,評審人員應詳細復核所有施工圖、設計變更、圖紙會審記錄、答疑記錄、現場簽證、現場測量記錄等資料的工程量。對土石方工程、基礎工程,應根據施工圖,并結合原地面的測量記錄、地質勘察報告等資料計算工程量。
(三)結算書的審核:
1.經股長書面批準,評審人員可要求被評審單位提供套價的電子文件,但不能在送審的套價電子文件上直接修改,必須自行重新套價,通過將套價后文件與送審套價文件對比,發現送審結算存在的問題及找出兩者差異,并在《項目評審手冊》的相應表格內及審核情況說明書中說明主要核減(增)原因和涉及的金額。
2.審核計價依據、計價方式、計費程序和費率是否符合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
3.審核重新組價的清單項目綜合單價是否按中標下浮率下浮,定額套用是否準確,定額換算和自行補充子目是否恰當且與其它標段一致,選用的材料價格是否與招標時的價格水平一致等。
4.審核存在嚴重不平衡報價的綜合單價是否已依據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進行處理。
5.審核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標準和工程施工工期延誤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是否已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四)工程結算書的格式要求:
1.工程結算書應按《工程建設項目造價審定表》、《工程項目評審匯總對比表》、《建設工程結算審核書》(征求意見稿)的順序裝訂,《建設工程結算審核書》(征求意見稿)按總封面、總編制說明、單項(位)工程分封面、單項(位)工程造價匯總表、編制說明、計費程序表、分部分項工程費表、措施項目費表、其它項目費表、主要材料價格表的順序裝訂。所有表格應嚴格按中心規定的格式填寫,其中《工程項目評審匯總對比表》內應含按單項(或單位)工程匯總的造價對比內容。
2.變更工程結算書編制格式:
(1)對合同約定結算調整按《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執行的工程項目,變更工程結算書應將每個單位工程的變更增加工程、減少工程分開編制結算,即增加工程和減少工程各做一份結算書,不能混在一起。結算書里的每一條子目必須在定額名稱前注明對應的工程變更單編號。同一份簽證單中,對增加和減少工程套用同一定額子目的,應相互抵消后按凈增加(或凈減少)工程量套取相關定額子目,納入增加或減少工程。
(2)對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項目,按投標報價或重新組價的清單項目,如有對應的投標下浮率或中標下浮率的,均應在綜合單價內下浮,不應在總價內下浮,并在結算書內對應的清單項目下做出說明。每一個工程變更單的內容盡量編制在一起,以方便核對。同一份簽證單的相同清單的增加和減少工程量應按相互抵消后的凈增或凈減工程量計算,且變更工程僅計算發生變更的相應部位的增加和減少工程量,不能將發生局部變更的整個構件或分項工程作為變更工程量。
三、審核程序和要求
(一)評審人員必須在規定的評審時限內完成評審工作,并按規定填寫《項目評審手冊》,記錄有關事項,與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經項目負責人校核后送復審監督股稽核。復審監督股在規定時限內稽核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由評審業務股股長或股長助理聯系建設單位,組織評審人員進行現場查勘,根據現場查勘情況和復審意見修改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并發出。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必須依據現有送審資料進行分析、判斷及計算,并在《項目評審手冊》中的《變更工程簽證審核情況表》和審核情況說明書中詳細記錄每份簽證資料存在的問題及處理辦法。
(二)在評審過程中,評審人員必須做到:一是嚴格按中心的現場查勘操作規程進行現場查勘,核實送審結算資料的真實性,確保結算資料與現場相符;二是在出具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之前,評審人員現場查勘一般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參加,如確有需要,必須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股長或股長助理陪同進行現場查勘。發出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后,若施工單位有異議,可組織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進行第二次查勘。
(三)在評審過程中,如遇到重大問題或疑難時,評審人員應及時將其提交評審業務股股長組織股室內部討論,或提請中心分管領導牽頭組織會審,研究解決辦法,并在《項目評審手冊》中記錄。如會審有不同意見,應按中心的有關規定提交評審專責小組討論解決。
(四)發出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時,評審人員應撰寫《*項目工程結算審核情況說明》,詳細說明每份簽證資料的處理意見及理由;對于資料不清晰、手續不完備的結算資料,應說明暫定的處理辦法、需要建設單位澄清的有關問題以及需要補充完善的相關手續等等?!?項目工程結算審核情況說明》必須與評審結果(征求意見稿)同時送至被評審單位征求意見。
(五)評審人員收到反饋意見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與被評審單位對數、解釋或澄清疑問,做出處理意見,對問題不清晰的地方,如有必要,還應再次現場核實。對數時要求中心、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三方共同參與,中心評審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參與對數,不允許評審人員單獨與施工單位進行對數。應做好對數人員簽到表,在對數開始前,參與對數人員應簽到;三方在對數過程中所達成的共識或存在的異議均應記錄在對數備忘錄中,參與對數人員應在對數備忘錄中簽名確認對數結果。對有些問題,如果評審人員無法解決或認為存在較大的結算風險,應及時提交中心會審或提交中心專責小組討論,如涉及重大的、原則性的問題或對定額理解存在較大爭議的,視情況還需要上報相關造價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請求協助解決。
(六)在針對被評審單位反饋意見的對數過程中,有些問題如需被評審單位提供補充資料的,應在對數備忘錄中要求被評審單位在約定的時限內(通常為5個工作日)一次性補充資料,否則應由被評審單位承擔相關責任,不能無限次無限時的提交資料。對資料的補充,評審人員應盡量做到一次性告知制。補充資料只能是對被評審單位前次提交的資料進行進一步的補充,使資料更具完整性,而不能對以前的資料進行實質性的否定。
四、各專業工程有關共性問題的處理:
(一)措施費(含技術措施費和其它措施費)
1.如招標文件已約定:“措施項目費:凡按省和我市的有關計價規定按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內,均不作調整;按定額子目據實計算的措施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發生變化時,可按實進行調整,其單價按最高報價值中公布的單價執行。除單列的措施項目外,其他可調整的措施項目應結合投標報價中措施費的讓利率進行確定。措施費讓利率=(1-措施一般項目費投標報價值÷最高報價值公布的相應項目費用)×100%。”,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導致的增減工程應按其約定計算。
2.如招標文件沒有上述約定,但已約定:“措施項目費[包括措施清單項目費和措施其他項目費(含臨時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等)]、其他項目費和規費(含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為合同價包干項目,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內數量、價格、費用均不作調整”,設計變更或現場簽證導致的增減工程均按定額規定計算,并按中標下浮率下浮。其中:凡按省和我市有關計價規定按系數計算的措施項目,按相應規定計算;按定額子目據實計算的措施項目,減少項目的單價和工程量以最高報價值為計算基礎,增加項目的單價以最高報價值為計算基礎,最高報價值沒有的單價按合同條款以及定額規定重新組價。
(二)規費
1.如招標文件未約定:“措施項目費[包括措施清單項目費和措施其他項目費(含臨時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等)]、其他項目費和規費(含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為合同價包干項目,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內數量、價格、費用均不作調整”,結算時增減工程均按定額規定的費率計算。
2.如招標文件已約定“措施項目費[包括措施清單項目費和措施其他項目費(含臨時措施費、趕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等)]、其他項目費和規費(含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為合同價包干項目,在整個合同執行期間內數量、價格、費用均不作調整”,除合同范圍外增加的單位工程或單項工程按定額規定的費率計算外,其余均按招標文件約定不予調整。
(三)預算包干費
1.執行以下定額(*年土建定額、*年安裝定額、*年市政定額、*年園建綠化定額)以前的工程,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無約定的,設計變更或簽證導致的增減工程均不予計算。
2.執行以下定額(*年土建定額、*年安裝定額、*年市政定額、*年園建綠化定額)以及以后年度定額的工程按照第(一)條措施費的規定處理。
(四)算術性差錯
1.如投標清單報價出現算術性誤差(包括:清單工程量乘以綜合單價的合價出現計算錯誤的,計費程序中出現計算基數錯誤的,計費程序中基數乘以費率出現計算錯誤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報價合價累計再加上措施費、規費、稅金等所得總價與報價總價不相等出現計算錯誤的),設計變更或簽證導致的所有增減工程均按最高報價值(無最高報價值的按審定預算)的相應項目的綜合單價乘以相應的中標下浮率計算。
2.如投標清單報價無算術性誤差,只是出現投標誤差(即中標價與清單報價總價不相等),其設計變更或簽證導致的增減工程均按清單投標報價的綜合單價乘以投標下浮率[投標下浮率=(1-清單報價總價÷中標價)×100%]計算。
(五)嚴重不平衡報價
如合同文件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無約定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協商處理辦法,協商不成的由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組織有關部門調解,但有算術性差錯的按第(四)條處理。
(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單列費
出現增減單位工程或加層、減層的,按有關規定調整單列費,其增減費用以招標時不含單列費的最高限價(或最高報價值)加上新增項目的預算造價(按最高限價或最高報價值的單價)形成的總價款對應的單列費率計算,再扣減最高限價(或最高報價值)已計算的單列費;其他變更增減工程不作調整。
五、主觀差錯率的認定
評審人員的審核差錯及差錯率由復審人員根據復審結果,在《項目評審手冊》中作出質量與進度評價意見,經評審人員及所在股股長核對確認后,由復審監督股進度組報中心分管領導審核后再報中心辦公會議審定,并送交綜合財務股登記備案;或由中心成立的質量稽查小組審核后報中心辦公會議審定。復審人員差錯率由審計機關、工程造價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財政部門審查確定;或通過內部檢查,由中心成立的稽查小組審核后報中心辦公會議確定。
以下情況按主觀差錯處理:
(一)圖紙或簽證資料不清晰或互相矛盾的地方未經核實,以簽證工程量或送審工程量計算而引起的偏差;
(二)錯套定額或計費程序錯誤;
(三)重復計價,如:多計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包干的項目、重復計算工程量清單或定額子目包含的工作內容或項目、多計重復的簽證、變更工程等;
(四)工程量計算錯誤導致的工程量偏差超過5%;
(五)材料價格未按招標文件、合同要求計價或未通過詢價而自行估價引起的偏差超過5%;
(六)無定額可套且未對工藝進行核實而自行估價導致的工程造價偏差超過10%;
(七)已計算簽證或變更增加工程,但未扣減對應的減少工程(無論須扣減的對應減少工程有無簽證);
(八)送審資料與實際施工不符,且現場查勘明顯可以發現的減少工程造價項目而未扣減的;
(九)其它計算錯誤,如:點錯小數點、匯總錯誤等。
五、審核各方的主觀差錯責任劃分:
(一)評審人員:評審人員對自身評審范圍內的結算負全面責任,對以下事項負主要責任:
1.工程量的計算;
2.定額套用和計費程序;
3.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內容;
4.重復計價;
5.材料設備價格;
6.現場查勘;
7.其它明顯屬于評審人員責任的事項。
(二)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對以下事項負主要責任:
1.各標段之間的結算存在的相互關聯問題;
2.建設程序的合法合規性;
3.計價原則(如:定額、計費文件、計價時點等)的口徑統一性。
(三)復審人員:復審人員對上述評審事項(評審人員、項目負責人)存在的差錯承擔連帶責任,并對以下事項負主要責任:
1.計價原則(如:定額、計費文件、計價時點等)的具體內容的口徑統一性;
2.簽證內容是否真實、合理的判定;
3.檢查《項目評審手冊》相關內容的完整性;
4.其它屬于復審人員責任的事項。
(四)評審、復審股股長對以下事項負主要責任:
1.評、復審行為和程序的合法合規性;
篇3
關鍵詞評審;咨詢;重要性;質量保證
中圖分類號 U412.36+6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1674-6708(2009)05-0029-02
0引言
在大量土木結構實現社會價值的同時,人們逐漸關注到設計人員的設計水平和施工質量,但很少有人會關注評審對土木結構的貢獻。
評審,對于設計來說,是指為了確定設計結果是否達到規范要求而進行的有組織地、系統地、全面地、有效地評議審查活動,對設計文件的評審是保證設計質量的有效手段。
1評審設計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般來說,評審專家組主要由若干未參與設計的同行專家組成,同行專家一般有多年實際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由這樣的一組理論水平高、實際工程經驗豐富的人員參與對工程設計的評審,會使設計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難題得到有效解決,對于一些可能被忽視的環節和實際操作起來比較棘手的環節,能夠引起設計方的重視,解決問題的效率會大大的提高。
同時,由于設計的評審工作是由多人參與、多人研討、集思廣益,因此可以有效的避免因為一時疏忽、考慮欠佳的情況發生。
2存在的若干問題
2.1評審時機的選擇要合理
GB/T1 9001―2000標準這樣規定:在適宜的階段,對設計進行系統的評審。適宜的階段是進行設計評審的重點。按照一般的做法,設計的評審活動是在設計基本完成的時候進行的。這樣做是因為那時各方面的資料比較完全,方便評審人員對整個設計有個比較全面的了解,便于提出合理的、充分的意見和建議。但是這樣做帶來的風險是一旦業主催設計進度,減短設計時間,這會使得設計評審的時間很靠后,修改的時間就更短,結果就是設計人員沒有完全按照評審意見修改,或是留到下一個設計階段再修改,造成評審效果打折扣,達不到預期結果。如果在早期也進行設計評審,效果會大不一樣?,F在有些公司在進行方案設計時,就進行設計評審。這樣評審人員就只需要對某一個方案進行研究探討,大大提高了評審的效率。
2.2對待評審的態度要端正
現在目前仍有些領導對設計評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夠,尤其對于那些小項目或是簡單項目,認為沒有必要進行設計評審。其實小項目和大項目都需要評審,只是側重點不同。對于項目比較大、科研成分較多或是涉及機密的項目,有些設計人員擔心與會專家或各方代表會泄露技術秘密,降低單位的競爭力,對設計評審存在排斥心理。在設計評審過程中,有時會出現評審人員責權不明的情況,嚴重影響評審時的積極性,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引起重視的。
2.3評審的目的要明確
設計評審是指為了確定設計結果是否達到規范要求而進行的有組織地、系統地、全面地以及有效地評議審查活動。如何進行有效地評審,就需要評審人員對評審的目的有個明確的了解。每條公路具體情況不一樣,每條公路每段的具體情況也不一樣,在不同的設計階段,側重點也不一樣,因而不可一概而論。這就要求有針對性的選擇評審專家,提前通知評審專家此次評審的目的,要解決什么問題,到達到何種目的,同時評審專家對評審項目要很熟悉,針對不同的評審項目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2.4評審的準備工作要完善
為了使評審工作發揮其功效,就要求設計方把預審、正式評審和評審結果的處理落實到具體事項,尤其是正式評審,一定要做好其準備工作。在進行正式評審前,設計部門的負責人要認真編寫設計項目的設計文件,做好技術報告、原始資料、路線、計算方法和數據結果的審查和復核,上報設計部門領導審批。技術報告和相關資料都要提前遞交給評審人員,并針對不同評審人員提出的所需不同文件做具體遞送安排。
2.5評審的工作要注重整體和個別的結合
所謂整體性,是指對整個工程、每個階段都應進行設計的評審,對設計成果的安全性、可靠性、經濟性,維護社會功能和壽命等進行評價,盡量做到無一遺漏。個別性是指對其中某個項目需進行特別的重視,例如某些重點項目,采用新技術或是技術攻關項目,社會影響重大的項目等。
2.6對評審的控制要科學
科學的控制設計評審,是保證設計評審切實有效的有效途徑。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對評審組成員的業績考察。特別是那些把設計評審流于形式的單位,更需要對評審成員的業績考察。
2.7評審意見的落實要徹底
徹底的落實評審意見,是保證評審效果的一個很重要方面。如何有效的落實評審意見是現階段評審管理體系中的重點和難點。由于種種原因,評審意見往往出現不被重視或是拒不執行的情況。對此,控制的重點是利用逐項說明,跟蹤檢查的方法來解決。如遇不予執行的意見,應有足夠的理由,并書寫成文,由原評審專家復查同意。
3實例分析
一次成功的設計評審,對設計的指導意義是重大的。對整個工程來說,意義是長久的,也將帶來可喜的經濟效益和明顯的社會效益。
長沙至重慶公路通道湖南省吉首至茶洞高速公路起于吉首市乾州,接在建的常德至吉首高速公路,止于花垣縣茶洞花垣河(湘渝界),接在建的洪安至酉陽高速公路,主線全長64.629km,橋梁18 909.7m/50座、隧道4 448m/11座、互通式立體交叉4處、分離式上跨橋421m/8座、下穿3座、天橋9座、服務區1處(茶洞)、停車區2處、收費站4個、觀景平臺2處。全線采用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為80km/h,路基寬度24.5m,行車道寬度2×7.5m,橋面凈寬2×11.05m,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為公路-I級。
本次評審是“兩階段施工圖設計”評審,評審由評審團和施工公司工作人員組成。參加評審的一共15人,其中專家9名,包括2位教授、1位教授級高工、6位高工。施工公司工作人員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組成,以及省直有關領導也出席了此次評審。本次評審專家均有著多年的實際工程經驗和扎實的理論基礎,而且幾位專家均性格耿直,要求嚴格,對待工程一絲不茍,在業內受到普遍好評。
幾位專家在評審前7天就接到了項目的相關資料,經過專家獨立及集中審查后,提出了專家綜合評審意見。其中部分意見如下:
評審認為,施工圖設計平縱面采用的技術指標符合“標準”、“規范”的規定,技術指標運用基本恰當,適應沿線復雜地形、地物的變化,平面順適,縱面均衡,平縱組合良好。
但是,樹耳1號隧道(K8+855~K9+185)進出口段存在一段為明挖,邊坡無鉆孔控制資料,也未進行穩定性分析評價。該隧道存在偏壓問題,勘察報告進行了一定的分析評價,提出了處理措施建議,并在施工時應進一步跟蹤和完善治理方法。
在意見落實的時候,成立了專門的意見復核小組。經調查復核,設計單位大部分做到了貫徹執行專家意見,對于沒有執行專家意見的地方,設計單位給出了充足的理由,并形成了相關文本,遞交給了上級部門。此次專家意見大小一共194條,專家同意設計單位的修改方案一共135處,按專家意見修改一共47處,按專家意見補充的設計文件11處,根據重新實地勘察資料,專家修改意見1處。
通過本次評審,解決了設計中存在的一些疑難點,使施工圖設計更合理,可靠性和經濟性等指標更高。同時專家意見復核小組的成立,更加保證了專家意見的落實,實現了設計的合理性和優越性。
4結論
本文通過對設計文件評審的分析討論,從側面論證了設計評審對于設計的重要性,使設計文件更合理、結構更安全、更環保、降低了造價等,并結合實際的工程進一步的論證了設計評審對于優化設計的重要作用,對工程設計評審和咨詢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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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壓力管道;安全;許可證;換證
中圖分類號:TQ0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8-00-01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工業生產的不斷發展,利用管道輸送氣體、液體甚至氣固、氣液、固液和三相的物質。種類繁多,使用狀況復雜,影響因素和環節較多,導致各種事故時有發生。因此,為加強對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單位的安全檢查,確保其設計質量,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頒發了TSG 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許可規則》適用于《特種條例》所規定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根據《許可規則》規定的壓力管道類型及設計范圍,各個單位需要申請和自己設計設計業務相關的公司所需的《特種設備設計許可證》。
本證的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后,持證單位需提前6月向總局或者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交換證《設計許可申請書》。受約請的鑒定評審機構應當在設計單位的《設計許可證》有效期滿2月前完成評審工作。
另外,需要另行說明的是壓力管道設計單位的資格鑒定評審工作,由總局公布的鑒定評審機構承擔,其鑒定評審機構應按照《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管理與監督規則》開展評審工作,設計單位和鑒定評審機構應當接受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
一、設計單位資格《許可申請書》應該包括的內容
1.作為申請單位,首先應該明確自身設計業務范圍。根據相關業務范圍申請相關資質的許可證。
(1)取得GA1級壓力管道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具備GA2級相應各種規格壓力管道的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
(2)取得GC1級壓力管道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GC2和GC3級中相應品種壓力管道的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
(3)取得GD1級壓力管道設計許可的設計單位和審批人員,即具備GD2級中相應壓力管道產品的設計資格和設計審批資格。
2.申請單位的基本概況:如公司名稱及地點,企業性質,法人代表及聯系方式,營業執照登記機構及注冊號,相關質量認證機構及證書。
3.申請換證的許可類別、級別及品種范圍,并同時應承諾聲明本單位的合法性、內容的正確性以及產品質量的保證。
4.時至申請年限,所設計的相關項目的級別及數量,以及許可證有效期內的典型壓力管道的設計產品的具體情況。如項目名稱、類別、級別、專業名稱、設計參數、規格及主要材質,相關參與的設計及校審人員,設計質量評定等級及制造日期和使用狀況。
5.關于設計人員在申請年限近期的概況,如相關設計人員身份信息,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信息,從事設計年限及崗位職稱等。
6.另外,需要給予明確的說明信息,關于設計項目所使用的相關主要技術裝備,如使用硬件級軟件型號,數量及主要性能等。
二、針對換證或增項申請單位的處理
針對換證或增項申請單位,在完成申請書后,首先需要翻閱上屆審查評審結束后,鑒定評審組所出具的的設計許可證申請或換證評審工作報告,查閱相關換證鑒定評審意見。其意見組成一般分為設計管理部分評審意見、設計技術文件評審意見兩部分。針對相關意見及建議,核查準備本屆換證所需設計管理文件及設計技術文件是否滿足上屆評審相關意見及建議。
三、準備本屆設計管理評審文件
1.準備檢查所需的設計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檢查設計申請書中所提及的工作機構、工作場所,設計手段和設計裝備以及技術力量。
3.準備檢查所需的質量保證體系的相關質保制度文件,以及實際項目所運行和改進的情況。對相關技術文件的校審文件及校審記錄進行核查,以保證滿足質量體系要求。同時需要針對有效期內,主要項目出現的問題所進行的處理措施。
四、準備設計評審的技術文件
關于設計技術文件,在未拿到設計資格或者增項申請時所需要準備的是試設計文件;在已經拿到相關資格證后進行換證申請時,需要準備的是所設計的產品文件。如:設計輸入條件、工作指令,布置圖、流程圖、管道等級表及說明、設備圖紙、管道數據表等,以及設計輸出的圖紙文件、材料匯總表、管道安裝技術要求等
1.準備申請書中典型項目列表中的項目文件2~4套,必須涵蓋所申請的設計級別。如申請級別為GC2, 則準備需要包括GC2,GC3的典型項目文件。
2.需要征求已完成在運行的項目的業主回訪工作,針對用戶所填寫的用戶意見反饋表,提升后續設計工作。
3.根據法規要求,針對性的檢查需要使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設計許可印章的相關文件是否遵循相關國家法規、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等情況。
4.組織各級設計人員進行設計、校核人員進行專業考試和設計文件答辯,同時針對核查項目技術文件中所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討論。
5.核查有效期內本單位向許可實施機關所報送的年度綜合報告。
篇5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寶府()66號文關于“區建設工程項目擴初設計評審實施意見”,以“精簡、高效、規范、透明”為宗旨,轉變觀念,改進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增進服務意識,推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需進行擴初設計評審的區建設工程項目范圍:
1、由區財政性資金(預算內資金、政策性貸款、城建資金等)投資1000萬元以上公共設施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
2、由區府組織招投標拍賣土地開發商品房(住宅、金融、旅游、商業、娛樂、服務業等六大類)建設項目。
3、由區內各工業園區投資2000萬元以上(包括設備)開發的工業廠房、倉庫等建設項目。
4、由區府綠化部門投資開發的4公頃以上園林建設項目。
二、建設項目擴初評審受理應具備的必要條件:
1、由國家、市發展改革委員會或區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該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核準文件或備案資料。
2、區規劃局關于該建設項目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及項目總平面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批復,文本圖紙。
3、該項目的土地權證或區招投標中標通知書。
4、需做日照分析的項目,提供有設計資質單位編制的日照分析報告。
5、有設計資質的單位提供全套初步設計文件。
6、與該項目相關的其它必要文件和資料(如環保、市政設施配套、凈空高度限制等)。
7、建設單位關于該項目擴初設計申請評審的報告。
三、參加建設項目擴初設計評審的單位和人員:
1、區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的有關職能部門(包括區計委、區規劃局、區環保局、區綠化局、區市容局、區水務局、區房地局、區住宅局、區民防辦、區衛生局、市交警總隊或區交警處、區防火監督支隊、區衛生監督所、區技防辦等)。
2、市或區市政基礎設施配套部門(包括排水、給水、供電、電信、燃氣、有線電視、市政道路等)。
3、邀請市、區資深專家包括(以區建委成立的專家咨詢庫各單位中挑選若干專家組成)規劃、建筑、結構、市政、園林等專業。
四、區建設工程項目擴初設計評審工作程序:
1、建設單位的建設工程項目如已具備以上評審條件,則建設單位可向區建委報送該項目擴初設計方案評審的申請報告,區建委應予以迅速受理。并由下設的建設項目擴初設計評審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評審工作。(評審辦公室電話:66650535,建委辦公室電話:56167051)
2、由該辦公室按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特點確定建設項目參加評審的市、區有關部門和專家名單,并由該辦公室或委托建設單位將書面通知和擴初設計文本在會議前二日內送達參加單位和人員辦公地點。
3、該辦公室自建設項目擴初設計評審申請報告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該項目評審會議。
4、該辦公室在評審會議后,立即整理評審會議記錄,二日內形成會議紀要,并同時匯總各單位和專家書面意見。
5、區建委自評審會后五日內形成批復稿,經分管主任、主任分別審核、審定后,將建設項目擴初設計評審批復送達建設單位和參加評審單位。
6、建設項目擴初審批如遇重大原則問題暫不能批復時,區建委則責成建設單位督促有關設計單位及時修改設計后再行批復。
7、對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方案中總投資或建設規模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中總投資或建設規模允許上浮比例以上的,區建委不予受理并報區審批機關重新審批。
五、建設項目擴初設計評審工作相關單位的責任:
1、參加初步設計審批機關的審批人員,應以科學認真的態度,對初步設計審查負責。對于不負責任,把關不嚴等主觀原因而發生的重大問題,審批人員需負應有的責任,由其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教育批評或取消審查資格。區建委、計委、規劃局按擴初設計評審范圍和要求,嚴格把關,共同做好項目評審工作。
2、專業審查部門在接到初步設計文件后,應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意見,并認真做好準備,準時參加評審會議。如逾期不交書面意見視作同意。
3、建設單位應對送審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意作假,蒙混過關,區建委有權不予批復,因其引起的后果由建設單位自己負責。
4、設計單位應對提交的設計文件負責,并做好對審查意見的分析研究和依據初步設計批復文件做好設計調整和修改工作。
設計單位在初步設計文件中弄虛作假,審批機關除不受理其初步設計文件外,還可對設計單位進行通報批復,并宣布其設計文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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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中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規范行為、保證質量,逐步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評定工作制度,不斷完善科學、客觀、公正的專業技術人員評價機制,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評定范圍及條件
(一)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的單位和人員范圍以及晉升中、高級職務的條件仍然按照《綿陽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評聘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綿職改〔*3〕2號)的規定執行。其中,長期從事相應專業技術工作,而具備非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畢業學歷的人員,應取得大專院校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主要科目(三門以上)進修結業證書,或參加大專院校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培訓累計1年以上,或在綿職改〔*3〕2號文件規定的任職年限基礎上增加2年;本意見下發前,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的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未按規定初定或評審專業技術職務的,可在相應職務規定的累計年限基礎上,增加1年的專業工作年限,直接申報評審高一級職務;機關調入到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以及按照綿職改〔*3〕2號規定,在教育、衛生、城建、環保、交通、財政、審計、統計、農、林、水等行政機關的部分專業性強的技術崗位上工作人員,可根據其學歷和專業工作年限,直接申報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
(二)企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學生,在所學(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除按規定須參加全國資格考試的外,可初定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1.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大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大學本科或雙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初定助理級職務;
2.博士學位獲得者,碩士研究生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初定中級職務。
中專、大專畢業生見習期(1年)滿,初定助理級職務前,按員級進行考核和管理;碩士研究生在見習期內或雙學士學位獲得者和研究生班畢業生初定中級職務前,按助理級進行考核和管理。
不在所學(或相近)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經考核合格,按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崗位選定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
(三)市外調入(含從中央、省屬單位調入,下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或市外調入、市內變動崗位后從事不同系列同一專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經6—12個月試用期試用合格的,可向人事職改部門申請對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進行確認。上述人員變換崗位后,改行從事不同系列、不同專業工作的,按規定程序重新申報評審同一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
從無外語、計算機要求或從外語、計算機降低要求的地區或系列到有外語、計算機要求或外語、計算機有較高要求的地區或系列,須參加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并合格,方可重新確認或評審。
市內變動崗位的人員或省內調入的高級人員,從事原專業技術工作,無需進行確認或重新評審,其原專業技術職務繼續有效。
二、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是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的主要依據,必須真實、可靠、無誤。
(一)晉升中、高級職務的主要材料
1.本人申請、工作總結、單位綜合推薦材料和《推薦評審、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花名冊(級)》各1份。
2.最高學歷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明:任職文件或評審表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有外語要求的系列,外語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先評后補”、“先評后考”或免試或暫不作要求條件的人員,須出示相關證明材料。
5.職稱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符合免試或暫不作要求條件的人員,須出示相關的證明材料。
6.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7.實行考評結合的專業,專業、理論考試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8.任現職期間的主要業務成果、獲獎證書、成果鑒定證書、社會經濟效益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套。
9.任現職來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1套。
10.《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高級須填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信息表》)原件2份,復印件10份。
11.隸屬關系不在我市需委托評審的單位,應出具主管部門委托函1份。
12.評委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份數系申報中級職務要求報送的份數,申報高級職務的份數按省高評委的要求報送。評審材料必須用牛皮紙檔案袋按人分裝,并按以上順序填寫《材料目錄清單》2份(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1份貼于檔案袋、1份裝于檔案袋)。除《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和《推薦評審、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花名冊》外,其他材料復印件要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
(二)初定職務的主要材料
1.《初定專業技術職務呈報表》2份。
2.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確認職務的主要材料
1.《確認專業技術職稱資格審批表》2份。
2.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明:任職文件或評審表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試用期內參加繼續教育的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試用期內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1套。
6.從無外語、計算機要求或從外語、計算機降低要求的地區或系列到有外語、計算機要求或外語、計算機有較高要求的地區或系列,須出具補考職稱外語、計算機的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套。
三、申報程序
(一)晉升中、高級職務的程序
1.申報人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按要求填寫相關申報表,并提交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及學歷、論文、獲獎、社會評價等有關證明材料。
2.單位對申報人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技術水平、工作業績等情況和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全面審查,并將申報人員的基本情況、學歷、任現職時間、培訓考試、繼續教育學時、任職以來的主要業績等情況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3.單位對經公示無議異的人員,撰寫綜合推薦材料,并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基層單位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材料真實無異議,符合申報X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條件,同意推薦”的意見、加蓋單位印章,并統一填寫《推薦評審、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花名冊(級)》1份(附電子文檔)。
4.縣市區(園區)人員,由單位將材料報當地職改辦(園區黨群工作部)初審并在復印件上蓋審驗章。經初審合格的,由縣市區職改辦(園區部門黨群工作部)開具《送評通知單》,再將申報材料送市職改辦審查;市屬單位人員,由單位將申報材料直接報市職改辦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由市職改辦開具《送評通知單》,單位持《送評通知單》將評審材料按級別分別報送市行業主管部門或省高級評委會。
(二)初定職務程序
單位或本人持申報材料按屬地原則到市、縣市區職改辦辦理審批手續。其中,申報初定中級職務,由市職改辦審批。
(三)確認職務程序
單位或本人持申報材料,縣市區初級人員報所在地職改辦審批;市屬(園區)單位初級人員、全市中級人員報市職改辦審批;高級人員經市職改辦審核后,報省職改辦審批。
以上申報評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如系事業單位人員,申報前須由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并在相應申報表上簽署意見。
四、評審組織和評審工作
根據國家、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總體要求,對市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組建、管理進行調整,并對評審工作進行規范,原各系列中級職稱評委會不再履行評審職責。
(一)評委成員的產生和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以確保評審質量為前提,推薦相應系列中級職稱評委成員人選。推薦人選經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由市職改辦建立“綿陽市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委會專家成員庫”進行統一集中管理,黨政機關領導及工作人員原則上不作為推薦人選。
(二)評委會的產生。召開評審會前,由政府人事(職改)部門根據當年申報人員專業分布情況,從評委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委,組建當年度評審委員會,評委會正、副委員從抽取的委員中產生。
(三)評審工作的實施。評審工作須在政府人事(職改)部門的監督、指導下進行。召開評審會時,首先由行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組織評審委員會抽取正、副委員,對評審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并對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指導。評審工作按以下程序開展:
首先由專業組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業務能力,實際工作業績、成果(含著作、論文)和貢獻進行評估,并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必要的考核、答辯及現場考察,寫出推薦意見,填入《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的“專家評議意見”欄中,推薦意見還應概括對申報人的學術水平和主要業績的評價。推薦意見分為:同意、基本同意和不同意三種,基本同意和不同意推薦的應寫明原因和理由,同時提請評審委員會評審。
評審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推薦意見,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水平、能力、論文、成果和貢獻進行全面的評審,綜合權衡,并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以決定專業技術人員是否具備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水平。表決意見分贊成、反對、棄權三種(在統計評審結果時,棄權視為反對票)。得贊成票達到出席會議委員的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視為評審通過;評審未通過的人員,一般不得復議。未出席評審會的委員不得委托其他委員票或會后補投票。
五、任職資格的審批
各級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必須報經相應人事職改部門審核批準,未經批準的評審結果無效。人事職改部門對評審通過的人員進行7—15天的公示,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認真查實,及時處理,并對公示無異議及查實無問題的人員核發任職資格通知。市級單位的初級職務和全市中級職務由市職改領導小組審批,縣市區的初級職務由縣市區職改領導小組審批。
確認和轉崗評審的專業技術職務按原職務連續計算任職時間;晉升和初定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均從人事(職改)部門批準之日起計算。
六、其他事項
(一)取消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的有效期;取得較高級別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證,可作為晉升下一級職務的依據。
(二)按照《四川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每年須達到8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60學時,公共科目20學時。公共科目采取網上培訓和集中培訓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情況選擇適當的方式學習。不參加繼續教育或未達到規定學時,不得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聘任(續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進行資格證書注冊、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三)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要按管理權限報市、縣市區(園區)人事職改部門(黨群工作部)備案,經備案后的考核結果記入專業技術人員技術檔案。凡未進行年度考核的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單位無特殊理由未參加年度考核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取得專業技術職務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繼續在行政機關工作的,不得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和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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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項目評估,是指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和競爭的原則,擇優遴選具有科技評估能力的評估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和標準,對項目進行的專業化咨詢和評判活動。項目評審,是指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組織或者委托有關單位組織科技、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專家,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和標準,對項目進行的咨詢和評判活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項目立項(含項目招標)、項目檢查、項目驗收等過程中組織或參與評估、評審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包括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組織者、承擔者,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以及項目推薦者和項目申請者(含投標人和項目責任人,下同)。
第四條科技部負責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
第五條項目評估或評審活動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要求,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并自覺接受有關方面的監督。評估機構的項目評估報告或者評審專家的項目評審意見是科技部管理決策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六條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即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及其相關人員、受委托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的科技部直屬事業單位和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項目立項、檢查、驗收中評估評審的各項規則、程序和辦法,正確履行對項目評估評審的管理、指導和監督職能,忠于職守、依法行政、廉潔自律。
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對于評估評審意見的采納情況,必須在報批時予以說明。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在組織評估評審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直接從事、參與或干預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不得向評估機構、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
(二)不得利用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不得委托不具備規定條件的評估機構或者聘請不具備規定條件的評審專家承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
(四)不得聘請按規定應當回避或者在以往評估評審工作中有不良記錄的評估機構或者評審專家;
(五)不得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泄露評估評審資料、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名單、項目評估報告、評審專家意見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評估評審情況;
(六)不得隱瞞、歪曲或者不如實反映評估機構或者評審專家提出的明確意見;
(七)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法處理與評估評審工作相關的質詢、異議和舉報;
(八)不得串通某一項目申請者以排斥其他項目申請者;
(九)不得領取評估評審費、勞務費,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七條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即受委托承擔評估評審活動的科技評估機構、評審組織及其相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項目評估評審有關規則、程序和辦法,在受委托的范圍內開展項目評估評審活動。
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利用承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不得違反項目評估評審工作方案和預算的規定;
(三)不得在規定程序以外向評審專家施加傾向性影響,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項目申請者合法權益;
(四)不得為評估評審對象編寫立項可行性報告,或者檢查、驗收工作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五)不得違反保密規定,擅自泄露評估評審資料、評估人員或者評審專家名單、項目評估報告、評審專家意見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評估評審情況;
(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八條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應當以科學的態度和方法,嚴格依照項目評估評審工作的有關規定、程序和辦法,實事求是,獨立、客觀、公正地對項目作出評價或者提出意見。
項目評估人員或評審專家在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發現與項目或項目申請者存在利益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性的關系的,應當主動向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申明并回避;
(二)不得利用評估人員或評審專家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或者與評估評審對象及相關人員串通,為有利益關系者獲得項目立項或者通過檢查、驗收提供便利;
(三)不得壓制不同學術觀點和其他專家意見;
(四)不得為得出主觀期望的結論,投機取巧、斷章取義、片面作出與客觀事實不符的評價;
(五)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許可使用被評估評審對象的商業秘密;
(六)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未經允許,不得單獨與評估評審對象及相關人員接觸、不得復制保留或者向他人擴散評估評審資料,泄露保密信息;
(七)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評估評審對象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九條項目推薦者,即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應當對推薦申請立項或者檢查、驗收的項目進行必要的考察、論證,如實反映所推薦項目和項目申請者情況,以及與項目申請者的關系、對項目申請者的了解程度。
項目推薦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歧視潛在項目申請者,故意不推薦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
(二)不得與項目申請者串通,在項目立項申請材料或者檢查、驗收申請材料中弄虛作假;
(三)不得為項目申請者拉關系,干擾項目評估評審工作;
(四)不得索取或者接受項目申請者以及相關人員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可能影響公正性的宴請或其他好處。
第十條項目申請者在項目的立項、檢查、驗收過程中,有義務接受并配合評估機構的評估或者科技計劃管理部門組織的評審,按要求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和信息,確保所提供資料和信息真實、有效。
項目申請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弄虛作假,故意在項目評估評審活動中提供虛假資料、信息;
(二)對同一項目(包括研究內容相同或者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立項;
(三)不得相互串通或者與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人員、評估人員、評審專家串通,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有關項目的評估評審信息;
(四)不得向項目評估評審組織者、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項目推薦者、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饋贈或者許諾饋贈錢物或給予其他好處;
(五)不得編造謊言、捏造事實詆毀、侮辱、陷害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者、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項目評估人員、評審專家和其他項目申請者;
(六)不得進行其他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獨立、客觀、公正開展的行為。
第十一條科技部法制工作機構、綜合計劃管理機構、科技經費管理機構和駐科技部監察機構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具體負責對項目評估評審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經常性督查和專項性督查的形式。經常性督查是指對項目評估評審活動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專項性督查是指對項目評估評審某個環節或某類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對于重大項目的評估評審活動應當采取專項性督查方式進行重點督查。
第十三條評估評審活動的督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聽取評估評審活動的各方當事人的匯報;
(二)查閱與評估評審有關的文件、合同、材料等;
(三)參加與評估評審事項有關的會議;
(四)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核實;
(五)其他適當方式。
第十四條科技部各專項科技計劃主管部門及其相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視問題嚴重程度,對主要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評估評審的重大情況隱匿不報,嚴重失職的;
(二)與評估評審活動的承擔者、申請者、推薦者或評估人員、評審專家串通,編造虛假報告的;
(三)干預正常的評估評審活動,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索取或收受賄賂的;
(五)其他,以及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正常進行的;
(六)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五條受委托組織項目評估評審活動者或者評估評審活動承擔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者終止評估或評審委托;非法收受財物的,按國家有關規定沒收所收受的財物;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與項目執行單位串通編造虛假報告,或者對重大問題隱匿不報的;
(二)、或者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六條項目評估人員和評審專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記錄不良信用、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宣布評估評審意見無效直至取消其參加評估評審活動的資格;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致使相關項目通過評估評審的;
(二),違背科學道德、有失公允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七條項目推薦者和項目申請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科技部可以分別情況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項目立項資格、終止項目合同,追回已撥經費、直至一定時限內取消相關人員或者單位推薦項目或者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資格;構成違紀的,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弄虛作假,騙取項目立項的;
(二),以及妨礙項目評估評審活動正常進行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之一的。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評估評審活動存在問題的,可以向科技部進行舉報和投訴。駐科技部監察局以及其他相關機構應當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一)對署名舉報的,應當對舉報人及舉報內容保密。在對反映的問題調查核實、做出處理后,將核實、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并聽取意見。對捏造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對匿名舉報的材料,有具體事實的,應當進行初步核實,并確定處理辦法。對重要問題的處理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沒有具體事實的,可登記留存。
(三)對投訴人的投訴,應當嚴格按照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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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場踏勘、收集資料;
2、整理資料、編寫報告(報告書需編寫監測方案、現狀監測);
3、報告書需編寫標準確認函資質單位蓋章發至項目所在區環保局進行評價標準確認,環保局會給一個復函;
4、公示及公眾參與調查;
5、報告編制完成,裝訂送環保部門審批(報告級別分省、州市、縣);
6、環保部門組織開評審會,編制單位進行匯報,專家提修改意見和評審是否通過的意見;
7、根據評審意見進行修改,裝訂交送報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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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工作,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份,是實現精細化財政管理、科學規范理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的基本保證。本文簡單介紹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中中五個關鍵環節:一是區委區府和領導的高度重視,是評審工作順利推進的關鍵;二是堅持“未評審的項目不得招投標”的原則,是評審工作順利推進的基礎;三是財政評審工作,堅持原則,嚴格把關,是評審工作出成績的重要環節;四是加強學習和交流,努力提高評審綜合素質,是評審工作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五是加強廉政建設,建立一支高效廉潔的評審隊伍,是評審工作健康發展的保證。
財政評審是一項新的課題,我們應不斷調整思路,適應新形勢下財政評審的要求,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和理念,與時俱進、勇于探索新的評審方法與路子,為財政支出管理決策提供科學、合理的參考數據,讓財政評審真正成為發揮財政職能的重要環節。
關鍵詞 財政評審 關鍵環節有力推進
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工作,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份,是實現精細化財政管理、科學規范理財、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的基本保證。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在立足工程專業技術的基礎上,推進政府投資項目預算、結(決)算階段動態投資控制和實施過程中工程重大設計變更的監管工作;在不斷提高項目評審質量的基礎上,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果,為財政支出管理決策提供了科學、合理、量化的參考基礎數據;2007年至今,累計送審概(預)算、決(結)算項目?個,送審金額?萬元,評審金額?萬元,審減金額?萬元,審減率%。下面簡單介紹一下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中的幾個關鍵環節:
一、區委區府和領導的高度重視,是評審工作順利推進的關鍵。
2007年下半年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啟動,截止2010年底,區政府先后出臺了《重慶市南岸區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南岸府發〔2007〕127號)、《南岸區政府性投資項目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南岸府辦法〔2008〕36號)、《南岸區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南岸府辦發〔2008〕3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性項目管理辦法》(南岸府辦法〔2010〕14號),為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評審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從此可以看出,區委區府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重視程度。
2011年,區委區府倡導進一步解放思想,簡化審批程序,加大力度推動建設項目進程,出臺了《南岸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南岸府發〔2011〕62號),該文件由區發改委牽頭,廣泛征求各部門、項目業主單位的意見,結合工作實際而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強、適用性強等特點,為工作效率的提高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堅持“未評審的項目不得招投標”的原則,是評審工作順利推進的基礎。
政府性投資項目招投標制建立之初,我區建設項目招投標率低,全市排名靠后,為此政府痛下決心,改變這種狀況。不得進行政府采購;不得撥付項目建設資金;不得進行轉固定資產批復。成效立竿見影,當年我區招投標率全市排名直線上升。
三、財政評審工作,堅持原則,嚴格把關,是評審工作出成績的重要環節。
(一)嚴把施工圖圖紙審查關,確保施工圖預算審查控制在經批復的初步設計概算范圍、規模、標準、檔次內。
建設單位提交經過圖審且備案的施工設計圖,是財政預算評審的必要件。施工設計圖審查從功能、結構要求等方面進行審查,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且要求建設單位根據整改意見調整施工設計圖。而施工圖審查備案,是行業主管部門對建設項目是否按初步設計圖的范圍、規模、標準、檔次進行施工圖設計的監督管理;因此國家和市里相關文件均規定要以經過圖審的施工設計圖作為財政預算評審依據。
(二)堅持預算不超同口徑概算,有效控制工程造價。
概算投資是預算評審的最高限額,預算評審金額必須在概算批準的金額內,這是我區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如果預算評審金額超過同口徑概算金額,須分析超概原因,且及時與區發改委取得聯系,對工程造價進行動態管理。
(三)嚴把招標文件、施工合同匯審關,為合理確定、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打下堅實的基礎。
招標文件、施工合同與工程造價息息相關,我區成立了施工招標文件、施工合同“5+X”會審制度?!?+X”各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重慶市招標投標條例》,結合本區實際情況,按照各部門的相應職責對招標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建設單位須嚴格按會審意見進行修改,否則招標文件不允許備案,建設項目不能開標。經過三年多的運行,各部門明顯感到經過會審的施工招標文件更加規范、可操作性強;建設單位紛紛表示“5+X”是自己的好參謀,這與會審制度形成之初建設單位的抵觸情緒相比是截然不同的。
(四) 嚴把評審質量關。
評審質量是財政評審的生命源泉。我區財政評審采取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評審形式,對評審機構堅持嚴肅評審紀律,嚴格評審要求,做到評審須有依據。應納入評審范圍,但建設單位漏報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需予以增加是我們一直堅持的評審原則。
四、加強學習和交流,努力提高評審綜合素質,是評審工作持續發展的重要條件。
近幾年來,隨著財政投入的增加,我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評審工作量增大,任務繁重,評審范圍不斷拓展,對于評審人員來說既是壓力,又是挑站。且評審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技術性強的工作,只有不斷學習,不斷總結評審經驗與教訓,加強交流,資源共享,相互啟發,以適合新的形勢下財政評審的要求。
只有根據工作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思路,不斷改進工作方式與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服務意識,努力提高評審綜合素質,為評審工作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五、加強廉政建設,建立一支高效廉潔的評審隊伍,是評審工作健康發展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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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概算;造價資料;評審;初步設計
中圖分類號:TU20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6-0086-02
1 概述
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以初步設計圖紙為基礎,通過編制概算文件對擬建工程所需全部投資預先測算和確定,由此計算出來的價格稱為概算造價,是項目投資的最高限額。概算應包括工程建設總投資的全部內容,要考慮從籌建開始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費用。初步設計總概算一經批準,即為控制擬建項目工程造價的最高限額,也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和貸款合同的重要依據。
設計概算主要根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總說明、建筑總圖及平面圖、結構說明、設備的平面布置圖和主要設備材料來編制。這要求概算人員不僅要特別熟悉概算的計算程序和依據,還要了解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所以前期造價資料的收集在概算編制階段對于提高設計概算質量至關重要,而對概算評審意見的積極響應和經驗總結對于彌補概算人員現場施工管理經驗不足、施工技術知識缺乏導致的缺項、漏項、錯項則非常重要。
2 初設評審前的注意事項
經審核批準的項目總概算作為報批投資的依據及控制項目總投資的最高限額,首先要做到準確、全面。目前我國的初步設計概算主要采用定額編制法來計算,多數處于照圖計算的被動狀態,概算人員對于各類造價資料的關注程度尤其是材料市場價格遠遠不如預算編制人員那樣敏感。對概算編制人員來說,工程造價資料不光包括有常用的定額、基價和取費文件,還包括有代表性的工程設計概算資料,另外新材料、新結構、新設備、新施工工藝的單價分析資料也非常重要。全面系統地積累工程造價資料是概算編制工作的基礎,也是造價從業人員加強工程造價計量,做到準確、全面的確定概算總造價必備的條件。因此,工程造價資料積累的內容不僅包括“量”和“價”,還要包括對造價有重要影響的技術經濟條件,如工程概況及建設條件等。一般而言,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概算階段應收集和積累的造價資料有:
①和概算編制項目有類比性和參考性的設計概算;②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標準圖集、概算定額及地區基價、建筑材料市場指導價、主要設備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③地勘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投資估算表、造價指數; ④有關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分項工程人材機分析資料;⑤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計取的相關文件和資料。因為這部分內容在設計概算中由于工程類別、性質和地域不同等原因,比較復雜且項目和內容不完全統一,但每一個子項的漏項均會對工程概算總造價帶來很大影響:個別子項如征地拆遷補償費的漏項甚至會占到項目總投資相當大的比重;紅外線大市政費、特種設備檢驗試驗費、施工噪聲擾民費、地下水資源費則有明顯的地域性計費特征;環境影響評估費、人防異地建設費則因工程具體情況而定。但每一項費用的計取都應該嚴格遵循適用和有效的文件及規定,嚴格區分應該計取和停止征收的項目,及時了解國家新的政策,準確地把項目將要發生的費用計取在內。
工程造價資料積累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在概算階段對其進行分析和使用,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出現時,需要從積累的資料中獲得編制新增定額的有用信息,還有對已完工程進行造價分析、總結,才能發現同類工程造價的變化規律,做到及時調整、準確確定概算造價。在初設階段,利用所積累的造價資料能更深入細致地編制初步設計概算,為國家和地區乃至建設單位審批建設項目提供基礎依據,確保設計概算投資能夠起到最高限額的重要作用。
在實踐工作中有關文件的收集內容和具體計算細則仍有許多有爭議的解釋,致使不同部門不同人員編制的概算總造價在單項工程費用相對明確的情況下依然偏差很大,這就需要進一步建設有效的設計概算審核體系來逐步規范和統一標準。
3 初設評審后的注意事項
設計概算必須經過校對和審核,才能保證設計概算的質量,確保概算文件真實反映設計圖紙的內容和標準。而根據基本建設報批程序,項目的總概算一般由發改部門負責組織審核,并通過審核對原概算進行補充、調整和完善,使批準后的概算真正符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
實際工作中,由于設計圖紙深度不夠、設計說明內容不全面、概算編制人員責任心不強、對定額的理解模糊、量價費的計取錯誤、概算與設計和施工的銜接不足等現象經常導致概算結果與實際建設情況偏差較大。所以,在設計概算中加強審核是非常重要的環節。
在目前設計單位相對普遍重設計輕概算的氛圍下,首先是設法提升概算人員整體素質,對概算文件嚴格按規定進行簽署和加蓋資質證章,逐步完善概算質量監督檢查制度,推行概算質量和獎金分配掛鉤體系。其次,業主單位應該書面明確設計概算在評審過程中的重要性,除評審委員中必須有一位工程造價專家外,最好其他專業的評委也有一定限額設計的經驗,或者擁有一定工程技術經濟方面的執業經驗。另外就是行之有效的設計概算審核體系,而這個體系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初步設計評審會議。通過初步設計評審會議,能夠有效地防止隨意擴大投資或出現漏項少算等。
概算編制工作在評審會后務必要注意的是:不論專家采用全面評審法還是重點審查法,也不論評審意見是否完全正確,概算編制人員均須對評審會概算審查意見逐條進行書面答復響應,并對評審現場專家要求現場解釋的質疑首先給予口頭解釋,然后在答復意見中進行書面記載并將最終意見反映在概算文件中。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事項:①工程直接費中的漏項和錯項內容按圖紙重新計量套價進行修正;②設備及主材價格的修正首先要確保符合國家的各項政策要求及市場基本價格水平,積極向設備廠家詢價并及時更新概算指標;③對于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的評審意見,則需要逐一對照相關文件規定,嚴格依據編制原則,避免不合理的費用支出和違規操作。在積極響應評審意見的同時,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取費計算,提高工程概算工作的嚴謹性。
4 結語
設計概算作為初步設計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編制建設項目投資計劃,確定和控制工程投資的重要依據,概算編制人員應認真做好概算編制資料的積累工作,并對歷史數據進行分析,從而掌握概算造價的變化和發展規律,提高設計概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另外,重視初設評審會議中各個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響應并認真完善是保證概算編制水平不斷提高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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