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推薦意見范文

時間:2023-03-16 20: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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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推薦意見

篇1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進一步拓展責任政府“四項制度”實施范圍,鞏固提升責任政府“四項制度”實施工作成效,推進公共服務單位內部管理和制度建設,強化責任意識、服務意識,規范服務行為,增強工作透明度,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樹立信守承諾、務實高效的公共服務良好形象。

(二)目標任務。通過推行責任政府“四項制度”,達到內部管理明顯加強,服務方式明顯改進,凝聚力、執行力和公信力有較大提升,作風和形象有明顯轉變,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有較大提升的工作目標。

二、實施范圍

市、縣(區)、鄉(鎮、街道辦事處)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不含已納入行政機關同步推行“四項制度”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服務承諾制。

1.服務承諾制是指根據單位工作職責,將服務事項、辦事程序、服務標準、辦理時限,向社會和公眾公開做出承諾,接受社會監督的制度。

2.建立服務承諾制應當遵循誠信、公開、公平、公正、便民和誰承諾、誰負責的原則,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效率和公眾滿意度為目標,把各項服務置于社會和公眾的監督之下。

3.結合單位工作職責和服務范圍,就服務事項、辦事程序、辦理時限、服務標準等內容向社會和公眾公開作出承諾。

4.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要求,采取公告、在互聯網上公布、建立電子觸摸屏、印發服務指南等多種方式,將服務項目、政策規定、辦事程序、辦理時限、服務標準、收費依據、收費標準以及內部機構設置等信息,向社會和公眾公開。

5.對工作人員的服務行為進行規范,做到舉止文明、態度熱情、服務到位。

6、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全面兌現落實服務承諾事項。

(二)建立領導干部問責制。各單位要根據各級黨委政府及部門行業的領導干部問責工作有關規定,制定符合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領導干部問責制,明確問責范圍、問責事項、問責方式、問責程序,加強工作責任追究,強化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

四、實施方法步驟

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實施“四項制度”工作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行政監察部門負責督導,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負責具體指導所屬單位組織實施。今年的推進實施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組織領導機制,結合自身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細則)。實施方案應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任務、組織領導、實施方法步驟、工作要求等內容。服務承諾制實施辦法(細則)應包括:單位工作職責、承諾方式、承諾事項、措施要求等內容。首問責任制實施辦法(細則)應包括:首問責任人的確定、對首問責任人的要求、對違反首問責任制的處理等內容。限時辦結制實施辦法(細則)應包括:實行限時辦結事項及辦結時限要求、保障措施等內容。領導干部問責制實施辦法(細則)應包括:問責范圍、問責原則、問責事項、問責方式、問責程序等內容。各實施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細則)須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監察部門及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備案。市直實施單位的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細則)請于年6月25日前報市人事局、市監察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備案,作為檢查考核的基本依據。

(二)組織實施。按照“四項制度”實施工作要求,在梳理現有職責和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研究建立與事業單位內部改革相適應的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限時辦結制、領導干部問責制、崗位責任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并認真抓好制度的執行。實行校務、醫務公開,促進服務工作公開化,增強工作透明度,強化工作責任,規范服務行為,提高工作效率。

(三)自檢自查。各實施單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對本單位實施工作推進情況認真進行對照檢查,并采取設立和公布服務監督投訴電話等方式,聽取公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整改完善。各實施單位的自檢自查工作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明查暗訪、檢查指導,抓好工作落實。

(四)總結情況。12月10日前,各單位要將“四項制度”實施情況報本級教育衛生主管部門。12月31日前,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要將本系統實施情況匯總形成實施情況報告,報同級政府辦公室,同時抄送人事、監察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各級政府要將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推行“四項制度”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周密部署,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領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級教育衛生主管部門要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組織領導,要結合本行業、本系統事業單位的實際,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本系統“四項制度”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加強工作指導,抓好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各實施單位要按照主管部門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行政監察部門要會同教育衛生主管部門抓好工作檢查指導,確保“四項制度”實施工作順利推進。各級教育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本系統“四項制度”實施方案和實施辦法,請于年6月25日前報同級政府辦公室備案,同時抄送人事、監察部門。

(二)深入宣傳,廣泛動員。教育衛生系統事業單位點多面廣,工作人員眾多,要高度重視宣傳發動工作,通過深入細致的工作宣傳和動員,統一干部職工的思想認識,讓廣大干部職工充分認識推行“四項制度”的目的意義、工作目標和具體要求,積極參與支持“四項制度”實施工作。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行業作風建設,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合法權益為出發點,堅持“群眾利益無小事”的理念,按照公開便民、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規范辦事程序,強化辦事監督,切實提高公用事業單位的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

(二)基本原則

1.依法公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規定,除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外,都要向公眾公開。

2.真實公開。公開的內容應當真實全面,公開的形式應當靈活適用,辦事的結果應當公平公正。

3.注重實效。辦事公開應當以便民、利民,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重點,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

4.有利監督。辦事公開要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推行辦事公開制度的范圍、內容、形式和程序

(一)實行辦事公開制度的范圍

1.市政建設、物業、自來水、供電、燃氣、供熱、公路運輸、客運、勞動就業、社保、醫保、郵政、通訊、金融、保險、各級各類學校和各類相關醫療服務機構等行業和單位;

2.其他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用事業單位。

(二)公開的內容

l.單位的職責權限、服務范圍及其工作人員職責、行為規范、廉潔自律規定;

2.辦事依據、辦事時限、辦事流程、辦事結果;

3.工作制度、行為準則、服務標準、服務承諾、違諾責任追究及處理辦法;

4.收費或處罰的依據、項目、標準及收繳辦法;

5.對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的處理規定,便民服務電話與投訴、舉報監督電話;

6.與服務或執法對象密切相關的重要信息;

7.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的出臺與變更,如價格的制定和調整等;

8.對服務或執法對象造成不利影響的補償措施;

9.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依據、條件和期限;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公開的及其他與廣大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

11.各類教育機構的招生計劃、入學編班、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情況;

12.各類醫療機構的藥品招標采購、診療科目、收費標準等情況。

(三)實行辦事公開制度的主要形式

1.設立固定的辦事公開欄、電子顯示屏、計算機查詢、電子觸摸屏、聲訊電話;

2.設立咨詢服務臺和監督臺直接與群眾交流;

3.印發文件,制作《辦事公開指南》或便民卡;

4.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開辟辦事公開專欄或專題;

5.利用各類網站公開辦事內容和便民服務的基本信息;

6.采取召開聽證會、咨詢會和新聞會等適合行業特點的形式推行辦事公開;

7.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一站式辦公、一窗式辦理、一條龍服務。

(四)實行辦事公開制度的程序

1.對公開的事項,根據管理權限,事前要經過上級主管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核,把握公開的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間;

2.應該公開的事項,必須及時公開;不能公開或暫時不能公開的事項,必須說明理由;

3.公開事項變更、撤銷或終止,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告知公眾;

4.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申請公開事項的,受理單位要進行登記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出答復,不能公開的,要做好解釋說明。

三、建立辦事公開的制度體系

加強制度建設,嚴格按照制度辦事,細化措施,規范運作,保障辦事公開制度落到實處。

(一)實行辦事承諾制。各公用事業單位要結合自身行業特點,針對服務對象的需求和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公開切實可行的承諾,并在履行過程中嚴格踐諾。

(二)健全示證上崗制。在窗口單位擺放或由窗口工作人員佩帶有工作人員照片、崗位名稱、工作號等基本情況的崗位證,方便群眾監督。

(三)推行首問責任制。首問責任人必須能承擔首問責任,為前來辦事的群眾提供所辦事項的咨詢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全程。

(四)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員受理申請事項時,要將必備申報材料、辦理程序、辦事時限等情況一次性告知服務對象。

(五)實行依法申請公開制。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規定的程序,認真受理群眾的申請,并及時公開群眾申請公開的事項,做到有問必答、有訴必應。對確實不能公開的事項,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對需要調查核實的問題,有結果后要及時反饋。

(六)建立考核評議制。要按照行業特點建立評議制度,制定考核標準,明確考核內容,定期組織測評。要經求群眾意見,接受社會和群眾評議,建立內外雙重監督機制。

(七)健全責任追究制。要明確辦事公開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暢通群眾訴求渠道,通過設立舉報電話、互聯網舉報信箱等途徑受理群眾舉報。對已查實的違法違紀行為,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實行聽證論證制。在制定和調整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決策、政策、規定前,要組織聽證論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集中民智,防止發生損害群眾利益、影響行業形象的行為,并杜絕暗箱操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推行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是政務公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此項工作由各級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檢查。各公用事業單位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組織,精心部署,明確責任,上下聯動,整體推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和領導干部崗位目標責任制,切實抓好辦事公開制度的實施工作。要及時研究和解決辦事公開制度推行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充實公開內容,創新公開形式和監督管理機制。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辦事公開重點要放在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上,放在基層和群眾最關心、反映最強烈以及最容易產生不正之風和滋生腐敗的事項上,放在權、錢、物、人的管理和使用等重要部位上,放在科學決策、規范執行、有效監督等關鍵環節上。教育系統要以治理亂收費、加強招生管理為重點,全面推行校務公開。衛生系統各醫療服務機構要以解決看病貴、看病難等為重點,推行院(站)務公開,切實改善和維護好醫療市場秩序。其它行業和單位要結合各自的特點,把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把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問題作為重要切入點,認真加以解決,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篇3

**縣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

(2006年10月)

近年來,我們**縣針對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事業站所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從構建全新的農技推廣體系入手,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新途徑、新辦法,全面轉變工作職能,竭力服務“三農”發展,取得可喜的進展。到目前為止,以“優化縣級、強化區域、取消鄉級、完善村屯”為主要內容的農技推廣體系改革,不僅理順了體制,健全了機制,而且農技推廣人員的積極性普遍提高,工作成效十分顯著。我們的作法是:

一、主動探索,把農技推廣體系改革作為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突破口

農村鄉鎮機構改革后,各站所普遍存在體制不規范,機制不健全,人浮于事、服務質量較差、服務水平不高的問題。特別是把原來的農技推廣站并入農業中心,極大地削弱了農技推廣工作。一是農技推廣體系殘破不堪,不能適應工作要求。一段時間以來,農技推廣體系的狀況,可以說是,“網破、線斷、人散”。所謂“網破”,就是縣、鄉、村、屯的四級農技服務網絡已不復存在,機構只有縣、鄉兩級,不能有效覆蓋全縣;“線斷”,是指村屯出現斷檔,農技服務工作不能延伸到農業生產第一線;“人散”,是指大部分原來的農技推廣隊伍不穩,人員流失。機構改革后,我縣10個農村鄉鎮中,8個鄉鎮都只有一名農技專業人員在崗,另外兩個鄉鎮則沒有專人抓。二是農業災害頻發的嚴重后果,給我們敲響了警鐘。由于農業種植結構單一,農民盲目施用化肥,加之對各種病蟲害缺乏有效的監控和預測,多種病蟲害極易大面積發生。去年我縣就發生了嚴重的水稻稻瘟病和大豆菌核病,由于農技服務力量弱化,防災減災措施無法落實到位,損失十分慘重。三是農民群眾發展生產的強烈愿望,對農技推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當前,土地仍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隨著國家多項惠農政策的實施,農民群眾種田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學科技、用科技,科學種田致富的意識不斷增強。而農技推廣體系斷層,使農民與科技人員的聯系缺失,農民群眾渴望獲得高水平農業科技服務的愿望難以實現。面對這種形勢,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率領包鄉鎮縣領導,深入鄉村進行了全面調研,并組織相關同志到遼寧省遼陽市進行了考察學習,通過調研和學家一致感到,必須對現有農技推廣體系進行改革,早改早主動,早改早受益。為此,我們確定了從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入手,為鄉鎮事業單位改革趟路子的工作思路。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討論修改,形成了改革方案,提交縣政府常務會和縣委常委會研究通過。今年年初,就扎實啟動了農技推廣體系改革工作。

二、改管并舉,在完善新的農技推廣體系中探索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的新途徑

實踐中,我們積極研究鄉鎮事業單位的工作運行規律,集中在完善農技推廣體系上進行大膽創新,不斷摸索經驗,為全面推進鄉鎮事業單位改革積累經驗。

1、改革體制,建立縣鄉村屯四位一體的服務網絡。一是優化縣級。把縣農科所并入縣農技推廣中心,重新明確工作職能,撤銷原來分工過細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新組建了測試中心、植保站、科研所和綜合辦。二是強化區域。根據行政區劃和農產品區域分布,跨鄉鎮組建了上集、閣山、靠山三個區域中心站,分別重點研究推廣水稻、大豆和瓜菜生產適用技術。從縣推廣中心擇優選派12人,從原來各鄉鎮的農技推廣人員中擇優選聘15人,到三個區域中心站工作。三是取消鄉級。就是把鄉鎮農業中心的農技推廣職能劃出,歸屬區域中心站。四是完善村屯。根據屯型大小,在每個屯選定2—3戶科技示范戶,每個村都成立農業技術推廣協會,分別設會長1人。全縣現成立農技推廣協會76個,選定科技示范戶307戶。

2、創新機制,保證改革不流于形式。好體制必須有好機制才能健康運行。因此,工作中,我們在推進體制改革的同時,建立完善了一系列配套機制。一是死編活人。對縣農技推廣中心和各區域中心站的編制采取定編不定人的辦法,實行動態管理,以利于人員的補充和合理流動。二是競聘上崗。縣鄉村屯四級農技推廣人員均按照既定工作方案,經過嚴格選聘上崗。縣中心核定編制37個,41人參加競聘。對此,我們采取外地出題,封閉考試,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紀檢委、人事局全程監控把關的辦法,確保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落聘的4人待崗,只發基本工資,三年內單位有空崗,允許其參與競崗,未能重新上崗者三年后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三個區域中心站選聘的27人,也采取了類似的辦法。對各鄉鎮落聘的原從事農技推廣工作人員,由鄉鎮政府安排其它工作,取消其相應的技術崗位待遇。各屯科技示范戶的選定,通過本人申請、群眾舉薦、村委會篩選、區域中心站考核的辦法,層層把關產生。村科技推廣協會會長,則由全體科技示范戶選舉產生。三是工資活發。對縣鄉村屯四級科技推廣人員,我們都制定了明確的工作職責,確定年度工作目標,實行嚴格的目標責任管理辦法。把工作完成情況與其經濟報酬直接掛鉤,以此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對縣中心和區域站人員,我們將其津貼的30%和獎金作為崗位工資活發的部分,視工作情況兌現,實行上下浮動。示范戶和會長,也視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兌現包括補貼在內的各項待遇。四是合同管理。所有上崗人員均簽訂嚴格的用人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規范管理,照章辦事。

3、政策保障,給予改革全方位的支持。為保證改革的順利實施,縣委、縣政府還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一是機構升格。將縣農技推廣中心確定為正科級單位,三個區域中心站確定為副科級單位,三個區域中心站的站長上掛縣中心的副主任。二是強化管理。將區域中心站的人、財、物、事四權上收,由縣推廣中心垂直領導,所在鄉鎮協管。在經費上,區域中心站對縣推廣中心實行報帳制,由縣中心在財政結算中心統一核算。三是資金支持。區域中心站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公用經費按實際聘用的在職人數核定。在此基礎上,財政每年還為每個區域中心站增撥經費1萬元。對鄉鎮競聘上崗的區域中心站人員,每人浮動一級工資。屯科技示范戶給半坰平價機動地,每年給予200元的科技示范補助。村農技推廣協會會長給1坰平價機動地,每年給予400元的科技示范補助。四是幫助解決辦公場所。縣里通過多方努力,為三個區域中心站都暫時解決了辦公用房,保證工作所需。

三、彰顯成效,改革后的農技推廣體系迸發出強大的活力

我縣農技推廣新的機制體制運轉以來,成效立竿見影。

1、構建了全新的農技推廣體系。通過優化縣級,強化區域,完善村屯,形成了完整的農技推廣服務網絡,徹底解決了村屯斷層的問題,實現了對農民群眾的零距離服務。通過取消鄉級的農技推廣服務職能,由縣中心垂直管理,從而解決了都管都不管的問題,使體制更加完善、科學。特別是改革后的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得以壯大,專業人員達到27人,村屯兩級達到383人,從根本上解決了過去鄉鎮有人在崗沒人干活、村屯兩級沒人管的問題。

2、切實提高了農技服務質量。新的農技推廣體系建立后,改進了服務方式,優化了服務方法,不僅使農民群眾現實得到了實惠,而且留下了一支不走的科技隊伍。區域中心站向農民發放服務咨詢卡,公布農技人員的電話號碼,農民遇到疑難問題直接打電話咨詢,電話說不明白農技人員直接到現場指導。過去搞培訓只能在村里把群眾集中起來,蜻蜓點水,一晃而過,而現在直接到農民家里,到田間地頭現場培訓,一桿子插到底,極大提高了培訓的實用性和針對性。僅年初以來,全縣農技培訓就達到3.5萬人次,占全縣總戶數的80%,基本達到了每戶有一個科技明白人。過去農技推廣只能抓到鄉級,現在是縣中心抓區域站,科技人員包村、包片,包屯、包示范戶,深入田間地頭,與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直接做給群眾看,由過去的指揮員變成了戰斗員。像**鄉**村的協會會長**,今年大膽引進8個品種進行水稻超稀植示范,最后在群眾的參與下優選出兩個品種,準備明年在全村大面積推廣。長山一部的示范戶**,今年采用兩段式育苗種植水稻45畝,帶動全村兩段式育苗種植面積1050畝,每畝增產200斤。

篇4

    原告:陳黎瓊,女,35歲,建陽市立醫院護士。

    原告:李峰,女,39歲,福建省司法廳干部。

    被告:建陽市立醫院。

    原告陳黎瓊于1986年12月調入被告建陽市立醫院工作。1988年9月由被告送往福建省醫學院高級護士專業學習3年。學習之前,原、被告簽訂了外出深造合同書,約定原告學習期間工資待遇由院方按國家規定發給,學習費用由院方承擔,原告學習期滿后應在被告單位服務6年。1991年7月原告學習畢業。回被告單位工作4年零5個月時,由于原告陳黎瓊丈夫在南平市工作,婚后夫妻分居兩地,陳黎瓊要求調動。經商調,南平市中醫院要求陳黎瓊于1995年11月30日前報到。

    原告李峰原系被告建陽市立醫院內科副護士長。1993年4月由建陽市立醫院送其到省立醫院進修麻醉護師1年。進修前,李峰與被告簽訂了外出進修合同,合同約定:原告進修期滿后,回被告建陽市立醫院服務10年不外調。在此之前,李峰向被告出具了保證書,保證進修后10年不外調。1994年4月,李峰進修結業,回被告單位工作。因李峰的丈夫在福州工作,李峰要求調動。經商調,福建省司法廳要求李峰于1995年3月15日前報到。

    被告建陽市立醫院根據本單位1994年9月10日制定的《關于外出學習或進修人員的有關規定》第4條規定,要求原告陳黎瓊、李峰支付學習、進修期間院方為其支付的學習費用、工資、獎金、福利等。陳黎瓊為7594。47元,其中工資3811。9元、福利費30元、學習費2000元,另加收費用的30%計1752。57元;李峰為7353。42元,其中工資、福利為4056。90元,學習費及進修期間的差旅費、伙食、夜餐補貼等1848元,另加收費用的30%計1448。52元。原告陳黎瓊、李峰分別支付上述費用后,調離被告單位。

    1996年12月,陳黎瓊、李峰向建陽市人民法院起訴,以被告建陽市立醫院侵害其合法權益為由,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返還原告學習、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和非法罰款分別為7394。4元、6545元,并賠償原告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失。

    被告建陽市立醫院答辯稱:原告陳黎瓊系被告花了多年時間和大量財力培養的醫療專業技術人員,也是醫院培訓的唯一的一位高級護士。1988年9月被告送其去省醫學院脫產學習3年,學習前,其與醫院簽訂了書面合同,約定進修后回本醫院服務6年。原告李峰于1993年4月由被告出資到省立醫院進修麻醉護師1年,進修前,其與被告簽訂了書面合同,約定進修后回被告單位服務10年。1994年9月10日,被告單位針對專業技術人員因各種因素大量調離,大大削弱了醫療技術力量的具體問題,制訂了《關于外出學習或進修人員的有關規定》。兩原告雖因夫妻分居兩地,但是未按雙方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服務期滿,即要求調動,因此,被告根據上述規定讓她們選擇或履行合同繼續在被告單位服務,或繳納規定的有關費用。原告自己選擇了繳納費用這種方式。為此,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 判

    建陽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陳黎瓊與被告建陽市立醫院簽訂的外出深造合同書為有效合同。原告陳黎瓊在進修學習之后,未按雙方約定期限服務,違反了合同的約定。原告李峰承認在進修之前有出具保證進修后10年不外調的保證書,保證書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符,故應認定合同為有效合同。原告陳黎瓊、李峰在學習、進修后,未按約定的服務年限為被告單位服務,應退還學習、進修期間的學習、差旅、伙食補貼等費用,并根據服務年限的比率逐年遞減。但被告根據本單位制定的規定,收取原告學習、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學習費用的130%,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被告應將收取的費用返還原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之規定,該院作出判決如下:

    一、被告建陽市立醫院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返還收取原告陳黎瓊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學習費用等7594。47元,返還收取原告李峰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學習費用等7353。42元。

    二、原告陳黎瓊、李峰于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各支付給被告建陽市立醫院學習、進修期間的學習費527。82元、培訓費1663。20元。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宣判后,雙方當事人未提出上訴。

    評 析

    1。關于案由的確定

    案由是對案件本質的概括,體現著案件的法律特征。準確、恰當地確定案由,是正確適用法律,解決當事人爭議的前提。

    本案的原告在起訴時訴稱,原告與被告簽訂合同書、保證書約定了學習或進修結業后回單位服務的期限,因夫妻分居兩地而調動工作,被告以行政職權強迫原告交還學習、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學習費再加30%的罰款,嚴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權益,要求返還所得的工資、福利和非法罰款,并賠償原告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失。原告所訴屬侵權之債。被告則辯稱,原告在學習、進修前,與被告簽訂合同,約定了學習、進修結業后回單位服務的期限,但原告未按雙方約定服務期限服務期滿,即要求調動,屬違約。

    本案原、被告的訴稱和辯稱,反映出原、被告之間不僅存在隸屬關系,還存在進修、學習合同關系,原告所訴的侵權之債,被告的辯駁,都基于進修、學習合同關系而發生,即原告的違約與被告的侵權存在著因果關系,若以侵權之債確定案由,不能準確、全面反映原、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因此,本案定學習、進修合同糾紛是正確的。

    2。關于被告收取原告在學習、進修期間的工資、福利及加收費用30%的行為是否合法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有依法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本單位職工的學習和培訓提供條件和便利。福建省地方法規《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脫產學習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的權利。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接受繼續教育后,應按有關規定繼續為所在單位服務。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應履行保證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和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學習經費和其他條件。上述規定,明確了專業技術人員和所在單位在實行繼續教育時應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本案中,被告在原告學習、進修前簽訂了合同,約定了工資福利待遇和學習費用的承擔,以及學習、進修后回單位服務的年限,該合同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其內容也符合法律規定。1994年10月,被告根據本院專業人員因各種因素大量調離,醫療技術力量削弱的具體情況,制定了《關于外出學習或進修人員的有關規定》,其中第四條規定:凡有外出學習或進修過的或現階段正在學習或進修的人員,在不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期間要求調動者,其本人或接收單位交付我院人員的培養經費。培養經費系該同志外出學習或進修期間院方支付的學習費用、工資、獎金、福利等一切費用的130%。顯然,被告這一規定違反了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因此,被告依此規定收取原告的學習費用、工資、獎金、福利,并加收費用的30%,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是違法的。

    3。關于民事責任的承擔問題

    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而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本案涉及二個民事行為,即合同行為和侵權行為。本案的學習、進修合同,是原、被告就原告享有繼續教育權利時,享有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和必要的學習經費,以及接受繼續教育后有為所在單位服務的義務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是合法的民事行為。當然,本案的學習、進修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具有特殊性:(1)原、被告簽訂合同的目的,是通過繼續教育,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素質,更好地學以致用,而不僅是追求一種單方的民事利益;(2)原告在享有權利后所應履行的義務涉及的不是民事利益。因此,對被告而言,損失不僅是民事利益的損失,還包括人才的損失和整體醫療水平削弱的因素,要認定其損失數額是不易確定的。在這種情況下認定原告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應適用民法通則的一般規定,即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同時適用《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五)項規定:接受繼續教育后,不按規定為所在單位服務,所在單位可根據不同情節,分別給予通報批評,不予報銷學習費用或責令退還學習費用,緩聘或解聘其專業技術職務等處理。原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以退還學習費用為妥,學習費用的退還,以原告實際履行服務義務的年限進行遞減。

    本案中,被告在原告未按約定的服務期限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下,依照本單位的規定,收取原告在學習、進修期間工資、福利、學習費用的130%,其行為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返還財產。但原告要求賠償因此造成的精神損失,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責任編輯按:

篇5

自薦材料共分教育或教育管理機構編制的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自己編撰的自薦材料兩大類型。不同類型其基本結構也有較大差別。

1、教育或教育管理機構編制的推薦表。

這種類型的表格,由于是官方統一印制的,所以結構都是固定、統一的,但國家機關與各個院校自制的表格又有一定差別。我國現行的國家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教育部編制的推薦表,其基本結構包括題目、正文和附文三大部分。它的題目適用于全國各級各類高等院校的普遍要求,題目就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封面的題目下方分設畢業生、系別及專業、用人單位和學校名稱四欄,在下面就是制表單位和印發單位,最后是年月日。具體形式如下(見附表1),在題目的背面,還有一個簡單協議,由學校、用人單位和擇業學生共做當事人,須各自履行自己的義務。

正文部分包括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在校主要成績情況、在校期間獎懲情況、學生自薦書和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六個部分。正文部分共三面多一點,第一面包括四個欄目,結構形式如下(見附表2),第二、三面都是“學生自薦書”,第四面上部分才是“畢業生情況及意見”,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專業、學歷等基本內容,以及應聘意見(指是否遵守協議)、照片等。

附文包括系部學校意見、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以及通訊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郵政編碼等。

各個大中專院校自制的推薦表與國家統一編制的表格在結構上大同小異,略有差別。其總體結構也包括題目、正文和附文三個部分。題目部分也是直接命題,如《×××學校(學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大學)××年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題目下面一般設姓名、班級、專業、填表日期四個欄目。

正文部分含學生基本情況、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學生自薦書四個部分。

附文包括系班意見、學校意見和用人單位意見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等內容,有的還附有簡單說明。

這種自制的推薦表與國家教育部的表格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協議部分和本人基本情況的結構位置的區別。

2、學生自己編寫的自薦材料的基本結構。總的說來,自己編寫的自薦材料,其基本結構是靈活多樣的,但其中仍有基本的規律存在。一般說來,這種類型的自薦材料包括五個部分,即標題、導語、正文、附文和附件。

(1)標題。標題在封面上占有顯著的位置,起著主導的作用,它和直接表明材料內容和材料所屬情況的文字一起構成統一的封面格式。如(見附表3),有的并不要主題式的標題,而是直接標題,格式略有變化,只要清晰美觀,也是可以的。如(見附表4)。

(2)導語。它是自薦材料正文之前的導引部分。

(3)正文。正文包括畢業生基本情況、學業成績與知識結構、科研成果、社會工作與實踐活動、獲獎情況、自薦信等項目。既可用表格形式來反映,也可用敘述形式來表現。一般自薦信可以使用敘述方式,其他項目用表格形式羅列。如

篇6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2007年全省交通系統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一手抓交通建設,鎖定加快發展不動搖;一手抓黨風廉政建設,遏制交通腐敗不松懈,較好的完成了“交通服務創新年”的各項目標任務。為了更好地激勵廣大干部職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促進湖北交通又好又快的發展,省廳決定在明年全省交通工作會上表彰20個先進集體和20名先進個人。現將評選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名額

各市州交通局(委)、廳直各單位、各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原則上按照1:2的比例提出推薦名單。(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額分配詳見附表)。

二、推薦程序

各市州交通局(委)提出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單后,按照業務劃分,先將申報表報送廳直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報廳文明辦;廳直各單位、各重點工程指揮部推薦名單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后報廳文明辦。廳文明辦匯總初審后,征求廳機關有關處室意見,并組織人員進行抽檢,形成推薦意見后,在《湖北交通報》、《湖北交通網》予以公示,由全省交通系統職工進行投票,廳文明委根據投票情況進行審議,提出推薦名單報廳黨組審定。

三、推薦時間

推薦申報工作即日開始,截至12月20日結束,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推薦要求

1、各單位要在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總結今年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基礎上開展評選推薦工作,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認真推薦,嚴格把關。

2、要把評選推薦工作與全面完成“交通服務創新年”各項目標任務結合起來,與“交通稽查服務萬里行”、“交通服務質量微服私訪荊楚行”總結工作結合起來,與深化學習剛毅精神,推樹交通先進典型結合起來,把具有交通行業典型性、時代性的先進典型挖掘出來,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宣傳層次,營造“學習先進、爭當先進”的良好氛圍。

篇7

各位專家、各位領導、同志們:

大家下午好!

《**方案)》已由**地質隊編制完成。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方案》審查會,對該方案進行技術審查。

參加今天評審會的專家有

…………

參加此次會議的各有關單位領導和代表有

…………

今天的會議議程分為三項:第一、成立專家評審組,并推薦專家組組長;第二,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專家評審,第三會議小結;下面,依次進行。

首先,成立專家評審小組,并推薦專家評審組組長。

——————

本次評審由方玉樹專家主持專家評審工作

一、請勘測或設計單位**地質隊介紹勘測或設計情況

二、請業主單位XXX街道政府發言。

篇8

為了鼓勵在推動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工作者和單位,充分調動高等學校廣大科技人員進行科技創新和推動科技進步的積極性,加速我國教育和科學技術事業的發展,教育部決定于今年9月開始進行200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項目的推薦和評審工作。6月26日,200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推薦工作已正式啟動。為方便推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具體申報事宜做如下說明,以供有關個人和部門參考。

推薦事項說明

推薦獎勵的范圍

200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包括推廣類)和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共四個獎種。

推薦、審批程序

1.所有推薦項目須由學校學術委員會負責對項目的水平、創新性、經濟和社會效益、推薦等級進行評價和推薦,在《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書》“推薦單位意見”欄目中填寫推薦意見,請該委員會負責人簽字并蓋學校公章。

2.除教育部直屬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薦外,其他高校均歸口由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推薦,并在“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匯總表”和“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專用項目匯總表”的主管部門處蓋章。

200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計劃評出320項左右,推薦項目數額不限。

直接推薦國家科技獎

已獲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擬申請由教育部推薦2008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項目(簡稱直報項目),可按有關要求直接推薦參加教育部遴選。

推薦截止時間

1.各推薦單位請于2007年6月26日后登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申報系統”(211.68.23.93/xmsb)進行網絡推薦工作,網絡推薦的截止日期為2007年9月10日。

2.推薦項目書面材料及推薦項目光盤請于2007年9月13日報送至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

推薦具體要求

推薦條件

1. 凡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的項目,須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教技發廳[2001]1號)的有關要求,于網絡推薦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辦理科技成果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cutech.省略)“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

2.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著必須是2006年10月底以前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對涉及與國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

3.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一年以上,并已獲授權發明專利。對于未授權發明專利的,需按照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要求進行查新,并通過鑒定。

4.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一般應通過鑒定,實際應用一年以上并已經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并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其中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三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省)級(含)以上獎勵滿二年且其后推廣工作突出。

5.推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的項目,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專利,經實施后,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并加蓋公章的證明(須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一一填寫。

推薦材料

各推薦單位應根據《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的具體要求,認真做好2007年度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的遴選和推薦材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各推薦單位可于2007年6月26日后登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申報系統”(211.68.23.93/xmsb),按要求生成并分配推薦項目的推薦號和校驗碼、組織填寫推薦書和上傳相關推薦材料;登錄申報系統需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非教育部直屬高校的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請與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聯系獲得);專家推薦項目的推薦號和校驗碼請與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聯系獲得。屆時,此前的所有“教育部科技獎勵推薦系統”均停止使用。

1.推薦書的填寫

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評審的主要依據,應按照《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中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的主要發現、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

推薦項目提交的電子版推薦書和書面推薦書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其內容及頁數,應嚴格按照填寫說明要求提供,對于超頁數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2.報送推薦材料的要求

(1)推薦單位負責網絡推薦本校項目的電子版推薦材料,專家推薦項目的電子版推薦材料,可直接在網上提交。

(2)推薦單位負責將書面推薦書2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推薦項目匯總表1份報送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對于推薦國防專用項目,需書面推薦書10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推薦專用項目匯總表1份、推薦項目電子版推薦書光盤單獨報送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

(3)專家推薦項目的書面推薦材料可直接報送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

(4)國防專用項目需提供密級審定文件,其電子版推薦材料,只能以光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傳送。

(5)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書面報告:

在《項目名稱可否公布》一欄如選“否”的推薦項目,應在報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位的說明;

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并填寫“回避專家申請表”。

(6)各推薦單位和項目完成人可于2007年9月12日登錄“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申報系統”(211.68.23.93/xmsb),在“無效數據反饋”欄查看數據是否上傳成功。

網絡申報系統使用說明

用戶類型:推薦單位

登錄網址:211.68.23.93/xmsb(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申報系統網站)

推薦單位號和登錄口令:見書面通知

操作步驟:

1.生成指標:推薦單位登錄系統后,在生成指標頁面下,選擇獎種,點擊生成指標按鈕,為不同獎種的推薦項目逐一生成推薦號和校驗碼并將其發放至項目完成人。

2.推薦匯總:推薦單位登錄系統后,在推薦匯總頁面下,點擊項目名稱查看和下載推薦項目的詳細內容;對于已提交的項目,可以點擊推薦按鈕完成推薦。

在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未匯總之前,推薦單位可以點擊取消推薦按鈕取消推薦,再由完成人點擊取消提交按鈕取消提交,重新編輯、上傳。

3.打印匯總表:推薦單位登錄系統后,在打印匯總表頁面下,點擊打印按鈕,生成推薦匯總表預覽頁面,點擊打印即可。

用戶類型:完成人

登錄網址:211.68.23.93/xmsb(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網絡申報系統網站)

推薦號和校驗碼:由推薦單位發放

操作步驟:

1.注冊基本信息:完成人登錄系統后,在注冊基本信息頁面下填寫項目基本信息,并保存。

2.準備網絡推薦材料:完成人登錄系統后,在準備網絡推薦材料頁面下按頁面說明操作。

在“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中,點擊新增項目按鈕開始填寫推薦書主件材料;點擊保存項目按鈕保存推薦書主件材料;點擊修改項目按鈕修改已填寫的推薦書主件材料;點擊導出項目按鈕導出推薦書DAT文件;點擊導入項目按鈕導入在其他地方編寫的推薦書DAT文件;點擊打印推薦書按鈕打印推薦書主件的書面材料。

3.上傳推薦書主件:完成人登錄系統后,在上傳推薦書主件頁面下,上傳從“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中導出的推薦書DAT文件。

4.上傳附件:完成人登錄系統后,在上傳附件頁面下,按頁面說明上傳PDF文件和JPG文件。

5.提交確認:完成人登錄系統后,在提交確認頁面下,點擊提交按鈕完成提交。在推薦單位未推薦之前,可以點擊取消提交按鈕取消提交,重新編輯、上傳。

鏈接

項目申報常見問題解答

1.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的有關問題。

凡曾獲得過國家級、省部級的各類獎項,或曾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金獎、優秀獎的專利,均不得再申報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

獲得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的專利也不得再作為內容之一申報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的其他獎種。

失效專利在恢復專利權前不得申報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專利獎。

2.與國外合作、在國外工作期間取得成果的相關評審規定如何?

(1)成果所發表的論文(論著)應當為以下幾種情況之一:

我國公民為論文的通信作者;

我國公民為論文的主要作者,且署有國內單位;

我國公民為論文的第一作者,但未署國內單位。

(2)如果論文還署有國外作者,應當由國外合作單位或者合作者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確定研究思路、開展研究工作和提出理論學說(學術觀點)中的具體貢獻。在推薦、評審中應當把國外合作單位和作者的學術貢獻相應扣除。

(3)在對與國外合作及在國外工作期間取得的成果進行評價時,須與國內完成項目進行比較,考慮他們在開展研究及難易程度上的差異等情況。當學術水平相當時,優先考慮國內完成的項目。

3.曾經獲得過社會力量所設獎勵的項目是否可以申報高等學校科學技術獎?

可以。但已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獎勵的不可以。

4.論文的影響因子以什么為標準?

以當年該期刊的影響因子為準,由中情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均可。

5.直報類項目需要成果登記嗎?

直報類項目不需要登記。推薦高校獎的所有項目均需在教育部進行成果登記。

6.是否必須要填寫專家推薦意見?

由推薦單位推薦的項目,不必提交專家推薦意見。

篇9

一、選拔

(一)選拔任用開發區黨委下屬的辦、局、公司干部職工,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德才兼備、任人唯賢原則;

3、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4、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5、民主集中制原則;

6、依法辦事原則。

(二)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要定向選拔,不能因人設事,不能隨意增加職數。

(三)各辦、局、公司的干部應從同級后備干部中擇優選拔,提任正職的,一般應經過副職崗位的實踐鍛煉;提任副職的,一般應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并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

(四)各辦、局、公司干部應逐級提拔,特別優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二、民主推薦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應當經過民主推薦。黨委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集中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民主推薦結果作為確定考察對象的重要依據。得票過少者,一般不能確定為考察對象。

(二)民主推薦參加對象由分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推薦辦、局、公司干部,可以采取組織推薦、群眾推薦、個人自薦和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三、考察

(一)考察對象人選數一般應多于擬任職務人數。

(二)考察內容根據不同職務工種,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思想政治素質。

(三)考察應縱橫結合,采取多種方式、多層次、多渠道地進行,要廣泛地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反映。

(四)考察應當經過下列程序:

1、采取個別談話、民主評議或民意測驗、同考察對象面談、查閱有關檔案資料等方法,廣泛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

2、綜合分析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德才素質做出評價;

3、撰寫考察資料;

4、考察組應以書面材料向開發區黨委匯報考察情況;

5、考察必須堅持原則,公道正派,實事求是地反映考察情況和意見,并對考察意見負責。

四、討論決定

(一)干部的選拔任用,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任免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意見。

(二)黨委討論決定任免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到會成員對任免事項應發表同意、不同意或暫緩等明確意見,意見分歧較大或者有重大事項不清楚時,應暫緩作出決定,對影響作出決定的事項要及時查清,提交下次黨委會討論。

(三)黨委討論干部任免,以應到會黨委過半數同意形成決定。

(四)經集體討論決定任免的干部,黨委成員個人有不同意見,可以保留或向上級反映,但無權否決。如原擬任人選被否決,應按照規定程序重新提出人選,不能臨時動議。

(五)對決定任免的干部,由黨委指定專人同其談話。

五、交流、回避

(一)實行干部輪崗交流制度。輪崗交流的主要對象是:因工作需要輪崗交流的;需要通過輪崗交流豐富領導經驗、提高領導水平的;因其他原因需要輪崗交流的。

(二)擔任機關科室領導職務滿5年,或在同一科室擔任副職、正職滿8年的,一般應當輪崗交流。

六、紀律與監督

(一)選拔任用辦、局、公司干部,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各項規定執行,并應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以領導圈閱等形式代替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任免;

2、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3、不準個人決定干部任免,個人不能改變黨委集體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有關干部任免的決定,在通知下發之前需要復議的,必須經黨委二分之一以上領導成員同意方可進行;

4、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醞釀、溝通、討論干部的情況;

(二)對拒不服從組織調動和交流決定的,依照有關規定就地免職或者降職使用。

(三)對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可向上級黨委及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檢舉、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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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本年度考核評定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以工作人員實績為主要依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以保證考核、評定工作的準確性,、合理性。達到進一步強化規范管理,提高本系統工作人員政治素質的目的。

二、組織領導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xxx任組長,xxx任副組長,xxx、xxx、xxx、xxx、xxx、xxx為成員,xxx具體負責考評工作的實施。

三、實施方案

根據x組人聯字(2005)xx號《關于做好2005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領導小組統一對縣非稅局、農稅局(包括契稅站)、縣財政局各股室xx人(包括內退人員x人、2005年7月以后退休人員x人)、鄉鎮財政所xxx人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鄉鎮財政所人員由縣農稅局負責提供考核資料和優秀人員推薦名單。實行領導和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相結合。

1、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全體干部職工,將個人年度考核表于2005年12月25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地對本單位的責任制進行自查,并對照局機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鄉鎮財政所目標管理責任書,認真負責地提供與之相關的考核資料,于2005年1月5日前分別上報局人教股和縣農稅局。

3、2006年元月8日上午召開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會議,審核股室、局屬各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評分、各鄉鎮財政所目標管理責任制評分,以及農稅局推薦的鄉財政所優秀人員名單xx名(其中優秀所長x人,優秀預算會計x人,優秀專管員x人)。[]

4、2006年元月10日上午召開全局干部職工大會,學習x組人聯,字(2005)01號文件,局領導通報各股室責任制考核情況,并進行民主評議推薦局機關優秀候選人員不少于x名(不含財政局長、黨組書記),緊接著開局考核領導小組會議,根據民意測評,推薦優秀候選人名單xx名,其中在職領導限x名,然后再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優秀對象x名,其中局領導x名。如果縣局獲全縣2005年雙文明一等獎,則優秀對象按縣局總人數的15%即xx名確定(含局領導x名),根據投票結果,最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