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救助的做法和體會
時間:2022-01-16 0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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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縣是革命老區、國家級貧困縣,總面積1283平方公里,轄2鎮7鄉180個村,總人口18.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6.1萬人。2008年全縣財政收入8300萬元。總體看,我縣資源匱乏,農業生產條件較差,十年九旱,自然災害頻發,貧困人口多,全縣一半以上的村農民人均收入僅千元左右。工業基礎薄弱,民營企業發展不快,再就業空間小,城鎮失業下崗人員多。
近年來,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上級民政部門的支持幫助下,我們把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著力構建廣泛覆蓋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體系,逐步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大病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對象救助、孤殘兒童撫育、災民生活救濟等六大救助制度。截至2008年底,城市低保由最初的11人擴大到5千余人,農村低保由8千余人擴大到1.2萬人,農村五保由1千余人增長了一倍。全縣納入救助的對象5.2萬人次,占全縣總人口的28.6%。其中城市低保5215人,農村低保12431人,農村五保2004人,重點優撫對象450人,建國前老黨員186人,城鄉大病醫療2400余人次,孤兒和貧困學生307人,臨時救助617人,災民2.5萬人次。城市低保補助金由人均每月76元增長到145元;農村低保補助金由每人每年20元增長到一類900元、二類600元;五保供養資金由每人每年900元增長到1300元。有效地保障了全縣四分之一人口的基本生活。
一、領導重視,部門協調,營造全社會抓救助的氛圍
縣委、縣政府把社會救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作為每年落實的大事之一。縣財政克服困難,建立預算機制,2007年以來,每年預算救助資金120萬元。保證了救助資金落實到位,救助標準逐年提高。
縣主要領導率先垂范。2006年時任縣長慰問村鎮村五保老人周枝時,看到三間住房一間倒塌,兩間漏風,專門批示縣財政局、民政局、建設局和各鄉鎮,要求各部門密切協作,實施危房改造工程,徹底改善困難戶的住房條件。三年來,我們在村鎮村、宜興鄉屯堡村、斗泉鄉北岳莊村、蕉山鄉殷家莊村、梁莊鄉曹莊村興建13個村級五保供養“康樂院”。形成了縣有福利中心、鄉有敬老院、村有五保供養康樂院的縣、鄉、村三級三種供養體系。縣福利中心主要接收全縣邊遠山區的五保對象,鄉鎮敬老院接收本鄉鎮邊遠村落的五保對象,康樂園接收本村的五保對象。目前,集中供養五保老人500余名,集中供養率達到25%,預計年底達到50%。農村五保老人的生活得到根本改善,實現了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病有所醫。在經費保障方面,一是五保供養資金每人每年1800元。二是將五保戶個人承包地轉讓給其它農戶,承包戶每年提供200斤粗糧,縣、鄉、村三級救助200斤口糧,縣、鄉兩級在救災捐贈物品中調劑解決衣被。三是醫療費用由大病醫療救助解決1500元,農村合作醫療解決一部分。
2009年春節期間,我縣開展了“慈善救孤結對幫扶孤兒”活動。28名縣四套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救助一名孤兒,114個縣直局級機關每單位救助一名孤兒。救助的內容:一是生活困難救助;二是教育救助;三是節日親情慰問。幫扶救助時間從2009年元旦開始至孤兒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活動前,我們組織人員深入鄉村摸底調查,制做了“慈善救孤工程結對幫扶聯系卡”,孤兒姓名、監護人姓名及幫扶救助人姓名、單位,每年救助情況全部記錄在聯系卡上。隆重召開“進萬戶門、解萬家難、暖萬人心暨慈善救孤結對幫扶動員大會”,每一名領導和他幫扶救助的孤兒結對而坐,領導與孤兒親情互動,親友和群眾氣氛熱烈。春節前夕,縣委書記、縣長郭占寶分別到孤兒家中慰問,送去現金及學習生活用品。全縣142名孤兒,共收到捐贈的現金58000元,面粉88袋,大米76袋,還有衣被、文具、書籍及各類慰問品。結對幫扶活動在全縣傳為佳話,6月2日,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作了專題報道。
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確保社會救助有章可循
制度是抓好各項工作的依據,是規范工作行為的準則。幾年來我們先后制定出臺了29項方案、意見、規定,基本涵蓋了社會救助的各個方面。其中城市低保8項、農村低保6項、農村五保2項、城鄉大病醫療救助4項、救災救濟4項、優撫保障1項、慈善救助2項、有關城鄉社會救助綜合性的2項。實現了制度之間的銜接,政策之間的配套,工作資源的整合。這些制度和規定是:《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實施細則》、《關于進一步規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關于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及細則的補充規定》、《關于對低保對象特困家庭實施“分類施保”的暫行辦法》、《關于城鎮低保對象行業收入計算的暫行辦法》、《城市低保動態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城市居民申請低保的補充規定》、《關于建立農村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關于對農村低保進行復核的通知》、《關于農村低保復核的補充規定》、《關于嚴肅政策嚴明紀律,認真做好農村低保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低保管理實現應保盡保的通知》、《關于貫徹落實〈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的通知》、《關于對農村五保進行復核的通知》、《關于對全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行定點醫療及就學補助的試行意見》、《關于對全縣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進行醫療救助的補充規定》、《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大病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縣農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縣2005年度冬令災民生活救助方案》、《縣救災應急預案》、《縣民政局2008年汛期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方案》、《關于加強救災款(糧)管理使用的通知》、《關于建立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關于開展“慈善醫療陽光救助工程”的通知》《關于開展“慈善救孤工程”的倡議》、《關于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關于成立“鄉鎮社會救助站”的通知》。
三、建立機構,充實人員,夯實社會救助的組織基礎
在完善制度的同時,我們積極協調編委、財政等部門,逐步健全了社會救助機構,落實了人員編制,保證了社會救助工作順利開展。一是設立了城鄉社會救助辦公室。根據工作職能的變化調配工作人員,成立城鎮和農村兩個社會救助辦公室,由兩名副局長分別擔任辦公室主任,明確職責、細化任務。制作《便民服務一覽表》圖板,將救助內容、申報審批程序、承辦人員、聯系方法公示于眾。二是設立鄉鎮社會救助站。以前,我縣9個鄉鎮每鄉鎮只有一名民政助理員,且多為兼職。我局多次向縣委、縣政府反映,提出設立“鄉鎮社會救助站”的意見。2008年2月經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在全縣9個鄉鎮成立社會救助站,各鄉鎮的鄉鎮長擔任站長,民政助理員任副站長,壺泉、村、蕉山、作疃、宜興、加斗6個大鄉鎮,每鄉鎮配備工作人員3-4人,斗泉、梁莊、望狐3個鄉每鄉配備工作人員2-3名,全縣基層民政隊伍增加至29人。鄉鎮社會救助站實行縣民政局、鄉鎮雙重領導,站長全面負責鄉鎮社會救助工作,組織制定救助方案,審核救助對象,撥付救助資金。縣民政局負責業務培訓和考核管理,鄉鎮調整救助站工作人員必須經民政局同意。各鄉鎮安排二間辦公室,統一配備了電腦。救助站工作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工資由財政預算。鄉鎮救助站的設立,發揮了鄉鎮政府在社會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加強了對農村社會救助的監管力度,也使大量的因救助引發的矛盾化解在基層。省民政廳馬景龍廳長對我縣設立鄉鎮社會救助站的做法給予充分肯定,推薦《山西民政宣傳》雜志刊登,加以推廣。
四、規范程序,陽光操作,提升社會救助水平
規范社會救助工作程序是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水平的切實措施。在社會救助工作中,我們邊開展、邊總結、邊改進,從六個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一是完善家庭檔案。在城市低保中我們聘請10名低保對象為義務調查員,對申請低保的家庭摸底調查,對已進入的對象定期復核,建立了完備、真實的低保家庭檔案。為了準確掌握每個低保對象的配偶情況,我們要求夫婦雙方必須在復核時到低保所拍照,將照片打印在復核表上。對農村五保、低保采取進村入戶、田間走訪、炕頭咨詢、明查暗訪等多種方法,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
二是實行“分類管理”。對城市低保、農村低保家庭檔案,分別貼上綠、黃、紅三種顏色的標簽。城市“三無”對象,農村五保戶及其他特別困難的家庭為一類,標簽為綠色,屬于重點長期保障對象,一年復核一次;因家庭成員年齡、素質等結構不合理,造成難以擺脫貧困的家庭為二類,標簽為黃色,屬于一般保障對象,6個月復核一次;因某種意外變故出現暫時困難的家庭為三類,標簽為紅色,屬于重點調查、復核對象,3個月復核一次,隨時予以調整。
三是嚴格程序。城市低保、農村低保、五保、城鄉大病醫療救助等各類救助的申報審批,根據相關的規定,按照個人申請、村民(或所在單位)民主評議、張榜公示、群眾監督反饋、鄉鎮(或主管單位)審核、縣局批準的程序進行。個人申請必須填寫申請表,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員戶口本、身份證等證件,子女上學要有學校證明,單親、離異者要有離婚或死亡證明,大病患者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外出人員要有村委、居委和務工單位的收入證明,民主評議必須有評議代表簽字,公示內容必須拍照存檔備查,鄉鎮審核意見必須經社會救助站蓋章,有站長簽字。
四是接受社會監督。把救助對象的評定,救助標準的確定,救助款物的發放納入村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示,公示內容拍照存檔。凡是未經評議、張榜公示或經公示群眾有異議的以及救助方案未經鄉鎮黨委政府集體研究的一律不予審批,有效地減少了“人情保”等不正之風,同時也使村務公開有了實實在在的內容。并聘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離退休干部為低保工作監督員,對通過調查準備新納入的家庭進行評議,建立了“逢入必評、調整必議”的民主評議機制,有效把住了低保入口關、動態調整關。幾年來清退不夠條件的低保對象876戶,降低標準564戶,新納入987戶,提高標準1256戶,做到了應保盡保、應退即退、領導放心、群眾滿意。
五是實行社會救助“一本通”。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我們認真調研,設計制作了《縣救災、社會救助款物發放記錄冊》,發放到全縣所有農戶家庭。不管是低保戶、五保戶、大病戶,都可憑《記錄冊》和身份證到鄉鎮救助站或營業所領取救助資金。“一本通”的實施,既方便了各類困難救助,又縮短了工作時間,簡化了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便于檢查監督。一元錢、一斤糧明明白白記錄在冊,一冊可用10年左右,節省印刷成本工作經費。
六是引導救助對象樹立誠信觀念。在社會救助工作中,我縣在制定嚴格規范救助制度的同時,把誠信理念引入救助機制。在低保對象審批和復核中,為每個申請者印發一份《誠信保證書》,要求申請者如實填寫家庭成員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如實申報的,一經查明不予審批。幾年中,我們對不如實申報的676戶、1279人取消了低保資格。對如實申報確實困難的實事求是地給予救助。供銷社下崗老職工甄存祿因病提前退休,主動申請取消個人低保資格。我們考慮到本人有病,孩子正在上大學,家庭生活確實困難,不僅沒有取消他的低保資格,還適當提高了補差標準。我們還注重對救助對象進行權利義務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利益觀念。動員有勞動能力的城鎮低保戶,每年參加修建玉福山烈士陵園義務勞動,八年來,低保戶共參加義務勞動5117人次,折工26871個。
五、加大投入,完善設施,搭建社會救助平臺
完善的基礎設施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條件。多年來,我縣民政基礎設施落后,直接影響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我們采取多方籌資的辦法,積極爭取上級資助,努力落實本級預算,動員民營企業家捐助,利用鄉鎮閑置公產房維修改造。2000年,籌資100萬元建成村中心敬老院,2001年籌資200萬元建成光榮院大樓,2006、2007、2008三年籌資243萬元,在5個鄉鎮建起12個村級五保供養“康樂院”,2008年籌資220萬元建起集收養康復、娛樂健身、慈善捐贈、救災倉儲為一體的綜合性社會福利中心,2009年籌資240萬元開工興建壺泉中心敬老院,籌資90萬元對8所鄉鎮敬老院進行維修改造,加上歷年來烈士陵園工程投資800萬元,累計投資1800余萬元,民政基礎設施得到明顯改善。
幾年來,我縣的社會救助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按照上級的要求,和兄弟縣區相比,仍有許多不足之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繼續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和統領社會救助和各項民政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工作理念,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為保障全縣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福人民,建設和諧秀美新,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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