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企業所得稅思考
時間:2022-09-04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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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為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我國按不同的資金來源和性質分別立法,形成了分別適用于內、外資企業的兩套所得稅制度。這種兩套企業所得稅法并存的局面,源于我國改革開放初期,迫切需要引進大量外資、先進的生產技術和管理經驗,以充分發揮"后發優勢",加快我國國民經濟發展。
從改革開放20多年的實踐來看,在改革開放初期對外國投資者來我國投資制定單獨的企業所得稅法,對于吸引外資、引進先進技術、擴大出口、增加稅收、推動我國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確實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截至2006年底,全國累計批準外資企業59.4萬戶,實際使用外資6919億美元。截至2006年9月底,外商在華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已經超過800家。2005年外資企業進出口額已達我國外貿總額的58%,2006年外資企業繳納各類稅款7950億元,占全國稅收總量的21.12%。另據測算,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GDP年均9.7%的增長速度中,大約有2.7個百分點來自利用外資的貢獻。
但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對外資企業的諸多限制正在逐步取消,此時針對外企的稅收優惠成了真正的"超國民待遇",這必將使內資企業處于一個不平等的競爭地位,影響統一、規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建立,進而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
一、內資企業競爭力下降
一般來說企業之間的競爭,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產品市場的競爭、資金市場的競爭和人才市場的競爭。就產品市場的競爭而言,由于外資企業稅負低,從而產品成本也相對較低,這樣它就可以有足夠的空間,與內資企業展開價格競爭。就金融市場的競爭而言,由于外資企業稅負與成本較低,市場競爭力較強,因而真實盈利能力相對較強,從而對社會資金具有較強吸引力。更嚴重的后果表現在人才競爭方面?,F代企業的競爭盡管手段很多,但最重要的還是人才競爭。目前,外資企業對人才最具競爭力的吸引方式是高工資。外資企業之所以能采取這種方式,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內資企業存在計稅工資概念,而外資企業不存在計稅工資概念。對內資企業來說,實際工資超過計稅工資的部分,要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因而內資企業實際負擔的員工工資,高于支付的員工工資。對外資企業來說,企業員工工資可在稅前據實抵扣,沒有任何限制,因而外資企業實際負擔的員工工資與其支付的員工工資,是相同的。因此,隨著外資大量進入,內資企業必將出現人才流失現象,從而使之面臨人才缺乏困境。
二、造成內資企業行為扭曲
企業經營目的是通過合理經營,在市場競爭中實現利潤最大化。當企業之間由于稅收待遇因素,不能實現公平競爭時,處于劣勢的企業,必然想方設法謀求對方的稅收地位,于是企業的行為就發生扭曲,一批“假外資”應運而生。有資料顯示:一些內資企業利用種種手段“出國晃一圈”,而后便以外資或合資身份,回到中國投資辦廠,這些企業的資本金本來就來自國內,員工也全是清一色的中國人,但注冊地往往變成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等國際避稅地,“曲線救國”,獲得了國家對外資的種種優惠。有研究估計,“假外資”占了實際FDI(外商直接投資)利用額的1/3左右。
由此可見,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必然要求。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這意味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雙軌模式”,將成為歷史,內外資企業的公平競爭格局,也將逐步形成。作者試就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對我國經濟發展影響分析如下:
1、對我國引進國際資本的影響分析
盡管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所實行的對外資企業在稅收方面的“超國民待遇”,對改革開放、吸引外資、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稅收政策在我國吸引外資引入方面只起到輔助性的激勵作用。根據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我國投資的外國公司所作的調查,外國投資者到我國進行投資最看中的并不是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而是我國穩定的社會政治環境、較低的勞動力成本、巨大的國內市場等其他有利條件。我國擁有13億的龐大消費人口,市場潛力巨大。加上我國近幾年均保持8%的經濟發展速度,相對穩定的政局、日漸發展完善的基礎設施建設、廉價的勞動力等,都成為我國吸引外資的重要因素。根據OECD、荷蘭財政文獻局所提供的數據,2005-2006年度世界159個國家和地區的平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8.64%,其中有116個國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于或等于25%。因此,調整后的企業所得稅的稅率降至25%,企業的稅收負擔率低于世界的平均稅率,也低于亞洲一些國家和地區的平均水平,對外資企業而言仍有一定的吸引力。因此,隨著整體投資環境的完善,我國對外資的吸引力只會增強而不會減弱。盡管改革后的企業所得稅法所實行的內外一致的稅收待遇,總體而言并不會改變外資進入中國的決策。而實際情況也證明了這一點,商務部公布,2007年前3月我國實際使用外資158.93億美元,同比增長11.56%,兩位數的引資增速體現出外商對中國投資信心的恢復。
2、對國內經濟的影響分析
(1)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利于為各類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稅收制度環境。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政治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國有經濟、民營經濟和外資經濟"三足鼎立"的局面已初步形成,此時,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為各類市場經濟主體提供一個統一、規范、透明的稅收制度平臺,有利于我國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有利于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推向縱深。根據有關資料測算,內資企業的所得稅平均實際稅負為25%左右,外資企業平均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的所得稅稅負是外資企業的1.7倍。這種稅負上的巨大差距,違背了WTO的公平競爭原則。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將使內資企業站在公平的競爭起跑線上。
(2)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新的稅法,實行鼓勵節能節水、保護環境、創業投資以及發展高新技術等以產業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將有利于進一步發揮稅收的調控作用,引導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3)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實行的是梯級發展戰略,企業所得稅政策上也體現了這一戰略要求,結果導致東西部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差距越來越大。新的企業所得稅,將優惠重點由以區域優惠為主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同時對西部地區需要重點扶持的產業繼續實行優惠政策,有利于推動西部地區加快發展,逐步縮小東、中、西部地區差距。
(4)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提高外資利用質量和水平。我國現在正處在城市化和工業化的加速時期,資金短缺已不是經濟發展中的主要矛盾。所以,現在不僅要注重引進外資的數量,更要注重引進外資的質量,通過引進外資促進工業化進程,提升產業競爭力。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調整優惠政策目標,有利于提高引進外資的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地可持續發展。
(5)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減輕內外經濟失衡的壓力。我國保持了連續10多年資本項目和經常項目的"雙順差",國際收支大量盈余,2006年貿易順差1774.7億美元,當年末外匯儲備達10663億美元,大大增加了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和國內外經濟的失衡。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有利于減少資本流入和外匯供給,釋放匯率升值的壓力,緩解我國經濟高度依賴國際市場的狀況,降低經濟運行的風險。
(6)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統一企業所得稅制度,提高了企業的創新激勵,降低了內資企業稅負,增加了企業的稅后盈余,將加快企業產品研發、技術創新和人力資本提升的進程,促進企業競爭能力的提高。
(7)外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更有利于提高稅收效率。一方面,將使原來復雜的企業所得稅制大大簡化,有利于降低稅收管理成本和遵從稅法的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從根本上杜絕內資企業通過"假合資"、"返程投資"等方式騙取稅收優惠的現象發生,堵塞了稅收流失和國有資產流失的漏洞,提高了國際收支統計的質量,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正確發揮稅收政策的導向作用,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