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29 0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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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黨內民主建設思考

黨員是黨組織的有機組成部分,黨員參與黨內事務是增強黨組織凝聚力、戰斗力的重要保證,是體現黨的先進性建設和黨執政地位的基礎。近年來,通過“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黨員先進性教育,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民主權利同時也得到了一定的保障。但是如何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保障黨員民主權利,關系到黨的執政基礎和永葆我黨先進性的大局,是當前基層黨建工作迫切需要破解的難題。針對這一問題,我縣組成專項調研組,展開深入調查研究。

一、基本情況及現狀調查

資溪縣共有23個基層黨委、2個派出工委、10個黨總支、289個黨支部,有黨員5324人。縣委組織部針對基層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抽取了20個農村支部,15個機關支部,5個企業支部為調研對象,共涉及1239名黨員,占全縣黨員總數的23.3%,其中年齡在35歲以下有258名,占20.82%;35-55歲有672名,占54.23%;55歲以上有309名,占24.94%;初中以上文化有496名,占40%。通過調研發現,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存在以下問題:

1、黨員參與黨內事務比例明顯偏低。能真正參與到黨內事務的黨員有421名,僅占調研總數的34%。能正常參加黨內組織生活的有992名,僅占調研總數的81%。

2、老齡黨員參與事務意識減弱。參與黨內事務的421名黨員,有近1/2的是35歲以下的黨員。正常參加黨內組織生活的黨員,其中有82%是50歲以下的黨員。

3、文化程度越低參與意識越弱。從學歷來看,真正參與到黨內事務的黨員初中以上學歷的占77%;能正常參加黨內組織生活的黨員,有69%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4、無職黨員參與事務積極性不強。在參與黨內事務中,主要是有一定報酬的黨員干部。大部分基層黨組織中的黨員,尤其是農村無職黨員在思想上無責任、無壓力,工作上不參與、不奉獻。有一部分黨員對黨內事務和集體事務不聞不問,難以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這也是造成基層組織戰斗力不強,甚至軟弱、渙散的根本原因。

針對以上問題我縣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是推行無職黨員設崗定責。我縣在農村各黨支部實行無職黨員設崗定責,即對各支部中,不擔任黨內職務的黨員,根據其自身特點設立崗位,如:政策宣傳崗、村風監督崗、致富幫貧崗、村事顧問崗、維護治安崗等等,使普通黨員成為管理黨內事務的主體,強化了黨員的民主意識,增強了普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信心和榮譽感。

二是實行黨員承諾制。以黨支部為單位組織實施黨員雙向承諾制,黨組織引導每名黨員圍繞黨內事務和新農村建設,上對黨組織、下對黨員和群眾雙向承諾,承諾內容要立足解決農村黨員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同時制定《黨員承諾書》,并通過板報、標語、召開黨員大會等形式,向全體黨員、群眾公開展示。通過宣傳引導,營造出了濃厚的民主氛圍,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得到一定的加強,黨員的民主權利充分體現。

三是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年,我縣投入資金200余萬元,新建村11所,全縣70個行政村已有52個村部經過新建或改造。通過加強村級組織陣地建設,初步解決了村兩委“有場議事”問題,為規范我縣村級各項工作、充分發揮黨內民主創造有利條件。

雖然我縣針對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存在問題進行了一些探索,但是由于長期以來“組織本位”的影響,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問題還未能得到根本解決。

二、存在問題的根源分析

書記在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尊重黨員主體地位,從本質上講就是尊重黨員的意志和民主權利,最直接表現就是黨員積極參與黨內活動,認真履行黨員義務,在黨的事務與決策中發揮主體作用,行使黨員的民主權利。然而,當前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現狀,與這種形勢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在落實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個別基層黨組織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基礎不實,基本條件尚不具備。硬件方面,就我縣而言,個別農村及企業單位黨的基層組織中,黨員活動還沒有黨員活動室,很大程度上對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起到了制約作用。軟件方面,黨員普遍存在文化素質低,黨的宗旨意識和責任意識淡薄。能主動參與黨內事務的黨員有近70%是初中以上學歷。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黨員的素質還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文化理論水平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的占了60%,民主意識不強,缺乏黨內民主的修養,行使黨員權利能力不夠,這都影響了黨員權利的有效行使。

2、長期以來,沒有一套完善的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機制和體制。一是黨員行使權利的機制不完善,操作不規范,對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停留在原則的規定上,并沒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機制,導致實際效果大打折扣。如因黨內民主渠道不夠暢通,反饋不夠靈敏,廣大黨員對實際問題的反映和對黨內不良現象的批評,常常得不到足夠重視。二是黨內的許多制度規定有明顯缺陷,黨內工作制度、議事制度、表決制度還沒有制度化、規范化,過去制定的一些制度與現實要求脫節。許多單位盡管制定了不少黨內民主生活制度,但在實踐中很難有效執行。三是配套保障制度滯后,對普通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保護措施不夠,導致在實際生活中,普通黨員往往需要拿出很大的勇氣,有時甚至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才能行使自己的權利。

3、民主集中制貫徹落實有差距。一方面,在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和黨員中存在民主意識比較淡薄,在工作中表現成一種領導高高在上,下屬惟命是從現象。另一方面,基層黨組織及廣大黨員對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不深不到位,這使得民主集中制的貫徹執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領導者的民主覺悟和工作水平,導致少數領導為了短暫的工作效益,往往只強調集中而輕視民主,壓制了黨員的民主愿望和創新能力,使黨員隊伍的集體智慧沒有得到很好地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民主決策和科學決策。

三、發揮和調動基層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對策及建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廣大黨員的民主意識不斷提高,參與黨內事務的愿望不斷增強。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開辟和創造黨內民主的新途徑,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

(一)建設黨內生態理念,增強黨員主體意識

黨內生態環境的好壞,決定著黨員主體意識的強弱。要大力加強黨內生態環境建設,幫助廣大黨員牢固樹立民主理念,增強民主意識,提高民主素養。

1、樹立民主理念。長期以來,在黨內高度集中的體制下,普通黨員一直都是作為被教育、被管理的對象。例如在黨內事務的管理上,往往只把普通黨員作為被管理的對象,而忽視普通黨員是黨的事務管理主體,很少給普通黨員平等參與管理的權利;在黨內重大問題的決策上,往往只要求普通黨員無條件貫徹執行,而漠視普通黨員有平等參與黨內重大問題決策的權利;在干部的選拔使用上,往往只給普通黨員被動接受領導的義務,而很少給普通黨員參與討論和選拔領導干部的權利等等。這就使“組織本位”長期占據主導地位,而“黨員主體”卻不斷被弱化,使普通黨員很難有主體地位的榮譽感。要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就必須強化黨員的平等意識和民主理念,克服等級觀念、特權思想和家長制作風,把行使民主權利作為光榮的責任、神圣的使命來對待,使民主意識深入人心。

2、提高民主素養。我國是一個有兩千年封建專制歷史的國家,封建專制思想的影響根深蒂固。廣大黨員要從歷史和現實上認清其危害性。各級組織要大力加強民主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廣大黨員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切實增強黨員參與黨內事務和依法行使正當權利的自覺性。同時,還要大力加強對黨員專業素質培訓,不斷提高黨員參與黨內議事決策的能力。

3、營造民主氛圍。要大張旗鼓地宣傳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意義和重要性,大力推行黨務公開,積極開展健康的黨內生活,營造寬松的“話語環境”,讓廣大黨員充分享受表達權,努力營造尊重和維護黨員民主權利的濃厚氛圍,為黨內民主發展奠定堅實的思想文化基礎。

(二)創立黨務“陽光工程”,落實黨員行使“四權”

落實黨員的民主權利,關鍵是要讓權利走出秘室,曝露在陽光下。特別是要在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額資金的使用等方面,逐步實現由過去的“暗箱操作”向“陽光作業”的轉變。

1、提高黨務工作透明度,破解黨員知情權缺位的問題。黨員的知情權是黨員行使其它權利的基礎,提高黨務工作透明度是擴大黨員知情權的基本途徑。一要建立黨組織報告工作制度。黨的各級委員會要定期向同級黨的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常委會也要定期向同級的全委會負責、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二要建立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內重要事情,應該堅持先黨內后黨外的原則,做到重要情況黨內事先通報,重要文件和決定黨內事先傳達,調動黨員參與的積極性。三要建立黨務工作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黨務工作動態,對普通黨員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進行解答。

2、完善黨內民主決策制度,破解黨員參與權缺失的問題。一要建設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黨在制定路線、方針和政策時,要充分聽取黨員的意見。各級黨組織在制定政策、措施時也要先在黨內充分醞釀,征求黨員的意見和建議。二要建立黨內重大事項聽證制度。凡黨和國家的重大事務、重大決策、重要制度出臺前,要以聽證會、協商對話、信函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基層黨員的意見和建議。三要建立黨員參與黨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黨代會、全委會、常委會旁聽制度,吸收普通黨員進行旁聽,全程參與黨內重大事項的決策。四要建立黨內情況反映制度。要積極疏通和拓寬黨內上下信息通達的渠道,及時把基層黨員和下級黨組織的意見、建議準確、真實地反映給上級黨組織,確保下情上曉。

3、拓寬領導干部選拔渠道,破解黨員選擇權虛化的問題。一要實行上下相結合的候選人提名方式。黨組織負責人的產生要由上級黨組織提名和普通黨員聯名推薦相結合,兩者提出的候選人具有同等競爭資格,交由黨代表和全體黨員公投票決。二要逐步擴大競爭上崗的范圍和層次。競爭上崗的范圍要逐年擴大,競爭上崗的層次要逐年升高。三要適當擴大差額推薦和差額選舉的范圍和比例。科級以下的黨組織負責人要逐步實現由黨內直選的方式產生,使黨員的選擇權得到充分體現。

4、建立自下而上監督機制,破解黨員監督權弱化的問題。黨員的監督權是黨員的一項重要權利。一是建立自下而上的監督制度。上級黨組織要委托一些有公信力的民調機構,對所屬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施政政績、工作作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作經常性的民意調查,把評判權交給黨員和群眾,看看領導干部的滿意率和支持度,使領導干部始終處于普通民眾監督之下。二是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大眾傳播媒體是廣大黨員間接行使民主監督權利的有效渠道。要通過健全法規,規范輿論監督行為,使廣大黨員更有效地掌握和利用輿論監督這一武器,行使自己的監督權。三是建立彈劾和罷免制度。要在目前黨員罷免權的原則性規定基礎上,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明確彈劾和罷免的程序,并為彈劾權和罷免權的行使提供相應的保障,確保廣大黨員有權檢舉違法失職、蛻化變質的黨員干部,并隨時撤換和罷免他們。

(三)建立保障激勵制度,促進黨員主動參與

制度帶有根本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制度,由過去靠領導干部的道德和作風等主觀因素體現民主,向由制度約束和制度保證的根本轉變。

1、規范民主執行程序,保障黨員有效行使民主權利。要采取切實措施,保障黨章規定的黨員民主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民主權利得到充分的行使。既要明確規定黨員享有哪些民主權利,也要明確規定黨員行使權利的方式和程序,以及采取什么措施來保障黨員正常的民主權利,從而使黨員行使民主權利時有依據、有權力、有手段、有保障。

2、嚴肅黨內紀律,認真查處侵犯黨員民主權利案件。建立健全舉報保密、獎懲和補償制,并盡可能使之明晰、具體、有可操作性。對于在遵守黨紀的前提下,對黨內事務發表不同意見的黨員,不得進行打擊;對于在黨的會議上或在給黨的組織的報告中,對黨的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意見的黨員,不得加以壓制,使廣大黨員在申訴、控告、檢舉之后免受打擊報復,促使他們擺脫后顧之憂。

3、健全完善獎懲制度,保障黨員民主監督權利落實。建立和完善對干擾、操縱、破壞選舉行為的責任追究和懲罰制度,明確責任追究主體,并將其與公共權力責任追究機制相對接,使其更具有操作性和威懾力;對侵犯黨員民主權利,打擊報復者,嚴肅查處;對堅持原則,敢于同侵權行為作斗爭的黨員,大力進行表彰和獎勵,努力在黨內形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四)拓寬黨內民主渠道,體現黨員主體地位

1、拓寬黨員討論和發表黨內決定重大問題意見的渠道。黨內的重大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一個單位一個地區的發展前途,正確的決策可以造福于人民。因此,凡屬黨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都應力求組織廣大黨員討論,充分聽取各種意見,讓黨員暢所欲言,大膽發表自己的意見,把各種不同方案講出來,甚至是反對的意見,然后在民主的基礎上加以集中,作出符合實際的決斷。實際上,黨員討論和發表意見的過程,既是對重大決策民主化的具體體現,又是對重大決策實施的黨內動員;既可以防止因個別人說了算而導致決策失誤,又可以使廣大黨員緊緊圍繞黨組織的決議、決定而付諸于自覺行動。

2、拓寬黨員反映和表達對黨組織意見的渠道。黨的基層組織應該把了解和反映黨員的意見和要求作為自己的重要任務之一,應該敞開大門,建立起有效的黨內反饋渠道,保證普通黨員的意見、建議能夠及時、暢通、真實地反映到黨組織中來;黨組織要有明確的答復和處理結果,并及時告訴黨員,做到黨員有所呼,黨組織有所應。要徹底改變黨員不敢提意見、建議的現象,怕提了意見得罪領導,受到打擊報復,造成有意見悶在肚里,黨內氣氛沉悶,時間一長,黨內言路不暢,黨組織聽不到不同意見,了解不到真實情況,黨員有話不對黨言,會上不說會后亂說。因此,要建立有效機制,保證黨員有意見能及時反映到黨組織中來,使黨組織和黨員真正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

3、拓寬黨員有權選擇和監督領導人的渠道。黨章規定,每名正式黨員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黨內的有關規定,黨員有權選擇自己感到靠得住、信得過、有本事的領導人,由自己選舉產生的領導人黨員就會有一種信任感,被選舉出來的領導人也有一種責任感和使命感,能夠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一致起來。在黨內,上級黨組織和黨員都有權提出候選人,介紹候選人的情況,經過幾上幾下的民主協商,按黨內一律平等的原則,投票產生自己的領導人,避免出現上級推薦人選黨員不選舉,黨員選舉出來的人上級不認可的局面,確保黨員在黨內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權利。黨員對自己選舉產生的領導人,有權對他們搞特權、特殊化等進行檢舉、控告、撤換或者罷免,要求對他們經濟上退賠,紀律上處分。通過有效監督,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真正得到貫徹落實,使黨同人民的血肉聯系更加密切,使黨永遠保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先進性和純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