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重大作用調查思考

時間:2022-09-29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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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重大作用調查思考

一、通過加強法治建設,促進人的素質的提高

盡管和諧社會有許多要素,但必須以人為基本要素,因為以人為本是和諧社會的本質。那么,加快人的素質特別是人的法律素質的提高就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保障。

近幾年來,寶應縣以“四團一隊一市”(普法講師團、法律顧問團、法制文工團、法律援助志愿者團、送法小分隊、"法律超市”)為載體,卓有成效的開展了普法教育,在增強公民法律意識,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等方面發揮了較大作用;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推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為抓手,促進了民主議事決策制度建設,擴大了人民群眾對政務、企務、社會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選舉權。特別是該縣組織近千名機關干部與25周歲以下有六種情形(因家庭困難而中途輟學或生活窘迫的青少年;無職業在社會上游手好閑的青少年;因父母長期不和使家庭缺少溫暖的青少年;因父母離異使家庭存有殘缺、或因父母外出打工無人管教的青少年;涉黑、涉惡或有犯罪前科的青少年;經常進入網吧、游戲室或受黃色錄像、淫穢物品影響而精神晃忽的青少年)的青少年進行“一對一”的幫助、教育和管理,在幫助社會青少年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解決學習、生活、工作等實際困難、優化成長環境等方面做出了實績,實現了661名“催優”對象整體進步和零犯罪的目標。由于該縣重視法律的普及,領導干部的決策失誤在不斷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率在不斷下降,正在走向富裕的職工、農民參與民主管理的熱情得到不斷高漲,為“和諧寶應”的構建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礎。

二、通過加強法治建設,促進社會人際關系的改善

被世界稱之為東方一枝花的人民調解工作是加強法治建設的一項特別重要的手段,她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愈來愈大的作用。近幾年來,寶應縣通過把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有機結合,善于把艱苦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過程成為不斷宣傳法制、增強當事人自我控制能力的過程,不斷消除不和諧因素和不斷增強和諧因素的過程,妥善協調和正確處理人們之間的各種利益關系,努力實現好各個社會階層群眾的利益,該縣各政法單位、群眾團體積極協助縣政府解決征地補償安置、城市房屋拆遷、清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直接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利益沖突和社會矛盾的產生;利用信息、社情分析及時反映百姓的疾苦和呼聲,當好密切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的橋梁和促進人人友愛、家庭融洽、鄰里團結、社區域敦睦的使者。特別是該縣探索的重大矛盾糾紛“五預”(預測、預報、預案、預警、預防)的防范機制和“六字調解法”(切、理、法、析、整、聯),既立足球于矛盾糾紛的預防,又著力于矛盾糾紛的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的調解率、調解成功率分別達到100%和99%,得到了中央綜治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由于該縣重視將矛盾糾紛早預防、早處置、早化解在萌芽狀態,從全省信訪重點控制縣一躍成為全省安全縣和全省信訪工作先進縣。

三、通過加強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

在法治建設過程中,政府可以通過執行好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積極營造公平環境,推進社會公正;各政法單位特別是司法和執法部門可以從體制上解決司法不公問題,整頓自身引發的社會不和諧問題,改革司法制度,規范執法行為,簡化辦事程序,完善法律救濟,加強司法監督,切實提高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近幾年來,寶應縣積極打造法治政府,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在執法過程中將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大力推行政府決策民主制、公開制、預告制和通報制,不斷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公開、公平、公正的評議考核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積極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先后取消了500多項審批事項,廢止了300多件規范性文件,并為正在進行的審批事項實行一站式服務,受到廣大群眾的擁護和愛戴。該縣人民檢察院從懲治腐敗、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等影響社會和諧的不良因素入手,善于把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結果監督與過程監督、事后監督與事前引導、糾正違法與查處司法腐敗相結合,在保障刑事訴訟順利進行,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利和司法公正等方面做出了成效;該縣人民法院積極強化合議庭審判職能,建立和執行了人民陪審員制度、訴訟調解制度和獨立審判運行機制,為審判的公開和裁判的公正提供了保障,尤其是在解決群眾十分關注的執行難問題上下了決心,動了真格,取得了實效。該縣公安系統堅持“嚴打”方針,在建立現代化防控體系的基礎上,始終保持對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侵財性犯罪的高壓態勢,對殺人案件做到了“命案必破”;該縣司法行政系統在承擔法律援助這一政府“民心工程”中,面向弱勢群體做到了“有問必答,有求必應、有難必幫”,得到了100%救助者的滿意。該系統在從事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過程中,所建立的“五大工作體系”和“過渡性安置基地”、“安置幫教基金”、矯正對象“思想教育基地”、“公益勞動基地”、“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得到了省司法廳推廣,取得了“兩勞回歸人員重新犯罪率在3%以下,社區矯正對象重新犯罪率為零”的優異成績。該縣的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捍衛法律的尊嚴這一宗旨,在全力維護各類主體的合法權益的同時,積極通過擴大非訴訟案件范圍和提高訴訟案件庭前和調率,降低群眾的訴訟成本,做到了在和諧中解決問題,在解決問題中蘊含著和諧,得到了人民群眾的稱贊。由于該縣政法部門在法治建設中健全了齊抓共管機制,在打擊犯罪、法律監督、審判執行、法律服務等方面做出了成效,為“和諧寶應”的構建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通過加強法治建設,促進不同群體利益關系的有效調節

社會成員在社會結構和分層中處于不同位置,往往有著各自特殊的具體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環節就是要調節不同群體的利益關系,從源頭上減少利益沖突,就是要十分注意利益主體的多元性和利益結構的層次性,并根據其合理需要盡量滿足其多層次的要求。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加強法治建設,讓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人文關懷加以保障。近幾年來,寶應縣總工會、團縣委、工商聯等群團組織充分發揮自身的職能優勢,從維護職工、青少年、工商戶等不同群體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入手,大力宣傳并認真執行涉及群眾利益的法律法規,注重雙“送溫暖工程”、“希望工程”、完善職工集體合同制度、“誠信守法經營戶”創建等為載體,主動調節好不同社會群體的切身利益,及時糾正各種侵害工商經營者和困難群眾利益的行為,為全縣形成完善合理的分配關系、公平的競爭環境和社會保障體系發揮了重大作用。該縣柳堡、黃塍等鎮黨委、政府既重視夯實經濟建設這一構建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又堅持突出農民致富這一切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宗旨,還注重保護“五保戶”、“低保戶”和“軍(烈)屬”等特殊群體利益這一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在此基礎上,他們正確處理好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堅持在發展中求和諧,在發展中解決社會出現的不和諧問題;他們不僅取得了重大項目投入和財政收入,農民人均收入增幅列全縣前列的優異成績,而且實現了多年無集訪、異常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目標,柳堡鎮鄭渡村還獲得了“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殊榮。由于該縣重視將改革發展的成果讓不同群體合理享用,為“和諧寶應”的構建鋪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