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當前個體稅收征管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5-15 1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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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當前個體稅收征管問題及對策

當前個體經濟已發展壯大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個體經濟入庫稅收占整個稅收收入的比重也在逐漸提高。因此,強化對個體經濟的稅收管理也成為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任務。下面,筆者就當前個體稅收征管過程中存在問題對策進行探討。

一、當前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體業戶納稅基礎較差

主要表現在:一是納稅意識淡薄。由于個體經濟組成結構復雜,人員文化層次不一,加之經濟利益的驅動,其納稅意識普遍不高,個體業戶主動辦理開業稅務登記證,主動申報繳稅的較低,與國有等其他企業相比,相差甚遠。二是財務制度普遍不健全。由于自身素質不高,缺乏與建帳有關的業務知識和票據知識,成為不按規定建帳的客觀因素;由于納稅意識淡薄,為了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成為不按規定建帳的主觀因素;部分納稅人委托中介機構代建帳,但由于會計與業戶之間是雇傭與被雇傭的關系,有的中介會計人員為了自身利益,不愿依法對業戶進行會計監督。三是征管稽查難度大。個體經濟隊伍龐大,覆蓋面廣,經營方式多種多樣,經營方法靈活多變,購銷渠道隱蔽,稅務機關難以掌握其真實經營情況,由于征管措施滯后,對其進行稅務稽查時,難以取得有效證據。加之有關部門和個別領導以發展個體經濟為由,人為阻礙稅務機關對這部分納稅人進行稽查,導致個體經濟的偷稅現象越來越嚴重。

(二)稅務管理人員對個體稅收征管不力

一是認識不足。一些稅務干部對加強個體稅收征管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認為個體稅收征管難度大、工作量大。我局個體科管片干部每人管戶在260?420戶之間,而征收的稅款月平均則不足10萬元,收效比較小。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兩種不良現象:其一,在個體管理人員的配備上常常將那些不擅于查帳、業務素質偏低、年齡偏大的同志調整到個體稅收征管崗位上,而個體征管人員往往又不安心個體稅收征管工作;其二,現在仍或多或少地存在內外部在個體稅收管理上的說情問題,存在收“人情稅”的問題,`造成稅負不公。其三,在稽查對象的確定上,都將企業作為稽點,個別企業一年被稽查兩次甚至更多次,而對個體稅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眾舉報的個體戶,不是從堵塞稅收漏洞、整頓稅收秩序、公平稅收負擔的角度去主動查處個體戶的偷逃稅行為。

二是稅源不清。由于企業改制用工、分配制度和所有制形式的改變,出現了改、轉、租、包、賣、聯等多種經濟成份,下崗人員增多,使個體經濟成分逐年增多,新開業個體戶層出不窮;另一方面,稅源發生了較大變化,一些明顯稅源轉移成了隱蔽稅源,固定稅源轉化成了流動稅源,重點稅源分解成了小稅源,而我們的征管工作往往滯后于稅源的變化;第三,城區由于征管范圍的交叉,農村則由于征管力量的不足,都不同程度的出現了征管“空檔”。因此,漏征漏管戶多,個體稅源不清,這是個體稅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個“通病”。

三是監控乏力。個體工商業戶點多面廣,稅源零星分散,進貨渠道復雜,經營手段隱蔽,這是稅務機關難以對其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監控的直接原因;而個體經濟財會憑證又不夠健全,無法對其進行財會監控,是稅務機關對其監控乏力的根本原因;同時,協稅護稅組織不夠健全,又沒有充分發揮其在協稅護稅方面的應有作用,也是導致稅務機關對個體經濟監控乏力的一個重要原因。

四是執法不嚴。個體稅收征管中的執法不嚴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個體定額管理方面,未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核定定額,定額核定隨意性大,人為因素多。同時,對定額戶使用的發票金額超過定額部分只補稅不及時調整定額;二是由于征管改革后,大部分個體定額戶均納入了計算機管理,管理人員直接對其免征稅款的機會幾乎等于零,于是個別稅務干部采取批準個體戶以假停歇業的手段達到免征稅款之目的;三是對個體戶的違法行為,該處罰的不處罰,該重處罰的輕處罰。同樣的違法行為,同樣的違法情節,往往對企業處罰得要重些,而對個體業戶處罰得輕一些。

五是貫徹稅收優惠政策尚不完全到位。目前,個體工商業戶主要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是:下崗再就業優惠、營業稅不達起征點、增值稅不達起征點等等稅收優惠照顧。個別業戶不了解政策還沒有享受稅收優惠照顧。而有些業戶則想方設法騙取稅收優惠照顧,導致國家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

二、強化個體稅收征管的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稅收宣傳。一是要做到稅法宣傳制度化、經常化,不能只在四月的“稅法宣傳月”造聲勢、搞活動。要隨時做到報紙上有文章,電臺上有聲音,交通要道有標語;二是要做到形式與內容的有機統一,不能一提到稅法宣傳就想到上街擺攤、發宣傳冊,而要采取集中輔導、定期稅法信息、送法上門等方式向納稅人宣傳稅法;三是要做到主次分明。在對象上要將各級黨政領導、個體經濟從業人員和青少年作為宣傳重點。在內容上要區別對待:對各級黨政領導要重點宣傳稅收與當地經濟的關系;對納稅人要將納什么稅,納多少稅,怎樣納稅,違規后應如何處理等內容作為重點;對青少年要重點宣傳什么是稅收,為什么要納稅,稅收的作用等。四是要定期公告涉稅違法行為的查處情況,以達到教育和震懾偷逃稅者。

(二)推進建帳建制。要在穩定已建帳戶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建帳面,建議年納稅額在一萬元以上的個體戶都要建帳,對暫時有困難的可以按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同時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帳務核算的真實程度。要嚴格申報管理。無論是查帳征收戶還是定額與帳務相結合的業戶,都必須按帳務核算情況進行納稅申報,并對申報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管好個體工商業戶發票的領購和使用環節。一是要求個體工商業戶在生產、經營時必須按要求領購發票;二是從事服務業、娛樂業的個體業戶在消費者進行消費時索取發票必須使用地稅發票。目前,實行的發票舉報有獎,能夠有效的達到以票控稅的目的,控制稅款的流失。

(三)加大稽查力度。試行分類稽查制,對未建帳戶要重點稽查,嚴厲打擊偷逃稅行為,以平衡未建帳戶與建帳戶間的稅負;對雖已建帳但收支憑證不全,帳面收入額低于定額的,列為必查戶;對那些建帳態度較好,帳務核算比較真實的,列為可查戶;對收支憑證齊全、資料較真實的,在一定時間內可予免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該補稅的補稅,該處罰的嚴格處罰,對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以達到以查促收,以查促管,整頓納稅紀律,規范征管秩序,理順征納關系,減少稅款流失的目的。

(四)健全護稅協稅網絡。首先,要健全護稅協稅組織,建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縱橫交錯,聯片成網的護協稅網絡。采取自上而下,層層落實的辦法,分別建立起市級、鎮級、街道村委會三級護協稅組織。其次要加強對護協稅人員的稅收政策法規輔導,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三要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司法保障體系。四要與工商部門建立聯系制度,定期與其核對個體登記戶。要加快實行工商稅務計算機聯網,以達到資源共享之目的,減少和杜絕漏登漏征漏管戶。五要與國稅部門建立聯系制度,以便更好地掌握增值稅未達起征點業戶的變化情況,真正貫徹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五)加強定額管理。首先,合理劃分責任區,夯實基礎明確責任,嚴格執行起征點定額標準。我局根據實際,將市區劃分成19個稅收責任區,明確了稅收管理員稅收執法區域,對個體工商業戶的稅收管理實行劃片管理,定片、定崗、定責,并實行陽光定稅。定期將納稅定額向社會、向納稅人公開。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不斷加強公開辦稅的透明度。對個體稅收實行定額管理,既: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一律按照《延邊州地方稅收定期定額等級標準》來執行,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則按級區單位稅額核定。以平衡區域間的稅收負擔。對在鄉鎮經營并且有固定門面的業戶一律實行計算機管理。對個體工商戶發售發票應實行專人嚴格負責,并做好審核記錄。對特殊行業的經營業戶,采取定額加發票。對使用定額發票的,實行超定額補稅,同時調整其定額。其次,嚴把停歇業關口。我局對個體停歇業戶實行公示制,首先由管理科把好申請關,其次由綜合征管科與考核辦加強假期的監督檢查,發現假報停立即恢復征稅,并從重處罰,有效遏止了假停歇業現象。第三,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應嚴把審批關,并跟蹤管理,采取定期檢查和抽查相結合。對已不符合條件的業戶予以堅決的糾正。對騙取享受優惠政策的除追繳稅款外,還應給予相應的處罰,確保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第四,加強征管指標考核。對個體稅務登記率、納稅申報率、滯納金課征率、違法行為處罰率及稽查面等指標進行嚴格考核,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