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16 04:58:55
導語: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全面深入推進我縣緊密型醫共體建設工作,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機制,讓群眾就近享受質優價廉的醫療服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因地制宜、惠民利民的原則,通過深化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突破現行體制機制局限,整合優化現有醫療衛生資源,加強縣級醫院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統籌管理,提高縣域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構建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的縣、鎮、村醫療衛生服務一體化格局,促進我縣人才、技術、信息和管理等醫療衛生資源城鄉統籌配置,進一步加快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醫保資金使用效率,增強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助力構建合理診治和有序就醫的分級診療制度,深入推進醫防融合,推動醫療衛生機構向以健康為中心發展方式轉變。到2021年底,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的緊密型醫共體并達到國家評判標準和省績效考核要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到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比例分別提高至40%以上和8%以上,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率提高到65%以上,基層服務能力得到明顯提升。
二、優化組建緊密型醫共體
(一)組建方式。根據縣域內醫療資源結構與布局及群眾看病就醫需求,組建兩個緊密型醫共體,一是以縣人民醫院為牽頭醫院,漣江街道、羨塘鎮、斷杉鎮、好花紅鎮、蘆山鎮、王佑鎮所轄12個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的縣人民醫院醫共體;二是以縣中醫醫院為牽頭醫院,濛江街道、明田街道、擺金鎮、崗度鎮、雅水鎮所轄14個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成員單位的縣中醫醫院醫共體。按照縣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原則,形成管理共同體、責任共同體、服務共同體、發展共同體、利益共同體。
(二)加強黨的建設。縣委衛生健康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醫共體牽頭醫院黨委,統一領導縣屬醫院及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縣衛生健康系統全面完成黨的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優化黨的組織建設,建立由牽頭醫院黨委統一領導醫共體黨的建設體系,醫共體成員單位黨組織隸屬牽頭醫院黨委,由牽頭醫院黨委全面組織落實黨的建設各項工作,全面強化醫德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有力推進從嚴治黨工作有序開展。將“三項工程”(黨建工作質量提升工程、“雙培”工程、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創建工程)、黨委抓黨建工作成效考核納入醫院黨委目標考核內容,推進基層黨建示范點創建和“五星級黨支部”工作,促進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由醫共體牽頭醫院根據黨建考核內容負責對醫共體成員單位進行考核,將黨建工作結果列入成員單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奮力推動衛生健康領域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凝心聚力推進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不斷提升。
(三)明確權責。醫共體內各成員單位實行“三不變”,即單位屬性不變、人員身份不變、財政投入政策渠道不變,納入醫共體統籌調配管理。牽頭醫院統籌管理醫共體內黨建、醫療服務、公共衛生等工作,重點承擔急危重癥患者的救治和疑難復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為基層健康管理提供技術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服務,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患者提供接續性醫療衛生服務,并按要求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婦幼保健院應配合牽頭醫院加強對醫共體服務區域內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和督導,將傳統的對單一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逐步轉變為對醫共體的監管。
(四)機構設置。為推動醫共體人、財、物、信息等優化重組、集約使用,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相關工作機構。在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現有內設機構中分別加掛相應醫共體工作機構牌子,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員”的管理體制,建立完善醫共體內行政、人員、財務、醫療業務、公共衛生服務、藥品耗材、信息系統、后勤等方面的統一管理和統籌發展,充分調動和發揮醫共體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的積極性,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三、醫共體實行“七統一”管理
縣委縣政府對醫共體實施目標管理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列入醫共體牽頭醫院領導班子及成員年終考核和任期考核內容。縣衛生健康局對醫共體實施行業綜合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具體績效目標考核工作。醫共體按照“三不變”要求,實行“七統一”管理。
(五)統一行政管理。制定清晰合理的醫共體治理架構,建立由牽頭醫院主要負責人任理事長,牽頭醫院班子成員、醫共體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職工代表等人員擔任理事會成員的緊密型醫共體理事會,履行醫共體區域內醫療、公共衛生、高質量發展等辦醫責任,部署落實各項工作。理事會辦公室設在牽頭醫院。充分賦予醫共體內部事務由理事會負責自主運營的權力,制定完善醫共體章程,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議事決策規則,強化醫共體的運行管理,激發運行活力、服務效率和發展動力。
(六)統一人員管理。醫共體內各成員單位在編人員身份不變,實行“總量控制、統籌使用”的原則。落實醫共體在人員招聘、內設機構、崗位設置、中層干部聘任、內部績效考核、收入分配、職稱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權。醫共體內人員實行崗位管理,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的原則,統一崗位管理。在保證醫共體內成員單位人員總量不減的情況下,實行醫共體內人員統籌調配和統一管理,促進合理流動,醫共體要建立健全內部人員定期輪崗長效機制,組織優秀后備骨干派駐下沉,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加強鄉鎮專業技術骨干到牽頭醫院輪訓,促進技術和管理人員上下雙向流動,切實提升基層服務和管理能力。醫共體內流動人員的人事關系、職稱待遇不變。對醫共體內成員單位負責人的任免、內部人員的調動,由醫共體牽頭醫院黨委研究決定后按程序提交研究。根據工作需要將優秀醫務人員下派到醫共體成員單位工作,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幫扶,醫務人員在醫共體內下級醫療衛生機構的工作經歷,計入職稱晉升前服務基層工作時間,并將下基層指導情況納入對其考核內容及晉升職稱掛鉤。鼓勵牽頭醫院的高級職稱醫務人員退休后到醫共體成員單位繼續服務。
(七)統一財務管理。醫共體內財務統一管理、集中核算、統籌運營,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分級分戶核算。明確資產調劑、調撥和共享共用機制,以及收入確認、成本分擔和醫保結算等由牽頭醫院統一負責。縣衛生健康局要做好對醫共體財務辦的監管、指導。醫共體內各成員單位所有設備、固定資產、藥品等在7月底前完成清產核資后統一歸醫共體牽頭醫院管理。縣緊密型醫共體管理委員會加強醫共體內部審計指導工作,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八)統一服務管理。醫共體成員單位在規章制度、技術規范、人員培訓、質量控制等方面執行統一標準。醫共體要明確和落實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急慢病診療服務功能,制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指,明確縣、鎮兩級疾病診療目錄。堅持群眾自愿、政策引導,鼓勵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落實基層首診。急危重癥患者直接到牽頭醫院集中救治,實現急慢分治。制定完善轉診指導目錄,建立完善醫共體之間和縣域外的向下、向上、向外的有效分級診療轉診管理辦法,逐步實現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有序轉診。重點暢通慢性期、恢復期患者向下轉診渠道,完善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為患者提供科學、適宜、連續性的診療服務。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監管,牽頭醫院承擔成員單位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的質控和監管,逐步實現醫共體內醫療服務質量的同質化。醫共體要以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為重點,以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下沉為抓手,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縱向流動。醫共體制定統一的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質量管理方案和指標,統一培訓,統一部署和落實。牽頭醫院要通過下沉醫療專家門診坐診等形式,加強對基層的技術指導,并將指導情況納入對其考核內容。堅持醫防并重、推進醫防融合,發揮醫共體優質醫療資源統籌作用,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九)統一藥械管理。醫共體設置藥械辦,推行總藥師制度,開展藥械統一管理工作。以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集中帶量采購的醫保藥品及醫用耗材為基礎,在醫共體牽頭醫院建立醫共體中心藥械房,保障基層藥械供應,制定統一供應目錄、集中競價、聯合采購、統一價格、統一帶量采購配送(各醫共體成員單位在牽頭醫院規定的時限內報送采購計劃)、統籌支付,實行藥品耗材統一管理,加強質量控制,統籌藥事管理。成員單位間實行處方、藥品品種延伸,加強用藥銜接,提升健康服務的質量和連續性。經審核批準使用的院內制劑在醫共體內各成員單位調劑使用。
(十)統一信息互通共享。醫共體要按照《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統籌開展信息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推進醫共體上下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對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和績效管理等技術支撐。利用信息化手段優化就醫流程,落實網絡安全互通,系統互聯,推進互聯網診療及遠程病理診斷、影像診斷、心電診斷等功能的應用,推動檢驗檢查結果數據共享互認,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
(十一)統一績效管理。縣緊密型醫共體管理委員會要以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醫療衛生資源有效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提升等方面為重點,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對醫共體實施成效考核,并強化結果應用,推動管理、責任、服務、發展、利益共同體的形成。對醫共體牽頭醫院負責人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縣級公立醫院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縣縣級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縣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等方案的通知》(惠府辦發〔2019〕64號)執行。
醫共體內圍繞功能定位、工作落實成效,制定統一的績效考核標準和辦法,對各成員單位進行考核評價。各成員單位加強自我管理、完善內部分配,本著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重點向臨床公衛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突出貢獻的醫務人員傾斜,實行成員單位二次績效考核,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績效結果與醫護技管等人員的薪酬待遇、職稱評聘、崗位競聘、職務任免和獎懲等掛鉤。醫共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關于進一步落實基層醫療衛生單位績效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惠府辦發〔2019〕65號),切實落實“兩個允許”激勵政策。
四、分步發展促進基層服務能力逐漸提升
(十二)合理規劃,分步提升基層服務能力。根據區域、人口、交通等因素,圍繞各成員單位服務功能定位,合理規劃,以優先建設區域中心鄉鎮衛生院為重點,達到“優質服務基層行”推薦標準,具備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護理、康復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具備一定的急危重癥判斷和初步搶救能力,逐步培育向二級醫院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具備預防保健、基本公共衛生、慢性病、老年病服務能力,能提供社區護理、醫療康復等服務的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鄉鎮衛生院具備基本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能提供常見病、多發病門急診服務。通過分層次分步發展方式推動全面提升。
(十三)夯實網底,促進醫防融合。醫共體服務區域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服務團隊,為網格內居民提供疾病預防、就醫引導、診斷、治療、營養、康復、護理、健康管理等一體化、連續性醫療、公共衛生服務。服務團隊以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為基礎統籌共建,切實掌握網格內居民及轄區重大疾病、慢性病等居民健康情況,做到抓重點、有統籌,切實提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能力和質量。鼓勵不同醫共體間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競爭、科學發展的機制,保障患者就醫自主選擇權利。
五、保障措施
(十四)強化黨委政府主導。建立由縣委縣政府牽頭,縣委編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好花紅鎮、擺金鎮等鎮辦和部門為成員的緊密型醫共體管理委員會,負責研究決策醫共體的規劃建設、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堅持問題、目標導向,加強人事編制、財政保障、醫保政策等方面協同推進,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統籌推進縣域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十五)強化保障加大投入。縣人民政府要保障醫共體內各個醫療衛生機構原政策原渠道足額財政投入,加大對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及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等方面的財政投入。
(十六)探索緊密型醫共體總額付費改革。縣醫療保障局加大與上級部門的對接力度,持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指導符合條件的緊密型醫共體內改革建立“總額預付、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打包支付機制,激勵醫共體內部形成順暢的轉診機制,促使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推進分級診療。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監測,促進醫療衛生機構之間分工協作、有序競爭和資源合理配置,確保參保群眾能夠及時報銷。引導基層首診、向基層轉診,促進醫共體內外分級診療,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有效控制就醫成本,嚴控不合理醫療費用增長,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
(十七)強化監督和指標評判。縣緊密型醫共體管理委員會要強化對醫共體的領導,按照《關于印發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評判標準和監測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國衛辦基層發〔2020〕12號)要求,加強指標監測和督導指導,及時查找問題、分析解決,推進醫共體建設達到評判標準。縣衛生健康局及其相關部門,應加強對醫共體醫療質量安全、公共衛生服務質量等事項的監督管理,保障其規范有序有效運行,加強風險防范和指導,對出現違法違規等情況依法依規處置。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調整完善方案階段。調整制定緊密型醫共體實施方案,宣傳動員、凝聚共識、形成合力。
第二階段:啟動實施階段。完成醫共體成員單位清產核資、緊密型醫共體決策制度、流程、工作章程等制定,完成內部機構設置,建立完善醫共體內部章程、各項統一管理制度和標準。
第三階段:運行階段。醫共體不斷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運行機制并進入正常運行,逐步形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運行有效的責任、管理、服務、利益共同體。
- 上一篇:打擊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工作方案
- 下一篇:農村金融信用縣創建工作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