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07 03: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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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當前,全國部分地區已陸續入汛,為深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重要指示精神,扎實做好汛期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加強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超前部署礦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為一般到偏差,夏季主要多雨區在北方地區,黃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南方珠江流域東部可能有較重汛情,全年登陸我國臺風偏多。近年來礦山企業曾多次發生因雷電、大風造成的礦井停電、多人被困井下險情,以及洪水淹井事故,對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造成嚴重影響。各村(社區)、礦山安全監管監察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認真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汛救災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寧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萬一”,時刻緊繃防汛安全這根弦,以極端負責的態度做好汛期礦山安全生產工作。

二、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及時預警信息

要及時掌握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的暴雨、洪水、大風、雷電等可能危及礦山安全生產的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及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與周邊相鄰礦山的信息溝通,發現礦山水害可能影響相鄰礦井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山發出預警。礦山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氣象、水利、防汛、應急等部門,建立完善災害性天氣預警和協調聯動機制,明確每處礦山企業的監管責任主體,負責及時向礦山企業發送暴雨、洪水等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并督促礦山企業在暴雨、洪水等極端天氣期間及時停產撤人到位,確保礦山安全度汛。各村(社區)、礦山安全監管監察有關部門、有關企業要根據災害性天氣情況,有針對性地抽查礦山企業落實停產撤人措施情況,發現未按規定及時撤人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突出重點,認真組織汛期安全隱患自查

組織礦山企業認真分析研判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點和存在的薄弱環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深入開展汛期安全隱患自查工作。

礦山企業重點自查是否成立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和防雷電)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責任;是否在雨季前及時清理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是否對全部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及潛水泵進行聯合排水試驗,對水泵、水管、閘閥、配電設備和線路按規定進行檢查和維護;是否對防水閘門進行關閉試驗,確保靈活可靠;是否定期檢查防水閘墻,疏通泄水孔,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是否全面排查井田及周邊的河流、湖泊、水庫及有關水利工程的匯水、疏水、滲漏情況,對地面塌陷裂縫進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極端天氣是否及時停產撤人到位、嚴禁入井作業,嚴防停電導致人員滯留井下。

尾礦庫企業重點自查是否切實落實主體責任、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在線監測系統并確保有效運行;是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對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蓋)板等排洪構筑物進行質量檢測,并形成影像資料和質量檢測報告;是否進行調洪演算,并確保尾礦庫干灘長度、調洪庫容、浸潤線埋深等主要運行參數及排洪系統泄流能力滿足設計及調洪演算要求;是否建立應急撤人響應機制,編制應急預案,落實責任人,確保響應及時、組織有力、落實到位;是否強化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值班值守和應急演練。

四、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防治水工作

礦山企業要深刻吸取山西、湖南、新疆等地接連發生的水害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礦山防治水工作,強化“三專兩探一撤”措施落實,按規定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專門的探放水特種作業人員和專用的探放水鉆機及配套設備,采用物探和鉆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邊老空水、含水層富水性和斷層、陷落柱含(導)水性等情況并做到相互驗證,發現突水(透水、潰水)征兆立即停產撤人。各類礦井都要嚴格落實“查全、探清、放凈、驗準”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有突水淹井危險的礦井要裝備潛水泵排水系統,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要裝備微震監測系統并開展底板注漿加固工程。礦井水文地質條件未查清、隱蔽致災因素未查明、重大水患未徹底根治的,要立即停產。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督促礦山企業將各項水害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嚴厲打擊明知有水患仍冒險蠻干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各類水害事故發生。

五、強化值班值守,科學快速應急處置

要督促礦山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執行礦領導到崗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完善應急預案,儲備必要的潛水電泵及配套管線、應急通信裝備等應急救援裝備及物資,組織開展水害事故應急演練,使礦山管理人員、調度員和其他相關作業人員熟悉預案內容、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熟悉避災路線;及時檢查維護梯道間、梯子間等安全出口,確保安全暢通;發現重大險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科學組織救援。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賦予調度員、安檢員、井下帶班人員、班組長等相關人員緊急撤人的權力,確保其接到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或發現險情后快速響應、科學處置。礦山救護隊要強化訓練,規范使用氧氣呼吸器及相關裝備、儀器和用品,嚴防在施救過程中發生次生事故。

六、加強檢查,精準開展執法工作

對轄區內所有生產、建設的非煤礦山企業、尾礦庫進行一次全覆蓋防汛檢查。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開展2021年汛期煤礦水害防治專項監察的通知》(礦安〔2021〕45號)要求,組織對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礦井、資源整合技改礦井、受采空區、老空區水患或底板承壓水威脅的礦井開展水害防治專項監察,嚴格精準執法,發現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的,要立即向上級部門主要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