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6 11:03:06

導語: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方案

根據縣綜治委“大調解”工作機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總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樹立和實踐科學監管理念,深刻認識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緊密聯系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工作實際,著力預防和減少新的矛盾和問題,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機構

成立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領導小組:

三、目標要求

注重預防,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從根本上防止矛盾糾紛的發生。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和改進基層信訪工作,真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初信、初訪,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措施

“大調處”的重點:對行政決策不滿而組織集體上訪的苗頭和隱患;因執法不當,損害了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信訪問題;工作人員領導打擊報復而引發上訪投訴的問題;舉報事項未得到及時、有效查處,損害了舉報人合法權益而引發舉報人投訴的問題;不負責任亂寫信、擅自越級上訪及長年上訪老戶等。

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件按誘因、時間、地點、單位、涉及人數、重點人員、事態發展預測等要素建立排查臺賬,并要層層分解任務,落實到人。要追溯問題源頭,哪個部位出現的問題,要責令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限時解決,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著落。對排查出的最突出的問題,負責信訪工作的領導要包案調處。需要條塊共同解決的,領導要親自出面協調。

要對矛盾糾紛“大調解”開展情況“回頭看”,總結成績和經驗,分析不足,進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領導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清醒認識到社會穩定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影響穩定的突出問題和苗頭性、潛在性問題排查清楚,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不留死角;對因工作不利,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轉變作風,扎實開展工作。要發揚務實作風,堅持深入基層,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真正把不穩定因素排查出來,做好本單位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認真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