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服務業發展方案

時間:2022-04-08 03: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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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服務業發展方案

一、總則

第一條為大力實施“三產富區”戰略,扶持全區服務業做大做強,增強區域經濟競爭力,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加快產業發展的若干規定》(發[]13號),結合我區服務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為:

(一)單店經營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除農副產品市場以外的專業市場(建材家居類須達50000平方米)和20000平方米以上的購物中心;

(二)經營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年繳納區級稅額20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

(三)四星級以上酒店;

(四)年繳納區級稅額100萬元以上的演藝中心、影視城、酒吧茶藝、休閑會所、健身美容、會員俱樂部等休閑娛樂企業;

(五)年繳納區級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從事電子信息設備銷售和租賃、電子信息傳輸服務、軟件和計算機服務以及其它基于互聯網的電子信息服務企業;

(六)駐區各類銀行,中資、中外合資與外商獨資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服務企業;

(七)年繳納區級稅額500萬元以上的大型交通運輸和物流倉儲企業;

(八)年繳納區級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廣告策劃、影視制作、報業、圖書出版、音樂創作、數字藝術、工藝美術、時尚設計、文博會展等創意企業;

(九)年繳納區級稅額100萬元以上的信用評估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管理咨詢公司等各類商務服務公司;

(十)注冊資金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總資產不低于5億元人民幣、年銷售額不低于10億元人民幣的世界500強和國內500強企業、各類上市公司、國家和中央部委確定的大企業(集團)在我區設立的總部和研發、營銷等職能型總部。

第三條適用本辦法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須系新辦,工商注冊地須在區,并在市區國稅局、市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且稅收級次為區級。

二、扶持政策

第四條大型超市享受如下政策:

(一)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當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經營企業獎勵,第二年和第三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投資商從大型超市取得的租賃收入所產生的稅收,開張營業當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二年和第三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第五條專業市場享受如下政策:

(一)自開張營業之日起,前三年市場工商管理費按市其它區同類市場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二)自門店開張營業之日起,市場內承租戶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前兩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承租戶獎勵,第三年和第四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若門店承租戶變動,開業年限的計算以第一個承租戶開業時間為準。

(三)投資商從市場取得的租賃收入所產生的工商稅收,前兩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三年和第四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第六條購物中心,品牌餐飲企業,四星級以上酒店和演藝中心、影視城、酒吧茶藝、休閑會所、健身美容、會員俱樂部等休閑娛樂企業,從事電子信息設備銷售和租賃、電子信息傳輸服務、軟件和計算機服務以及其他基于互聯網的電子信息服務企業,比照享受第五條(二)、(三)款規定的政策。

第七條駐區各類銀行,中資、中外合資與外商獨資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金融服務企業享受如下政策:

(一)經區委、區政府協調,駐區金融機構放貸用于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財源項目,年內凈增貸款達到2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及以上的,區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獎勵。

(二)年度所繳企業所得稅總額首次達到1000萬元、2500萬元、5000萬元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以及再次達到上述標準且企業所得稅增幅不低于20%的,區政府按企業所得稅區級分享實得部分的8%、10%、12%給予獎勵。

第八條大型交通運輸和物流倉儲企業享受如下政策:

(一)企業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前二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三年和第四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新入駐我區的物流企業,其貨物運送車輛優先發放“貨車禁區通行證”。

第九條廣告策劃、影視制作、報業、圖書出版、音樂創作、數字藝術、工藝美術、時尚設計、文博會展等創意企業享受如下政策:

(一)企業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投資商從創意企業取得的租賃收入所產生的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三)區內創意企業的自主創新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

(四)企業在區租賃辦公用房的,三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0%給予補貼。若實際租賃價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則按市場指導價計算租房補貼。

第十條信用評估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管理咨詢公司等各類商務服務公司享受如下政策:

(一)企業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當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獎勵,第二年和第三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企業在區租賃辦公用房的,三年內每年按房屋租金的10%給予補貼。若實際租賃價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場指導價的,則按市場指導價計算租房補貼。

第十一條各類企業總部享受如下政策:

(一)從區外引進、在我區設立的各類企業總部(不包括房地產企業),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從區外引進的房地產企業總部,按岳發[]13號文件執行。

(三)投資商從各類企業總部取得的租賃收入所產生的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四)鼓勵商務樓宇業主聘請專業物業管理企業。對長期聘請國家一級物業服務企業管理物業的業主,三年內每年按物業服務企業所繳工商稅收區財政實得部分的40%給予補貼。

第十二條凡世界500強企業或行業世界排名前10位的企業來區投資的,享受如下政策:

(一)企業自開張營業之日起,按規定繳納工商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二)投資商從上述企業取得的租賃收入所產生的工商稅收,前三年每年由區政府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100%給予其獎勵,第四年和第五年則分別按區財政實得部分的50%、25%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享受本辦法的各類企業,其工商登記注冊費用均減半收取。

三、附則

第十四條企業須自愿申請,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經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工商分局聯合審核認定后,方可享受本辦法之相關政策。

第十五條企業存在偷稅漏稅、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安全事故的,不得享受本辦法之相關政策。

第十六條企業享受扶持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和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第十七條凡屬在區范圍內租賃房屋從事服務業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所享受的獎勵須在區范圍內進行固定資產投資。

第十八條其它未盡事宜按發[]13號文件操作。

第十九條本辦法從年起施行,由區商務局和區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