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時間:2022-03-31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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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意見》和縣委、縣政府《德安縣深化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為加快我鄉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現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遵循科學發展觀,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緊緊把握鄉機構編制五年內只減不增和確保社會穩定這兩條底線,改革與農村生產力發展不相適應的上層建筑和生產關系。通過體制和機構創新,轉變政府職能,建立健全“三農”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全鄉新農村建設步伐。

(二)改革目標:轉變政府職能,整合事業站所,精減機構人員,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快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基本原則: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合理設置黨政機構和事業單位,精簡人員編制,理順管理體制,完善功能,降底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堅持市場取向、開拓創新的原則。遵循市場規律,實行政事、事企分開,引入競爭機制,辦好社會事業.

堅持民主、法制的原則。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加強群眾監督,實現機構編制法定化。

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區別不同單位的具體情況,因地制宜地進行改革。

堅持既積極又穩妥的原則。積極推進各項改革,同時充分考慮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有步驟、有計劃地實施,避免在改革過程中出現大的波動。

二、規范職能定位和機構設置

(一)職能定位

鄉黨委和人大按照《黨章》、《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履行各自職能。

鄉政府要按照建設服務型、法治型政府的要求,加快轉變職能。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執行政策、發展經濟、社會服務、維護穩定。即: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特別是貫徹執行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包括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計劃生育、保護耕地和環境保護等基本國策,各項減負、支農及稅費政策。

2、促進鄉村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并組織實施鄉村整體規劃和經濟發展規劃;積極引導農民培植主導產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支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增加農民收入;支持二、三產業的協調發展,支持發展民營經濟。

3、強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強村鎮規劃建設、農田水利和鄉村道路等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教育、衛生、計劃生育、文化、農村社會保障、體育等社會事業建設;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培訓和就業等優質服務。

4、努力建設農村和諧社會。排查調處農村各種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平安;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抓好安全生產。

(二)機構設置

1、黨政機構設置。

鄉設立黨委、人大、政府機構。全鄉內設機構統一設置為:黨政綜合辦公室(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和便民惠民服務中心牌子)、經濟發展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社會事務辦公室(掛人口與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新農村建設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牌子)。

政協的有關工作,明確一位領導同志兼管,不設政協機構。

黨政綜合辦公室主要承擔黨委、人大、政府交辦的各項日常工作和基層黨建工作、村級組織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穩定、統計、工青婦及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有關工作落實。

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承擔工業、農業、林業、水利、水保和第三產業發展規劃、發展民營經濟、安全生產、公有資產管理等工作,協調與經濟發展相關的其它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主要承擔人口與計劃生育、交通管理、環保、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農村勞動力轉移、精神文明建設、科教文衛體、民族宗教等工作,協調與社會事務相關的其它工作。

新農村建設辦公室主要承擔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農民知識化工程、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社區建設、以及涉及新農村建設相關工作的綜合協調等工作。

鄉設立人民武裝部,主要依法履行國防動員、民兵訓練、預備役管理等職能。

鄉紀委和群團組織的設置按有關章程執行。

各辦公室的主任原則上由鄉分管領導兼任。

一般干部實行一人多崗,設立一專多能的綜合性崗位,在重點從事一兩項專門工作的同時兼事其它工作。

2、事業機構設置

事業站所在贛辦發號文件規定的限額內,按照整合資源,提高效益的原則,進行綜合設置。

(1)保留農業服務中心。

(2)保留計劃生育服務所。

(3)保留財政所(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所牌子)。

(4)文化廣播電視服務中心更名為文化廣播電視站。

(5)設立動植物疫病防疫檢疫站。原畜牧獸醫站公益性服務職能和人員轉入。

(6)設立民政和勞動保障事務所(掛社會救助所牌子),主要承擔民政、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事務。

以上事業機構中動植物疫病防疫檢疫站、財政所仍由縣主管部門管理(含人事),其他站所均由鄉統一管理,業務接受縣直職能部門指導。以上事業站所均相當于股級全額撥款事業機構。各事業單位要按照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分開的原則,經營性服務職能,要面向社會,實行市場化、企業化運作。在核定的編制內,人員實行競爭上崗,全部實行聘用制。新設立的機構配備人員,原則上在鄉內部調劑。今后,鄉不再設立自收自支的事業機構,自聘人員要逐步予以消化。

3、機構設置。

派駐到鄉的司法所機構不變,隸屬縣主管部門。

除國家和省有明確規定的以外,由縣直管理的所和主管局派駐鄉機構,黨的組織關系實行屬地管理,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項必須按有關規定征得鄉黨委同意。

三、領導職數

鄉領導班子職數設置,按照中央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贛發[]23號文件有關鄉領導職數設置的要求,本著精簡、高效,嚴格控制領導職數,不設專職副書記職務的原則,結合我鄉的實際,鄉領導職數配備為:設正副科級實職領導職數在8名以內,其中黨委委員7名,政府正副職4名;

設書記1名,副書記(政府正職)1名,紀律書記和2名黨員副鄉長由黨委委員擔任,鄉人大設主席1名,進黨委班子。

四、加強編制管理

(一)實行編制總量控制。認真執行省委辦、省政府辦《關于印發〈江西省鄉鎮機構編制總量控制實施辦法〉的通知》(贛辦字[2005]18號)精神,鄉機關行政編制、鄉事業站所編制、縣派駐鄉的事業站所編制,均實行總量控制。今后5年內(即十一五期間),鄉行政和事業站所人員編制只能減少,不能增加。

(二)實行“編制實名制管理”。將編制管理和人員管理緊密結合,嚴格按照核定的人員編制數額,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實行定編到人。將符合規定配備的人員納入編制實名制名單,并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超編人員和不符合有關人事管理規定配備的人員,不得納入編制實名制管理。

五、完善鄉配套改革

(一)改革鄉財政管理方式。加強財政財務監督,規范收支行為。在保持資金所有權、資金使用權和財務審批權不變,原有的各項債權債務不變,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基礎上,以“鄉財縣管”為核心,實行“預算,賬戶統設,統一收付”的管理方式。

(二)積極穩妥地清理和化解鄉村債務。按照“制止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的原則,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辦法和途徑,切實做好鄉村債務的清理和審核工作,堅決杜絕發生新的不良債務。認真落實“約法三章”和“兩項制度”。鄉政府和村級組織一律不得舉債建設。建立健全新債責任追究和鄉村干部離任債務審計制度。

(三)堅持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配套制度改革。

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按照政府組織引導,農村屬地參保、集體扶持、財政資助相結合的要求,搞好試點,逐步推進。

六、實施步驟

全鄉機構改革工作要求在年12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共分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10月28日到11月4日,召開動員大會,完成制訂鄉實施方案和成立領導機構。

(二)組織實施階段:10月5日到11月底,按照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到位。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到12月底。按照鄉機構改革的整體部署和要求,寫出總結報告,迎接縣聯合檢查驗收小組檢查,并將總結材料上報縣深化鄉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幾點要求

(四)加強組織領導。鄉里成立了深化鄉機構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全鄉深化鄉機構改革工作,鄉長為鄉機構改革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及時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在機構改革過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國有資產不流失,工作正常運轉。

(五)嚴肅機構編制紀律。機構改革是對干部組織觀念的嚴竣考驗,要不得嚴格遵守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財經紀律以及保密紀律。對改革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上級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

(六)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在改革的過程中,要確保工作正常運行。十月中旬以后,中心任務是學習貫徹十七大會議精神,要科學安排,把抓好鄉機構改革當成落實十七大會議精神的實際行動,從大局出發,自覺做到個人服從組織,局部服從整體,堅決按照機構改革的方案進行。對保留和新組建的單位,要抓緊完成機構的調整和組建,盡快理順組織關系,合理調整、協調內部機構和業務分工,要把轉變職能作為首要任務,認真研究,盡快明確哪些該精簡,哪些該加強,把該管的認真管起來,把該放的堅決放下去,把該取消的盡快取消,乘改革的東風,進一步明確職責,規范行為,完善運行程序,盡快使工作按新的機構正常運轉起來,以嶄新的精神風貌,開創全鄉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