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專項綜治方案

時間:2022-03-16 04:11:00

導語:城市建筑垃圾專項綜治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城市建筑垃圾專項綜治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市區建筑垃圾處置的監管工作,規范建筑垃圾運輸秩序,杜絕運輸途中亂拋撒、亂傾倒等違規現象,維護城市道路整潔和市容環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建筑垃圾處置的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按照“強化管理,從嚴執法,集中整治,落實長效”的原則,以《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號)等法規為依據,建立機構,明確職責,部門聯動,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加強各類工地現場管理,從嚴審查建筑垃圾運輸單位承運條件,從嚴查處各類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遏制各種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過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環境的現象,保持城市市容環境整潔有序。

二、組織領導

成立建筑垃圾處置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和領導建筑垃圾處置專項整治活動。其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具體負責建筑垃圾專項整治的日常協調、指導、監督工作,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委,市政綜合執法處處長方政任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由市政綜合執法處、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市城管綜合執法支隊,各抽調1名工作人員組成。設立綜合整治小組,市城管綜合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陶景海任組長,工作人員由城管綜合執法支隊20人、市交管局6人、市公安局直屬機動支隊6人、市水務局各堤防管理單位配合3人。東湖、西湖、青云譜、青山湖、高新、紅谷灘行政執法分局各指定3名執法隊員配合綜合整治小組開展整治工作。

三、整治內容

(一)未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手續行為的整治。主要是從嚴審查建筑運輸單位承運條件,整治組將對建筑運輸單位承運條件進行抽檢;嚴格查處沒有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手續的建設及施工單位。需要處置建筑垃圾的建設、施工單位,必須如實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門申報處置量,辦理建筑垃圾處置審批手續。

(二)建筑工地的整治。轄區內建筑施工工地必須按規定對進出口道路進行硬化,設置沖洗平臺,完善車輛沖洗及降塵設施的設置。

(三)建筑垃圾運輸整治。主要是強化路面執法管理力度。

1、未經核準擅自處置或者超出核準范圍處置建筑垃圾的;

2、個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準運文件的運輸單位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

3、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拋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

4、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

5、未經許可,夜間組織建筑垃圾運輸,產生噪聲污染的;

6、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城市建筑垃圾準運證的;

7、車輛無牌、無證、車牌不清、超速、超載的。

(四)建筑垃圾消納場(點)的整治。主要查處是否按規定消納到符合要求的消納場,設置消納場(點)是否嚴格實行申報制度,對消納場進行風險評估,消除安全隱患。

1.凡接收建筑垃圾的專設場地、回填場地等,均屬建筑垃圾消納管理范圍。

2.設置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都必須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門進行申報,經審核批準后方可接納建筑垃圾。

3.對擅自設置建筑垃圾臨時消納場接納建筑垃圾的要嚴格按有關法規進行查處。

4.掌握市消納場的分布情況,對消納場進行風險評估,危險較大的要采取措施進行整治,危險性較小的可以進行綠化覆蓋以避免水土流失。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12月1日—12月8日)

一是組織召開市、區各相關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運輸單位等參加的全市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動員大會;

二是組織涉及建筑垃圾管理與執法的所有人員進行學習培訓,熟悉掌握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建筑垃圾承運條件審查以及對各類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的各種規定與要求。

(二)集中整治階段:(年12月9日—12月25日)

各相關職能部門依據職責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整治組重點對各類工地和建筑垃圾處置運輸情況進行檢查,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從嚴查處。

(三)總結提高階段(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各相關職能部門對集中整治活動進行查漏補缺,認真總結,交流經驗,鞏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轉向長效管理。

在此階段,市城管委將組織人員對各單位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四)長效管理階段(年1月1日起)

專項行動整治結束后,各區、開發(新)區、市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管理職能,持續加強對建筑垃圾處置的管理力度,市城管委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考評,確保標準化、規范化、常態化管理。

五、工作職責

(一)市城管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檢查、考核、評比全市建筑垃圾處置和散裝物料運輸的工作,負責主城區建筑垃圾處置的集中審批和行政執法工作,履行外五區建筑垃圾處置審批年度授權;負責全市建筑垃圾處置和散裝物料運輸管理和執法工作的督導;負責督促建筑垃圾消納(中轉)場(點)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全市建筑垃圾處置和散裝物料運輸專項整治工作。

(二)主城區(東湖、西湖、青云譜、青山湖)負責受理轄區范圍內建筑垃圾處置審批工作,負責轄區范圍內散裝物料運輸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外五區(灣里區、高新區、經開區、紅谷灘新區、桑海開發區)負責受理轄區范圍內建筑垃圾處置審批及散裝物料運輸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各區(新區、開發區)負責建筑垃圾消納(中轉)場(點)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巡查發現轄區范圍內建筑垃圾處置及散裝物料運輸違法、違規情況并及時通知相關執法隊伍查處;負責排查轄區范圍內亂傾亂倒建筑垃圾的情況,督促相關單位清理或自行清理。

(三)市建委嚴格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負責對施工工地規定的道路進行硬化、設置沖洗平臺及監督其使用;負責落實施工單位與保潔單位簽訂保潔協議并監督其認真履行;負責對施工工地進行封閉圍檔和工程清場時不得高空拋灑垃圾等文明施工行為要求進行監督管理。

(四)市房管局嚴格按規定辦理《房屋征收決定》,負責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裝修裝飾產生的建筑垃圾的監管。

(五)市工信委負責預拌混凝土場(站)及其出入口環境衛生的監管,加強對運送預拌混凝土物料和運輸商品混凝土車輛防泄漏措施的落實,督促企業文明作業。在控制運輸期間,對商品混凝土運輸車輛的行駛路線接受備案并轉市城管委和市公安交管局。

(六)市公安交管局負責對運輸建筑垃圾及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的路線進行監管,對無證、無牌、車牌不清、超速、超載及對竄線、闖駛、不按規定時間行駛禁行區域的車主進行規勸教育和處罰,嚴格按照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辦理新的《通行證》。

(七)市水務局負責市建城區內江、河沿岸沙石場出入口的監管,負責配合對非法沙場進行取締;負責監督指導合法經營沙場硬化沙石場出入口路面,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沙石污染道路。

(八)市交通局負責發放《道路運輸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一委六局的通告要求程序進行辦理。

(九)市園林局負責市管道路種植土的運輸管理和綠化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種植土在運輸和種植過程中污染道路。

(十)市技術監督局負責對相關單位執行的固體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密閉裝置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進行登記,對相關企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及專家進行評審、備案。

(十一)市公安局直屬機動支隊、各區公安分局負責對建筑垃圾處置專項整治活動中暴力抗法和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小沙霸”、“小團伙”進行嚴厲打擊;負責對圍攻、毆打、威懾、謾罵行政執法人員的當事人進行治安處罰。

六、幾點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筑垃圾專項整治工作是有效遏止各類建筑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規現象、徹底改變城市道路環境狀況、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這次整治工作,相互配合,做到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整治工作達到預期成效。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強化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整治任務按計劃完成,按步驟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3、依法管理,嚴格執法。管理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及其他法規的規定,從嚴把關,依法許可,從源頭規范建筑垃圾的處置及運輸;執法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法、文明執法、規范執法。

4、加強考評,嚴肅紀律。市城管委將對整治情況進行逐一檢查驗收,凡是整治不徹底、問題依然存在的要責令重新整治,限期完成,確保整治質量。對措施得力,整治工作開展好的予以表揚;對措施不力,工作滯后,進度緩慢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由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市城管委督察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