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時間:2022-12-28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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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一年左右時間的努力,使現有出租房基本達到消防安全要求(整治標準詳見附件1);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出租房產生新的火災隱患;進一步落實出租房消防安全責任,規范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設施,增強廣大群眾特別是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水平,預防和減少出租房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二、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平安*”的要求,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集中整治和消除出租房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監管,完善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全區社會火災形勢穩定。

三、整治重點

整治的重點對象是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居住(3人以上)且火災隱患突出的出租房,以及為勞動密集型企業配套的員工集體宿舍。整治的重點區域是城郊結合部、塊狀經濟發達的區塊、用于出租的簡易棚屋連片區域。

四、方法和步驟

綜合整治工作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具體工作單位和考核責任單位,職能部門積極參與,認真履行職責。整治工作從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區政府將適時召集各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街道負責人會議,廣泛發動,明確職責分工,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同時,在當地媒體上開展出租房整治工作的宣傳。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轄區的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認真組織轄區派出所、安監中隊、專職消防隊等基層力量和村(居)委員會,在人員集中地段、出租房集中區域,張貼出租房整治的橫幅和宣傳標語,營造聲勢。

(二)排查摸底階段(2009年12月上旬至2010年3月)。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各鄉鎮、街道要認真組織村(居)委會、社區、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和派出所、安監中隊、專職消防隊等基層力量,特別要利用好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所(站)的優勢,對轄區內的出租房開展普查登記(普查登記表詳見附件2),逐戶摸清房屋出租情況和消防安全情況,建立出租房名冊和臺帳,對普查中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要逐一逐戶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鄉鎮、街道要及時將排查摸底情況報當地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租房整治辦公室要及時組織對出租房排模情況進行核實,對整改措施進行技術論證把關,做到邊排查摸底邊整改。

(三)集中整改階段(2010年1月上旬至2010年9月)。出租房內的消防安全隱患由出租人整改,涉及多個出租人需要協商解決的,由各鄉鎮、街道負責協調解決,出租房外的消防公共安全隱患由各鄉鎮、街道負責解決。對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嚴重的區域,區政府將專門組織工作組,督促幫助整治整改。達到整改要求卻尚未辦理出租房登記備案的,予以辦理登記備案。

(四)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10月)。出租房消防安全隱患整改結束后,各鄉鎮、街道要組織逐戶開展檢查驗收。出租房整治整改合格率達到100%,且已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的鄉鎮、街道,可向區政府提交要求驗收的書面報告,由區政府組織檢查驗收。區政府驗收合格后,報請市政府抽查驗收。對于驗收達不到要求的,須重新整改。

五、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以常務副區長為組長,公安、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商、建設、規劃、城管、安監、供電、消防等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整治工作。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溝通和聯系工作。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

六、職責分工

區政府:負責整治工作的全面發動部署,制定轄區內總體實施方案和措施;加強對各鄉鎮、街道整治工作情況的督促,掌握整體情況;對轄區內專項整治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的重點區域,要派出工作組給予幫助和指導。對全區出租房整治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對全區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和驗收。

各鄉鎮、街道:制訂整治工作方案和相關政策,負責轄區內普查登記、動員部署、整治整改、檢查驗收工作。

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局:配合區政府普查出租房和流動人口,全面準確地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督促各出租房業主搞好隱患整改和出租房申報登記、備案工作。

*公安分局、區消防大隊:負責對出租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配備和用火、用電、用氣等情況進行檢查治理。

區建設局:負責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掌握出租房的底數和基本情況,加強對房屋中介機構的管理。

*工商分局:配合、支持相關部門對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治。

區供電局:負責對出租房外部供電線路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積極做好安全用電宣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房內用電安全隱患檢查并提出整改意見。

區安監局:負責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加強日常安全管理。

區城管局:負責對違章搭建的出租房進行整治。

七、工作要求

各鄉鎮、街道,區級各部門要加強對綜合整治工作的領導,明確整治工作的任務分解和責任落實,加強督促,確保整治工作扎實有效。要加強宣傳教育,不斷增強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出租單位(人)的法制觀念,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要建立長效機制,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責任約束,把好房屋租賃源頭管理,強化日常監督。要通過建設員工公寓、外來人口之家等社會公共出租房屋,從根本上解決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問題。

各鄉鎮、街道,區級各部門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將綜合整治工作情況上報區出租房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電話:*,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