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4 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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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根據市政府加強城市網格化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建設交通委關于城市網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區“三區創建”及新一輪三年翻番戰略目標,為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進城市管理信息化,區建設交通委在市建設交通委信息中心指導下,通過對松江、青浦、盧灣等城市網格化管理先行單位開展深入考察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區城市管理的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出發點,以推進國際化工城功能定位為目標,為建設人居環境優美的濱海新城做出新的業績,借助現代信息技術努力實現城市管理的四個化:城市管理數字化,促使城市管理更精細;業務流程規范化,確保城市管理更高效;管理資源整合化,促進城市管理更便民;評價標準公開化,引導城市管理更主動,從而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重心下移、上級監督”的城市管理新體制。達到城市問題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解決,從而將問題解決在老百姓發現之前,老百姓求訴之前。最終達到城市管理領域的四大變化: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變被動為主動;城市管理決策分析變定性為定量;城市職能部門工作變分散為系統;政府工作變“重過程”為“重結果”。

二、實施計劃

(一)前期準備階段(5月20日—7月20日)

由區建設交通委會同市建設交通委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并完成工可報告編制、專家評審、項目立項和招投標等工作。

(二)中期建設階段(7月20日—10月31日)

完成場地建設、部件調查、部件歸屬、網格劃分、網絡建設、硬件采購和應用軟件開發等工作。

(三)后期調試階段(10月31日—12月30日)

完成人員培訓、市區聯調,并開始試運行。

三、班子搭建

成立“區城市網格化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分管區長擔任組長,由區建設交通委主任擔任副組長,建設交通委、規劃局、房地局、信息委、科委、公安分局、街道等29家相關單位的分管領導為“區城市網格化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區城市網格化項目建設推進辦公室”,辦公室由牽頭單位主要領導及方案策劃人員組成,負責網格化信息管理系統的具體籌建工作(包括:機構設置、方案擬定、項目建設和系統調試以及溝通聯絡、后勤保障工作)。由相關委辦局抽調1名聯絡員,配合區推進辦公室協調網格化項目建設。抽調人員將由各委辦局網格化系統的主要管理人員加入,并全過程參與建設,有利于系統建設中明確需求和系統建成后的順利移交。

四、系統建設

(一)場地建設

依據市建設交通委有關“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兩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結合區城市網格化管理項目機構及人員整合情況,在石化城區由區機管局負責調配約450~550平方米左右辦公用房(監督受理大廳約120平方米、指揮處置室約60平方米、其它辦公用房包括辦公室、值班室、視頻會議室、接待室等合計約350平方米,)作為網格化建設用房,滿足前期項目籌建,中期系統軟硬件建設,后期辦公場址。

(二)基礎地理信息平臺的構建

基礎地理信息平臺是網格化信息系統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全區信息化的基礎平臺,是全區信息化建設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基礎地理信息平臺的構建工作包括:網格化區域的確定;萬米網格的劃分;區城市管理相關部件地理信息的測繪、收集、入庫;GIS地圖數據庫的建立,GIS信息平臺的建立。

1、網格化管理區域

區城市網格化按照“強化重點區域、增加管理內容、提高辦事效率”的思路,對重點區域、重點道路進行網格覆蓋。按照網格化地理信息平臺系統建設的要求對每個網格內的部件進行普查,賦予代碼、對各種事件進行編號,通過信息平臺進行分類管理。

網格化區域擬定為:

(1)部件調查范圍:新城(約34平方公里)、朱涇鎮鎮區(約7.5平方公里)、楓涇鎮鎮區(4.33平方公里),共計約46平方公里。

(2)管理實施范圍:根據城市發展的實際狀況逐步實施。當前實施范圍為新城中心城區(北至紅旗路,南至濱海路,西至西靜路,東至亭衛南路)約5.9平方公里區域。

2、網格劃分

(1)網格劃分的原則

①屬地原則:每個網格不跨越城市規劃單元邊界,不打破區、街鎮、居委會、村的行政管理體系。

②地理布局:一個網格單位內的管轄區域只能是一個居委會或村,不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③方便管理:一萬平方米作為一個基本單元,但可視劃分邊緣接口、地域內人口數量和“城市部件”數量等因素,就管理方便適當調整。

④無縫隙、全覆蓋:特別注重區界、街界、居委與村委等交叉區域,界定清晰,責任分明。以一萬平方米為基本單元,將區所轄區域劃分若干個網格狀單元,由城市管理監督員對所分管的萬米網格實施全時段監控。

(2)網格劃分的相關責任:由區建設交通委牽頭,區規劃局、民政局協助,各鎮、街道配合,進行單元網格的劃分和審核。在此基礎上,由區網格化推進辦小組按管理原則劃分為若干個責任網格。

(3)責任網格劃分:按照市建設交通委規定,每10-16個單元網格劃分為一個責任網格。結合區域實際,采取不均勻劃分,按疏密相間原則劃分責任網格,根據實際管理工作量對于市容環境示范區域、中心商業區、主要景觀帶,確保10-16個單元網格作為一個責任網格,對于其它區域,擬采取20-30個單元網格作為一個責任網格。

3、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調查及信息入庫

(1)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目錄:按市建設交通委明確的全市統一編碼,結合區城市管理現狀,涵蓋公用設施、道路交通、環衛環保、園林綠化和其它設施等5大類84種部件、32種管理事件。

(2)部件的測繪

主要任務包括:①、按有效、有限的角度,參與確定“城市部件、事件”;②、核實復查現有的“城市部件”;③、補充遺漏的“城市部件”。

(3)核實補充“城市部件”任務的實施方法:采用職能部門和鎮、街道相結合進行抽查的核實方法。在網格劃定的基礎上,就城市“部件”進行分類,明確核實內容,落實核實單位,確保準確率在96%以上。

(4)明確部件、事件責任歸屬:依據四原則,即法律法規原則、市有關規定原則、職能就近原則和區領導意見原則,對部件和事件落實責任歸屬;同時明確應急處置部門的工作處置流程。

(5)數據輸入:在市建設交通委的指導下,由各職能部門協助錄入“城市部件”,為建立數據庫提供技術參數。數據庫由網格化管理監督受理中心的信息規劃管理科負責日常維護更新。

(三)系統軟硬件的建設

網格化系統的軟件和硬件建設工作是網格建設的核心部分,是城市網格化系統功能實現的載體。系統軟硬件建設的質量高低將決定區城市網格化建設的成敗,因此在系統建設中要加強建設和管理力度,以高標準嚴要求有條不紊推進系統軟硬件建設,通過規劃、資金、管理和技術等手段為區城市公共事務綜合管理信息化建設打造良好基礎。

1、軟件系統建設

軟件系統建設主要包括:

(1)監督中心、指揮中心、處置協調工作子系統及其它終端系統的建設。

(2)大屏幕指揮系統的建設。

(3)綜合分析評價子系統。

(4)基礎數據及地理編碼管理子系統。

(5)移動數據接口子系統。

(6)GIS綜合子系統。

(7)業務相關系統接口。

(8)網格化功能拓展的其它子系統。

2、硬件系統建設

主要包括:

(1)各種服務器及終端建設

主要包括:WEB服務器、GIS服務器、數據存儲服務器、移動交換服務器、備份服務器、存儲設備、磁帶設備、監督中心工作站、指揮中心工作站、GIS信息維護工作站等的構建。

(2)網絡設備的構建

主要包括:核心交換機、備份交換機、硬件防火墻等網絡設備的構建。

(3)場地弱電部分建設

主要包括:場地裝修、辦公系統裝修;綜合布線系統、UPS系統、機房監控系統、會議聲擴系統的建設等。

(4)大屏幕顯示系統的構建

主要包括:大屏幕及相關附件、大屏幕控制PC、客戶端軟件、機柜、工程輔料等。

3、網絡溝通

市、區兩級平臺間網絡由市建設交通委負責建設,區內指揮平臺與各處置單位間網絡由區信息委牽頭依托現有政務網絡資源實現連接貫通。

4、資源整合

城市網格化項目將整合以下幾方面資源:

(1)同區公安信息項目的資源整合。區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將實現同區公安監控指揮中心的網絡連接,通過軟件硬件系統的有效切合實現兩中心的信息互通,視頻共享,通過派駐網格化監督受理席位至區公安監控指揮中心實現兩中心的職能聯動。

(2)同區公共交通信息監控平臺項目的整合。區網格化信息系統將同市郊首個基于GPS定位技術的公共交通監控調度系統——區公共交通信息監控平臺建設項目實現信息資源整合,對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系統進行實時監控。

(3)同市區市容環衛配套信息化項目的整合。區城市網格化系統將實現同區市容環衛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城市管理資源,加強網格化系統在城市管理相關行業的功能延展。

(4)同區信息委硬軟件資源的整合。區城市網格化系統將實現區信息委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源整合。共享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共享系統運用軟件,共享網絡構架資源,并適時拓展設備機房、硬件設施的共享共用。

(四)機構設置及人員安排

1、機構設置:依據市建設交通委有關“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兩機構設置的指導意見,結合實際,依據監督、處置、評價“三分離”及“兩塊牌子、一套班子、內部分工、流程分隔、職能獨立”的原則,整合城市網格化管理機構及人員組建“區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由于市編委、市建設交通委對該單位機構規格尚未明確,結合我區現狀,目前該單位暫不確定機構級別,人員編制暫定為8人,經費來源暫定為區財政全額撥款,待市編委明確意見后根據要求統一設置。

2、人員安排:區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工作人員由管理人員、信息員、監督員3類人員組成。

(1)管理人員:根據當前現狀暫定為8人,由區建設交通委從相應單位內部調劑。

(2)信息員:采取社會公開選聘形式招募非在編勞務人員12人,由區人才市場,市場化運作。

(3)監督員:通過整合現有部分市容協管、城管協管人員及社會公開招募部分非在編勞務人員兩種形式組成,人數為30人,由區人才市場,市場化運作。

五、工作流程

城市網格化管理系統主要有網格監督員、市級監管平臺、區級監督指揮平臺(區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區城市管理指揮處置中心)、專業處置部門四個層次構成。在劃分好基本單元網格、地域責任網格,確定城市管理的部件與事件及其管理標準和處理流程后,操作流程如下:

(一)問題發現與報告

網格監督員根據其管理職責及地域責任網格主動對監管范圍內的部件、事件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后及時利用手持移動終端通過無線傳輸設備將信息上報區城市管理監督受理中心(并報市級平臺)。

(二)信息流轉告知

區監督中心給予受理接報,經確認立案后立即將信息流轉至區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區指揮中心核實后責令相關管理責任單位或部門進行處置(并報市級平臺)。

(三)問題處理

相關管理責任單位或專業處置部門接到處置指令后,應在規定時間按照規定程序和工作要求,予以妥善處置并做好備案登記。一時無法處理或無法在規定時間內處理完畢的,應向區指揮中心給予說明,有指揮中心溝通協調。

(四)處置反饋

處置完畢后相關管理責任單位及部門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至區指揮中心。區指揮中心經確認后立即將信息流轉至區監督中心(并報市級平臺)

(五)跟蹤確認

接到處置完成信息后,區監督中心將處置信息通知監督員,由監督員趕往現場核實驗證,將確認信息反饋區監督中心。

(六)結案

區監督中心對已妥善處理的案件予以結案(并報市級平臺)

六、經費測算

區城市網格化項目建設費用根據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為1000萬元。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項目臺帳管理制度

1、編制項目建設工作計劃

根據網格化項目總體建設要求,按照建設內容、工作流程、階段任務編制項目建設工作計劃,細化建設任務,擬定時間節點,明確涉及單位,從而確保項目建設規范有序。

2、制定項目建設月報表

根據工作計劃、建設流程及時間安排,按月將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總體工作量完成百分比、節點任務完成情況、建設資金運作情況,以表式匯總統計、量化指標、反映上報。

(二)建立工作責任制度

按照項目建設的總體要求,細化工作責任,明確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務,根據各自工作崗位,分別制定相應工作責任。

(三)建立工作例會制度

通過決策協調會、工作專題會等形式,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對重要問題進行協調討論,對重大事項作出決策,保證項目的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