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2-11-27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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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有關單位:

今年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為做好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經省政府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認真落實秋季重大動物疫病的各項防控措施

(一)抓好集中強制免疫工作。各地要把秋季集中強制免疫擺在本次秋防工作的首位,堅持“政府保免疫密度,業務部門保免疫質量”的原則,按照省農業廳制定的秋季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工作方案,立即組織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的秋季集中強制免疫工作,并務必在10月底全部完成,確保應免畜禽的免疫密度達到國家規定的100%。要組織做好強制免疫用疫苗的供應管理工作,整頓和規范獸藥市場,嚴格執行省、市、縣、鄉逐級供應制度和疫苗調撥月申報制度。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全面推行“村級動物免疫日”制度,對免疫抗體水平達不到規定要求的畜群、禽群,及時加強免疫,確保畜禽處于有效免疫保護狀態。要進一步推進《動物免疫證》入戶工作,完善免疫記錄和檔案。

(二)強化疫病監測工作。各級農業(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全面監測與定點監測相結合、日常監測與集中監測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工作,重點加強對水網地區、交易市場、屠宰場、種畜禽場、候鳥棲息地等區域畜禽的監測數量和頻次,并按照省農業廳制定的監測方案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一次集中監測工作。林業部門要制定陸生野生動物監測計劃,與農業(畜牧獸醫)部門密切配合,切實加強野鳥觀察和監測工作,掌握候鳥遷徙和疫病動態。

(三)嚴格檢疫監管工作。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進一步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堅持嚴格實施檢疫報檢制度、準調證明管理制度、檢疫證明公示制度、檢疫承諾制度和檢疫標識制度。各地要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盡快研究制定活禽定期休市制度,逐步推動禽類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工作。要加強省際防堵工作,嚴防省外疫情傳入。農業(畜牧獸醫)、工商、衛生、經貿等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逃避檢疫、走私動物產品和販賣病死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防止流通環節傳播疫情,確保畜產品安全消費。

(四)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各地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預案的規定,及時準確地報告動物疫情。要加強舉報疫情的核查,建立村級疫情定期巡查制度,確保疫情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和各種應急制度,加強應急培訓和演練,做好疫苗、消毒劑、防護用品等防疫應急物資儲備。一旦發現可疑疫情,要按照“早發現、快反應、嚴處理”的要求,果斷處置,堅決把疫情撲滅在疫點上,并及時做好資金補償等善后工作。農業(畜牧獸醫)、林業、衛生等有關部門應及時相互溝通信息,建立健全聯防聯控機制,切實做好人間禽流感的預防工作。

(五)積極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要求,積極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今年11月1日起只允許佩戴耳標的牲畜進入流通環節。各地要進一步完善有關的設施設備,健全動物標識管理網絡,督促養殖場(戶)及時給牲畜規范加施標識,并把這項工作與國家扶持生豬生產的政策措施結合起來,確保一畜一標,切實做到動物及其產品的可追溯。

二、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經費保障機制

(一)抓緊落實疫苗配套經費。各地應按照國務院“對列入國家一類動物疫病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實行免費強制免疫,所需疫苗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的要求,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的疫苗配套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及時撥付。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配套經費必須按省農業廳、財政廳文件要求及時匯至省級疫苗專戶;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的疫苗配套經費應在省里免疫計劃下達后及時追加預算,并在一個月內落實到位。

(二)保證疫苗注射專項經費和工作經費。市、縣、鄉三級政府應根據本地區工作實際,及時安排一定的疫苗注射專項經費和秋防工作組織、技術培訓、立卡建檔、疫情核查、檢查驗收、宣傳等方面的工作經費,保證秋防工作的順利開展。從明年開始,市、縣兩級政府要按照“對注射疫苗等其它防疫費用,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證”(國發〔2007〕22號文)的要求,將疫苗注射專項經費和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三)及時落實監測和應急資金。市、縣兩級政府要將動物疫病監測、消毒等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設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儲備金。要按照省里制定的應急物資儲備指導意見,及時安排資金,更新補充疫苗、消毒劑、防護用品等應急儲備物資。

三、加強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切實落實好防控工作責任制。各地要按照“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負總責,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主要負責人”的要求,認真落實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免疫工作責任制、疫情報告與核查責任制、應急處置責任制、檢疫監督責任制和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責任制,確保秋季集中免疫、監測、報告和檢疫監管等防控關鍵措施落到實外。對因免疫不到位、疫情報告不及時等造成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和擴散蔓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二)認真組織動員和部署。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專題研究秋防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精心組織安排,廣泛發動群眾全力以赴抓好今年秋防工作。農業(畜牧獸醫)、林業、工商、經貿等有關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作戰,共同做好秋季動物防疫工作。

(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地要繼續執行督查制度,結合實際,適時組織效能、監察、農業(畜牧獸醫)等部門,對本次秋防的每一階段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時補缺補漏,確保各項防控措施真正落實到位。秋防工作結束后,要按照“領導到位、責任到人,冷鏈到底、疫苗到員,檔案到戶,標識到畜”的要求,對本轄區免疫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四、抓緊推進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一)盡快完成市、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市、縣兩級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盡快制定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畜牧獸醫行政管理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并核定合理的人員編制。

(二)理順鄉鎮畜牧獸醫管理體制。各縣(市、區)要盡快按照公益性職能與經營性服務分開的原則,積極推進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穩定和強化鄉鎮畜牧獸醫隊伍,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完善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和運行機制。秋防期間,各地要保證每個鄉(鎮)有專職畜牧獸醫干部抓防疫,確保防疫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三)鞏固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各地要及時充實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組織做好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村級動物防疫員績效考核制度。各級政府要切實關心村級動物防疫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待遇,確保村級動物防疫員的津貼補助及時足額到位。有條件的地方,要對村級動物防疫員實行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