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11 1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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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意見

為切實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管理工作,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不斷擴大新農合受益面,推動我鄉新農合持續健康發展,根據鄰委辦發〔2014〕69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籌資目標

全鄉2013年年末總人口數為8550人,其中農業人口8329人。全鄉參合率必須達99%以上,即最低參合數須達8247人。

各村最低參合人數:村1918人;村1559人;村1773人;村1886人;村1111人。

二、籌資對象及標準

(一)籌資對象:全鄉農村戶籍人口(包括在外務工人員、中小學生、戶籍未遷出的大中專學生)。以及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確有困難,又自愿參加新農合的失地農民。

(二)籌資標準:2015年的籌資分各級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繳納部分,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為90元/人.年,以家庭整戶為單位繳納。

三、籌資方式

參合農民個人繳費部分,由各村、社收繳,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由縣民政局統一代繳。鼓勵集體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單位等捐助合作醫療基金。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25日—10月10日)

召開全鄉新農合籌資動員大會,對籌資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明晰政策,明確目標;各村、社要及時召開村民會議,發放《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宣傳資料》,深入宣傳,確保新農合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籌資階段(10月11日—11月20日)

1.各村、社收繳農民個人籌資部分,必須出具全省統一的新農合籌資專用收款票據,票據在鄉財政所領取,村、社要及時、足額將籌資款上交鄉財政所,由財政所存入基金專戶;同時做好繳費信息的登記,確保參合農民的個人信息準確無誤。

2.醫療救助對象(縣民政局核定的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等特殊人員)的參合登記工作由鄉民政所實施,將花名冊報縣民政局審核確認后,提供給鄉衛生院,以便進行信息錄入,其參合資金由縣財政統一劃轉入縣合作醫療基金專戶。

(三)查漏補缺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各村、社要抓好查漏補缺工作,特別是要注重外出務工人員或長年不在家人員的參合工作,全面完成本村、社2015年新農合籌資任務。

(四)核對錄入階段(12月1日—12月10日)

1.做好參合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匯總、校對工作,做到參合人數(包括特殊人員)、籌資款、登記表、收款專用收據、合作醫療證“五相符”,并將繼續參合人員花名冊、參合匯總表和新增參合登記表由領導簽字蓋章后,于12月10日前送鄉衛生院錄入并備案。

2.鄉衛生院于12月11日起組織人員在新農合網絡上錄入參合信息,確保不漏一戶、不少錄、錯錄一人,并于12月30日前完成信息錄入。

五、嚴格考核、逗硬獎懲,確保全面完成目標任務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考核獎勵機制,凡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任務的村獎1.00元/人;完成最低任務數80%以上但未全面完成任務的村獎0.50元/人;完成最低任務數80%以下的村懲包村干部100元/人、懲村三職干部200元/人、懲組干部50元/人。鄉黨委、政府將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納入年終綜合目標進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新農合籌資工作的重要性并成立籌資工作組。鄉上成立籌資工作領導小組,采取班子成員、機關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戶,黨員、村社干部帶頭繳納的辦法,把新農合籌資工作落實到村、到戶、到人,確保籌資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二)明確責任,密切配合。鄉財政所負責管理合作基金專用票據,完善票據領、發、收相關手續,做到票款兩清,并及時上解參合資金;各村委會負責填寫票據、發放合作醫療證;鄉民政所負責將五保戶、優撫對象等花名冊上報民政局審核;鄉衛生院負責參合信息錄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