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建設存在的問題范文
時間:2023-12-28 17: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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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作者簡介:趙瑩,集美大學工商管理學院講師、經濟學博士;
作者簡介:李寶軒,集美大學工商管理學院副教授。
新型城鎮化是以工業化、農業現代化、信息化為主動力,強調經濟、社會、環境協調發展,注重城鄉一體化、可持續發展的城鎮化。[1]新型城鎮化的根本是現實人的城鎮化,但從人口結構看,我國農村人口占比較大,單純依賴城市吸納農村轉移人口來縮小城市和農村發展差距的難度較大,新型城鎮化目標也難以真正實現。[2]只有充分發揮小城鎮的重要作用,城鄉間才更容易形成一種平衡關系。因此,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小城鎮建設是實現城鄉和諧、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一)重點中心鎮建設質量不高,以“點”帶“面”示范效應不強
首先,小城鎮的區域發展不平衡,地區差異較大。從全國范圍看,重點中心鎮布點呈現西部稀疏、中部居中、東部密集的態勢。具體看也就是重點中心鎮集中分布在少數相對發達地區。如,從東部地區看,大量綜合實力較強的重點中心鎮集中在京津滬近郊、河北中南平原地區、珠三角內圈層與西部地區、蘇南和浙東北地區,部分地區的中心鎮還呈現“臨軸”集聚的特點,少數地區甚至出現中心鎮輪廓線相接現象。比較而言,京津滬遠郊、環京津貧困帶、珠三角外圈層、蘇北和浙西南地區重點中心鎮密度則明顯較低,發展也嚴重滯后于發達地區。這種非均衡發展狀況帶來的直接后果是特定區域間重點中心鎮總體生產力水平差異日益加大。
其次,對重點中心鎮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受“重城輕鎮”的傳統思想影響,中西部地區的省、市、縣對重點中心鎮建設的重視程度不夠,特別是在政策、資金、資源的支持上,仍習慣于向城市傾斜。再加上地方存在一定畏難情緒,工作主動性缺乏,導致重點不突出,中心鎮建設流于形式。
最后,部分地區的培育方法不合理,導致重點中心鎮的建設質量難以提高。如,在中西部和東部后發地區,部分地方選擇將撤鄉并鎮與鎮鎮合并作為重點中心鎮建設的“捷徑”。[3]表面上,通過調整行政區劃,會使中心鎮人口數量增加,但這并不是由產業發展、人口自然向建成區集中產生的結果,中心鎮人口規模小的局面并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可見,中心鎮建設并未實現由點到面的跨越,許多中心鎮的權利受限,自身發展活力、潛力無法釋放,帶動區域內其他小城鎮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作用也難以充分發揮。
(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速度較慢,小城鎮整體經濟水平不高
首先,在產業轉型升級方面,我國東部地區小城鎮在政府推動、市場拉動、城鎮互動、民資與外資的共同帶動下,經濟發展態勢良好,部分小城鎮產業已具備轉型升級的基礎。但由于大型企業和龍頭企業少、自身發展要素受限,使東部地區小城鎮產業(特別是工業)轉型升級速度普遍較慢,成效不明顯。相對于東部地區小城鎮而言,我國中西部地區小城鎮經濟發展起步較晚。近幾年,借鑒東部地區小城鎮產業發展經驗,中西部地區小城鎮強調發揮自身資源優勢,吸引外資,承接大城市產業轉移。但由于區內多數小城鎮區位優勢和創新優勢較小,對外資的吸引力不強,加上區域內城市發育成熟度較低,對小城鎮的輻射帶動作用有限,許多小城鎮常陷入產業發展困境,經濟轉型升級緩慢,產業發展水平難以提高。另外,由于中西部地區一些小城鎮盲目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以風能發電等新興產業取代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結果造成產業結構看似升級,但因發展脫離小城鎮實際,使新興產業轉瞬間變成不良資產,反而抑制了產業轉型升級。
其次,在推進城鎮化、擴大內需方面,小城鎮普遍面臨內需不足的問題。從區域角度看,我國東部地區目前雖已處于城鎮化的中高級階段,小城鎮競爭力較強,帶動了農村人口的大規模跨區域流動。但由于農民市民化的成本較高,東部地區小城鎮“候鳥型”農民人數頗多。這些農民在小城鎮大多沒有歸屬感,用、住、行及文化方面的消費意愿并不強,導致小城鎮經濟發展緩慢。我國中西部地區目前仍處于城鎮化的初級階段,農民向小城鎮靠攏的積極性不大。另外,在產業基礎薄弱的背景下,進鎮定居的農民收入水平普遍較低,消費能力有限。而社保制度、信貸體系不健全和公共服務不到位,又制約了農民消費潛力的釋放,“新居民”消費對小城鎮經濟持續增長的積極影響不顯著。
(三)城鎮化建設障礙重重,建設進展緩慢
一方面,因產業支撐力度不夠、農村剩余勞動力素質偏低等問題的長期存在,我國城鎮化的進展緩慢。首先,近年來我國東部地區小城鎮產業投資速度已有所降低,產業規模增幅逐漸減小,創造的新就業機會不多。同時,由于企業的資本、技術對低素質勞動力的替代加快,小城鎮就業壓力有所上升,而第三產業發展緩慢,無法提供充足就業崗位,又進一步阻礙了東部地區城鎮化進程。其次,由于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我國中西部地區小城鎮外來人口較少,加上本地60%以上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已轉移到發達地區務工,剩余農民整體文化程度不高,適應能力差,進鎮意愿不強,致使中西部地區城鎮化速度慢,小城鎮始終“人氣不旺”。
另一方面,二元體制依然是城鎮化建設的深層次障礙。第一,農地產權制度不健全,農地流轉制度不完善。由于缺少制度支撐,農地流轉過程中,農民始終處于弱勢地位,無法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棄土進鎮”的決心較小。第二,我國小城鎮社保制度不健全,多數小城鎮戶口對農民的吸引力不足。特別是隨著農村資源要素價值的不斷升高,越來越多的農民認為農村土地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更保險。同時,因小城鎮現有社會保障水平較低,已進鎮定居的農民仍需靠自我積累來實現自我保障,這在客觀上抑制了進鎮農民的消費需求,使其生活方式市民化速度慢,阻礙城鎮化進程。第三,成為小城鎮永久性居民并獲得相應社會權利對農民具有較大的吸引力,但部分小城鎮卻人為設定本地農民落戶附加條件,跨省農民落戶更是難上加難,導致大量農民長期徘徊在小城鎮“正規”門檻之外。目前,雖有部分小城鎮落實了以居住地劃分小城鎮戶口的戶籍登記制度,但因未觸及戶籍制度背后的社會福利制度,新進鎮農民與原鎮居民始終無法融合成一個“鎮民共同體”。而“新生代農民工”的出現,又加大了這一問題的復雜性。
(四)小城鎮規模與內部空間結構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益不高
第一,從宏觀層面看,小城鎮高度分散,布局結構不合理。目前,我國有30%左右的小城鎮建設尚未編制總體規劃。因缺少規劃,這些小城鎮的功能分區不明確,用地布局相對分散;各功能區間距離較遠,建設成本較高;單一功能用地比例過大,資源浪費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
第二,從微觀角度看,小城鎮發展與保護土地間存在矛盾。如,我國中西部及東部后發地區許多小城鎮建設者并沒有按照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相統一的要求利用土地。如,將小城鎮發展看成是規模擴張,盲目推進“圈地運動”;以吸引開發商投資來帶動小城鎮經濟發展為目的,隨意擴大產業用地規模,粗放利用土地;重視新區建設,輕視舊區挖潛改造,忽視土地利用環境效益的提高等。
二、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小城鎮建設的新路徑
(一)妥善處理重點和一般的關系,擇優發展重點中心鎮
首先,擇優發展重點中心鎮,避免因重點中心鎮分布不平衡帶來的弊端。各地可考慮選取差異化路徑建設重點中心鎮:東部地區城鄉、鎮、村間的界限模糊,城鄉一體化特征明顯,中心鎮建設應以條件較好的建制鎮、縣城和城關鎮為重點;中部地區城鄉差別較大,發展中心鎮應以城關鎮和少數建制鎮為主;西部地區地廣人稀,經濟不發達,應按實際情況重點建設城關鎮。
其次,應繼續探索中心鎮發展新模式,通過中心鎮帶動一般小城鎮發展,提高小城鎮建設的總體水平。中西部地區應轉變“重城輕鎮”的觀念,抓準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機遇,采用非均衡發展模式,積極培育基礎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中心鎮。加快制定中心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建立發展中心鎮的組織協調機構,負責具體的調查研究、政策擬定、督促考核等工作,引導中心鎮在各方面先行一步,使之成為帶動作用較強的區域經濟中心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平臺。如,可在農業產業化、工業技術改造和創新、市場建設的項目安排方面優先向中心鎮傾斜,并出臺“高含金量”的產業扶持政策,推動中心鎮經濟發展;優先安排中心鎮的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項目,可采取聯合、集團化等模式,推動大中城市的優質資源向中心鎮延伸擴展;適當增加中心鎮建設用地指標等。隨著外部環境的不斷改善,地方應努力做好重點中心鎮社會資金籌集、科技創新、鎮村統籌等工作,帶動小城鎮整體建設水平提高。
最后,中西部和東部后發地區在引導特色產業集群發展、吸引農村剩余勞動力向中心鎮集聚的同時,應綜合考慮地理區位、土地面積、經濟和人口規模、財政收入等指標,有針對性地推進中心鎮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擴大管理權限,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力爭將中心鎮率先建成“功能齊全、特色鮮明、環境優美、帶動效應好”的現代化小城鎮,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小城鎮整體水平的提高。
(二)推動小城鎮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加快推進小城鎮產業集聚、人口集中、功能完善,全面提高小城鎮經濟社會發展質量,應成為我國小城鎮建設的總體要求。在小城鎮培育中,應注意把握以下“兩個結合”。
第一,小城鎮建設應與較高水平的產業發展相結合,在促進經濟繁榮的同時,為社會發展提供物質保障。打造根植性強的特色產業集群、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構建集約型經濟增長方式對我國小城鎮具有一定的普適性。應選擇“競爭性強、成長性好、關聯度高、比較優勢明顯”的特色產業作為小城鎮帶動其他產業發展的主導產業,夯實小城鎮發展的經濟基礎。為此,應制定特色產業培植計劃,引導小城鎮特色產業發展。[4]基礎好的小城鎮應實施園區化戰略,以規范化、集約化、特色化園區為平臺,吸引與特色主導產業相關的大中小企業向園區集中。走“高、精、尖、優”產業集群發展道路,如,以大型企業為創新主體,營造有利于企業創新的制度環境,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高校合作,突破關鍵性技術,重點培養創新型企業;加大財政投入,努力打造共生性技術創新平臺等。另外,積極實施品牌培育戰略,以骨干企業、龍頭企業為重點,打造具有全國性、國際性影響力的品牌。充分發揮特色產業集群的優勢,形成小城鎮品牌,提高鎮域產業品牌效應和產業競爭能力。
第二,小城鎮建設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體制機制創新相結合。首先,東部地區小城鎮必須從自身優勢出發,重點發展生產業和就業門檻低、資金投入少的社區服務業,從而創造就業機會,增加進城農民的收入,壯大小城鎮經濟實力。[5]中西部地區的小城鎮應立足于本地特色主導產業,鼓勵富余農民、外出打工的成功人士、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家帶資金、帶項目在小城鎮創辦實業,并積極承接城市產業轉移,努力增加當地的經濟總量和就業機會。同時,中西部地區小城鎮應結合實際,走以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的發展道路,注重發揮“后發優勢”,運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勞動密集型產品。其次,堅持“進得鎮、留得住、富得起”的原則,著力破除城鄉二元化體制,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市民化問題。[6]一要完善土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民較多的農地財產權;完善農村地價的評估機制,建立合理的土地市場交易制度,加快農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平臺的建設,探索農地有效流轉方式,鼓勵農民割斷與土地的“臍帶”,使其真正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增強農民完全融入城鎮生活的能力。二要逐步構建以居住地為基礎、以身份證為核心的身份統一的戶籍管理體制,為農民市民化創造條件。三要加快小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小城鎮社保投入,完善社保體系,提高社保水平,吸引農民進鎮定居。制定面向全體居民的基本保障標準,不斷提高層次,使每個居民都有一份醫保、社保。四要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的就業服務機制,加大扶持力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增加勞動力培訓投入,鼓勵企業參與“新”居民技能培訓,培養專業技能型勞動力,增強“新”居民就業能力,從而帶動“新”居民樂業,確保經濟長期穩定增長和社會的長治久安。
(三)合理規劃,走緊湊型小城鎮發展道路
第一,應制定小城鎮布局的優化策略,形成合理的小城鎮發展規模和布局。一是客觀分析小城鎮當前的綜合承載力,科學預測未來一定時期內小城鎮的發展狀況,把小城鎮放到區域發展的整體規劃中綜合考量,明確小城鎮在區域內的功能定位。二是小城鎮建設要堅持有限擴展理念,結合小城鎮具體定位,從區域整體發展的高度來設計小城鎮空間擴展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規劃,引導小城鎮進行有序的空間擴展。三是形成以重點鎮為樞紐的小城鎮總體布局,形成布局合理的小城鎮發展態勢。
篇2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土地流轉 發展 制度
[中圖分類號]F291;F32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349(2015)05-0134-01
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新型城鎮化建設是其中的重要一環,然而土地流轉乃是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點所在。土地是農民的經濟生活的來源,如何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切實保障農民的利益,農民在土地流轉后的生活保障,以及達成土地流轉的條件;土地流轉的現狀,土地流轉的主要渠道,以及土地流轉之后農民的就業情況、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的方向、現在主要存在的問題等都值得我們的關注。本文將就以上問題做一個簡要的論述與分析。
一、土地流轉問題的可行性分析
農村土地問題是一個永遠不老,永遠值得探究的問題,尤其是我們國家,農村發展關系重大,農村城鎮化建設已在多數農村地區開展起來,但是農村土地流轉尚且存在很多問題,如農村土地閑置,被迫低價出租,被城市建設用地占用等。導致一些地區農民與政府的不和諧局面,且這些問題存在于多數農村地區,目前卻并沒有得到更為合理的解決。綜合考慮,土地流轉問題是一個涉及國家快速實現全面小康社會的關鍵所在。
二、土地流轉需解決的問題
如何在實現和保障農民利益的條件下實現土地的流轉;如何將理論運用于實踐,切實尊重農民的意愿,實現土地高效合理的流轉利用;如何兼顧好資本與農民兩者的利益,從而實現土地流轉的真正目的;政府、企業、農民三者之間應如何做,才能更好地實現土地流轉,從而推動新型城鎮化的建設。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情況的分析
由于在流轉過程中大多數情況下流轉信息不對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的管理不善,致使雙方產生矛盾,以此形成糾紛。
(一)糾紛形成原因分析
流轉糾紛的形成涉及方面較多,主要包括當前農民的認識水平的欠缺,農民主要考慮當前的既得利益,土地流轉實現的規模化收益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導致農民當前的既得利益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證,加之一些當地政府的處理不當,或方法欠缺,引起土地流轉的糾紛。對土地糾紛的原因分析如下:
對土地流轉制度立法的不足,流轉行為的不規范,農民的法律意識欠缺,在大多數情況下缺少正當的流轉協議。加之,村鎮管理服務的的欠缺,缺少調節機構發揮糾紛調節作用,村級干部面對土地糾紛處理方式的不當,上述都可以加重矛盾的進一步升級。
(二)預防和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的對策思考
現階段怎樣有效地預防和處理好流轉糾紛,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的改革、發展和社會的穩定。所以相關的機構必須高度重視,實施相應的措施,最主要的還在于底層干部的協調作用,縣、鎮兩級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均應加強對流轉糾紛的調解,充分發揮矛盾糾紛調解的作用,及時化解糾紛;使村級干部學習法律知識,提高的法律素質;對于農民要采取自治對策加強自我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作為土地流轉的一方要切實行使好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
四、對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認識與建議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使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市場經濟自愿、有償、依法有序的流動起來,有利于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促進農業規模經營,提高農業經濟效益;促進生產的規模化,實現農業生產利潤的最大化;加快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以便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更快更好地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進程。
縱觀整個社會局勢,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我國的一個政策目標,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第一步便是新型城鎮化建設,而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農民土地流轉就成了顯著問題,如何才能讓土地流轉既保護了農民的切身利益,又實現了土地最大化的使用價值,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如何協調好這兩者的關系變成了尤為重要的現實問題。在十八屆上三中全會中,黨的文件提出關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問題,其明確提出新型城鎮化建設并不是一味地將農村變為城市,而是城鄉統籌協調的一體化發展,推動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的均衡配置是實現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基本條件,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基礎和保障。
【參考文獻】
篇3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鄭州市;金融支持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鄭州市的城鎮化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到本世紀初,鄭州市的城鎮化水平每年以平均2.44%的速度增長;在2001年到2012年這段期間,鄭州市的城鎮化水平每年平均上漲1.56%,比同期全國范圍內的城鎮化增長率多0.36%個百分點。然而在科學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中還是面臨著許多障礙,例如農村人口市民化進程緩慢、環境污染、失業率上升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金融支持不足的問題。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需要加強金融支持力度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內涵
新型城鎮化是相對于傳統的城鎮化而言的,是對傳統城鎮化的優化。傳統城鎮化是指隨著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的發展、科技的進步以及產業結構的調整等,社會由之前的以農業為主的鄉村型轉變為以工業和服務業為主的現代城市型的過程。這個過程包括三個方面的轉變:人口職業的轉變,即農村人口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土地和地域空間的轉變,即農村地域向城鎮地域轉變;產業結構的轉變,即農村生產生活方式向城鎮生產生活方式轉變。而新型城鎮化是在傳統城鎮化的基礎上,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的原則,走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業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
(二)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必要性
促進經濟增長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出口、消費和投資。目前,我國經濟處于經濟結構轉型、產業結構轉型的時期,刺激消費,擴大內需是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十報告指出,城鎮化將成為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載體,也是拉動內需的重要手段。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更是把加快城鎮化建設列為2013年度經濟工作的六大任務之一。可見加強新型城鎮化建設目前是我國經濟工作的重點。城鎮化建設包括多個方面,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現代化建設、公共服務供給、農村人口轉移等。為了保障城鎮化建設能夠順利開展,無疑需要后勤體系的大力支持,包括金融支持體系、宏觀調控體系、公共服務體系、產業支持體系等。其中,金融支持對新型城鎮化的建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國內外許多學者從不同角度研究了金融發展與城鎮化建設水平之間的關系,無論是實證研究還是理論研究,都得出了城鎮化建設與金融發展之間的相互促進的關系,一方面金融發展可以加快城鎮化建設,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城鎮化的發展又可以深化金融發展。可見,新型城鎮化建設離不開金融方面的強大的資金支持。然而在金融支持方面,鄭州市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
二、鄭州市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
(一)融資渠道單一
我市的金融支持方式比較單一,缺乏多樣性。在金融對新型城鎮化的支持上,主要采用銀行信貸融資為主,相對資本市場如股票、中長期債券、金融衍生品等則利用較少。目前,鄭州市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主要以間接融資為主,即以傳統的商業銀行貸款為主,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所占比重比較低。這種單一的以商業銀行為主的融資模式所能提供的資金比較有限,并不能完全滿足城鎮化進程的需求。另外,單純依靠商業銀行進行融資也會出現許多問題,不僅會降低金融資源的配置的效率,導致經濟低效,而且還會增加金融風險,嚴重的話還會導致經濟危機。同時,單純依靠貨幣市場必定會引起資金缺口,而這個缺口一般則由政府承擔,政府一般有兩種方式進行融資,一是授權央行發行貨幣,這就容易造成貨幣發行過多引起的通貨膨脹;另一方面通過增加稅收或者發行政府債券來彌補資金缺口,但這種方式又會造成政府的財政風險較高,也有可能造成政府破產。因此,不能形成一個完善的、多層次的金融支持體系,新型城鎮化的建設就會因為資金缺乏難以順利開展。
(二)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不足
近年來,鄭州市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廣泛采用了不同的融資模式以及融資工具,但是新型融資模式和工具所占的比重依然較低,金融支持仍然主要還是以向商業銀行貸款為主。然而新型城鎮化建設牽扯到不同的參與主體和不同的產業結構,如“三農”問題、基礎設施建設、產業集群的發展等等,這些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也會存在差別。如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工具還有債權融資、企業直接投資、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出資等方式;城市功能的完善、創新型企業的發展等領域也要通過專業的金融工具來實現。因此,為了加快城鎮化建設,創新適合不同主體、不同層次需要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是至關重要的。
(三)金融機構支持城鎮化建設動力不強
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除了商業銀行的融資作用之外,其他金融機構并未發揮出應有的功能,金融機構在支持城鎮化建設方面總體動力不強。例如商業銀行在服務農村城鎮化建設方面,尤其是針對農業工具開發、農作物科研、農產品營銷等方面的金融支持仍然一片空白。另外,伴隨著農村城鎮化、農民市民化的進程,農戶對信貸資金的需求也會不斷增加,但是由于商業銀行在農村的惜貸現象,以及農存比較高的不良貸款率、以及可用的抵押物擔保等,使農戶出現貸款難,貸款金額受限等現象。
(四)金融生態環境存在著很多問題
信用是衡量金融生態環境優劣的重要指標,就目前而言,我市信用的生態環境并不好。據有關資料顯示,雖然近年來我市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逐年降低,但是相比之下,我市的不良貸款率仍然很高。經濟生活中出現了越來越多的“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的亂象,這主要是因為懲戒力度不夠和相關制度缺失造成的。法律的懲戒力度不夠,相關機構執法效率低等問題,雖然可以使部分金融機構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往往增加了隱形成本甚至是影響商業銀行的聲譽,這無疑會打消商業銀行積極參與城鎮化建設的積極性。
三、完善鄭州市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支持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機制
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機制,首先政府應該發揮好在城鎮化進程中的主導作用。在那些公共事業和服務方面,政府應該加大資金投入,通過發行市政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手段為城鎮化建設募集資金。其次,應該引導金融機構形成以政策性銀行為引導,商業銀行為主力,地方銀行類或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積極參與的金融組織體系。另外,政府可以積極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通過探索公私合營的模式參與到城鎮化建設領域,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充分調動各類資本支持城鎮化建設。同時,政府應該完善相關的配套機制和法律環境,加強協調和溝通,消除民間資本投資顧慮,實現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目標。
(二)加強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
金融機構應該根據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自身的經營特點,積極探索并開發適應城鎮化建設的多樣化的金融創新產品。可適當借鑒國外經驗,設立專門針對城鎮化建設的專項貸款,同時給予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根據農村的中小微企業、以及農戶的資金需求狀況,可以創建相適應的融資模式,如浙江、四川等省份的農村信用互助合作社等,除此之外,也可開發供應鏈融資、網絡聯保、小企業債權集合信托、信貸工廠等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同時進一步深化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及抵押、綠色信貸等金融支持,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應該分別從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兩個方面出發。在貨幣市場上,商業銀行應該充分發揮在經濟社會中的的主體地位,在考慮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應該主動承擔起建設城鎮化的社會效益。在政策性銀行的引導下,創新信貸模式和金融產品,積極支持地區城鎮化建設。在資本市場上,加快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合理利用股票市場、債券市場、金融衍生品市場等,積極推動企業上市融資、債券融資等,拓展企業的融資渠道,緩解貨幣市場資金供給的壓力。
(四)優化金融支持生態環境
優化金融生態環境,首先應該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良好有序的法制環境是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判斷金融生態環境優劣的最直接的手段。健全的法制環境能約束經濟主體的行為,從而保障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金融機構才能比較積極的開展有關業務。其次,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應該加強相關風險的防范。在城鎮化的進程中可能出現各類金融風險,所以應該加強監管以及開展相應的監測預警以及風險評估等工作,從而防范于未然。最后,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應該加大政府政策引導。通過政府相關政策的引導,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展與城鎮化建設相關的金融業務,從而吸引更多的資金投向城鎮化建設。例如中央銀行可以對那些在城鎮化建設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銀行類金融機構給予政策上的傾斜,如再貼現、再貸款、存款準備金方面適當放寬限制,在新業務申請準入方面也可以開通綠色通道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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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中國新型城鎮化;金融支持;融資創新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城市的繁榮和整體經濟的進步,為了謀求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村人轉而向城市聚攏,逐步導致城市出現人口過于密集、資源相對短缺、環境污染嚴重等問題。與此同時,農村人口的流失、科學技術的落后以及缺乏有效的統一管理使得農村經濟發展緩慢,城鄉貧富差距不斷擴大。為了解決城市和農村在上述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國家提出了城鎮化的發展理念。從提出至今,城鎮化雖然有所發展,但是仍然存在著協調不夠、綠色不夠、開放不夠、共享不夠等問題,造成農村生態破壞嚴重、農村土地荒蕪和城市土地粗放并存等問題。針對這些現狀,2014年3月,國家頒布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在吸取城鎮化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提出,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走循環持續和諧發展的道路,實現生態宜居、產業優化、城鎮聯動、走廊便捷,推動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構建具有獨特競爭力、自優化的生態產業群,最終實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時而規劃建設的生態文明城鎮集群。
一、新型城鎮化進程中金融支持的現狀
(一)新型城鎮化中保障性住房融資狀況
在戶籍無法得到有效解決導致購房資格受限、收入相對較低導致實際購房能力不足等問題并存的情況下,相當部分城鎮外來人口存在“無房可居”的局面,為擴大社會總需求、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應,各地政府均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且不斷擴大保障性住房規模。但隨著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的加大,其資金問題也日益凸顯。
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來源過于單一,主要來自于財政撥款和銀行借款,其融資效率低下,政府依賴性較強。另一方面,當前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很大部分來源于土地出讓金,在房地產市場下行的經濟壓力下,土地出讓金收入也隨之下降,為保障地方財力,部分政府不得不通過發行政府債券形式進行融資,從而對其他公共事業發展造成影響。同時,一些經過政府撥款建立的保障性住房極易發生尋租現象,分房過程中存在的非法家庭參與搖號、搖號環節不公平、亂占指標、分配不合理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財政支持的杠桿效果不明顯,未能發揮應有作用。另外,外來人口基數過大這一實際情況使得保障性住房缺口依然較大,但因其建設存在投資巨大、效益見效慢、缺乏相應配套措施等問題,導致市場資金介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足,整體資金面相對緊張。
(二)新型城鎮化中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支持狀況
新型城鎮化離不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的發展,加強城鎮能源、供水、交通、通信、文化娛樂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住房、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城鎮公共服務,是增強對人口集聚和服務的支撐能力、提升城鎮化質量的重要方面。作為公共物品的提供方,財政資金支持必不可少,但是由于財政資金有限,且各地政府財政實力存在較大差異,僅靠財政資金無法滿足新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的要求。市場配資方面,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以銀行貸款的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比重基本不到1%,其中債券又成為主要形式。
可見,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資金結構亦是不合理的,一是提高了融資成本,加重了銀行的經營壓力,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的經濟風險;二是過度依賴債務融資,形成較大財政風險。地方政府作為資金使用主體,與作為融資償債主體的融資平臺公司是相互脫節的,從而弱化了地方政府償債意識,助長了地方政府過度舉債,不利于融資決策機制和債務償還機制的有效建立。三是容易導致基礎設施建設不均衡,不利于其長遠發展。對于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使得各地段開發程度不同,地段比較好的地方能夠得到有效開發,基礎設施配套亦相對完善,而地段相對較差的地方根本無法得到有效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資源配置明顯落后,從而造成土地價值的浪費。
(三)新型城鎮化中農業發展的金融支持狀況
當前,農業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位置尷尬。一方面,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雖然相關的農業技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城鎮的田地數量也在大大減少,無法提供足夠的農產品支持,從而加大了農業的投資成本;另一方面,新型城鎮化中的農業發展追求規模化、機械化和電氣化,但是由于當前依附于城鎮的農業資金供給不足,造成新型城鎮化中的農業發展難以實現轉型,無法帶動產業的整體發展。
作為支撐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金融機構,銀行的促進效用相對有限。在業務方面,銀行的城鎮網點主要集中于供糧棉油購銷貸款,沒有足夠的資金為農民提供農業貸款,政策未充分發揮;在客戶方面,由于村鎮人口收入低、居住分散、治理不規范、資源區域差異大等客觀情況,銀行更愿意將主要客戶群定位于城市人口,從而導致村鎮地區金融需求挖掘緩慢、金融服務單一、時效滯后。另外,本應在農業風險管理領域發揮重要作用的農業保險,在相關政策不完善、農業回報率低、保險意識淡薄等因素制約下,導致新型城鎮化中農業保險極度缺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業投資的風險,造成農業融資更加困難。
二、金融支持中國新型城鎮化的對策建議
中國新型城鎮化中的重點主要包括:一是農業轉移人口的安居樂業問題,即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這也是新型城鎮化提出的“人”的城鎮化的核心。二是新型城鎮化的可持續發展問題,在土地出讓金、財政補貼和銀行貸款為主要資金依靠的基礎上,科學培育新型城鎮的“造血”功能,吸引人、留住人,全面實現以人為本。三是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結合問題。這三個方面是新型城鎮化進程中面臨的最重要的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首先就需要解決金融支持的問題。
(一)完善多層次金融體系,創新城鎮化資本運營
近年來,雖然國家越來越重視新型城鎮化,不斷實現政策偏移和財政支持,但是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僅僅依靠政府的金融支持遠遠不夠,因此,從投資方向到具體的管理,再到具體的籌資、融資機制,需要全方位的考慮和創新。一是加強社會金融投入。通過增設村鎮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創新銀行支持方式,打破農村金融市場上農村信用社的壟斷局面,在保留其民間借貸模式的同時將民間資本納入到商業金融體系之中,使其成為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基礎設施建設的另一主要資金來源,完善多層次的金融體系。二是推廣包括BOT、PPP、PFI、ABS等形式的項目融資模式。在政府招標的良性競爭基礎上,一定程度上提高融資效率,保障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控制權,實現市場機制與政府干預的完美融合。三是嘗試發行市政建設債券。針對住房問題,當地政府可以在提供一定的房屋補貼的基礎上,發行市政債券,通過頒布相關的政策法規和優惠政策等降低房屋建設的成本以吸引房地產商進行投資,從而降低房地產價格,帶動周圍的經濟的發展,環節外來人員住房問題。
(二)完善相關的金融政策制度,創新融資渠道
當前,新型城鎮化的部分參與者對于金融政策制度和知識的掌握和應用相對較少,極大地限制了金融服務的廣化和深化。這一方面是因為國家對合法融資和非法融資之間的法律界限模糊不明確,造成了一些不法分子鉆法律的空隙違法亂紀,同時使得執行者面臨具體事務時存在無法可依或執法混亂的情況,不利于城鎮市場經濟中融資經濟的正常運轉,造成城鎮中的一些中小型企業融資困難。另一方面是因為新型城鎮化的主要參與者之一――中小型企業的金融知識相對缺乏,對于金融產品和服務了解較少,未能實現融資渠道多樣化。據此,一是應該完善相關的金融政策制度,加強對商業金融的政策引導,為城鎮企業的融資提供政策和金融支持,帶動城鎮經濟的綜合發展。二是普及金融知識,宣傳融資模式和風險意識,鼓勵中小型企業直接進行合法有效的金融融資,如債券、基金等,倡導多家企業聯合發行集合債券,以提升信用級別、降低發債成本等。三是加強互聯網金融的應用,通過舉辦相關專業講座等形式來提高城鎮創業者和中小企業的互聯網知識,爭取依托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金融融資,降低融資成本。四是鼓勵金融機構產品創新,在風險管控和收益合理測算的基礎上,開發針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服務產品并廣泛宣傳,做到供給有效、供需對接,從而豐富城鎮化金融支持手段。
三、小結
中國新型城鎮化是擴大國內需求的最大潛力,也是解決“三農”問題和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途徑,在中國經濟的發展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而當前應該充分發揮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功能,通過有效的金融支持方式,為實現人口城鎮化、產業城鎮化和空間城鎮化的提供足夠的金融保障。
參考文獻
[1]葉軍八.中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支持體系研究[J].金融經濟,2013,(16).
篇5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金融支持;金融體系
一、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的作用
(一)新型城鎮化的內涵
所謂新型城鎮化,是指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建設路子。新型城鎮化的“新”就是要由過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務等內涵為中心,真正使我們的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適宜人居之所。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而不是建高樓、建廣場。農村人口轉移不出來,不僅農業的規模效益出不來,擴大內需也無法實現。
(二)金融對新型城鎮化的作用
1. 城鎮工業化離不開金融支持。發達國家的實踐經驗證明,一個國家、地區城鎮化水平的高低與工業化的進程之間呈明顯的正相關性,這是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一項基本規律。美國著名經濟學家 H.錢納里(1970)在其著作《發展的形式》中強調:“城鎮化的初期必須由工業化來推動,當城鎮化率與工業化率逐漸接近到大約 13%的水平以后,城鎮化開始明顯加速并最終超越工業化水平。在工業化的后期,最顯著的特征是制造業在 GDP 中所占的比重逐漸下降,工業化對城鎮化的邊際貢獻逐漸趨近于零”。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不但沒有起到對農村工業化的有效支撐作用,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農村城鎮化的進程。因此,在今后及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提高對城鎮工業化和農業產業化的金融支持力度,將成為城鎮化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
2. 中小企業發展、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需要金融支持。目前,我國城鎮經濟的發展主要是依靠城鎮第二、第三產業中的中小企業,而城鎮中小企業的創立與發展需要大量的信貸資金支持。但是,近年來大量的研究結果表明,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是融資困難,融資難已成為制約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一塊“短板”。因此,今后城鎮經濟及城鎮中小企業發展水平的高低、發展速度的快慢主要取決于金融支持的力度。
3. 農民市民化過程中需要金融支持。當今,現代化的金融服務已經成為城市經濟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之一,使進城農民逐步學習和熟練運用各種金融工具,逐步提高他們的金融意識和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已成為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的重要任務。金融服務對促進進城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具有以下重要作用:金融支持可以滿足進城農民對消費信貸服務的需求;可以滿足進城農民對個人財產保險和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可以滿足進城農民在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等方面對銀行信貸資金的需求。
二、中國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機構服務與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不相稱
新型城鎮化建設離不開金融機構的支持。就金融部門自身發展情況看,對城鎮化建設的支持存在多重矛盾,支撐能力相對薄弱,可能成為制約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瓶頸。
1. 金融機構商業性與城鎮化建設公益性并存的矛盾。金融機構的首要屬性是商業性,依靠存貸差贏利生存。而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項目的公益性和社會效益要遠大于項目的贏利性和經濟效益。
2. 金融機構市場定位與城鎮化發展戰略并存的矛盾。以支持小城鎮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農業發展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機構,遠遠不能滿足城鎮化發展需求。而其他絕大部分金融機構的市場定位為城市市場,信貸營銷重點為大企業和優質項目,且多數金融機構沒有建立完善的城鎮化信貸操作制度和方案,配合城鎮化建設的專項貸款也較少。
3. 金融網點分布面窄與新型城鎮化建設面寬并存的矛盾。受資本逐利性影響,金融機構偏好在大中城市、主要城區設立營業網點,而在信用缺失、抵押擔保資源匱乏的農村地區營業網點極少,導致鄉鎮和農村地區長期處于金融服務鏈條的末端。
(二)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市場單一
我國金融市場以銀行業為主導,包括其他類型金融市場,如股票市場、債券市場、衍生品市場等,相對于銀行來說無論是規模上還是制度上都尚未發展成熟。新型城鎮化對于資金的需求有三大特點,即規模較小、成本較低、形式靈活多樣,這些特點銀行難以滿足(銀行以穩定的信貸為主營業務,偏好大額貸款,且成本較高)。因此,沒有多層次的金融市場,城鎮化所產生的金融服務需求也就難以滿足,進而制約新型城鎮化的發展。
(三)缺乏服務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工具
我國金融工具正朝著多元化方向發展,然而欠發達地區對于新式金融工具的利用遠遠落后于發達地區,我國城鎮和農村普遍盛行的融資方式依然是信貸融資。城鎮經濟和農村經濟各不相同,單一的金融工具無法滿足他們多樣化的需求,如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的金融工具還有債權融資、非銀行業金融機構出資、企業直接投資等方式,農業的產品加工、土地流轉、生產周期過渡等都需要以特定的金融工具為載體,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僅憑信貸融資是無法滿足的。
(四)有關新型城鎮化的金融制度不完善
我國金融制度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從金融領域來看,金融自由化有利于新型城鎮化的建設,而金融自由化與金融制度是相對立的,我國金融制度建設尚未完善,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金融自由化的發展。
三、完善金融支持中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與新型城鎮化相匹配的金融機構
當前金融同質化競爭日趨嚴重,就金融機構而言,要想在小城鎮建設進程中發揮積極作用,并分得“一杯羹”,關鍵在于找準定位、明晰方向。各類金融機構要研究找準各自的著力點和方向,既能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又能拓展市場空間。
(二)創新和拓寬成城鎮化建設中的金融市場
1. 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促進城鎮產業經濟轉型。銀行業主導的金融市場體系可以為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但卻不能從根本上改變企業落后的生產、經營和管理。組織能力缺失是制約城鎮中小規模企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沖破這一枷鎖的辦法是改變企業的屬性,實施股份制經營,打造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制度,最終實現上市融資的目標。而上市融資必須依托于資本市場,地方企業的發展水平和規模參差不齊,須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才能滿足城鎮地區眾多企業不同的上市需求。
2. 實施融資證券化策略。優化金融資產結構要想改變目前資本市場結構中間接融資比重偏大的局面,就必須抓住機會大力發展資本市場,逐步擴大證券化融資的份額。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可以借鑒國外城鎮化建設的融資經驗,嘗試實施以“基礎設施”為標的的資產證券化融資模式,通過施行“基礎設施”的資產證券化,一方面,可以利用這種新型融資方式從更多的籌資渠道中籌集到大量的資金,以有效解決城鎮化建設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建設者加快資金周轉速度,縮短投資項目的回收期,通過調整資本市場結構把投資項目的風險降到最低。
(三)拓展新城鎮建設中的金融產品空間
金融機構作用的發揮需要借助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金融業與城鎮化之間直接互動的主要載體。按照城鎮化的基本要求來分析,首先,金融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應只依賴高成本的信貸工具,增加政府財政負擔,應積極開發直接融資工具。
(四)完善新城鎮化建設中的金融制度措施
完善相關的金融制度,為新型城鎮化鋪平道路。相對于大都市來說,城鎮地區處于弱勢地位,制度的不平等往往會使城鎮地區成為被剝削的對象。我國金融制度存在的問題影響了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因此,完善金融制度是推進新型城鎮化所必須推行的對策措施。例如:(1)利率市場化改革與貼息政策并舉,支持新型城鎮化改革。(2)根據具體情況下放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信貸審批權。(3)適度開放民營金融市場,使民營資本有機會參與到新型城鎮化的建設中來。
四、結語
新型城鎮化是我國最大內需潛力之所在,也是我國未來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必將在新型城鎮化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如何完善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配套措施,用好、用活金融資源是當前迫切需要深入思考和準確把握的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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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關鍵詞:以人為核心;湖南;新型城鎮化;對策
近年來,湖南省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顯著成效,但城鎮化發展由速度型向質量型轉變的要求日益迫切。在新的形勢下,湖南城鎮化發展必須實現從重視“城”到聚焦“人”的根本轉變,積極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讓城鄉居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城鎮化發展成果。
一、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湖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大意義
湖南是我國重要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城鎮化發展一直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積極穩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對加快建設美麗富饒幸福新湖南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1.有利于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要加快人口城鎮化,盡可能地讓農業轉移人口實現就地城鎮化。這樣,必須優化人口和經濟的空間布局,努力構建湖南科學城鎮體系,實現城鄉統籌、區域之間的協調發展。此外,還必須加快破除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讓農業轉移人口能真正融入城鎮,促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是推動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的有力支撐。
2.有利于推動湖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城鎮化水平較低特別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低,是湖南城鎮化發展存在的突出問題。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進一步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會使更多農業轉移人口真正成為市民,穩定地在城鎮就業和生活,從而擴大城鎮消費群體,提升消費能力,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城鎮人口的增長和消費水平的提高,將進一步促進城鎮消費需求增長,刺激工農業和城鎮投資需求增加,為經濟發展提供持續動力。
3.有利于推動產業聚集和結構升級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提高城市發展的持續性、宜居性,可以吸引大量勞動力和生產要素向城鎮聚集,促進城鎮化與工業化協調發展,從而推動加工制造業的升級。此外,城鎮化進程中的人口集聚、生活方式變革與生活水平提高,將擴大生活需求與生產需求,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助推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4.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隨著湖南新型城鎮化建設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規模也不斷擴大,但有很大一部分農業轉移人口不能享受與城鎮居民同樣的公共服務,城鎮內部形成了新的二元結構矛盾,給社會和諧穩定帶來影響,不利于城鎮化健康發展。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加快戶籍人口城鎮化進程,不斷健全和完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體制機制,使農業轉移人口能真正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成為真正的“城市人”,顯然有利于化解城鎮內部二元結構矛盾,有利于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當前湖南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十二五”以來,湖南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新突破,進入加速發展時期,但在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中對“人”的重視還不夠,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滯后,一系列矛盾和問題也日益凸顯。其主要表現是:
1.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偏低
由于體制機制的障礙,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明顯滯后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需求,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50.89%,低于全國平均水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為23.9%,比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低近27個百分點。近年來,湖南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水平不高,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進程緩慢,近1000萬農村人口在城鎮居住就業但沒有落戶城鎮,沒有成為真正的城鎮居民。
2.人口城鎮化滯后于土地城鎮化
2010—2015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擴大迅速,超過100%,人口城鎮化的速度明顯滯后于土地城鎮化,只增長了21.33%。值得特別引起注意的是,土地城鎮化得到快速提升,但城鎮對農業轉移人口吸納能力不僅沒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2015年全省規模以上企業數量和在崗職工人數相比2011年分別下降了32.86%和18.28%。
3.沒有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湖南目前3451.88萬城鎮人口中,有1000多萬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未真正融入城鎮,實現市民化,沒有平等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內部出現新的二元結構矛盾,制約了城鎮消費需求,影響了城鎮化發展水平和質量提升,給社會和諧穩定帶來不安定因素。
4.城鎮產業基礎薄弱
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還不夠,沒有做到促進城鎮發展與產業支撐、就業轉移和人口集聚相統一,沒有把城鎮的發展建立在產業支撐基礎上,產城融合度不高,產業布局不合理,產業集聚度不夠,產業結構不夠優化,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做強城鎮的產業基礎薄弱。
5.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
目前依然還存在的城鄉分割的戶籍管理制度、土地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向城市傾斜的財稅金融政策等,依然較為嚴重地影響和阻礙著湖南城鎮化發展進程,制約著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阻遏城鄉一體化發展。
三、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湖南新型城鎮化建設對策建議
當前湖南城鎮化發展已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為最迫切的任務,轉變城鎮化發展方式,深入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成為最重要的時代要求。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寬城鎮落戶限制,著力解決好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問題
要積極調整人口遷移政策,關鍵是逐步放寬城鎮落戶限制,著力解決已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問題。基本做法是實行總體寬松、差別引導的城鎮落戶政策,要堅持以中小城市為主要遷入地,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條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放寬長株潭三市間的遷移落戶條件。同時要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要由現行的戶籍登記逐步過渡到人口登記,根據就業基礎、居住年限等條件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為農業轉移人口公平有序落戶城鎮提供階梯式政策通道。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要堅持存量優先、合理引導增量的原則,對已進城的本地區常住人口落戶問題要優先解決,對那些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適應城鎮產業需求和市場競爭環境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要優先解決,形成公平合理的戶籍管理政策導向。
2.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使農業轉移人口和城鎮居民共享城鎮發展成果
要按照共享發展理念,推行居住證制度,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全覆蓋,有效破解城鎮內部依然明顯存在的二元結構矛盾。要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要使農民工子女能就地就近接受義務教育。要完善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升城鎮吸納就業的能力,穩定和擴大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創業渠道。要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能全面覆蓋到農民工及隨遷家屬。要改善農業轉移人口基本醫療衛生條件,將農業轉移人口及其隨遷家屬納入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納入職業病和大病醫療救助范圍。要拓寬住房保障渠道,逐步把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
3.強化政府責任,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加快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機制
要加快構建政府主導、成本共擔、協同推進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一是建立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巨大,必須由政府、企業、個人共同承擔,政府要承擔提供城鎮公共服務和推進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公共成本。企業要承擔在本單位工作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保障成本,依法為他們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農業轉移人口要提升融入城市社會能力,承擔自己融入城市社會成本,積極參與和爭取享受各類公共服務。二是完善農業轉移人口社會參與機制。積極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單位、融入社區、融入社會,引導他們主動參加黨團組織、工會、志愿者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鼓勵他們參與社區公共活動、建設和管理。三是建立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機制。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財政轉移支付測算分配要由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擴展,以常住人口作為財政分成和轉移支付的依據,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鎮的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予以較多支持。四是探索農業轉移人口“三權”有效實現與進城落戶的聯動機制。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加快完善多種形式的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探索農業轉移人口集體收益分配權的有效實現形式,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探索農業轉移人口對“三權”的自愿、有償退出和再開發利用機制,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
4.夯實城鎮發展的產業支撐,促進產城融合,把實現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在提供穩定就業的基礎上
要按照資源集約利用、功能集合構建、要素集中配套的要求,著力推動產業與城鎮發展同步規劃、協調發展,實現產城融合。一是夯實產業基礎。要做大做強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文化創意等支柱產業,做精做專生物、信息、新能源等先導產業,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競爭力。要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提高城鎮對勞動力的吸納消化能力。二是優化產業布局。要引導大中小城市產業錯位發展,充分挖掘各地產業比較優勢,推動城鎮與城鎮之間資源相對集聚、功能配套布局、錯位互補發展。要以園區為平臺促進產業集群發展,打造一批規模大、關聯性強、集約化水平高的產業集群。三是促進產城融合。要科學規劃產業園區布局,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和工業園區集聚,完善城鎮功能分區,推進產城融合,實現城鎮發展與產業布局有效銜接和同步協調。
5.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完善城鎮功能,提升城鎮品質,著力建設宜居宜業現代城鎮
篇7
城鎮化金融支持灰色關聯度分析模型時間序列計量經濟模型
黨的十提出了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新型城鎮化建設道路。新型城鎮化建設堅持以人為本,是有中國特色的,將四化同步、優化布局、生態文明以及文化傳承相結合的城鎮化建設道路。相比較于以往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把重點放在協調與可持續性上,更強調經濟發展而不是經濟增長。金融在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體制中日漸成為其核心與樞紐,各個行業的發展離不開金融業的支持。城鎮化建設產生的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等需求可通過提供金融支持來實現。
一、問題的提出
在合肥市的城鎮化進程中,非農業人口由2007年年的207.73萬人增加到2014年的270萬人;產業結構方面,2015年合肥市第三產業對GDP增長的貢獻率為40.2%,相比以前年份有較大的增長,但同時期全國平均水平為50.5%,合肥市仍有差距。合肥經濟年來發展迅速,金融業的發展也呈現出穩健的態勢。金融業資產增加值對全市GDP的貢獻率逐漸增大,對于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日漸凸顯,可以推斷金融業對于合肥市的城鎮化建設存在著一定的促進作用。而具體這種作用體現在哪個方面,需要通過定性與定量分析得出結論,研究該問題將對推進合肥市城鎮化建設產生重大意義。
二、文獻綜述
關于金融支持對城鎮化建設的作用,我國有不少學者對其做出了分析。伍艷(2005)對我國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率的現象進行了探究,分析其原因為城鎮化進程中金融抑制的存在;黃勇,謝朝華(2008)通過建設 VAR模型,得出促進城鎮化的直接原因是銀行貸款的增加的結論,但金融部門對城鎮化建設資金需求的興趣不濃,為了推進城鎮化的建設,金融支持是關鍵;陳元(2010)對開發性金融的發展是否推進城鎮化進行了探究,實證分析結果得出產業結構憂化以及基礎設施建設等城鎮化發展指標與開發性金融指標之間存在很強的相關性,并通過格蘭杰因果檢驗發現開發性金融發展與城鎮化推進之間存在一定的的因果關系;李舟(2014)著眼于農村城鎮化建設,研究了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其產生原因,認為金融創新在城鎮化建設中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提出了相應的創新路徑。各種實證結果均能證明金融支持能推動城鎮化建設,但具體到某個城市時,金融支持的影響機制會因該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因此對于合肥市的研究是有意義的。
三、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實證分析
(一)指標選取與數據說明
1、衡量金融發展的指標
(1)金融規模:金融規模的大小直接體現為銀行金融資產的數額,可以使用金融相關率FIR來衡量。其中FIR為全年存貸總額占GDP的比重。
(2)金融結構:本文用直接融資額(包括股票籌資額以及債券發行額)占資產總額的比重FS來表示金融結構
(3)金融效率:金融效率的一個重要質變表現為儲蓄-投資轉化率,可以采用儲蓄轉化率DLR來衡量金融效率。
2、衡量城鎮化建設的指標
(1)城鎮化率:城鎮化率是衡量城鎮化建設最為直接的指標,采用合肥市非農人口數占總人口數的比值UR來表示。
(2)產業化率:城鎮化對地區產業的影響表現為產業結構的變動,采用第二、三產業生產總值占全市GDP的比重IR來反映產業化率。
3、數據來源及說明
以上衡量金融發展與城鎮化建設的指標所需要的數據均搜集于《合肥統計年鑒》、《中國金融年鑒》以及合肥市統計局網站、合肥統計信息公眾網。其中涉及到價格的數據,如全年存貸總額,第二、第三產業生產總值等指標數據,均已用以1978年為基期的價格指數進行了相應的調整。
(二)實證分析
1、灰色關聯分析模型
根據經驗以及對數據的觀測,城鎮化建設水平各項指標與金融支持各項指標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灰色關聯度是各指標間關系的量化,建立灰色關聯分析模型,更深層次探究金融支持對新型城鎮化進程的影響機制。
根據以上計算原理,運用MATLAB軟件得出城鎮化指標UR、IR分別與金融支持指標FIR、FS、DLR這三個指標之間的灰色關聯度,如表1所示:從得出的各項灰色關聯度數值可以看出,FIR、FS、DLR與UR、IR之間的關聯程度有所差異,為了得出金融支持對城鎮化建設影響的具體關系式,對時間序列數據進行回歸。
3、時間序列計量經濟模型
(1)單位根檢驗。數據平穩是建立時間序列計量模型的前提,目的是避免“偽回歸”致使結果失去意義。運用EVIEWS軟件對各項指標數據進行單位根檢驗,表2中為檢驗結果。各項指標數據在水平上均不呈現平穩狀態,但二階差分均通過檢驗,即二階差分均不存在單位根,呈現二階單整狀態。
(2)E-G兩步協整檢驗
在各個時間序列變量均平穩的基礎上,分別以城鎮化建設指標UR、IR為被解釋變量,金融支持指標FIR、FS、DLR為解釋變量進行OLS回歸,得到兩個多元回歸方程。對UR與FIR、FS、DLR間的回歸方程殘差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得到的統計量值為-2.9658,小于1%置信水平臨界值-2.7057。
對IR與FIR、FS、DLR間的回歸方程殘差序列進行單位根檢驗,得到的統計量值為-3.2376,小于1%置信水平臨界值-2.7057。
以上兩方程各變量之間具有協整關系,在長期內趨于平衡狀態。
四、結論及政策建議
(一)模型結果分析
從灰色關聯度分析模型的結果中可以看出,合肥市金融規模、金融結構、金融效率與城鎮化率以及產業化率之間均存在著較強的關聯,尤其是金融結構對產業化率的影響,甚至達到了0.9以上。這是因為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對資金投入的要求較高,在一定的金融規模條件下,合理的金融結構使得各產業能有效獲取資金,推動產業發展及結構升級。由于選取的衡量金融效率的指標為儲蓄轉化率DLR,則可得出DLR對產業化水平產生的影響為負向。關于城鎮化率,金融規模及效率相比較于其結構而言產生影響的更大,金融結構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產業發展方面。
根據建立的城鎮化率、產業化率的回歸模型,金融支持各項指標與兩者間的關系均呈現長期均衡狀態,這說明金融支持確實能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從金融支持指標的影響系數看,在長期內,金融規模與金融結構對城鎮化水平都存在較顯著的影響,金融效率的作用相對較小。同時,這一結果也驗證了灰色關聯度模型的分析結果的可靠性。
(二)政策建議
隨著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金融已成為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新型城鎮化建設“以人為本”,旨在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穩定發展。將金融支持引入新型城鎮化建設將推動其進程,提高其質量。基于以上建立的灰色關聯度分析模型以及時間序列計量經濟模型得出的結論分析,提出以下對策。
1、擴大金融規模,加大基礎設施資金投入
基礎設施建設是城鎮化建設的一大動力。城鄉協調可持續作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本質,不僅要求大量信貸基金投入,同時要求妥善解決進程務工農民的崗位問題、醫保完善程度問題以及城鎮人口的教育問題等僅依靠國家財政支持與間接融資不能同步實現人口、產業以及空間城鎮化。擴大金融規模,如在農村地區實行優惠的信貸政策,打破農村信用社的壟斷,吸引城市金融資源向其延伸。實行聯合自然人貸款制度,鼓勵鄉鎮企業發展,避免農村資金外流,縮小城鄉差距。
2、調整金融支持結構,發展多元化融資模式
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以及股份制商業銀行貸款是合肥市城鎮化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資金調度的靈活性不足,而借助不同類型融資平臺的多元化融資模式,如信托、P2P、資產支持證券化等,市場機制引導下減少對銀行直接融資的依賴,避免融資渠道的單一性,在金融規模擴大的基礎上優化金融支持結構,推動新型城鎮化進程。
3、完善金融制度,加強金融監管,提高金融支持效率
金融制度的完善以及金融監管的加強是金融支持效率的保證。在制度方面,僅實現利率市場化仍有不足。合肥市農村及欠發達小城鎮的發展水平仍處于較低狀態,在合理的利率水平前提下實現貼息政策,對其發展具有重大意義。這些地區金融業規模較小,結構缺乏完善,穩定的金融環境對提高其金融支持效率尤為重要。因此在制度完善的同時,金融監管機構需要出臺相應的措施對抗潛在的金融風險。參考文獻:
[1]郭艷艷.安徽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績效的實證分析[J].淮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04):60-64.
[2]陳元.開發性金融與中國城市化發展[J].經濟研究,2010(07):4-14.
[3]李舟.我國農村城鎮化建設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原因及對策[J].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4(3):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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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城市發展新區 永川區 困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及三中全會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指引,重慶市委提出的城市發展新區規劃的戰略部署,深入了解和準確把握我區城鎮化建設現狀、查找存在的困境和原因,以便找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出路,全面推動永川經濟社會發展,區委黨校課題組深入實地考察、查閱相關資料、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歸納總結,形成此調研報告。
一、永川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踐現狀及困境分析
(一)基本情況
城鎮化率方面:目前,永川區的城鎮化率已達63.26%,較去年的61.78%,增幅達1.48%。在國際上,30%――70%的城鎮化率是一個快速推進的時期,30%―50%是一個加快推進的時期,50%―70%是一個減速推進的時期。現今我區城鎮化率已過50%的拐點,達到63.26%,說明我區城鎮化水平進入減速推進時期,應注重查找其暴露出的各方面矛盾和問題,健康推進城鎮化水平。
城區面積和人口方面:根據區建委2014年關于城鎮化建設方面的統計,我區城區面積已達61.68平方公里,兩年拓展中心城區面積9.68平方公里。目前,永川區常住人口110余萬人,城鎮人口已達66.96萬人,較之去年增加1.5萬人。2014年區委區政府結合實際制定了“雙八十”大城市的目標。說明我區在城鎮化建設方面還有一定的發展空間,還需要繼續積極穩妥的推進城鎮化發展水平。
(二)永川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實踐困境
雖然中央已經對城鎮化的發展戰略進行多次明確提出,核心是要解決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問題,增加農民的收入,提高人與自然、社會三者之間的和諧程度。但仍有部分人錯誤或較為直觀性的認為城鎮化只是在身份上農民轉變為市民,在規劃建設上大量增加城市建設用地,忽視了現階段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淡化了市場經濟在城鎮化建設中的推動作用,以至于產生了很多偏離城鎮化的問題。
1.進程務工人員與城鎮人享受公共服務不對等。當前永川區城市人口已達66.96萬人,其中職業教育學生占了10余萬人,占城區人口的%,進程務工人員占了6萬余人,占城區人口的%。在座談中了解到,雖然這6萬余人長期在城鎮工作和生活,卻不能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子女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等基本的公共服務,處于所謂的“半市民化狀態”,即未能真正的融入到城區的社會、制度和文化系統,由此引發的各種社會矛盾就日益突出。
2.城鄉用地制度緊張加劇征地矛盾。推進城鎮化水平勢必要占用和開發更多的土地,且我區多丘陵和山地,在土地使用上存在建設用地指標緊,辦理土地使用手續繁瑣,耗時過長。再加上近些年,大量的征用土地、蓋高樓、修道路,致使土地的城鎮化遠遠大于人口的城鎮化。一是城鎮化目前僅局限于“要地不要人”、“要人手不要人口”的模式,不利于發揮城鎮化建設的根本就是人的城鎮化。二是被征地農民不能平等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城鎮發展依賴于低價征用土地,政府利用土地出讓金收益作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開發商則獲取土地增值收益,獲取巨額利潤,而擁有土地所有權的農民,因不具備土地開發權而不能平等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1]。三是大量的征用土地荒廢,造成資源的浪費。也就必然會導致城市用地的粗放利用,加劇征地的社會矛盾。
3.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短缺。目前,永川區的道路交通、給排水和城市環境綜合治理等項目遠遠落后于城區的發展,居民生活區的改造遠遠低于新城區的建設,致使新老城區的差距越拉越大。一是據初步預算,永川區實現“中心城區-鎮/功能組團”城鎮體系,每平方公里需投資約4億多元,今后3年全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資400余億元,資金壓力巨大。二是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尤其是污水、供熱管網和垃圾處理等主要設施不配套,加上運行資金短缺,影響了污水、垃圾等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影響了城鎮人居環境。
4.工業化和城鎮化產生的環境問題繼續加大。在去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的要求。我們的城市長期注重綠化、景觀等表面,存在著重地上輕地下、重平時輕突發的問題。一是城區水的問題比較突出。暴雨來臨時,平日表面靚麗的城市不堪一擊,立成澤國。還有依山城市的洪水和地質災害頻率加大;城市的水體渾濁、水質惡化,河流黑臭、水華浮萍;水體和周邊的生物種類減少,生態系統退化,城市水體的服務功能和資源價值下降等等問題。二是工業生產、交通運輸和日常生活所消耗的自然能資源以及排放廢棄物的數量,超過了自然環境的凈化能力,生態系統受到嚴重破壞。
二、以城市發展新區功能為指導永川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路徑啟示
(一)完善基礎保障,全力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
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本”的城鎮化,是人的城鎮化而不是土地的城鎮化。基于此,我們必須以重慶市委四屆三次全會科學劃分了五大功能區為契機,完善永川區的基礎保障,全力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
第一,要抓好農民轉市民人的素質的提升,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人文基礎。從制度上保證、政策上支持、內容上創新、建立農民工培訓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升農民工技能水平,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基礎保障。
第二,抓好經濟發展,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物質基礎。
第三,抓好市政基礎建設,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提供環境基礎。
第四,抓好責任落實,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奠定保障基礎。
(二)改變用地方式,注重生態城市建設
新時期,中央要求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節約用地,集約用地,避免“攤大餅”式的以土地為代價式的城鎮擴張,為此要求我區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要改變我們現有在土地利用方面不合理的開發。同時要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把生態文明理念和原則全面融入城鎮化全過程。
1.對城市環境進行科學的總體規劃。以當地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以自然規律為準則,以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統籌優化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空間布局。
2.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推進安全飲水、污水、垃圾處理、環境應急等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消除城市發展帶來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在基本民生、環境安全和生態享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3.注重水污染綜合防治和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設。統籌考慮區域內各地區環境基本公共服務的需求和標準,建立區域協調工作機制,對規劃、投資、監測、監管、評估等進行統一部署;同時對區域的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情況進行定期評估,及時解決制約區域協調發展的不平衡因素,以均等化促進城鎮群共同發展。
(三)借助社會資本,解決城鎮化建設資金短板
新型城鎮化,將成為我區未來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之一,為解決新型城鎮化建設中資金短缺的問題,我們除了依靠政府投入、土地財政及銀行貸款等傳統渠道以外,我們還應從以下三個方面解決資金短板。
一是完善相關的政策吸引力度,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到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中來。二是樹立以政府為主導,以多元投資為主體的城市經營理念。讓更多有限責任主體按照市場規律參與城市建設,實現收益與風險共擔的理念。三是大力發展機構投資者及中介機構,培育良好的社會資本參與城鎮化建設的生態環境。
(四)通過產業支撐,加快城鄉統籌力度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龐大的系統工程,產業是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支撐,城鎮化建設進程中要優先發展產業。只有產業發展了,有了經濟基礎,才能解決農民就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才能吸引人,留住人。
1.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一是注重一體化設計,加強職業教育和城鎮化的同步良性發展,瞄準經濟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傾向于互聯網、生命科學、智能機器人等專業設置學科體系;二是瞄準永川“三大愿景”,圍繞“園區”和“城區”兩大文章,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城市建設管理人才培養的提檔升級。
2.實現工業化與城鎮化的良性互動。一是根據我區自身特點、區位特征和產業基礎充分挖掘比較優勢,側重于某一產業,進行錯位發展;二是加強對工業園區的分層分類別指導扶持,不斷完善基礎設施,構建項目落戶、企業集中、產業集聚的平臺體系。
3.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一是重點發展旅游休閑產業、商貿和現代物流業、文化教育和房地產業,改善人居環境;二是積極發展信息服務、現代物流、廣告營銷、技術咨詢等新興服務業,拓寬服務領域和擴大服務總量。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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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在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地位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城鎮化進程明顯加速,幾乎是世界城市化同期進程速度的兩倍。但是,相比發達國家,中國城鎮化程度總體上仍然比較落后,2000年~2014年,我國城鎮化率由36.2%提高至54.77%。根據預測,2020年中國城鎮化率將達到60.34%,屆時全國將有8.37億人生活在城鎮中。每位農民成為市民,國家和政府都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予以支持,這部分投資將占未來幾年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1/10左右。另外,每年增加的城鎮居民也將帶來數萬億元的市場需求。
2 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和挑戰
2.1資金來源不足,金融支持手段單一
雖然目前我國城鎮化建設成果頗豐,但資金來源不足,金融支持手段單一等問題已成為重大隱患。城鎮化建設對基礎設施、城鎮承載能力配套設施及農業生產現代化等方面的要求,均需要大量的資金,我國各級政府均不同程度地提供支持,但還遠遠不能滿足需求。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仍未形成適應新型城鎮化資金需求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
我國城鎮化的資金大部分來源于國內外各大銀行的信貸,融資部分有限,而且來源于融資的資金,間接融資的比例相對較大。
2.2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支持的力度不大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一項持久而復雜的工程。基礎設施及城鎮承載能力配套設施等項目資金占用量大,建設周期較長,并且不屬于盈利項目,如果國家政策和財政補貼制度不完善,就很難保證按時還款,因此基于以上原因,眾多金融機構不愿意為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項目貸款,以避免貸款帶來的高風險。
2.3金融體系薄弱,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低
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周期長,資金的需求量大,對效率要求高,而且需求時間上不規則,因此,獲得一個完善健全且服務意識和能力兼備的金融服務體系的支持顯得尤其重要。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在我國這樣一套成熟有效的金融體系顯然還沒有建立起來,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水平依然沒有得到顯著改善。
一方面,我國農村的金融機構網點較少,覆蓋不均勻,不能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需求;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的結構構成比較單一,以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村鎮銀行為主。
農村經濟有其不同于城市經濟的特點,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也有其自身的特點,將城市的金融管理方法和金融產品不加處理地移植到農村,必然會出現“水土不服”的現象。金融機構對適應農村需求的服務和產品開發仍有待提高,農村金融服務多樣性不足問題較為突出。
3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金融支持的建議
3.1金融機構應該有選擇地對新型城鎮化的關鍵領域進行投資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一項長期并且潛力巨大的歷史任務,對我國經濟活動的發展導向影響深遠。目前,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正面臨轉型,以物質文明為核心的城鎮化已經越來越難以滿足人們的需求,以人為本是未來的發展方向。很多發展前景良好的領域急需注入大量資本,對于金融機構來說,這是一個富有吸引力的機遇。這些關鍵領域包括:
第一,健康管理領域。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和社會管理的規范化,人們的生活壓力日益增加,尤其是生活在大中城市的中青年人群,生活節奏快,工作強度高,精神壓力大,長期處于亞健康狀態。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不斷推進,城鎮人口大量增加,經濟迅速發展,城鎮居民患多種疾病的情況日趨嚴重,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身體健康的重要性,并愿意為健康投資。因此,專業健身、健康管理咨詢、戶外運動等領域投資潛力巨大。
第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從我國過去的政策來看,環境保護并不是一個新課題,也不是一個在概念上創新的投資領域。然而,經濟的發展和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致使人民賴以生存的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人們比過去任何一個時期都更加關注環境污染對健康的影響,同時,信息技術的發展使人們更容易了解環境污染的危害,因此,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將蓬勃發展,成為新的投資熱點。
第三,移動互聯網領域。2014年,中國移動互聯網用戶達8.75億,較前一年增加了7000萬,手機網民占網民總數超80%,智能手機優勢明顯,超過個人電腦成為最普及的信息終端。新型城鎮化建設所大力推行的各項信息化管理項目將成為新一輪投資的主要關注點。
3.2建立新型城鎮化建設專款專用機制
新型城鎮化建設帶來富有吸引力的機會的同時,也存在巨大的投資風險,無論對政府還是金融機構,面對風險時極端保守和極端冒進的態度都不利于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因此,政府和金融機構需在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投資,專款專用,統籌安排,共擔風險,破解基礎設施建設周期長、收益、融資難等問題。
3.3重視金融產品的創新性和適應性
新型城鎮化建設對房屋、教育、生活耐用消費品等提出了新要求,傳統金融產品提供的品種和服務越來越難以滿足人們多樣化的需求。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的前提是深入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地區開展市場調查,并進行嚴謹的數據分析,據此開發一些有針對性和開創性的金融新產品,并在投入使用后追蹤調查,及時跟進市場反饋,并調整金融產品的品類和組合,使其更能夠滿足市場需求。
3.4完善現有金融體系,提高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水平
在新型城鎮化建設過程中,農民經濟生活受到巨大影響,對金融產品的需求達到一個新高峰。因此,完善現有金融體系,改進城鎮金融服務體系,是一項必須及時完成的任務。各金融服務機構應增加農村地區營業網點的數量和輻射范圍,改善人力資源配置,提高農村地區金融從業者的整體素質,提高服務水平,將更多的金融產品引入農村和小城鎮地區,以滿足人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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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型城鎮化;物流;發展措施
[DOI]10.13939/ki.zgsc.2015.11.010
隨著城鎮的快速發展和各項社會改革不斷深化,推進城鎮化的政策環境已經基本具備,但推動城鎮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城鎮建設的諸多方面[1]。目前湖北省城鎮化的條件也已漸成熟。
1 新型城鎮化的內涵
十報告明確提出: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2]。新型城鎮化是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要改變由過去片面追求城市規模和經濟效益的發展模式,新型城鎮化應該提升城市功能,促進城市群、城鄉一體化。
發展新型城鎮化可以從物流資源入手,強化物流支撐作用。物流對城鎮化的作用主要體現在:①作為第三產業,物流服務業對城市商貿、電子商務、工業企業具有很好的支撐作用,從社會流通角度來看可以有效地降低社會交易成本。②對城市經濟貢獻大。根據《2014年武漢市政府工作報告》,2013年湖北省武漢市社會物流總額突破2.2萬億元,比2010年增長了48%。③城市物流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運輸能力和配送能力。④物流的發展有利于湖北省全國性和區域性物流節點城市的相互支撐。
2 湖北省新型城鎮化的現狀
2.1 城鎮人口比重增長加快
根據湖北統計年鑒數據,湖北省城鎮人口所占比重由2009年的46.00%上升到2013年的54.51%,城鎮人口比重不斷增加,鄉村人口比例整體上減少。這說明了湖北省城鎮化發展速度加快。
2.2 產業發展促進城鎮建設
全省的城鎮化發展滯后于工業發展,制約了城鎮的擴張和城鎮功能的形成和發揮。2014年前三季度湖北省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8874.15億元。目前工業化帶動城鎮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例如通過“兩圈一帶”區域產業輻射和擴散效應,助推了武漢城市圈及其周邊地域城鎮化發展。
2.3 城鎮發展規劃較為合理
城鎮布局充分考慮到了湖北省城鎮化發展規劃要求,突出了“一主兩副”,武漢成為中部地區湖北省的中心城市,襄陽、宜昌兩個省域副中心城市進一步擴大了規模,完善城市功能,增強區域輻射力和競爭力,逐步發展成為區域核心城市[3]。在中小城市發展方面,湖北擇優培育地區重點鎮,引導城鎮特色發展。2011年被定為湖北省重點特色鎮的襄陽黃集鎮已初步形成以外向型企業為龍頭,以高新技術產業為支柱,以副食品加工為基礎的多層次工業體系,是鄂西北地區鄉鎮企業發達的重點鄉鎮之一。
2.4 新型城鎮化物流資源優勢明顯
湖北省交通區位優勢明顯,將發展輻射全國的中部商貿流通中心、物資集散中心和物流信息中心。在城鎮化建設中,湖北省基本形成城鄉交通一體化格局[4]。湖北重點建設武漢新港陽邏物流園、武漢天河空港物流園、襄陽現代綜合物流園、襄陽余家湖能源化工物流園、宜昌花艷綜合物流園、云池物流園等物流園區,這些物流園區進一步推動了城鎮化發展。
3 湖北省新型城鎮化存在的問題
3.1 城鎮規劃不合理
城鎮化規劃制定與實施缺乏整體性和前瞻性,各地的城鎮在建設方面出現趨同的現象,沒有發揮出自己的特色。無論是大城市還是小城鎮在規劃方面都存在著較多的問題。例如,大城市因其“城市病”無法將已聚集的資源優勢發揮出來,發展受到制約;小城鎮全省各異,分布廣闊,小城鎮發展水平低。武漢市區位優勢明顯,但是核心經濟的集聚效應缺乏導致了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城鎮化規劃不合理還表現在部分城鎮片面追求經濟發展,忽視城鎮建設[5]。
3.2 城鎮資源利用率低
土地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湖北很多城市土地資源粗放式利用,加劇了城鎮發展的用地矛盾。一些城鎮的土地閑置率甚至高達50%以上。土地資源利用率低反映了城鎮化發展存在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和土地配置的不經濟。另外,在城鎮化過程中,包括物流行業在內的農民工進城后卻不能落戶定居與過多地享受城市福利,不能享受培訓和學習的機會,農民的總體素質與農民市民化的要求不相適應,從而影響城鎮化率的提高。
3.3 城鎮化率較高但發展不均衡
據中國統計年鑒,2011年全省城鎮化率51.83%,除了東部沿海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和四個直轄市以外,湖北省城鎮化率要高于其他省份。從城鎮化水平的分布情況來看,城鎮化率45%以上的縣市只有20個,而超過半數地區的城鎮化率在35%以下。湖北省城鎮化主要聚集在武漢周邊地區以及“襄荊宜”高速公路為軸的地段中心城市周圍,武漢市城鎮化率達到66.09%,遠遠高于其他市縣,宜昌市和襄樊市的城鎮化率分別為44.5%和46.7%,鄂西山區尤其是恩施地區、鄂東北大別山區城鎮化水平明顯偏低,平均在20%以下。湖北省城鎮化率呈現不均衡性。
3.4 城鎮化質量不高
城鎮化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不是簡單的農民戶口變市民戶口,城鎮規模和數量擴大。城鎮化應該依靠的是地區產業的發展、合理的經濟結構調整、不斷推進的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功能的完善等。目前我國的城鎮化率是按城鎮常住人口統計的,其中不包括大部分沒有常住人口資格的農民工。湖北省城市服務功能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城市生活與城市文明的積淀還不夠好。
3.5 物流基礎設施投入不足
湖北省第三產業發展相對滯后,城市基礎設施滯后于城鎮化發展水平。城市物流資源要素指的是開展物流活動所需要的資源,主要是物流網絡中的運輸資源、儲存資源,突出的表現是城市道路交通及相關設施設備等線路資源,交通中轉設施、城市貨運道路樞紐、城市貨運樞紐、配送中心、物流園區等物流節點資源。城市物流在促進地區行業發展的作用還沒有發揮出來。現有物流企業整體實力不強進一步制約著城市物流服務水平的廣度與深度。
4 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措施
4.1 科學制定城鎮規劃并嚴格實施
新型城鎮化建設規劃要具備整體性、可擴展性,易操作性。強化對城鎮發展的協調控制,解決好城市發展的土地資源利用、公共服務體系、城鄉統籌發展等問題,切實解決城鎮群設施共建、資源共享、環境共保問題。新型城鎮規劃要同物流規劃結合起來,物流規劃要與城市自然資源稟賦狀況、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結構與地域結構、輻射半徑與布局條件、勞動力素質和技能、市場化程度、交通方面等方面結合起來,最終達到有利于該區域物流改善,有利于城市物流體系的形成的目的。避免出現重復建設、資源浪費或因不合理規劃造成城鎮發展的“瓶頸”問題。
4.2 提高城鎮資源利用率
物流園區有利于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部分中小城市物流園區和經濟開發區盲目建設、缺乏全局性統籌考慮。物流園區要明確發展定位以及盈利模式,要能夠與城市建設規劃、行業資源配置等統籌規劃,避免物流資源閑置、資源利用不平衡等現象。在農民工方面,要不斷完善針對農民工問題的政策體系。解決農民進城后的安身、就業、生活問題,確保經濟區域和行業有高層次的人力資源,這將能夠推動城鎮化的進程。
4.3 加快物流示范縣建設
物流具有較強的集聚和整合能力,以物流產業為特色發展功能完善的小城市,不僅可以提高縣域經濟實力,提高各縣域城鎮的城鎮化率,更在未來發展中能夠平衡地區發展和縮短與較大城市之間的差距,對縣域城鎮化發展起到樣板和示范的作用。例如,河北霸州市勝芳鎮不僅是全國有名的“家具之鄉”,還是一個“鋼鐵重鎮”,大小企業5000余家。物流產業在促進行業發展、活躍地方經濟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應。
4.4 打造物流型特色城鎮
城市內的一些中小城鎮具有良好的基礎條件,政府和相關應支持和鼓勵在條件適宜的城郊地區嘗試構建各類特色城鎮。如武漢的花山生態新城建設,依托該地區的港口條件、產業優勢及生態資源,打造武漢新港江南核心港區。2000年以來,湖北省荊州市郢城鎮在《關于支持郢城集鎮建設開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指導下,由大力發展農業帶來了巨大的物流市場,借助于便捷的物流基礎設施,使得城市建設有很大的改變。郢城鎮以商貿物流業為特色,不但有利于招商引資,而且為新型城鎮化的跨越式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5 進一步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發展越來越呈現群聚化、市場化、國際化的趨勢,應該合理規劃大城市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和建設以城市為中心的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是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城鎮的物流設施和基礎建設齊全,流通體制健全,消費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相對發達,要促進城鎮發展就要使城鎮能夠合理地組織生產與流通,其中物流設施設備對城鎮的產業起到很好的支撐作用。同樣城鎮化水平也是物流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基礎,城鎮化能夠促進物流產業的發展,促進物流與農業、工業、服務等其他產業的協調發展。
5 結 論
本文從城鎮化和物流支撐角度來論述新型城鎮化以及物流對新型城鎮化的影響,從物流角度找出解決城鎮化問題的措施。新型城鎮化進一步發展還需要政府在政策和制度上的保障,我們期待著在物流的推動下湖北省新型城鎮化進程有更大的飛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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