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意見

時間:2022-03-29 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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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意見

一、充分認識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大意義

城市公共交通是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由我國土地資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眾收入水平總體不高這樣的基本國情所決定的。各級政府、部門要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總理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國實際的城市發展和交通發展的正確戰略思想”的指示精神,提高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和“公交優先”就是“人民大眾優先”的重要性的認識。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實施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戰略,切實加強領導、管理和監督。進一步營造有利于城市公共交通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社會氛圍,促進城市公共交通與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充分發揮規劃的調控保障作用

城市公共交通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要以科學配置和利用交通資源為目標,建立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城市發展和土地配置模式,保證城市交通規劃與城市總體布局和人口、產業分布相協調,重點確定公共交通結構、線網分布、場站布局、用地規模、建設計劃。同時,《*中心城區城市綜合交通系統規劃》、《*中心城區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中心城區城市交通管理規劃》編制完成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后,要保證其嚴肅性和穩定性,認真組織實施,并定期進行監督檢查。

三、加大投入,進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

(一)從規劃建設管理的源頭上,保障公交場站和配套設施建設的規范與完善。政府相關部門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的要求,把公共交通場站與配套設施納入城市的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計劃,對公交客運場站設施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公共交通場站作為新建居住小區、開發區、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等工程項目配套建設的一項必需內容,實行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經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場站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對符合公共交通車輛通行條件的居住區,應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及相應站點。在市區設置公交專用道的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設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點、候車亭等設施。按照“滿足群眾要求,不干擾正常通行”的原則,合理規劃、科學設置單位通勤車和出租汽車??奎c。新建主干道必須同步設置港灣式公交車站;新建住宅小區、城市道路必須配套完善公交設施,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公交場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的項目不予審批,不予驗收。

(二)加快城市公共汽車換乘樞紐站和公共交通中心場站的建設。我市嚴重缺乏作為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關鍵環節的公交換乘樞紐和公交中心場站,政府相關部門和公交企業要以城市總體規劃和公共交通專項規劃為導向,從宏觀和長遠發展上定位,規劃建設具有現代功能的公共汽車中心樞紐場站,切實發揮其對周邊公共交通服務區域的輻射覆蓋作用,為我市公共交通科學持續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三)提高公交科技含量,建設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統。公交企業要積極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公共交通系統。以信息化為基礎,實現乘客、車輛、場站設施以及交通環境等各要素之間的良性互動,通過建立乘客服務信息系統和智能終端信息網絡,最大限度地方便乘客出行和提高公共交通的運營效率。

四、優化公共交通運營結構,強化城市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

(一)優先發展城市公交的總體要求是:特許經營、規范管理,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政策扶持,有序、協調發展。通過政府扶持、市場運作、經營權特許等措施,建設一個經濟、方便、高效、可持續發展的,以城市公共汽車為主體、出租汽車為補充的城市公交體系;科學編制城市公交規劃,充分體現公交優先;使城市公交發展有章可循,提高行業管理水平;根據城市發展需要適時調整城市公交線路布局和運力的投放,降低線路重復率;加大城市公交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大運量的城市公交,吸引多方資金參與城市公交建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二)全力實現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任務目標。城市公共汽車要優化線網結構和運力配置,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出行需要和多樣化交通需求。公共汽車線路和??空军c要盡量滿足居住小區、工礦、商貿中心、集鎮、旅游景點、學校等場所人群的乘車需要,努力建成方便、安全、舒適、準點、經濟的公共交通系統,方便人民群眾出行。

1、進一步強化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總出行中的比重達到35以上。

2、公共汽車平均運營速度控制在20—30公里/小時,準點率達到90%以上。

3、建立覆蓋規劃區范圍的科學合理的城市公交線路體系,確保線路投放與城市發展同步,及時滿足市民通行需要。建成區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達到85%以上,中心城區達到90%以上。

4、3年內城市公共交通全部實現統一著裝和普通話服務,穩步提高公交服務水平。

(三)以城市公共交通為主導,實現城鄉交通一體化。統籌發展城鄉公交,做好城市公交與農村道路客運的有機銜接,逐步實現城鄉交通一體化,促進其協調發展。各級政府職能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支持城鄉結合部之間公共交通的發展,逐步引導城市公交系統向城郊延伸,讓更多的城郊居民和城里人一樣享受到舒適、安全、準點的公交服務,讓他們共享城市文明發展的成果。要以各城郊區(鎮)為中心,形成半小時公交經濟圈,認真解決好近郊農民乘坐公共汽車問題,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經濟的快速協調發展。

(四)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把所在地公共交通發展納入議事日程,有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的縣城,要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形成以縣城為中心的城鄉公共交通網絡;沒有開行公共交通的,要制定相應的規劃,爭取在“十一五”期間開通。

五、強化特許經營制度,強化監管,確保公共交通服務水平

特許經營是城市公用行業實現市場化經營的必要形式,是實現公用行業有序競爭和保證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企業相對穩定的必要手段。

(一)市政府授權市規劃和建設局負責全市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特許經營權的組織實施。授權期滿,重新確定的城市公交特許經營企業應當嚴格市場準入,建立公交經營企業服務質量考核體系和進退出機制;依照有關規定對經營者的經營資格、技術能力、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進行嚴格審查并采取招標或授予特許經營權。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也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城市公共交通實行特許經營。

(二)對取得城市公交線路特許經營權的企業,明確其應承擔的社會公益性責任、準點守時責任、社會效益責任和車輛更新降低污染的責任,不得進行惡性競爭。

(三)理順*中心城區公交企業的運營結構,逐步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實行集團化經營;廣泛引進民間資金,拓寬融資渠道,允許各種社會資本特別是民營資本通過資本紐帶進入公交領域。社會資本可以在公交客運、汽車維修、站場(站臺)開發、廣告等各領域參股或適當控股。通過資本多元化,深化公交現代企業制度,優化公交法人治理結構,做大做強公交事業,使城市公交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市場主體。

(四)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制保障體系,切實加強對公交市場的宏觀調控和統一監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建設部《城市公共汽電車管理辦法》(建設部138號令)等有關規定,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約定的標準要求和相關行業規范,開展切實有效的檢查監督工作,全面提高公交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服務水平,確保公共交通服務質量的穩定和提高。加強對公交企業經營和服務質量的監管,嚴格按照經營企業資質標準規范其經營行為;嚴格審查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其從業人員資格;要匯同相關部門,大力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整頓,依法查處各種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公交客運市場的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公交線路、營運、信息查詢公示等制度;嚴格公交客運市場的準入管理,依法查處各種非法營運,妨礙公共交通正常運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為。

(五)公共交通企業要嚴格履行特許經營合同書的約定,根據城市建設和市民出行變化的需要,科學編制運行計劃和合理配置運力,努力為市民提供更為方便的乘車服務。

六、加大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

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要通過必要的政策扶持,保證公交事業可持續發展。

(一)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配合物價部門,在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考慮企業經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價,繼續保持低票價和低成本的優勢。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匯同物價部門,建立規范的公交企業成本費用評價制度和政策性虧損評估制度。

(二)城市公共交通場站、車站及后場設施建設,免征城市建設配套費、城市道路開挖占道費、綠地占用費。

(三)實行城市公交票價的公共汽車,在運營范圍內所經過的路橋收費站點,免交過路過橋費。

(四)按規定符合現行有關稅費優惠政策條件的城市公交客運企業,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可享受相應的稅費優惠政策。

(五)在城市用地規劃中,要優先安排公共交通設施建設用地。城市總規和公共交通規劃確定的綜合車場、換乘樞紐站等設施,其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用劃撥方式供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擠占劃撥的公共交通設施用地或改變土地用途。市轄各區、市、縣、自治縣縣城設有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產業的,也要以劃撥方式解決其修理廠和綜合車場的用地問題;沒有開行公共交通的,要在城市建設規劃中進行明確和預留。

七、保障城市公共交通的路權優先

(一)科學設置公交車優先車道和優先通行信號。

城市交通管理部門要通過科學論證,合理設置公共交通優先車道、專用車道、單向優先專用線,調整公共交通車輛與其它車輛的路權使用分配關系,提高公共汽車運行速度和道路資源利用率。根據城市的道路特點、交通流動規律以及車輛特性,優化交通信號配置,科學合理地設置城市公交優先通行信號管理系統。城區各交叉路口設置了信號控制系統的,均應考慮設置公交優先信號控制,要利用清晰的標志標線和專用信號設施,明確區分公共交通流與其它交通流,減少城市公交車輛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時間,保證公共交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

(二)加強公交優先車道和優先通行信號系統管理。

城市交通管理部門要建立公共交通優先車道和優先通行信號的監控系統,對占用公共汽車專用道、干擾公共交通車輛優先運行的其它車輛依法查處,保證公共交通路權優先的實效,切實提高公共汽車的運行速度和準點率。

八、切實加強對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的組織領導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按照“完善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的職能”的要求,各區、市、縣、自治縣要切實加強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發展。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并匯同相關部門,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立足于城市經濟、社會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實施城市暢通工程、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國際旅游城市和改善人居環境的主要內容,認真抓好抓扎實,以此推動我市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