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設施建設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22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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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設施建設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提出的“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的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健全和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鎮、村兩級公共文化服務網絡在豐富社區(農村)群眾文化生活、提高市民文明素質、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2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27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完善社區服務促進社區建設實施意見》(滬府發〔20*〕19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本區實際,就加強我區基層文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切實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基本文化權益問題,加強對全區基層文化陣地、文化隊伍、文化活動及其內容和方式的管理和創新,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我區社會經濟既好又快發展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二)總體目標:按照結構合理、發展均衡、網絡健全、運行有效、惠及百姓的原則,政府主導、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社會支持、群眾參與,努力建設以公共文化設施健全、文化產品供給、組織支撐、資金保障、運行規范為框架的覆蓋全區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形成基層文化設施完備、文化活動活躍、隊伍健康發展、機制運行有效的良性運作格局。到20*年,全區各街鎮(*工業區)建成符合標準規范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各村(居)委會擁有設施配置相對統一的多功能文化活動室;到2010年,全區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主要指標達到全市中上水平,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在促進全區經濟發展、生活寬裕、民風文明、市容整潔、管理民主等方面切實發揮重要作用。

二、加強基層兩級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措施

(三)要把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各鎮人民政府、石化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管委會應當將本區域內的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到詳細規劃與村域規劃中。文化設施的規劃、建設、維修等,要嚴格按照《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執行,從規劃、立項、資金、征地等方面提供保證和支持,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維修、管理資金,必須列入各街鎮(*工業區)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和財政預算。基層兩級文化設施的建設規模以及布局,應當根據各街鎮(*工業區)和村(居)委會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人口結構、環境條件以及當地群眾對文化生活的實際需要,統籌兼顧,優化配置。基層公共文化設施規劃建設選址,應當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便民利民的原則,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就近、經常和有選擇地參加文化活動需要。

(四)要堅持標準,明確定位,完善功能配置。各街鎮(*工業區)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建設標準要嚴格按照《關于下發〈*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配置要求〉及〈*市社區文化信息化綜合服務功能性標準和應用技術規范〉的通知》(滬委宣(20*)63號)要求,要以提高人民群眾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和科學文化及健康素質為己任,為社區居民提供書刊閱讀、影視放映、健身鍛煉、教育培訓、展示展覽、娛樂休閑、網絡信息等服務,并組織思想道德、時事形勢、法律知識的宣傳,開展群眾性文化、體育、科普活動,承擔民間文化藝術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要完善功能配置,按配置標準設立社區學校、社區信息苑、社區圖書館、健身活動室、游藝娛樂室、團隊活動室、展覽陳列室,以及具備放映數字電影、舉辦文藝表演、開展聯誼活動等條件的多功能廳;要健全輔導員、培訓教師等人才隊伍,組織開展市民課堂、文體培訓、文藝演出、文體比賽、全民健身等活動。

村(居)委會活動室的建設,要貼近群眾實際需要,從滿足廣大農民(居民)的文化需求出發,明確功能定位,建立和完善活動設施的基本配備。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的建設要體現綜合性和便民性,原則上要具備以下設施和功能:配置集培訓教育、電影放映(不含居委會)、文化信息資源共享以及小型演出和會議為一體的多功能活動室;配置集農民喜愛的講故事、說書、游藝、喝茶為一體的娛樂茶室;配置書報刊閱覽室;配置小型陳列展覽展示活動室。

三、加強基層文化設施的管理和使用

(五)各鎮人民政府、石化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管委會是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管理責任主體,負責所屬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的日常管理和運行。村(居)委會受街鎮(*工業區)和文化業務管理部門的委托管理文化活動室。

(六)各鎮人民政府、石化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管委會要加大對鎮、村兩級文化設施的運行管理力度,要始終確保其公益性質,不得擅自改變其功能、用途。因城鄉建設需要,確需改變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用地或拆遷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必須先按法定程序調整規劃,規劃調整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占用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用地或拆除基層公共文化設施的補救方案。社區文化活動中心使用面積超過“規定”標準的,應保證有總面積的80%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行政辦公用房不超過總面積的5%。村(居)委會活動室的面積應按照*市《城市居住地區和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的要求配置。鎮、村兩級活動場所要參照《*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服務標準(試行)》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實行規范化服務,增強綜合服務功能,提高利用率。凡被擠占、挪用、平調的公共文化設施,要堅決退還,嚴禁文化資產流失。

(七)各街鎮(*工業區)和村(居)委會公共文化設施要定時向社區居民(村民)開放,開放時間要適應社區居民和村民的需求,鎮級公共文化設施原則上每周開放時間累計不少于56小時;村級公共文化設施不少于28小時。因故需暫時不開放的,應提前一周向公眾告知。

四、加強組織領導和業務指導,切實發揮文化陣地的功能和作用

(八)加強領導,提供保障。各街鎮(*工業區)要從建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建設和諧文化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對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具有重大意義。至今尚未建成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要抓緊推進建設工作,已經建成的要保證開放。各街鎮(*工業區)要建立健全文化設施日常運行和管理經費保障機制,在保證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室人員經費和運行經費的基礎上,對每年的文化活動經費予以保障。

(九)加強組織,健全機構。各鎮人民政府、石化街道辦事處、*工業區管委會應當建立社區文化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各單位分管文化工作的領導任聯席會議召集人。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該單位文體中心負責,對本地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運行進行協調和統籌安排,要整合社區各類文化資源,統一組織協調社區文化活動的開展,切實發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陣地作用。各村(居)委會應建立由村(居)委會領導、村內企業、村(居)民代表等組成的文化工作協調小組,負責本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的管理。

(十)健全隊伍,多元運作。各街鎮(*工業區)要加強文化專職和業余骨干隊伍建設,積極引進和培訓充實文化隊伍。針對活動室里出現的群眾特別是老年人整天打麻將的現象,各地要探索多元化的管理方式,充分發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村(居)委會活動室的載體和平臺的功能,要通過弱化原有文化活動中心的職能,積極引進和組織專職人員和業余文藝骨干重心下沉,加大培養文化新人力度,運用多種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形式,開展文化常下鄉活動,使群眾真正享受到先進文化的服務。真正體現“群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基層有活力”,夯實我區基層文化的基礎。

(十一)加強指導,密切配合。區文化局及其下屬文化單位要加強對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的業務指導和人員培訓工作,負責日常監管,提供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培訓,進行評估考核;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評估考核等工作由相應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實現區級指導鎮級,鎮級指導村級的三級文化輔導網絡,使文化指導功能真正輻射到村(居)委會。

(十二)強化管理,明確職責。要嚴格按照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崗位配置和人員任職資格的要求,按實際需要設置崗位,充分發揮在編人員作用。管理人員不足的也可采取招募社區志愿者、社區文藝骨干、聘請專業輔導員等方法,充實社區公共文化設施管理隊伍,提高活動的組織能力和服務水平。各村(居)委會也要配備相應的兼管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加強對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的日常管理,做好各類文化設施設備的保管維護和陣地的開放,切實有效地開展各類文化活動和服務工作。

(十三)面向群眾,注重實效。社區、村(居)委會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是一項民心工程,建成的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一定要面向廣大群眾,積極開展各類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活動。要按照健康向上、豐富多彩和就近、經常的要求,因地制宜,與時俱進,大力開展集鎮文化、村落文化、社區文化、企業文化和校園文化等活動,努力提高群眾參與度,營造健康、濃郁的文化氛圍。區級文化主管部門要積極主動地做好公共文化產品的配送工作和每年至少舉辦1-2次具有濃郁地方特色和鮮明時代特征的大型群眾文化活動。各街鎮(*工業區)每年要舉辦2次以上具有一定規模的文體活動。提倡和推廣“文化主題社區”、“文化特色村(居)委會”、“文化示范戶”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經驗,推進先進文化進村落、進社區、進樓群、進家庭、進工地等,切實發揮文化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真正把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村(居)委會文化活動室建設成為廣大群眾的精神文化樂園。

(十四)加強保護,弘揚特色。要加強特色文化之鄉創建活動。*農民畫、*故事、*黑陶和山陽民樂等優秀民族民間文化,已是享譽全國的*特色文化代表,在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中,更要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歷史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各地要充分發掘和利用各類歷史文化藝術資源和人文資源,提煉和打造*民族民間文化精品,要通過“一鎮一品”、“一村(居)一品”創建活動,形成基層文化特色。

(十五)加強監管,規范市場。區文化部門和各街鎮(*工業區)要重視加強對文化市場的培育和管理,區文化等部門要加強對圖書報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演出、娛樂、網吧及美術品、文物流通等文化市場的監管,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斗爭,嚴厲打擊各種文化侵權行為和非法經營活動,增強全社會的保護知識產權和規范經營意識。各街鎮(*工業區)要積極配合區文化部門協助做好文化市場的監管工作。

(十六)加強督查,推動發展。各街鎮(*工業區)要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作為本區域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要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要定期研究基層文化工作,每年進行自查。對基層文化工作的考核督查由區文化部門負責。各街鎮(*工業區)的文化工作情況每年一次向區政府作出評估報告,切實推進基層文化的建設與發展,把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文化建設實事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