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大工作意見

時間:2022-11-04 0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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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人大工作意見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徑,是深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扎實推進依法治市的迫切需要,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統籌協調發展的內在要求,對加快我市建設大城市,實現新跨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前基本實現現代化必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更好地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根據全省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要求,結合**實際,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

1、各級黨委要把人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屆至少召開一次人大工作會議,每年至少聽取兩次人大工作專題匯報,研究解決人大工作遇到的重大問題,并及時答復人大常委會黨組請示的問題。兼任同級人大常委會主任的黨委書記要切實履行職責,拿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抓人大工作,按照法律規定參加人大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應列席同級黨委常委會會議。黨委、政府和法院、檢察院召開的有關會議或組織相關重大活動,應安排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負責人參加。黨委的重要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通報,主動聽取意見建議。

2、各級黨委要按照“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與人大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積極幫助解決人大在依法行使職權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協調好人大與“一府兩院”的關系,支持各方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一府兩院”要依照法律規定,主動向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自覺接受監督。

3、人大常委會黨組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充分發揮其在人大常委會中的核心作用,及時傳達黨委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根據黨委工作部署,做好人大各項工作。完善人大常委會黨組向同級黨委請示匯報和報告工作制度,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人大常委會黨組要事先向同級黨委報告,同時,在監督、決定重大事項和選舉任免等工作中,保證黨委意圖的貫徹落實。

4、各級黨委要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設的宣傳納入黨委宣傳工作的總體部署,大力加強與改進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傳。把學習貫徹《憲法》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宣傳有機結合起來,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的民主法制氛圍。各新聞宣傳單位要建立和完善與人大機關的聯系制度,認真做好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人大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和代表開展執法檢查、評議、視察等重要會議和活動的宣傳報道。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開設法律知識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課程,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進行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教育。

二、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

5、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對法律明確規定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的,應依法及時提交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緊緊抓住本地區關系全局的、根本的、長遠的大事,加強調查研究,認真進行審議并適時作出決議、決定。完善公民旁聽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制度,提高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公開性和透明度。“一府兩院”必須認真貫徹實施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

6、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把憲法和法律的正確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預算的執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作為監督重點。縣級以上政府一般應每半年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并及時報告其他重大事項。強化對財政預決算和經濟工作尤其是對部門預算、預算外資金和財政資金投資建設重大項目的審查監督。各級審計機關應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加強對政府規章的備案審查工作。建立述職與評議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重點做好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干部的述職評議,提高評議實效。本行政區域內的垂直管理部門,也要接受同級人大常委會的執法評議和執法檢查。把程序性監督與實體性監督結合起來,把對人的監督與對事的監督結合起來,充分運用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撤銷不適當決定和命令、罷免等手段,提高監督實效。認真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典型案件,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嚴肅查處,維護法律尊嚴,保護群眾合法權益。要加強個案監督,依法督促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糾正錯案,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選舉權和任免權。堅持黨管干部與人大依法選舉、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有機統一,切實貫徹執行中央《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黨委向人大或常委會推薦領導干部人選時,要事先向人大或常委會黨組介紹黨委的推薦意見。人大及其常委會黨組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中的黨員,應當認真貫徹黨委推薦意見,帶頭依法辦事,正確履行職責。逐步建立和完善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供職報告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加強對選舉工作的領導,堅持差額選舉制度和聯名提名候選人制度,堅決查處違反選舉法律法規、破壞選舉工作的行為。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內要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應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組成人員述職評議的結果,組織部門要作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8、保障代表依法執行職務,充分發揮代表主體作用。要高度重視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辦理制度,提高辦理質量。各級領導干部到基層調研,要重視聽取基層人大代表的意見。密切代表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充分反映社情民意,自覺接受選民和選舉單位的監督。各級人大代表要積極履行代表職責,支持和督促“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積極為人大代表履行職務創造條件,將人大代表活動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探索建立代表述職、選民評議、代表辭職等制度。依法維護和保障代表的權利,嚴肅查處妨礙代表履行職權、侵犯代表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切實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

9、切實關心、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搞好自身建設。加強思想作風建設,強化理論武裝,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人大工作,牢固樹立黨的意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群眾意識和創新意識,大力弘揚求真務實精神,不斷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優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和專業結構,專職比例要按規定達到50%以上,并在此基礎上逐步提高,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穩定性和有效性。根據條件,人大常委會可設專職主任。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專職委員不占人大機關編制。在機構改革中,健全和規范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機構,合理設置編制。根據專門委員會的職能,增加經濟、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專業人員。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切實貫徹黨的老干部政策,進一步做好人大機關離退休老干部工作。

10、強化基層人大工作。鄉鎮人大主席一般由鄉鎮黨委書記兼任,經濟比較發達、人口比較多的鄉鎮,也可設專職主席。未進黨委的鄉鎮人大專職主席及未設專職主席的鄉鎮人大負責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應列席同級黨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鄉鎮人大可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列入鄉鎮干部編制。鄉鎮人大主席團的活動經費,要按規定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積極探索街道開展人大工作的辦法和途徑,開展設立街道人大工作機構試點工作。

11、注重提高代表素質,建設高素質人大機關干部隊伍。要有計劃、有步驟、全方位、多渠道地組織代表進行學習培訓,開展視察、檢查、評議活動,有效增強代表的職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全面提高代表的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要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重視和關心人大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把人大機關干部的培養、使用納入干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完善人大干部教育、管理和培養的激勵機制及“雙向交流”制度。要通過選拔任用、輪崗培訓、掛職鍛煉、脫產學習等渠道,進一步提高人大機關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要加大人大機關與黨委、政府、司法機關和群團組織之間干部交流的力度,并形成制度,長期堅持。

12、逐步改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條件。要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經費,人大的重要會議和活動要列專項經費。逐步改善人大機關辦公條件,加強人大機關信息化建設,為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