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實施意見

時間:2022-10-30 0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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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實施意見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縣屬各廠礦、中學: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加強新時期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是做好今后一個時期消防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推動解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不高、社會防控火災能力不足、群眾消防安全素質不強和消防警力嚴重缺乏等長期制約消防工作發展的問題,保障全縣公共安全,根據《市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意見實施意見》(渝府發〔**〕141號),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機制

(一)建立消防議事協調機制。各街鎮鄉要按照《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建立消防工作專題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分管領導主持、有關單位參加的工作會議,總結部署轄區消防工作任務,定期分析研究、協調解決落實當地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等重大消防問題,制定消防建設發展規劃,制定重大災害事故聯合行動方案。各級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至少每半年要聽取一次消防工作匯報、帶隊檢查一次消防安全、研究一次消防工作、解決一批消防問題,推動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建立消防重大事項報告機制。各街鎮鄉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每年要將本地區、本部門消防工作情況向縣政府作出專題報告。縣建設、公安、工商、文廣、衛生、教委、安監、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各自工作職責時,對依法查處發現的火災隱患移送或者通報公安消防部門處理。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督促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縣政府。

(三)建立消防工作考評、責任追究機制。各街鎮鄉要把消防工作作為目標責任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層層簽訂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定期檢查考評,并對考評結果進行通報。縣督查室要會同有關方面對全縣各地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消防工作任務落實。各街鎮鄉要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重慶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精神,抓好消防責任追究制度的落實。各街鎮鄉、縣公安消防大隊和其它有關部門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對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項未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實施審批、監督檢查或者對重大火災隱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惡劣的,要依法追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

二、進一步落實公共消防安全責任

(一)堅持政府統一領導,強化消防工作職責。各街鎮鄉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所賦予的法定職責,認真研究、科學評估當地消防安全條件,把城鄉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建設及社會消防教育培訓、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當地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增加財政投入,認真組織實施。要及時研究解決影響和制約當地消防工作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問題,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關心消防、參與消防的積極性。

(二)堅持部門依法監管,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縣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本行業、本系統和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懲治侵害他人和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督促所屬單位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領導機制和責任制,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行業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及時排查和整改火災隱患。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公共消防安全管理職能,共同把好消防安全監督關,從根本上防止和杜絕產生新的火災隱患,保障社會公共消防安全。

(三)堅持單位全面負責,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主體。各單位要切實承擔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主管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和巡查。制訂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加強對本單位員工尤其是流動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定期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建設領域的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開展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確保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質量。

(四)堅持群眾積極參與,實現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縣公安消防大隊要采取公布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件地址等形式,依法受理群眾對消防安全隱患的投訴、舉報,增強廣大群眾參與消防工作的積極性。要建立消防法律文書公眾查閱制度,保障公民的消防知情權。要建立完善消防活動組織及各項工作制度,形成以街鎮鄉為主導,以村、居委為依托,駐縣單位和廣大群眾共同參與的消防工作運行機制,推動消防工作落實,實現全縣消防安全群防群治。

三、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消防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1號),切實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推動新農村建設。一要加強對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縣農辦要會同公安消防大隊針對我縣農村特點,加強對新農村消防工作的分類指導,將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納入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建設、和諧村鎮建設、平安鄉鎮建設以及“文明村舍”、“五好家庭”評比的活動。二要加強農村火災防控網絡建設。結合全縣街鎮鄉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明確各地安監機構消防安全職責,充分發揮鄉鎮安監員、計劃生育宣傳員、巡防員和治安協勤作用,加強消防安全檢查、指導、宣傳,強化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統籌農村消防工作發展。三要加強消防規劃源頭控制。縣建委要與縣消防大隊加強配合協作,將農村消防規劃和消防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村莊建設的重要內容。要結合農村水、電、路改造以及農舍改建工作,不斷加強村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設施與農村其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同步實施,改善農村防火安全條件,增強農村抗御火災的能力,推動城鄉消防協調發展。

三、完善火災防控體系

(一)加強消防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夯實消防發展基礎。一是加快城鄉消防規劃,建立“城市——建制鎮(鄉)——村社(組)”三級消防規劃體系。各街鎮鄉應根據城鎮總體規劃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其內容應符合重慶市建制鎮(鄉)消防規劃方面的規范要求,村社和集體應將消防規劃內容納入總體規劃中。二是加快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縣政府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發展,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與城鄉建設同步實施。有關部門要加強消防隊站、市政消防水源、消防車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礎建設,對公共消防設施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時增建、改建或配置。要按照規劃建設供水管網、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等消防供水設施,確保消防用水。三是加快公安消防部隊基層基礎建設。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十一五”期間消防工作的意見》確定的消防部隊基本建設任務,按照公安部關于“三基”工程建設要求,全面推動消防部隊基層基礎建設,不斷夯實全縣公安消防部隊發展基礎。按照《意見》明確規定公安消防部隊參與應急搶險救援3類19項任務的需要,不斷加大對消防車輛和消防裝備建設的投入,淘汰已達到報廢年限的消防車輛,結合災情特點增購必要的消防車輛、搶險救援器材裝備,配足配齊消防部隊個人防護裝備,逐步改善消防官兵執勤訓練條件。緊緊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完善消防信息化設施,加快消防通信指揮系統建設,滿足實戰需要。

(二)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一要堅決整治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各類隱患。對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等重大火災危險源,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單位限期搬遷,對無法保證消防安全的,要責令其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和城鎮房屋拆遷計劃時,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優先安排“城中村”、“棚戶區”、“多合一”建筑的拆遷、改造。要嚴格落實重點場所和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人員密集場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不能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要責令停止使用。二要加大重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和掛牌督辦機制,依法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對檢查發現和群眾舉報、投訴并經認定的重大火災隱患,要立案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及時提請政府掛牌督促整改,并及時向縣政府報告重大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報請政府責令停產停業。對自身確無能力整改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有關單位要及時報請本行業或本系統管理部門和縣政府確定整改措施,并認真落實。三要標本兼治,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建設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未經消防審核合格、消防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國土管理部門不得核發有關手續。對建設領域違反國家相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進行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的相關單位,建設、公安消防部門應依法進行查處。對消防安全條件未獲得公安消防部門審查通過,擬開辦的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福利院、醫療機構以及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教育、民政、衛生、文化等部門不得批準。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和建筑施工等企業,安監、建設等部門不得頒發相應資格證。公安消防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產品的監管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消防產品市場整頓和規范力度,嚴厲打擊制售、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行為。

(三)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一要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積極推進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單位活動,將消防法律法規知識納入各類學校的教學內容。宣傳、文廣等部門要把消防公益宣傳教育列入工作計劃,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范疇。科技、司法、勞動保障、安監等部門要把消防知識納入科普、普法、就業教育和安全生產培訓內容,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消防站等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陣地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各街鎮鄉要在村社(組)、社區、辦公區等場所設立消防宣傳教育專欄和消防安全標識。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站等新聞媒體要定期刊播消防公益廣告和義務宣傳消防知識。二要認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要全面組織開展消防知識培訓教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管理人員、專兼職消防干部,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操作人員以及電工、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作業人員,人員密集的營業性場所工作人員和導游、保安人員等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嚴格持證上崗。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責成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等流動務工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要積極宣傳貫徹《意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意見》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制定宣傳計劃和方案,確保宣傳效果。

(四)加強消防力量建設,增強消防隊伍搶險救援能力。一要進一步加強公安消防部隊建設,充分發揮其應急搶險救援專業力量的骨干作用。除完成火災撲救任務外,公安消防部隊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參加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空難、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眾遇險事件等救援工作,并參與配合處置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礦山、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污染、核輻射事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二要建立和完善應急搶險救援聯動體系。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進一步整合資源,促進公安、消防、交通、氣象、林業、環保、水利、急救以及駐軍等各種力量聯動作戰,明確職責,制定聯合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地實戰演練,做好滅火搶險救援準備。三要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各街鎮鄉可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采取政府出資、外聘人員的辦法,建立政府專(兼)職消防隊。行政村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必需的消防器材裝備。生產規模大、火災危險性大的企業必須建立專職消防隊。城市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農村要大力發展志愿(義務)消防組織,積極發展小區保安力量。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的管理和業務指導,總結經驗,推廣典型,推動發展。

(五)加大消防建設投入,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縣政府將按照財政部、公安部《中國人民武裝警察消防部隊消防業務費管理暫行辦法》,將公安消防部隊的消防業務經費和消防設施維護費用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要專項解決公安消防部隊監督技術裝備、應急搶險救援裝備以及消防隊站、設施建設經費,提升消防部隊消防監督、搶險救援能力和水平。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把消防設施裝備的購置、更新、維護保養、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等消防經費納入本單位的年度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同時,要拓寬其他渠道籌集消防經費,鼓勵和提倡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自愿資助消防事業。認真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完善消防官兵傷亡保險制度,進一步加大投入,切實改善公安消防部隊的工作和生活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