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行政權力清理工作總結

時間:2022-09-16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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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局行政權力清理工作總結

為進一步轉變規劃部門職能,規范職責權限,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市規劃局按照市政府全面清理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推行權責清單制度實施方案部署安排,扎實開展行政權力清理工作,現將清理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市規劃局嚴格按照方案明確的工作原則、工作任務、清理范圍和清理標準,對照城市規劃專門法規、條例、“三定”規定,結合規劃工作職責,對行政權力逐項認真梳理,沒有取消、下放、轉移、整合的行政權力。清理保留的行政權力有3個權種類別23項。即行政處罰16項、行政強制2項、其他權力5項。其中行政處罰類設定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5項,《省城鄉規劃條例》3項,《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5項,《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2項(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1項(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6號);行政強制設定依據是《城鄉規劃法》2項;其他權力設定依據是《城鄉規劃法》4項,《省城鄉規劃條例》1項。以上23項行政權力2012年辦理29件,其中:罰款4件,限期拆除6件,查封現場4件,其他權力15件;2013年辦理30件、其中:罰款4件,限期拆除8件,查封現場5件,其他權力13件;2015年辦理22件,其中:罰款8件,限期拆除6件,查封現場0件,其他權力8件;

二、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健全組織,明確責任。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抓好行政權力清理工作,規劃局成立了由局長為組長,領導班子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參加的行政權力清理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各級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了清理工作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各項順利有序推進。二是認真研究部署。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嚴格把握工作內容和標準,研究制定措施、明確責任和完成時限。三是明確責任分工。確定由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抓落實,各股室負責人參與配合,人秘股負責統籌協調各股室抓好清理工作落實。四是嚴格標準依據。嚴格根據規劃局工作職能和各股室職責,對照權力清理類別,認真梳理規劃業務范圍內行政權力事項,界定并提出權力依據,確保各項行政權力有法可依。

(二)全面梳理,逐項分析,嚴格界定。一是抓好法規條例清理。根據清理實施方案要求,規劃局多次召開了行政權力清理專題會議,研究清理方法,明確工作思路,由人秘股負責全面梳理城市規劃相關法規,涉及到規劃部門的行政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省城鄉規劃條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和《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5部,并列出法規依據,建立權力清單。二是深入研究法規內容。組織相關股室人員對5部法規、條例規定逐條逐款研判,深入分析法規內涵,準確把握條款法律邊界,確定行政權力范圍,區分行政權屬類別,經全面梳理,行政權力有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其他權力3種類別23項。三是嚴格界定權力標準。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對照相應的法規條例,對3類權屬23項行政權力逐項與相關法規對照,確定以上行政權力具有國家法規、規章和“三定”規定依據,符合職權法定原則,結合規劃部門職能和行政權力執行情況,按照取消、下放、轉移、整合四項標準,逐項歸類分析,認為以上行政權力都有明確的法規依據,明確的行使部門,符合權責一致原則,必須予以保留。

(三)科學設置,簡化環節,規范流程。按照清理工作任務要求,分別制定了行政權力流程圖。一是嚴格遵照法規。堅持以法規為指導,法規明確的必要規定必須納入執行環節,堅決不設置無關聯的前置條件,確保每個步驟和環節符合客觀實際和法規標準,以使整個執法過程符合法規精神。二是突出執法效率。根據行政權力涉及領域和特點,科學設置每個權力運行環節。以充分保障執法客體權利,提高行政效率為原則,優化執行步驟,形成相互協調,程序嚴密的執行流程。三是突出執法公正。各項行政權力的執行必須以法規為根本依據,首先要做到程序的公正,確保每個執法環節都圍繞主體進行,符合整個執行要求和最終目的,不僅在執法裁定標準上保持公正,更要把程序制定的公正公平,讓執法主體與對象在平等的條件和環境中履行職權。

三、主要成效

(一)全面熟悉掌握有關法規條例,進一步增強了依法行政的意識。以行政權力清理為契機,組織機關人員系統學習有關法規條例,全面理解把握法規內容和內涵,準確把握行政權力的范圍和標準,通過全面系統學習,干部職工對城市規劃法規有了深入的認識理解,強化了貫徹落實法規責任意識,增強了抓好規劃執行的主體責任。

(二)建立科學規范的行政權力秩序,進一步提高了行政效率。通過全面清理,規范了部門職責權限、嚴格界定了行政權力行使辦界,徹底糾正了履行權力不嚴格、不規范的問題。通過規范完善權力行為和運行程序,建立起行為規范、運行協調、公開透明、方便快捷的行政權力秩序,提高了行政效率。

(三)建立健全行政權力運行流程,進一步完善和深化了運行機制,制定并公布了覆蓋行政權力運行全過程的工作流程圖,明確權力事項和工作過程,實行陽光運作,做到了簡化程序,公開透明、便于監督,便民高效。

(四)制定完善權力運行相關的制度,進一步明確了權力責任。為保證行政權力流程圖實施的有效性和嚴肅性,積極研究并制定了行政權力部門的責任制度,明確了每個步驟和環節要履行職責,通過規范權力行為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增強了行政權力部門依法履責,認真負責抓好法規貫徹落實的主體意識,促進了權力部門積極主動作為履行職責。

四、存在的問題

(一)通過行政權力清理,執法部門在行使行政權力,存在對違法違規行為必須處以罰款的,有時執行不堅決。

(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履行職責有時不到位,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到位,處罰不及時。

(三)行政執法部門與其他部門溝通協調機制不健全,信息共享機制不暢通,難以形成合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五、有關意見建議

(一)城市規劃相關法規條例對違法處罰的標準規定的不是很詳細具體,有關條款對違法性質認定界定不是很清晰。有必要制定行政權力處罰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以利于對部門行政權力的監督和約束。

(二)城市規劃部門行政權力是實行委托執法,而作為行政權力主管部門,如何履行主體責任,怎樣發揮監督和管理作用,需要進一步明晰雙方在行政權力執行過程中職責定位,以及責任追究事項,以便于建立權責相互統一,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以有利于行政權力得到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