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作意見范文10篇
時間:2024-01-03 07: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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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崗位設置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試行辦法》),做好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范圍
1.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3.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參照《試行辦法》和本實施意見,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組織企業單位復查工作意見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不斷增多。民辦非企業單位作為一種從事社會服務、社會公益事業的非營利性民間實體組織,與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構成我國社會組織的有機整體,在我國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沒有建立統一的登記管理體制,致使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律地位不明確,在其發展和管理中還存在著亟待解決的問題。為切實加強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確保民辦非企業單位健康發展,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加強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22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統一歸口登記、雙重負責、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要求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普遍進行一次檢查、清理、整頓。1*8年10月25日,國務院頒布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登記管理的各項內容,同時要求在《條例》實施前已經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應依法申請登記。1*9年11月,中辦、國辦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民間組織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辦發〔1*9〕34號),進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強化管理的措施。為了貫徹落實《通知》和《條例》以及中辦發〔1*9〕34號文件精神,確認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律地位,規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我們決定用兩年的時間,對民辦非企業單位普遍進行一次復查登記。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復查登記的對象和范圍
復查登記的對象是,在本意見下發之前已經有關部門批準或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即:(一)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批成立的;(二)有關部門自行批準成立的;(三)未經任何部門審批,但經機構編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
復查登記的范圍,主要包括《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列舉的十個行(事)業中的各類民辦機構。未經任何部門審批或登記,自行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屬復查登記范圍,應按照《條例》和《辦法》的規定,申請成立登記。
二、復查登記的原則和要求
復查登記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省機關單位績效考評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設區的市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根據《200年機關效能建設工作意見》的要求,開展績效考評是今年機關效能建設的工作重點。為改善行政管理,加強對地區、部門和單位工作成效的評估與監控,建立有效的機關單位績效考評體系,促進各單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政府工作目標和各項任務全面完成。現將《福建省機關單位績效考評工作意見》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福建省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
200年5月23日
福建省機關單位績效考評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衛生單位績效工資實行工作意見
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為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實做好我區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渝辦發〔〕160號)和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通知》渝人社發〔〕100號)精神。
一、績效工資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獨立事業單位管理,由機構編制部門批準設立。經批準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中,年10月1日及以后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年9月30日及以前已達離退休年齡未按干部管理權限批準留任的人員除外)
公共衛生事業單位包括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包括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從年10月1日起實施。
二、清理核查津貼補貼
法治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六五”普法規劃和《省依法治省綱要》,按照縣委《關于深入推進依法治縣建設法治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衛生系統實際,現就深化“法治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落實“六五”普法規劃,推進依法治省、市、縣的目標任務,深入開展“法治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全面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守法,為實現“率先小康、建成強縣”推動衛生事業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促進創建工作的有效落實,各單位要成立由單位負責人擔任組長的“法治示范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落實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制定完善“法治示范單位”創建的計劃和方案,切實盡職盡責,精心組織實施,全面掀起創建工作熱潮。
(二)明確工作任務。各單位要按照“法治示范單位”創建標準、要求及《縣衛生系統推進“法律七進”暨依法治縣法制宣傳教育活動實施方案》,切實完成“規定動作”,并結合自身實際,增加“自選動作”,著力打造創建工作的特色亮點。嚴禁在創建工作中搞形式、走過場和弄虛作假。
單位落實民生改革工作意見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目標任務,深入實施“三縣并舉”發展戰略,著力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推動我縣“兩區”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制定本考核意見。
一、考核單位和分組
納入考核的縣直機關單位共82個,分黨群部門(25個單位,分兩組)、政府工作部門(34個單位,分三組)和垂直管理部門(23個單位,分兩組)三個序列進行考核。
二、考核內容和分值
考核內容設目標責任制等10項共100分,另設加分項目和扣分項目若干項。
三、考核程序和辦法
預算單位公務卡改革工作意見
一、公務卡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務卡制度是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庫集中支付的延伸,是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銀行卡及電子轉賬支付系統為媒介,最大限度地減少現金支付的一種新型財務管理制度。推行公務卡改革,是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加強公共財政管理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方便預算單位用款,增強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強懲防體系建設。省級單位公務卡改革于2007年啟動,到2012年底已在全部省級預算單位中推開。市級公務卡改革從2011年開始試點,到2013年9月底全面推開。省、市要求縣區公務卡改革必須在2013年9月底前推行到所有預算單位。區級公務卡改革時間短、任務重,各預算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此項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組織,密切協作,確保全區公務卡改革任務順利完成。
二、公務卡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
公務卡改革的總體要求是:堅持公共財政改革方向,充分利用現代財政國庫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實現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最大程度地減少現金支付結算,進一步提升預算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強化財政動態監控,健全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
公務卡改革堅持以下原則:
(一)堅持完善現代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原則。公務卡改革在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總體框架內實施,通過實現公務卡制度與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有機銜接,建立一套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信息化平臺為依托,以銀行卡為載體的監督有力、操作規范、簡便快捷的現代財政國庫支付管理制度。
城投公司平安單位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省、市、縣關于深入開展平安建設的部署要求,緊密圍繞“三年再造一個新”和“五年躋身全省第一方陣”的工作大局,在公司黨支部領導下,依靠廣大干部,群策群力,深入開展平安機關創建活動,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為全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機關環境和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以防泄密、防盜、防火、防事故、防職務犯罪為重點,以大事不出、小事減少、管理嚴格、秩序良好為目標,扎實推進平安機關建設活動。
1、建立健全平安創建工作制度。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成立平安單位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平安單位創建工作做到“五有”,制定工作方案,創建規章制度,經費投入保障。
2、嚴格管理。建立門衛法制宣傳教育、值班巡邏、消防、重要物品安全、檔案庫房安全保衛以及公共場所安全設施管理、機動車輛管理、外來人員等管理工作制度,單位內如財務室、檔案室等重點部位加強防范措施,規范管理,運轉正常。
安檢單位黨支部工作意見
各支部:
我局機構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后,由于機構的變化,機關黨支部也應由組建臨時支部轉為建立正式支部。現根據我局機構
變化的情況,對局機關和局屬單位各支部設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機關支部的設置原則
1.黨員人數不足3人的處(室)聯合組建支部。
2.黨員在3人或3人以上的處(室)單獨建立支部。支部黨員人數在7人或7人以上的,設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由3人
市文化局文明單位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直機關工委關于創建文明單位的有關要求,扎實搞好文明單位創建工作,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機關政治思想和工作作風建設,堅持“四個文明”一起抓,使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在20*年得到鞏固和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切實加強對創建文明單位工作的領導
要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把此項工作列入委黨組的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委員會成立文明單位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局長馮洪波同志任組長,委黨組其他成員為副組長,有關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文明單位創建督促落實工作。要進一步落實現責任,主要領導馮洪波同志對該項工作負總則,為第一責任人;黨委成員和其分管處室的責任人為具體執行人,形成文明單位創建工作領導親自抓,各級負責人具體抓,層層抓落實,人人有責任的工作格局。領導小組要定期研究文明單位創建工作,認真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以保證該項工作的扎實開展。
二、抓好學習教育,使人人成為學習型人才
要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等黨的基本理論和重大戰略思想,努力做到用用黨的最新理論成果武裝廣大干部職工的頭腦,指導工作實踐,解決實際問題。要按照市委、市直機關工委的部署,把學習黨的重大戰略思想作為政治任務抓好落實,要不斷掀起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的高潮。領導班子要在學習中起到表率作用,做好政治學習輔導工作。要不斷健全學習制度,保證每周五的政治學習日,除非有重大工作外,一般不得占用,如占用另外增加學習時間。要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的方法,鼓勵自學。領導班子對學習及重大活動要有計劃、安排和時間要求,做到“五有四保證”(有制度,有安排,有檔案,有筆記和體會文章,有檢查考核、保證人員、時間、內容、效果四落實)。要抓好各類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上級下達的政治學習任務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實。要不斷改進學習方法,增加學習效果,要利用各種形式,如上黨課、電化教育,外出參觀學習和參加各類培訓班等形式,不斷增強學習效果。通過不斷的深入學習,使機關廣大黨員干部職工主動學習,認真學習,學有成效,人人成為學習型人才,從而不斷提高機關的整體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三、切實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作風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