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時間:2022-06-17 0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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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一、扎實筑牢信用建設基礎

1.做好信用條例宣傳推廣工作。《省社會信用條例》預計年底前出臺,《條例》實施后,認真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并認真貫徹落實。〔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2.清理規范失信懲戒約束措施。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工作,建立失信約束措施臺賬,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修訂、廢止任務,切實保護市場主體權益。〔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3.修訂信息資源目錄。印發實施《縣公共信用信息資源目錄(2021)》,建立目錄動態更新機制,對政府部門、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掌握的信用信息“應歸盡歸”,優化信用信息目錄管理系統,提升數據歸集質量和歸集效率。〔牽頭單位:縣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成員單位〕

4.探索規范信用服務市場。加大對信用服務機構扶持力度,不斷培育具有較強市場公信力和影響力的信用服務企業,鼓勵和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參與政府信用評估、信用監測、分級分類監管、信用惠民、專項治理、信用修復培訓等工作,推動信用服務行業自律管理。〔牽頭單位:縣發改委、人行支行,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二、穩步提升信用信息系統建設水平

5.加強數據報送。根據市信用平臺數據治理能力、“雙公示”信息質量自動監測、校正和督促功能,推動各部門切實提高雙公示等信用信息等資料報送工作質量。〔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市監局、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縣公安局等具有雙公示職能單位〕

6.推進“贛服通”4.0建設。打造“區塊鏈+信用服務”新模式,在社會、政務、金融、商務、現代交通物流等領域推動信用評價場景應用。〔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司法局、縣市監局、縣交通局、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等職能單位〕

7.加快縣信用平臺建設。切實加強與市信用辦溝通對接,在市信用辦指導下加快啟動縣信用平臺建設,落實專項經費。〔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成員單位〕

三、著力強化信用信息管理使用

8.提升數據信息歸集范圍和歸集能力。以“信易貸”、信用監管、信用場景應用為導向,以應用促歸集,加大金融、稅務、醫保、社保繳費、公積金繳納、物流運輸、評優評先、榮譽表彰、水電氣以及信用承諾、信用評價、合同履約等信息歸集力度,實現市信用平臺與縣供水、縣供電、縣供氣公司等業務系統進行接口對接,逐步形成信用信息自動化實時報送機制。提升數據處理治理能力,深挖數據價值。加強信用平臺信息報送業務培訓。〔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醫保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公積金中心、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縣水利局、縣交通局、縣自然資源局等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9.提升信用信息歸集總量。提升各有關單位信用信息報送量,推動信用信息歸集清單化、精準化。實現全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年度歸集增量超過100萬條。〔責任單位:縣大數據中心、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0.建立信息歸集共享長效機制。建立健全全縣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通報與反饋機制,開展月度監測,按期信息歸集共享情況月度報告與季度通報。〔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大數據中心〕

11.抓實“雙公示”工作。結合“雙公示”要求,深化雙公示信用數據治理,建立健全全縣“雙公示”信息報送通報制度,不斷提升全縣行政許可與行政處罰信用信息數據報送數量與質量,實現“雙公示”數據零瞞報、合規率和及時率達到100%,全面提升“雙公示”信息質量。〔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具有雙公示職能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2.強化信用信息查詢和使用。拓展信用信息查詢使用行業和領域,根據國家相關要求,推進各行業各領域把查詢使用信用信息、運用信用報告嵌入審批、監管、人員招聘、干部任用、評先評優等過程中,做到“逢批必查,逢辦必查”

;繼續做好我縣公務員錄用、調任、‘三方面人員’選拔人選社會信用記錄查詢工作;鼓勵各行業各領域自行開展信用查詢使用。〔牽頭單位:縣發改委、人行支行、縣法院,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將信用信息查詢和實施聯合懲戒嵌入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縣政務服務辦事大廳、政府采購交易平臺,根據國家各部委簽署的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中關于在招投標、政府采購、政府供應土地等行政事項辦理活動中實施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同時結合實際拓展獎懲范圍、舉措和方式,明確職責,及時記錄和統計聯合獎懲效果,并向市信用平臺報送案例。〔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四、加快發揮信用建設支撐作用

13.加快推進信用承諾制工作。協調推進各部門開展信用承諾業務。各行業主管部門制訂信用承諾制實施方案,組織編制本部門信用承諾業務規范和實施細則,完善相關辦事指南,梳理匯總信用承諾事項清單、監督檢查事項清單、應用事項清單。拓展信用承諾類型,探索在更多領域、更廣泛的場景開展審批替代型、行業自律型、信用修復型承諾。〔牽頭單位:縣政務服務中心、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市監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等,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4.加快推進告知承諾簡化審批。在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中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快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在戶籍管理、市場主體準營、資格考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健康體檢、法律服務等所有監管部門全覆蓋。要將承諾信息和承諾履行信息納入信用記錄,作為各職能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為企業發展創新、群眾辦事創業提供便利。〔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市監局、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民政局、縣衛健委、縣發改委等,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5.推動信用報告應用。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主動應用信用報告。引導各有關單位編制信用報告應用事項清單,推動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項目立項、資質審核、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應用信用報告。〔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市監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局、縣稅務局等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6.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將信用信息、信用評價結果、信用風險評估結果等作為行業部門開展分級分類監管的參考依據,推動部門對相關市場主體實施分級分類差異化監管。推動市監、生態環境、住建、衛健、應急、教體、文廣新旅等所有監管部門開展行業信用監管全覆蓋,積極探索可復制經驗,在其他行業領域推廣。〔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工信局、縣市監局、縣生態環境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縣人社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局、縣稅務局、縣政務服務中心等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7.持續開展政務失信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推動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等政務失信問題清理工作,增強政府公信力。〔牽頭單位:縣工信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縣林業局、縣生態環境局〕全面梳理排查政府招商引資、征地拆遷承諾不兌現問題,全面清理政府投資項目不及時結算問題,持續清理涉政府產權糾紛案件,開展政務失信被執行人問題專項整治。〔責任單位:縣商務局、縣財政局、縣法院、縣發改委、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建立完善預防政府機構、國有企業失信工作機制,縣法院每月向縣信用辦通報涉及我縣政府機構、國有企業已立案執行案件,縣有關單位加強相關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牽頭單位:縣發改委、縣法院,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縣司法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委、縣林業局、縣生態環境局、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18.繼續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按照中央文明委2020年印發的《關于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題專項治理行動的工作方案》分工及工作要求,抓好電信網絡詐騙、互聯網信息服務、防疫物資質量和市場秩序、國家考試作弊、交通運輸領域失信、騙取社會保險、法院判決不執行、金融領域失信、生態環境保護失信等重點領域誠信缺失突出問題治理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和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繼續深化各項專項治理活動〔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市監局、縣扶貧辦、縣教體局、縣人社局、縣交通局、縣法院、縣生態環境局、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人行支行、縣銀保監組、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持續做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重錯碼查驗和糾錯,確保各類社會主體統一代碼全覆蓋,重錯碼率不超過萬分之零點五。〔責任單位:縣市監局、縣民政局、縣委編辦〕。

19.開展信用修復。加強信用修復宣傳和引導,常態化舉辦線上線下信用修復培訓。根據“信用網站”信用信息異議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協同處理機制,保障信息主體權益。加強對市場主體的關懷引導,按照國家信用修復工作相關要求,持續推進“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當事人”“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安全生產黑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狀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等各類主體的信用修復工作。〔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法院、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等具有雙公示職能等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五、拓展擴大信用信息應用

20.更大范圍拓展社會信用應用。大力實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在融資貸款、住房租賃、交通出行、旅游購物、市場交易、醫療健康、養老服務、家政服務、食品餐飲、房地產、教育等領域等出臺“信易醫”、“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具體惠民便企措施文件制度,為守信主體提供更大范圍、更高層次的優惠便利。〔責任單位: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旅局、縣教體局、縣衛健委、縣民政局、縣商務局、縣市監局等按職責分別負責)

21.重點推進“信易貸”工作。大力推廣應用“省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和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力推全縣超過80%以上中小微企業入駐全國“信易貸”平臺站;積極做好“信易貸”推薦企業歸集篩選報送工作。〔牽頭單位: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縣發改委、縣銀保監組、人行支行,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高新區管委會〕

22.深化中小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全縣農戶信用信息平臺,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設,開展農戶信用評價工作,探索建立家庭農場等農村新型經濟組織的信息采集與信用評價機制,加大農村地區信用宣傳力度,積極推動建立農村信用風險分擔機制,支持農村地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不斷深化農村信用體系建設。〔責任單位:人行支行、縣銀保監組、縣農業農村局、縣發改委、駐崇各金融機構、各鄉(鎮)人民政府〕

23.開展信用園區建設試點。選擇縣高新區開展信用園區建設試點,構建適應中小微企業的應收賬款融資綜合服務體系,推動園區形成良性的商業信用生態環境。〔牽頭單位:縣發改委、人行支行,責任單位:高新區管委會、縣工信局〕

24.積極開展誠信街區示范創建。結合特色,推動城市社區管委會積極創建示范街區,營造誠信經營氛圍。〔責任單位:縣城市社區管委會〕

六、積極推進信用體系誠信建設

25.加強誠信文化宣傳普及。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網絡平臺,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大力宣傳信用政策法規和誠信典型、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推進誠信創建活動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村鎮,多角度營造誠信社會文化氛圍;鼓勵各鄉(鎮)制作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原創素材以供各部門開展宣傳之用,將誠信文化宣傳結合公益宣傳一起推進。探索開展信用戶、信用村(社區)、信用鄉鎮示范點的創建和評定;每月至少開展10次誠信文化宣傳工作并將活動材料整理好上報市信用辦統一到信用網站上公示。〔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26.加快提升城市信用指數排名。將城市監測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具體部門和單位,各地各部門按照分工要求每月配合縣信用辦填報好相應指標表格,由縣信用辦負責上報至市信用辦;縣信用辦根據市信用辦不斷更新的工作要求進行相應調整,切實加強指標表格填報工作的指導,努力提升市城市信用監測排位。〔牽頭單位:縣發改委,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縣市監局、縣法院、縣稅務局等,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27.積極支持創建國家信用建設示范城市。配合市按照國家信用建設示范城市創建要求,全面提升信用建設水平,推動我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邁上新臺階。〔責任單位:縣發改委、人行支行、縣直各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28.做好信用建設考核。推動把信用示范城市創建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各項重點工作納入縣優化營商環境年度考核內容。完善我縣對縣直有關部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績效考核工作,合理分解縣信用體系年度評估指標,指導各單位開展考核評估工作,以考核體系督促全縣形成齊抓共管信用體系建設的良好局面。〔牽頭單位:縣發改委、人行支行,責任單位:縣直各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