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編辦政務公開制度(市)
時間:2022-04-01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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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建立規范、高效、透明的工作運行機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充分保障群眾的民主權益,促進廉政勤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以及省政府、市政府推行政務公開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四中全會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對機關內部工作的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增強人事編制工作的透明度和辦事效率,進一步提高全體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廉潔勤政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加強對行政權利的監督,更好地為我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二、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
政務公開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依法公開原則。推行政務公開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全面深入地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保證各項工作依法進行。
(二)全面真實原則。“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對辦理的各類事項,除涉密和涉私并且依照有關規定不宜公開的以外,都應全面真實地向社會公開。不僅做到內容公開,而且還要過程公開。
(三)及時便民原則。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針對不同的事項,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時公開,努力方便群眾辦事,便于群眾知情,有利于群眾行使監督權。
目標要求:積極推進人事、編制制度改革,轉變管理方式,建立完善各項制度,促進人事、編制工作機制的不斷創新,從制度上、管理方式上保障人民群眾對人事編制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切實使政務公開貫穿于人事編制工作的全過程,成為人事編制工作的一項基本制度。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
(二)國家有關人事、編制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人事編制工作發展規劃和各類計劃。
(三)凡人事局、編辦及下屬二級機構具有的行政管理事項以及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涉及人事、編制的公共服務項目,除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公開的以外,都應實行政務公開。要公開項目的名稱、相關政策依據、辦理程序、辦理時限、辦理結果,做到全過程公開。
(四)市人事局、編辦及下屬二級機構的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要做到項目名稱公開,收費標準、程序以及政策依據公開。
四、政務公開的形式
根據內容的不同,采取多種不同的政務公開形式。
(一)公開欄。在局辦公樓設立政務公開公告欄和電子屏幕,及時各類信息。
(二)文件公開。通過文件形式,向社會公開有關政策和事項的辦理結果。
(三)媒體公開。通過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時向社會通告有關人事信息。
(四)網上公開。通過市人事人才網,設立市人事局編辦政務公開網站,將政務公開的內容通過網站向社會全面公開。
(五)通過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公開。
(六)通過人事業務辦理大廳實行政務公開。
五、政務公開制度
政務公開實行如下制度:
(一)預先審查制度。對于各科室(單位)擬出臺的政策和決定的事項,應首先經政策法規科和局辦公室審核把關,然后由相關責任科室就該政策和事項能否公開、怎樣公開、在什么范圍公開等,作為審查內容,報局政務公開辦進行審查備案。
通過預先審查,準確把握政務公開內容、范圍、形式和時限等,嚴格控制不公開事項的范圍。
(二)主動公開制度。對于應當讓社會公眾或者服務對象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事項,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對于不能公開或者暫不宜公開的事項,承辦部門必須說明理由,并報局政務公開辦公室備案。如果公開事項變更、撤銷或者終止,要及時公開并作出說明。
(三)依申請公開制度。對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向全社會公布的事項,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向申請人公開。要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確定依申請公開的事項、公開對象和范圍,明確受理申請的部門、方式和程序等,在規定時限內做出是否公開的答復。確實不能公開的,要及時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四)評議考核制度。政務公開工作是人事編制部門政風行風評議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科室、各單位在政務公開的內容、程序、時限、制度等方面,要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評議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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