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人事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03 0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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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人事工作通知

各區人事局、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非國有制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根據國家人事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第1號令,現將*省合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非國有制單位實施人事工作通知》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本地區實施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地區非國有單位聘用人員、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人事。

二、凡已在*市人才開發交流中心進行人事的流動人員,嚴格按寧社險字81號文件精神,向市人才中心社會保險代辦外交納社會保險金,否則,不能連續計算工齡。

三、凡已在市人才中心進行人事的各類非國有制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流動人員可根據寧人發138號文件規定申報評審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也可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系列職稱考試。

*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年*月*日

抄送:市人才開發交流中心,存檔。

*省人事廳文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人辦字295號

關于非國有制單位實施人事工作的通知

*市、海東地區、各自治州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要,進一步完善人才流動社會化服務體系,規范非國有制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根據中組部、人事部關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人事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人才市場管理規定"第1號令、《*省人事暫行辦法》文件要求,現就我省非國有制單位實施人事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人事人是一項嚴肅性、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它直接關系到各類非國有制企業中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切身利益,他們的人事檔案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省上的有關規定辦理。非國有制單位及中介組織不得保管其工作人員人事檔案。

二、對原國有轉制企業、鄉鎮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集體企業、私營企業、民營企業、股份制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社會中介組織、外地駐青辦事機構等單位以及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統一管理。

三、各用人單位與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簽訂人事合同,明確雙方的各項責任、權利和義務。

四、本著"服務為主、適當收費"的原則,人事機構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按照國家和省內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要認真為非國有制單位以及流動人員做好人事工作,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為非國有制單位聘和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為委托單位(個人)代辦社會統籌保險。

2、辦理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的轉正定級手續,出具因公(私)出國(境)、自費留學出國(境)、報考大中專院校及研究生等各種政審或證明材料。

3、出具婚姻證明,領取生育指標和辦理獨生子女證。

4、為委托單位(個人)代辦初、中、高級職稱評定、資格考試等相關人事事宜。

5、為委托單位的人員調整檔案工資、計算工齡、健全檔案內容。

6、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理體制檔案者,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金,達到退休年齡和繳納養老保險金年限時,按有關規定領取養老保險金。

7、各類失業人員和尚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可免費進入人才庫,由人才交流中心向用人單位推薦。

8、為委托單位代辦人才招聘業務。

9、為委托單位(個人)指導擇業和提供就業前培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委托單位(個人)要求,其他人事管理事項。

六、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事廳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將全面檢查各非國有制單位人事檔案情況,對不具備保管人員檔案關系的單位應限期將檔案移交至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中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