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作管理辦法
時間:2022-02-20 0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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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信息工作管理,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促進信息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充分發揮信息工作服務領導決策和指導基層工作的作用,制定如下辦法。
一、信息刊發的主要內容和發放范圍
信息分《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普刊》和《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副刊》兩種。
《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普刊》,一般每周一期,主要刊登中央、中組部、省委、省委組織部和省委老干部局領導關于老干部工作的講話和批示精神;全省各地各部門對中央和省委關于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會議、決策以及領導講話、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兄弟省、市和全省各級各部門關于老干部工作的典型經驗;我省離退休干部先進典型等。
《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副刊》,不定期編發,主要通報信息采用情況、信息工作要點以及信息工作業務情況和經驗等方面的內容。
分發范圍為各市委老干部局、省直部分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處、縣級重要信息點單位。
二、信息的編發
1、收集。通過各級老干部部門報送的文件、信息、簡報、資料等收集信息,通過工作人員調查研究、參加會議采集信息。
2、篩選。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認真篩選,去粗取精,去偽存真,認真核實信息的真實性。
3、編輯。要求文字簡潔,開門見山,力戒空話套話;主題鮮明,中心突出。
4、審簽。信息編輯稿由辦公室主任簽發,重要信息經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分管副局長簽發。
5、登記。每期采用的信息,要逐條對采用時間、報送單位、撰稿人員、信息題目、信息編號等進行登記。
三、優秀信息的評選
1、評選對象。本年度全省各級老干部部門在《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采用的信息。
2、評選原則。評選入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實事求是反映情況;要圍繞老干部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結合本地本部門特點,綜合提煉,抓住客觀事物的基本特征,揭示其內在規律;及時快捷報送信息。
3、評選程序。辦公室從評選對象中認真篩選,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評選結果在《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副刊》上通報表彰。
四、信息工作的考評
1、每年對各市、縣(區、市)委老干部局、省直各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部門信息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確定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優秀信息工作者并通報表彰。
2、信息工作先進單位的基本條件:單位領導能認真貫徹中央、省委及省委老干部局有關做好信息工作的要求,重視和支持信息工作,并利用信息指導工作;信息機構和網絡健全,各項制度完善,信息工作設施齊全;堅持經常報送信息,及時完成信息報送任務;全年信息采用積分排隊居前位;堅持喜憂同報,緊急信息報送及時;堅持開展信息調研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3、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基本條件:按照省委老干部局信息工作報送要點,堅持及時、準確、全面報送信息;信息文字精煉、內容真實、采用率高;積極主動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工作,在利用信息服務領導決策、指導工作方面成績顯著。
4、采用信息記分標準:
(1)《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單獨采用1條記5分;綜合采用1條記3分;采用簡訊1條記2分;緊急信息加記3分;報工作中存在問題的信息加記5分;調研信息加記10分。
(2)上述信息,被《中組部老干部工作情況交流》單獨采用1條,加記10分;被省委辦公廳《山西信息》單獨采用1條,加記8分;被省委組織部《晉組信息》單獨采用1條,加記8分。凡經《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綜合后被《中組部老干部工作情況交流》、《山西信息》、《晉組信息》采用的,加記3分。
(3)各地和各單位所報信息,被局領導和上級有關領導批示的,分別加記10分、15分。
(4)被評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的信息分別為獲獎單位在全年總積分中加記20分、15分、10分、5分。
5、信息通報辦法:辦公室定期通報《山西老干部工作信息》采用各地各單位信息積分情況。
6、確定重要信息點單位辦法:每年年底視各地各單位信息工作情況,重新調整和確定省直和縣級重要信息點單位。
本辦法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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