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城鄉破解三農

時間:2022-02-11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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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城鄉破解三農

2004年對于我國的農業、農村和農民來講,應該是一個具有轉折性和標志性的年份和時期,這里有它的背景。中共十六大提出來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思路,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進一步概括為五統籌的科學發展觀,政府和社會已經意識到,巨大的城鄉差距、巨大的地區差異,可能會造成城市和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斷裂,就是說已經看到了這種危險。單靠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緩解農業和農村的矛盾不行,“三農”問題的成因早已超出農村的范圍。

在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進程中,農業和農民明顯處于弱勢地位,如果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農民的權益又得不到保障,難于分享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好處,不僅給城鄉經濟發展造成損害,也會釀成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我認為以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為標志、圍繞農民增收難的問題,提出20多項措施,以及其它惠及農民的政策,體現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思路。這個轉變具有歷史意義,是具有標志性的轉折。

2003年9月份以后,糧食價格突然上漲。這是糧食的供求關系發生變化的結果。我們連續四年當年的糧食生產不能滿足當年需求,累積起來,缺口越來越大。連續六年糧食價格低迷,種糧農民增收難。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并采取了一系列鼓勵糧食生產的政策,就是支持14個糧食主產區,想辦法增加種糧農民的收入的政策措施。主要是“三補兩減”。比如對主產區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2004年中央轉移支付219億,農民拿到減稅和補貼兩項得到的好處是302億,這對于形成2004年農民收入能比上年增長6-7%這樣的水平起了重要作用、非常關鍵的作用。有統計數字顯示,1997年種糧農民的家庭經營收入是1287元錢,從1997年到2003年,農民的這部分收入從來沒有超過這個水平。而2004年前三個季度,農民這塊收入達到了1371塊錢。2004年糧食總產量有明顯的恢復性增長,扭轉了4年糧食生產連續下降的趨勢,這件事意義重大。

在支持糧食生產過程中,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動了包括農村稅收體制改革,加快了5年內取消農業稅的進程。

同時還有一個重大的變化,就是國家開始探索轉變對農民收入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方式,這背后即有wto農業協定關于國內支持政策要求的背景,更重要的是隨工業化城市化的推進、國家財力不斷增強而導致的支持方式的變化,2005年會在2004年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支持糧食生產和糧農增收的長效機制。

2004年還有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中央著力解決亂征濫占農民土地的問題。過熱征地,一是浪費我國寶貴的耕地資源,二是造成數千萬失地失業又沒有社會保障的農民,在嚴重損害農民的土地權益的同時,也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我們現行的《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這兩法之間的征地制度有缺陷。《農村土地承包法》規范了農村土地內部的權益等問題,當農村土地一旦轉成建設用地,他就無能為力,無法保證農民的土地權益。這里邊有很多數字,比如規劃了多少開發區、農民土地權益受損等等。總的講,城市經濟之所以能這么高速的發展,靠農村便宜的土地和農村便宜的勞動力是兩個重要的因素。這實際上都是對農民權益的損害,造成了城鄉之間巨大差異,從而造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失衡,因此也不可持續。2004年中央政府應該說采取了強硬的措施,宏觀調控先控的亂占農村土地。同時啟動修改土地管理法,主要是改革征地制度的調研和討論。這個問題應該說是一個宏觀問題,更是戰略問題。

再一點值得關注的,2004年推動了一系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包括農村金融體制和信用社的改革,也包括伴隨著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還有縣鄉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的調研與討論,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立法工作等。這些都在2004年當中有了明顯的進展,都在變化之中,可能在2005年里會有所突破。

2004年經濟工作會議的時候,中央領導做出兩個趨勢的論述,提出了我們現在已經發展到“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階段,也就是說開始進入了一種由二、三產業和城市經濟反哺農業和鄉村經濟社會發展階段,這是一個重大的判斷,同時也預示了2005年農村政策的走向。小陳老師工作室版權所有